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報告書
董事局謹將截至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年度報告及已審核賬項呈覽。
集團業務
賬項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經營專利公共汽車服務。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擁有物業,以獲取租務收入。
截至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會計年度本公司及集團之盈利及於該日之財務狀況經列於第八頁至第
十九頁之賬項內。
本公司已於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派發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二十仙及特別紅利每股五仙,又於一九八五 年八月十六日宣佈於同年九月十八日派發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十八仙。董事局建議派發截至一九八五年六 月三十日止會計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三十仙,並將港幣一仟萬元撥入普通公積金。
慈善認捐
本年度之認捐共壹萬柒仟捌佰捌拾元。
固定資產
董事
本年度之固定資產之變動詳列於賬項附註七內。
本年度董事名單詳列於第二頁內。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一二二條及第一二○甲條,顏潔齡女士、顏亨利醫生、葉謀先生、廖烈武先生及 謝錫奎先生依章告退,下屆仍可被選連任。
顏潔齡女士為顏潔齡律師事務所之獨資經營者,而該律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法律顧問之一,因此,顏女 士享有本公司支付該事務所律師費及費用之利益。
葉謀遵先生為新昌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股東,該公司之附屬公司新昌營造廠有限公司為本 公司黄竹坑新車廠之承建商,因此,葉先生享有本公司支付該承建商建築費用之利益。
是年度內,本公司並無參與任何協定以使本公司之董事購取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之股份或債券而獲得利
核數師
畢馬域曹公司任滿告退,但願意受聘任。
承董事局命
主席顏成坤
香港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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