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吾等
寓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
股東週年常會投票委託書
爲中華汽車有限公司之股東茲特委託
君
若其不克出席
寓
則由
君寓
代表本人/吾等於該公司一九九○年十二月七日召開之股東
週年常會及任何有關之延期召開會議中投票
。
議案
參閱附註一
通過
否決
省覽一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總結書及董事與核數師報告並寛派 末期息
(甲)選譽頚潔齡女士連任爲董事
選舉顏亨利醫生連任爲董事
選舉業謀運先生連任為董事
選舉廖烈武先生連任爲董事
二(乙)]議定董事局各董事袍金
再度聘請畢馬域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及授權董事局議定酬金
日期一九九○年
月 日
股東簽名
附註:
請在每一議案旁之適當空格內填上“×”字樣,以說明台端希望代表如何選定。個無此一 指示,則代表將自行決定表示贊成、反對或棄權
凡股東皆有權出席會議及投票,亦可指定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而代理人毋須爲本 公司股東。
代理投票委託書須於會議期之前四十八小時送達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否則被委託者將無
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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