董事局報告書( 續 )

認購股份或債券之安排

本年度内本公司並無授予任何董事或行政總裁或任何該等董事或行政總裁的配偶或十八歲以下子女認購本公

司的股本證券的權利。

是年度內,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參與任何協定以使本公司之董事購取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之股份或債券而

獲得利益。

本公司股本之主要權益

據董事所知,並無任何人士(董事除外)直接或間接擁有本公司發行股本百分之十或以上權益。

董事於合約之權益

顏潔齡女士為顏潔齡律師事務所之獨資經營者,而該律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法律顧問之一,因此,顏女士享有 本公司支付該事務所律師費及費用之利益。

董事之服務合約

所有被提名在即將召開之股東週年常會上重選連任之董事,均無與本公司訂立任何本公司不能在一年內終止 而不須支付賠償之服務合約(法定賠償除外)

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本年度內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財政資料匯告

本集團過去五個財政年度之財政資料撮要刊於第二十五頁。

核數師

在行將召開之股東週年常會上將提呈議案,續聘畢馬域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

承董事局命

主席 顏成坤

香港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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