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供水量均逐年增長, 1901-1939年間有5.9倍的增長,但這 38 年
內,人口則只增長3.7倍,從1901年的28萬,增至1939年的約100萬。
人口增長的速度以1911年最急速,但供水量增長期卻集中在1930年代,
當中以1939年增幅最高。故此在二十世紀初期,食水短缺的情況仍未有
改善。這反映了在二十世紀上半期,食水供應量的增幅未能配合人口增長
的需要。
供水量在1939年第三條海底輸水管建成後,才有較大改善。是年全
港各大水塘總供水量為77億加侖,平均每人可獲供水21加侖,可算是
符合一般人日常生活的基本食水需求。
二十世紀上半期,水塘工程的概念、技術和資源的投放,均突破了
上世紀的成果。從食水嚴重缺乏,發展至可以滿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
要,中間實經歷了艱苦的奮鬥過程。每一次當新水塘建成後,都能暫時提
高供水量,因此政府及市民均期望大型水塘的興建,可徹底解決香港缺水
的問題。可惜人口增長速度太快,而居民用水量亦隨之而增加,使水塘新
增的存水量,要不斷與持續增長的需求量競賽。另一方面,儲存雨水以解
決食水的方法,受氣候變化的限制,始終未能擺脫受制於大自然的本質。
在天旱時期,大型水塘無水可存,亦會逐漸枯竭,因此蓋建水塘解決食水
需求,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不過,政府仍不斷擴展工程計劃,希望藉着
現代技術及經濟資源,克服天然的障礙。這種以人力制勝自然,創造更美
好生活條件的決心,不但讓香港市民日常生活基本飲用水得到保障,更進
一步改善了個人衛生條件及城市的生活環境,提高了二十世紀香港人的生
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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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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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越海引水——海底輸水管的興建
早在1922年,政府已有興建連接港九兩地輸水管的構思,企圖將九
龍半島及新界水塘所收集到的雨水,運至港島,紓緩港島食水短缺的問
題。 1929年4月27日,助理工務司特臣(R.M. Henderson)代表香港
往英國殖民地部提出興建海底輸水管草案細則,計劃於5月正式獲英廷
批准。6月28日港方與英國史超域·來特公司(Stewards & Lloyds Co.)
簽訂製造鋼水管合同,工程預計可於二個半月內完成。9月16日韓特臣
返港,工程的第一批水管亦於兩日後到港,但鋪設水管工程卻因欠缺其他
配件而被延誤,至年底,一批直徑12吋共4,800呎的輸水管已準備就
緒,其中 800 呎亦已被鋪設於海底。截至1929年底,投資額約達
177,032 港元,政府預算全部工程需費301,244港元。輸水管的建造工程
費用,主要由政府貸款基金撥款。
連接港九的輸水管於1930年2月17日完成,由第一次將水管放入
海底起計,共用了57個工作天,而連接沉管與陸地水管的工程亦在2月
23日完工。政府接着用了個多月的時間測試水管,輸水管於1930年3月
31日正式啟用。單從九龍至香港的海床計算,輸水管全長5,914呎,鋪
設工程由荷蘭海港公司(Netherlands Harbour Works Co.)負責。連 1929
年的支出計算,全部工程實際需費229,260 港元,較原先估計的費用略
低。
鋪設海底輸水管的工程並不簡單,因海床並非完全平坦,且各地段
土質不盡相同,有些地段含有大量鬆泥,有些卻含有許多大石。大體來
說,工程包括四項重要工序:
(一)將各段長約100呎的水管接駁,安裝零配件及加添防漏劑;
二)將海床鋪平,以便在海底鋪設水管,再用小石鋪砌地基,以防
止輸水管移動;
(三)輸水管安裝完畢後,需以混凝土鋪石整固及保護,防止輸水管
被海水侵蝕、海浪移動或輪船船錨破壞;
P
72. 連接九龍尖沙咀至港島皇后碼頭 的第一條海底輸水管,建成於 1930年,直徑12吋、全長5,914 呎,建築費約23萬港元。圖為工 人試壓水管配件,整條水管成功 接駁後,測試水壓工序:需時個 多月。(攝於1929年)
72
73. 第二條海底輸水管,於1935年建
成,直徑18吋,全長5,914呎。 工程人員將水管接駁成段,由躉 船放入海床的坑內。(攝於1935 年3月)
74. 第三條海底輸水管為雙管道系 統,岸邊接駁當日,工程人員齊 集船上,見證歷史時刻。(攝於
1938年)
73
74
中篇
供水系統制度化
99
99
(四) 連接海底與陸地管道。
1929年興建的海底輸水管共分63段,接駁口有66處,全水管於港
島皇后碼頭及尖沙咀海旁,共有四個開關掣,管底裝有15塊重17噸的
基石,並有11支混凝土柱支撐。為確保輸水隧道能如期完成,政府特別
從英國訂購零件和配件、從荷蘭聘請專家裝嵌沉管,以及從華北聘請潛水
人員參與興建。工程的順利完成,使香港的供水系統技術進一步提升。
第一條連接九龍和香港的海底輸水管,從九龍石梨貝配水庫沿彌敦
道,流經尖沙咀半島酒店附近,開始向下沉降至海床,再與港島干諾道中
皇后碼頭匯合,主要將城門水塘食水,經九龍海旁運往港島花園道配水
庫,再輸往皇后大道以北,東起美利道,西至東邊街,供應這一帶的居民
使用。不過,皇后大道以南如荷李活道、堅道、威靈頓街等處的食水,仍
由港島薄扶林水塘供給。
政府於1934年初計劃興建第二條接駁港九供水系統的輸水管,為節
省成本,政府將工程開放予海外及本地公司競投,於同年8月17日由本
地的謙密水管 (遠東)公司(Hume Pipe (Far East) Ltd.)以 7,309 英鎊投
得,水管鋪設工程仍由荷蘭海港工程承造,費用為44,990港元,配件如
水掣、接駁喉管等則依然由英國承造。水管直徑 18 吋,較第一條寬6
吋。第二條海底輸水管直接將城門水塘的淡水引入港島皇后碼頭,海底的
輸水管全長約5,914呎,由57段長100呎的水管連接,另包括用混凝土
保護輸水管的工程。第二條輸水管與第一條平衡,相距7呎6吋,每天
最多可運送食水350萬-450 萬加侖。工程於1935年1月14日展開,
同年3 月22 日完成,共需56 個工作天,而連接港九兩地海底沉管與地
面水管工程,則於4月9日完成。經測試後,情況相當理想,於6月18
日正式啟用。第二條海底輸水管興建工程費用為173,348 港元。
1935-1939年間,新舊海底輸水管可同時或輪流使用。輸水管建
成後,仍需不時進行保護及整固工程,如於水管表面加鋪保護劑,或於水
管接駁處加設防漏設備,防止水管被海水侵蝕。在1938年,水管的保養
及維修共需費用 581,801 港元。
:

1937 年,政府發現1930年建成的第一條海底輸水管被海水嚴重侵
蝕,為充份利用九龍及新界淡水,以解決港島的食水需求,政府在同年年
底籌建第三條海底輸水管。該輸水管直徑21吋,較第二條寬3吋,引水
的方式及流經地區,大抵與舊有輸水管相若,仍以城門水塘為起點,皇后
碼頭為終點。工程費用約80萬港元,輸水量最高可達900萬加侖。初步
估計,利用新舊兩條輸水管,共可從九龍供水系統每天輸水1,600萬加侖
往港島。水管由新港及南威爾斯水管公司(The Newport & South Wales
Tube Co.)承造,海床挖掘工程在海港工程部指揮下,仍由荷蘭海港工程
公司負責。
鋪設水管工程在1938年初開始:5月18日完成,共需78個工作
天,其他配套設施則在10月30日才完成。在輸水管的鋪設過程中,政
府為維持九龍輸往港島的供水服務,沒有拆除舊有水管,為了節省資源,
新喉並沒有繞港灣而建,因此工程進度較前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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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後的新水管位置與舊水管互相平衡,全長為5,909呎。第二及
第三條海底輸水管合共可從九龍及新界每天運送食水967萬加侖,兩條
輸水管每天分別流失食水2,520及5,240加侖,約為流通水量的 0.8%
在直徑 21 吋的新輸水管接駁成功後,舊有直徑 18 吋輸水管不久便被移
離海港作其他用途,而直徑只有12吋的第一條海底輸水管,因被海水嚴
重腐蝕而無法再使用,仍留在港口的海床,故1938年興建的海底輸水管
成為將九龍及新界淡水輸往港島的主要工具。
1929 - 1939 年間,當局共興建了三條海底輸水管,供水的能力一
次比一次高。輸水管將九龍及新界收集到的天雨,源源不絕地運到港島,
使港島的居民不必再像古代人般逐水而居。港島中、西區得以衝破天然障
礙的局限,繼續擔任城市核心角色,發揮商業中心的作用。城區的發展,
按照城市原有體系擴張,再配合世界現代化的步伐而加添新設備,實遠較
重新建立另一城市核心更具經濟效益。
海底輸水管的建造,打破了地域的界限,解決了港島人口密集地區
的食水需求,對香港城市發展有很大幫助。
點滴



98
點滴話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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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花園道配水庫施工現場。(攝於1932年7月)
76. 興建於1931-1933年間的花園道配水庫,為城門供水系統的一部份,
配水庫容量達496萬加侖,興建費用為24萬港元。(攝於1932年7月)
76

滴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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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1870年代植物公園的原貌,攝於花園道配水庫尚未興建之前。
78. 同一角度的花園道配水庫,攝於1933年建成後,配水庫頂為重新開放的植物公

T
78
點 滴
話 當

104
丙. 網絡擴展
在二十世紀初期,隨着港島人口密集區域的發展,從西環、上環、
中環以至灣仔、銅鑼灣、筲箕灣等地區的公共供水系統,基本上因旁喉系
統及獨立水錶的設立而奠定基礎,當局更不斷透過維修水管來更新供水設
施。一些人口較稀疏、地處偏遠的地區如柴灣、鴨脷洲、赤柱,也因多個
大型水塘於二十世紀上半期落成,紛紛獲得自來水的供應。港島的供水網
絡,大抵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香港仔水塘建成後,發展得相當完善。
為減低維城的人口密度,政府積極開發九龍半島。二十世紀初,九
龍半島的供水網絡在九龍水塘建成後,由油蔴地、尖沙咀、旺角及紅磡
帶,擴展至深水埗、大角咀、長沙灣、九龍塘、九龍城、土瓜灣、馬頭圍
及蒲崗村(新蒲崗)一帶,但發展重點仍以九龍半島南端為主,在1930年
代則開始向北及向東、西伸延。
政府向新界地區提供的公共供水服務,按先後次序分別是粉嶺、大
埔、荃灣及元朗。 1920 年10月,政府將粉嶺皇家香港哥爾夫球會的供
水系統改建,為粉嶺居民提供食水,首先開創了新界供水服務,該供水系
統於1923年擴展至青山公路及上水金錢村。大埔的供水則始於1922年,
供水範圍包括大埔墟和金山區。粉嶺及大埔的供水系統主要是由原來的供
水系統改建,供水規模仍相當原始,供水管道只是一些直徑3至4吋的
水管,供水量較少,而供水地區亦只限於交通要道。1933年開展的荃灣
供水系統,是新界區較具規模的。在二十世紀初期,荃灣區的人口只有
3,272人,1921年,人口增至4,903人,仍是一條相當偏僻的村落。1933
年,政府首先在荃灣村興建一個容量5,000加侖的水箱、五條滅火喉及六
個公共水龍頭,使荃灣成為政府第一個重點發展的新市鎮。元朗的供水則
始於 1935 年 7月1日,是年政府每天平均供水量只有 2.9 萬加侖,至
1939年增至7.7萬加侖。在1930年代末期,該區設有六個公共水龍頭及
十二個滅火龍頭,供水規模與荃灣相若。
APPENDIX_!
1930 ACHE)
二十世紀上半期,整個供水網絡的開發,反映着人口結構的分佈。
1929年香港發生天旱,九龍區因人口密度較低,耗水量較少,供水情況
-
CATCHWATERS


ACKB
HONG KONG WATER WORKS


PLAN NO. W 734
79. 二十世紀初期,香港食水供應主要集中於港島及九龍半島,連貫兩地的供水系統於1929年展開,1939年第三條
海底輸水管建成後,全港供水網絡大抵完成,象徵香港市區核心的擴展。(製於1937年)


供水系統制度化
105
點滴
80.
大埔道沙溜濾水池,為九龍半島最早期的濾水設施,沿用至
1955年,後改建為大埔道濾水廠。(攝於1954年12月改建前)


106
仍算充裕。是年因缺水而離港返回中國大陸的人數達十萬人。1930年以
後,全港人口分佈結構因應水資源的分佈而有較大的變動,1931年起,
九龍半島人口上升至佔全港總人口的30%,城市的核心地帶遂由港島北
擴充至九龍半島。1930年代初,政府積極開拓新界地區的水資源,希望
與人口密集的區域連接,利用新界水源紓緩人口密集區的食水需求。以海
底輸水管連接起新界沙田城門供水系統、九龍供水系統及港島供水系統的
網絡,就是最佳的例子。港島北部及九龍半島南端作為城市核心的角色,
亦因而得以確立。
供水網絡的建立與擴張,反映出城市的範圍不斷擴大。供水網絡的
發展,起初以滿足城市人口密集區域的需求為主,然後再由政府通過城市
發展策略,伸延至較偏遠的地區,使港島中西區及九龍油尖旺區成為城市
的核心,再產生放射作用,向城市的邊沿伸展。通過公共建設如供水網絡
的帶動,政府中央管治架構遂得以建立。
!
+

81. 在石壁水塘未建成以前,離島居民食水主要依靠水井,照片為長洲居民於鄉村水井取水情況。(攝於1920-1930年代)
點滴話 當 年
三 質量兼備
108
82. 1923年的滅火龍頭(攝於2000年)
甲. 制度確立的障礙
充裕的水源,是城市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良好的供水系統,是確
保城市健康發展的關鍵。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統,是需要靠充足的人力與物
力配合的。因此,要提高供水量及改善飲用水質素,政府必須重整十九世
紀末期的供水服務。政府於二十世紀上半期,參考了查維克1902年報告
的建議,作出了下列的行政改革。
(一) 成立專責水務監督 (Water Authority)執行水務工作,不再由工務局
兼管。透過1902、1903 年新增的法例,釐定了水務部門服務範圍
及職權,包括安裝與維修供水設備的服務範圍、有關工作進行的程
序、徵收費用細則,以及管轄供水設備的權限等。水務工作遂得以
從十九世紀下半期着重提供公共供水服務,轉至照顧私人用戶的服
務,確立了二十世紀供水系統的發展方向。
(二)制定新統計方法,統籌全港各大水塘的存水量及市民全年的用水
量。配合香港雨季的分佈,以每年5月(即汛期開始)至翌年4月
(即早期最後一個月),作為水務年度,目的是在雨季來臨前,清楚
掌握上年度的水塘存量,以便分配供水量。
(三)建立食水收費制度。在每戶設獨立計算用水量的儀器(水錶),按用
水量收費,代替原有私人用戶的免費供水方法。需繳水費的用戶,
用水價格最初為每1,000加侖2角5仙,其後增至5角。政府以收
費食水監察居民用水情況,並為水務部門創造經濟資源。

(四)關閉全港市區水井,以確保市民飲用水的水源潔淨。
(五) 增加公共水龍頭(街喉)的供水服務。
以上機制,建立了一套強調管理效率及提供全面供水服務的新制
度,標誌着統一供水、用者自付、開源節流原則的確立。
乙. 供水新方法
(1)獨立水錶的設立
自1860年以來,政府一直只依靠2%的差餉作為水務經費的支出,
在興建水塘期間,微薄的2% 差餉,遠遠不能抵銷工程費用。十九世紀
末以前,每項大型工程,水務當局必須向政府貸款。當局深明沒有足夠的
資源,不能開展大型的建設。早期香港城市的供水系統,是一種只有支
出,並無任何收入的服務。除特別用戶外,私人住宅及街喉的食水供應,
是不會加徵任何費用的。公共供水受限時供水措施掣肘,不致太浪費食
水,但在缺乏完善機制管理下,私人用戶浪費食水的情況卻相當嚴重。因
此,政府必須設立一套開源節流的方法,按食水的使用量徵收費用,使市
民節約用水。

供水系統制度化
109
N
點滴
話 當

110
1
早在 1890 年政府已提出加設水錶,計算私人用戶的用水量。根據
1890年水務條例的藍本,政府於1902年8月13日通過新法例,訂定水
務當局供水服務的權力與工作範圍。 1903 年9月2日,當局進一步修
訂1902年的條例,詳細訂明以水錶量度用水量的細則,內容包括了水錶
租金的釐定、食水的價格(每1,000加侖從2角5仙增至5角)、抄錄水
錶的方法和日期,以及繳納水費的期限等;另一方面,該法例取消了所有
私人住戶的免費供水服務,並嚴禁任何人在政府終止服務後,私自安裝直
接連接公共供水系統的設施。為統一供水系統的設施,所有私人用戶獨立
水錶的安裝及維修,必須由政府統籌,以確保私人用戶在安裝獨立收費水
錶後,可獲得妥善的自來水供應,但用戶需為有關服務繳付費用。
安裝獨立水錶供水的計劃,一再強調用者自付的原則,政府希望按
照所提供的服務收回成本,並利用收回來的資源再投入日後的供水設施,
改善供水質素。可惜新措施並未為當時一般市民所接受。政府當時推行的
收費供水服務,以「減少浪費食水」作為主要論據,但受到市民強烈反
對,因為一般中下階層基本上從未在家裏設置過自來水供應系統,他們的
日常生活用水,仍由公共街喉供給,如改為安裝獨立水錶,按用量收費,
則食水便從免費變成收費,自然會增加生活負擔。既然他們從來都沒有機
會「浪費食水」,減少浪費食水的新措施,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種徵繳稅項
的藉口。在法例推出後,自然引起了社會的負面反應。
在政府廢除私人用戶免費供水服務後,有居民以消極辦法對抗政府
的新措施。不少住戶竟私自安裝由主喉(街喉)接駁入住處的水管,盜用
公共食水。當時的報章就有以下記載:「今聞諸政府云,去年停止入屋喉
時,因石塘嘴有新建屋宇多間,其鐵匠因受人數金,暗將大喉續入旁喉,
故新屋之居竟得水源不絕,而薄湖(扶林水塘忽於一日夜之間水下七
尺」。
對設立獨立水錶,反對最強烈的是維城的居民,其中創立於1900年
的華商公局(1913年易名為華商總會,1952年再改為中華總商會)在反
對的浪潮中更起着領導的作用。華商公局的成員,主要是一些來自維城的
}
1
商行,設立獨立水錶法例於1902年8月13日通過後,公局聘請大律師
何啟作為中西區華人商戶的代表律師,去信英廷,陳述以獨立水錶計算用
量的弊端,阻止政府推行食水收費政策。
港島的公共供水系統,跟九龍半島的系統稍有不同。自1895年起,
九龍的所有商貿活動供水,必須安裝水錶,按照用水量付款,而港島區自
1860年代,政府提供有系統的公共供水服務後,從未明文規定禁止港島
商戶利用公共街喉的淡水從事商業活動。因此,港島區私人的小商舖,包
括前舖後居的小商戶,地下為店舖,二樓、三樓為住宅的用戶,與一般低
下階層的老百姓一樣,仍可自街喉取水。一般來說,商舖用戶的用水量應
較普通用戶為高,在實行食用水收費後,商舖的戶主是受影響最大的一
羣。二十世紀初期,隨着香港經濟的發展,華商的經濟勢力逐漸抬頭,加
上中國政治動盪,港英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的聯繫,常要依賴華商作中介
人,因此政府對華商的反對聲音,不敢掉以輕心。當時反對設立獨立水錶
的華人代表發言人,以非官守議員何啟為首,並包括其他的非官守議員如
韋玉等。在1902年法例宣佈後,何啟在立法局陳述華人反對設立獨立水
錶的主要理由,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一)政府為安裝獨立水錶的用戶所提供的免費用量太少,平均每用戶(即
每層樓宇)每日只有22加侖。按照當時的居住情況,一層樓的住
客約有20 至 30人,即每人平均每日只獲供水1至2加侖,並不足
以維持每日基本食用及清潔所需。
(二)安裝水錶費用昂貴。
(三)二十世紀初,一般中國民房,一幢樓宇是由多個租戶使用,一旦安
裝水錶,水費要由業主繳付,但業主很難控制租戶的用水量,亦很
難具體估計每一住戶的用量,加上租戶流動性大,業主根本無法追
討已遷徙租戶的水費。因此,新收費制度對業主極不公平。
就上述幾點的評論,可以從另一角度觀察。第一點:到底按用量收
費的方法,對一向不需繳交水費的低下階層來說,會否百上加斤?用者自


供水系統制度化
111
83.
從圖中束辮的男孩,可推斷拍攝時間應為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 居民於渠溝中同時淘米及洗衣,並未考慮水源不潔會影響健康。
:
i
84. 二十世紀初期,富裕人家多聘用褓姆照顧小孩。圖為小孩洗澡情 景,從置於走廊中央的半滿水盆,可見縱使富裕人家,仍需珍惜點 滴。(攝於1920年代)

滴話當

112
付原則能否成為改善供水服務的論據,就要視乎當時政府徵收食水費用的
價格。 1903 年政府通過的條例規定,私人用戶用水量每季頭2,000加侖
為免費,餘下用量需繳付水費每1,000加侖5角,租用獨立水錶的費用
則每季從 1 元至11元不等,視乎水錶所接駁的水管大小及供水能力而
定。凡設有獨立水錶的用戶,可獲政府退回部份差餉。在本書的上篇,我
們曾提及一般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如需聘請挑夫搬運或購買井水泉水,按
1882年的價格計算,為每10 加侖 4仙至1角不等,即每 1,000 加侖需
付4至10元,比按獨立水錶繳付水費更為昂貴。居民對這項既可減省輪
候食水時間,又可保證食水衛生的措施如此抗拒,主要是覺得從原來的免
費服務(只需在差餉中調撥2%作經費)變成收費服務,縱使是有能力聘
用挑夫的人家,亦恐怕定期的水費支出,會較僱人挑水的彈性低,因而增
加生活負擔。
至於第二點:在立法局的辯論中,議員得到政府承諾,安裝水錶費
用相當廉宜,只需每季繳付 1至 11 元,一般居民應可應付該筆支出。
最後第三點:有關業主如何在住有多個用戶的舊式唐樓中徵收水費
的問題,在1930年代,已由業主及租戶之間取得到協議。舊式唐樓每層
分租予多戶住客的情況,一直維持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在1930年代以
後,大部份唐樓、房屋都設立了獨立水錶,這些一層多戶的房屋是由業主
按租戶人口徵收水費及電費的,而業主更可在出租樓宇或房間之前,向租
戶徵收水、電費按金,至於水電的收費,亦會按照租戶的用量或通脹調
整。故此,何啟議員在 1903年就反對安裝獨立水錶所提出的第三點理
由,事實上可由業主與租戶之間協商解決。
既然獨立水錶建議不被接受,而舊有設施漏洞百出,如何才可改善
供水方法,是當時政府急需解決的問題
(2)維城旁喉的作用

在推行獨立水錶制度之前,英國特派專員查維克在1882年檢討香港
供水系統的報告中,就曾建議港府在主要輸水管與私人住戶的接駁系統之
間,設立開關掣,量度及監察私人用戶用水量,以免私人用戶浪費食水。
在1902年查維克重訪香港,再就維城衛生提供建議時,更將具體建議的
設計草圖繪出,以便港府執行。該辦法主要是仿照英國倫敦控制私人住宅
用戶供水量的設施:在主要輸水管(大喉)的旁邊,按照各街道的分佈情
況,加設分支管道安裝有鎖匙作開關的水掣,防止私人用戶在未經許可的
情況下,隨意開關連接入住戶的水掣。該附加水管因設在行人道旁,且又
在主要輸水管旁邊,故俗稱旁喉。
喉的設置可加強控制供水的時間,並發揮輔助主要水道分流的功
能。政府利用開關旁喉,按區供水,取消以開關主喉作限制供水的方法。


供水系統制度化
113
點滴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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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制供水期間,只需關閉有關區域內旁喉的開關掣,即可停止該區域內
指定路段的供水,而毋須截斷主喉,使主喉長期有水流經,一來可減少細
菌及廢氣停留在水管的機會;二來可減低不同地區因距離主喉太遠而水力
不足,供水量少的情況;三來主喉長期保持流量,發生火災時亦易於取水
救火。
在政府未全面推行獨立水錶制度時,設置喉目的是用以調節供水
量及供水時間,但在二十世紀頭三十年,卻變成了維城區私人用戶免費獲
取供水的特別措施,同時亦成了居民反對政府設立獨立水錶的一種緩衝的
供水辦法。1903年3月,英廷接納華商建議,以旁喉向未安裝有水錶的
私人用戶提供免費食水,唯華人業主需負責加設旁喉的費用。政府接納建
議,主要是考慮到旁喉的設立對整個供水系統都有幫助,而由華人出資,
政府毋須負擔興建費用,可謂一舉兩得。興建旁喉的費用,在1903年預
計約為 50 萬港元,到 1906 年 11 月實施時,實際建造費用只需 222,069
元,主要款項由7,285戶私人物業業主及商戶提供,平均每戶約需付 30
元。根據香港政府1901年有關港島十區物業的登記總數統計,當時港島
十區私人住宅業主共有1,965戶,假設1906年中西區私人業主約2,000
多戶,估計商戶約有5,000家,他們成為了出資興建旁喉的主力。旁喉的
維修費用原擬由商戶及業主負責,但自旁喉制度實施以後,政府從未就旁
喉維修項目徵收過任何費用,維修費主要是從1.25%的差餉中撥取。
由於政府一直沒有嚴格強迫維城商戶安裝獨立水錶,商戶仍可私下
透過旁喉或街喉取水,以應付日常商業所需,因此旁喉的設立,為用水量
較多的商戶,提供了不少經濟利益。
於是,政府根據1903 年制定的水務條例,1904年8月開始在維城
設立了一些旁喉區域,向私人用戶提供食水。1904-1906年間,旁喉
區可分為六大區域,主要包括今日的西環、上環、中環、灣仔及銅鑼灣一
帶,這六個旁喉區的分佈大抵如表8所示。
大抵來說,旁喉在設立初期,主要設置在人口密集及商業活動繁盛
的區域,如西營盤、上環及中環一帶。由於人口增長,市區範圍不斷擴
1
表8 旁喉分佈區域
政府公佈設立日期
1904年8月10日
區份
第一區
地理範圍
東以東邊街為起點;南至高街;
西至廣豐里、第三街及水街;北至皇后大道西。
第二區
第三區
}
東起自樓梯街:南至四方街、普慶坊、磅巷、律打街:
西至普仁街、新街:北至荷里活道及皇后大道西。
東起自林士街、沿永樂街、永勝街至皇后大道中:
南以皇后大道西及荷里活道為界:
西至修打蘭街;北至德輔道西。
1905年1月24日
1905年5月12日
第四區
東起自修打蘭街、高昇街、李陞街;
1905年8月11日
南至皇后大道西、廣豐里、山道、南里、卑路乍街:
西以荷蘭街、堅尼地城為界:


北至堅尼地城海旁、德輔道西及干諾道。
第五區
東起自畢打街、雲咸街、紀連拿利:南以堅道為界;
西至樓梯街、荷里活道、歌賦街、安和里、
1905年11月10日
永勝街、永樂街:北至干諾道。
東起自加路連山道;南至禮頓山、堅尼地道;
西至萬茂徑、軍器廠街:北至莊士敦道、軒尼詩道。
1906年以後
供水系統制度化
第六區
張,旁喉區域亦不斷向東及西伸延,至1929年,旁喉覆蓋的地理範圍
西至西環士美菲路,向東伸延至銅鑼灣區,包括了今日的灣仔鵝頸橋、天
樂里及銅鑼灣禮頓道、怡和街及加路連山道一帶。
在食水不足期間,為節省用水,設有旁喉的區域,便成了政府實施
各區分時段供水措施的工具。以1929的限時供水措施為例,供水時間從
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分為六個時段,每時段供水兩小時。為免港島居民同
時用水減弱水壓,政府以旁喉區為基礎,劃分供水時間,如第一區的居民
在上午六時至八時獲得供水,而第二區的居民則在上午八時至十時供水,
如此類推。同一時段獲供水的區域,一般來說會相距較遠,如上環與下環
(即金鐘地段一帶)的供水時間可能會編排在同一時段,因為相距較遠,
水壓控制較易,但上環與中環的供水時間則盡量分隔。居民可以透過華民
署、水務局及東華醫院的通告,獲悉每天的供水時間。在正式供水時間開
始前,市民須預早做好準備功夫,如清潔儲存淡水的器皿,或在供水時段
115
點滴 話 當 年
116
85.
市場內賣中草藥涼茶的攤檔。這些清熱 解渴的飲品,主要按杯的大小收費:小 販預先將涼茶盛於杯中,靜候顧客光 臨。(攝於20世紀初)
86. 早期的水塘建築工程,使用大量麻石,主要 靠人力開採,不少採石工人為女性,她們在 興建水塘中的貢獻,絕不遜於男性。(攝於 1930-1940年代)
中篇
供水系統制度化
內盡速完成煮食、洗衣等耗水量較多的工作。在設立旁喉之初,政府及港
島居民又怎會預料到該系統變成了限時供水的最佳方法,發揮了分區分流
的作用。
直至1932年旁喉廢止以前,在天早食水短缺期間,每區居民透過旁
喉獲取二小時食水供應的情形相當普遍。由於旁喉流量較主喉緩慢,同
幢樓宇的各層居民在沒有平均分配取水時間下,受水壓影響,居住在較高
樓層(如三、四樓)的居民水力尤其不足,在限時供水期間,他們所獲得
的供水時間相對較少。由於政府在已設立旁喉的地區,逐漸減少街喉數
量,一些原有的街喉相繼被廢除,在旁喉制度並不完善的情況下,居民可
得食水供應時間較十九世紀末更少。
為爭取儲水時間,吵鬧打架,甚至弄成血案,亦時有所聞。居民曾
要求政府作出安排,規定各層樓宇使用自來水的時間:如四樓可在上午六
時獲得供水,三樓在八時,而二樓則於下午一時使用,以減少居民因取水
發生爭執。由於供水時間經常更改,加上天早期間,各區每天最多只能獲
供水兩小時,故按照特定時間分配各樓層的供水方法,並不可行。在旁喉
關閉期間,居民如要額外取水,需往街喉輪候,因此旁喉的設立並未減少
居民輪候食水的時間。據當時報章記載:「居民皆要僱人出街挑水,但街
喉之水甚緩,不似從前之急流,以致無分日夜,居民之出街挑水者,其水
桶有如長蛇陣,火水罐嘭嘭之聲,日夜不絕,更有貧家小兒女,手挽小
罉,往水喉欲取一些少之水,以為煮飯之用,由朝至晚而不得一滴者,蓋
為強有力者霸佔故也。」低下階層自早飯時間出門取水至三點鐘始得一擔
水,是相當普遍的現象。直至1920年代末期,居民仍不能接受設立獨立
水錶的建議,寧願每天花費大量的時間及金錢「撲水」。
旁喉的食水供應,基本上與每年的降雨量掛勾,倘若天不造美,政
府必先關閉旁喉,大部份市民須花費大量精神及勞力,在公共街喉輪候用
水。根據政府公佈有關限制食水通告的紀錄,在1905-1939年間,旁
喉只有四年全年連續不斷地供水,分別是1908、1919、1920及1921
年。在 1929 年,因天旱關係,旁喉竟沒有一天是全面開放的。在 1905
1932 年間設有旁喉的用戶,平均每年僅得 188 天享有連續供水的服
務。另一方面,透過獨立水錶獲得自來水的用戶卻得到優待,並沒有受限
時供水措施的影響,在限時供水期間,這些私人住宅可於每日上午六時至
晚上七時獲得自來水供應。設有水錶之用戶,頓時成為用水的特權份子,
即使在水荒時期,政府亦只勸諭安裝水錶者節省用水25%。受到社會輿
論的壓力後,政府還要提出多種理由解釋優待獨立水錶用戶的原因,諸如
獨立水錶水管直接與主喉連接,如關閉主喉,一旦遇上火災,便救火無
門;又或關閉主喉,會因水壓關係,引致水管爆裂等。政府在實施限時供
水措施期間,無法限制收費用戶食水用量的理由,實在讓人感到詫異。這
種措施把使用免費食水的旁喉用戶,與使用收費食水的獨立水錶用戶,劃
分成兩個階層。
早在1882 年,查維克已關注到私人用戶浪費食水的問題。到了二十
117
世紀初期,政府以收費方式遏止濫用食水的風氣,但對富戶來說,根本毫
無阻嚇力,因為當時的食水費用並不昂貴,每千加侖只需5角,其後雖
增至每千加侖7角5仙,仍然相當便宜。故此只按用量收費,但對浪費
食水者不設罰則,未能達到以經濟壓力迫使用戶節省用水的目的,反而造
成社會不同階層的矛盾,使社會上富有人家可享有特殊待遇的情況更形明
顯。根據政府公佈數字,設有獨立水錶的用戶,在1932年旁喉全面廢止
以前,約佔港島用戶的30%。
旁喉的設置,並未延伸至九龍半島,九龍居民的自來水供應主要來
自街喉,商戶及設有獨立水錶的用戶則需按水錶繳付水費,九龍居民亦從
未要求以旁喉提供食水。旁喉供水可算是二十世紀頭三十年維城商住密集
區域的特色。
1920年代末期,經歷水荒之後,政府已有取締旁喉的打算,但當時
的港督金文泰(Cecil Clementi)認為仍需廣泛徵詢民意,方可決定是否撤
銷,因此旁喉並未在1929年水荒後立即被取締。在廢止旁喉的法例通過
之前,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反對聲音,多個華人團體包括華商總會、東華醫
院、 港九業主聯會、糖業公會、華人醫業聯會、中國工程師公會、寶益
商會、潮僑公會、嶺東同鄉會、香港苦力公會及數百名居民,聯署要求保
留旁喉設施。
1932 年2 月,政府終於通過條例廢置旁喉,實施了 29 年的旁喉,
最終得到華人社團同意廢除,主要有下列三個原因:
(一) 旁喉日久損壞,維修費相當龐大,而維修費用多年來一直由政府支
付,反對廢置旁喉的商戶及居民如要繼續使用旁喉供水,可能要負
擔該筆維修費,居民對出資重建旁喉系統,多採保留態度;
(二) 政府宣佈免費替所有使用旁喉的用戶,安裝獨立水錶,居民只需於
1932年10月23 日以前申請,便可享用免費服務,對旁喉用戶極具
吸引力,華人議員周壽臣亦呼籲旁喉區的華人,盡快申請免費安裝
獨立水錶;
(三)在經歷了1929年的水荒以後,市民對於在街喉輪候食水,猶有餘
悸。在各種有利的客觀條件影響下,政府終於終止了為維城居民特
別設置的旁喉供水措施。
截至1932年8月,政府取消2,600幢房屋的旁喉設施,並替2,100
幢房屋安裝獨立水錶。如以獨立用戶計算,該年港島區安裝新水錶的用戶
有9,201戶,較1931年增加64%,而1933年達12,860戶,較1932年
又增加了40%。截至1933年,港島區安裝獨立水錶的用戶已達全部用
戶的68%。雖然政府仍提供公共街喉免費供水服務,但大部份市民已接
納了收費的供水,政府推行獨立水錶的制度至此方能順利完成。
據政府就1931年的全港耗水量調查所得,香港區居民人均用水較九
龍半島高30%。旁喉的設立,事實上與政府防止浪費食水的政策背道而
馳。不過,政府一直以來沒有採取強硬態度,強迫市民廢除旁喉,相反給
予市民一段相當長的緩衝期,讓市民適應收費服務,最後並以免費安裝水
錶的服務,吸引市民接納按用量繳付食水的方法,以達最終目的。從長遠
來看,旁喉的廢除,減輕了政府對供水系統的負擔,並正式確立了用者自
付的原則,但根據1933 年全港獨立水錶用戶統計,社會上仍有30%以
上的用戶並未安裝獨立水錶,要依靠街喉的免費供水服務,可見低下階層
仍在社會上佔一定比重。
丙. 水質檢定
吸取了上世紀末的經驗,政府深知潔淨的水源,是確保城市衛生的
關鍵,因此,政府在瘟疫後採取果斷措施,封閉維城的水井,統一控制全
港食水來源。政府的封井措施,在二十世紀初期曾遇到了不少阻力。飲用
井水,對當時的華人來說,是相當自然的事,因此自1895年實施封井措
施以後,居民要求重開水井的訴求不絕於耳,在食水短缺時期尤為激烈。
居民的理由多從傳統價值觀念出發,例如認為井水自古以來已是中國人主
要水源,居住在農村的村民日常飲用井水,身體相當健康,並無疾病。縱

供水系統制度化
119
點滴
話 當 年
118
中篇
供水系統制度化
121
V
87.
1889年,政府在西環青草山興 建濾水廠(West Point Filters), 過濾薄扶林水塘原水,其濾水 能力為每日90萬加侖,原址後 改為旭龢道配水庫。(攝於 1980年代)
}


話 當
使井水不適宜飲用,亦可用作洗滌衣物,甚至認為只要加入消毒藥粉殺
菌,就可保持水源潔淨等,因而都反對全面查封水井。市民忽略水源潔淨
與衛生之間的相互關係,於此可見一斑。

120
1902 年香港出現天旱,為節省食水,政府每天只能供應1小時食
水,市民每天需往街喉排隊輪候食水,十分狼狽。在這段水資源嚴重缺乏
的時期,居民要求重開水井的聲音就愈大,但潔淨局仍以衛生為理由,堅
決反對重開水井。1902年香港發現了460宗霍亂個案,居民亦擔心個人
生命安全,因此默然接受這項保障食水衛生的安排。
1922年8月,華人議員周壽臣再為爭取重開水井而在潔淨局事例會
中提出動議,引起社會廣泛討論,但政府仍再度以井水水質極不衛生為
由,禁止市民飲用井水及使用井水洗滌衣物,並認為水源不潔是傳播疫病
的主因,可見政府對食水衛生的控制是相當嚴謹的。政府甚至頒佈法令,
禁止私人業主私自開啟封閉了的水井,如不遵從便會受到檢控。
1929年,香港嚴重天旱,政府經醫務及衛生局審定後,才迫不得已
重開西環、中上環一帶的水井,供市民使用。在多個大型水塘相繼落成、
供水量有所改善後,要求重開水井的建議才慢慢消失。不過,在1941年
12月22日香港淪陷前夕,允許居民重新自由使用井水的法例竟獲政府
批准。可能是政府擔心公共供水系統會受日軍破壞,才准許市民飲用井
水,唯政府仍勸籲市民,食水必須煮沸,方可飲用。
!
在十九世紀末期,政府逐步將全港收集到的雨水及溪水進行過濾,
以控制食水質量。根據1924年立法局會議記載,香港食水的過濾,沿用
英國倫敦流行的濾水方法——沙溜過濾。過濾速度相當緩慢,在雨季期
間,雨水流量充沛,水塘收集到的雨水大多夾雜大量沙泥,由於濾水池的
面積及容量有限,加上濾水時間不足,往往造成食水混有泥味,而薄扶林
供水系統食水的混濁情況,最受當時市民關注。為減低過濾時間,政府於
1924年購入較先進的英國器材,改善港島區寶雲道和九龍區的濾水系
統。
除過濾原水、減少食水雜質外,政府亦會定期抽取食水樣本化驗,
了解食水水質狀況。有關食水化驗工作,主要由英國皇家化驗師進行。在
二十世紀初期,化驗的樣本包括了薄扶林、大潭及九龍水塘等主要供水系
統,政府並定期向外公佈各水塘水質的化驗結果。在1921年前,化驗於
每年的1、4、7、 10 等月份舉行, 1921 年以後,水質化驗改為每月
一次,而化驗樣本仍以各主要水塘為主。根據政府在1903年以後公佈的
化驗結果顯示,全港各水塘的水質「甚佳」,可供飲用。
在1924年以後,每月一次的例行水質化驗進行得更為全面,除了抽
取水塘樣本以外,更包括濾水池及街喉的樣本,而抽取化驗的地點則擴充
至港九各地,主要化驗的供水系統包括了寶雲道、荔枝角、亞賓尼、西區
(Elliot)、薄扶林及私人水塘——太古水塘。除濾水廠已過濾的食水外,
各區的自來水水龍頭也是化驗對象,其覆蓋地區相當廣泛,包括西環羅便
臣道、般咸道、中區山頂、德輔道中,東區筲箕灣、柴灣,南區香港仔,
九龍油蔴地、旺角等地。化驗的主要目的是測量食水中的微生物含量,以
便了解水質的污染情況。
有關食水中微生物含量的化驗,在1926-1939年間,每年平均抽
取樣本達1,515 個,而其中1,132個樣本來自公共水龍頭,佔全部抽驗樣
本的70%,顯示出政府相當重視公共食水的水質,其他的抽驗樣本包括
已過濾淡水及未過濾的原水、井水等。在1929年,由於天旱,為增加水
源,政府重開部份水井,並從英國訂製多個公共水箱,儲存外地進口食
點滴話當

水,因此該年政府食水的化驗樣本亦盡量做到全面,包括了西江水、井
水、公共水箱及明渠等淡水的樣本。此外,為保證食水含菌量不超過指定
的衛生標準,政府於食水中加入一定份量的氯以殺菌。在二十世紀上半
期,香港雖然發生過數次旱災,但市民因公共食水不衛生而感染傳染病的
個案卻銳減,健康得到一定保障。
雖然二十世紀初期政府對食水質量的控制,與十九世紀後期相較,
有了很大進步,但食水受到人為因素污染的情況仍相當普遍。市民在水塘
附近水源洗衣、洗澡,甚至排污,污染水源。一些舊式的住宅,依舊使用
未過濾的原水。利用受嚴重污染的山坑水種菜、浸發芽菜、磨製豆腐等副
食品出售,被政府檢控違反衛生守則的例子數不勝數。市民對食水衛生與
健康的相互關係,仍然認識不足。政府對市民這種行為,只有採取懲罰措
施,據1910年代末期的罰則,凡污染水源者罰款港幣5元。食水必須潔
淨的概念,要到 1930 年代末、1940年代初,才普遍受市民重視。因此
要保持水質清潔,定期檢查水質,就全賴政府及危機感較高的立法局議員
的努力。
自從政府封閉了全港的水井後,市民飲用水就完全依賴政府供給,
雨水的蒐集、過濾及分配,直接受政府支配。有關水質檢驗政策的推行,
一直由政府帶動,由於一般市民的知識水平不高,社會上甚少聽到對政府
的檢驗方法及標準的質疑。在二十世紀初,政府有系統地改善食水質素的
化驗方法,並向市民灌輸有關食水衛生方面的知識,竭力保持城市的食水
潔淨。
四 望天打卦
甲. 限時、限量供水
限時供水措施,除造成市民生活上不便外,更是改善食水衛生的一
大障礙。限時供水的最主要目的是減低食水的用量,因此限時供水的次數
愈多,時間愈長,反映食水短缺的情況愈嚴重。根據政府公佈的降雨量及
供水量資料顯示, 1901 - 1945年間,政府供水的時間與每年的降雨量
有密切關係,降雨量較少的年份(2,000 毫米以下),會直接影響下一年
度的供水天數,而降雨量較充足的年份,市民可獲全年365天連續不斷
供水的機會則較大。由於資料不完整,很難有系統地把有關街喉供水時間
的記錄整理出來,但維城旁喉供水時間的資料則較完整,根據旁喉從
1905 - 1932 年這28年的供水時間記錄,旁喉用戶平均每年只能獲 188
天供水,約佔全年二份之一的時間。旁喉開放的時間,是採用分區輪流限
時開放方式,只有1908、1919、1920及1921這四年獲得連續365天
供水,所謂連續供水,並非連續24小時不斷供水,公共供水服務在晚上
基本上會暫停。
在1901-1945年間,有15年的平均降雨量少於2,000毫米,而連
續兩年乾旱的年份,包括有1905-1906、1909-1910、1928-1929
及1935-1936這八年。為更清楚了解乾旱年份市民獲得供水的情況,
現按照政府公佈的數字,將天旱年份的降雨量、人口、供水量及人均供水
量,整理出表9。


供水系統制度化
123
122
中篇
供水系統制度化
125
表9 乾旱年人均耗水量統計
年份
全年降雨量
全港人口
(毫米)
全年供水量
(千加侖)
人均每天獲供水量
(加侖)
1905
1,802
1,556,457
1906
1,976
319.803
1,318,763
11.29
1909
1,924
1,805,717
1910
1,781
1,894,492
1911
2,300
456,739
1,941,213
11.64
1928
1,807
1,075,690
4,322,070
11.01
1929
1,774
1,143,510
3,337,000
7.99
1935
1,812
966,341
1936
1,772
988,190
5,931,980
6,484,260
16.82
17.97
1911年降雨量比正常稍多,並不屬於乾旱年份,但由於缺乏1909及
1910 年的人口統計數字,故引用了 1911 年的人口數字作參考。從表中
可見,1929年是二十世紀上半期歷次天旱中人口最多的年份,是年的供
水量因天雨少的關係,下降了22.8%,但人口卻上升了 6.3%。在供求
失衡的狀況下,全港人均可得供水量,只有7.99加侖,是二十世紀上半
期人均可得供水量最少的一年。
為了解限時限量供水的實況,現以乾旱的1928及1929年供水狀況
為例,作深入分析。
1928 年香港的平均降雨量雖較往常低,全年只有1,807毫米,但在
雨季結束前降雨量仍算理想,是年全港各大水塘紛紛宣告滿溢,薄扶林水
塘、大潭篤水塘及九龍水塘分別於6月5日、7月28日及11月28日
滿溢。可惜 1928年10月後至 1929 年春季,香港所錄得的降雨量只有
32 毫米,而 1929年1-4月,降雨量亦只有90毫米,打破了有史以
來的乾旱紀錄。 1929年5-6月雨季伊始,並沒有為香港人帶來太大
喜訊,港島的水塘除了大潭篤以外,全告枯竭,薄扶林水塘更出現淤泥堆
積的情況,容量更因此減少0.2-1%。截至1929年6月,全港居民每
天耗水量只有400萬加侖,約為1928年夏季的1,200萬加侖耗水量的三
分之一。 1929年7月11日,港島水塘的總存水量只有1.5 億加侖(為
總存量的7%), 新界及九龍的總存水量亦只有7,900萬加侖(為總存量
的 15%)。
自1928年11月起,為減少市民用水量,旁喉基本上完全關閉。1929
年4月,全港實施七級制水。據報章所載,政府的限時供水措施,按供
水時間長短可分為七級,但如何劃分七級,政府並未明示,而七級的定義
在不同年代亦略有不同。透過報章上不完整的資料,可整理出一個梗概
(參考表10),雖未能準確指出各不同時期實施的七級制水所規定的供水
時間,但亦可知道限時供水,級數愈高,供水時間愈短。
實施三級制水,是二十世紀上半期維城常見的現象。雖然早在十九
世紀下半期,政府已屢次實施限時供水,但在水井未被禁止使用的年代,
居民的部份食水可依靠地下水源及溪流補足。自從政府完全控制食水的來
源後,政府的公共供水就變成了市民獲得食水的唯一途徑,因此政府的供
水方式及供水量,決定了全港居民的生活方式及節奏。
政府除限時供水以節省耗水量外,在1928-1929年制水期間,更
規定每人每次最多只能利用兩個容量相等於約4加侖的火水罐,盛載從
街喉輪候的食水。雖然政府沒有明文規定每人每天可輪候多少次,但輪候
人數眾多,市民須花費至少半天時間,才可獲得兩桶食水,因此,即使市
制水級別
一級制水
二級制水
三級制水
四級制水
五級制水
六級制水
七級制水
表10 七級制水的供水情況
供水情況
旁喉開放供水時間由上午6時至下午9時(共供水15小時)
旁喉開放供水時間為上午6時至11時,下午4時至9時(共供水10小時)
旁喉供水時間上午6時至9時,下午4時至7時(共供水6小時)
旁喉開放2小時,街喉開放12小時
關閉旁喉,街喉全日開放兩次
街喉開放一次
關閉街喉
點滴話 當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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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滴話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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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1929年天旱,香港水塘全告枯竭,當時 容量最大的大潭篤水塘亦幾乎乾至見 底。(攝於1929年)
89, 1929年水荒,居民排隊取水一景。輪 水者以男性挑水苦力為主,所用的水 桶容量大、數量多,婦女或小孩難與 爭鋒!(攝於1929年)

供水系統制度化
民願意輪候,如街喉不能全天開放,每人每天最多亦只可獲得16加侖食
水,而該16加侖食水可能要供應全家人一天使用!在制水期間獲益最多
者,是一班搬運食水的苦力及售賣盛水器皿的商人。根據當時報章所載,
鐵水桶售價為每對一元多,木桶稍貴,每對需二元多,而僱用苦力挑水,
送往二樓者每擔五仙,三、四樓則每擔一角,並聲明惠顧數量必需超過數
擔,才會提供服務。限時限量的供水措施,使市民每天為水奔波,十分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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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應急對策
(1)水箱供水
在1929年實施七級制水期間,政府於人口密集地區修築混凝土小型
水池或設置金屬水箱,為市民提供淡水。1929年1月28日,港府從英
國倫敦訂購了四個鋼造的水箱,水箱長32呎、闊20呎、高8呎,可載
水3萬加侖,分別放置於西環西邊街、西江碼頭附近、上環街市附近的
皇后街電車路及中環的機利文街。當局在放置水箱的位置,製造安放水箱
的鐵架(鐵架由12根高2呎的鐵柱作基礎,以3行、每行4柱分佈形式
組成,再在每行以鐵枝連貫,水箱置於鐵架上再以螺絲釘固定),水箱旁
設兩條長喉,每喉安裝水龍頭8個,共16個水龍頭,居民可於水龍頭取
水。箱頂上設有一條大水管,方便輸入來水。水箱的水源主要來自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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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利用水艇從荔枝角運水至西區海旁,再利用大水管,將水注入這些設
置於海旁的水箱。水艇每日來回運送食水,供港島居民使用。
由於西區食水缺乏的情況較為嚴重,故西環西邊街及西江碼頭附近
的水箱,首先於1929年3月21日啟用,上環街市及機利文街的水箱亦
先後於同年4月9日及4月 14 日啟用。在設有水箱供水的地段,街喉
基本上已完全關閉,但上環的情況仍較西環稍佳,據報章記載,截至4
月19日,畢打街以西及砵甸乍街以東的街喉仍照常開放,但該區的街喉
很快亦因食水缺乏而關閉。
街喉既然關閉,水箱提供的淡水變成了維城唯一可攫取的水源,大
批居民每天在水箱附近,挑着水桶鐵罐,你擠我擁,輪候食水。由於取水
者眾,馬路中央亦被水桶阻塞,情況十分混亂。政府在水箱附近派出一名
英兵及一名華籍差人維持秩序。雖然居民覺得鐵缸的食水含有類似油污、
英泥及鐵銹的氣味,但仍照舊使用,並無其他選擇。
利用水箱配給食水的方法,不單在貧民區實施,依靠黃泥涌水塘供
給食水的淺水灣地區,亦因該塘乾枯,需利用水船從赤柱及香港仔運水至
淺水灣。
1929年4-8月間,港島的食水主要依賴九龍供給。政府在6月17
日估計,九龍的存水量為8,051 萬加侖,只夠全港3個半月的用量,如
果天公不造美,3個半月後,全港將涓滴全無。政府及一些私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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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1920年代的中環擺花街,乃華洋雜處的街道,穿着 簡樸的華人,普遍仍赤足在街上行走,生活頗為清 苦。照片中男孩利用家中烹飪器皿取水。
91. 路邊擺賣飲品的攤檔,生意相當不錯。(攝於1930
年代)


話 當
恐防出現上述情況,紛紛建造或訂購水箱,以便缺水時,可存放從外地進
口的食水。臨時設置的水箱增至廿一個,總容量為1,026,144 加侖。
75 萬加侖。
湿
T

(2)油輪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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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水荒,政府從外地購買食水。在1929年6月10-17 日,
政府利用輪船從上海、福州、日本及珠海市以北的橫門等地,輸入食水
836,640 加侖。從外地輸入的淡水,以橫門的輸水量最多及運送時間最
短。向該地購買食水計劃經中國廣東省政府及中國海關同意後,協商的購
水量每日最高可達 300 萬加侖。政府估計需調動67隻容量達4.48萬加
侖的駁艇及 25隻拖船,方可每天運送約 300 萬加侖食水。1929年6月
中旬,政府實際上只調動了18隻駁艇運送橫門食水,而其中8艘的容量
僅得2.24萬加侖。橫門的供水量雖然充裕,但計算起來價格相當昂貴,
政府需為橫門購水計劃,每月撥款 20 萬港元。
(3) 溪流調配
新界及九龍的溪流流量雖然不多,但在天雨極度不足期間,變得彌
足珍貴。1929年政府分別在各溪流安裝抽水機,抽調河水至濾水池或直
接運送至水箱,供市民使用。 1929 年政府抽調溪流水源的水量達53-
(4)其他措施
政府頒佈緊急法令,賦予工務局調動水船及艦隻運載或儲存食水的
權力,並動員全港各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協助運載食水,九廣鐵路部門亦
抽調了20卡車改裝運送淡水之用。私人機構如太古私人水塘,自1929
年2月1日起,接駁了一條直徑5吋、長750呎的水管至公共供水系統,
每天為市民提供15.7萬加侖食水,到6月份因存水量下降而減至每天10
萬加侖。怡和洋行則提供從上海運送食水至香港的服務。同年 6 月 18
日,英國皇家空軍在港九水塘集水區上空投放了1噸高嶺土製造的人造
雨,可惜效果並不顯著。
經醫務及衛生局核准,政府重新開放了二十三處水井及明渠,以彌
補公共供水的不足。為免市民直接飲用井水,政府在水井及明渠的當眼
方張貼告示,警告市民,山水及地下水源須經煮沸,方可飲用。
除應急的措施外,政府更制定解決水荒的長遠計劃:
(一)開展香港仔水塘供水計劃,期望每天可提供 212 萬加侖食水。
(二)興建連接九龍與香港的海底輸水管,期望於1930年春季起,每天可
從新界及九龍輸送 400 萬加侖食水至港島。
中篇
供水系統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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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三) 擴充砵甸乍山及龍脊 (即雲枕山) 的集水區,增加每天收集食水150
萬加侖。
(四) 擴展大潭水塘的集水區,增加大潭儲水的容量至 17,500 萬加侖。
(五) 擴充石梨貝水塘集水區,使水塘存水量增至1,000萬加侖。
(六)勘探城門河谷的環境,籌備興建容量達20億加侖的水塘。
1929年的水荒,讓香港市民深切感受到水源對人類的重要性。該年
有數以萬計的居民因缺水而失業,離港人口高達7萬人。這次痛苦經
驗,使當局有機會檢討七十多年來香港的公共供水系統。水荒雖然暴露了
二十世紀初香港完全依賴天雨供水的弊端,但向外購買淡水不但成本費用
高昂,而且極之不便,因此繼續大量興建水塘,仍然是政府自1929水荒
以後,至 1960 年代初另一次更嚴重的大旱來臨前,尋找水源的主要方
向。
在食水短缺期間,九龍半島的供水情況遠較港島優越,九龍的淡水
資源更成為港島部份地區的主要水源。由於港島可供發展為水塘的地方不
多,故在新界興建新水塘,以及興建連接新界、九龍供水系統至港島供水
系統的輸水網絡,是1930年以後發展供水服務的重要工作,而港島居民
必需依賴九龍及新界地區供給食水,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五戰亂求存
中日戰爭爆發後,香港政府在1940年開始已沒有公開發表有關部門
的工作報告,而民間有關水務的資料,多散失不全,因此這段時期的情
況,只能從有限的新聞消息、零碎的資料如美國外交部檔案,以及日軍遺
留下來的不完整資料作概括的了解。
在日軍正式佔領香港的前兩年,即1939年,香港政府在9月已宣佈
進入非常時期,香港的水務擴展工作亦因戰亂完全停止,政府並實施了一
系列的緊急供水措施:
(一)呼籲市民隨身攜帶相等於1.5公升的清水,以便危急時飲用;
(二)在空襲或緊急情況逃走前,必須關閉全屋水龍頭;
(三) 食水如有變黃,需開啟水龍頭數分鐘,方可飲用食水;
(四)如供水臨時中斷,不必馬上致電水務局,以免影響搶修工作;
(五) 不可飲用山澗溪水;
(六)自來水必須於水沸後再煮15分鐘方可飲用,以防敵軍於水中下毒。
1941年初,備戰狀態升級,政府修建大量防空洞,九龍一些水渠亦
被改建為防空洞,作為敵軍空襲時居民的臨時避難場所。
日軍在1941年12月25日佔領香港以後,將水務局易名為水道班


供水系統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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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滴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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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右
1
保証金
水道使用
和水

廚金
月保也
殿

**29.7
收證
昭和十八年度

月分給水料
i
S. R. Solina
香港占領地總督管理香
納期日内二納入大賣場合八
的不料/
好在村
金納撒
「散約料金一成之延滞手數料,
御注
若無創 一頌收清印十中央/八無效卜x本康六
作無效,本爲日之憑證宜保存之
餓收洲印
v 煤划二大鳥子二付大切犁保管* L
入收 日金

金領收候也
民政部水道班
92
93

住籍
所地
201
CK號
民 證
(昭和二十年四月一日)
證照
省台山縣
姓名 生年月日)余切顏
身分職業多福公司職员

通街

94
94
相違ナキコトヲ証明ス
香港占領
警察總局長
No.30
ข่าว
總局長之印


92. 昭和十七年(1942年)正月廿四日,由日本軍民
政部水道班簽發的普通用戶水費保證金證明書, 可清楚看到水費按金已從1941年的5圓增至25

供水系統制度化
93. 昭和十八年(1943年),由日軍香港佔領地總督
部轄下之香港水道廠簽發的水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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