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造成障礙,首次買得沿海地段使用權的業主,在政府尚未釐清沿海
業權誰屬的情況下,成為1860年代反對政府在中環填海的主要阻力,
而政府因缺乏人力及經濟資源,無法主導城市的發展步伐。
維港設施
既然政府決定在港島北岸發展,必須組織工程隊伍建城。1843年
政府設立年薪高達1,000英鎊的總量地官(Surveyor General)一職,1844
年5月9日哥頓(A.T. Gordon)正式被委任為總量地官,量地官署
(Surveyor General's Office)自 1844 年起專門負責城市的基建及維修工
程,包括港口的建設、土地的平整及填海工程,並兼管土地出租與買賣
等事宜。 1867年總量地官下轄六個主要官員或部門:首席文員、工務
文員、水務、公園、華人管工與專責填海及海港工程的助理工程師。從
行政組織可看到早期港島的開發以水務、公園、填海及海港工程為發展
重點的趨勢,而以行政人員作為工作分配,並非由專責部門執行的方
法,反映總量地官全權操控了所有工程的籌劃、興建及維修。因此,要
了解早期的維港的發展,就只能以工程作為分析的基礎了。當城市規模
尚小,由少數行政領導掌管全港工程,似是無可厚非的做法,但當城市
規模日益龐大,總量地官的組織架構,也只好因應着社會需要而有所改
變。
量地官署(Surveyor General's Office)於1870年改稱為測量署(Survey
Department),該署1883年改組為工務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
1891 年工務司署首創海旁填海部,是全港第一個掌管海港工程的部
門。 1982年工務司署轄下的部門紛紛發展為獨立部門,工務司署總部
分原有的工作改由地政工務科(Lands and Works Branch)擔任,1989年
地政及工務科改組為工務科(Works Branch), ,1997年7月1日改稱工

.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1 8 4 3 - 1 8 8 3 )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 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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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ITTE
表 1.3 碼頭的興建及維修(1841-1882)
R #
施工年份
施工項目
實際支出 (英鎊)
1841-1845
興建及維修船政道的海堤及碼頭
*559
1.18 19 世紀的兩榮碼頭,沿岸客棧滿
佈。苦力正忙於運送食水上船。
1846
1848-1849
興建三個位於維多利亞港的登岸碼頭
擴建船政道碼頭
502
354
1849-1850
修整太平山三號碼頭
5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 一百六十年
務局(Works Bureau),2002年7月1日工務局與環境食物局(Environment
and Food Bureau)及運輸局(Transport Bureau)合併,稱為環境運輸及
工務局(Environment, Transport and Works Bureau)
1849-1850
修整太平山碼頭
11
1852
修整船政道碼頭
2

1855
1855-1858
1860-1864
興建維多利亞港西面的兩個碼頭
興建維多利亞港東面的兩個碼頭
興建維多利亞港的碼頭
335
380
4,661
碼頭工程
1867
+
1841年在政府尚未成立專門負責基建工程機構,至1883年總測量
官署改組為工務司署的 42 年間,政府的港口興建工程主要集中在碼
頭、海堤及海旁的興建及維修。政府在海港興建的第一個碼頭是位於
現址中環遮打花園附近,1841年開始動工的船政道(Harbour Master)登
岸台階,全部工程連船政道臨時住處在內於1845年竣工,耗資 2,460
元(折合約559英鎊)的興建費,雖只佔政府在1841年至1844年財政
總支出196,882元的1.2%3,但啟動了日後政府在碼頭的維修及建設。
船政道碼頭在建成後,不斷的擴充及維修,1844至1882年間的總投資
為 1,358 英鎊。 總計政府在1841 至 1882 年碼頭興建及維修工程共用
16,060 英鎊,投資在碼頭興建的資金有11,389英鎊40,佔全部支出的
71%,其餘支出主要是碼頭的重建與維修,陸續建成的碼頭,粗略估計
約有30多個,而大部份碼頭均位於維多利亞城,說明了港島北岸為當
時主要客貨起卸站。華人社區興建的碼頭規模不大,從太平山區的碼頭
所動用的資金只有16英鎊,可見一斑。(有關興建及維修碼頭的投資
細目請參考表 1.3)
1869
1876
1876
1877-1882
興建位於九龍的海旁和登岸碼頭
興建警局附近的卸貨碼頭
興建軍火庫及昂船洲碼頭
興建尖沙嘴的木製碼頭
碼頭維修
521
1,039
2,187
83
$ 643
1879
興建油蔴地的木製碼頭
$ 562
1880
1881
興建文咸街尾的木製碼頭
碼頭重建
= § 560
# $ 3,656
總計
16,060
* 原紀錄為元,為方便分析,以英鎊計算,1841年的匯率為1英鎊兌4.4元。 § 1881年匯率為1英鎊兌5.334港元。
#1880年預計支出
資料來源:
“Return of All Public Works, Civil Roads, Canals, Bridges, Buildings, &c., Not of a Military Nature, Which Have Been Undertaken During the Year”, Hong Kong Blue Book, H2, Public Work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44-1882.
CO129/5,“Detailed Account Disbursement of the Land Department From June 1841 to January
1844", 10 February 1844, pp. 143-148.
34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1 8 4 3 - 1 8 8 3 )
35
HER
表1.4 興建和維修海旁及海堤費用(1844-1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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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
+
36
1.19 碼頭附近客棧林立,擠滿了待
僱的苦力。
除了政府興建碼頭外,私人企業也紛紛修築碼頭,根據璞鼎查
(H. Pottinger)1842年的地圖紀錄,當時港島北部已有許多私人公司的
碼頭,包括有寶順洋行(Dent & Co)、伯納•勒健氏(Burn Larkins)及怡
和公司(Jardine, Matheson & Co)在東角(East Point)及中環等地興建的
碼頭。而由政府興建予公眾使用的碼頭,規模與數量甚至不及私人企
業的投資。
修築海旁
作為一個亞太地區的貿易中轉站,政府需興建及維修海旁(The
Praya)及海堤(seawall),以便沿岸客貨起卸。 海旁工程某程度上是沿
岸的填海工程,在19世紀下半期的海旁,是一些位於沿岸,寬約50至
100 呎,可供行人及馬車行走的大街。政府在1844至1882年間修築海
旁及海堤總支出約為70,620 英鎊,其中用於興建及擴建海旁的費用為
11,082 英鎊,用於重建及保養海旁的則為54,011英鎊,佔總支出的
76% ° 興建海旁的工程集中在 1859至1867年進行,1867年以後則以
修整為主,可見海旁大抵在1860年代已建成雛型,直至1882年仍沒有
多大的變動,而有關海堤工程主要集中在1867至1868年,總支出少於
5,527英鎊。整體來說海旁及海堤工程支出較碼頭費用(16,060英鎊)多
54,560英鎊,約3.4倍,其中又以重建及保養的經費為重要,這與海旁
不斷受颱風吹襲有一定關係。
!
!
施工年份
施工項目
支出(英鎊)
1859-1860
興建維港東面海旁
548
1859-1861
興建中環街市沿岸海旁
1,465
1860-1864
興建維港海旁
6,026
1865-1867
海旁擴建
3,043
1865-1876
修整海旁
8,022
1867
1868
興建位於九龍4號和12號地段對出的海堤
修整位於畢打街貨倉對出的海旁及海堤
392
5,135
1880
重建海旁
*45,792
1882
海旁維修
*197
總計
70,620
*原紀錄為港元,為方便分析,以1881年匯率,1英鎊兌5.334港元計算。
資料來源:
“Return of All Public Works, Civil Roads, Canals, Bridges, Buildings, &c., Not of a Military Nature,
Which Have Been Undertaken During the Year", Hong Kong Blue Book, H2, Public Work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44-1882.
興建燈塔
當亞太地區的貿易活動愈來愈頻繁,港口的配套及安全設施也日益
重要。1857年英國樞密院貿易委員會要求香港殖民地政府於南中國海
的東沙群島(Pratas Shoal)興建一座海拔75 呎或位於山頂高約 35 呎的
燈塔,為航海人士導航。當時草擬興建的燈塔為一以鐵或石料建成的圓
形建築,使管理燈塔的員工可以抵禦東沙群島的海盜襲擊。興建燈塔最
大考慮的是人手及經費問題2,初步估計需投資6,400元(折合750英
鎊),由於需2名歐洲官員、6名馬尼拉船員在燈塔當值,牽涉固定支
出,為節省資源,亦有建議由英國製造一經得起風浪的燈船,在船隻容
易觸礁的海上停泊,以射燈照亮航道,方便航海人士,估計燈船所需的
人手較燈塔少三分之一。 由於政府資源短缺,計劃無法付諸實行,被
擱置了十多年,1870年在香港的經濟條件得到一定的改善下,興建燈
37
1.20
חוב
1.21
1.20 1870年代畢打街以西的海旁。圖中可見海旁大 道寬數十呎,可供行人及人力車行走。圖左的建 築物為怡和洋行,左起第三座稍矮的建築物隱約 可見連卡佛公司的招牌。
1.21 1870年代中環用方石建成的海堤,設有停泊小
船的裝置。圖右建築為怡和洋行,中央為鐘樓, 左方為獲利樓(Wardley House) 1865-1882年間 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所在地。
1.22
די
1.23
1.22 1870 年代中環海旁風貌。海旁洋行及酒店林立。從左至右為香港大酒 店、畢打貨倉、怡和洋行,遠處隱約可見位於威靈頓街的羅馬天主教大 教堂的頂部。
1.23 畢打街與海旁交界,清楚可見海旁的登岸台階。圖中央為寶順洋行(Dent
& Co),右方為畢打街的鐘樓。(攝於1860年末)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 - 百 六十年
1.24 位於港島南端的鶴嘴,1875 年4 月 16日,政府興建的首座燈塔於此地 落成。
1.25 於1892年建成的峽石
燈塔。
塔以保障航海安全的計劃,再被重新列入議程。
表1.5鶴嘴及青洲燈塔工程費用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1870 年代興建燈塔的計劃,除了討論如何保障香港領海附近的船
隻安全外,更界定了香港的領海範圍。1873年2月13日經多番商議,
政府擬將燈塔建於橫瀾島、南丫島東北,及港島的西南 26 哩的峽石
(Gap Rock)43,雖多次與中國接觸,也未獲中方允許,由於無法確認香
港的領海範圍,計劃最終被擱置,政府只好另覓地點,最後決定在鶴
嘴、青洲及哥連臣角興建燈塔。1873年12月9日定例局通過第17號
法例,訂立興建燈塔、浮標、信號燈的規條 45,1874年3月11日,定
例局正式通過撥款 15,000港元興建鶴嘴燈塔,2,500港元興建青洲燈
塔。有關哥連臣角燈塔的興建費用,所知不詳,根據總測量官1873年
就該燈塔購買射燈預估支出只有35英鎊(折合 168 港元),而鶴嘴燈
塔則為3,300英鎊(折合15,840港元),可見哥連臣角燈塔的規模相當小46。
各燈塔的規模可從興建經費略知一二,也可從建成後的射照距離評
估。鶴嘴燈塔位於北緯22°12' 14",東經 114° 15' 44",高 30 呎,射
燈焦平面(focal plane)為海拔 200 呎,晴天時射距可達 23 浬,可照明
果洲群島 (Nine Pins)、橫瀾島、南丫島、宋崗島 (Sung Kong Island)及
伶仃島一帶的海域47。青洲燈塔射燈焦平面為海拔95 呎,晴天時射距
可達14哩48。 哥連臣角燈塔射燈焦平面為海拔200呎,晴天時射距可
達8哩49,可為維多利亞港向東及向北航行的船隻照明,以防船隻觸
及藍塘海峽(Tathong Channel)的礁石。
燈塔
木製碼頭
小路
員工宿舍
防波堤
共計
資料來源:
鶴嘴燈塔計劃
青洲燈塔計劃
3,300港元
燈塔
1,500港元
300 港元
宿舍、
小路及碼頭
1,000港元
160 港元
10,240 港元
1,000 港元
15,000 港元
共計
2,500港元
CO 129/167, "Governor to Earl of Kimberly, Principal Secretary of State", 11 March 1874.
1875年4月16日鶴嘴燈塔舉行亮燈儀式,是香港政府蓋建的首
個燈塔,測量署負責建築工程,而船政署則負責燈塔的管理,青洲燈塔
於同年7月1日亮燈",第三個燈塔 -- 哥連臣角燈塔,因興建材料
被錯誤運送至南非的好望角,要延到於1876年3月1日才能啟用 52
至於峽石(Gap Rock)燈塔則於1892年4月1日建成3 。
,
雖然英政府在佔領香港後,馬上宣佈香港為自由貿易港,企圖提
升香港的貿易港地位,但由於港府資源嚴重不足,使港口設施的興建只
能緩慢進行,有關燈塔興建的提議,早在1850年代末期已被提出,卻
要到1874年3月才獲得政府撥款,1875年4月,十多年之後才建成,
就是最好的證明,此外,從興建燈塔事件中,見到香港島在鄰近海域的
領海主權問題,也是港口發展的阻礙。
42
43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
+
華人社區
如果建設海港是發展貿易港的手段,那麼土地的分配與運用,就是
奠定城市發展的基礎。在19世紀中期,為保證歐裔及商貿活動有足夠
的土地資源,政府必須控制島上原居民的活動範圍。
44
上、下市場與太平山區
早於1841年政府釐定土地發展政策時,已利用城市規劃的方法把
華人與洋人分開,1841年6月14日在政府公開讓私人發展的土地中,
刻意將市場地段包括上市場(Upper Bazaar) 118幅面積各為504平方呎
(14 呎 × 36 呎)及下市場(Lower Bazaar) 150 幅面積各為 800 平方呎
(20呎×40呎),共268幅的土地,列為華人活動地區,容許華人用
茅草或木材搭建臨時房屋,實行華洋分治。所謂上市場是指現址鴨巴甸
街以西,荷里活道以北,九如坊及歌賦街一帶;而下市場則為現址蘇杭
街及文咸街一段。
政府最初的構思,並未能預見隨着商貿發展及中國政局變遷而移入
的華人人口。當香港的轉口地位逐步建立,而大部份的經貿活動集中在
中環的時候,中環的土地就變得彌足珍貴,設在金鐘、中環的殖民地政
府部門,以及軍部的兵房,已佔去中區的大部份土地,故政府亟欲改變
原先計劃,將位於中區商貿的中心地帶,面積約有1.5英畝的上市場收
回作歐人商貿活動地區,以獲取更多的地稅,因此政府在現今水坑口以
i
院書望展
問老家用成
校學園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發燒
1.26 19世紀末的砵甸乍街。
45
M
to the a
MARLIN LA
her locality.
大火的文咸街商舖分佈圖。圖中
1.28
1851年12月28日晚上十時發生
Leal,
Tufi
Jur.
1號為仁記洋行所在、4號為起 火地點、11號為威靈頓街、皇 后大道及下市場交界、12號為 下市場道、13號為皇后大道。
Det
au
Englis kin terms. We
Cubu
2
bul, ac
ference
and oth
gaged i
reCuun!
Nov. C
Capl
erowd L
Il wusi
Π
lenge.
frum a
Countr
Jack H
He wa
too mli
1.27 19 世紀末的威靈頓街,兩旁為典型的中式商住兩用樓宇,
樓下闢為商舖,樓上作住宅。
1.29 文咸東街大火後數週,擬利用 填海工程擴闊街道,圖中虛線為 擬填海位置。
in a ope
intentio
ing if t
th
Parome
(From the Telegraph and Courier, Der. 23.)
was tak
INDEX TO ABOVE CUT.
ㄩˋ
Wa ham to direct the atten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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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8
1.29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東,皇后大道中以南的太平山街一帶,另闢新的華人居住區域——太平
山區,太平山區繼上、下市場以後成了第三個華人聚居的地方。

1843年年底田土廳廳長哥頓將文咸海旁(Bonham Strand) 至歌賦街
一帶的地段重新拍賣,而上市場亦包括在內,1844年1月 22 日位
於上市場內共27幅土地成功賣予歐洲人蓋建商舖。政府當局遂促請上
市場的華人另覓地發展,並勒令上市場的商戶及居民在1844年1月
起的6個月內遷出56,
華商對政府在未經商戶同意下,重新拍賣上市場地段感到十分不
滿,港督璞鼎查在出售上市場土地後令當時的總裁判司堅利(Chief
Magistrate, Major William Caine)、撫華道郭實臘(Registrar General, Charles
Gutzlaff )及田土廳廳長哥頓組成委員會,商討安置上市場商戶問題,
政府不但沒有考慮原華人業主利益,更聲稱首任田土廳廳長米里斯
(George F. Mylius)簽發的地契只屬臨時性質,並無永久效用。當時的
輿論對殖民地政府強行將華商遷離上市場,有極嚴厲的批評,甚至指政
府為強盜7,政府沒有理會反對的聲音,在1844年7月25日發表公
佈,勒令上市場商戶最遲於1844年9月遷出,上市場遂被納入歐人商
貿區。
華商在完全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下,只好接受政府的安排,在太平
山區第44號及78號地段(約為現址水坑口街以東及城皇街以西一帶),
重新建立家園,政府豁免受影響商戶年地税,准予其在1849年1月起
才開始繳付新地税,每戶並可獲40元賠償58。一些被港督璞鼎查認為
從事不道德行業例如賭館、妓院的商戶並未獲得任何賠償,在當時被政
府安置的112戶中,其中只有81戶可獲得40元賠款。香港政府為是
次的搬遷動用 5,900 多港元,作太平山區平整土地之用,
O
太平山街及下市場一帶自此便成了華人聚居之所。殖民地政府總裁
判司堅利甚至下令歐洲人,除警員以外,不准於華人聚居的地方居住。
首項填海工程——文咸海旁
倘將田土廳廳長哥頓1843年繪製的地圖與1856年維多利亞城的地
圖比較6,不難發現文咸海旁(Bonham Strand)即海旁地段83至89號
的一段,近西區市場一帶土地,明顯有人工造地的痕跡61。
1851年12月28 日星期三晚上十時左右至翌日清晨5時半在下市
場即現址蘇杭街(Jervois Street)發生的一場大火,可以說是香港推行首
項填海工程的動力來源,也是城市核心向西伸延的里程碑。起火的地
點是第十六號地段601號的志昌服裝店(Che-cheong),距離中區仁記
洋行(Gibb, Livingston & Co)的貨倉只有 150呎,火勢最猛烈的時分為
29 日凌晨1時。火災的範圍東面波及現址皇后大道中與蘇杭街、威靈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
百六十年
46
47
1.30 1910年代的文咸東街與皇后大道交界,為 1851年大火的源頭。1850年代落成的文咸 東街,是香港第一條透過填海工程建成的街
道,1860年後該街道成為華人商貿區。
1.31 1930 年代文咸東街以東的急庇利街商舖林
立,人群熙來攘往。
1.32 1935年5月文咸東街張燈結綵,慶祝英皇喬
治五世登基實況。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 一百六十年
源通和
1.31

1.32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頓街交界,南至皇后大道中,西面至蘇杭街與摩利臣街接壤,北至蘇杭
街以北海旁63。火場的面積達189,792平方呎(約4.4英畝),初步估
計會影響政府每年少收 8,375 英鎊地税, 1852年政府公佈直接受影響
的地段較火災當日估計少,只涉及1、4、6、9、11、16、17、
193 及
28 32-35、 99、 102 · 103
>
117 163


180 191 -
>
202 號地段,可獲豁免地稅為700英鎊64 。
火災發生期間,為免火勢向東蔓延至中環地區,軍部及海軍曾使用
100磅炸藥炸毀房屋,以堵截火勢,結果導致450間民房被焚毀,兩名
中尉 —— 湯建士( R. A. Tomkyns)及魯格(R. A. Lugg)死亡,數名軍人
受傷, 200 名華人失蹤,財物損失高達3萬英鎊。 儲存大量貨物、房
屋密集,缺乏足夠水源以及簡陋的防火設備,都是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的
原因。災場受損毀程度十分嚴重,政府必須重建下市場,由於政府一
向對太平山海旁地段華人聚居的衛生環境及治安頗有微詞,是次的火
災,正好給予政府一個重新規劃華人社區的機會。
第一任總量地官哥頓,就下市場的重建,草擬了香港的第一個填海
工程。首先是確定文咸海旁填海工程施工的位置,以現址威靈頓街、蘇
杭街及皇后大道三條街的交界為起點,至蘇杭街與摩利臣街交匯處為終
點。在當時文咸海旁向北伸展,繼而在海旁開闢一闊約 50 呎的海旁
道。政府估計是項填海計劃的建築成本為每平方碼25元。至於填海的
物料,主要來自附近的山丘,部分則來自太平山區建築廢料。政府會將
新建成的海旁地段公開拍賣,海旁地段的業權擁有者必須負責碼頭、部
+
1.30
48
49
漸具規模
1.33 1910年代的文咸東街,遍佈銀號、金山莊、蔘茸海味店舖。
份填海工程及海堤的興建費用,政府亦容許海旁地段業主向使用碼頭的
公眾人士徵收費用,政府會向新增土地徵收地税,增加庫房收入。
其實是次沿海地段業權能輕易被解決,是由於文咸海旁地段的業主
大部份為華人,由歐洲人業主持有的地段只有第1號及第4號的仁記
洋行,第6號的摩遜(J. G. Mornson)及第191的卓普爾(L. M. S.
Chapel),使政府較容易與業主達成協議,加上大部份地段租約期在2
至3年內屆滿, 原業主不會再作重要投資,約滿後也沒有理由反對填
海。建成後的文咸東街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華人金銀貿易業的
匯聚中心,創立於1910年的金銀貿易場也於1933年遷入文咸東街52
號。
文咸海旁的填海計劃,對政府日後的填海工程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1850 年代政府仍未意識到原海旁業主對新填土地的業權看法,才是填
海工程最大的阻力,故繼文咸海旁填海計劃後,政府提出寶靈填海及中
區填海計劃,企圖大力開拓土地資源。
填海計劃觸礁
政府在順利開展文咸海旁的填海工程後,企圖將建設華人社區的填
海模式應用於中區及灣仔一帶。1856年政府擬於中區政府山以北,
直向東伸延至東角,興建東西長約四哩,闊約50呎海旁大道,並於中
環填海地區建設公眾碼頭,新的填海計劃在港督寶靈(John Bowring)任
內推出,故又稱寶靈計劃。 1856 年 2 月 25 日政府設立專責委員會,
成員包括律政司安斯德(Attorney General, Thomas Chisholm Anstey)、工
程師加柏(Engineer,William Cowper) 及代總量地官包亞(Acting Sur-
veyor General, Julius Charles Power),就有關填海工程,向公眾諮詢,
蒐集各方面意見,委員會需釐清下列疑點:
,
1. 香港政府是否應負責所有海旁填海工程?
2. 填海工程竣工後,現擁有海旁地段業主就新填的海旁土地,應繳納多
少地税?
3. 倘原海旁地段業主,不願負責填海工程興建費,政府應否負擔該筆費
用?政府應否讓願支付填海工程費用的海旁地段業主,負責其名下海
旁土地的擴建工程?
4. 文咸海旁填海工程應否被列為海旁填海計劃的一部份?
5. 如何釐定海旁填海工程竣工後,沿岸乘客上落及貨物起卸的規條?
委員會就填海計劃所蒐集到的回應,雖未能盡釋政府的疑團,但卻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
50
51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
52
PLAN DIVICTORIA
PRESENT SEA WALL 70 BE REPAIRED COLOURED RED..
PROPOSED NEW PERMANENT WALL COLOURED YELLOW_
-
MARINE LOT HOLDERS PROPOSED RECLAMATIONS COLOURED GREEN DA
RECLAMATION BEHIND NAVAL AND
MILITARY PREMISES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I
COLOURED
PURPLE-
SCALE.
** INCH
NAYOL ?LITARY WATER FRONTAGE
物品
Roman call' Cometer
ssiend
LAST POINT
Wanghaichung Valley
Plot mient
comezardin
1.34 1874年颱風襲港後,政府提出修整海旁及填海建議。圖為1875年制定的海旁工程發展藍圖。
}
說明了社會對填海計劃的種種要求,委員會綜合了一致為社會認同的兩
大共通點:
圍,不希望增加所持有地段面積,並堅持其擁有海旁的業權。
1. 政府需負責監管全部填海工程,並就衛生、環境、治安等問題提供相
應措施,工程的進度及結果需由總量地官(Surveyor General) 承擔。
2. 英皇應擁有新建成土地的特權。
填海工程最大的阻力,來自海旁地段業主的反對。1841年6月14
日第一次賣地時,由於海旁深度及彎度各地段有差異,政府只就海岸邊
界作粗略評估,並允許買主按照實際情況修築海旁,故1841年6月14
日出售的土地,沿海一段實未有明確的界限,許多海旁地段業主以平整
海旁為由,私自填海68。港督璞鼎查遂於第二次公開拍賣土地, 1842
年3月22日發表政府公報,說明海旁邊沿的填土隸屬英皇,私人不得
佔有”,正式指明沿海新填土地的業權,但1841年6月14 日出售的
土地卻不受 1842年3月22日的法例限制。政府不但無法收回填海後
新增土地的業權,更不能就新增土地徵收地税,1844年3月4日璞鼎
查甚至嘗試減少新填土地的地稅,希望業主申報新填土地面積。
自寶靈計劃推出後,私人企業如寶順洋行就所持有的3、4號海
旁地段的業權申明該公司在1841年6月14日購買地時已清楚劃定範
1
1
{
寶靈填海計劃,1859年2月4日受寶順洋行大班及定例局成員
(Legislative Council)甸地(John Dent)猛烈批評,其所提出的重點有四:
1. 政府是次的填海計劃侵犯原海旁邊界的業權。填海後,海旁地段不再
臨近海邊。
2. 寶靈填海計劃的推行,將使政府財政陷入危機。因根據政府估計,寶
靈填海計劃需費 19,000 英鎊,而 1858 至 1859年政府就是項工程只
向英國申請4,000英鎊貸款,是年香港因興建監獄、醫院,已向英國
借貸 10,000 英鎊,估計政府必須再向英國借貸,寶靈填海計劃實遠
超香港政府財政負擔能力範圍以內,而英國亦沒有必要向香港的基建
項目,長期提供無限量貸款。
3. 政府就寶靈填海計劃的經費計算不準確,政府在1858年政府公報第
178號中指出寶靈填海計劃所需費用為19,000英鎊,但總量地官估計
需費 87,648 英鎊,該經費仍未將其他配套項目,如軍部醫院以東面
積約0.75平方哩的校場的興建費用列出,估計是項計劃總支出會超
過 112,000 英鎊。
4. 目前各大洋行的正門均位皇后大道,而海旁多為廚房、馬廐的所在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53
1.35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1 8 4 3 - 1 8 8 3 )
I
地。填海後,使這些臨近海旁的設備,將會位於主要通道,有礙城市
觀瞻。
甸地反對自黃泥涌至海軍灣興建寶靈海旁大道的申訴書,在 1859
年2月5日被定例局接納,計劃於當日正式宣佈無限期擱置 70 。
由於寶靈海旁計劃過於龐大,涉及的資金過巨,且直接影響私人企
業的利益,一些既為定例局議員,又為洋行大班的權貴,利用本身的財
力及人際關係向英政府提出抗議,而香港政府本身苦無資金,無法獨力
推行工程,中區及灣仔的填海遂無法開展,而計劃一拖竟達四十年。
政府希望透過填海工程,為城市增加更多公共空間的念頭,並未因
寶靈計劃失敗而打消,1866年政府再將中環填海計劃提上議程,政府
擬將原船政廳西移,原址改建大會堂(Town Hall) ',船政道碼頭一帶
海旁則興建公眾碼頭,方便上落客貨。 由於船政廳以東3,250呎為軍
營,政府必須將原軍部(War Department)建築物(Fletcher's Building)所
佔用的土地改建為碼頭,並將原海旁擴建。構思被軍部指為侵犯業權,
軍部更認為將公共建築蓋於部隊附近,會影響軍方的保安,故計劃未獲
軍部同意”。
寶靈計劃及中區填海計劃建議不獲通過,反映1860年代城市的擴
建除了需要充足的經費以外,軍方及海旁地段業主對城市的發展均有着
舉足輕重的影響。

1.36
1.37
1.35 1870年代的灣仔海旁,左方為醫院山,此山以1843年建成的海員醫院命名,醫院於1873年由海軍接管,易 名為皇家海軍醫院。海面長約1,000呎的碼頭,為香港埔頭貨倉公司(Hong Kong Pier & Godown Company) 的 物業。
1.36 19世紀末的維多利亞港。
1.37 19世紀下半期位於今軍器廠街的域多利兵房,由五座軍營組成,東面為灣仔海旁,背景最右山丘為醫院山。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
百 六 十 年
+
54
55
1.38
1.39
!
1.38 1860年代末期的文咸西街已相當繁榮,圖為歡
迎愛登堡公爵所建造的裝飾。
1.39 1880年代文咸東街以西的摩利臣街的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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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1868年的文咸西街填海工程,建造海堤使用堆 石法(Pierre - perdue) 的圖則,建築特色與現代的 垂直海堤法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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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政府擴張城市核心的大計雖未能落實,但1866年的維多利亞城已
初具現代城市的規模,可分為(1)石塘嘴、(2)西營盤、(3)太平山、
(4)上環、(5)中環北及中環南、(6)下環、(7)灣仔、(8)寶靈頓、
(9)掃桿埔九個區域,並逐漸向東西兩邊伸展。
上環至西環的填海
+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
1860 年政府開始將華人社區從上環的文咸西街進一步擴張至西
環,是年的3月1日,政府提出擴充西環的藍圖,建議將華人社區的
邊界向西伸展至正街,向南至般含道,而東邊街、正街,皇后大道及般
含道之間會興建呈東西走向的第二街,是項計劃估計成本約為631 英
鎊 74
繼 1850年代文咸海旁填海建成文咸東街以後,1868年政府再計
劃向文咸東街以西與摩利臣街37號A地段交匯點向西伸延,填海建造
文咸西街。計劃的財政預算案在同年獲得通過,並於1868年獲財政年
撥備,文咸西街工程建築費用預計為6.87萬元,原海旁地段的私人業
主需負責所屬地段的擴建工程費用,建成後原業主可繼續獲得新填土
地的使用權s,政府就是項工程支付約4,915英鎊(折合23,592港元)76。
1868 年南北行公所於文咸西街成立”,故文咸西街又稱為南北行街,
1860 年代末專門從事香港、泰國、新加坡及汕頭之間的貿易的潮汕商
人大多聚居於此,街內經營藥業、蔘茸買賣的南北行最多,次為金山
莊,銀號再次之78。

1868 年文咸西街填海工程的資料,首次詳細地披露了早期填海的
技術和建築特色。工程十分強調海堤防禦颱風的能力,建造的海堤使用
了堆石法(Pierre-perdue),其建築特色與現代的「垂直海堤」建築法
相約,海堤靠海一面的傾斜度為2比1,而靠陸地的一面則為1比1。
堤基用每塊不少於2立方呎的大石建成,石與石之間的空隙填以碎石,
堤基以上的堤壁則用方石(ashlar masony)建造,為使海堤更堅固,全部
工程改用三合土及黏土黏合劑代替石灰”,填料主要來自醫院道上的山
丘,文咸西街以移山填海為基本概念及興建海堤的建築法,成了日後填
海的楷模。
1870至1875年年間政府積極在西環造地,工程伸延至西環的卑路
乍街以北,經過多年的填海工程,皇后大道西以北當時稱為海旁大道,
後稱為德輔道西的大街,基本上已透過填海建成 80。1874年香港受颱
風吹襲,海旁的損毀嚴重,政府遂於在1875年提議以西環山道為起點
向東伸延至掃桿埔一帶的沿海地段修築海堤,並於東邊街至西邊街海旁
一帶行填海工程,但計劃一再受資源不足影響,無法全面推行。
56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57
BLAUCHTER HOUSt
BELCHERS FOINT
DISTRICT NO1. SHEKTONCTUSI
TO BE REOLAINED
ROUBL
PRAYA
D&TWICT NO 2 SEI YING POON.. PRAYA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 一
百六十年
+
PRAVA
PLAN OF THE
CITY OF VICTORIA
58
DISTRICT NO4.
PRAYA
A
R
DISTRICT N° 5 CHOONG WAN
FAC
POSTOFFICE
DISTRICT
PRAYA
PKL
BATH
DALAWAL FIBR
DISTRICT NOG HA WAN
CAUSEWAY
BAY
CRIERE
JDSS NOVEL
DISTRICT N° 7. WANG HAI
DISTRICT NO B. BOWRINGTON
DISTRICT No9. Sooken Poo
WAMCHAI
Y SCHOOL
WONCNE! CHONG VALLEY
1.41 1880年代初的維多利亞城。自西至東為石塘嘴、西營盤、太平山、上環、中環和中環北、下
環、灣仔、寶靈頓及掃桿埔九個區域、沿岸陰影部份為1874年颱風後擬填海地區。
Nap No. 147

華人社區海旁工程
政府在華人社區的建設,在 1859 年以前投資相當微薄,除了在
1844 年用了 1,343英鎊(約5,900港元)平整太平山區土地以外,偶而
會耗資數十英鎊修築排水渠,可反映政府並不重視該區。1844-1882年
政府建設華人社區海旁的工程費用總計為 20,799英鎊,用於興建海旁
的經費約為2,429 英鎊,只佔總支出的12%。有關1850年後政府於文
咸海旁的第一次填海工程的費用及細則無法查證,但有一點可肯定的是
文咸海旁第一期工程建成的文咸東街於1868年前已完工。因1868年政
府擬於新建成的文咸東街以西進行第二期工程,興建今日的文咸西
街81 。表 1.6 所見的1868至1871年的文海堤的支出是第二期工程的
費用,達 4,915英鎊(折合23,592港元),該筆建築費用可說是華人社
區建設費用較龐大者,明顯較早期工程所動用的經費多,如1852年的
海堤經費支出只有22 英鎊,並不重要。(有關華人社區建設詳細投資
情況可參考表 1.6)
為堅持填海造地的概念,政府於1864至1878年年間,進行零散
的填海工程:包括1864至1866年耗資9,893英鎊(折合47,486港元)
於銅鑼灣填海 82,1869年耗資2,083英鎊(折合9,998港元)於灣仔寶
靈頓填海,1875年耗資703英鎊(折合3,374港元)於灣仔填海及1878
表1.6華人社區海旁工程(1844-1882)
支出(英鎊)
22
163
2,429
9,893
**2,083
4,915
年份
工程項目
1852
下市場海堤及石階
1853-1854
下市場海堤
1859-1861
下市場海旁
1864-1866
銅鑼灣填海工程
1869
寶靈頓填海工程
1868-1871
興建文咸街海堤
1875
灣仔填海工程
703
1878
垃圾灣 (Lap Sap Wan) 填海工程
*591
總計
20,799
**
*為1869年預估開支
有*號的年份原紀錄為港元,為方便分析,以1881年匯率,1英鎊兌5.334港元計算。
資料來源:
“Return of All Public Works, Civil Roads, Canals, Bridges, Buildings, &c., Not of a Military Nature, Which Have Been Undertaken During the Year", Hong Kong Blue Book, H2, Public Works,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52-1882,
年耗資591 英鎊(折合3,152港元)於垃圾灣(Lap Sap Wan)填海。港
島北岸在長期擴建、維修與護養下,已漸具現代城市的規模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59
59
1.42
|
!
CA
1.43
1.44
1.42 1880年代的上環,是華人聚居的
地方,滿佈擠迫的民房。圖中央 街道為普仁街,普仁街盡頭為荷 李活道,左方的空地為大笪地, 大笪地右方為東華醫院。
1.43 位於石塘嘴的煤氣公司,是擬建
西環至中環海旁填海工程的起 點,該填海計劃要到1889年才動 工, 1903年完成。
1.44 建於1874年的國家醫院,位於皇 后大道西,是香港最早成立的公 立醫院。
小結
1.45 19世紀末的東邊街盡是中式民房,為華人聚居之所。
香港島的土地資源不足,經常受颱風吹襲,香港政府基於軍事的原
因,選擇在港島北岸建立城市核心,必須付出更大的努力。1842年香
港政府成立田土廳,負責規劃土地,1844年正式委任總量地官負責策
劃及實施城市的建設,都表現了政府建城的決心。量地官署是現有工程
部門的前身,策劃、執行與監管維港的建設工程。受到資源短缺的制
肘,1841年至1883年的海港及土地發展是緩慢的,建設的重點區域總
是圍繞著維多利亞城進行,港島其他地區的發展寥寥可數。維城早期的
建設以蓋建道路及政府建築物等為主,政府首先在北面沿岸地區加建碼
頭及卸貨區,興建及修築海堤,鞏固海旁的防風能力,為貿易船隻提供
方便。 由於維多利亞港本身的天然條件已足以讓當時的輪船停泊,故
港口設施如碼頭、海堤、燈塔等的投資經費並不多,1850至1860年代
港口以小規模建設為主的發展步伐,到了1870年代更有減慢的趨勢,
而受到颱風吹襲後的維修與重建工程,反而佔頗為重要的比重

自1841年政府把東起自下環,西至上環的土地作第一次公開拍賣
以後,已大抵上劃定了維多利亞城的範圍。1841年政府把現址中環歌
賦街、荷李活道一帶,當時稱為上市場的地區,以及上環文咸海旁,
當時稱為下市場的地區,闢為華人活動區域。隨着中環商貿發展迅速,
華人人口急劇增長,1844年政府再將華人從上市場遷往上環太平山
區,上環自此便成了華人聚集地區。 居住環境的衛生及治安問題,也
在人口過於擠迫的上環產生。1851年12月28日上環文咸海旁發生
大火,觸發了政府填海的構思,在沿海土地業權沒有爭拗的情況下,政

.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1 8 4 3 - 1 8 8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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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換山移
|
表 1.7 香港人口分佈概況(1841-1881)
表 1.8 維多利亞城非歐裔人口統計
維多利亞城的誕生 ( 1 8 4 3 - 1 8 8 3 )
年份
維城人口
水上人口
鄉村人口
其他
總人口
1841
1844
1858
1859
1860
1861
市場
800
5,783
1841
800 (11%)
2,000 (27%)
1851
16,958 (51%)
10,178 (31%)
4,350 (58%)
5,234 (16%)
300 (4%)
7,450 (100%)
太平山
11,599 13,549
15,782 17,828
613 (2%) | 32,983 (100%)
中環
11,434 10,428
10,585 15,875
1861
68,910 (58%)
30,909 (26%)
1871
80,824 (65%)
23,709 (19%)
11,215 (9%)
10,507 (9%)
8,287 (7%) 119,321 (100%)
上環
6,626
7,449
8,337
9,549
9,158 (7%) 124,198 (100%)
西營盤
4,618
4,989
7,515
}9,123
1881 106,393 (67%)
28,989 (18%) | 16,606 (10%) 8,414 (5%) | 160,402 (100%)
石塘嘴
727
662
1,925
下環
4,861
5,581
6,072
6,641
資料來源:
Chinese Repository《中國報》Vol X, No 5, The Hong Kong Gazette, May 1841, p.289.
“Return of the Population, and of the Marriages, Births and Deaths”, Hong Kong Blue Book,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51, 1861,1871.
"Census Returns of the Population of the Colony on 3 April 1881",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Hong Kong Government, 8 June 1881.
掃桿埔
黃泥涌
資料來源:
Chinese Repository《中國報》Vol X, No5, The Hong Kong Gazette, 1841 May, p.289.
“Return of the Population and of the Marriages, Births and Deaths", Hong Kong Blue Book,
Hong Kong, Noronha & Co, 1844, 1858-1861.
2,601
2,020
2,373
2,583

333
374
327
359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 六十 年
府輕易地實踐了移山填海,創造土地的理念,在港島北岸締造了殖民地
第一次填海的歷史。
維多利亞城的範圍因着1850年代興起的填海工程,沿港島北岸向
東西兩邊伸展,1858年維多利亞城包括了石塘嘴、西營盤、太平山、
上環、中環、下環、黃泥涌及掃桿埔8個區域84,1866年黃泥涌再分
為灣仔及寶靈頓,維多利亞城增至9個區域。 不斷增長的人口以維多
利亞城為聚居中心,根據 1841年《中國叢報》的報導,是年全港 7,450
人口中, 2,000為水上人,4,350人則分佈於沿岸的村落,但 1851 年
至1881年間,維多利亞城的人口已超越鄉村,穩佔全港總人口的51%
至67%,較鄉村或水上人口為多,而鄉村及水上人口佔總人口的比率
更有不斷有下降的趨勢。
在維多利亞城內又以太平山、中環及上環所佔的人口比重為大,而
華人聚居的太平山及上環的人口仍一直維持上升的趨勢,中環人口在
1859 年有下跌的傾向,市區人口自1860年起逐漸向西移至西營盤、石
塘嘴、下環一帶,可見土地的發展政策對人口的分佈有一定的影響。
19世紀中期,政府在資源缺乏的情況下,有時會依賴私人企業的
投資開發港口,洋商興建的碼頭、貨倉,以及私人業主每年繳納昂貴的
地税,都是促使中環一帶成為一個英式的小鎮的原因。 但當私人企業
的利益與政府利益發生衝突時,政府的城市發展計劃亦同時受到阻撓。
1860 年代起政府雄心壯志,希望繼文咸海旁填海計劃後,在中環沿海
造地,提高中環至灣仔一帶的發展潛力,可是計劃受到私人業主及軍方
反對:沿海地段業主恐填海後,沿海的業權會受影響,而政府會加徵地
稅及造地費用;軍方則擔心國家機密因沿海人流混雜而被洩露。在各方
面的壓力下,中環填海計劃未能在1860年代繼文咸海旁填海計劃後徐
徐展開。直至 1880 年年初,政府仍無法說服各利益團體接受填海方
案,使城市發展步伐減慢,可見城市要開拓新的發展路向,必須配合天
時、地利、人和各方面的因素,缺一不可。
64
65

1883-1945
城市核心的擴張
{
1.維城填海
西環至中環海旁填海
海旁東部填海
2. 開拓九龍
九龍半島填海
九龍塘花園城計劃
3.護養海港
維城填海
疏浚航道
興建避風塘
4. 交通樞紐
大型碼頭
九廣鐵路總站
機場填海
5. 戰時香港
6. 小結
自 1841 年以來,香港的人口有不斷上升的趨勢, 1881-1939 年間
維多利亞城的人口均佔全港人口 42% 以上, 1881 年更佔全港人口的
72%(詳細統計數字請參閱附表 2.1 )

解決中上環人口密集及衛生問
題,是 19 世紀末期, 20 世紀初期政府的急務,要在港島北部沿岸增
加可用土地面積,擴充城市規模,除填海造地以外,政府別無他法。
1883-1945年年間,政府分別在港島北部自西環至北角,九龍半島東、
西兩岸及南端進行填海工程,擴展城市的核心範圍。
負責全港基建及填海工程的總測量署(Survey Department),於1883
年改組為工務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總測量官(Surveyor
General)亦於1891年改稱為大英香港工程司使(Director of Public
Works),是年工務司署下轄職員管理、建築物監管、海旁填海(Praya
Reclamation)、公共工程、經常服務、土地測量、寮屋等七個主要部
門,海港建設與填海工程由海旁填海部及公共工程部負責,海旁填海
部,是全港第一個專責海港工程的部門,而公共工程部則為全港第一個
負責基建的部門。1924年工務司署增至八個部門:總務、建築物管理
條例、建築、渠務、機電、路政、水務及港口發展,是年8月14日成
立的港口發展部( Port Development Division)繼承了海旁填海部的工作,
並負責興建及維修公共排污系統、公共碼頭、海堤等海港工程,以及監
管私人海港發展計劃。1929年工務司署增設人事及通訊部、皇家地
政、測量、估價及回收、會計及物料儲存部門;港口發展改為海港工程

城市核
心的擴張 ( 1 8 8 3 - 1 9 4 5 )
69
表 2.1 全港人口統計(1881-1939)
年份
全港總人口
維多利亞城人口
維城人口佔 全港總人口
1881
160,402
114,619
71.5%
1891
221,441
156,863
70.8%
1901
283,975
175,056
61.6%
1911
456,739
217,668
47.7%
1921
625,166
312,388
50.0%
1931
840,473
356,058
42.4%
1939
1,050,256
450,294
42.9%
資料來源:
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
百 六十年
2.1 1889年前闊約30呎的海旁大道。填海工
程後,海旁大道可擴闊至75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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