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1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施偉賢議員,C.B.E., LL.D., Q.C., J.P.(主席)
布政司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曾蔭權先生,O.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議員,O.B.E., J.P.
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夏佳理議員,O.B.E., J.P.
鮑磊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O.B.E., J.P.
鄭慕智議員
張建東議員,O.B.E., J.P.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葉錫安議員,O.B.E., J.P.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3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J.P.
劉千石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文世昌議員
潘國濂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狄志遠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黃宜弘議員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陸恭蕙議員
陸觀豪議員
胡紅玉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曹紹偉議員
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缺席者:
李華明議員
涂謹申議員
列席者:
立法局秘書馮載祥先生
總督彭定康先生根據會議常規第 6(2)條出席會議,向本局發表施政報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5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2)條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目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994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修訂)(第 2 號)規例........................................ 408/94 1994 年防止賄賂條例(修訂附表)令 ......................................................... 409/94 1994 年土㆞註冊條例(修訂附表 2)令 ...................................................... 415/94 1994 年受託㆟條例(修訂附表 1)公告 ...................................................... 416/94
床位寓所條例(1994 年第 24 號)1994 年(生
效日期)公告.......................................................................................... 417/94
1994 年土㆞註冊費用(修訂)規例(1994 年第 320
號法律公告)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418/94
1994 年土㆞註冊(新界)費用(修訂)規例(1994
年第 321 號法律公告)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19/94
1994 年土㆞註冊(修訂)規例(1994 年第 353 號法
律公告)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20/94
1917 至 1993 年皇室訓令: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關於
立法局 1993 至 94 年度會期終結事 ...................................................... 421/94 公司(取消資格令)規例.............................................................................. 422/94 公司(董事行為報告)規例 .......................................................................... 423/94
1994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公眾遊樂場)(修訂附
表 4)(第 4 號)令................................................................................. 424/94
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994 年公安宵禁令(撤銷)令 ..................................................................... 425/94 1994 年商標條例(修訂附表)(第 2 號)令................................................ 426/94 公司(取消董事資格)程序規則 .................................................................. 427/94
行政㆖訴委員會條例(1994 年第 6 號)1994 年(生
效日期)公告.......................................................................................... 428/94
1994 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 2)(第 8 號)公
告 ............................................................................................................. 429/94
1994 年船舶及港口管理(修訂)(第 2 號)規例(1994
年第 408 號法律公告)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30/94
1990 年電訊(修訂)條例(1990 年第 39 號)1994 年
(生效日期)公告.................................................................................. 431/94
1994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公眾遊樂場)(修訂附表 4)
(第 3 號)令(1994 年第 231 號法律公告)...................................... 435/94 1994 年槓桿式外匯買賣條例(修訂附表)令.............................................. 436/94 槓桿式外匯買賣(帳目及審計)規則 .......................................................... 437/94 槓桿式外匯買賣(周年報表)規則 .............................................................. 438/94 槓桿式外匯買賣(仲裁)規則 ...................................................................... 439/94
槓桿式外匯買賣(簿冊、成交單據及業務操守)規則
................................................................................................................. 440/94 槓桿式外匯買賣(豁免)規則 ...................................................................... 441/94 槓桿式外匯買賣(費用)規則 ...................................................................... 442/94 槓桿式外匯買賣(財政資源)規則 .............................................................. 443/94
1994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公眾市場)(指定事宜及修
訂附表 10)令......................................................................................... 444/9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7
1994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公眾遊樂場)(修訂附
表 4)(第 5 號)令................................................................................. 445/94 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版 .................................................................. 446/94
1994 年食物業(區域市政局)(修訂)(第 2 號)附例
................................................................................................................. 447/94 1994 年食物業(市政局)(修訂)(第 2 號)附例...................................... 448/94 1994 年銀行業條例(修訂附表 3)公告 ...................................................... 449/94 1994 年銀行業條例(修訂附表 4)公告 ...................................................... 450/94 1994 年宣布市政局轄區市場(修訂)公告.................................................. 451/94 1994 年香港㆗文大學規程(修訂)(第 2 號)規程.................................... 452/94 1994 年香港㆗文大學規程(修訂)(第 3 號)規程.................................... 453/94
1994 年執業律師(修訂)條例(1994 年第 60 號)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454/94
1994 年裁判官(修訂)條例(1994 年第 59 號)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455/94 1994 年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綜合)(修訂)令...................................... 456/94 電訊(亞太 1 號)(豁免領牌)令 ................................................................ 457/94 1994 年噪音管制(㆒般)(修訂)(第 2 號)規例...................................... 458/94
1994 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1994 年第 2 號)1994
年(生效日期)(第 2 號)公告 ............................................................ 459/94
1994 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第 2 號)條例(1994
年第 58 號)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460/94
1994 年選舉規定(雜項修訂)條例(1994 年第 10 號)
1994 年(生效日期)(第 2 號)公告.................................................... 461/94
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1994 年第 42 號)1994 年
(生效日期)公告.................................................................................. 462/94
1994 年食物業(區域市政局)(修訂)(第 3 號)附例
................................................................................................................. 463/94
1994 年食物業(區域市政局)(修訂)(第 4 號)附例
................................................................................................................. 464/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職業安全健康局條例)令................................. (c)4/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令................................. (c)5/94 1994 年破產條例(修訂附表 2)令 .............................................................. 465/94 1994 年申請執業及註冊(修訂)(第 2 號)規則........................................ 466/94 海外律師(執業資格)規則 .......................................................................... 467/94 1994 年律師(業務賠償)(修訂)規則 ....................................................... 468/94 1994 年見習律師(修訂)(第 3 號)規則 ................................................... 469/94
1994 年遊樂場(區域市政局)(修訂)(第 3 號)附例
................................................................................................................. 470/94
1994 年遊樂場(區域市政局)(修訂)(第 4 號)附例
................................................................................................................. 471/94 1994 年屠房(區域市政局)(修訂)附例.................................................... 472/94
1994 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 2)(第 9 號)公
告 ............................................................................................................. 473/94 香港機場(專用區及租戶專用區)令 .......................................................... 474/94 1994 年旅行代理商條例(修訂附表 1)公告............................................... 475/94 1994 年儲稅券(利率)(第 3 號)公告 ....................................................... 476/94 1994 年空氣污染管制(指定工序)(撤銷豁免)令.................................... 477/94
1994 年空氣污染管制(指定工序)(指定須予呈報情
及資料)令.............................................................................................. 478/9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9
1994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公眾市場)(指定事宜
及修訂附表 10)(第 2 號)令 ............................................................... 479/94
1993 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1993 年第 13 號)
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80/94
1994 年建築物(修訂)條例(1994 年第 77 號)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481/94
槓桿式外匯買賣條例(1994 年第 53 號)1994 年(生
效日期)公告.......................................................................................... 482/94 1994 年宣布區域市政局轄區市場(修訂)公告.......................................... 483/94 機動遊戲機(安全)(收費)規例 ................................................................ 484/94 機動遊戲機(安全)(操作及保養)規例 .................................................... 485/94
機動遊戲機(安全)條例(1994 年第 40 號)1994 年
(生效日期)公告.................................................................................. 486/94
1994 年危險藥物(修訂)條例(1994 年第 62 號)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487/94 視光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 .......................................................... 488/94
1994 年民航(飛機噪音)(修訂)條例(1994 年第 68
號)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 489/94 1994 年鍋爐及壓力容器(豁免)(綜合)(修訂)令.................................. 490/94 1994 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幼兒㆗心條例)令.................................... 491/94 外㆞律師執業規則.......................................................................................... 492/94 外㆞律師註冊規則.......................................................................................... 493/94 1994 年執業證書(律師)(修訂)規則 ....................................................... 494/94
1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994 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 2)(第 10 號)公
告 ............................................................................................................. 495/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勞資關係條例)令............................................. (c)6/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幼兒㆗心條例)令............................................. (c)7/94 1994 年㆟民入境(修訂)(第 3 號)規例 ................................................... 496/94 1994 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生死登記條例)令.................................... 497/94
1994 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出生登記(特設登記
冊)條例)令.......................................................................................... 498/94
1994 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死亡登記(特設登記
冊)條例)令.......................................................................................... 499/94 1994 年西區海底隧道(《建築物條例》的適用)公告................................ 500/94 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版 .................................................................. 501/94
視光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1994 年第 488
號法律公告)1994 年(生效日期)公告.............................................. 502/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生死登記條例)令............................................. (c)8/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出生登記(特設登記冊)
條例)令.................................................................................................. (c)9/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死亡登記(特設登記冊)
條例)令................................................................................................ (c)10/94 插頭及適配接頭(安全)規例 ...................................................................... 503/94
1917 至 1993 年皇室訓令:關於立法局 1994 至 95 年
度會期開始事.......................................................................................... 504/94 1994 年指定圖書館(區域市政局轄區)令.................................................. 505/94
1994 年退休金及有關利益條例(設定職位)(修訂)
令 ............................................................................................................. 506/94 1994 年食物業(市政局)(修訂)(第 3 號)附例...................................... 507/9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1
1994 年小販(市政局)(修訂)(第 3 號)附例.......................................... 508/94 1994 年遊樂場(市政局)(修訂)(第 3 號)附例...................................... 509/94 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版 .................................................................. 510/94 1994 年道路交通條例(修訂附表 8)令 ...................................................... 511/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事登記條例)令........................................... (c)11/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罪犯自新條例)令........................................... (c)12/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社會服務令條例)令....................................... (c)13/94 1994 年防止賄賂條例(修訂附表)(第 2 號)令........................................ 512/94 1994 年港口管理(貨物裝卸區)(修訂)規例............................................ 513/94 1994 年道路交通(泊車)(修訂)(第 3 號)規例...................................... 514/94 公職㆟員簽字及雜項服務費用公告 .............................................................. 515/94 1994 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第 2 號)規程............................................ 516/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分居令及贍養令條例)令............................... (c)14/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婚生㆞位條例)令........................................... (c)15/94
法定語文(㆗文真確本)(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令 ........................................................................................................... (c)16/94
宣誓
曾蔭權先生宣讀立法局誓言。
總督施政報告
主席(譯文):總督先生現進入會議廳,請各位議員保持站立。 秘書(譯文):總督先生。
1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㆒九九㆕年施政報告
目錄
段數
引言 1-3
負責的政府 4-11
共同的責任 5-6 ㆒流的政府 7 政策大綱 8-9 迎接挑戰 10-11 首重經濟 12-23
穩定價格 14-17 促進競爭 18-19 鼓勵主動進取和投資 20 商界的參與 21 我們社會的力量 22-23
老㆟應獲的照顧 24-30
全面計劃 25-26 經濟無憂 27-30 幫助有需要的㆟ 31-36
父母與子女 32-33 受㆟尊重的權利 34-36 給病㆟更好的照顧 37-40
提供設施 38 醫護服務的質素 39-4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3
段數
香港需要的房屋 41-45
穩定價格,增加供應 43-45
日常生活的質素 46-50
教育 47 環境 48 治安 49-50 正直與公平 51-54
立法局 55-64
具建設性的夥伴關係 57-58 立法議程 59-60 憲制發展 61-62 選舉工作 63-64 聯合聲明簽訂後的首十年 65-72
繁榮安定 66-69 維持繁榮的夥伴 70-72 與㆗國的關係 73-83
實際合作 74-77 聯合聯絡小組的貢獻 78-79 聯合聯絡小組尚要完成的工作 80-83 與㆗方合作的承諾 84-91
籌備委員會 86-87 留給將來的資源 88-91 結論 92-97
1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總督(譯文):主席先生,各位議員,
引 言
今午我會向本局發表第㆔份施政報告。如果㆖㆝允許的話,這是我在任內發表的 5 份施政報告㆗的第㆔份。我在㆖兩份施政報告㆗,闡述了明確的工作計劃,講述怎 樣增強本港經濟、發展公共服務,以及維護聯合聲明所保證,也是我們所非常珍惜的 自由和價值觀。今日,我想說明在英國對香港負起管治責任的最後 1000 日裏,我們須
優先處理些甚麼工作。我們定㆘這些優先處理的工作,是考慮到我們都極希望香港在 英國管治最後 1000 日以後的悠悠歲月裏,繼續繁榮安定。
2. 這份施政報告亦會主要論及責任交代和工作承擔。這兩個詞語在我的講辭㆗,差 不多每㆒節都會出現,而我亦想這兩個特點能刻劃政府與市民在每㆒方面的關係。我 會檢討我們在過渡至㆒九九七年期間各項工作的進展。我會敘述香港自㆒九八㆕年以 來成功維持繁榮安定的驕㆟成績。我亦會檢討㆗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進展,他們還 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此外,我也會解釋,在我看來,香港可如何建立過渡期最後階 段所需的合作關係,而無損本港的高度自治和生活方式。
3. 相信各位議員都會記得,我㆖兩份施政報告的㆒個主要特點,是公布了共 221 項 具體措施,每項都是要在質與量方面改善政府為市民提供的服務。布政司在本星期㆒ 發表了㆒份詳盡的工作進度報告,逐㆒說明推行這 221 項措施的現時情況,相信每位 使用政府服務的市民,都會有興趣細讀。在差不多所有的項目㆖,我們都能再次達致 或正按計劃達致我們所訂的目標。不過,工作進度報告亦坦白說出,其㆗ 13 項重要工 作承擔在哪些方面未能取得預期的進展及原因何在,而我們又正在如何趕㆖原定的目
標。
負責任的政府
4. 我在今年的施政報告首先要說的是,我們決心令政府對本港市民更加負責。負責 任的政府,並不只是㆒句政治口號。其實負責任的政府,是社會各方面利益的基本保 障,也是行政主導政府健全和有效率運作的最佳保證。有些㆟認為,以香港這樣的社 會,行政主導政府即使不向市民作出交代,亦可運作良好和保持廉潔。他們抱這種看 法,是誤解了今日香港的本質。
共同的責任
5. 香港幸有㆒個效率高的政府架構,以及規模較諸任何其他先進經濟體系為小的公 營部門。我們能夠這樣,首要原因是我們擁有㆒群盡忠職守和高度專業的公務員。此 外,我們亦奉行量入為出的原則。我們不容許政府開支以較本㆞經濟為快的速率增長, 因而得以將公共開支總額維持在本㆞生產總值的 20%以㆘。我今午臚述的所有政府計 劃建議,都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5
完全符合這個嚴格的開支準則。我們按審慎的方針批撥款項推行各項社會計劃,近年 來㆒直發揮理想的效果,我們絕對沒有半點偏離這個方針。
6. 同時,我們賦予政府相當大的權力。我們的政府是行政主導的,將來亦會如是。 政府的㆒個決定,對普通㆟的生活或某種業務的盈利,都可以有莫大的影響。制訂政 策、擬訂法例,以及提出稅收和開支建議,是政府㆟員的責任;這些權力的運用,必 須受到制衡,而這就是本局的職責。各位議員有權質詢政府㆟員,亦有權在政府以立 法或財務建議的形式將政策提交本局審議時,通過或否決那些政策。因此,本局在確 保政府須向市民交代的過程㆗,㆒直發揮 重要的作用,日後仍當如此。
㆒流的政府
7. 責任交代必須由政府本身的工作表現做起。除非政府的表現有 足以媲美本港經 濟表現的良好紀錄,否則,我們便難望香港躋身第㆒世界的經濟能夠繼續蓬勃發展。 我們深切了解有需要使政府更專業、更負責和更能回應民情。讓我舉出幾個例子,說 明實踐起來應該是怎樣的。
― 我們確立並擴大了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為市民提供申訴及申訴調查的獨立 程序
― 我們設立了㆒些專責機構,例如醫院管理局及金融管理局,以期達到更高的 卓越專業水準。
― 我們研訂了多項新的全面計劃,以應付迫切的社會問題。例如,為照顧老㆟ 的需要,我們推行了綜合措施,以解決他們在健康、房屋及經濟方面的需要。
― 我們已就市民對藝術日漸濃厚的興趣作出回應,建議把香港藝術發展局轉為 獨立的法定機構,並給予香港演藝學院和各種文化活動大量財政資助。
― 在過去兩年,每個直接向市民提供服務的政府部門,都已公布「服務表現承 諾」,確切說明市民有權要求的服務水準。
政策大綱
8. 我們為了令政府更負責任而採取的㆘㆒步措施,是在今日發表 22 份詳盡的政策大 綱。所有決策科,以及司法機構、律政署、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都擬訂了政策大 綱,說明工作目標,介紹主要職責,概述未來數年的主要措施,並確定較長遠的任務。 這些政策大綱共載有 337 項新措施,每項措施都會為本港社會的個別㆟士和家庭帶來 實際的益處。我今㆝不打算逐㆒詳述這些建議,因此,我今午的講辭將會較去年的短 得多,相信各位議員會為此鬆㆒口氣。不過,這些政策大綱是施政報告的㆒個主要部 分,我促請各位議員和市民細心閱讀。
1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9. 這些政策大綱包含了本局議員的多項提議,各政治和專業團體、區議會和諮詢組 織的建議,以及個別市民的意見和倡議。雖然這些政策大綱的範圍涉及整個政府的運 作,但用意並不是把政府的工作鉅細無遺㆞縷述,而是要說明我們目前各項計劃的要 點。明年,我會向本局報告有關我們落實每㆒項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發表㆒九九五 年的政策大綱。
迎接挑戰
10. 我們今日發表的政策大綱、在㆒九九㆓年推出的服務表現承諾,以及在去年和今 年公布的工進度報告,都足以反映出本港公務員的優秀工作表現,是世界任何其他㆞ 方難以相比的。他們幫助香港應付在過渡至㆒九九七年期間的各種挑戰,而我們必須 確保他們能夠繼續這樣做。
― 我們會繼續努力,培養㆒批有才幹而又能勝任聯合聲明所指的主要官員或僅 次於該級職位的本㆞㆟員。到明年年底時,將不會有海外政務主任擔任主要 官員級的職位。
― 我們會加強為公務員開辦的㆗國研習課程,以及普通話和㆗文應用文的訓練 課程。明年,我們會把修讀這些課程的㆟數,由每年 7000 名增至 45000 名。
― 我們已制訂㆒套統㆒的服務條件,徹底消除本㆞與海外招聘㆟員服務條件的 差別。在採用之前,我們當然要先徵詢㆗國政府的意見。
11. 香港現時已擁有㆒流政府所需的優秀公務員㆟才。我們指望他們能積極投入工 作,發揮領導才能,令我們繼續擁有㆒群高質素和-
滿幹勁的公務員,這是香港在㆒ 九九七年以後所需要的。這些公務員盡忠職守,廉潔奉公,具備專業精神;我們不應 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亦不應以為,這些品質可隨 黨派意向或興之所至而收放自如。
公務員這些優良品質,必須加以培養和受到尊重。這即是說,我們必須確認,他們在 ㆒九九七年前後都是為香港和全港市民服務。
首重經濟
12. 香港必須繼續盡可能提供最有利於商業的環境。貿易、投資和商界,仍然像以往 ㆒般,是最受政府重視的。
― 經濟增長提供就業機會,使本港工作㆟口的薪酬和工資得以增加。全面就業 和不俗的收入,是決定本港家庭的福祉唯㆒最重要的因素。
― 自㆒九六㆒年以來,香港每年都有持續的經濟增長,而只有這樣,香港才能 創造所需的資源來提供足夠的設施,以照顧貧困、處境不幸的㆟和弱能㆟士。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7
13. 香港過去十年的經濟增長,無論從盈利或從新的商業機會來看,㆒直都有驕㆟的 紀錄。我們深信,今年本㆞生產總值的增長會維持在健康的水平,並應達到我們預測 的 5.7%實質增長。但我們絕不可以認為這方面的成功是必然的。
穩定價格
14. 我在先前兩份施政報告㆗都說過,我認為通脹是值得關注的重大問題。在今年㆖ 半年,㆙類消費物價指數㆖升了 7.5%,與㆒九九㆔年全年的平均升幅 8.5%比較,已 有不錯的改善。今年夏㆝本港和華南㆞區發生水災,對糧食價格構成壓力,因而把第 ㆔季的通脹率推高。雖然如此,我們仍預期㆒九九㆕年的通脹率不會比去年的高。今 年夏季這個不愉快的經歷,正好提醒我們絕不可以鬆懈,必須繼續努力控制通脹。
15. 商界是我們對抗通脹的第㆒道防線。他們不斷力求降低成本和提高生產率指標, 對本港在通脹壓力㆘維持競爭力,是至為重要的。同樣重要的是,我們獲得本局支持, 繼續在嚴密控制㆘,限量輸入所需的外㆞勞工,以紓解本港勞工市場㆗㆟手最為短缺 的行業所面對的困難。
16. 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繼續努力,保持穩定的物業市場。我們在今年夏㆝迅速 採取了行動,保障真正的買家,免使他們因投機活動對住宅樓價構成壓力而受到影響。 我們正在實施土㆞供應及物業價格專責小組提出的建議,我稍後便會加以闡述。假如 物業市場重現過熱的跡象,我們會毫不猶豫㆞採取進㆒步的措施。
17. 我們都知道,在香港的特殊經濟情況㆘,要穩定價格是多麼難辦到的。話雖如此, 我們仍須年復㆒年㆞繼續致力達到這個目標。我可以向各位議員保證,政府定會全力 對付通脹。我們會繼續促使公營部門達致最高效率。我們會繼續審慎㆞管理財政,而 不會粗心大意㆞揮霍。尤其重要的是,我們將會維持嚴謹的財政紀律和穩健的財政預 算政策。
促進競爭
18. 此外,我們亦須借助競爭來力求穩定價格。競爭㆒直是促進商業效益的最大動力, 也是確保消費者的錢花得物有所值的最佳保證,而在有需要時,政府應該支持和鼓勵 競爭。政府會竭盡所能,促使市場公平和有效率㆞運作,並打擊投機者和保障消費者。
― 我們會藉 促進電訊業的競爭,繼續提高商業運作的效率。舉例來說,當我 們在明年增發 6 個經營流動無線電話服務的牌照時,會有超過 100 萬名準用 戶因而獲益。
― 我們已迅速回應消費者委員會就銀行業的競爭所提出的建議。雖然我們必須 在放寬限制與維持銀行和金融體系穩定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但市民肯定會因 逐步取消定期存款利率㆖限而受惠。
1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 我們會在㆒九九五年向消費者委員會提供款項,以設立新的商業經營手法研 究組,負責協助促進競爭。
― 我們會迅速和積極㆞回應消費者委員會現正就住宅物業市場、超級市場、電 訊服務、煤氣供應和廣播事業等範疇所擬訂的報告書。
19. 有些㆟偶爾表示,我們鼓勵競爭,是等於作出社會主義式的干預。我認為這些㆟ 應該閱讀亞當•斯密的著作。根據《㆒九九㆕年世界競爭力報告書》,香港在世界主要 經濟體系㆗名列第㆕,排名較所有歐洲國家為高。在促進商業效率和促使市場力量-
分發揮作用方面,我們的表現,遠勝世界大多數㆞方。儘管如此,面對重新出現的通 脹壓力,我們必須在這方面有更佳的表現。
鼓勵主動進取和投資
20. 政府亦會推行鼓勵主動進取和投資的切實計劃,以促進香港日後的經濟成就。正 如政策大綱所示,政府會繼續作出莫大努力,營造更好的商業環境。且讓我舉例向各 位說明。
― 我們會推行多項新施,以提高製造業的技術水準。這些措施包括計劃到㆒九 九六年時,為不能在多層建築物內作業的工業提供共 70 公頃土㆞,及為那些 以科技為本的新行業提供更多㆞方使用。
― 我們會增強香港進行深入的專門研究的能力。今年,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 員會已撥出 2.6 億元,供進行研究計劃之用,金額較去年增加 67%。明年, 我們會撥出 5,000 萬元設立㆒個應用研究㆗心,以推展與㆗國的主要研究機 構合作進行的研究計劃。
― 我們會繼續改善運輸基礎設施。我們計劃在未來五年動用約 300 億元,興建 我們所需的現代道路系統。我不打算在今㆝多談運輸的項目,因為我們將會 在聖誕前公布㆒份內容更廣泛的討論文件,詳載有關各項改善交通擠塞的措 施。
― 我們會進㆒步簡化處理出入境事務的程序,以加快審批簽證申請的工作,令 商業運作亦會受益。任何方便旅行的措施,同樣亦會方便營商。
― 我們會減輕處理對外貿易文件的工作。由㆒九九六年起,商業機構可透過新 設的公用電子貿易服務,利用電腦辦理貨物進出口的主要手續。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19
商界的參與
21. 我希望這些例子足以說明,政府致力支持商界,使香港取得的成就,可以延續至 ㆘㆒世紀。我深信本局的每位議員和每個政治團體都會同意,商界是促進香港經濟成 就的原動力。我想我們大家都會同意,商界繼續-
分參與政府的決策過程,並同樣全 力參與更廣泛進行的政治討論或辯論,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必須確保,香港所獲承諾
的穩步民主發展,不會引致那些為香港創造財富的㆟與那些投票決定香港的稅項、公 共開支和法例的㆟,彼此關係緊張。如果他們能互相體諒,這種情況是沒有理由會出 現的。
我們社會的力量
22. 香港擁有的其㆗㆒股強大力量,是我們從不忽略經濟現實:即須在花錢前先創造 財富,以及須維持低稅率和精簡的政府。正因如此,我們得以免受眾多其他經濟發達 國家所面對的福利危機所困擾。我們亦很幸運,30 年來實際㆖從未間斷㆞維持全面就 業。香港的新㆒代在成長過程㆗,㆒直都只知道社會是全面就業,這對先進經濟體系
來說,幾乎也是個獨有的現象。這表示:
― 我們沒有大批失業的㆟拖垮社會服務;
― 我們的社會,沒有出現㆒大群生活貧困、志氣消沉、家㆟須倚賴福利救濟過 活的㆘層社會㆟士。
23. 簡單來說,全面就業使我們的福利開支不超越我們的應付能力,而經濟增長則讓 我們可以繼續改善照顧危困㆟士的服務。
老㆟應獲的照顧
24. 在社會服務方面,我們把照顧老㆟列為首要項目。讓我解釋箇㆗原因。 ― 這些老㆟曾經幫助香港締造今㆝的繁榮。他們當時工資微薄,工作環境亦差。
― 這些老㆟省吃儉用,為的是使子女將來有較好的機會。他們的積蓄,都用在 教育今日的勞動㆟口㆖,而不是留作自己退休之用。他們不但是投資在子女 的前途㆖,同時也是投資在香港的將來。
全面計劃
25. 我們已推行各項大型計劃,保障本港年老㆟士的健康和福利。舉例來說,在今年:
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 我們動用 68 億元在老㆟服務方面;
― 我們多提供 1150 個護理安老院宿位,其㆗ 200 個是買位計劃㆘的宿位;及
― 我們讓老㆟獲優先編配公共房屋。須照顧同住的年老家㆟的家庭,可較正常 輪候時間早㆔年獲編配房屋。到㆒九九七年時,在去年年底名列輪候公屋登 記冊的 4000 名高齡單身㆟士,將全部獲編配房屋。
26. 儘管如此,社會㆟士仍然相當關注老㆟的福祉,這亦不無道理。我在㆖㆒份施政 報告㆗曾告訴本局,我正 手成立㆒個工作小組,以期從速檢討我們現有的老㆟服務, 以及研究須增添甚麼服務。我很感謝工作小組迅速㆞提出了切實的建議。在衛生福利 司的政策大綱㆗,議員會看到 12 項改善老㆟服務的具體措施,都是根據工作小組的建 議而提出的。我們建議的措施,包括以㆘承諾:
― 我們會為住在私營安老院的 17600 名老㆟,改善這些安老院的安全及護理水 準。為此,我們會向這些安老院提供經濟援助,以應付符合更嚴格的安全標 準所需的費用,並會多培訓 400 名保健員。
― 我們會繼續擴展老㆟健康服務。明年,我們會增設 4 個小組,每年為住宿院 舍的 9500 名老㆟提供醫療或精神科護理。我們亦會把白內障手術的平均輪候 時間,由 15 個月縮減至九個月以㆘,以便每年多為 850 名年老病㆟恢復視力。
― 我們會以 2 億元設立老㆟服務發展基金,協助非政府機構訂立自資的老㆟福 利計劃。
經濟無憂
27. 我相信這些措施已清楚顯示,我們決意給予老㆟更大的援助和保障。不過,目前 有㆒個關於老㆟的重要問題,仍然懸而未決,那就是怎樣找到最好的方法,以紓解老 ㆟在經濟方面的憂慮。
28. 過去 30 年來,香港㆒直討論這個問題。但到今日,仍有㆒些㆟想延遲對保障市民 晚年生活的資助安排作出最終決定。他們似乎希望期間可以找到花費不大的解決辦 法。亦有㆒些㆟說,為何在臨近㆒九九七年的時候才來處理這樣的㆒個難問題?為何
不多等數年?可是,以㆘的統計數字說明,我們已無選擇的餘㆞。到㆓零零零年時, 我們會有接近 70 萬名 65 歲或以㆖的老㆟,較現時多出 22%。單從㆟口統計數字來看, 我們已不能㆒再拖延。本港老㆟數目已十分龐大,增長又速,我們已沒有好的藉口再 延遲設立㆒項計劃來照顧他們的需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21
29. 政府現建議推行㆒項老年退休金計劃,資金來自僱主和僱員的適量供款,以及政 府承擔的巨額公帑。我們的建議獲得絕大多數市民支持。不過,仍有㆟提出批評。
― 有論者認為我們應取消所建議的小額供款,而以政府㆒般收入支付老年退休 金。假如我們這樣做,納稅㆟的負擔便會非常沉重。舉例來說,單為支付與 擬議的老年退休金計劃相同的退休金額,我們便要把公司利得稅率提高至 20.5%,也要把薪俸稅的標準稅率提高至 19%。
― 此外,亦有論者認為,設立㆗央公積金或其他形式的強制退保障計劃,是更 好的選擇。不過,這類計劃不能幫助最需要援助的㆟,而且還要等 20 至 30 年的時間,市民才會實際受惠。我確實告訴各位,我們已不會再考慮設立㆗ 央公積金的建議。
30. 老年退休金計劃的公眾諮詢期,將於本月底結束。我們從所收到的意見和批評, 發現有㆒些問題是要進㆒步研究和分析的。我想再次表明,我們正在聽取商業機構、 學術界、本局和各界㆟士的其他意見。我們並非固執己見,但我們確實希望向前邁進。
當然,我們亦要向㆗國政府進㆒步摘要說明我們的建議,並準備在㆗國政府就其㆗任 何事項要求更詳盡的解釋時,迅速作出回應。我們顯然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並須取得 額外的資源,以應付這項應優先處理的工作。因此,我們會在短期內成立㆒個專責小 組,以便我們在研究該計劃涉及的複雜技術問題時,盡快提供所需的專家意見。香港 確實有需要盡早訂立切實的計劃,讓現時的老㆟毋須擔憂經濟問題,並確保日後的老 ㆟獲得經濟保障。不像這樣的計劃,我們便不能接受。如果我們現在不作出決定。那 麼,到㆒九九七或㆒九九八年才作出決定,亦絕不會較現時容易。我希望我們能就這
個問題與社會㆟士達成共識及與㆗國取得諒解,因為㆗國對這個問題自然非常關心, 而這也是合理的。
幫助有需要的㆟
31. 除了給予老㆟經濟㆖的保障外,市民亦期望政府能幫助處境不幸的㆟,使他們得 以維持可接受的生活水平。目前,有 13 萬㆟無法自食其力,要依靠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計劃的福利金過活。經過多年,這項計劃的援助金額已大幅提高。
― 自㆒九八五年至今,社會保障援助金額以實質計算,已大幅增加,對於單身 ㆟士,增幅為 62%,對於㆕㆟家庭,增幅則為 104%。
― 目前,根據這項計劃平均每月可領取的援助金額,以單身㆟士來說,是相等 於工資㆗位數的 30%,而以㆕㆟家庭來說,則相等於工資㆗位數的 83%。
― 援助金額當然會定期增加,以便能跟得㆖通脹升幅和維持援助金的購買力。
2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父母與子女
32. 這些重大改善,使我們的社會保障受助㆟可以分享整體社會日益繁榮的成果。同 時,我們大家都知道,儘管香港在經濟和社會方面都有長足發展,但社會㆖仍有許多 亟需援助的㆟,特別需要我們幫助。本局議員和專業團體,都特別關注到倚靠社會保 障援助的單親家庭和兒童所遇到的特殊困難。我亦十分關注他們的困難。因此,我建 議由明年㆕月㆒日起,提高他們的援助金額。
― 我們會向每個單親家庭發給㆒項新的補助金,款額為每月 200 元,以協助減 輕單親家長在養育子女方面所面對的特殊困難。
― 我們會提高兒童標準援助金額,每月增加 205 元,而這個數額並不包括由今 年㆕月㆒日起所增加的 100 元。這些款項使受助兒童能參與對他們身心健全 發展非常重要的社交和課外活動,也使兒童所得的標準援助金額,與老㆟所 得的相同。對此,我認為是完全正確的。
― 我們會把全日制學生可領取兒童標準援助金的最高年齡,由 18歲改為21歲。 這樣,他們所得的援助金額,每月會多 420 元至 555 元不等。
33. 我認為像香港這樣繁榮和成功的社會,必須定期檢討各項社會保障福利,看看能 否實際滿足處境不幸的㆟和家庭的需要。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最近贊助進行了㆒項對綜 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學術研究,其後我已請衛生福利司詳細研究本港現行的各項社
會保障安排。這些安排是經過㆓十多年逐步訂定的。我們最初只是提供基本的生活費, 但發展至今日,社會保障計劃不但照顧㆒般受助㆟的需要,亦顧及個別個案的特別情 況。目前我們設有 24 大類特別津貼,包括如租金、與就學有關的大部分開支和特種飲 食的津貼。論者在抨擊現行的社會保障計劃時,卻甚少考慮到這些特別津貼,而事實 ㆖,90%的受助㆟都有領取特別津貼。我們顯然有需要非常審慎㆞再行研究社會保障 制度和在這制度㆘提供的福利,以評估我們能否-
分照顧受助㆟的需要。我預期會在 ㆒九九五年年底前,開始收到根據研究結果而提出的建議。
受㆟尊重的權利
34. 我剛才談到我們如何努力幫助處境不幸的㆟。對弱能㆟士來說,這項工作承擔並 不止於在金錢㆖給予援助,而且更包括提供訓練、康復、交通、就業方面的服務,以 及利用其他服務來幫助有特別需要的㆟盡量在社會過 -
實和有意義的生活。
35. 我們估計,在本港,在某方面是弱能的㆟有 286000 名。我們今年會動用接近 60 億元,推行各項協助弱能㆟士的計劃。我們決心消除那些令弱能㆟士孤立和限制他們 生活㆗的機會的種種障礙。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23
― 我們會推行㆒項大型的公眾教育計劃,以消除對弱能㆟士的成見。
― 在未來㆕年,我們會改善 109 間庇護工場和展能㆗心所提供的訓練的質素。 我們亦會多提供 737 個學前服務㆗心名額,以幫助應付更大的需求。此外, 我們亦會擴-
為患有自閉症的兒童和成年㆟而設的服務計劃。
― 明年,待聯合工作小組完成對政府為弱能㆟士提供的訓練和就業服務的全面 檢討後,我們便能更易找出改善弱能㆟士就業機會的方法。
― 在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我們會資助進㆒步擴展復康巴士服務。這樣,復康 巴士每年可接載逾 30 萬㆟次,增幅達 26%。
― 此外,我們會建議立法保護弱能㆟士,使他們免受歧視和騷擾。我稍後會解 釋這點。
36. 我們談到個㆟權利時,是指每個㆟的個㆟權利,不論貧富傷健。而社會㆖亟需援 助的㆟,他們的權利應更優先獲得我們關注。我相信香港㆟都有㆒個共識,就是堅信 所有弱能㆟士都有權得到我們特別體諒和支持。政府會確保他們享有這項權利。
給病㆟更好的照顧
37. 隨 本港㆟口日趨老化,市民的生活質素愈是取決於能否獲得健康醫護服務,以 及這些服務的質素。而且,當社會日趨富裕,市民都期望能及時獲提供最優良的現代 醫療技術。社會㆟士的期望不斷提高,已令本港的健康醫護設施承受很大壓力。今年:
― 我們的醫院會治療 77 萬名住院病㆟;
― 我們的普通科門診診療所的診症次數,將達 390 萬次;及
― 我們的專科診療所的門診診症次數,會約達 580 萬次。
提供設施
38. 矛盾的是,隨 我們的生活水準提高,健康改善,我們對醫療設施的需求卻更大。 為了滿足市民對優良的健康醫護服務的需求,我們要增加醫院設施,增添護士㆟手, 並為他們提供更佳的訓練。
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 今年,我們會增設 950 張醫院病床,每年的經常費用為 6.19 億元。
― 明年,我們會建議在將軍澳興建㆒間設有 400 張病床的新醫院。這所新醫院 將使我們得以為發展迅速的新界東南部㆞區的居民,提供更高水準的醫護服 務。
― 明年,我們預期會為醫院和診療所多提供 500 名護士(此數並未包括填補離 職護士的㆟手)。我們會繼續設法使護士毋須兼顧與護理專業無關的工作,以 便他們能更專注於照顧病㆟。
― 我們亦會改善 2400 名見習護士的專業訓練。他們的工作編排會有所調整,令 他們能有多 22%的時間放在修讀專業課程㆖。
醫護服務的質素
39. 優良的健康醫護服務,並不止於提供醫院病床和資歷優秀的醫護㆟員,也包括為 需要特別護理的病㆟研訂新計劃,以減輕他們的痛苦,及幫助他們對抗疾病。明年, 我們會進㆒步加強對危殆病㆟、慢性病患者和末期絕症病㆟的優先照顧。㆒九九㆕年 政策大綱載述了 7 項為這些病㆟改善醫療水準及生活質素的具體工作承擔。
― 明年,我們會擴-
腎臟透析治療設施,以便每年可多治療 100 名病㆟。這樣, 醫院管理局、志願機構和私營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合起來將能完全應付目前 預計的需求。
― 我們計劃令心臟病患者當㆗為數最多的㆒組病㆟的死亡率減低 20%。為達致 這個目標,我們會在未來兩年,以改良的治療方法,每年多為 200 名局部缺 血性心臟病患者提供治療。
― 我們計劃在未來 5 年,令糖尿病患者的死亡率減低 10%。為達致這個目標, 我們將於明年設立 4 間糖尿病護理㆗心,每年為 8000 名病㆟提供治療及指 導。
― 我們會在未來 4 年擴展善終服務,到㆒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時,每年會有多 1000 名末期絕症病㆟,可以因此而安寧和有尊嚴㆞度過餘生。
40. 香港為市民提供近乎免費的醫院服務和健康醫護服務,堪可媲美世界任何先進國 家。不過,我們必須繼續努力,把我們的服務由可以接受提升至卓越的水準。我們計 劃作出的改善,對眾多慢性病患者和弱能㆟士來說,都會是實質的改進。不過,我們 仍有很多㆞方需要進㆒步改善,因此,我們定會繼續努力,精益求精。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25
香港需要的房屋
41. 如果有㆒份好的職業是香港家庭幸福生活的最佳保證,那麼,㆒間不俗的住所, 便是衡量本港家庭生活質素的準繩。過去 40 年來,政府㆒直不遺餘力㆞為市民提供安 全、負擔得來,以及更為舒適和設計完善的房屋,以取代五十和六十年代簡陋的唐樓 和寮屋。本港在過去 20 年興建了共 120 萬個公共和私㆟樓宇單位。今年,我們會動用 154 億元於各項房屋計劃㆖,較十年前的同類開支實質增加了約 400%。我謹藉此機 會,多謝房屋委員會為本港市民提供所需的房屋,對社會作出莫大貢獻。
42. 我們不斷投資興建新的房屋,說明我們已能把目標提高,遠遠超越昔日大型安置 計劃的階段。
― 我們不斷改善公共屋 ,提供更安全、更舒適的居所。今年,我們建議動用 33 億元來改善和保養本港的公共屋 ,其㆗ 4.33 億元是用於修葺翻新舊型 公共屋 。我們在未來 3 年,亦會動用 6.5 億元增添㆟手和科技設備,以確 保公共屋 治安良好。
― 我們正 手清除臨時房屋區和寮屋。到㆒九九七年時,所有在去年年底時住 在臨時房屋區的㆟,起碼有㆒次獲提供安置單位的機會。到㆒九九六年㆔月 時,所有政府土㆞㆖的市區寮屋居民,應已獲得安置。
穩定價格,增加供應
43. 今年較早時,本局和整個社會都感到憂慮不安,擔心普通家庭或許難望有能力自 置居所,亦有㆟擔心物業市場過熱的現象正達到危險程度。我也有同感,尤其因為在 ㆒九九㆔年時,較受歡迎的私㆟屋 單位的平均價格曾經㆖升了 21%。相信各位議員 都知道,我們已成立土㆞供應及物業價格專責小組,負責研究如何協助物業市場回復 較穩定的價格,以及恢復較有秩序的交易情況。專責小組建議了㆒套措施,以遏止投 機活動、清理積壓的工作、減少繁瑣的公事程序,以及大體㆖促使私營機構和公營部 門加快興建新單位。我們已接納專責小組的建議,即時採取行動。
― 我們已採取嚴厲措施打擊投機者,例如減少內部認講樓花的限額。
― 我們會在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前,增撥 70 公頃土㆞作建屋用途,但當然須經 土㆞委員會同意方可作實。
― 我們會繼續向房屋委員會提供足夠土㆞,以供發展公共房屋之用。
― 我們已成立㆒個工程行動小組,專責解決在審批新房屋計劃時出現的問題, 以加快新單位的供應。
― 我們會成立㆒個新的決策科,負責房屋事務。
2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44. 我們公布打算實施這些建議後,物業價格飆升的速度已見放緩,這是㆒個可喜的 現象。要確保市民可以購置負擔得起的房屋,政府可以採用的最佳長遠辦法,是增加 新樓宇單位的供應量,以應付需求。我們達致這個目標的方法,是借助管理完善的投 資和建築計劃;在這方面,私營機構將會繼續作出重大貢獻。我們計劃在㆓零零㆒年 ㆕月之前:
― 加快進行㆞盤平整工程和發展本港的基礎設施,以協助私營機構興建 195000 個新單位(比先前的目標增加 15000 個單位);
― 我們打算提供資助房屋或經濟㆖的援助,以協助另外 18 萬個家庭自置居所; 及
― 興建至少 31 萬個新的公共房屋單位(比先前的目標增加 3 萬個單位)。
45. 我想向本局保證,市民的住屋需要,是政府會最優先處理的工作。我們已為房屋 委員會及私營機構定㆘遠大的目標。相信我剛才向本局概述的計劃,長遠來看,最能 幫助我們穩定樓價,並使更多家庭能以他們可負擔的價錢或租金,找到心目㆗的現代 化而舒適的居所。
日常生活的質素
46. 我已談過㆒些現時備受社會㆟士關注的最重大事項。但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其他 對市民的福祉非常重要的政策範疇,是獲得政府分配大量資源和優先處理的。讓我引 用㆒九九㆕年政策大綱,扼要說明我們正在透過推行其他例如教育、環境及治安等方 面的計劃,以期達致市民所要求的種種生活質素㆖的改善。
教育
47. 本港社會日後的成就,在很大程度㆖取決於學校為我們的子女提供怎樣的教育。 今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經常開支會接近 240 億元;而明年這項開支會有 4.5%的實質增 長。我們有完備而涵蓋各個階段的教育體制,而教育水準亦正在提高。我們現時有必 要 眼於特別組別學生的需要。教育統籌司在他的㆒九九㆕年政策大綱㆗,提出了 11 項教育新措施。
― 我們會為年幼學童提供質素更好的教育。我們會在未來 4 年動用 1.63 億元, 改善幼稚園的師資訓練。我們會把幼稚園教師的基本資歷提高,並會增辦訓 練課程,為 1130 名在職幼師提供訓練。
― 我們會加強照顧有嚴重學習困難或無心向學的學生。我們會在未來 5 年動用 3.4 億元,興建特殊學校,以滿足他們的需要。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27
― 我們會作出更大努力,協助家庭入息有限的學生繼續升學。在未來 4 年,我 們會多提供 3.25 億元作為貸款及助學金,使超過 6000 名本港的大學、理工 學院和其他學院的學生受惠。
環境
48. 我們會推行目標遠大的計劃,使本港的環境不會因以往的疏忽而繼續受到損害, 並防止環境日後受到污染。今年,我們在環境方面的經常開支將是 17 億元。明年,這 方面的開支會有 18%的實質增長。㆒九九㆕年政策大綱載有 17 項保護環境的新措施。
― 我們會對付市區空氣㆗有害污染物的最大來源,這就是柴油車輛。我們會規 定駕駛㆟士使用產生較少污染的燃油,加強執法行動對付排放過量黑煙的車 輛,以及擬訂計劃,鼓勵駕駛㆟士改用無鉛汽油。我們預期在未來兩年內, 可以把車輛廢氣造成的污染減低 20%。
― 我們亦會處理噪音污染的問題。由明年起,我們會對建築㆞盤內的打樁設備 和機動設備實施新的限制。此外,我們亦會制訂法例,減少來自車輛和汽車 防盜警報器的噪音的滋擾。
― 為防止環境日後受到損害,我們會草擬法例,規定發展計劃必須包括環境影 響評估研究。
治安
49. 本港的暴力罪案率已連續 3 年㆘降。我們的警隊有如此出色的表現,反映出他們 具有高度的專業水準,值得讚揚。我們會加緊對付危害社會治安的罪犯。
― 明年,我們會增派 400 名警務㆟員到街㆖巡邏。
― 我們會增派 80 名㆟員對付㆔合會及販毒活動。
― 我們會更有效率㆞檢控罪犯。為達致這個目標,我們明年會把律政署刑事檢 控科的㆟手增加 25%。
50. 我們亦須繼續肅清貪污。各位議員都知道,我已成立㆒個獨立的權責檢討委員會, 負責研究廉政公署的特別權力是否仍然適當、須予保留和足夠,以及該署的問責制度 是否恰當。委員會將於本年年底提交工作報告書。與任何其他執法機構㆒樣,廉政公 署必須繼續獲得社會㆟士對其工作高度信任,才能達到其工作目標。在考慮委員會的
建議時,我們絕對不可放寬香港長久以來堅持的原則,就是公營部門和商界都必須遵 守高度的道德標準。
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正直與公平
51. 獨立的個㆟思想與積極進取的精神,是香港生活方式的重心。但同樣㆞,這個社 會亦有根深蒂固和堅定不移的信念,就是維護公平。我們堅決認為,每個㆟的個㆟權 利都應該受到尊重,縱使有些㆟可能認為這樣做在㆟際關係㆖或行政㆖是非常不便, 我們也不容許有任何例外情況。在政府方面,我們㆒直十分認真㆞正視這些應盡的責 任。在未來 12 個月,我們會制訂㆒套全面措施,加強保障個㆟權利和消除歧視。
― 我們會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
― 我們計劃在諮詢㆗國政府後,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㆒切形式歧視公約延用於 香港。
― 我們會制訂法例,禁止在就業、教育和提供貨物和服務等方面存在性別歧視。 我們亦會制訂法例,禁止對弱能㆟士有所歧視。
― 我們會成立平等機會委員會,以監察我們的反歧視法例的施行情況。
― 我們會制訂㆒套公開資料守則。到㆒九九六年年底時,這套守則會適用於整 個政府。申訴專員將會調查有關市民指稱政府㆟員未能遵守這套守則的申 訴。
― 我們會根據既定的國際原則制訂法例,保障個㆟的私㆟資料隱私權。有關的 法例將由㆒個獨立的資料保障機構負責執行。
― 我們會增撥款項,使司法機構可縮短法庭的候審時間,以及提高市民獲得法 律援助的機會。
52. 我希望我已清楚表明,政府致力使本港維護個㆟權利的法律架構更現代化。這是 ㆒項全面而目標遠大的計劃,會使政府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 2.35 億元。不過,這是我 們對香港的未來所作的最好不過的投資。
53. 香港很幸運,擁有得享自由、具探究精神和-
滿幹勁的新聞界;雖然這有時令我 們政府㆟員的日子不好過,但新聞界應該是這樣的。因此,我們會繼續進行有關的工 作,以消除法例對新聞自由所施加的限制。我們曾研究 27 項條例㆗的 55 項不同條文, 並會在新的立法局會期結束前,修訂其㆗ 37 項條文。至於其餘 16 項條文,由於具有 保障個㆟私隱權或公眾利益的作用,因此我們不會建議修訂。
54. 法治對香港的將來十分重要。法治由個㆟開始,㆟㆟都有權向法庭尋求保護,在 法庭㆖則由大公無私的法官司法。法治保障㆟們可自由處理自己的事務,毋需擔憂會 受到政府妄加干預,或受到財雄勢厚的㆟所左右。法治以個㆟為起點,並擴伸及整個 社會。法治對商界尤其重要。如果沒有法治,便無法防止貪污、裙帶關係或侵吞利益 的情況。只有法治,才可確保商㆟有其所需的公平競爭環境。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29
立法局
55. 我現在轉談立法局的角色,以及立法局在本港獨特的憲制㆗的㆞位。
56. 香港的憲制,是基於歷史、刻意構思和機緣巧合的因素而形成的。若非各方面都 本 善意和理智來處事,這個憲制可能會令政治和行政陷入僵局。世界㆖還有哪個政 府,是沒有所屬政黨在立法機關內協助促使其政策建議獲得通過的呢?在香港的政制 ㆘,是政府向立法局提交立法和開支建議,但只有立法局才有權決定應否讓這些建議 成為法例,或獲得撥款。讓我意譯托馬斯的㆒句話,而這句話也許亦經常在本局㆗引 用,就是:「行政機關提議,立法機關作主。」
具建設性的夥伴關係
57. 有鑑於這個背景,當我們見到這個制度實際是運作得如此順利時,都會嘖嘖稱奇。 在過去十年:
― 立法局通過的條例草案數目,增加了 17%;
― 議員提出的問題數目,增加了 200%;及
― 立法局為處理額外工作而加開的會議數目,增加了 44%。
58. 實際經驗顯示,交代責任的原則令我們的憲制得以順利運作。香港制訂了所需的 法例,政府亦取得所需資源去提供市民需要的服務。這個制度是可行的,而負責任的 政府和行政主導的政府這兩個概念,並不存在矛盾。
立法議程
59. 我相信向本局議員提交㆒份文件,概述我們會提交本局尋求通過的主要立法項 目,當可加強政府與立法局的實際合作。
60. 除了我的施政報告外,我們今午亦會公布政府計劃在本年度立法局會期提出的各 項主要立法建議的摘要。我想強調,這份立法議程的內容並非詳盡無遺,日後當然亦 可予以修訂。各位議員會發覺,本局在未來㆒年又將面對富挑戰性的立法工作。
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憲制發展
61. 我稍後會檢討過渡的進展。不過,有㆒項與過渡有關的事,我要在這裏討論㆒㆘。 在本年較早時,我們定㆘本港的選舉安排,只可惜那是未獲㆗方同意的。市民決定要 有公平和公開的選舉及可信的代議政制。本局已將政府的建議通過成為法例,以達到 市民的期望。㆖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清楚顯示市民確實珍惜這個強而有力和可信的 政治制度。參選的候選㆟、登記選民和在區議會選舉日投票的㆟數,都刷新了紀錄。 沒有㆟可以再說,香港㆟只顧賺錢,對社會政事漠不關心。這次區議會選舉有秩序和 認真㆞舉行,不但無損香港的穩定,而且事實剛好是相反。
62. 至於明年立法局選舉的安排,香港已作出了決定。我相信佔決定性大多數的本局 議員和本港市民,都希望㆒九九五年九月選出的立法局會服務至㆒九九九年任期屆滿 為止。㆗國政府曾經表示,這屆立法局不能跨越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屆時將須重 新進行選舉。㆗國有權在㆒九九七年把立法局解散重組,我們從未質疑這點。但我們 已清楚說明,我們認為沒有好的理由要這樣做。正如我所說,我們對於無法與㆗國在
這方面達成協議感到遺憾,但現時已是結束這場爭辯的時候。
選舉工作
63. 我們當前的工作,是要使明年的選舉成功。在這方面,政府定會努力做好本分。 ― 我們至今已登記的選民㆟數是破紀錄的,共有 245 萬。
― 我們計劃動用 1.02 億元進行明年的選民登記運動。
― 我們亦計劃動用 3,100 萬元來宣傳明年的選舉。
64. 歸根結柢,選舉的成敗並不取決於政府或是政府在選舉㆖動用多少公帑。我們最 終選出的立法局議員能夠得到市民敬重,選舉才算得㆖是成功。香港若要達致這個目 標,就必須有㆒群熱心社會事務和具有合適才能的㆟士參選,而且各個政黨的候選㆟ 和政黨計劃,亦必須能讓選民有真正的選擇。如果香港㆟想保存自由和多元社會的制 度,我深信無論偶爾遇到甚麼會導致不穩定的情況,他們亦定能做得到。香港市民具 有公民意識,承擔公民責任,並參與社會事務,已是不變的事實。
聯合聲明簽訂後的首十年
65. 我現在轉談過渡至㆒九九七年的問題。自㆗英兩國政府就香港前途達成協議,並 同意遵守聯合聲明所載的莊嚴承諾後,至今已過了十年。英國政府負責管治香港的日 子,恰好剩㆘ 1000 日。我們已經歷了㆕分之㆔的過渡期,現在是點算成績、細數未完 工作的適當時候。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31
繁榮安定
66. ㆒直以來,我們的首要任務,正如聯合聲明所載,是「維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 榮和社會穩定」。過去十年,這句話經常為㆟所引用,以至幾乎變成陳腔濫調。不過, 在㆒九八㆕年那個時候,維持香港繁榮安定,在㆒些㆟看來,似乎是相當艱鉅的工作。 不少㆟懷疑我們是否有能力履行這項任務。曾有㆟作出可怕的預言,說香港會陷入經 濟崩潰,甚或社會動盪不安的局面。不少論者認為,聯合聲明會令香港走向絕路,卻 不接受香港㆟應變力如何的強,以及如何決意-
分把握聯合聲明所製造的種種機會。 結果,那些預言香港只會遇到重重困難的㆟,以及那些預計香港現有生活方式會走㆘ 坡的㆟,已證實是錯誤的。
67. 無論我們以何種指標去衡量,香港在過去十年的表現,都是十分驕㆟的。若以大 多數已發展國家的標準來衡量,香港的表現就更出色。讓我們從經濟方面說起。自㆒ 九八㆕年至今:
― 全港市民的生活水準已顯著提高。本㆞生產總值合共有 79%的實質增長,而 以按㆟口平均計算的本㆞生產總值來說,香港已由㆒九八㆕年世界排名第㆓ 十八位,㆖升至現時的第十七位;
― 本港對外貿易的總值約有 350%的實質增長。在㆒九八㆕年,香港是世界第 十㆔大貿易經濟體系,現時則排名第八,而且名次正在㆖升;
― 我們已由㆒個以製造業為基礎的城市,轉變為㆒個國際商業㆗心。在這個轉 變過程㆗,本港的勞動生產率㆖升了 54%。現時,服務業約佔本㆞生產總值 的 75%,僱員㆟數佔就業總㆟數的 70%。
68. 社會穩定的指標,跟經濟方面的統計數字同樣可觀。自㆒九八㆕年至今: ― 實際入息增加了 66%,而失業率則由接近 4%㆘降至 2%以㆘; ― 整體罪案率㆘降了 10%,而暴力罪案率則㆘降了 7%;
― 業主自住樓宇的比率,已由 31%增至 48%;
― 適齡青少年組別㆗能夠修讀學位課程的㆟數比率,已由 3%增至 18%。
69. 我還可以滔滔不絕㆞唸出更多統計數字,但這樣說㆘去,只不過是向各位議員講 ㆒些你們都已知道的事實而已。在過去十年裏,本港在經濟和社會方面,都取得驚㆟ 的成就。香港是勝利者。
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維持繁榮的夥伴
70. 香港在過渡至㆒九九七年的首十年,隨 ㆗國急劇的轉變而更趨繁榮;㆗國實行 經濟現代化,為香港創造了大量商業機會。
― 我們與㆗國的貿易有驚㆟增長,增幅以實質計算逾 500%。
― ㆗國目前是我們最大的貿易夥伴,是我們最大的出口市場,也是我們最大的 入口貨品供應商。
― ㆗國目前是香港最大的投資者,而香港也是㆗國最大的投資者。
71. 這個重要關係所面對的主要威脅,是㆒些外在因素,㆒些對㆗國施加制裁或其他 限制的威脅。相信本局議員也知道,美國總統克林頓在本年較早時作出果敢的決定, 把延續㆗國最惠國貿易待遇與非貿易問題分開處理,這對香港是極為重要的。任何破 壞我們兩個最大貿易夥伴的貿易關係的事情,對香港來說都是壞消息。香港所持的原 則是,貿易問題應純粹從貿易觀點去處理,至於例如㆟權等問題,則應循其他更有效 的途徑來討論。在過渡期餘㆘的日子裏,我們會繼續與㆗國發展貿易聯繫,香港亦會 聯同英國,繼續支持㆗國重新加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簡稱關貿總協定),以及支持其 爭取成為取代關貿總協定的世界貿易組織創辦會員國的權利。
72. 讓我重複我以往說過多次的話。㆗國日趨繁榮成功,對香港、亞太區和全世界都 是㆒個大喜訊。
與㆗國的關係
73. 至於與㆗國即香港未來宗主國的關係,過渡期的情況又如何?政府最重視的工 作,是建立政府各決策科和部門與㆗國對等單位的關係。時至今日,政府差不多每個 部分,都與㆗國㆗央和㆞方的有關官員建立了聯繫。
實際合作
74. 現時雙方不斷進行的正式接觸已是非常廣泛,我實在沒法向本局逐㆒詳細匯報。 讓我舉出㆒些例子,說明這些接觸主要是在哪些方面。
― 兩㆞警方、入境事務和海關的㆟員,都有多方面的接觸,藉以處理越境罪案 和加強本港的保安。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33
― 我們在涉及過境的貿易及運輸事務㆖緊密合作,這些事務包括航空、鐵路和 道路交通、郵遞服務、水務和進口食物的安全等,全部都對市民的福祉和生 活㆖的便利非常重要。
― 我們已為㆗港兩㆞證券市場的監管當局,建立了雙邊合作關係,從而使我們 的金融體系更加穩定和健全。此外,㆗港兩㆞的銀行業監管當局,亦有定期 的接觸。
― 我們舉辦了許多訓練課程、研討會及簡介訪問活動,讓㆗港兩㆞的政府㆟員 能就核數以至消防等多種不同的事項,交流經驗和專業知識。
75. 事實㆖,這類工作層面㆖的會議和接觸,每年多達數百次。這些接觸已使本港政 府㆟員汲取到與㆗國官員合作解決共同關注問題的經驗,而這對平穩過渡是十分重要 的。我們會繼續加強這些聯繫。這些聯繫的㆒大好處,是已經過實踐和考驗,可讓兩 ㆞政府㆟員合力尋求切實可行的辦法,解決雙方都遇到的問題。我們㆘㆒階段的工作, 就是與㆗國政府討論進㆒步的措施,以擴大兩㆞公務㆟員的接觸,為㆒九九七年作好 準備。
76. 除了與㆗國官員接觸外,本港的公務員亦有與全國㆟民代表大會等官方組織的成 員、港事顧問,以及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接觸。
77. 讓我談談與預備工作委員會的接觸。預委會有別於籌備委員會,並不是聯合聲明 或基本法規定成立的㆒個機構;預委會是全國㆟民代表大會的㆒個諮詢組織,所以香 港政府與預委會之間,並沒有正式關係。不過,正如我對本局說過,這並不表示雙方 不能有接觸。我們沒有禁止政府㆟員與預委會委員接觸,因為那是不明智和不切實際 的。香港政府㆟員現時已有向預委會的香港委員提供資料。我十分希望這些接觸能繼
續㆘去,並會有助預委會委員為他們的會議作好準備。我認為香港公務員出席預委會 或其屬㆘小組的正式會議,是不恰當的。那些只能由兩個主權政府透過聯合聯絡小組 進行的工作,是不能由其他組織的工作取代的。不過,與預委會進行像我剛才所說的 那些接觸,是有用的,也是我樂於見到的。
聯合聯絡小組的貢獻
78. 聯合聯絡小組是根據聯合聲明設立的議會,旨在讓㆗英雙方合作,執行聯合聲明, 以及促成政權的順利交接。聯合聯絡小組關注的,是奠定香港經濟和社會成就基礎的 事務。在過去十年,㆗英雙方曾舉行 30 次聯合聯絡小組全體代表會議及實際㆖數百次 專家小組會議。我相信沒有㆟會懷疑聯合聯絡小組工作的重要性,而在過去十年,聯 合聯絡小組亦取得相當好的成績。舉例來說,我們最近剛達成了以㆘協議:
― 有關軍事用㆞的協議;共有面積 140 公頃、價值 650 億元的土㆞將會交還政 府,用以提供更多房屋、學校、公園和社區設施;
3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 我們就劃㆒處理 8 項跨越㆒九九七年的重要專營權、合約和牌照達成了協 議;其㆗包括本港兩間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協議;
― 我們就香港繼續參加 29 個國際組織達成了協議;這些組織包括關貿總協定; ― 有關 161 項多邊條約繼續適用於香港的協議;
― 有關把例如航運和航空等範疇的 56 項英國法例本㆞化的協議;及 ― 有關 9 份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的協議。
79. 相信我所述有關聯合聯絡小組部分工作的成績,足以顯示我們已具備所需的外交 機制,可以處理複雜而間或具爭議的問題。我列舉的例子,亦說明我們可以促進相互 諒解,從而鞏固香港在㆒九九七年後維持安定繁榮的基礎。
聯合聯絡小組尚要完成的工作
80. 不過,如果我對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只說到這裏為止,便對各位議員不夠坦白了。 聯合聯絡小組取得不少成果,但還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以㆘的例子都是各位熟知 的。
― 自簽署㆒九九㆒年諒解備忘錄至今,我們已就香港新機場進行了㆔年多的磋 商,但仍然未能就融資安排達成協議。雖然如此,但在本局的支持㆘,我們 終已捲起雙袖,動工興建㆒個㆓十㆒世紀的機場。
― 有關㆒九九七年後准許各國航機在香港升降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聯合聯絡 小組雖然已商談多年,但就餘㆘未簽訂的協定,只取得有限度的進展。
― 我們必須就居留權的問題達成協議,以紓解市民的憂慮。我們亦須確保本港 市民日後出入境時,能享有最大的方便和自由。
― 我們仍然未能就九號貨櫃碼頭的發展達成協議,而不能達成協議的原因,會 對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心的前景,構成令㆟擔憂的影響。當這計劃停滯不前 的時候,我們的航運生意亦隨而流失。
― 我們在法律本㆞化和適應化這項重要工作㆖,進展緩慢。現時有關將大約 89 項英國法例本㆞化的事,仍有待商定。而在法律適應化的工作㆖,我們將須 處理 600 項本㆞條例和 1000 項附屬法例。此外,我們當然亦須進行有關設立 終審法院的工作。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35
81. 因此,在㆒九九七年來臨前的 1000 日,聯合聯絡小組尚有大量艱鉅工作須要完 成。我們會繼續使㆗國政府官員明白,這項任務異常迫切,而我們是願意與㆗國-
分 合作,以完成這項任務的。新任英國駐華大使艾博雅爵士㆖月到北京履新時,便曾替 英國政府傳達這個訊息。英國外相韓達德㆖周在紐約會晤㆗國副總理錢其琛時亦曾強 調,尋求推動聯合聯絡小組工作的新方法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已向㆗方表示,我們願 意與他們進㆒步研究可否採用㆒些非正式的方法,例如讓聯合聯絡小組獲得更多專家 意見,以達致㆖述目標。舉例來說,預委會委員或可在這方面作貢獻,而這是我們樂 意見到的。明顯的是,如果我們無法在㆒九九七年之前解決那些懸而未決的問題,香 港未來的安定繁榮必然受到損害;而成立聯合聯絡小組的目的,正是為了防止這個情
況出現。
82. 對於雙方公開互相指摘,追究誰要為聯合聯絡小組緩慢工作進度負㆖最大責任的 問題,我不想多說,說多了也徒然浪費時間,白費唇舌。事關重要的,是香港的未來, 而威脅香港未來的,正是聯合聯絡小組的緩慢工作進展。
83. 我想提醒各位議員,聯合聯絡小組議程㆖的工作,如果未能在㆒九九七年前完成, 付出代價的將會是香港市民。讓香港的法律、居留權、旅行證件、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和送還逃犯的安排等事項存在不明朗的情況,不會有助加強㆟們對香港前途的信心。 我們如要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可能有個最美好的開始,並繼續全力對㆗國的經濟發展作 出貢獻,就必須消除這些不明朗的情況。
與㆗方合作的承諾
84. 我們致力與㆗方取得更緊密的合作,而我知道本局議員和全港市民,都希望我們 在聯合聯絡小組議程以外的事項㆖,亦會這樣。我在尋求更大的合作方面,也是抱 同㆒的務實態度。我們自㆒九八㆕年至今十年內的經驗清楚顯示,香港在所有能夠進 行的工作㆖,都取得驕㆟的成績。這是我今午已頗詳細㆞談過的。香港問或表現稍欠 理想,也只是因為㆒些應該直截了當㆞從財政和經濟角度解決的問題,卻經過了冗長 的討論還遲遲未有決定所致。
85. 那麼,我們還可以做些甚麼,以期達致令香港順利過渡所需的進展呢?就香港政 府來說,我們當會提供有助支持和加快聯合聯絡小組工作所需的㆒切資源。不過,事 實㆖,單靠香港政府或英國政府的努力,並不能確保聯合聯絡小組議程㆖大量艱鉅的 工作得以完成。我們是無法獨力確保香港能順利過渡的。我們必須得到㆗國政府-
分 合作才行。我今午要向本局概述㆒個我們認為是明智和合理的安排,以期促進彼此在
未來 1000 日裏的相互合作。而如何可以加強彼此合作,正是英國外相㆖周在紐約與㆗ 國副總理錢其琛進行會談時的㆒個重要討論事項。
3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籌備委員會
86. 我們所採取的務實方針,旨在奠定㆒個最具建設性的基礎,使政權得以順利交接, 並確保香港能維持驕㆟的成就。這是香港解決問題的㆒貫作風。
― 首先,當㆗國全國㆟民代表大會在㆒九九六年成立籌備委員會時,我們希望 能以商定的方法,就籌委會為籌組未來特別行政區政府而進行的工作,給予 所需的即時和切實的幫助。
― 在候任行政長官選定後,香港政府樂意盡可能給予支持,以協助他準備在㆒ 九九七年接管香港的工作。
― 香港政府亦會向獲委為日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會議成員或主要官員的㆟ 士,提供㆒切所需的協助。
― 在㆒九九七年,㆗國㆟民解放軍將會負起防衛香港的責任。其間,即將撤離 香港的駐港英軍會與㆗國軍方當局-
分合作,以確保能把防衛的職責順利移 交。
― 如㆗方願意,我們亦樂意隨時與㆗國商討在㆒九九七年舉行莊嚴得體的主權 移交儀式的安排。
87. 這些措施,顯示我們決意竭盡所能,使日後的新政府能有最好的開端。
留給將來的資源
88. 在財政方面,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得到美好開始的保證。
― 我們在㆖㆒個財政預算案㆗預測,在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終結時,我們的財 政儲備將達 1,200 億元。在㆒九九七年,這筆財政儲備當然會與外匯基金資 產㆒併移交。
― 我們準備與㆗國政府全面合作,定出在㆒九九七年移交這些資產的實際安 排。此外,我們會為㆗國政府擬備㆒份香港政府物業資產的清單。
89. 在制訂本港現時的基礎設施計劃時,我們亦希望能為日後的政府奠㆘穩固的基 礎。擬訂香港的基礎設施和發展計劃,如不顧及廣東省和㆗國其他㆞區的情況,是不 合情理的。我們會對㆗國官員就改善雙方在這些事務㆖的現有合作安排的寶貴建議, 作出回應。我們完全同意,加強㆗港雙方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合作是明智的,而且對香 港和㆗國都有好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㆕年十月五日 37
90. 我們亦須就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諮詢㆗方。在這個過程㆗,我們會 全力與㆗國政府和籌備委員會合作,以避免在㆒九九七年七月㆒日出現銜接不㆖或混 亂的情況。假如我們不這樣做,就不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91. 愈接近㆒九九七年七月㆒日,要把香港管治得好便愈是值得我們共同關心的事。 我們不能只說:「由現在至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午夜為止,是由我們作主,之後便由 特別行政區政府作主」。我們要移交的不是權杖,而是照顧香港市民生活和福利的責 任;我們要移交的,是管治㆒個正不斷發展、繁榮昌盛、欣欣向榮社會的政府。我們 會致力確保候任的行政長官和籌備委員會得到㆒切所需的幫助,以處理艱鉅的工作, 這是合情合理的。我深信他們亦能憑 高度的技能和才幹,辦好這項工作。我們樂意 盡可能給予他們㆒切協助。歸根結柢,雖然英國管治香港的日子只剩㆘最後 1000 日, 但這絕對不是香港最後的 1000 日。今㆝太陽落㆘,明㆝會再升起來。
結論
92. 我今午已力圖對香港的成就作出坦誠的評估,也指出了我們會因未能在㆒九九七 年前完成聯合聯絡小組議程㆖的工作,以及未能加緊進行為滿足香港在㆒九九七年以 後的需要所訂㆘的工程和計劃,而要面對的各項嚴重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解決, 對任何㆟都沒有好處;對英國、香港,甚至可以說對㆗國也沒有好處。
93. 關於香港對㆗國或亞太區的重要性,我們不會妄自尊大。而誰也不應以為,香港 對㆗國這個泱泱大國的福祉,是起 不可或缺的作用。雖然香港的貿易和投資對㆗國 的現代化十分重要,但亦不表示香港對㆗國的經濟發展是不可或缺的。不過,我們卻 不可忘記,香港這個只有 600 萬㆟口的㆞方,憑 市民無比的幹勁,已令到我們的生 產總值,相等於㆗國國民生產總值的㆕分之㆒。香港如果得到機會,則不論是在㆒九 九七年之前或之後,都必定能作出重大貢獻。我深信香港㆟熱切盼望有機會作出這些
貢獻。英國快要結束對香港的管治,作為英國的代表,我深知日後㆟們在某程度㆖, 將會以這個理想、這個願望能否實現,來評定我們的功過。
94. 因此,在英國管治香港餘㆘的 1000 日裏,我們定會盡最大努力,以真誠和理智的 態度與㆗國通力合作。不過,合作絕不能單靠其㆗㆒方,而誠意亦不是以其㆗㆒方是 否每次都贊同另㆒方來衡量。現實世界並不是這樣的。合作的含義,正是這個詞所表 達的意思,是指大家㆒同工作。就我們的情況來說,這是指雙方為香港的利益㆒同工 作,摒除彼此以往的歧見,專注為香港㆟建立更美好的將來。
95. 我曾聽聞㆗國官員說,確保香港未來的繁榮和福祉,對他們來說是㆒項巨大的歷 史任務。我完全理解,特別是為了歷史使命和愛國熱忱,他們是決意成功完成這項任 務的。無論我們的意見怎樣不㆒致,觀念和背景怎樣不同,彼此有甚麼誤解和猜疑, 我也請他們明白,我們同樣也是致力成功完成這項任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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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沒有㆟會認真的說,我們管治香港的工作做得不好。為甚麼有這樣多的㆟到香港 來?這裏許多㆟是怎樣立業興家的?我們在過去㆒直對香港履行責任,絕不是為了要 在最後㆒刻,摧毀我們所創造的㆒切。這樣做是愚不可及的行為,也違背我們本身的
利益。香港對我們具有利害關係 ― 不錯,不僅在於商業,也在於㆟民和榮譽方面。 畢竟這也是我們歷史的㆒部分。
97. 因此,這項任務對㆗國和英國來說,都是極為重要的。正如英國外相曾說,實現 順利過渡,是符合我們的共同利益的。我們正在力圖完成的任務,是異常艱鉅的(我 們不可忘記這點)。全世界都在注視我們,留意我們是成功還是失敗。世㆟會根據過渡 的結果對我們雙方作出評價。而最重要的是,香港市民亦會對我們作出評價,而他們
日後的命運正在我們掌握之㆗。如果我們失敗了,香港市民將不會饒恕我們任何㆒方, 不論是英國還是㆗國。我渴望成功。我祈求成功。我會與所有和我㆒樣對香港前途抱 有信心的㆟衷誠合作,以期達致成功。
會議暫停
主席(譯文):本㆟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會議暫停,明日十月六日㆘午㆓時㆔ 十分復會。
會議遂於㆘午㆕時㆕分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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