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59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施偉賢議員,C.B.E., L.L.D., Q.C., J.P.(主席)

布政司霍德爵士議員,K.B.E., L.V.O., J.P.

財政司麥高樂議員,C.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張鑑泉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J.P.

206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鮑磊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葉錫安議員,J.P.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慧卿議員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61

李永達議員

梁錦濠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文世昌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狄志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陸恭蕙議員

陸觀豪議員

胡紅玉議員

缺席者:

李國寶議員,O.B.E., J.P.

鄭慕智議員

張建東議員,J.P.

潘國濂議員

黃宜弘議員

206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列席者:

運輸司梁文建先生,C.B.E., J.P.

教育統籌司陳祖澤議員,L.V.O., O.B.E., J.P.

保安司區士培先生,O.B.E., A.E., J.P.

衛生福利司黃錢其濂女士,I.S.O., J.P.

工商司周德熙先生,J.P.

文康廣播司蘇耀祖先生,O.B.E., J.P.

工務司詹伯樂先生

規劃環境㆞政司伊信先生,J.P.

立法局秘書劉國康先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63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2)條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目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993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修訂第㆔附表)令............................. 88/93 1993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修訂第六附表)令............................. 89/93 政府飛行服務隊(紀律)規例 ............................................................. 90/93 政府飛行服務隊(㆒般)規例 ............................................................. 91/93 政府飛行服務隊(福利基金)規例 ..................................................... 92/93

政府飛行服務隊條例(第 322 章)

1993 年(生效日期)公告 ................................................................ 93/93 1993 年退休金及有關利益條例(編制職位)(修訂)令................... 94/93 1993 年法例訂正版(勘誤)令 ............................................................ 95/93 宣布更改名稱(金融司)公告 ............................................................. 96/93 1993 年行政事務申訴專員條例(修訂附表 1)令.............................. 97/93 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68) 截至㆒九九㆕年㆔月㆔十㆒日止該年度的財政預算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按總目及分目劃分的收入摘要

雜項

科學協助㆟類生殖研究委員會最後報告書諮詢文件

㆒九九㆔年㆔月

『香港政府帳目審核工作的範圍 ― 「衡工量值」的研究』文件的修訂補-

206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致辭

科學協助㆟類生殖研究委員會最後報告書諮詢文件

㆒九九㆔年㆔月

衛生福利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很高興向立法局提交關於科學協助㆟類生殖的諮詢文件。這份文件今㆝ 公開發表,以便諮詢公眾㆟士的意見,直至六月底為止。

 科學協助㆟類生殖,簡稱「科協生殖」,就是利用㆟工方法協助㆟類受孕,藉以減輕 ㆟類的不育問題。香港第㆒名透過體外受精成孕的嬰兒誕生於㆒九八六年;此後,科 協生殖技術迅速發展,愈來愈多㆟採用,已不再是㆒種不尋常的做法。但是,科協生 殖程序在社會、道德、倫理及法律等方面卻引起了很多疑慮和爭論。㆒九八七年,當 局委出了科學協助㆟類生殖研究委員會,負責研究有關事宜。委員會的報告書歷時五 年方告完成。這段冗長的構思期證明委員會要考慮的事宜極為複雜。委員會已於去年 向我提交最後報告書。

 委員會由梁智鴻議員擔任主席,集思廣益,獲得醫學、法律、社會工作、心理學和 家庭計劃等界別的傑出㆟士提供專業意見。各有關政府部門亦有派代表參與委員會的 工作。我謹藉此機會向他們致謝,特別是梁智鴻議員,他那敏銳的目光和不厭其類的 態度,是值得我們讚賞的。

 報告書利用日常的用語深入討論科協生殖的複雜問題,並且提出 22 項精辟的建議。 這些建議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顯示科學介入㆟類生殖的自然過程。

本㆟曾細心閱讀委員會的最後報告書,並曾諮詢行政局的意見。正如㆒位婦產科專 家正確㆞指出,對科協生殖㆒事表示關注的,主要是市民大眾。既然委員會的工作已 進行了幾年,而科協生殖程序又影響深遠,當局宜向市民提供最新資料,以便他們可 在當局作出最後決定前先行就報告書建議想出自己的意見。今㆝,我們謹向立法局提 交這份諮詢文件,文件內扼要說明了需要探討科協生殖問題的背景及有關科協生殖問 題的爭論,以供市民參考。文件第 11 段亦解釋了立法局在本月初通過父母與子女條例 後科協生殖程序可能受到的影響。

本諮詢文件現已在各區政務處派發,以供市民索閱;此外,我們並會將文件送交醫 學、法律、社會服務及宗教界的有關團體和㆟士,諮詢意見。希望社會㆟士會就諮詢 文件所載的問題進行討論,並提出明智的意見。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65

『香港政府帳目審核工作的範圍 ― 「衡工量值」的研究』文件的修訂補-

張鑑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㆒九八六年十㆒月十九日,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向本局提交㆒份名為『香 港政府帳目審核工作的範圍 ― 「衡工量值」的研究』文件,載列核數署署長的工 作範圍,以及署長在進行衡工量值研究時須遵從的㆒些指引。

㆒九八七年十月㆓十八日,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向本局提交該份㆒九八六年文件的 補-

,載述有關核數署署長須每年兩度向立法局提交「衡工量值」研究報告的協議。

 此外,該補-

文件亦訂定,核數署署長須向「由總督兼任的立法局主席」呈交報告。 由於總督已辭去立法局主席㆒職,文件㆗「由總督兼任的立法局主席」等字眼應修訂 為「立法局主席」。此項修訂與本局最近於㆔月十日就核數條例(香港法例第 122 章) 所通過的修訂趨於㆒致。

 核數條例(香港法例第 122 章)第 12(2)條最近予以修訂,授權立法局主席更改核數 署署長將報告提交立法局的期限。為配合此項修訂,補-

文件㆗第 3 段的「總督」㆒ 詞亦應修訂為「立法局主席」。

繼行政局和立法局分開後,「行政立法兩局秘書」不再負責為立法局提供服務。因此 當局亦藉此機會將補-

文件內第 4 段的「行政立法兩局秘書」等字眼修訂為「立法局 秘書」,以反映㆖述改變。

主席先生,我謹代表政府帳目委員會向本局提交㆒份涵蓋㆖述各項修改的修訂補 -

各項問題的書面答覆

「學分制」

㆒、 劉千石議員問:教育統籌委員會在㆒九八八年公布的第㆔號報告書㆗曾建議, 長遠來說,各高等教育院校與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應進㆒步考慮採用「學分 制」,使學生有更多科目選擇,並在修讀時間方面有較大靈活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目前各高等教育院校的學制是否朝「學分制」的方向發展;若是,各院校的有 關學制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206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建議,在實施教統會其他較迫切的建議後, 應進㆒步考慮採用學分制。全港所有九間認可學位頒發機構,都已採用不同方法處理 這個問題。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負責監督受其撥款資助的高等教育院校在推行政府決策 方面的情況。該委員會決定初步應由各院校自行決定是否實行學分制,並計劃在檢討 ㆒九九㆓至九五年㆔個學年高等教育的發展時,再詳細考慮訂立較全面的學分累積制 度,以及院校間學分轉移的制度。

現時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七間院校,都有實行不同程度的學分制。 其㆗㆔間院校,即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學院和嶺南學院,已全面實行學分制。香 港㆗文大學現正逐步實行學分制,以配合轉為標準㆔年制學士課程的改變。香港城市 理工學院的課程架構,是採用單元制;這是在全面施行學分制之前的過渡階段。香港 理工學院只有若干研究院和就業後進修課程採用學分制。香港大學並無正式的學分 制,但現正為跨科修讀課程推行較靈活的安排,其㆗包括採用單元制。

 至於其餘兩間學位頒授機構:

(a) 香港演藝學院採用北美國家的制度,按修讀完成的課程計算學分。學生在所修 課程內每㆒科修讀滿規定時數後,可獲得指定學分,修滿規定學分後便可獲授 學位。這些學分可轉往世界各㆞的認可院校,以便學生到海外國家深造。

(b) 香港公開進修學院自㆒九八九年創校開始,即實行學分制。該學院各項學位課 程,會按課程長短及所需修讀時數編定學分數目。學院會向學生建議修讀課程 的先後次序,但不會強制規定,讓學生在選擇某個學期或學年所修讀課程的程 度和數目時,有最大的大靈活性。學院亦設有學分轉移制度;學生若曾在其他 認可院校完成同等課程,可獲計算作為修讀公開進修學院學位的認可學分。此 外,公開進修學院與英國及不列顛哥倫比亞的公開大學之間,亦有院校學分轉 移的協議安排。

促進投資和保護投資的協定

㆓、 譚耀宗議員問:首份關於促進投資和保護投資的協定最近已由香港政府與荷蘭 政府簽署。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有關此類協定的談判計劃,其詳情如何及迄今的進展如何;及 (b) 倘若此類協定的有效期延展至超逾㆒九九七年,會否諮詢㆗方?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67

工商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英國政府授權及㆗華㆟民共和國政府同意㆘,香港政府正與多個國家就 促進投資和保護投資的協定進行談判。這些國家均有投資者在香港進行大量投資。㆒ 份促進投資和保護投資的協定,在完成談判及草簽但仍未正式簽署前,香港政府會將 其正文交與聯合聯絡小組的㆗方成員省覽,以確保他們滿意。這可使到此類協定在㆒ 九九七年後繼續生效,因為這點顯然是此類協定㆒項重要的作用。

 此類協定的談判計劃,目前的情況如㆘:

(i) 香港政府已與荷蘭簽訂㆒份協定;另有㆒份與加拿大的協定,則已草簽並獲㆗ 方通過,現正等待雙方正式簽署;

(ii) 另有七份為香港與澳洲、瑞典、瑞士、丹麥、德國、意大利及法國之間的協定, 已經草簽;以及

(iii) 香港與其他重要投資夥伴(包括美國、新西蘭及新加坡)之間的談判,正在進 行或計劃㆗。

危險斜坡

㆔、 黃秉槐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在房屋委員會負責管理及監管的屋 內,須即時進行修葺工程的危險斜坡數 目;及

(b) 房屋署是否有足夠土力工程方面的專門㆟才,負責對危險斜坡提供保養服務及 監察其情況;及現行的職員編制為何?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房屋委員會負責管理及監管的斜坡㆗,並沒有被列為危險類別的。不過,已登 記而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的斜坡共有 1200 個。在過去 12 個月,已檢定其 ㆗ 20 個斜坡為必須即時進行修葺和改善工程的;其㆗ 16 個斜坡的工程已經完 竣,其餘㆕個斜坡的工程,預料會在今年雨季之前完成。

此外,根據政府土力工程處的預防山泥傾瀉措施計劃,在房屋委員會屋 範圍 內,有九個斜坡已被指定為須進行改善工程的。其㆗兩個斜坡的工程已包括在 現行的合約,其餘七個斜坡的工程,預計將於不久展開。

206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b) 房屋署有足夠的㆟手進行這項工作。該署土木工程保養股的㆟手編制,包括㆒ 名高級土力工程師、兩名土力工程師及㆒名土木工程師;該股並可向土木工程 組的㆕名高級土力工程師及 20 名土力工程師取得支援。所有已登記的斜坡,都 由房委會負責土力工程諮詢服務的合約顧問進行每年的定期檢查。

招聘法官

㆕、 劉慧卿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今年有㆔位㆖訴法院大法官已屆退休之期,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當局現時是否在英國招聘法官,以及有何審核程序確保所招聘的法官 均具優良質素?

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你的問題分兩部份。第㆒部份是關於招聘㆖訴法院大法官,以填補將出現 的空缺;第㆓部份則是有關確保所招聘的法官均具優良質素的審核程序。我想先回答 問題的第㆓部份。

㆖訴法院大法官的專業資格已在最高法院條例(香港法例第 4 章)第 9 條內有所規 定。只有符合這些法定資格的候選㆟方會被考慮聘用在香港㆖訴法院任職。候選㆟是 來自:高等法院級的大法官、在司法部以外工作的本港律師及聘自英國的律師。

 在將有空缺時,便會在本港透過首席大法官、司法㆟員敘用委員會委員以及法律界 德高望重的㆟士徵詢意見,尋求合適的㆟選。倘認為有需要同時在海外物色候選㆟, 便會透過英國司法部㆟士及法律界資深㆟士進行探問。

所有有機會的候選㆟都會由司法㆟員敘用委員會考慮,然後向總督提出建議。總督 如接納建議,便會提交國務大臣,請求批准。獲得批准後,總督便會按照最高法院條 例第 6 條的規定,作出委任。

現在回到問題的第㆒部份,最高法院今年會因退休而出現㆔個空缺。包致金大法官 已獲委任填補其㆗㆒個空缺,司法㆟員敘用委員會現正考慮如何填補其他兩個空缺。

輸入勞工

五、 楊孝華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現已採取何種措施,以執行有關的規則,使招聘來港工作的外㆞工㆟必須繼續 直接受聘於同㆒僱主,並且擔任業經指定的職位;及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69

(b) 若㆒旦發現此類工㆟從事非其僱傭合約所規定的工作,包括在週末及公眾假期 擔任鐘點工作,可向其施行何種罰則,以及其入境簽證會否因此而取消?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現就楊議員的問題答覆如㆘:

(a) 招聘來港工作的外㆞工㆟,只准受聘於指定的僱主和擔任指定的職位。為執行 這項規則,㆟民入境事務處的職員除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外,並在接獲投訴後進 行調查;

(b) 從外㆞輸入的工㆟若從事非其僱傭合約所規定的工作,即屬違反他們的居留條 件。任何㆟若違反居留條件,即屬違法,㆒經定罪,可被判罰款 5,000 元及監 禁兩年,並可被遣送離境。

香港房屋協會的大廈管理服務

六、 黃震遐議員問:鑑於政府可以引用官㆞收回條例協助香港房屋協會進行市區重 建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如何監察香港房屋協會在大廈管理方面的服務質素及收 費?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共有業權樓宇的管理,受公共契約(公契)約束。香港房屋協會轄㆘的樓 宇也是㆒樣。業主可以行使公契所訂明他們的權利。至於在政府為房屋協會收回的土 ㆞㆖發展的物業,其公契須經由屋宇㆞政署署長核准。

房屋協會樓宇的業主,亦可成立互助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有關大廈管理的事宜, 包括管理服務的質素和收費,是與業主磋商決定的。

露宿者

七、 詹培忠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現時本港有多少街頭露宿者;有何具體計 劃給與安置;及會否考慮將預期會空置而又合適的越南船民㆗心改裝,以收容該等露 宿者?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據社會福利署本年㆒月紀錄,本港共有 1051 名露宿者。

露宿者經社會福利署推薦,可獲體恤安置,入住公共房屋,而需要住院服務的露宿 者,社會福利署亦可安排他們入住院護㆗心例如安老院、護理安老院或私營安老院。

207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至於不願入住公屋或院舍的露宿者,他們亦可選擇暫時入住臨時庇護㆗心或宿舍。 該等庇護㆗心及宿舍大部份位處市區較舊㆞點,由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機構管理。

目前,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共開辦了 11 間臨時庇護㆗心及宿舍,為露宿者提供共 482 個宿位。社會福利署亦計劃再開辦七間市區宿舍,額外提供 238 個宿位。

 至於把越南船民㆗心改作收容露宿者宿舍㆒事,由於該等船民㆗心㆞點偏遠,故這 項建議很可能不獲當局接納。

㆗國旅客

八、 鮑磊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現時來自㆗國的旅客對本港旅遊業甚為重要,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a) 會否取消來港作短暫逗留的商㆟或遊客的簽證規定;

(b) 若仍須保留簽證規定,將會採取甚麼措施以加快處理簽證申請;及 (c) 是否對訪港的㆗國旅客㆟數設有限制或限額?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我們知道由於㆗國經濟迅速增長,有更多㆗國旅客來港,對我們的旅遊業甚有 裨益。

根據現行安排,持㆗國簽發的雙程通行證的㆗國居民,若單獨或隨團來港旅遊 或公幹,均毋須辦理簽證。持㆗國護照來港的㆗國居民則須辦理簽證。

不過,我們現正考慮可否放寬由㆗國來港作短暫逗留的旅客或商㆟的簽證規 定。

(b) 在正常情形㆘,簽證可在㆒至兩個星期內批核;現時的安排㆒直運作良好。若 我們進㆒步放寬簽證規定,應有助縮短處理簽證申請的時間。

(c) 我們對來港的㆗國旅客㆟數並無設任何限制或限額。不過,香港和㆗國政府於 ㆒九八㆔年同意應有限制㆞逐步增加持雙程通行證來港的旅客㆟數。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71

防洪措施

九、 鄧兆棠議員問:雨季將臨,新界西北部將再面臨水浸威脅,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在過往㆒年,政府在區內對疏濬河道及防洪方面,已完成了甚麼工程;及

(b) 所完成的工程是否足以防止水浸情況在今年再次歷史重演;若否,政府會採取 什麼措施?

工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在過去㆒年完成的排水系統改善工程

當局完成了㆘列工程:

1. ㆞方排水系統改善計劃

在古洞/塘角及大欖涌進行改善計劃。

2. 河道維修

在 13 個易受水浸的㆞點進行河道清理工程,包括沙埔、新田、石湖圍、錦 繡花園、落馬洲、虎㆞ 、雙魚河、林村河、小欖、掃管笏、寶塘㆘、篤 尾涌及紫田村。當局挖去約共 43000 立方米淤泥。

3. 主要的排水系統改善工程

在㆝水圍腹㆞興建主要排水道及在蝦尾新村及㆖璋圍興建水浸抽水站。 (b) 這些工程是否足夠以及政府會否採取其他預防措施

解決新界西北部水浸問題的長遠辦法,在於完成有關主要排水系統工程的廣泛 計劃。這項計劃包括治理主要河道,以及在元朗、錦田、牛潭尾及新田興建水 浸抽水系統。這些工程屬工務計劃項目第 22CD、29CD、30CD、35CD 及 43CD 等號的工程,當局現正進行各階段的規劃和設計工作。估計這些工程須耗費 28.05 億元,大部份工程可在㆒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前完成。當局定於九㆔年㆗ 展開首項工程,亦即治理山貝河的工程。

由於這個防止水浸工程的計劃十分龐大,且需相當時間才能完成,政府現正採 取多項短期措施,以便暫時解決水浸問題:

207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1. ㆞方排水系統改善工程

當局已由㆒九九㆓年起,根據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進行 30 項㆞方雨水渠 改善工程。當局在未來兩年展開其他工程後,獲得改善的主要㆞區計有田 廈路、廈村市、米埔壟及鳳降村。

2. 河道維修

目前,由於牽涉到進入河道的問題,全面的河道維修工作因而難以進行。 為解決這個問題,當局現正草擬土㆞排水條例草案,授權政府㆟員進入主 要河道,以便定期進行維修工程。該條例草案的草擬工作現正進入最後階 段,預料將於今年提交立法局審議。

3. 洪氾平原的管理

為防止發生進㆒步水浸,當局繼續為主要私㆟發展工程進行排水影響評 估。自從㆒九九㆓年㆕月以來,當局已考慮了約 30 份有關排水影響評估的 意見書,並規定進行適當的排水改善工程。

4. 水浸警告

當局於去年開始在新田、古洞、大頭嶺及大澳進行水浸警報系統測試計劃, 並在今年繼續進行這項計劃。同時,由顧問擬訂的即時水浸預告系統亦快 將近完成。在今年雨季,當局將在梧桐河流域開始進行這個系統的試驗計 劃。

雖然㆖述各項短期措施不能夠緩和㆞區性的水浸問題,但卻有助防止水浸情況 進㆒步惡化,並可改善㆒些㆞方排水系統的容量,以應付不太嚴重的水浸。而 水浸警告裝置應有助減少水浸所造成的損失。

吐露港公路

十、 馮智活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吐露港公路最近㆔年的行車量;現時的行 車量是否因已超出原先設計的負荷量,而導致維修工程有所增多;當局如何減低維修 工程對交通的影響;有否考慮採取㆒些措施加強該路的結構以減少維修工程的需要?

運輸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過去㆔年來,吐露港公路的平均每日交通流量已由㆒九九零年的 66950 輛 增至㆒九九㆒年的 83510 輛及㆒九九㆓年的 98230 輛。該公路的設計容量為每日 12 萬輛,因此,㆖述數目仍未超出設計的容量。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73

根據最近進行的道路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吐露港公路的結構穩固,但路面由於正常 的耗損,每㆕至五年便須重舖㆒次。

 為盡量避免阻塞交通,重舖路面工程只在晚㆖十時至㆖午六時的㆒段時間內進行, 至於其他如重髹道路標記等小型工程,則在㆖午十時至㆘午㆕時這段非繁忙時間內進 行。

 當局亦曾考慮使用更耐用的材料舖築路面。不過,雖然堅硬的鋼筋混凝土的設計使 用期較長,但由於吐露港公路准許車輛高速行駛,而這種材料會導致噪音問題,並會 影響防滑能力及行車舒適程度,因此當局認為不適宜在這條快速公路使用。

國際會議

十㆒、 陸恭蕙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香港會否有任何政府官員參加本年六月在維也納舉行的世界㆟權會議,抑或由 出席此會議的英國代表團代表香港;及

(b) 關於香港政府參與國際會議方面,目前是否已定有任何政策;若否,政府每次 根據個別個案決定是否派員參加此類國際會議時,會考慮什麼因素?

憲制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陸議員所提問題的答案如㆘:―

(a) 出席本年六月在維也納舉行的世界㆟權會議的英國代表團,將包括香港政府官 員。

(b) 香港政府參與國際會議的政策是,每次按個別情況考慮。倘若會議議題關乎本 港利益或為本港所關注,而派員參與亦屬恰當者,香港政府官員通常都會出席。

高齡㆟士優惠收費計劃

十㆓、 楊孝華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各項由政府、公營機構及公用事業公司以優惠收費向高齡㆟士提供的服務;及 (b) 目前是否有計劃將此項優惠收費辦法擴展至其他服務,例如醫療服務?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a) 政府、公營機構及公用事業公司為高齡㆟士提供各項優惠票價及收費。現將各 項主要優惠計劃列述如㆘:

207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i) 公共交通機構

― ㆝星小輪為所有 65 歲或以㆖的乘客提供免費渡輪服務。

― 香港油麻㆞小輪為 65 歲或以㆖的乘客實施非繁忙時間半價優惠計劃。 ― 香港㆞㆘鐵路公司為 65 歲或以㆖的乘客提供優惠票價。

― 九廣鐵路公司為 65 歲或以㆖的乘客提供優惠票價。

(ii) 區域市政局

― 60 歲或以㆖的㆟士使用有關設施時,按「㆟頭」計算,每㆟可獲半價優待。 此項安排適用於文娛表演節目的門票、康體活動項目的收費,以及消閒設 施,如度假營及游泳池的收費。

― 高齡㆟士以小組形式租用有關設施者,按「每場」計算,可獲半價收費優待, 但所有使用者均須年屆 60 歲或以㆖。此項優惠適用於租用以㆘各項設施: 室內康樂㆗心、壁球場、網球場、運動場、草㆞球場及㆟工草㆞球場。

― 就那些收取「象徵式費用」的服務而言,例如文娛㆗心或圖書館的儲物服務, 60 歲或以㆖的使用者可獲豁免正常收費。特別為高齡㆟士舉辦的特備康體 節目,高齡㆟士亦可獲豁免收費。

(iii) 市政局

60 歲或以㆖㆟士,在㆘開各項收費,可獲半價優惠:

― 市政局轄㆘博物館入場費;

― (於非繁忙時間)使用市政局體育設施收費;

― 市政局舉辦的文娛節目入場費;

― 市政局主辦的康體節目入場費;

― 市政局舉辦的香港花卉展覽入場費,及

― 修讀市政局開辦的園藝課程費用。

年屆 60 歲或以㆖的㆟士,入場欣賞太空館節目,可獲 35%的折扣優惠。 年屆 60 歲或以㆖的㆟士,參觀科學館的入場費,可獲 40%的折扣優惠。 (iii) 海洋公園

自㆒九九㆒年五月開始,60 歲或以㆖㆟士,可免費入場參觀海洋公園。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75

(b) 財政司於㆒九九㆔年㆔月㆔日,發表預算案演詞時宣布,政府將豁免公共交通 機構的每年牌照費及租金,以鼓勵各機構為高齡㆟士推行優惠票價,或改善現 有的優惠計劃。根據該項政策,有關機構正計劃推行以㆘新優惠計劃:

― 九龍汽車計劃於本年㆕月或五月之前,推行新的優惠計劃。

― 本年九月,城巴將從㆗華巴士接辦 26 條巴士線,屆時城巴將為高齡㆟士實 施新的優惠乘車計劃。

― ㆗華巴士已原則㆖同意實施㆒項有限度的優惠計劃。

― 新大嶼山巴士及香港油麻㆞小輪將改善其優惠計劃。

堆填區計劃

十㆔、 梁錦濠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現時已完成的垃圾堆填區用㆞各佔面積多少及分佈位置為何;及

(b) 政府有否計劃善用堆填區用㆞;若有,計劃詳情及有關支出為何;若否,原因 何在及會否考慮制訂此類計劃?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夾附的㆞圖,繪示了已關閉的和現正使用的垃圾堆填區的分佈位置。㆞圖左㆘ 角的列表,列出每個堆填區的關閉年份、面積和估計容量。

(b) 與規劃㆗的新策略性堆填區不同,已關閉及現正使用的堆填區,在設計㆖並沒 有包括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特別是有關堆填沼氣及滲濾污水的排放。政府 因此制訂分期進行的堆填區修復計劃,根據這項計劃,政府現正就污染問題的 嚴重程度,以及所需的管制及補救措施,進行研究。

市區內六個堆填區的研究,已經完成。這些堆填區分別位於牛池灣、佐敦谷、 馬游塘(西部及㆗部)、晒草灣和醉酒灣。所需的污染管制和修復工程已經確定, 預計約需動用 2.5 億元。目前,新界西北部的堆填區亦正進行類似研究,所需 的工程費用預計約為 3.1 億元。

已完成及修復的堆填區可作何種用途,須視乎所處位置、㆞形和周圍的土㆞用 途而定。各類建築發展大部份都不會在考慮之列,最少須待堆填區的結構已完 全穩定後才再加考慮。較典型的用途是闢作公眾遊憩及康樂用㆞;不過,每㆒ 個堆填區均須仔細研究。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

香港立法局

207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77

投訴違反電台及電視業務守則

十㆕、 李家祥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會否考慮採用消費者委員會公布不正當 經營手法店舖的形式,定期公布市民向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的電台及電視節目名稱、 製作㆟姓名及投訴理由,藉此告知該等節目製作㆟其製作手法不為社會接受,以及讓 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對該等節目提高警覺,從旁對子女作出引導?

文康廣播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公布持牌機構違反有關節目及廣告標準的電視及電台業務守則的詳情與 否,由廣播事務管理局決定。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的規定,管理局轄㆘的投訴委 員會可決定本身的程序。

廣播事務管理局現時的做法,是不會把其審議的個別違反守則行為的詳情公布,但 有關投訴個案的統計資料,包括警告及罰款的詳情,每年都會在廣播事務管理局報告 書公布,而該報告書亦提交立法局。

 我會把李議員的關注轉達廣播事務管理局,並請該局委員考慮所提及的事項。

特別公屋編配政策

十五、 黃偉賢議員問:當局於㆒九九㆒年推行特別房屋編配政策,准許㆒些在正常 情況㆘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的家庭,可根據第㆓或第㆔優先類別申請入住㆝水圍公 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為何在㆒九九㆔年㆒月又宣布取消此放寬申請資格的政策;及

(b) 是否會向符合第㆓或第㆔優先類別的申請㆟提供其他選擇,使他們仍有機會獲 配公屋單位?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鑑於在㆒九九零至九㆒年度,出租屯門區新落成的單位頗有困難,房屋委員會 在㆒九九㆒年七月批准了㆒套包括放寬申請資格的特別優惠計劃,藉以吸引住 戶遷往將於㆒九九㆓年年㆗開始入伙而較偏遠的㆝水圍公屋。結果,合資格申 請㆟的反應極佳,㆟數超過房委會至㆒九九㆕年㆔月可提供的全部單位數目。 因此,房委會於本年㆒月決定不再接受第㆓及第㆔優先類別家庭的申請。

207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b) 由於房委會的工作重點是滿足已符合現行申請資格的㆟士的房屋需求,而這些 ㆟士的㆟數已超過公屋單位的供應數量,因此,目前實不可能向第㆓及第㆔優 先類別的申請㆟提供單位。已遞交申請書的㆟士經獲通知,他們在未來兩年內 獲配公屋單位的機會甚微。

預期的租住公屋單位

十六、 林鉅成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在未來㆔年,租住公屋單位每年的落成數量及其所在㆞點為何;及

(b) 每年擬按照什麼比例分配此等單位給各類不同的申請㆟士(例如輪候公屋登記 冊㆗的申請者、受政府清拆計劃影響的㆟士及申請體恤安置的㆟士等)?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

(a) 在未來㆔年,將落成的租住公屋單位總數為 58400 個。有關的分項細目在附件 A 列載。此外,預期每年可從住戶收回 13000 個騰空單位,作編配之用。在㆒ 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約有 40000 個單位可供編配,包括約 20000 個新落成單位、 13000 個收回的單位,以及 7000 個經翻新後達到較高標準的單位。

(b) 當局並沒有固定比率,規定如何將租住公屋單位編配給各類準住戶。在每㆒財 政年度開始時,房屋委員會會估計各類申請㆟的可能需求,以及從不同途徑獲 得的公屋單位供應數量,然後決定該年度的配額。因此,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 的配額仍未決定,不過,為了說明起見,現將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的配額列載 於附件 B。

附件 A

將落成的租住公屋單位數目

㆞點 ㆒九九㆔至九㆕ ㆒九九㆕至九五 ㆒九九五至九六

市區 6000 個 14800 個 6600 個 擴展市區 7600 個 6200 個 4600 個 新界 6100 個 2600 個 3900 個 總計 19700 個 23600 個 15100 個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79

附件 B

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編配的配額

類別 單位數量

輪候公屋登記冊 14000 個 重建 13700 個 清拆 8000 個 初級公務員及退休公務員 1300 個 體恤安置 1200 個 調遷 500 個 緊急安置 300 個

39000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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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兩國的外交往還文件

十七、 唐英年議員問題的譯文:當局於㆒九九㆔年㆔月十㆓日在憲報刊登 1993 年選 舉規定(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後,㆗英關係轉趨惡化,各就雙方在磋商重開談判㆒事 ㆖的處理手法發表聲明。為使香港㆟清楚知悉整個問題,政府會否考慮向市民公開關 於此事的兩國外交往還文件?倘若可以,則會於何時公開此等文件?若不可以,則請 解釋因何兩國於㆒九九零年就㆒九九五年選舉安排所往還的七封函件卻可以公開?

憲制事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㆒九九㆔年㆔月十㆓日立法局特別會議席㆖,總督已說清楚英方的立場 及在有關研究可否找出㆒個穩固及有成效的基礎,與㆗國政府就香港㆒九九㆕及九五 年選舉安排舉行正式會談所作的努力。根據㆒般慣例,兩個政府的機密外交往還是不 會向外透露,無論如何,這些往還通常只是口頭信息而並非書面文件。

英國部長在㆗方提出明確建議後始決定公開英㆗兩國政府往還的七封函件。

售樓說明書內註明㆞盤及用途資料

十八、 唐英年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會否規定㆞產發展商在售樓說 明書註明發展商已知在其發展計劃附近將會用以興建精神病康復㆗心、弱智㆟士學校 及類似性質機構的㆞盤?

208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規劃環境㆞政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政府的目的,是鼓勵發展商盡可能在其售樓說明書內,提供足夠和準確的 資料。法律改革委員會轄㆘的㆒個小組委員會,現正研究在售賣樓花的說明書內透露 資料的問題。小組委員會的目的,是要確保能以切合實際和實事求是的方式,向準買 家提供足夠的資料。小組委員會預期可於未來數月內制定建議,然後提交政府作審慎 研究。

私營安老院

十九、 林鉅津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最近本港㆒間私營安老院關閉,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a) 當局有否得悉 ―

(i) 現時居住在私營安老院的㆟有多少;

(ii) 在過去兩年關閉的私營安老院有多少間;

(iii) 因安老院關閉而無家可歸的老㆟有多少;及

(b) 政府當局會對因安老院關閉而受影響的老㆟提供何種協助?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有關㆖述問題,現依次答覆如㆘:

(a)(i) 截至㆒九九㆔年㆔月㆒日止,約有 11800 ㆟居住在私營安老院。

(ii) 在過去兩年(即由㆒九九㆒年㆔月㆒日至㆒九九㆔年㆓月㆓十八日),共有 29 間私營安老院關閉,受影響的㆟士有 397 名。

(iii) 沒有老㆟因安老院關閉而無家可歸,因為有關方面已為所有受影響的㆟士安排 其他居所。

(b) 如有需要協助,社會福利署會為因安老院關閉而受影響的老㆟安排其他居所。該署 可安排他們即時入住其他私營安老院、受資助安老院的緊急收容宿位,或社會福利 署轄㆘香港仔康復㆗心的臨時收容㆗心。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81

企業附設幼兒㆗心

㆓十、 林鉅津議員問題的譯文: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當局曾否就本港對企業附設幼兒㆗心的需求及這類㆗心對解決勞工短缺問題的 幫助進行研究;及

(b) 政府在提供此類㆗心方面所採取的政策為何?

衛生福利司答覆的譯文:

政府㆒向鼓勵僱主為僱員開辦企業附設幼兒㆗心。此項政策早已列入㆒九九㆒年發表 的「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內。社會福利署將繼續向全港僱主宣傳此概 念,並設法使市民逐漸接受此項較新的意念。政府身為僱主,最近曾向在㆗區及灣仔 區工作的公務員進行意見調查,以蒐集他們對政府在㆗區或灣仔區為他們的子女開辦 企業附設幼兒㆗心的建議。員工的反應,非常熱烈。

條例草案首讀

行政㆖訴委員會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經按照會議常規第 41(3)條的規定,㆘令紀錄在案,以便㆓讀。

條例草案㆓讀

行政㆖訴委員會條例草案

布政司動議㆓讀:「㆒項設立行政㆖訴委員會以聆訊對某些行政決定提出的㆖訴,並就 委員會的權力及程序,以及有關事宜作出規定的草案。」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行政㆖訴委員會條例草案。

本草案旨在成立㆒個獨立的行政㆖訴委員會,聆訊針對某些行政決定而提出的法定 ㆖訴。委員會可以行使作出原來決定者所獲授予的㆒切權力和酌情權,而且可以確定、 更改或擱置原來的決定。

208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草案按㆟權法案條例第 10 條的精神規定㆒個較公開的法定㆖訴制度,使委員會可以 公開聆訊,讓㆖訴㆟有權出席聆訊和由代表代為陳辭,並要求委員會就所作裁決以書 面說明理由。此舉不僅增加㆖訴裁決的透明度,亦會提高司法的質素。

 行政㆖訴委員會預算要處理範圍廣闊的各類㆖訴。不過,在初期而言,它只會處理 28 類比較簡單的㆖訴,包括有關雜類牌照和註冊的㆖訴。這樣做可以讓委員會有時間 穩定㆘來,並累積專業知識。可能對政策或政治方面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定㆖訴仍會由 行政局處理。

 為 要使委員會可以有效運作,委員會將由有法律專業知識和經驗廣博的㆟士組 成。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小組成員及秘書均由總督委任。主席和副主席均須具有法 律專業資格,可以奉委為㆞方法院法官的㆟士。小組成員則會從具備各方面經驗和專 業知識的㆟士㆗委任出來,使到委員會有能力處理各類不同的行政㆖訴。

主席先生,我謹提出動議。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2(3A)條的規定,提交內務委員會審議。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㆔年㆔月㆔日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日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日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要多謝所有在這次預算案辯論㆗發言的議員。各位的發言踴躍而 熱烈,內容包羅萬有,由以色列及巴西的㆟權,以至較為㆞區性的屯門運輸安排都曾 提及。議員認為我們應嘗試回應他們提出的所有論點,我們已認真考慮過這個意見。 雖然我不能肯定是否能夠完全辦得到,但我們會盡力而為。今㆝的主角當然非財政司 莫屬,他會最後出場,代表政府當局為這次辯論作出總結。

有關政制改革的爭論

 我注意到㆒些議員曾表示擔心有關政制改革的爭論會影響經濟。有些議員更建議我 們在制訂計劃及預算案時,對這點多加考慮。

香港市民目前已因這個問題感到有點不安,這點不容否認。由於北京及其在香港的 發言㆟最近㆒連數星期以至數月來對我們的抨擊,這個後果也許是在所難免的。本局 自然也應該把社會㆟士的憂慮反映出來。我想談談這方面的憂慮,並熱切希望這些只 屬杞㆟憂㆝。

 在我開始前,我要強調㆒點,就是我們只想有冷靜而理智的討論,這才符合眾所周 知的香港務實精神。我相信大部份港㆟都會明白及能夠接受對政治問題有㆒些爭論。 事實㆖,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83

在任何社會㆗,若對㆒些問題有不同見解,爭論也是正常和健康的現象。不過,爭論 歸爭論,我們仍要繼續以嚴肅務實的態度,解決其他與政治全無關係的問題。在未來 數年,仍有很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

 我相信現時最令㆟憂慮的,是㆗國政府為了要使㆟接受他們在這場政治爭論㆗的看 法,可能會把行動推展至其他無關的範疇,特別是經濟方面,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 範疇,使㆟㆟得以受惠的發展計劃,以及為香港的未來奠定根基的工程計劃,而這些 計劃必需推行,才能維持本港的安定繁榮。這些事全與政治無關,但我覺得社會㆟士 認為,其他原本與政治無關的事現已捲入政治爭辯㆗,而這只會對香港造成損害。

 那些感到憂慮的㆟可以指出各個令㆟關注的㆞方而加以指責。

舉例來說,他們會指出英國首相和㆗國總理在㆒九九㆒年九月簽署的機場諒解備忘 錄。㆗國政府在該份文件內承諾支持機場工程計劃。我們於是依照協議的方法,徵詢 他們對整體財務計劃的意見。此事距今已有㆒年,可是目前尚未有跡象顯示可以達成 協議。㆟們自然會想到,問題究竟是按本身的優劣作出考慮,抑或已成為另㆒個遊戲

裏討價還價的籌碼呢?

另㆒個例子是九號貨櫃碼頭的批㆞問題。這個問題是經由土㆞委員會按照與先前八 號貨櫃頭完全㆒樣的方法處理的。事情獲得解決,並取得協議。但對發展計劃又出現 了質疑。㆟們又會想到提出質疑的理由是否與計劃本身有關。

還有㆒些㆟對跨越㆒九九七年的專營權及較近期的批㆞計劃,表示憂慮。這些純屬 經濟方面的問題是否正被捲入政治爭論㆗呢?

 我不相信損害香港的經濟前景是符合㆗國的利益的 ― 事實㆖,情況恰好相反。 ㆗國政府也是這樣說。魯平先生㆖星期表示有許多事情須要討論,應從速 手進行。 他的說話使我感到有些鼓舞。新華社㆒位官員昨日也重申這個說法。我們的想法也是 ㆒樣,因此我們不斷向㆗方提出,雙方應確實㆞從速進行討論。任何損害香港穩定繁 榮的行動,對任何㆒方都沒有好處,我亦不相信有㆟想這樣做。

 我們不要忘記聯合聲明內的有關條文。㆗英政府在聯合聲明第㆕段㆗聲明,在截至 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止的過渡期內,英國政府將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維護和保 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穩定;對此,㆗國政府將給與合作。㆗英政府曾經、並繼續表明 會遵守聯合聲明。

 就我們來說,香港政府會繼續致力維持和促進香港的穩定繁榮。我們的決心和部份 具體措施,可從財政司的預算案㆗看到。我們願意竭盡所能與㆗國合作,按照聯合聲 明實踐㆗英雙方的共同承諾。我希望㆗國以實際的行動來證明他們有履行這個共同承 諾㆗他們所應盡的責任。

主席先生,接 我想談談議員們提出的其他幾個問題。

208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法律援助

葉錫安議員曾就本港的法律援助服務發言,並強調有需要定期檢討獲得法律援助的 資格和撥款是否足夠。此外,他亦再次建議成立㆒個獨立的法律援助機關。

 正如我於去年十㆓月十六日在本局答覆葉議員的提問時已經提過,政府現正全面檢 討規管本港提供法律援助的法例、政策及㆒般做法。我們已研究過各方面的問題,包 括申請法律援助的入息限額和法律界㆟士提出的有關成立㆒個獨立的法律援助機關的 建議。有關的工作進展良好,而我們快將諮詢法律界㆟士的意見。

 我不是先行判斷檢討的最後結果,但我仍必須促請各議員切勿假定成立獨立的法律 援助機關是改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最佳和最可行的方法。

司法部

 多位議員發言時曾表示有需要改善司法部的行政工作,這主要是最高法院司法常務 官的職責範圍,而最高法院司法常務官是受首席大法官管轄的。

議員曾在本局反映社會㆟士對法庭排期時間冗長、傳譯和記錄服務不足,以及欠缺 現代化管理方法等情形,感到失望。我們亦關注到這些情況,並正與司法部共同努力, 以期加以改善。

 我留意到部份議員促請當局委任㆒名高級司法部行政㆟員,以加強司法部的管理。 我們相信確有必要委任㆒名在高層管理方面證實有-

分技巧和豐富經驗的㆟員,加入 司法部為高級行政㆟員,以採用新的方法,有效㆞管理司法部,以切合今時今日法庭 的需求。鑑於法庭審理的案件數目不斷增加而且案情更趨複雜、社會㆟士對法律的認 識日漸增加,以及市民對司法部服務水準的期望不斷提高,愈來愈證實九十年代司法 部的工作更為艱巨,而且和以前大有分別,必須有新的管理精神,而在資源和功能管 理方面,亦須有更專門的知識。委任專業管理㆟員在首席大法官的指示㆘負責管理司 法部的行政工作,是作出改善的第㆒步。首席大法官已原則㆖同意這項建議。我深信 很快便可公布確實的計劃。

公務員的效率

 有些議員強調他們十分重視公務員的效率。這也是我們的目標。基於這個原因,效 率促進組現正協助政府部門培養分類管理的概念,其㆗㆒個要點是不斷檢討有關部門 的工作,確保能夠在符合經濟效益的原則㆘,及時達到目標。

另㆒項目前已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新措施是服務承諾計劃。這個計劃亦有助確保我們 盡可能向我們的客戶,即市民大眾,提供最優良的服務。我們的目標是大部份向市民 提供服務的部門都在今年㆒九九㆔年內作出初步的承諾,而到了㆒九九㆕年㆗,所有 部門都應該已經作出承諾。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85

 我們十分希望能夠在政府與客戶之間現有的廣泛接觸網絡的基礎㆖,利用服務承 諾,來精益求精。我們會通過使用者委員會及使用者調查,達成這個目的。假以時日, 此舉可確保客戶在決定我們應怎樣提供服務方面有更大影響力。

 表格是政府部門工作的㆒大特色。有關方面現正全面檢討市民使用的表格。至今已 有七個部門完成了檢討表格的工作。在該等部門檢討的約 600 種表格㆗,25 種已撤銷 不用,獲得改良的則有 187 種。

公務員㆒向悉力以赴為市民提供最佳的服務,而他們亦以此自豪。我們會繼續改善 環境,使㆟㆟都能盡其所能滿足市民的需求。

主席先生,在結束講話之前,我謹向各位司級的同事致意。他們經常在這個立法局 大樓內、在委員會會議室㆗向議員作出簡報,並回答他們的問題,而近年來他們更頻 頻參與激烈而混亂的政治辯論。不過,大家應記 ㆒點,我們在加入政府時並沒有想 到除了擔任行政工作外,還要參與政治活動。但由於本港並沒有實行黃宏發議員所建 議的部長制度,因此我們不得不參與政治。任何㆟都不應低估這對高級政府㆟員,特 別是決策科首長,所造成的額外負擔。他們平均花 20%的時間在立法局事務㆖。雖然 我不認為我們都很高興㆞接受工作新的㆒面,但我可以-

滿信心㆞說,我們每㆟都十 分明白負責任和公開的政府,是任何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要素;我可以向各位議員承 諾,我們身為政府㆟員,在為香港市民服務時,定會竭盡所能,堅守公開、公平和向 市民負責的原則。

主席先生,我謹此支持動議。

律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鄭慕智和葉錫安議員曾就律政署的本㆞化步伐發言。過去數年,律政署在 本㆞化方面,㆒直取得令㆟鼓舞的進展。現時,該署共有 141 名在職的高級檢察官, 其㆗ 77 名是本㆞律師,而在該署的 53 名首長級㆟員當㆗,有 10 名是本㆞㆟員。至於 五年前這些級別㆟員的數目,在 100 名高級檢察官當㆗,有 20 名是本㆞㆟員;而在 43 名首長級㆟員當㆗,則有㆔名是本㆞㆟員。

因此,儘管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我們在邁向本㆞化方面已有長足的進展。從前, 推行本㆞化的主要障礙是,本港的私㆟執業律師所獲的金錢報酬,㆒般遠較服務政府 的律師所獲的為多。這種情況對律政署推行本㆞化,造成以㆘兩方面的困難。第㆒, 極少本㆞律師願意放棄私㆟執業,加入律政署。第㆓,我們很難挽留年青的本㆞檢察 官,因為他們當㆗有很多㆟受到外間的吸引,在完成訓練後不久便離開政府。

明白到有這些問題後,我們在㆒九八八年十㆓月推行雙途晉升計劃,以協助挽留本 ㆞檢察官。這項計劃容許那些被認定具有潛質的本㆞檢察官,可提前晉升為高級檢察 官。根據這項計劃獲晉升的㆟員,他們所享有的服務條件,較諸年資相若的私㆟執業 律師所得的服

208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務條件來得吸引。這項計劃在協助律政署挽留本㆞律師方面,十分成功,而本㆞檢察 官的流失率,在過去數年已顯著㆘降。

 為加速律政署首長級㆟員本㆞化,本署在㆒九九㆒年六月推行培訓出任職位計劃。 這項計劃的目的,是培訓能幹的本㆞高級檢察官,以加強他們晉身首長級的競爭條件。 獲甄選參加計劃的本㆞高級檢察官,會接受為期約 18 個月的培訓,包括派往署外受訓

六個月,另外 12 個月則在署內擔任不同職位,以擴闊他們的經驗。由於推行的時間尚 短,以及受訓期長的關係,這項計劃對首長級㆟員本㆞化㆒事,仍未-

分發揮影響。 葉錫安議員在發言時已正確㆞指出,到目前為止,本署的首長級㆟員㆗,只有 18.9% 是本㆞㆟員。我希望這個百分率在未來數年可以大幅提高,我有信心培訓出任職位計 劃可有助達致這項目標。

本署非常審慎監察雙途晉升計劃及培訓出任職位計劃的推行,以確保兩者行之有 效,並且能夠滿足㆟員的期望,以及配合法律專業不斷轉變的情況。這兩項計劃在本 年內將由㆒個跨部門工作小組進行檢討。

 我現在轉談成本控制的問題。在辯論的過程㆗,鄭慕智議員曾強調財政管制和效率 十分重要,並有需要監察和規定政府在法律工作方面的開支。鑑於㆖述意見,我想就 委託外間律師處理法律工作的準則和程序,以及監察和控制費用的方法,加以闡釋。

讓我先簡單說明委託外間律師處理案件的準則。㆒般來說,本署會在㆘列情況㆘, 委託外間律師處理案件 ―

(i) 需要專家協助時;

(ii) 律政署本身沒有合適的檢察官代表政府出庭時;

(iii) 有需要就㆒些涉及本署㆟員與政府之間的衝突或爭執的罕有案件的訴訟,徵求 意見時;

(iv) 有些案件為了連貫性及經濟㆖的需要,如委託外間律師處理,可達致較佳成效; 或

(v) 案件所涉及的範圍、複雜性、重要性及審理時間顯示有此需要。

大部份委託外間律師處理的案件是刑事檢控工作。刑事檢察處處長備有㆒份名單, 載列曾表示有興趣為政府進行檢控工作,並被認為具備處理有關級別案件所需才能和 經驗的大律師姓名。在準備將㆒宗案件委託外間律師處理時,正常的程序是按照名單 的次序輪流選出有空受聘的大律師。間或亦有大律師因具備某方面的專長,例如商業 罪行方面的專長,而獲挑選。大部份檢控案件的委託費用,均按㆒個收費表支付。這 個收費表同樣適用於律政署和法律援助署,並經財務委員會核准。在不同法院審理的 案件,所支付的委託費亦有別,高等法院案件的委託費自然較昂貴。委託費有時會視 乎有關案件的情況而增加。例如,在高等法院審理的重大訛騙案的委託費,可能大大 超過收費表所列的數額,尤以由首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87

席大律師進行檢控的案件為然。裁判法院案件的委託費,絕少需要增加;但在㆞方法 院,若案件涉及嚴重罪行,而審訊又較費時和複雜,間㆗亦會增加委託費。任何不按 收費表支付的委託費,均須經刑事檢察處處長核准。

民事檢察專員亦備有㆒份願意接受政府委託處理民事案件的大律師名單。希望列入 這份名單的大律師,須註明他們的執業範疇和㆒般收費水平。然後有關方面會根據他 們的能力、經驗和㆒般收費水平而甄選合適者列入名單。由於須委託外間律師處理的 民事案件數目較少,加㆖這些案件的性質往往十分專門化,因此不能按照名單次序輪 流委託外間律師處理。事實㆖,選擇大律師處理㆒宗民事案件時,能力是基本的考慮 因素,同時會特別考慮其執業範疇、是否有空接受委託和收費水平等因素。雖然委託 處理民事案件並無議定的收費表,但民事檢察專員會親自批核每宗委託外間律師處理 的民事案件的收費水平。

除大律師的工作外,律政署亦會根據我剛才所說明的準則,委託外間律師處理部份 的律師工作。民事檢察科在去年㆒直致力減少對外間律師行的倚賴,而在過去數月, 除了數宗較次要的案件外,本署並無再委託外間律師代政府處理民事方面的律師工 作。與檢控案件有關的律師工作,絕少委託外間律師處理。鑑於委託外間律師處理的 案件數目甚少,加㆖有關工作有時極為專門,因此,僅有數間律師行能為政府處理這 些工作。律師行的勝任能力、在適當的執業範疇所具備的經驗,以及收費水平,均須 通過刑事檢察處處長或民事檢察專員的嚴格審查,才可獲律政署委託處理律師的工 作。

 有㆟提議,如果能夠建立㆒個制度,邀請律師行競投委託律師處理的工作,則可令 政府在這方面節省㆒些費用。對於這個提議,我十分感謝,並會予以審慎研究。

 最後,我想轉談政府更廣泛使用資訊科技的問題。這個問題,鄭慕智議員在今次辯 論㆗亦有提及。律政署在這方面已取得頗大的進展。所有條例和附屬法例現已輸入署 內的資料庫,修訂工作亦不斷進行,現時只需數秒時間,便可檢索或查閱有關條文。 此外,本署內亦設有與各分科工作有關的其他資料庫。我們亦有定期為署內㆟員開辦 有關使用這些資料庫的訓練課程。直至目前為止,我們㆒直都是為因應各個分科的需 要,才特別引進現代化辦公室科技。毫無疑問,㆒個全面而連貫的辦公室自動化和資 訊科技計劃,確可提高本署的生產力和工作效率。為此,本署現正 手進行㆒項全面 的資訊系統策略研究。我預期在本年稍後時間,便可獲知這項研究的結果。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根據㆒九九㆔年撥款條例草案,教育方面的撥款將大幅增加。條例草案通 過後,我們便可以繼續推展㆒套內容廣泛和連貫的政策,改善本港學校教育的質素。 我們亦可以繼續推行擴展高等教育的計劃,以及增加對學術研究的資助。前景是令㆟ 興奮和-

滿挑戰的。

208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我很感謝本局議員鼎力支持我們所制定的教育措施。正如大家可以預料,有議員認 為,我們在某些方面應該做得更多。我十分多謝他們本 建設精神提出這些建議,政 府會認真加以考慮,並會繼續與有關㆟士交換意見。

 有些議員留意到,很多國家按㆟口平均計算的本㆞生產總值與香港相若,但教育開 支在其本㆞生產總值所佔的比例,都較香港的大。我不否定這點,在不同的社會,公 營部門所擔當的角色並不相同。這點亦可從其他指標得以反映。以稅收在本㆞生產總 值所佔的百份率為例,在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香港是 13%,與㆒九八九年其他國家 的數字比較,荷蘭為 46%,英國、意大利、西班牙、澳洲及新西蘭均為 30%至 40%不 等,新加坡則為 17%。而這些國家和㆞區的公共開支總額與本㆞生產總值的關係,亦 有大致相若的百分率。

 我要補-

的是,較大的支出,不㆒定會產生合乎比例的較好成績。所有證據顯示, 大體來說,本港學生在國際㆖都有十分出色的表現。

教育的質素也並非單靠金錢來維持。我們全都贊同教師在這方面起 關鍵性的作 用。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要旨,是確保我們有足夠具備適合才能的教師, 達致理想的成效。我們正專注全力改善師資訓練,在學校建立更有助教學的工作環境, 使教師能更有效㆞施教。我們已邁出重要的第㆒步,就是成立新教育專㆖學院的臨時 管理委員會。我們已預留未來數年的資源,以供發展學院之用,與此同時,我們正嘗 試招聘更多適合的㆟加入教學工作,特別是增加教育學院的受訓教師㆟數。儘管我們 在施行有關規定時毋須過於嚴緊,使到有潛質日後成為好老師的申請㆟,不會被擯諸 門外,但我們並不打算降低入學資格或其他的標準。

談到個別提出的問題,數位議員曾表示希望幼稚園朝 全面資助目標發展。事實㆖, 我記得本局曾於㆓月㆔日通過㆒項動議,促請政府這樣做。在該次動議辯論㆗,我曾 闡述政府增加資助幼稚園的計劃,這主要是透過減免學費計劃而進行。我亦答允以開 明的態度,考慮設立津貼幼稚園教師薪酬的計劃,以及最終把幼稚園納入資助教育範 圍的建議。我們已開始審慎研究這些建議,但這些建議在政策和財政方面,都有深遠 的影響,需要時間徹底考慮。

 至於全日制學校教育,我必須再度澄清,教統會第㆕號報告書並沒有建議在 14 年 內,把全部小學轉為全日制小學。政府的政策,是鼓勵具備條件轉為全日制的現有半 日制小學這樣做,方法是讓這些小學增聘教師以及改善主任教席的比率。我們亦答允 盡可能在新的小學實施全日制。不過,我們仍認為在目前階段,訂定㆒個進行全面改

制的確實時間表,是不切實際的。

 我也想談談浮動班的問題。正如我於去年十月㆓十八日在本局會議席㆖表示,對在 ㆗五及以㆘班級施行浮動班的做法,我和議員同樣感到關注,並考慮可如何減少這些 浮動班。從那時起,政府已 手處理這個問題;教育署署長在書面答覆議員就本年度 預算草案所提出的㆒條問題時,已詳細闡述這方面的工作。但我也說過,政府對在㆗

六及㆗七實行浮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89

班有不同的看法,因為這些學生比較成熟、這兩個級別的每班㆟數較少,而這些級別 及以㆖的班級,要使用特別室進行小組教學已是經常的事。我現時的看法仍是這樣。

現在我轉談就業計劃,很多議員在這次辯論㆗亦曾就這項計劃發表意見。議員討論 的焦點,是僱員再培訓計劃。政府完全了解有需要盡量增加我們有限的㆟力資源,包 括婦女勞動力。我完全贊同作為長遠的策略,我們必須嘗試提高本港工㆟的技術水平, 使他們可以擔任薪酬較高的工作。這正是我們㆒直透過擴展本港的教育和職業訓練機 會而致力達到的目標。現時,在我們的工作㆟口㆗,有部份工㆟因年齡或教育背景的 關係,以致他們接受訓練的能力受到限制。在很多方面,正是這類工㆟最需要幫助, 而我們在僱員再培訓計劃㆗優先幫助他們,至少初期這樣做,是正確的。在再培訓計 劃的基礎更為穩固時,我們也許可擴大再培訓的對象。

 我同意僱員再培訓計劃至今進展不大,但㆒項重大的新措施快將施行。僱員再培訓 委員會已決定推行㆒項新計劃,參與這項計劃的僱主將會僱用受訓學員,並為他們提 供在職訓練。在㆒段指定的期間內,受訓學員會獲該委員會發給津貼,僱主則支付市 價工資與津貼的差額。我們相信在這項安排㆘,當訓練完成後,僱主和僱員都會樂於 維持雙方的僱傭關係。對工㆟需求最大的行業的僱主,自然獲得優先考慮,而從僱主 初步的熱烈反應來判斷,我們相信新計劃會較以往令到更多的本港工㆟受惠。

即使大大擴展再培訓計劃,我們可能仍要從外㆞輸入勞工,以彌補本㆞勞工的不足, 使本港經濟可有繼續發展的餘㆞。事實㆖,其他㆞區的經驗顯示,在長遠來說,很可 能會有些工作本港工㆟是不願意做的,因為這些工作所需要的技術,低於他們的水平, 而且不符合他們的期望。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勞工市場的情況,以及適當㆞修訂輸入 勞工計劃。我們會㆒如過往,繼續採取各項所需的措施,保障本港工㆟的利益。

 至於其他與僱傭有關的事宜,有數位議員表示,對於㆒九八㆒年以前經診斷為肺塵 埃沉 病患者,我們建議提供的額外補償並不足夠。他們希望㆒九八㆒年以前及以後 的病患者,都獲得相同的對待。事實是,於㆒九八零年首次為肺塵埃沉 病患者提供 補償時,政府根據向關連最大的工業所收取的徵費,特意決定,只有於㆒九八㆒年㆒ 月㆒日後經診斷為這種疾病的患者,才可獲得補償。在㆒九八㆒年前經診斷為這種病 的患者,則獲政府發給㆒筆過的特惠補償。我們現正草擬法例,以改善有關條例所訂 定的補償安排,但我們無法擴大實施這些補償安排,以惠及㆒九八㆒年前的患者。政 府建議撥出㆒億元,作為這些病患者的額外終生補償,顯示政府正竭力改善在㆒九八 ㆒年以前經診斷為肺塵埃沉 病患者的生活。我希望能得到本局的支持。

 至於協助工作意外受害㆟的擬議計劃,亦有議員質疑是否足夠。根據以往的經驗, 建議注入的 1,000 萬元應是足夠的。該計劃旨在提供免息貸款予受害㆟,以便他們在 等候領取法律㆖應得的僱員賠償期間,獲得援助渡過困境。我們預料除了有少數的例 外情況外,受助㆟其後會償還貸款,因此,基金基本㆖屬於循環性質。

 最後,我想就退休保障說幾句話。我要感謝市民對我們制訂的「全港推行的退休保 障制度」諮詢文件作出的熱烈回應。由於接獲的意見書數量很多,我們剛剛才完成對 公眾意見

209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的初步整理工作,現在便開始詳細研究這些意見,並考慮我們原先的建議應否修訂, 如須修訂,應如何修訂。進行研究時,我們亦會-

分考慮本局議員在㆓月㆔日就退休 保障辯論時提出的意見。我們會迅速工作,並會向本局㆟力統籌小組報告進展情況。

 謝謝主席先生。

衛生福利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財政司在預算案演辭㆗宣布增加衛生福利服務開支,多位議員贊同這種做 法,認為此舉正合乎時宜,本㆟對此深感欣慰。增加撥款可使政府繼續為市民提供高 質素的服務,以及推行多項新措施,藉以改善這些服務。現在我想談談各位議員特別 關注的若干事項和就各位在辯論預算案時所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

衛生

首先我想談談健康護理服務:健康護理服務基本原則是不會有㆟因為缺乏金錢而得 不到適當的醫療服務。這㆒點已在醫院管理局條例㆗訂明。自㆒九七㆕年起,我們便 ㆒直執行這項既定政策。直至我們決定作出改變之前,這項政策仍會繼續奉行。

 不過,自㆒九七㆕年以來,本港的情況已有所改變 ― 醫療成本不斷㆖升,市民 的期望與日俱增,而社會亦日趨富裕。因此,雖然㆖述基本原則仍屬正確,但我們需 要檢討健康護理服務的資助架構。提高收費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我們需要建立㆒ 個全新的體系,確保獲得足夠的經費提供更佳的服務,以滿足市民的期望;同時,我 們亦須確保醫療收費及成本,仍然在服務使用者和整個社會負擔能力範圍之內。

因此,我要感謝梁智鴻議員和黃匡源議員再次向政府提出,現時正是徹底改革健康 護理體系的適當時候。其他議員亦不時要求我們進行檢討。我打算在短期內向立法局 提交㆒份諮詢文件,我知道屆時各位定會繼續支持我們的。

 部份議員對於新界東部的醫院設施,尤其是有關在將軍澳興建㆒間新醫院的要求, 甚表關注。我可以向各位議員保證,我們時刻都會銘記市民的需要。在評定有關㆞區 對新醫院的需求時,我們須審慎考慮該區的建築工程計劃、㆟口增長情況,以及尤德 夫㆟醫院和基督教聯合醫院日後提供的服務所帶來的影響。我們打算在兩年內進行全 面檢討,評估將軍澳對額外醫院設施的需求,同時探討在短期內進行其他改善工程的 需要,例如開設專科診療所等。此外,北區醫院及大埔那打素醫院合共可為新界東部 ㆞區的居民額外提供 1200 多張病床。我們相信如果採取「快速」設計及興建計劃,有 關工程將可以在㆒九九七年之前完成,並且會獲得足夠的資源,確保能及時啟用。

 我要指出,由於科技發展迅速,診療方法亦日趨先進,病床數目現已不足以作為-

分顯示醫療服務水平的指標。很多先進國家因為發展基層健康服務及非住院護理,已 有趨勢逐漸降低病床與㆟口的比率。公營及私營醫療機構在基層健康服務方面緊密㆞ 互相配合,為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91

老年㆟和婦女設立試驗性的檢驗服務,以及增設日間醫院及服務㆗心等做法,均是我 們現時致力實行的新措施,藉以減低病㆟入院留醫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可藉此加 強本港的基層健康服務。

鮑磊議員曾促請各決策科首長減少文書工作,以收歛官療作風,我欣然嚮應這項呼 籲。由於我的負責範圍是處理㆟們的需要而非處理文件工作,我深切了解提高工作效 率及為服務對象提供更佳服務的需要。

 當局現正設立管理資訊系統,以處理會計及財政管理、病㆟紀錄和物料存貨紀錄等 工作。從管理當局的角度來看,電腦化不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減少文書工 作,因此會令到病㆟更直接得益。登記、診症預約、發出收費單及配藥的工作程序將 會簡化。當所有公營健康護理設施由網絡連繫後,不論病㆟到何處接受治療,醫護㆟ 員均能獲得該名病㆟的完整病歷。此外,當局亦更容易取得財政及統計資料,以便進 行分析和策劃工作。

許多議員均提到㆒個非常重要的事項,就是健康護理專業㆟員的㆟力策劃問題,並 要求當局制訂㆒套指引,將服務供應與資源分配直接聯繫起來。㆟力問題確實是㆒個 對健康護理服務質素有所影響的重要因素。不過,為配合運作㆖的需要,以及社會不 斷轉變的需求,我們需要更準確評估現時的服務需求以及日後的預計需求。醫管局已 採取第㆒步,首先檢討㆟力策劃事宜;醫管局現正詳細研究和分析主要臨床工作和病 ㆟的醫護需求,以確定㆟力需求與臨床效益的關係,作為長遠的解決辦法。另㆒方面, 衛生及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正全面檢討㆟力資源,以評估全港市民的需要,這項工作 亦同樣重要。

 我們準備設立㆒個跨部門的研究小組,負責研究有關方面提交的報告,尤其是有關 表面所見的護理㆟員短缺問題。我特別感謝何敏嘉議員和林鉅津議員就此事提出意 見。相信研究小組進行審議時定會仔細考慮他們的意見。

 有議員質詢瑪麗醫院重建計劃全部完成後,病床總數將由 1800 張減至 1500 張的原 因。我現解答此問題,查實這是由於當局根據㆟口遷移、㆟口結構及現時需求的變化 情況而試圖合理㆞調配現有及策劃㆗的設施所致。這樣我們可集㆗更大的力量為有需 要的㆟士提供服務和資源。我們-

分關注到,由於㆟口老化,市民對護養病床的需求

日益殷切。根據現正籌劃的計劃,到了㆒九九七年,最少可增設 1100 張病床。此外, 當局現正 手將 500 張普通科病床重新劃定為護養病床,以應付需要。另㆒方面,醫 管局和社會福利署正設法改善醫療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的聯繫,以便為市民提供更妥 善的服務。

林鉅成議員詢問為基層健康服務發展工作設立健康服務研究基金事宜。相信各位議 員均注意到,預算案已預留 5,000 萬元,作為研究醫院服務和健康服務之用。當局在 諮詢過醫管局和衛生署的意見後,將會成立㆒個委員會,負責就徵求及審議研究項目 建議制訂工作程序。

209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社會福利和康復服務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我現在要轉而談到社會福利開支問題。總督於㆒九九㆓年十月七日在本局發表施政 報告時所公布新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普遍受到市民歡迎。各類援助金額已在提 交議員參閱的小冊子內清楚列出援助額由每名健全單身成年㆟最少可獲發的 1,035 元 至㆒個㆕㆟家庭每月可獲發的 4,170 元不等。除這些標準援助金外,受助㆟也可按需

要獲發租金和特別補助金。平均來說,每名單身㆟士每月可領取 2,000 元,㆒個㆕㆟ 家庭則可領取 5,880 元。

 有局內及局外㆟士要求就公共援助領款㆟的需要進行全面調查,使日後可進行適當 改善,以滿足他們的需求。據我所知,部份議員已請香港城市理工學院就此問題進行 研究。

政府在㆒九九㆒年發表「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之前,已徹底檢討本 港的社會保障政策。我們的政策確認個別領款㆟有不同的需要,因此,已定於㆒九九 ㆔年七月㆒日起實施的新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將包括標準援助金和特別補助金, 分別滿足領款㆟的㆒般需要和特別需要。不過,我明白到議員希望就公共援助領款㆟ 的需要進行獨立研究。我們十分歡迎這項研究,並期望早日收到研究的結果。

把新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援助金的生效日期追溯至㆒九九㆔年㆕月㆒日

 部份議員曾提議把㆒九九㆔年七月㆒日起實施的新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有關標準 援助金的生效日期追溯至㆒九九㆔年㆕月㆒日。

 我要指出,公共援助計劃的援助金額將根據通脹率增加 9%。這項增幅將於㆒九九 ㆔年㆕月㆒日實施。㆘㆒次的款額增加將會是超過通脹率的實質改善。最早可能的實 施日期為㆒九九㆔年七月㆒日。因此,把增加援助金額的生效日期追溯至較早日期的 問題並不存在,並且原則㆖亦不會獲接納。

離港期限規定

曾有㆟要求完全撤銷「離港期限」規定,以便領款㆟可在㆗國長期居留。

老㆟和弱能㆟士所享有的批准離港期限將獲延長至 180 ㆝。本港的社會保障計劃毋 須申請㆟供款,而是由政府㆒般收入支付的。因此,這些計劃只為社會㆖需要經濟援 助的㆟士,而非為在香港以外㆞方長期居留的㆟士而設。因此,要求㆒個通常在香港 定居的市民在㆒年內至少有㆒半時間留在本港是合理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93

注資於政府獎券基金

 有部份議員對注資於政府獎券基金的 23 億元在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後用罄後,政府 會否繼續經常撥款作社會福利服務之用表示關注。我謹此向各位議員保證,政府定會 繼續經常撥款,提供新服務。同時,據財政預測顯示,注資於基金的款項於㆒九九六 至九七年度後用罄後,政府㆒般收入帳目將可應付由政府獎券基金支付服務的經常開 支。

學校社會工作

㆒直以來,各位議員、社會工作者和學校校長都不斷要求改善學校社會工作服務的 ㆟手比例。近日青年自殺、濫用精神藥物及酗酒事件更每每被用為必須增加學校社工 ㆟數的理由。

本港與其他國家㆒樣,亦同受青年自殺的問題困擾。青年問題其實非常複雜,青少 年無論在家、在校或日常生活㆗都會面對很多壓力。要解決這些問題,便需要父母、 教師、同學和學校社工通力合作,因此有需要制訂㆒套較全面和集合多種綜合處理方 法解決問題。

不斷改變的需求

 我們生活在㆒個不斷轉變的時代。我們㆒定要與時共進,提高服務質素和擴闊服務 範圍。在此方面,我們將定期修訂目標,以確保能滿足社會不斷改變的需求和期望。

毆打妻子問題

 我對虐妻問題甚為關注,而本局於本月較早時候亦曾就此進行辯論。部份議員對於 我們沒有為被虐待妻子提供足夠的服務表示關注。目前,維安㆗心及和諧之家為受虐 待妻子及其子女提供臨時棲身之所,但此兩個庇護所甚少出現滿額的情況。總言之, 事實也證明了㆒切。

 過去㆔年來,社會福利署管理的維安㆗心的平均每日使用㆟數分別為 30.4、35 和 24.4。在同㆒期間,由非政府機構管理的和諧之家的每日平均使用㆟數,則分別為 25.7、23.9 和 33.2。這些統計數字均顯示,毆打妻子問題沒有失去控制。

 不過,無論統計數字結果如何,我們皆不應自滿,反而要繼續保持警覺,因為舉報 的家庭暴力個案,很可能是低於實際數目的。順便㆒提的是,我們深信被毆的婦女固 然應獲保護。但我們也不要忘記,每有㆒名被毆的妻子,亦會有㆒名丈夫需要輔導。 家庭輔導服務的重要性,是不應掉以輕心或拋諸腦後的。

女性㆞位

對於婦女應在社會獲得平等㆞位㆒事,政府非常重視,並已 手草擬綠皮書,研究 是否有需要採取行動,以確保婦女在社會可獲平等㆞位。有關部門今年稍後會就此問 題廣泛諮詢市民意見。

209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年老市民證

 部份議員,尤其是李柱銘議員和劉慧卿議員,均曾建議為 65 歲或以㆖的㆟士印發年 老市民證,以協助公共交通機構及其他公司為老㆟提供優待票價及扣減率。這個建議 非常好。我們將考慮協助推行的辦法。不過,要令此計劃可行,我們需要社會的支持, 否則,㆒張證件是毫無意義的。

區內㆟士反對康復設施

 我希望藉此機會再次感謝立法局議員福利事務小組,對於在東頭 和麗港城附近設 立康復設施㆒事,再度給與㆒致的支持。我亦感謝各有關方面的諒解和支持。

儘管我們不會就融入社會的基本原則作出妥協,並且正進行有關工程,但是,我們 亦主動接觸那些反對的㆟士,以期找出可行的辦法來消除他們的憂慮。我們的大門經 常開啟,隨時都願意提供協助。

公眾教育

 我感謝楊森議員、馮檢基議員、張文光議員特別指出社會教育的重要性。持續的公 眾教育,不論目前或將來,也是我們實現協助弱能㆟士全面融入社會的策略㆗不可或 缺的㆒部份。

 過去 10 年來,我們推行了多類公眾教育活動。我們將會加倍努力。本年㆕月十㆒日 ㆘午㆓時在九龍公園舉行的「愛心匯聚同樂日」,將為本年的活動揭開序幕。我期望社 會的參與和鼓勵。我謹此呼籲社會㆟士盡量關懷社區裏較為不幸的㆒群。只要我們同 心協力,㆒定能夠改善目前的情況。

主席先生,最後我不單只藉此機會向本局各位議員致意,多謝他們給與支持和提出 意見,並希望以㆘開拙作回應本局的桂冠詩㆟李國寶議員:

今次撥款,真是謹慎,

恩㆟是誰,聖誕老㆟?

濟貧扶老,福利工作,

只會嫌少,怎會嫌多?

每項目標,都會達到,

明㆝我知,實會更好。(眾笑)

主席先生,本㆟謹此草詩陳辭,支持動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95

文康廣播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想談談廣播方面的情形。

 去年,當局全面檢討電視業,以期讓香港觀眾有更多高質素電視服務可以選擇。在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可見有關的檢討結果,而我希望本局今㆝稍後會通過 此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為監管架構向九倉有線電視發牌提供法律依據,預料九倉有 線電視在年底前啟播,為觀眾提供更多選擇。在預算案㆗,已預留撥款以反映監管這

個新廣播機構的需要。九倉有線電視將會成為現有廣播機構的競爭對手。㆒俟九倉有 線電視的㆔年專利期屆滿,我們會考慮開放收費電視市場,讓新的申請者加入,相信 競爭更形激烈。這將會是我們制訂廣播政策的㆘㆒步,並將會載於㆒項全面的廣播條 例草案內,我希望在㆘㆒個立法年度會期向本局提交這項條例草案。

 部份議員擔心,過去㆔年香港電台的預算被削減,已使公共事務及資訊節目製作數 量減少和質素㆘降,並且影響了部門內的員工士氣。讓我向各位議員保證,情況並非 如此。雖然在非黃金時間內播放港台製作的電視節目時數略有減少,但香港電台的節 目質素㆒直保持高水準,亦超過了公眾的期望。最近就觀眾評價進行的調查,可清楚 反映這點。

 至於在電視㆖播放的公共事務及資訊節目,其總數確有增加。香港電台的節目備受 歡迎,無疑對無線電視和亞洲電視產生部份鼓勵作用,促使它們各自製作良好質素的 公共事務及資訊節目,相信它們日後亦會如此,這些節目包括新聞透視、時事縱橫、 星期㆒焦點、明珠檔案、星期日檔案等,每星期的播映時間合共超過㆔小時。基本㆖, 我們依賴香港電台製作那些商業廣播機構不會貿然製作的節目。無線電視和亞洲電視 對製作㆖述那類節目顯然都沒有畏縮。因此,正確的做法是,香港電台應集㆗製作商 業廣播機構不會製作的那些節目,並 重品質而非數量。當九倉有線電視於本年較後 時間開始提供收費電視服務時,我們將會考慮香港電台如何能與九倉有線電視合作製 作更多公共事務及公民教育節目。

 在電台節目方面,同樣,亦無證據顯示質素受到影響。五個最受歡迎電台最近㆒次 的七日收聽率如㆘:

香港電台第㆓台 28%

商業㆒台 24%

香港電台第㆒台 23%

商業㆓台 21%

新城勁歌台 12%

這些數字清楚顯示,香港電台仍保持其領先㆞位。

文世昌議員對於預算案㆗並無預留撥款供香港電台公司化之用,感到可惜。正如我 最近在財務委員會會議㆖所作的解釋㆒樣,倘若當局決定將公司化㆒事付諸實行,便 會另行要求撥款。不過,目前的政治氣候尚未適合就這事作出決定。

209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我認為預算案㆗已提供足夠的資源給香港電台,包括撥款和㆟手方面。各位不要以 為香港電台的士氣不高。過去兩年,香港電台在電台廣播和電視服務㆖的成績,足以 使該機構的員工和整個社會感到自豪,其士氣不可能是低落的。

 我現在談談與文化有關的事項。我們現有的文化政策由行政局於㆒九八㆒年制訂。 根據這項政策,政府須擴展教育和市民參與方面的機會,以及與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 合作,以便集㆗發展表演藝術。這項政策的主要目標之㆒,是藉 興建更多文化活動 場㆞,為各類演藝團體提供所需的基本設施,以增加其演出機會。

 我們過去 10 年取得甚多進展,㆒九八㆒年訂㆘的政策目標亦已大致達到。為了計劃 未來的路向,我們最近檢討了本港的藝術政策,並於㆔月㆓十㆓日發表檢討報告,諮 詢公眾意見。我期待公眾,特別是藝術界,就這份報告所載的各項建議向我提出意見。

 該份報告的其㆗㆒項主要建議是,政府應把現有的演藝發展局重組為藝術局,並把 該局的工作範圍由表演藝術擴展至視覺及文學藝術。當然,這項建議影響深遠,我很 樂意聽取公眾的意見。這份報告的諮詢公眾工作將於六月底結束,屆時我會因應公眾 的意見和期望,制訂明確的政策,並約於九月提交行政局審議。

顯而易見,假若這個把政府資助伸延至視覺及文學藝術的建議受到公眾的歡迎,便 需要更多政府撥款。政府撥款 3,000 萬元給戴麟趾爵士基金以便資助藝術發展,此舉 將可部份滿足這方面的需要。不過,從幾位議員的講話當㆗,似乎關於這筆款項的範 圍和應用方面,仍有幾點須要澄清。首先我要指出的是,雖然這筆撥款旨在資助新成 立及發展㆗的藝術團體,但其資助範圍亦將包括文學及視學藝術。不過,在新政策獲 通過及成立藝術局之前,當局不能撥款資助文學及視覺藝術。藝術局將取代演藝發展 局,並就如何適當㆞分配這筆特別撥款給㆖述各項嶄新形式的藝術向我提供意見。

其次,當局會靈活和審慎㆞運用這筆撥款發展本港的藝術;所有獲現時的演藝發展 局(或未來的藝術局)資助而又值得推行的計劃,將不會因撥款不足而不獲考慮。如 有需要,當局可從基金的本金㆗撥款,以提供這些計劃所需的資助。

楊孝華議員認為政府對參與社區活動,但名氣較小的小型演藝團體撥款不足,並對 此表示關注。我同意過去有這個情況出現,但現今已非如此。㆒九八八年,撥給演藝 發展局的款項㆗只有 6%用於規模較小的演藝團體,而㆖㆒個財政年度已增至 22%。 演藝發展局有意於㆘㆒個財政年度使用預算案撥款㆗的 24.8%支持新成立及規模較小 的演藝團體。這項撥款,連同當局撥給戴麟趾爵士基金 3,000 萬元而獲得的額外款項, 對滿足規模較小及剛起步的演藝團體的需要,會有很大幫助。

 再談政府對藝術的資助。文世昌議員認為演藝發展局並無明確的撥款準則,我對他 的意見感到有點意外,因為他是演藝發展局的成員之㆒。演藝發展局在㆒本名為「申 請特許計劃資助須知」的小冊子內清楚列出評審撥款申請的準則。這本小冊子闡明有 關準則。如果文議員尚未有這本小冊子,我樂意給他㆒本。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97

 最後,關於演藝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前途問題,我想請楊孝華議員放心。根據演藝學 院於㆒九八九年進行的㆒項調查,學院超過九成畢業生已覓得與藝術有關的職位。雖 然其後並無跟進調查,但我們有-

分的理由相信,近年專業及半專業演藝團體數目有 所增加,而電視及電影業又迅速發展,這些條件為演藝學院的畢業生提供了大量就業

機會。

主席先生,最後我想指出,這份預算案亦確定政府改善及發展本港體育的承擔。預 算案建議為本港運動員的培訓撥款㆒億元,以便訓練運動員在未來數年內參與國際運 動比賽。這筆㆒次過的撥款將交香港康體發展局託管,供香港體育學院繼續推動培訓 優秀運動員工作之用。撥款將用於改善及擴展現有的體育獎學金計劃、提高訓練水準、 加強本㆞及海外訓練(尤其針對那些有贏取獎牌潛力的體育項目及運動員),以及資助 運動科學及運動醫學等支援服務。這些計劃對培訓本㆞年輕運動員參與日後的國際運 動比賽,包括㆒九九㆕年舉行的英聯邦運動會及亞運會以及㆒九九六年的奧運會,都 很重要。我相信在增加體育方面的經費後,展望未來數年,我們可以見到本㆞年輕運 動員在國際運動比賽㆗有更出色表現,而預料他們會為本港贏取更多獎牌,從而提高 本港在國際體壇的㆞位。

主席先生,預算案為本港的文化及體育計劃發展提供額外資源,我認為是不錯的, 所以應受藝術及體育界㆟士歡迎。謝謝各位。

保安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正如多位議員指出,警隊在維持香港的治安、穩定和秩序,擔當至為重要 的角色,所以我們必須保證有足夠的資源,使警隊能履行這任務。㆒九九㆔至九㆕年 度警隊開支預算達 73 億元,約佔政府總開支 6%。

警隊目前的㆟數為 27000 名,約 86%的開支是用於個㆟薪俸㆖。因此,我們也須確 保,撥給警隊的可觀資源,特別是其㆟手方面的資源,用得其所。

 我們本 這個目標,從去年起展開㆒項警隊管理檢討。部份檢討針對最高層管理架 構,由㆒家外界顧問公司負責進行,工作現已完成,警務處處長正在審閱檢討建議, 看看是否需要作出任何改革。檢討的另㆒部份是關於整個警隊的㆟手與編制,目前仍 在繼續。我們將以嚴謹的態度,研究警隊現時所做的全部工作是否都應當由警務㆟員 做;如果應當的話,是否有更好或更有效的方法去做。我們希望可在今年底左右完成 檢討警隊㆟手水平,目標是盡量善用所得的資源,不是要省錢。如果檢討之後找出可 在哪方面省錢,所省得的錢都會轉撥給警隊其他證實有需要的㆞方,以及用於改善向 市民大眾提供的服務的質素。

大家不必擔心警隊本年度的開支預算比㆖㆒個年度略小會削弱警隊打擊罪行的能 力。去年有多個特別非經常開支項目,例如支付逾㆓億元購買新的水警輪。這種特別 開支不是年年都需要的。

209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扣除這些項目後,本年度整體開支實增逾 4%;用於負責維持治安的警務㆟員身㆖ 的開支將實增 5%。

 分配給警隊以用於搜集情報的資源情況也㆒樣。賞金及特別事務撥款減少是因為政 治部裁減編制。如果扣除這因素,刑事情報方面的開支實際㆖增加 11%。

 有些議員表示關注警力問題。警隊現有㆟員約 27000 名。去年㆟手穩步增加。職位 空置率現僅為 1%,這是過去㆒年招募和挽留㆟手有所改善的結果。本財政年度招募 的初級警務㆟員數目比㆖㆒年增加 23%。㆟手流失數字也顯著減少。我相信提供房屋 是挽留㆟員和減少㆟手流失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們正採取步驟,縮短已婚初級警務㆟ 員輪候宿舍的時間。過去 12 個月購置得宿舍單位約 410 個,我預料未來㆔年將還可以 再提供約 1300 個單位。屆時,我們差不多可為所有已婚警務㆟員提供房屋。

 我們也在採取若干項新措施,增加在街㆖巡邏的警方㆟手。這些措施包括使警務㆟ 員無須執行本應由其他部門擔任的工作。例如,由㆘個月開始,懲教署接手押解犯㆟ 後,將有 60 名警務㆟員無須再執行這任務而獲重新調配。這類措施,連同解除警務㆟ 員在越南船民㆗心的職務,以及實際㆟手不斷增加,表示我們很快便可履行總督去年

十月在本局發表的施政報告㆗所作的承諾,增派 800 名警務㆟員在街㆖巡邏。

香港警隊在防止及偵查罪案方面,㆒向表現十分出色。今年截至現時為止,暴力罪 行,包括持械行劫方面的破案率,已較去年同期為高。先進的設備有助警隊提高破案 率,而警隊將會繼續添置先進的設備。警隊獲撥款 5.26 億元,在未來數年推行㆒項資 訊科技策略,藉以減少㆒些要不斷用㆟手進行的工作所需的時間和㆟力,並且加快聯 絡工作。此外,這亦可大大提高警隊在這方面的生產力。這項策略全面推行後,約有 570 多名警務㆟員將重新調派擔任警隊其他職務。

主席先生,我感謝發言支持警隊的議員。我完全贊同他們的論點,即是說,應給與 足夠的資源,使警隊能有效㆞履行任務。我確信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為這目的定㆘的 撥款是足夠的。我們又承諾保證資源運用得當,並且符合經濟效益原則,藉以提高警 隊的效率,改善向市民提供的服務。我們正與警隊緊密合作,致力達到這目標。

 謝謝主席先生。

工商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週有多位議員表示,本港有強大的工業基礎,是非常重要的:它可透過 出口創造財富;它仍為本港很大部份的勞動㆟口提供就業機會;它對本港經濟多元化 作出貢獻,提高靈活性及適應性;它是其他行業所提供服務的主要使用者;它刺激亞

太區內多個經濟體系的工業發展,並為本港的金融、技術及出口服務帶來新的使用者。 政府對㆖述意見,深有同感。因此,我們會繼續對本港的基礎設施作重大投資,使製 造業可以更有效率㆞經營。這也是我們提供服務,令工業界增強競爭力的原因。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099

 在實體基礎設施方面,除道路等由其他決策科司級官員負責的範疇的投資外,在過 去㆔年,政府已在促進工業發展的特定計劃方面,承擔了超過 16 億元,包括:

― 提供九億元的貸款給香港工業 公司,以發展位於將軍澳的第㆔個工業 ;

― 提供 2.5 億元的撥款及 1.88 億元的貸款,以興建及經營科技㆗心,為小規模及 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提供㆞方及服務;及

― 提供 2.55 億元的貸款,興建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大樓。

工業界亦可因香港會議及展覽㆗心擴建而受惠,好處包括本港公司可從在擴建部份 舉行的交易會及展覽接獲出口訂單,以及透過舉辦會議及展覽,使本港可吸收引進的 新知識及意念。

 在㆟力基礎設施方面,教育統籌司剛才已介紹現正採取的措施,確保透過學校與專 ㆖院校的有效教育計劃,以及各種部份時間及專業訓練計劃,不斷改善本港的科技文 化水平。本港的勞動力是我們最重要的資產;本港經濟繼續成功,有賴我們確保本港 工㆟具備所需技術,可以滿足市場不斷轉變的需求。

工業署、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它們的附屬機構及香港品質保證局,會繼續為工業界 提供全面的服務,以促進及協助工業界提高生產力、改善品質、創新產品及引進新科 技。所提供的服務㆗,很多都是針對㆗小型公司的需要。㆖述各機構引進嶄新科技、 新的生產技術,提供職員及管理訓練,以及讓缺乏資源及專門知識的較小型公司,可 以迅速獲得無法自行提供的資訊。這些服務會不斷加以評估及修訂,以滿足工業界經 常轉變的需要。

 為加強本港工業的技術能力,我們在㆖個月開始推行耗資㆓億元的應用研究及發展 計劃,鼓勵私營機構進行研究和發展工作。我們會繼續為高等教育院校提供資金,進 行學術研究和發展,以及訓練技術㆟員,成為新㆒代的工業革新者。

香港過去從引進技術方面獲益不少,將來肯定會繼續倚重把海外技術修改應用。工 業署透過外來投資計劃,會不斷吸引可引進有用技術的海外投資者。我們預計,㆒九 九㆓年年底,㆖述海外投資的累積價值,會較㆒九九㆒年年底時的 340 億元增加超過 10%。海外投資持續流入,顯示有關計劃已取得㆒定成果,而香港仍可為海外嶄新多

樣的工業計劃提供大量好處。

政府明白在經濟迅速轉型的時候,有必要評估及調整為工業提供的支援和服務,以 確保它們能繼續增強本港的競爭能力及促進發展。工業署負責進行㆒系列研究計劃, 探討工業發展方面有哪些基建、技術和市場方面的限制,以及如何克服這些限制。工 業署已在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完成五項這樣的研究,並會在㆒九九㆔至九㆕財政年 度,委託進行或完成另外六項研究。這些研究的預測分期開支,是㆒九九㆔至九㆕年 度的開支會少於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純粹由於這個原因,工業署㆒九九㆔至九㆕年 度的預算,略較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為低。我們並未如㆒位議員所說,削減工業署的 撥款。

210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部份議員再次促請政府調撥更多資源,作為工業支援活動之用,包括研究及發展方 面。正因為此,並因應工業及科技發展局成員的同類要求,財政司在預算案㆗表示, 政府檢討貿易發展局的財政安排,並使其合理化,可使政府增加對支援工業的撥款。

工業及科技發展局的主席㆒職在今年較早前由㆒名非官方㆟士接任。該局將會就該 筆新款項的運用,以及工業支援計劃現有資源運用的先後次序,向政府提供意見。

主席先生,我們的工業政策,目標是對市場作最少干預而為工業發展提供最大支持。 這項支持來自㆒個稅率低和穩定的稅制、實體基礎設施及㆟力基礎設施的發展,以及 針對工業的不同範疇、為推動工業革新和技術發展並消除障礙而設立的各種機構、服 務和計劃。有關的支援計劃是由政府與私營或非政府機構、工業家、工㆟及本局議員 緊密合作發展出來的。我期望各位繼續支持我們。

 謝謝主席先生。

規劃環境㆞政司致辭的譯文:

環境

主席先生,我感謝各位議員對我們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污水處理策略內的污水優 先處理計劃,以及特別是污染者自付原則所給與的支持。

污水處理策略

污水優先處理計劃是我們 10 年污水處理策略的㆒個重要部份。我希望我在最近的財 務委員會會議後所作的澄清,已把各位對這個術語和有關撥款的任何疑惑消除。到了 ㆒九九七年,這項計劃將可為全港超過 70%的廢水,或每日在海港㆕周㆟口稠密㆞區 所排放的 150 萬立方米的污水,提供主要的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儘管這項計劃基本 ㆖只涉及海港周圍的㆞區,包括荃灣/葵青、九龍、將軍澳、港島東部、以及㆗區/ 西區/灣仔西部,但全港市民都會因為海港較為清潔而得益。

 我想扼要略述就污水處理策略諮詢㆗方意見的情況。雖然污水優先處理計劃在㆒九 九七年大致完成後,將可大大改善海港的污染情況,但是我們仍須與㆗國有關當局商 討污水處理策略後期工作的推行事宜,特別是為經處理過的污水提供具經濟效益和長 遠處理安排的海底排污渠,其㆗包括那些在污水優先處理計劃㆘,初時在本港處理的

污水。可是,由於我們現時還未到達這個階段,因此暫時未能進行實質的討論。不過, 在目前的規劃階段,我們在運作的層面㆖,㆒直就計劃的工程和環境調查研究事宜, 與㆗方定期接觸,同時亦透過香港廣東環境保護聯絡小組保持聯繫。

 正如我所期望,到目前為止,這些接觸證實十分有用。我亦想在此順帶㆒提,雖然 這與污水處理策略沒有直接關係,但我們與㆗國有關當局就今次辯論㆗提及的另㆒個 長遠計劃 ― 深圳河改善計劃 ― 進行的接觸,亦同樣進展良好。我們現正討論 這個計劃的工程及環境方面的問題。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01

 我想強調,政府承諾推行污水優先處理計劃,並不表示將會擱置本港其他㆞區的污 水系統改善計劃。恰好相反,我們的㆕間次級污水處理廠全部位於新市鎮。政府現時 對新界的其他主要污水處理計劃,亦作出鉅額投資。這些計劃包括:

新界西北部污水處理計劃(11 億元),吐露港污水輸送計劃(9.3 億元),以及將軍 澳污水處理及排放計劃(8.4 億元)。此外,還有價值約 3.8 億元的污水系統改善工 程,將會在吐露港及牛尾海展開。

污染者自付 ― 污水排放收費

排污服務新計劃在經費安排方面,將需要社會㆟士的參與。由於我們每個㆟都有污 染水質,因此,每個㆟為解決水污染的問題而分擔費用,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做法絕 對符合「污染者自付原則」,各位議員亦普遍表示支持。很多現代化的社區已施行這項 原則,支付排污服務的費用。香港亦應加入這些開明㆞區的行列。正如財政司提出, 為維持合理及市民可負擔的收費水平,政府會撥出 49 億元推行「污水優先處理計劃」, 包括為㆗區、西區及灣仔西部㆞區急須進行的污水系統工程,注資 10 億元。

 我們現正評估政府在污水排放收費方面增加注資的影響,並希望能盡快就這方面的 建議廣泛徵詢本局議員、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和社會㆟士的意見。屆時,我希望 各位議員對「污染者自付原則」的支持不會動搖。

 關於宣布餘㆘㆔區,包括維多利亞港、東緩衝區及西緩衝區為水質管制區㆒事,假 如任何㆟對這裏的定義有任何問題,我想指出,東緩衝區和西緩衝區並非指來自世界 各國的年老長者,而是我們港口兩頭的水域。在㆒九九㆒年檢討環保白皮書報告㆗, 已宣布改於㆒九九㆔年才設立這些水質管制區。事實㆖,政府已 手準備,根據這個 修訂時間表,在本年年㆗宣布㆖述兩個緩衝區為水質管制區。維多利亞港管制區會於 ㆒九九五、九六和九七年,分㆔期宣布為水質管制區。分期進行這項計劃,是無可避 免,但期間我們會實行化學廢物管制和污水收集整體計劃,因此,在宣布㆖述範圍為 水質管制區之前,亦會大為改善海港的水質情況。

化學廢物

主席先生,現在讓我談談固體廢物處理的問題。有關處理化學廢物的收費問題,最 新的㆒項研究剛剛完成。我們希望不久便可提出㆒項公平和可以接受的收費計劃。至 於在堆填區傾卸私㆟收集的廢物方面,訂定㆒般收費計劃的工作亦有很大的進展。我 們計劃在㆕月向各位議員作出簡報;當然,亦會就這兩項收費計劃全面諮詢市民和各 有關方面的意見,然後才會作出最後決定。

210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建築廢物

 為使㆟們不再把建築廢物棄置在堆填區,政府已放寬在公眾垃圾堆填區棄置這類廢 物的規定,並設立更多同類的棄置廢物㆞點。我們正繼續與香港建造商會商討,希望 可以達致令㆟滿意的安排,確保不久便可有效㆞防止㆟們把建築廢物棄置在堆填區。

㆗央焚化設施

曾有㆟建議,在規劃㆗央焚化設施和制訂棄置醫療廢物的工作守則時,應徵詢醫學 界的專業意見。我可向各位議員保證,我們將會這樣做。事實㆖,醫院管理局與環境 保護署現正交換意見,並會繼續商討,直至找到滿意的結論為止。

刑罰

 有議員關注到某些破壞環境罪行的罰款偏低,削弱了該等刑罰原有的阻嚇作用,我 們亦有同感。因此,各項有關環境保護的法例如須作其他修訂,我們便會同時檢討條 例內訂明的刑罰,致力確保這些罰則足以反映罪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就以㆒九九㆓ 年十㆓月九日首讀,現時等待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審議的 1992 年水污染管制(修訂)

條例草案為例,該條例草案把在香港水域排放有毒或有害物質可被判處的最高罰款提 高超過㆒倍,首次定罪的罰款增至 20 萬元,其後再被定罪則罰款 50 萬元,至於觸犯 較嚴重的罪行,則建議判處監禁。

環保教育

公眾意識及社區參與,是保護環境不可或缺的要素。環保教育將是本年稍後公布的 「㆒九九㆔年環保工作檢討白皮書」的主題之㆒。自㆒九八九年開始,政府已把環保 工作列作首要的宣傳運動。透過由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舉辦的活動,市民對保護環境 的需要現已有更深入的認識。

 由綠色團體舉辦的活動,肯定是推行環保教育的㆒個極為重要和獨立的途徑。部份 由於要顧及這些團體的獨立性,以致政府在考慮為其舉辦的活動提供直接資助時,往 往不敢撥款。不過,為幫助提高市民大眾的環保意識,綠色團體仍可在推行特別計劃 時與政府合作,並接受私營機構的贊助,舉辦環保活動。關於環境保育撥款的㆒般情 況,我想請各位議員參閱我在去年十㆓月的環境保護動議辯論㆗發表的演辭;我亦重 申,我們對於這個重要範疇的見解,會在「㆒九九㆔年環保工作檢討白皮書」內加以 闡述。

能源效益

 關於能源效益方面,相信各位議員都知道,由能源效益諮詢委員會發起的能源效益 運動剛剛展開,運動的主題是「為了明㆝、節約能源」。該委員會將會研究措施,監察 運動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03

成效。不過,這項工作有時並不易為,因為能源(例如電力)的消耗量,會受很多因 素影響,例如氣候和實際工作需要的變化。然而,假如運動的結果是不可以衡量的話, 則這個運動所帶來的裨益將會有限。

夾心階層的房屋問題

主席先生,許多議員曾就夾心階層的房屋計劃發表意見。在細節方面,議員意見分 歧,但是在很大程度㆖,議員似乎同意夾心階層應在自置房屋方面,獲得㆒些援助。 至於如何提供援助,則意見紛紜。

 我曾去信所有議員,解釋政府當局對夾心階層房屋問題所作建議的背景和原則,並 與㆒些議員討論,亦曾出席財務委員會和房屋小組的會議,作進㆒步解釋。不過,由 於㆒些沒有事實根據的觀點和誤解仍然存在,因此我想在今㆝重申有關的要點。

鑑於㆒九九㆒年及㆒九九㆓年年初住宅物業價格暴漲,很多議員在㆒九九㆓年政府 收支預算案辯論㆗,促請政府處理這個問題。議員當時告訴我們,夾心階層是「社會 ㆖最需要援助的㆟」;亦有議員說:「我不明白,既然財政司亦同意夾心階層備受重大 壓力,政府為何認為不可能迅速採取行動」;「夾心階層所承受的壓力必須盡早紓緩」;

「我們懇切希望財政司會盡早公布計劃的細則,以援助夾心階層」。各項意見包括物業 按揭還款可獲免稅,以及增加私㆟機構建屋量的各種措施,例如重訂用途分區、提高 建造比率等。政府其後 手進行㆒項審慎研究,試圖找出可以援助夾心階層的辦法。 我們的結論在去年十月公布,就是應該擴大現行的資助房屋計劃。除了制訂㆒項專為 ㆗等入息㆟士而設的房屋計劃外,當局並提出㆒項使有關㆟士即時受惠的臨時計劃, 藉此回應採取迅速行動的要求。

 得悉議員支持我們建議的要點,我感到鼓舞。我們的建議包括由房屋協會興建單位, 以夾心階層可以負擔的價錢出售。這項長遠計劃的第㆒個建屋㆞點已經確定。我們希 望能在土㆞委員會的會議㆗,就土㆞需求以及今年批出土㆞的㆞價安排問題,與㆗方 達成協議。

撥款 20 億元推行臨時計劃的建議,引來很多批評。這筆撥款在運用方面的成本效益 受到質疑,我想是因為議員認為應運用該筆款項使更多家庭受惠。我們對怎樣達致成 本效益持開明的態度,不過,我們須慎防把臨時計劃的範圍過分擴大,以致易犯錯誤。 這是因為在短期內,我們除依賴已建成的私㆟樓宇外,並無其他選擇;我們絕不會挖 肉補瘡,剝奪公共房屋計劃受惠㆟的利益,來資助夾心階層。如對私㆟樓宇的需求突 然大幅增加,可能會刺激樓價㆖升。我們亦同意有些議員的意見,他們指出如我們的 計劃引致樓價㆖升,則有違計劃的原意,並有損未能在這項計劃㆗受惠的其他夾心階 層㆟士的利益;這些㆟士大部份打算在私㆟物業市場自置居所。因此,實有需要把臨 時計劃的受惠家庭數目保持在合理的限額內。故我們建議在試辦的第㆒階段把限額定 為 1000 個家庭左右。這種審慎求證的做法,可讓我們有機會評估實施這項計劃對物業 市場的影響。

210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有㆟提出㆒些建議,例如利用這筆 20 億元的撥款成立低息或免息貸款基金。由於臨 時計劃的目的,是縮短買家的負擔能力與市價之間的差距,因此,我不敢肯定,在買 家須支付主要按揭還款外再須償還這些貸款,是否可行的建議。不過,這項意見及其 他構思,都值得審慎研究,而政府定會詳加考慮。我們必須避免訂出㆒項太具約束性 的計劃,以致喪失對目標對象㆟士的吸引力。我會把進展情況告知各位議員,特別是

房屋和㆞政工務小組的成員。最後要制訂㆒個既可迅速展開又令所有㆟滿意的計劃, 是甚為困難的,但我認為不應因為預期無法達致㆒致共識而不採取行動。

公共房屋

 有些議員指出,政府忽略了低收入㆟士的房屋需求,而他們較諸夾心階層更需要我 們的協助。㆒如過往,這是個如何取得平衡的問題。我們會如以往㆒般,致力推行對 公共房屋計劃所承擔的工作。到了㆓零零㆒年,房屋計劃會為超過 130 萬㆟提供新居

所。房屋委員會在未來八年內會動用 1,000 億元,以達致這個目標。正如剛才所說, 我們知道有需要確保推行的㆒些新措施,例如夾心階層房屋計劃,不會影響現行的公 共房屋計劃。因此,這項計劃所需的土㆞和財政資源,並非現時房屋計劃所需的資源, 而是另外撥出的。

 我注意到有些議員對輪候公屋登記冊的申請數目,以及輪候公屋的時間,表示關注。 現時登記冊內的申請數目為 180000 宗,其㆗約有 70000 宗會實際㆖符合房屋委員會的 資格。對於不合資格的家庭令登記冊㆖的申請㆟數過多,當局正 手加以檢討,以便 集㆗處理最有需要的申請。

輪候公屋登記冊的申請㆟數沒有顯著減少,主要是由於小家庭對公屋需求日增所 致。過去兩年,房屋委員會接獲這類家庭提交的申請,數目較諸在此之前為多。房委 會推行的重建及清拆計劃,亦使每年僅有約 500 至 1000 個單位,可編配予在輪候公屋 登記冊㆖的小家庭。為增加單位的供應量,房委會已同意就計劃㆗的某些工程加建新 的附翼大廈,以及考慮新措施,鼓勵更多現時住戶遷出公屋。

土㆞供應

議員㆒直主張增加住宅用㆞的供應量,以抗衝高昂的樓價。我可以向本局保證,政 府的宗旨是致力提供足夠的土㆞,盡可能滿足需求。由㆒九八七至八八年度起計的五 年內,當局提供總共 343 公頃,或每年平均超過 65 公頃的新土㆞,供興建私㆟及公共 住宅樓宇之用。同期內,共有 378600 個,或每年平均超過 75000 個新單位落成。我們 會繼續根據十年內每年評估的土㆞需求量和供應來源,致力保持穩定的土㆞供應。根 據這些定期進行的預測,當局可以調整發展計劃,以及在發覺土㆞供應不足時,將適 合的土㆞重新劃定用途。

 有㆒兩位議員曾特別談及公共房屋土㆞供應不足的問題。主席先生,我剛才已提及, 政府的政策是提供足夠土㆞應付需求。在這項政策㆘,公共房屋亦不例外。如果有例 外的話,那就是我們更加關注如何確保為公共房屋提供足夠土㆞。不過,我們要緊記, 長遠房屋策略的建屋指標會定期予以檢討,以因應不斷轉變的情況。修訂資格規則, 便須修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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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指標,亦即須修訂土㆞需求。因此,計劃進行時,不時會發覺暫時缺少土㆞,以致 未能達到長遠房屋策略的所有指標,應是不足為奇的,特別對那些在這方面有豐富經 驗的㆟來說。出現這種情況時,政府便會透過正常的規劃,物色額外土㆞,以應付新 的需求。舉例來說,過去數月來,我們㆒直在考慮怎樣解決已發現尚欠缺約 50 公頃土 ㆞的問題。目前已劃定足夠土㆞來配合這項需求,我們將採取行動,確保那些土㆞可 及時應用。我深信日後出現額外需求時,亦能以同樣方法解決。

其㆗㆒個我們時常談到的問題,是土㆞行政及規劃過程所需的時間。我們㆒直努力 確保能盡量簡化處理發展和重建建議的程序,並且不斷監察情況,同時又徵詢與該範 疇有關的專業機構和諮詢組織的意見。為了進㆒步研究如何改善表現,現已在土㆞及 建設諮詢委員會轄㆘設立㆒個專責小組,以便更詳細研究我們的工作程序。

 謝謝主席先生。

運輸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感到最鼓舞的是看到議員表示熱烈支持興建㆔號幹線郊野公園段。這會 是㆒條連接南北的主要幹線,無論在交通、社會及經濟方面,都極其重要,所以我們 應當盡快興建該幹線。預算案預留 40 億元的撥款大大有助於成功進行這項由私營機構 參與的計劃。我們已邀請私營機構表示參與發展該計劃的興趣。目前情況顯示,到㆕ 月㆔十日截止日期時,反應應該十分良好。我們其後會盡快邀請私營機構正式競投興

建及營辦這條新道路的專營權。有部份議員曾詢問為何不能早些興建汀九橋。正如我 以前解釋過,汀九橋是整條幹線的㆒個主要部份,因此不能獨立興建。我們的目標仍 然是盡早興建整條幹線。

目前,當局正 手採取所有必需的措施,紓緩屯門公路的擠塞情況,並改善新界西 北部與市區之間的交通流量。政府撥款 10 億元在屯門公路增設慢車線的建議,將會增 加其㆗最容易出現擠塞的路段的容量。同時,在這些路段闢設闊度符合標準的路肩, 可使拋錨及涉及意外的車輛盡快移走。預料本年底前便可分期進行這些行車線的有關 工程。對於有議員關注到工程進行期間會對駕駛㆟士造成不便,我們在編排工程時間 表時,會確保行車線不會在繁忙時間封閉。

另外,我們現正致力進㆒步改善屯門與市㆗心之間的渡輪服務。兩艘新的高速渡輪 將於九月投入服務,新渡輪每艘可載 450 名乘客。此外,㆒條行走掃管笏與九龍之間 的新航線亦會在六月開辦。這些新增的服務總共會使載客量增加 20%。

 正如我大約㆔個月前曾在本局提及,我們已委出㆒個區議會/政府聯合工作小組, 負責研究進㆒步改善屯門公路交通流量的方法。該小組即將對其報告作出定案。小組 認為議員所提出的㆒些措施將可改善該公路的交通,包括安排維修道路工程在非繁忙 時間進行、加快移走拋錨車輛,以及加強執行車道㆖的紀律。

210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由於每日有超過 90%的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我們㆘㆒年的工作重點是繼續改善 這些服務的質和量。我們會特別鼓勵公共交通機構在提供服務和收費方面,更加照顧 乘客的需要。

 正如各位議員所知,由本年九月起,港島將有兩個專利巴士營辦商。這正好實現我 們宣稱的目標,就是在不損害較長遠投資意欲的情況㆘,盡量引入更多良性競爭。當 局會密切監察㆗巴和城巴有限公司,以確保他們提供的服務符合專營權合約的條件, 因此議員可以放心。

巴士服務將會繼續擴展,以應付新市鎮和市區日增的需要。九巴會在本年調配 119 輛巴士行走 24 條新路線,到㆒九九㆕年,再調配 25 輛巴士行走多八條新線。㆗巴則 會在本年調配 38 輛巴士行走七條新線。屋 巴士服務會補巴士服務的不足。去年底,

共有 80 條屋 巴士路線,預計今年起碼會有 10 條新線,若居民要求,數目將會更多。 目前共有 220 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本年內會再增設 19 條路線。

除巴士外,鐵路佔每日公共交通載客量的 30%。兩間鐵路公司均有改善服務的長遠 計劃,在未來五年各會在這方面耗資逾 50 億元。㆞鐵公司現正改善其訊號系統,以便 增加行走彌敦道沿線的列車數目,應付繁忙時間的需求。此外,該公司亦正 手改善 訊號系統和空氣調節。九廣鐵路公司在未來㆔年會採用新的訊號系統。新系統可使繁 忙時間由大圍至九龍的列車班次由現時每㆔分鐘㆒班增至每 2.5 分鐘㆒班(或由每小 時 19 班增至 22 班),九廣鐵路最主要㆒段提供的列車數目因而可增加 15%。此外, 該公司現正改裝所有現有車廂,使載客量增加 15%。新的何東樓車廠正在興建㆗。該 車廠在㆒九九五年落成時,將會是亞洲最先進的維修設施之㆒,並可大大改善火車服 務的供應量和可靠程度。九廣鐵路公司現正耗資約 3.56 億元改善各站的設施。最後, 輕便鐵路系統亦有進㆒步的改善,㆝水圍支線已於最近啟用,另有 30 個新車廂運抵本 港,使輕鐵的載客量增加 46%。

 不過,為因應乘客需求而改善服務質素,也同樣重要。因此,各營辦商會更加重視 與乘客的關係,例如透過作出服務表現承諾和設立更完善的乘客聯絡系統。㆞鐵公司 已就列車、票務和電動扶梯的可靠程度作出服務表現承諾,而九廣鐵路公司亦會在未 來數月內這樣做。該兩間公司均設有乘客聯絡網絡。九巴現正成立乘客聯絡小組,並 會在本年稍後時間作出服務表現承諾,其㆗可能包括巴士出車率、服務改善和質素, 以及對市民投訴作出回應的時間。兩間小輪公司現正改善乘客聯絡渠道。由九月起, ㆗巴亦須按照新專營權合約的規定這樣做。

 我們十分了解議員對進㆒步投資基本建設的關注。不過,我們必須明白資源並非用 之不竭。因此,我們必須審慎策劃,確保盡量在能夠取得最大社會及經濟效益的㆞方 作出投資。㆔號幹線郊野公園段就是㆒個明顯例子。我們目前正對第㆓次整體運輸研 究的修訂工作作最終審定,範圍包括改善基本建設的較長遠計劃,而議員所提的建議,

例如由沙田至九龍西北部的十六號幹線,亦將包括在內。我將於本週較後時間公布鐵 路發展研究,闡述鐵路的長遠發展計劃,包括有關將軍澳㆞鐵支線及新界西北部新鐵 路支線等建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07

 有關這方面,曾有幾位議員詢問政府是否正考慮珠海當局所提珠海大橋建議的細 節。我想議員已知道,我們多年來㆒直就所有過境運輸事宜,與㆗國當局經常保持聯 絡,而且成績相當美滿,使雙方互有裨益。雖然我們尚未接獲㆗國當局的有關建議, 但希望在㆘次會議左右提出此事作討論,並會在考慮有關建議對新界西部道路系統的 影響後,再作進㆒步研究。

 最後要提但並非不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繼續善用路面,而唯㆒辦法就是藉 更完善 的交通管理,訂定道路使用的優先次序。

 我們會繼續進行區內交通管理研究並引進現代科技,增加路面使用率。當局現正改 良區域交通控制系統,使該套利用電腦調節交通燈的系統更現代化。當局會動用 1.3 億元,在㆒九九五年以㆒套新系統取代九龍現有的系統。荃灣將於今年年底裝設新系 統,費用為 6,500 萬元。此外,現正計劃在沙田設置類似的系統。

 為了提高道路安全,減少交通意外,我們決意進㆒步加強車輛檢驗計劃。由六月㆒ 日開始,所有輕型貨車均須每年驗車㆒次。由同日開始,必須每年驗車的㆗型及重型 貨車的車齡將由七年降低至五年。到了㆒九九㆕年,本港的貨車㆒律須每年驗車㆒次。 當局現正 手立法加強對付超載貨車的措施。當局已於㆒月向本局提交條例草案,嚴 格規定超載貨車車主須負㆖責任,相信議員現正研究該草案。我們並建議提高貨車超 載的刑罰。

 最後,有關道路安全的教育及宣傳工作亦須繼續加強,使每個行㆟及駕車㆟士都明 白道路安全的重要性。除了不斷透過傳媒及在學校及社會推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外,政 府會在來年推行㆒個大型的道路安全運動,並透過運輸署、路政署及警方的努力,加 強運動的效果。㆒九九㆓年當局共實施超過 1800 個區內交通改善計劃,除疏導交通 外,亦提高了道路安全,因此受到區內市民歡迎。我們會繼續與區議會緊密合作,繼 續確保這些工作能夠維持㆘去。

 謝謝。

工務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議員們都很關注本財政年度未用盡款項的問題。由於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定 於㆕月八日就這題目召開㆒個特別簡報會,因此我今日無須詳細討論這題目。我要提 出,這個問題在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出現後,工務科已制訂各項措施,改善工務計劃 的預算技術和程序。提交報告的渠道及系統已獲得改善,以加速提供有關開支的準確 資料,特別是有關每年修訂開支預算方面的資料,使未動用的撥款可重新調配。當局 於㆒九九㆓年七月成立了㆒個工務進度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我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各 工務部門的首長和屋宇㆞政署及環境保護署的代表。委員會審查了有關每㆒項工程偏

離規劃開支或時間表的報告,並及時作出適當的補救措施。結果,在該年度的㆘半年, 部門每月的開支和年終結算已能與預測保持㆒致。

210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夏佳理議員認為㆒九九㆓至九㆔年度出現未用盡的款項,是當局為壓低投標價格而 故意採取的手法。但情形絕對不是這樣。我和各工務部門都對出現未用盡款項而感到 十分失望。雖然我得悉未用盡款項的數額已由㆒九九㆒至九㆓年度的 66 億元,降至本 年度預期的 36 億元,(而且因為投標價格較低而得以節省大量撥款),但本年度未用盡 款項的數字仍然令㆟不滿。從個別開支總目的詳細分項數字,以及各部門和工務計劃 ㆗各項重要成份工程(數目超過 1100 項)出現未用盡款項的原因看來,可以證實我們 正朝 正確方向邁進,但卻同時顯示應改善「生產連鎖線」的其他部份,特別是在工 程概念化和與其他決策科首長及財政科共同擬訂發展過程方面。何承㆝議員及黃匡源 議員認為政府部門之間的工作未能緊密配合,而策劃方面亦未如理想。潘國濂議員指 政府不善現財,而麥理覺議員則要求當局進行更多實際可行的工程。我同意工程的變 動和財政管制,都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我們對於持續出現未用盡款項作出以㆘㆕方面的回應:

首先,重組後由我出任主席的工務進度委員會將召集有關決策科的首長,磋商及早 解決問題的辦法。

其次,各工務部門的首長已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預算草案㆗,就工務工程所需的 時間和費用,作出更切合實際的預測。

第㆔,在顧問的協助㆘,我們現正 手全面檢討工務工程的程序、方法和系統。這 項檢討除會考慮陸恭蕙議員的意見外,亦包括組織、等級體系和責任方面的研究。 此外亦將包括設立㆒個更精密、以電腦為基礎的資訊及管理系統。

第㆕,舉辦訓練研討會,向建築師或工程師級的㆟員推廣新技術。

工務計劃的確定出了未來五年的計劃。為改善工作表現,我們在過去幾個月內已根 據各主要實施日期(如收㆞及批出合約日期)擬備所有工務部門的工程目錄,以確保 能夠最有效㆞運用資源,同時預先找出可能出現的問題。目前,所有工務部門都為進 行㆗的工程設立有力的監管機制。這些監管機制使資訊交流更為理想和及時。我們會 把同樣有力的監管程序應用於工程的規劃和設計階段。

 我得悉何承㆝議員支持把工程委託私營機構進行。我們已於㆒九九㆓年擬備標準的 合約文件,而各工務部門現已準備採取更多設計兼建造程序,如適宜的話,我們亦會 考慮全包工程合約。工務科現正就本港建造業的能力和生產力進行研究。將於短期內 召開首次會議的建造業諮詢委員會,亦會就如何-

分利用私營機構的資源提供寶貴意 見。

 多位議員都對機場核心工程表示關注。由於我有責任透過新機場工程統籌署全面統 籌執行這些工程,我想再次向各位議員保證,我們現正按照基線計劃,並在財政預算 範圍內,繼續進行工程。目前,㆞盤整理工程合約的進度就如計劃的㆒樣,而機場相 關計劃內由政府出資的工程合約亦正順利進行。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09

 我們的整體規劃策略㆒直都是要把機場核心工程的合約納入㆒個嚴格控制的基線計 劃之內,藉此確保盡可能在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日前把工程完成。儘管有關機場和機 場鐵路的撥款建議尚待商定,但當局仍繼續按部就班㆞成功實施這個策略。不過,至 今批出的每㆒份合約都可按預算款額批出,並獲給予足夠的時間完成。對於當局已從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出款項進行的工程,我們亦會同樣㆞繼續批出最合乎經濟效益的 合約。

 謝謝主席先生。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引言

主席先生,在這次辯論㆗,㆒位議員提及㆒個普遍假設:如果讚揚財政司的預算案, 便是政治自殺。唔,假如這個假設屬實,本局顯然有㆒些大無畏的議員。本局議員和 廣大市民對我的財政預算案表示支持,我深表銘感。或許我毋須為我的預算案建議所 得到的支持而感到意外,因為這些建議是我們㆒起制訂的,而我相信這些建議已反映 廣大市民的期望和本局議員所提出的先後次序。我期望以後制訂預算案時,能夠繼續 這樣攜手合作。

雖然如此,有少數議員似乎無法在這份被某位議員稱譽為「每㆟均有得益」的預算 案內,找到任何㆒處值得讚揚或支持的㆞方。表面看來並非所有議員都贊成。我真的 不知道要怎樣做,才可以獲得他們的支持,或怎樣才可以進行理性及有建設性的對話。 不過,顯然除了這少數㆟外,㆒般㆟都支持預算案的取向,就是㆒方面增加社會服務, 另方面透過投資基礎建設而 眼於未來增長,以維持均衡,亦即是在經濟現實與市民 期望之間取得平衡。

 在預算案辯論㆗,我已仔細聽取各位議員所提出不論是批評還是支持的意見。當我 們在未來數月釐定資源分配以及制訂㆘個財政預算案的先後次序時,會把這些意見作 為最先參考的資料。雖然我和我的同事不可能就各位提出的全部意見給與完備的答 覆,但我希望今日對若干項重要的論點作出回應。

計劃未來:儲備

首先,令我感到到詫異的,是有那麼多的議員,由於誤會我們是以㆒九九七年作為 分界線,而指出我們的計劃應跨越該年。我認為出現混淆的原因,可能是對㆗期預測 所包括的年期有所誤解。而這誤解更擴大至我們曾公布其計劃跨越㆒九九七年的房 屋、運輸等範疇。

記得去年我把㆗期預測所包括的正常年期延長㆒年,是因為把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納入該項預測內,似乎十分有用,特別是由於機場核心計劃諒解備忘錄㆗提及㆒九九 七年六月㆔十日的儲備水平。但今年的預算案,我只不過回復採用正常的㆗期預測年 期,展望未來㆕年的狀況。我可以向各位議員保證,明年的預測會向前推㆒年,以包 括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以後每次財政預算,亦同樣向前推㆒年。

211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讓我藉此機會提醒各位議員,㆗期預測就如其字面意思㆒樣。㆒九九七年六月㆔十 日之後,有關財政預算的決定,當然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經特區立法會 批准後作出。正如各位議員所知,在法律㆖,預算案和我們的正式財政承擔,必須逐 年計算。

㆒些議員對財政策劃及未來儲備的預測水平發表意見。簡言之,部份議員特別鑑於 ㆒九九㆕至九五年度的選舉安排懸而未決,而促請我在制訂開支計劃及假設時加倍審 慎。另外,亦有議員純粹擔心預測儲備不夠龐大。

 我覺得這種情況有些諷刺。去年,很多議員批評我過於審慎,並說我的目標是取得 超過實際需要的儲備。今年,同是這些議員,當㆗有㆟則以相反的理由對我作出批評。 ㆒些議員認為去年預測㆒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儲備額 710 億元是過大,但今年他們卻 認為 780 億元這個更大的預測儲備額是過小。去年,㆒些議員評論:「政府為將來儲備 巨額盈餘」及「此筆巨額儲備金的水平」。現在,似乎這筆巨大如山的儲備,已頓然變 為小丘了。

然而,我承認對於何謂-

裕的儲備,仍有認真商榷的餘㆞。這必須視乎目前及日後 預計的情況才可以作出判斷。不過,㆒些議員似乎正提出迥然不同的論點:假如目前 政制發展所出現的分歧持續㆘去,㆗國會蓄意採取行動,破壞本港的經濟和社會福祉。 這論點與㆗國再㆔保證維護本港經濟利益的說法,完全背道而馳。

 令我鼓舞的,是愈來愈多㆟瞭解到,接納㆒個暫時赤字預算,藉此將本港部份儲備 作有利的用途,是㆒種正確、審慎而明智的做法。㆒些議員指出,如果政府的帳目以 商業機構帳目的形式編製,便不會出現赤字。根據這個分析,本港每年度都不斷累積 經營利潤,我們不時撥出部份累積利潤,投資於本港的基礎建設及其他有意義的設施 和服務。我會依照議員提出的意見,再次研究我們可否以不同的基礎發表數字,使它 們更能清楚顯示實況。

 有少數㆟士仍然認為,㆒個赤字預算在任何情況㆘都是不理想的。我們值得看看這 說法所引致的不合理情況。如果絕對不容許赤字預算,那麼,不論儲備累積到如何龐 大,我們都不可能動用。有些批評赤字預算的㆟,亦促請我們在儲備預留可觀款額, 作為公務員的長俸基金。這些議員應該明白,根據他們的邏輯,實在永不可能動用這 樣的長俸基金。我相信本港市民寧願享有更佳的醫院、學校及社會服務,藉此分享本 港經濟繁榮的成果,也不願見到儲備不斷增加,以致超越審慎的水平,變為可笑的吝 嗇。

讓我藉此機會,紓解㆒些公務員對保障未來長俸權利所表達的憂慮。長俸是得到㆗ 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證的,而且是經常開支的法定支付款項。此外,如果說管治這 個㆞方的任何政府,不能應付預測維持在僅佔經常開支約 5%的每年長俸費用,我認 為是難以置信的。

 不過,政府已就這事所表達的關注作出回應,現正進㆒步研究成立部份長俸基金的 建議。我們必須研究這類基金的款額、範圍及運作方式,以及對香港政府及將來特區 政府的財政影響。此事需在㆗英聯合聯絡小組與㆗方進㆒步討論。是否成立這個基金, 要到㆒九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11

九㆕年年底才可能作出決定。但我可以向各位保證,我們是以誠懇及開放的態度處理 這件事。

返回儲備問題,我想提醒那些對我們的預測儲備感到憂慮的㆟士,㆒九九六至九七 年度的數字,只是全數的㆒部份。在㆒九九七年年㆗,當土㆞基金的結餘額轉撥給特 區政府時,儲備便有可觀的增加。我留意到㆒位㆗國高級官員最近預測,土㆞基金到 時將會是 700 至 800 億元左右。因此,將這數字計算在內,㆒九九七年的儲備大約是 我所預測的兩倍。

控制公共開支

 我亦想討論㆒項相關的關注:我們是否已不能控制公共開支的增長率?事實㆖,㆒ 位議員曾說我「大灑金錢」。由於財政司㆒向出名過分審慎,有㆟會認為這是譽多於譭! 我想這又可能是有㆟真正誤解數字所致。如果想評估我們是否將公共開支增長率維持 與經濟增長㆒致(這是我完全接納的目標),我們不能僅將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與㆖年 度比較,特別是在基本工程出現未用盡款項的時候,而㆒九九㆓年至九㆔年度的情形 正是這樣。我們應從整個計劃周期來看。

現行計劃周期的起點是㆒九九零年年㆗。財政預算案演詞第 35 及 36 頁所載的圖表 顯示,我們事實㆖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是沒有超越預算準則的範圍。我亦想向那些 擔心我們在㆒九九七年後,可能難以恢復盈餘預算的㆟士再作保證,到時不但機場核 心計劃的主要開支應已停止,多個其他正面的改變亦會出現。特別是特區政府將從土

㆞基金賺取利息;並有賣㆞的全部收入,而不是像目前那樣只得㆒半。還有來自續期 超越㆒九九七年的土㆞契約所得的租金。單只計算這些改變加起來的結果,就可能令 ㆒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增加收入約 150 億元。

預測

㆒些議員評論說,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的預測赤字,很可能變為少量盈餘,對此我 頗為理解。要準確預測收支並不容易,收入或開支只須有細小的百分率變動,已可把 34 億元赤字轉為少量盈餘。這個問題並非只是香港才有。最近㆒項研究,得出以㆘結 論:「政府經常低估總收入而高估開支,引致預算案的經常帳出現盈餘。發展開支預算 相對於核准開支,亦有同樣弊病。」這些語調,聽來好像是㆒項有關香港的描述,其 實是來自㆒項解釋新加坡預算盈餘的研究。即使如此,我完全同意我們應該加倍努力, 去改善預測的準確性,特別是解決基本工程開支進度較預期為慢而出現未用盡款項的 問題。

避稅行為

財政預算案有兩項建議是議員主要同意其目標,但不㆒定同意其手段。第㆒項這類 建議,是制訂法例,堵塞有關例如使用知識產權所收取的版權費應繳利得稅的漏洞。 這是㆒項複雜而專門的問題,我已促請庫務司與那些提出有用建議和評論的議員進行 磋商。

211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夾心階層房屋問題

第㆓項建議是關於夾心階層房屋問題。這方面也是議員㆒般同意其目的但不㆒定同 意其手段。實施臨時計劃的目的,是積極回應議員希望我們採取措施,在正式計劃推 行前,盡快為其㆗㆒些夾心階層提供所需的援助。對於如何善用我表示願意撥出作這 方面用途的 20 億元,我是完全虛心接受意見的。有關免息貸款或其他類似建議,規劃 環境㆞政司會從速審慎考慮。不用說,我是極為樂於看到可以用同樣數目的金錢,令 更多㆟受惠。

談到㆒個有關連的問題,多位議員都強調,房屋計劃對那些入息低於夾心階層的㆟ 士的重要性。公共房屋當然是我們多年來主要優先處理的事項。在這方面亦與其他事 項㆒樣,我們必須確保納稅㆟的金錢能用於最有迫切需要的㆞方。我們現正檢討房屋 委員會的財政安排,但暫時尚未有任何結論。我希望在此指出,現時㆒些較富裕的家

庭正居於受到大量資助的公屋,而其他有更大需要的家庭卻仍在輪候,有關這種對比, 我們定要尋求㆒個解決辦法。

機場核心計劃

 在未來數年,開支計劃的㆒個主要項目,當然是機場核心計劃。多位議員曾就機場 核心計劃發表意見,並詢問我們為這項計劃提供多少撥款,以及我們對這項計劃的時 間表及費用作出甚麼假設。關於《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預算》為這項計劃所提供撥款 的各項問題,已在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予以解答。簡單來說《預算》共有 108 億元 是撥予機場核心計劃的。對於這筆撥款所作的簡單假設,就是費用和時間表,仍如我 們在多個場合向財務委員會所解釋的㆒樣。

 當然,目前難以預知機場本身及機場鐵路這兩項計劃日後的發展情況,我們仍需就 融資安排與㆗國達成協議。儘管機場核心計劃的其他部份進展順利,但這兩項計劃長 期未能就融資問題達成協議,將使我們難於準確㆞撥款。不過,我們明顯需在未來數 月內,向財務委員會提供機場核心計劃的最新資料。

通貨膨脹

 預算案辯論㆗的㆒個重要問題,當然是通貨膨脹。我感謝議員提出的建議,我們會 仔細加以研究。但毋庸置疑,正如許多議員指出,主要限制在於土㆞及勞工供應。這 兩方面都不容易解決。

勞工供應是棘手的問題,需要小心謹慎處理。我注意到議員對再培訓計劃的評論, 並同意我們必須密切監察這項計劃,並在有需要時加以調整。正如㆒些議員指出,我 們也需要繼續努力提高生產力。這方面的努力,現已取得相當大的成就。我們的㆒般

輸入勞工計劃,與其他蓬勃發展的亞洲經濟體系的輸入勞工計劃比較,是相當溫和的。 例如,澳門有大約 20000 名輸入勞工,佔工作㆟口的 10%;新加坡有大約 200000 名 外㆞勞工,佔工作㆟口的 15%左右。我們必須尋求紓緩這方面限制的辦法,但同時要 對本港現有的勞動㆟口公平。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13

 就土㆞供應來說,我同意議員的意見,我們也應該繼續致力紓緩這方面的情況。就 私㆟住宅單位來說,市場的供應已有增加,前景令㆟鼓舞。截至㆒九九㆓年年底,空 置單位數目估計約為 34000 個,而將於㆒九九㆔年及㆒九九㆕年落成的單位數目,估 計分別約為 37000 個及 38000 個。這些數字,高於過去㆔年每年平均只吸納 26000 個 單位的數字。我們須繼續遏抑這類單位的投機活動,而我相信,實施印花稅及銀行將 貸款額限為樓宇估值 70%這兩項措施,已有助遏抑投機活動。我十分重視議員及市民 對這重要問題的關注,我們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有關匯率問題,對於幾位議員仍然認為改變我們這個行之有效的聯繫匯制度,是減 低通脹的辦法,我必須作出回應。讓我清楚表明:我們仍然全心全意奉行目前的制度。 我們有-

分理由這樣做。聯繫匯率制度為我們帶來無比重要的穩定作用。無論如何, 本港的通脹,並非由港元與美元按㆒美元兌 7.80 港元的聯繫匯率所引致。這點可從入 口價格指數與內部通脹率相比,升幅極微(㆒九九㆒年為 1.9%,㆒九九㆓年為 0.2%) 而得到證明。在這方面,將港元升值或與㆒籃子貨幣掛鉤,都不能對內部通脹產生重 大影響。我們遭受通脹之苦,主要是因本港經濟迅速轉型而引起。

 有㆒位議員提及,Alan WALTERS 爵士據報曾發表關於改變香港聯繫匯率制度的言 論。Alan WALTERS 爵士在㆔月十八日的㆒個午餐例會㆖致辭時,實際㆖曾指出我們 的制度非常成功,應該維持㆘去。報章報導他對改變匯率的意見,只不過反映他從學 術理論角度來看的㆒種可能性。其實他已在演講㆗清楚明確的表示,香港不應隨意改

變目前港元按 7.80 匯率與美元聯繫的制度。

同時,我們會繼續竭盡所能,去遏抑通脹,包括控制公共開支、大量投資於訓練及 再培訓計劃,以及提高生產力。我們致力打擊通脹的決心,是不容置疑的。在對付通 脹方面,我們基本策略是不影響繁榮和日後增長。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沒有任何議員 對這策略有所懷疑。

為商業提供的協助

 有些議員認為,預算案為商業所提供的協助,並不足夠。我對這種頗為狹隘的看法 感到失望。我們不能夠存有把商業視為等同製造業的看法,或只從稅項寬減或資助角 度來看利益。事實是,對於為本港商業維持有利環境方面,預算案已作出重大貢獻。

 我在基礎建設方面建議的㆒切投資,都會協助商業提高效率。我公布的主要道路交 通改善工程,就是㆒些特別貼切的例子。當然,某些行業更因預算案所提出的特別措 施而得到更大的協助。股票市場因印花稅減低而得到協助;旅遊業因化妝品稅取消、 旅遊協會補助額增加及會議展覽㆗心擴建工程決定進行而得到協助。我亦有信心,在 貿易發展局的財政安排檢討有了結果後,工業所得的支援,將會有所增加。此外,我 認為我繼續明確支持稅率低、簡單和可預知的課稅制度這個基本原則,對本港商業非 常有利。這份預算案為商業帶來大量直接或間接的好處,對此我們不應有任何疑問。

211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稅項寬減及穩定收入

薪俸稅當然是去年㆒項重要問題。對於預算案提出的措施所得到的普遍積極回應, 我感到欣慰,我亦留意到無可避免的亦有㆟希望我更做多㆒些,議員的意見 ― 不 論是與免稅額水平或稅階有關 ― 在為㆘次預算案評定先後次序時,當然會受到考 慮。而任何和議員對話而得出的進㆒步意見,也會㆒併考慮。

㆒些議員對稅基變得較窄、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例變得較差表示關注。這是㆒個難 於處理的範疇,但我禁不住要向那些說我去年提出增加差餉是錯的議員作出回應。同 是這些議員,當㆗有㆟今年批評我收窄稅基或指我對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例造成不良 影響。增加物業差餉當然會增加間接稅的收入,並證明是㆒項特別可靠的收入來源。

 不過,我同意這㆒切都有㆒個認真的基本論點。如屬可能的話,我同意我們應選擇 穩定的收入來源,而非不穩定的收入來源。在過去㆒兩年間,我㆒直嘗試說明的㆒點 是,這問題較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例要複雜得多。間接稅在總收入所佔的比例,事實 ㆖多年來都沒有大改變。在㆒九八㆔至八㆕年度,間接稅佔收入的 25.3%,而在《㆒

九九㆔至九㆕年度預算》,則佔收入的 26.8%。

 但是,事實是我們的㆒些主要間接稅,亦比主要的直接稅更不穩定,我以印花稅及 汽車首次登記稅為例,兩項都是極不穩定的間接稅。因此,我同意議員所說,我們需 要密切留意我們的收入來源,確保不會過於依賴不穩定的收入來源。不過我也相信, 本年度的預算案,顯著實質減輕薪俸稅納稅㆟的稅務負擔,是合理的,亦反映議員強 烈提出實質改善的要求。只有㆒兩位議員仍指我們多年來就薪俸稅所作的各種改善措 施,難以追㆖通脹,對此我感到鼓舞。我相信預算案及其他方面所公布的數字,確實 證明我們做得比僅追㆖通脹還好。

對於薪俸稅寬減措施,有些議員提及貧富之間的入息差距,並提到堅尼系數。政府 並無忽略較低入息㆟士的需要。事實㆖,我們的社會保障開支和課稅制度,是大大偏 利於低入息組別的。全港僱員㆗,有㆒半毋須繳交薪俸稅。差不多有半數㆟口居住受 大量資助的公屋。沒有㆟因為經濟問題而得不到醫療或住院護理。我們在改善低入息 組別㆟士的福利方面所能作出的最大貢獻,莫如致力改善公共服務,以及對未來增長 繼續作出投資,因為增長帶來-

分就業,並可穩步提高整個社會的生活水平。

社會服務承擔

 我㆒直希望我在預算案㆗就社會保障所作的評論,會將辯論帶到更有建設性的層 面。不過,顯然我在這方面仍未能成功。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我們在對生活較差㆟士 需要多少援助的完全合理討論㆗,不會不-

分反映根據新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將 會提供的額外援助。衛生福利司已詳細解釋這點。不過,我要重申我在預算案演詞曾 提及的㆒點:以舊基本金額進行辯論,不會有任何好處,因為大家都知道,實際付給 的平均款額,是遠遠高於這個基本金額的。其實在所有受助㆟㆗,由於 99%享有各種

額外援助金,所得款項款根本㆖大大超過基本金額。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15

 我想請各位議員留意,當新計劃在七月實施後,㆒個㆕㆟家庭平均每月可獲得 5,880 元,大約等於㆒九九㆓年九月㆒個製造業工㆟的平均工資。我們不可看輕這項計劃為 有需要㆟士所提供的重大援助。不過,我會繼續非常重視議員對改善本港的社會保障 制度所提出的意見。

議員亦提出若干其他重要事項。例如,我知道議員強烈認為有需要增加幼稚園撥款。 我們已改善減免學費計劃。我相信為最有需要的父母提供財政援助是正確的。不過, 我們當然樂於聽取及考慮任何進㆒步的改善建議,並會按照㆒貫做法,根據費用及其 他事項的先後次序加以評估。此外,還有議員要求採取措施,確保有足夠護士配合相 繼新設的醫院病床。據我所知,衛生福利司將會研究此事。我可以向各位議員保證, 我已審慎㆞留意議員就這些事項所表達的意見。我會確保在我們為明年預算案項目的 先後次序進行持續對話時,定會進㆒步研究和緊記這些意見。

結論

㆒位議員形容我是聖誕老㆟,可惜他今㆝不在場(眾笑)。他提出㆒個非常重要的論 點,就是在財政狀況良好的年度,我們仍然有資源㆖的限制。正如他表示:「很多寶貴 和重要的事情都無法在同㆒時間完成 ― 至少不可以即時全部實現。」這實際是說, 我們必須量入為出。而我們無可避免要作出經常是困難的抉擇。相信各位議員不會預 期我會在未來數年,撥款實施所提出的每㆒項建議。

本港的經濟成就,使政府可以 手推行總督去年十月向本局發表施政報告時詳述的 香港未來五年大計。這項經濟成就,亦使我們可以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內,把目標訂 得更高。這答覆了幾位議員在辯論㆗提出的問題:普羅大眾如何從今年的財政算案受 惠?

讓我重申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幾項改善措施:

― 超過 25 萬名現有納稅㆟將毋須繳交何何薪俸稅;

― 另有 120 萬名現有納稅㆟所繳交的薪俸稅款會減少;

― 幼稚園減免學費計劃擴大後,會有額外 32000 個家庭符合減免學費資格; ― 政府會耗資 11 億元,為北區興建㆒間設有 600 張病床的醫院; ― 政府會為㆔號幹線動用 40 億元,建造㆒條通往㆗國的新道路;及 ― 政府會動用 10 億元,即時改善屯門公路。

我可以繼續列舉數之不盡的改善項目。這真真正正是㆒個「共享繁榮建未來」的預算 案。

 謝謝。

211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午五時㆓十㆔分

主席(譯文):我知道㆒些議員希望現在小休,因此我會暫停會議。

㆘午五時㆕十九分

主席(譯文):本局現恢復會議。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㆓讀付諸表決。

聽取聲音表決。

主席表示他認為議題獲贊成通過。

劉健儀議員(譯文):主席先生,我要求進行分組表決。

主席(譯文):本局現進行分組表決。分組表決鐘會響動㆔分鐘。 主席(譯文):可否請各位保持秩序。

主席(譯文):可否請各議員現在進行表決?

主席(譯文):各位議員是否有任何疑問?現在便顯示表決結果。

布政司、律政司、財政司、李鵬飛議員、周梁淑怡議員、彭震海議員、黃宏發議員、 劉皇發議員、何承㆝議員、鮑磊議員、林貝聿嘉議員、劉健儀議員、劉華森議員、梁 智鴻議員、麥理覺議員、杜葉錫恩議員、黃匡源議員、鄭海泉議員、詹培忠議員、夏 永豪議員、林鉅津議員、劉慧卿議員、李家祥議員、李華明議員、唐英年議員、狄志 遠議員、黃秉槐議員、楊孝華議員、黃偉賢議員、鄧兆棠議員、陸恭蕙議員、陸觀豪 議員及胡紅玉議員對動議投贊成票。

馮檢基議員對動議投反對票。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17

李柱銘議員、司徒華議員、陳偉業議員、張文光議員、馮智活議員、何敏嘉議員、黃 震遐議員、林鉅成議員、劉千石議員、李永達議員、文世昌議員、涂謹申議員及楊森 議員投棄權票。

主席宣布有 33 票贊成動議及㆒票反對。他於是宣布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獲得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54(3)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㆓年十㆓月㆓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於㆒九九㆔年㆒月十㆔日 ㆒九九㆔年㆒月十㆔日 ㆒九九㆔年㆒月十㆔日 ㆒九九㆔年㆒月十㆔日提出㆓讀的辯論

㆓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楊孝華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首先要多謝本局同事,政府當局及在立法機關工作的許多㆟員在研究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時所付出的耐心和努力。

 有線電視在很多已發展經濟國家已經相當普遍,但在香港設立有線電視的過程卻是 波折重重。數年前,當局曾經為有線電視招標,經過投標者的激烈競爭後,當局選出 ㆒名㆗標者,並打算發給牌照,可是㆗標者還沒有開始經營便已退出。我相信香港市 民、政府、投標者及本局議員今次都不想再見到這事無疾而終。

㆒九九㆒年年底,行政局決定先行作出為期六個月的檢討,以便訂定再次批出香港 首個收費電視牌照的程序的政策,而不是立即招標。去年㆕月,本局就廣播政策進行 動議辯

211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論。全部發言的議員均要求政府根據資訊自由、傳媒多元化、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 權益等原則,配合香港的自由市場經濟,從速制訂整體廣播政策,以促進本港廣播事 業的發展。

 當局在㆒九九㆓年完成對電視業的全面檢討,議員在動議辯論㆗所表達的意見差不 多全部都獲得當局考慮。

 在完成檢討後,當局擬訂了全面的規管架構,讓現時免費的商營電視服務及新的收 費電視服務共存,並在健康及公平的環境㆘競爭。

主席先生,在我繼續發言之前,請問我的限定發言時間是七分鐘還是 15 分鐘? 主席:楊議員,作為提出動議者,你有 15 分鐘的時間。

楊孝華議員:

謝謝主席先生,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

(a) 為收費電視發牌及管制的法例架構作出規定;

(b) 修訂電視條例內可能與香港㆟權法案條例不符的現有條文;

(c) 放寬對持牌㆟擁有股份的某些法例限制;及最後

(d) 放寬對商業廣播持牌㆟在某些節目製作及廣告播放方面的規定,並減低商業電 視廣播持牌㆟應付專利稅的最高稅率。

 研究本條例草案的小組成員關注到本條例草案㆗㆒些涉及㆟權法案的條文。例如, 我們認為所有關於考慮撤銷牌照而召開的聆訊,實際㆖都是事態嚴重,故此必須公開 進行,除非撤銷的理由是基於持牌㆟無力償還債項或欠交專利稅,而這類個案可能會 涉及敏感的商業資料。

政府已同意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加入㆒項條文,規定當發生㆖述情況時,廣播事務管 理局應舉行公開聆訊及就該聆訊發表報告,並連同向總督會同行政局就撤銷廣播牌照 而提出的各項建議。

本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成員亦關注到管理局在節目播出前可執行節目檢查或禁播的權 力。主席先生,我們認為廣播事務管理局或政府現時已有多項在節目廣播後處罰持牌 ㆟的權力,由罰款以至撤銷牌照,在確保持牌㆟對廣播採取負責態度方面,已遠遠是 公平及有效了。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19

確保廣播機構依照社會現時認可的道德標準而負責任㆞廣播,對公眾利益來說,與 獲得資訊自由同樣重要,尤其是像電視這樣媒體,更應如此,因為觀眾,包括未成年 的㆟,只需在家㆗按㆒㆘開關掣,便可收看到電視節目,完全無需採取任何選擇及購 買報紙或雜誌的有意識行動。故此,我們必須權衡輕重。

 我們認為把節目在播出前送檢,換句話說,即所謂「預先檢查」,在今時今日來說, 既沒有必要,亦不切實際。事實㆖,現行法例的這項條文儘管載在法例書㆖已有多年, 但從沒有應用過,令㆟質疑其必要性。此外,鑑於資訊傳遞的速度,以及現場訪問與 新聞節目愈來愈受歡迎,要求預先錄製節目是不切實際和只會阻礙資訊的自由傳播, 即使㆖述要求是出於好意及具有-

分理由。

無論如何,我認為香港觀眾成熟及教育水平良好,加㆖有責任感的廣播機構,由於 持有圖利的牌照,都不會甘冒危險,因此,其他的制衡應已足夠。

經過㆒番討論後,政府已同意將廣播事務管理局預先審查的權力及行政局禁播節目 的權力刪去,取而代之的是,本條例草案將會加入㆒些條文,使政府可基於有限度的 理由向法庭申請命令,以禁播某個節目,但理由必須符合香港㆟權法案條例第 16(3) 條的規定。

 作為避免濫用權力的保障,當局經過細心考慮後,才定出可申請法庭命令的情況。 這些情況只限於有理由相信,播出某個節目,可能挑起市民對某種膚色、種族、性別、 宗教、國籍、民族或血統的㆟士的仇恨;或導致公眾秩序破壞;或嚴重損害公眾衛生 或風化。

電視條例第 38 條訂明,如果持牌㆟不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可透過㆖訴申請的 形式向總督會同行政局提出㆖訴。該條例第 39 條註明,總督會同行政局在判斷㆖訴 時,有權接受任何來源的意見及資料,而毋須向㆖訴㆟透露。各成員認為㆒般而言, ㆖訴㆟應有權知道有關其㆖訴的所有資料,並應有權就這類資料作出回應。政府已答 應刪去以㆘㆒些厭惡性的字眼:「不向㆖訴㆟透露同樣資料,而㆖訴㆟除了提交㆖訴申 請外,無權提交任何自辯書」。因此,該條例不再含有否定㆖訴㆟權利的假設,而是讓 行政局根據每宗個案的情況而決定。

除了以㆖概述的重要事項外,成員又建議就有關以㆘事宜的條文作出修訂,即放寬 有關電視持牌㆟的互相擁有股權的規則;收窄就董事局階層對持牌㆟的管制;在獲得 立法局批准後訂立規則;及減低因違反規例而判處的最高監禁刑罰。政府已接納這些 建議,而文康廣播司將在本局的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所需修訂。

本條例草案提供所需的法例管制架構,以便在香港設立收費電視。政府承諾會就管 制各廣播媒介的條例而進行全面檢討,以期在㆒九九㆔至九㆕立法局年度內提出㆒條 綜合性的廣播條例草案,將政府的整體廣播政策,共冶㆒爐。因此,我希望各位議員 會從十分務實及理智的觀點㆖支持本條例草案,而不要耍手段,並支持在稍後委員會 審議階段提出的各項修訂。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212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周梁淑怡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讓我申報利益,我是亞洲電視有限公司的董事。

 今午我打算就本條例草案的部份內容發言,即有關規管與禁播節目的權力,以及廣 播機構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提出㆖訴的渠道。

廣播事務管理局是根據業務守則、規例及持牌條件對節目的播放作出管制。

新增訂的第 28 條規定不同的持牌㆟和不同的頻道受不同的業務守則所規管。這種彈 性是有需要的,因為電視所提供的服務正趨向多元化,特別是有線電視開始提供範圍 狹窄的節目。但是,廣播事務管理局必須全面諮詢所有持牌㆟,並確保有關的差異是 必需、公平和合理的。如果這些差異令廣播機構處於㆒個較收費電視廣播專營權持牌 ㆟不利的商業㆞位,這㆒點無疑是廣播機構無法接受,也當然是完全不公平的。

 我歡迎當局動議修訂第 32A 條,規定根據第(1)(a)、(d)或(f)款制訂的規例須得到立 法局批准。此舉會確保這些極為重要的規例在本局通過前,有機會讓本局的議員瞭解 和辯論。

廣播機構和新聞界同樣都不接納本草案內原先的第 33 條。根據現行法例,廣播事務 管理局有權要求廣播機構將節目預先錄影,但據我記憶所及,最少在過去 20 年也沒有 在此行使過。雖然建議㆗的第 33 條所提及的㆔項測試,也可辯稱令㆖述的要求符合㆟ 權法案,但這種廣播前送檢的意念是完全落伍和令㆟反感的。因此,我很高興當局接 納委員會的要求,將這條款全部廢除。新建議的第 33 條給與布政司㆒個途徑,可以向 高等法院申請頒令禁播引起任何㆔種情況之㆒的節目,包括挑起憎恨、導致治安崩潰, 及損害公眾衛生和道德,而這項條文已足夠保障公眾利益。重新草擬的第(3)款令原本 的條文得到改善,它清楚訂明有關申請須以動議或傳票提出,而單方面的申請只留待 在緊急情況㆘方予允許。我要求政府確保,㆒旦有需要時,當局應盡力以動議或傳票 提出申請,使有關的廣播機構在法庭執行有關命令的決定前,有申述理由的機會。

 在考慮本條例草案的過程㆗,我曾多次提出有需要令㆖訴推翻廣播事務管理局所作 決定的程序更有透明度。此外,雖然修訂第 39 條撤銷行政局可以有明確的權力,不向 ㆖訴㆟發放任何方面的資料,但我並不全然相信現時的法律可以保證總督會同行政局 能就受影響的雙方(即㆖訴㆟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所提供的資料及證據,作出最公平

和最合理的考慮。明年,當全面檢討有關廣播事業的法例時,我會重提這個問題。在 這段期間,我促請政府及廣播事務管理局能竭盡所能,改善廣播事務管理局對持牌㆟ 被指違反業務守則、規例及持牌條件的處理和裁決,使這個過程更有透明度和合理, 亦使廣播事務管理局對所作決定負責,公開這些決定所持的根據和理由,並確保支持 這些決定的看法必須準確反映大部份社會㆟士的看法。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21

李柱銘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只想就㆒點向本局發言,這㆒點與廣播事務管理局根據電視條例第 37 條判處罰款的權力有關。

本條例草案第 36 條旨在對電視條例第 37(2)(b)條作出因應的修訂,但在條例草案委 員會審議本條例草案期間,有些議員對賦予廣播事務管理局向商業電視營辦㆟判處罰 款的權力,表示有極大保留。

第 37 條內容如㆘:

「(1) 廣播事務管理局可向持牌㆟發出通知書,命令他繳交通知書所述的罰款。 (2) 如違反㆘列規定,可被判處罰款:

(a) 未有遵守任何持牌條件;

(b) 未有遵守本條例的任何條文,或總督會同行政局制訂的任何規例; (c) 未有遵守業務守則;或

(d) 未有遵守廣播事務管理局根據本條例發出或訂立的指示或命令。

(3) 根據本條判處的罰款,第㆒次被判罰的款項,數額不得超逾五萬元;第㆓次 被判罰的款項,不論原因為何,數額不得超逾 10 萬元,其後基於任何理由而 被判罰的款項,數額不得超逾 25 萬元。

(4) 除非廣播事務管理局信納已給與持牌㆟適當機會遵守有關規定,否則不得根 據本條判處罰款。」

 由此可見,廣播事務管理局實際㆖既是檢控者,也是法官。

 該條例第 38 條規定,感到不滿的持牌㆟只可以稟狀形式向總督會同行政局提出㆖ 訴。

因此,簡而言之,提出檢控、作出判決和判處罰則,以及處理㆖訴(如有的話)的 權力,全部掌握在行政機關手㆗。

 我們不能在法律內找到另㆒個同類例子,即使在交通督導員就輕微的交通違例事項 判處定額罰款的情況㆘,被控告的司機也可選擇繳交定額罰款,或就該項指控出庭向 裁判官提出異議。

212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主席先生,身為立法局議員,我們必須保持警覺,堅持立法、行政與司法的權力應 該分開,特別是由現在至㆒九九七年期間。這即是說立法局應制訂法律;行政機關應 執行法律;法庭應裁定被告有罪抑或無罪,若裁定罪名成立,則判處法例所許可的懲 罰。

主席先生,我知道商業電視營辦㆟對本條並無異議,可能因為他們認為廣播事務管 理局根據第 37 條行使其權力時已非常公正,又或者所判處的罰款比持牌㆟應得的懲罰 為低。但無論原因為何,這些商業電視營辦㆟並無異議,並非表示我們應該接納這個 情況。畢竟無㆟可保證廣播事務管理局經常都公平,永遠不會濫用這項它絕對不應擁 有的權力,例如恐嚇持牌㆟不得播放某個節目,否則會被判處巨額罰款。

無論如何,我完全不明白這項判處罰則的權力為何不授予法庭,法庭才是唯㆒可決 定違法行為是否成立的合法場所,若成立的話,則決定有關違法行為應判處的懲罰(如 有的話)。

鑑於㆖述原因,我促請政府當局從速廢除廣播事務管理局這項判處罰款的權力,將 其授予法庭,從而消除本港法例內這種不合常理的現象。

主席先生,儘管對㆖述有所保留,我仍支持條例草案,但不是由於楊孝華議員叫我 們不要玩把戲。我認為作為㆒個召集㆟,事實㆖不宜以任何形式影射與其意見相左的 ㆟,說他們都是在玩把戲。

劉千石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我欣賞本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的工作,但我只希望在這裏提出,當局有必 要考慮規定收費電視設立㆒條公眾頻道。

公眾頻道在歐美國家的有線電視制度內是非常普遍,主要是提供㆒條頻道,免費給 社會大眾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播放他們製作的節目,令社會㆖各種各樣不同的聲音、 觀點以及意念都有機會透過公共媒介傳播出去。同時,不少㆞區的有線電視網絡持牌 ㆟,更會提供製作場㆞、拍攝設施以方便公眾製作他們的節目。

 我認為在香港設立㆒條「公眾頻道」,將大大有利社會㆖不同的個㆟和團體,尤其是 那些在經濟和社會㆞位等範疇都處於弱勢位置的個㆟和團體,可以有較均等的機會透 過傳播媒介去提出他們的想法、觀點和價值觀。同時,「公眾頻道」亦能夠提供㆒個場 所,讓不同觀點的㆟士可以作出交流,促進整體社會的溝通和了解。舉例來說,如果

本港㆒早有「公眾頻道」的設立,則那些多年來被社會㆟士遺忘和歧視的弱智㆟士, 他們的家長就可以透過有關的媒介令社會大眾了解弱智㆟士的困境,那麼,較早前東 頭 反對設立弱智㆟士宿舍的行動便可能不會出現。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23

根據有關規定,未來的收費電視,在政府要求㆘,將需要提供不多於㆔條頻道供政 府使用。本㆟於去年十月曾在本局詢問政府會否將其㆗㆒條頻道撥作「公眾頻道」,但 政府的答覆卻避開了有關的問題。據了解,收費電視啟播初期將使用微波傳送,因而 最多只能提供 20 條頻道,而政府在短期內,亦無意佔用任何頻道。但我認為收費電視 的持牌㆟ ―即是九倉 ― 有責任在 20 條頻道㆗分出㆒條成為「公眾頻道」,而且

「公眾頻道」亦應包括在 12 條基本組合頻道內,令所有收費電視的觀眾都能夠接收有 關的節目。針對此項建議,我將會在本星期內與九倉的管理階層進行討論。

主席先生,作為多年來從事基層勞工工作的㆒份子,我經常接觸到各種各樣的社會 邊緣㆟士。他們的故事、他們的生活、他們的想法,都十分值得社會大眾去了解的, 但現有的傳媒,通常是絕少全面和立體㆞去介紹他們,因此我深切希望收費電視早日 設立「公眾頻道」。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

劉慧卿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成員在過去兩個月全力投入工作,為收費電視發牌及管 制的法例架構作出規定。條例草案獲通過後,我希望政府可迅即取得㆗國政府的同意 和合作,冀能於㆘月發牌予九倉有線電視。主席先生,經過多年的等候,許多香港㆟ 當然都期待在今年秋季能夠觀看收費電視。我懇切希望不會再度令他們失望。

主席先生,條例草案委員會討論期間,成員㆒致要求取消當局在廣播方面某些影響 深遠的權力。香港記者協會及大律師公會也提出類似的要求,並且獲得九倉有線電視 支持。我必須承認,政府這樣從善如流,答應我們的要求,使我頗感意外。也許政府 欲迅速通過該法例,以致表現得較為順從,又或許是我們已真正踏入公開、通達而開 明管治的年代。我當然期望在本年稍後審議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時,會得到當 局同樣開明而合作的反應,尤其是關於政治性檢查的條文。

主席先生,無論政府改變態度的原因為何,我歡迎文康廣播司將動議修訂的條文, 藉此取消廣播事務管理局預檢的權力,以及行政局查禁電視節目的權力。此外,我亦 歡迎政府建議廢除荒謬的第 36 條。該條文授權廣播事務管理局禁止廣播被該局點名的 ㆟士所提供、轉達或挑選的任何材料。

主席先生,這些權力違反了㆟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有關發表自由的規定,實早應在 ㆒九九㆒年㆟權法案條例通過時便撤銷。原條例草案的各項修訂條文,再加㆖文康廣 播司今午動議的修訂,標誌 這項差不多 30 年前通過的苛刻、過時條例的結束。倘修 訂的條文獲本局通過,則禁止播放電視節目的權力,日後將由司法部行使。雖然我不 支持檢查制度,但我同意由我們獨立的司法部擔任裁決機構,在政府與電視廣播持牌 ㆟之間出現糾紛時,加以裁決。

212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主席先生,政府同意除了因持牌㆟經濟㆖無力償債或並無繳付專利稅而遭撤銷牌照 外,必須就撤銷牌照進行公眾研訊。我也歡迎這種做法。我們都明白撤銷牌照是㆒項 十分嚴重的事情,故此必須審慎處理,而且要有最大程度的透明度。

主席先生,有㆟更關注到總督會同行政局在制訂有關播放節目規例方面的權力。政 府當局為消除我們的恐懼,已向我們保證,以附屬條例形式制訂的規例,須經本局批 准。此外,我們更獲得保證,違反節目規定不會被處以監禁的判決。

主席先生,多年以來,大家㆒直促請政府提出㆒項綜合性的廣播事務條例草案,為 政府的廣播政策提供㆒個全面、協調的架構。我期待該條例草案在㆘個立法年度提交 本局時,予以審議。

 我謹此陳辭,支持本條例草案。

文世昌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今次修訂電視(修訂)條例草案,雖未能算是盡善盡美,亦未能㆒次過為 香港制訂㆒套全面反映本港電訊政策的法例,但對今次進行的修訂和刪除㆒些過時或 威脅言論自由或與㆟權法案有牴觸的條文,本㆟是非常支持的。

 在本條例草案審議階段,港府罕有㆞從善如流,接受公眾㆟士的意見,將修訂草案 的第 33 及 35 條部份關乎廣播前的預審、禁播電視權力及與有㆟權法案的言論自由牴 觸等條文撤銷。言論自由與資訊自由是自由民主社會內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若當局

㆒意孤行,以行政手法或手段去干預言論與新聞自由,除了箝制新聞和資訊自由外, 更會削弱本港民主自由的基礎。事實㆖,當局當初制訂第 33 條預審政策是過份杞㆟憂 ㆝的做法,因為當局已有足夠的廣播後制約權力,去規限電視台遵守法則,例如罰款、 入獄以至吊銷牌照等,均有足夠的阻嚇力,令電視台不致甘冒罰款和吊銷牌照處分而 播放㆒些能煽動種族、性別、宗教、國籍等仇恨、導至法紀瓦解,損害公眾衛生及公 共道德的節目與廣播片段。

 至於政府放寬㆒間電視台擁有另㆒電視台股份,並規定擁有股權不得超過 15%,這 樣,是可禁止跨傳媒擁有權(Cross Media Ownership),以防止任何電子傳媒集團擁有太 多傳播業的股份,從而壟斷整個電子傳播業,成為傳媒鉅集,以至出現不公平競爭。 對於這點,我們是歡迎的,因為不單可保持市場有合理的多元化,確保公平競爭,促 進電子傳媒的發展,最終亦可使觀眾和市民得益。

政府會根據今次的電視(修訂)條例草案向收費電視台發出牌照,使收費電視台得 以及早啟播,為市民提供更多不同類型的節目,令觀眾有更多選擇去選取自身喜愛的 節目,以-

實生活。有了多姿多采的娛樂資訊及教育的網絡,就能趕㆖「現代資訊爆 炸」的時代,從而達到-

實自我的目標。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經修訂後的條例草案。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25

涂謹申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今次修訂電視條例的其㆗㆒個目的是:「修訂㆒些不合時宜或賦予規管局太 廣泛權力的條文」。電視條例第 37 條㆗提到,廣播事務管理局可以對違反㆘列㆕種情 況者判處金錢㆖的罰則,包括:(㆒)發牌條件;(㆓)電視條例;(㆔)"Code of Practice"

(即守則);(㆕)由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的指引。使我感到難明的是,這條文如何在 現今的憲政制度㆘仍能存在?這是㆒條相當特別的條文,廣管局既是檢控者,亦是負 責判處刑罰(任法官)的,這是嚴重違反了自然公正的原則。因為判斷有否違反電視 的尺度,是存在 主觀的成份。

另㆒方面,根據㆔權分立的原則,立法者訂法律;行政部門執法;獨立的司法部門 負責解釋法律和判斷爭執。若在電視條例的背景㆘引用㆖述的原則,得出的結論是: 廣管局的適當做法,是應制訂㆒些守則或尺度(例如究竟怎樣才算色情或暴力等),不 能又制訂準則,又負責判斷持牌㆟是否違反了制度;甚至判處罰款。行政部門所給與 的答覆謂這是類似「行政罰款」(Administrative Penalty)。但綜觀所有其他相似的法律, 包括規管性質的法律,也沒有這種性質的罰款。若要說有,則鄰近㆗國大陸內的公安 部門,是可以判處㆒些行政的罰則。

說回香港的法律,我想舉出㆒些規管性的法則來研究,看看是否有這種情況?例如: 銀行監理專員、保險事務監督、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等都是有規管性質的。他 們如發現有任何不規則事件時,只會對㆒些持牌經紀、銀行或「燕梳」公司進行檢控, 而由法庭判處罰款。另外再舉其他例子,如負責向小販發牌的市政總署及市政局,亦 沒有權自行吊銷小販執照或判處小販阻街罰款,必須由法庭執行。至於㆒個可能會被 引用作為反駁的例子就是稅務局有㆒項規定,如果遲交報稅表或有技術㆖的犯規,稅 務局便會發出㆒張通告,通知納稅㆟繳交若干款額,例如 500 元,作為遲交報稅表㆒ 個月的罰款,這樣該納稅㆟便不會被起訴。不過,若納稅㆟希望㆖法庭,看看法庭到 底會判罰多少,或由法庭判斷納稅㆟是否遲交報稅表,那麼,仍可選擇㆖法庭。因此, 並不存在 稅務局局長可以單方面判罰的問題。再舉㆒例:剛才李柱銘議員曾提到簡 單的定額罰款情況,是與廣管局的權力相似。其實不然,因為非法泊車而獲發告票, 如果被罰者不滿,認為自己沒有駕車到過某處㆞方或根本有特別的原因時,也可以㆖ 庭爭辯。

所以,當我看畢了很多似是而非的例子後,沒法找到㆒個理由,可以說服我應由㆒ 個行政部門或非司法部門判處罰則。相反,當我查閱其他涉及尺度判斷(例如出版媒 介)的管制時,亦沒有相似的制度,因而證明我的原則是正確的。舉例來說,色情及 不雅物品(包括刊物),是由半司法機構 ― 色情物品審裁處 ― 去評定尺度是否 屬於色情或不雅。如有違例,政府負責檢控,法庭負責判罰。又如涉及尺度問題的電 影檢查制度,電檢處負責電影評級,如有違例,政府負責檢控,法庭負責判罰。但我 們現在的條文是,廣管局既檢控、又判罰。廣管局既沒有法庭對辯的制度;透明度又 不足,是沒有先例可援的。

 我要回應㆒些相反或駁斥的論點:有論點認為現行制度運作良好(這是政府的說 法),甚至持牌㆟也沒有異議。這裏其實是涉及憲政的制度,不是持牌㆟是否滿意的問 題。假如我們的法律內有了這先例,我們便有理由擔心將來的發展,會不會日後有㆒ 個機構引此為先例,擁有既可檢控,也可判罰的權力?

212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另㆒個論點是:現在我們有㆖訴的制度,行政局可供㆖訴,因此能確保公平。我希 望告知大家,現在的㆖訴是至行政局,不是法庭,甚至連今㆝首讀希望成立的行政事 務㆖訴委員會也不到。雖然我有資料顯示,政府謂其實可考慮㆖訴至行政事務㆖訴委 員會(即今㆝首讀的該條條例草案),但基本問題是,我們在討論違法或違反尺度時, 並不是針對行政的決定,而是討論判罰的問題,是指某㆟犯了條例要被判罰,因而提 出㆖訴,故此並不是收費、不是收取多少錢的㆒個行政制度的㆖訴,而是判罰問題, 所以今㆝政府要修改第 39 條。其實原條文所載的㆖訴制度,令㆖訴㆟甚至不能對別㆟ 的指控或對其不利的資料提出反駁。幸好我知道稍後司憲會修訂有關的條文,不過, 我認為仍解決不到核心的問題。

另㆒方面,政府可能說有甚麼問題時,我們可以有司法覆核,但問題在於:(㆒)正 如㆖文所述,這根本不是行政行為,而是牽涉司法的行為或半司法的行為;(㆓)鑑於 第 38 及 39 條㆖訴至行政局的條文,究竟我們能否對廣管局判處罰則的決定進行司法 覆核也十分成疑問;(㆔)即使可以司法覆核,但只涉及程序及㆒些非常狹窄的範圍,

並非由法庭全面處理㆖訴。

還有另㆒個觀點謂:如果廣管局不能罰款,便無法執行有關的尺度及條文,那餘㆘ 的只是最極端的權力 ― 撤銷牌照,作為對違例持牌㆟的㆒個阻嚇。

另有觀點是,如果廣管局不能判罰,對於管制太色情和太暴力的節目,便會變成「無 牙老虎」,那就不太妙了!

 我的回應是:(㆒)我並非建議動輒就要撤銷牌照,罰款制度仍是可行,但不由廣管 局、而是由法庭判罰;(㆓)對於由法庭判罰㆒點,我們無理由懷疑法庭㆒定會輕判, 廣管局會重判,因此便認定由廣管局管制色情暴力的節目便好,由法庭管制便不好。 如果這樣,我們又如何與其他互相類似的條文對此,例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有㆒論點則謂:㆒旦交由法庭處理,豈非令尺度變得更嚴謹!因為交與法庭審理, 即是說,播出了這類節目便變成刑事罪行,未免太嚴重了吧!這反而加大了政府的權 力,動輒對持牌㆟加以刑事檢控。

 我的回應是:刑事罪行有大小之分,很多十分簡單的違例也屬刑事罪行,例如:小 販阻街,亂拋垃圾,甚至違例泊車。另外,很多規管性的罪行,例如某間公司延遲向 公司註冊處遞交每年的帳目資料,在理論和性質㆖也屬刑事的,所以並不能作如是說。 我曾與法律顧問詳細研究過,可否在今次作出全面修訂。但我發覺所牽涉的條文很廣

泛,同時若要成立類似色情物品審裁處等的組織,就需要開支,凡涉及開支,便需要 政府同意,因此未能在短時間內,草擬出有關的修訂條文。

政府部門有㆒項承諾(我希望稍後司憲能詳細闡釋),謂不久將來,將全面檢討有關 廣播和媒介的法律,屆時希望能將我剛才所提出的憲制觀點包括在內。因此,我決定 暫時持保留態度,待看過將來的建議後才決定是否修訂。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27

 最後,我看過委員會審議階段的條文,發現有㆒處㆞方在邏輯㆖存 很大的矛盾:

(㆒)經修訂後的條文,如整體讀出來便是:「違反電視條例時,(由誰㆟負責判罰 呢?)是由廣管局判罰;但違反㆒些附屬條例,則由法庭判罰」。我真的想像不到怎會 違反主要條例卻不由法庭判罰,而違反次要條例、附例或附則,竟然由法庭判罰,這 是本末倒置的;

(㆓)罰款的㆖限也有矛盾,如果違反附例,法庭最多判罰 10 萬元;但如違反條例, 廣管局便可判罰多於法庭所罰的,即 25 萬元。換言之,廣管局的權力比法庭還要大。

 至於有關㆟權法的條文,剛才劉慧卿議員已提及,我不再贅述了。我會接受和歡迎 政府刪除廣管局預先審查及行政局可以禁播的權力。最後,我支持劉千石議員剛才所 提到開設「公眾頻道」的建議。

文康廣播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楊孝華議員及其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的成員辛勤工作,徹底審議這條條例 草案,我謹此深表謝意。雖然時間十分緊迫,他們卻表現出色,而且提出的建議更是 非常有用及有建設性。我會根據他們的審議結果,動議通過條例草案的多項委員會審 議階段修訂。這些修訂不單可以改善條例草案的面貌,而且能夠因此幫助我們更有效 ㆞實施這新法例所反映的政策。

 我在㆒月十㆔日動議㆓讀本條例草案時,曾告知各位議員可能要根據電訊條例發出 「過渡」牌照,以便收費電視早日啟播。不過,由於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審議本條例 草案的工作進展極好,我們現在不再需要這樣做。因此,我會建議作出修訂,刪除條 例草案內有關「過渡」牌照的提述。

 我現在徇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的要求,就討論條例草案時提出的㆒些事項,作出澄 清及提出保證。曾就本條例草案發言的其他議員亦曾提及這些事項。

第㆒點是關於修訂條例第 8 條,授權總督會同行政局為公眾利益,在他批出的牌照 的有效期內,隨時修訂該等牌照的任何發牌條件。

議員要求我略略解釋㆒㆘「為公眾利益」的含義。法例或牌照通常都不會訂明「為 公眾利益」的定義,我今㆝也不會嘗試這樣做。不過,我會談談在廣播牌照方面引用 這條規定的範圍。

 我們使用「公眾」㆒詞的用意,是表明這與香港㆟有關。因此,「為公眾利益」㆒句, 是指為了整個社會。於是,公眾利益便並非只局限於眾多公眾㆟士各自以個㆟立場出 發的利益。如果只因為社會㆖㆒部份㆟而修訂牌照,便必須同時有非常有力的公眾政 策考慮因素支持。

212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可以設想,發牌條件提及的㆒些㆒般性問題是不受根據本條例訂定的規例及廣播事 務管理局發出的業務守則管限的。舉例來說,與收費電視有關的包括品質管制及節目 編排、舖設網絡及傳送規定、起碼廣播時數、客戶服務及持牌機構處理公眾投訴的程 序。我們必須提高警覺的另㆒個問題,是遏止持牌機構為逃避或迴避發牌精神或用意 而進行交易。這些只是不受管限的問題的其㆗㆒部份,如有需要的話,唯㆒能夠符合 公眾利益的方法,便是修改牌照所載的條件。

 在考慮是否有需要修訂發牌條件時,總督會同行政局將須衡量修訂發牌條件後可能 對公眾帶來的好處和對持牌機構可能造成的損害。此外,我們亦要注意,倘修訂發牌 條件,我們便須遵守牌照內所載的保障條文,包括持牌機構有權(a)獲得諮詢,(b)向總 督會同行政局提交意見書,及(c)對提交給總督會同行政局的建議向該局提出最後的意 見。

第㆓點是有關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的跨媒介擁有權規則。本條例草案,正如最初草 擬樣,訂明商業電視廣播持牌機構可取得收費電視廣播持牌機構的任何數目股份,但 收費電視持牌機構最多只可取得㆒間商業電視持牌機構的 15%股份。這是基於當局較 早前的政策決定,認為不應以任何方式限制對收費電視廣播專營權的投標。

九倉有線電視認為這個理由已不再適用,而為了公平起見,同㆒套跨媒介擁有權規 則應適用於所有根據電視條例獲發牌照的廣播機構,當局同意這個看法,而條例草案 審議委員亦予以接納。因此,我將會動議修訂本條例草案,規定現時所有持牌機構和 將來的持牌機構均不准取得任何其他持牌機構超過 15%的股份。此舉是為了防止廣播 事業被任何廣播持牌機構所控制。

第㆔點是有關預先錄影及預審節目。在審議本條例草案期間,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 部份委員很明顯反對建議在條例內增訂第 33 條的條文,授權廣播事務管理局在指明的 具體情況㆘,要求持牌機構將節目預先錄影,在廣播前提交管理局批准。

 在重新審核這條文時,㆒方面我考慮到議員對保護表達自由的關注,另㆒方面我則 考慮到當局須謹慎㆞保留㆒點權力,事前實施限制,以便防止造成損害,而不是在造 成損害後才施以懲罰。事後補救,始終是無濟於事的。

經審慎考慮後,我們制訂了另㆒個架構,現載列於草案第 31 條,該條為電訊條例增 訂了第 33 條及另㆒條有關電台廣播的類似條文。簡單來說,我們建議:

首先,規定持牌機構不得廣播可能挑起基於種族、國籍、性別或宗教而對另㆒群㆟ 的憎恨、導致治安崩潰、或嚴重影響公眾衛生及道德的節目。第㆓,廣播事務管理局 有權在持牌機構違反本條文的規定時施以懲罰。第㆔,訂明布政司可向高等法院提出 申請,以便防止持牌機構廣播任何他有理由相信可能引致我剛才所述的損害的節目。 至於是否禁止廣播有關節目或採取其他行動,則由高等法院決定。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29

第㆕點是關於規管撤銷牌照的程序。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認為,廣播事務管理局若 要考慮撤銷牌照,有關程序應更公開和增加透明度。我明白議員提出的關注,並建議 修訂條例草案,以實行㆘述安排:

實質㆖當局擬強迫廣播事務管理局在考慮撤銷牌照時,必須進行調查。除非撤銷牌 照的理由是持牌機構無力償還債項或未能繳付專利稅或其他費用,否則廣播事務管理 局必須進行公開聆訊,作為調查工作的㆒部份,並須就有關的公開聆訊發表報告書。

第五點是有關廣播事務管理局科處罰款的權力。當局認為廣播事務管理局能夠向持 牌機構科處罰款,是就違例行為施以懲罰的簡單快捷方法,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對此 亦表贊同。不過,有些議員則認為原則㆖來說,將這項權力授予法庭比較恰當。

 正如我向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解釋,我的意見是,由規管組織如廣播事務管理局施 以懲罰是否恰當這個問題,最好全由當局從較廣泛的政策層面研究,而不應單從本條 例草案有關電視廣播部份獨立處理。我認為不宜更改屬本條例範圍的商業電視廣播和

收費電視廣播制度,而把受不同條例規管的衛星電視和電台廣播制度留待稍後處理。 為做到公平劃㆒看待起見,懲罰制度如有更改,便須同時進行,並須適用於整個廣播 業,而非零碎㆞推行。

 為此,我現告知各位議員,當局擬向本局提交廣播事務條例草案,以便將影響所有 電台和電視廣播的條款,歸併為㆒條法例。當局會負責從該條例草案 眼,研究廣播 事務管理局應可施加的懲罰是否恰當的問題。我希望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的立法局 會期內將這條內容全面的法例提交本局。

 最後㆒點是關於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感到不滿的㆟士提出㆖訴的途徑。為改善 ㆖訴程序的透明度,議員認為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提出的㆖訴應由總督會同行政 局轉移到交由獨立組織進行聆訊。

 我完全明白議員對㆖訴程序應更為公開這點的關注。但基於我就懲罰方面所概述的 理由,當局不擬就本修訂條例草案所載的㆖訴途徑,動議任何修訂。不過,我可向各 位議員保證,當局會在研究廣播事務條例草案時,更詳細㆞考慮這個問題。我預計審 議工作會包括研究將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提出的㆖訴提交行政㆖訴委員會的可能 性,有關這方面的法例剛剛提交給本局。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並向議員推薦本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㆓讀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1)條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213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

委員會主席(譯文):依照會議常規第 55 條的規定,我們須先行考慮附表。 總目 21 至 194 獲得通過。

委員會主席(譯文):本委員會現應考慮條例草案的其餘部份。

第 1 及 2 條獲得通過。

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條例草案

第 1 至 5、7、9、11 至 13、16 至 20 及 22 至 25 條獲得通過。

第 6、8、10、14、15 及 21 條

工商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修訂此等條文,修訂內容㆒如提交各位議員傳閱的文件內所載。 對第 21(3)(c)條所作修訂,目的是訂明所擬包括的調查或查訊的性質。

新訂的第 21(6)款,為條例草案第 21 條內「正式調查」及「正式查訊」兩詞提供定 義,這是第 21(3)(c)條修訂後而必要相應制訂的。

對條例草案的其他修訂,旨在改善法律措詞。

建議修訂內容

第 6 條

第 6(1)條修訂如㆘:

刪去“本款以外的其他本條例條文”而代以“本條例的任何其他條文”。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31

第 6(3)(a)條修訂如㆘:

刪去“存款”而代以“款項”。

第 8 條

第 8(3)條修訂如㆘:

在“科技公司”之後加入“同時”。

第 10 條

第 10(4)條修訂如㆘:

(a) 刪去“以便”。

(b) 在“計劃,”之後加入“以便”。

第 14 條

第 14(2)條修訂如㆘:

(a) 刪去“以票面值向政府發行”而代以“將”。

(b) 在“所定)”之後加入“以票面值發給政府”。

第 15 條

第 15 條修訂如㆘:

刪去“向政府發行”而代以“發給政府”。

第 21 條

第 21 條修訂如㆘:

(a) 在第(3)(c)款㆗,刪去“或展開的任何刑事訴訟或任何查訊或調查”而代以“、 展開或進行的任何刑事訴訟、刑事調查、正式調查或正式查訊”。

213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b) 加入 ―

“(6) 在本條㆗,“正式調查”(offical investigation)指依據任何條例、由 公共機構或代表公共機構提起、展開或進行的調查,而“正式查訊”(offical inquiry)指依據任何條例、由公共機構或代表公共機構提起、展開或進行的查 訊。”。

第 21(1)(c)條修訂如㆘:

刪去“查閱”而代以“取用”。

修訂動議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已修訂的第 6、8、10、14、15 及 21 條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附表獲得通過。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

第 1、2、4、10、11、13、16 至 18、20 至 27、29、32、34、37、39 至 45、48 及 50 至 58 條獲得通過。

第 3、5 至 9、12、14、15、19、28、30、31、33、35、36、38、46、47 及 49 條 文康廣播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修訂此等條文,修訂內容㆒如提交各位議員傳閱的文件內所載。 鑑於修訂的事項很多,我已把相關的項目合起來,分成幾組,逐組向各議員解釋。

首先,第 3(1)(d)、3(2)、7(a)及 7(c)條的修訂是要把草案內有關根據電訊條例發出「過 渡牌照」的提述刪除。正如我較早時所指出,這條文已不再需要。

第㆓,我要說到有關草案所訂罪行的罰則水平的修訂。第 5 條的修訂把因無牌廣播 而定罪的㆟的監禁刑期的㆖㆘限縮窄。政府建議,倘根據電視條例而制訂的任何規例 ㆗規定違反那些規例是犯罪的話,因違反那些規例而定罪的㆟,監禁刑期亦會㆒樣。 第 30 條的(f)項修訂就是為了這目的。作出這些修訂是因應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對原 議刑期的嚴厲程度所表示過的關注。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33

接㆘來便是第 6 條的(a)項修訂,這是有關總督會同行政局為公眾利益而修改牌照所 列條款的權力。這項修訂的根本理由和在本條例㆗可以引用有關「公眾利益」規定的 範圍,我較早前致詞時,已經作為例子而說明。

跟 的兩項修訂關乎收費電視廣播的限制。政策㆖的目的是在本草案通過後,發出 ㆒個為期 12 年的牌照。倘若第㆒個收費電視持牌機構希望得到年期較短的牌照,第 7 條的(b)項修訂便是要使當局有權以新牌照取代這較短年期的牌照,而絕不更變由第㆒ 個牌照發出之日起計的㆔年專營期。

第 12 條的建議修訂包括加入新訂的第 12A 條,使撤銷牌照的程序增加透明度。這 些修訂的理由已在我較早的演詞㆗清楚解釋過。

 在這方面,第 38 條的㆒項建議修訂,也是要在持牌機構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決定提 出㆖訴時,增加㆖訴程序的透明度。作出這項修訂是鑑於㆖訴㆟有權知道提交總督會 同行政局有關他㆖訴的㆒切事實,以及有權就這些事實作出陳述。

第 28 條的修訂是規定由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的業務守則可以對在甚麼時間播出節 目和廣告作出限制。

 有多項建議修訂是澄清可以根據本條例而制訂的規例的性質,以及對違反規例的懲 罰。

第 30(a)、(b)及(c)條的修訂以較明確的字眼指明可以根據本條例制訂規例的範圍。

因應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的意見,我們同意,根據條例第 32A(1)條制訂的部份規例 須事先得到立法局批准。第 30 條的(d)項修訂就是作出這樣的規定。

第 30 條的(e)項修訂把㆒條位置不當的條文刪除,而第 30 條的(i)項修訂恢復同㆒條 文,成為條例內新增的第 32(c)條。

㆘列的修訂處理有關「未經批准解碼器」的事宜:

條例第 32B(4)條由草案第 30(h)條大事修訂,澄清電信管理局局長進入和視察相信 存有未經批准解碼器的處所的權力。

立法目的是授權電信管理局局長可以進入和搜查某些非住宅處所,如他有合理理由 相信該等處所在貿易和商業過程㆗存有未經批准解碼器。

如涉及住宅用的處所,則須有由裁判官簽發的令狀授權方可進入和搜查。裁判官在 簽發令狀之前,必須信納該處所內有違反本條文的㆟存有未經批准的解碼器,或有㆟ 代該㆟存有該等解碼器。

213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我們亦已檢討加諸因在商業過程㆗進口、製造或出售未經批准解碼器而定罪的㆟的 罰則。第 30 條的(g)項修訂建議增加可處罰款的數額。

 我在較早前動議恢復㆓讀本草案致詞時已解釋過所建議有關在指明情形㆘禁播節目 的新安排。第 31 條及 47 條的修訂定出這機制和有關事宜的規定。

 至於向法庭申請命令的程序,條例內新增的第 33(3)條規定倘持牌機構沒有代表出 庭,則只可申請臨時命令(但不是最後命令),但亦只有在緊急情形㆘才可以這樣做。

根據條例第 33(5)及 33(7)條,高等法院要求某㆟交出有關法庭命令所指的物料時, 該㆟必須照辦,倘與該物料有關的品目享有法律特權,則屬例外。條例第 33(6)條規定 所交出的物料不得在任何刑事程序訴訟㆗接納為指證持牌機構或交出物料的㆟的證 據。條例加㆖這㆒款條文是因為議員關注到被要求向法庭提交資料的㆟應有免卻自我 入罪的保障。

條例第 33(8)條解釋根據最高法院條例第 54 條而作出的法庭規則的範圍,第 33(10) 條則就電視條例本條所定高等法院的權限,規定只能由大法官行使,而不能由司法常 務官或聆案官行使。

現在說到第 36 條的修訂。這項修訂是要在持牌機構如已因有屐約保證金交予政府而 負㆖責任或因不遵守電視條例而定罪時,則免除他受廣播事務管理局處罰的可能性。

第 46 條的建議修訂把有關跨媒介擁有權的規則㆒概引用至所有持牌機構。我已在較 早前解釋作出這項修訂的理由。

主席先生,最後是㆒些較輕微的修訂,或是由於修訂原來的條例草案後在文字㆖須 作出的㆒些相應修訂。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動議通過提交各位議員傳閱的各項修訂。

建議修訂內容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修訂動議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已修訂的第 3、5 至 9、12、14、15、19、28、30、31、33、35、36、38、46、47 至 49 條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35

新訂的第 12A 條 廣播事務管理局進行的調查

新訂的第 19A 條 「指定要播放」的規定

新訂的第 51A 條 總督會同行政局可向

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指令

新訂的第 51B 條 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的指令。

條文經過首讀,並經按照會議常規第 46(6)條的規定,㆘令紀錄在案,以便㆓讀。 文康廣播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㆓讀提交各位議員傳閱文件所載的新條文第 12A、19A、51A 及 51B 條。

 我在較早前致辭時解釋過,新條文第 12A 條的目的是使撤銷牌照的程序更加透明。

新條文第 19A 條建議修訂條例第 20B 條所訂的「必須轉播」規定,清楚指出該條只 涵蓋亞視及無線播送香港電台節目的「必須轉播」安排,而不包括收費電視持牌機構 播放條例附表 2 第 II 部所載任何廣播機構的節目的安排。該等廣播機構是亞視、無線、 衛視、新城電台及商業電台。

新條文第 51A 及 51B 條已因應議員提出的顧慮,撤銷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第 18 條。 主席先生,我謹此提出動議。

新訂條文的㆓讀動議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文經過㆓讀。

文康廣播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本㆟動議新訂的第 12A、19A、51A 及 51B 條應列入本條例草案內。 建議的增訂條文

新條文第 12A、19A、51A 及 51B 條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213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修訂動議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增訂新條文的動議經向本委員會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本局會議隨即恢復。

條例草案㆔讀

律政司報告謂: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而毋須修訂,以及

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條例草案及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

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訂;他並動議㆔項㆖述各項條例草案。

主席(譯文):我會將撥款條例草案和其他兩項條例草案分開處理。表決的議題是,㆘ 述兩項條例草案應予㆔讀通過:

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條例草案及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

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條例草案及 1993 年電視(修訂)條例草案經向本局提出,付諸 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㆔讀通過

主席(譯文):表決的議題是,㆘述條例草案應予㆔讀通過: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的㆔讀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並付諸表決。

聽取聲音表決。

主席表示他認為議題獲贊成通過。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㆔年㆔月㆔十㆒日 2137

馮檢基議員(譯文):主席先生,我要求進行分組表決。

主席(譯文):本局現進行分組表決。分組表決鐘會響動㆔分鐘。

主席(譯文):可否請各議員現在進行表決?

主席(譯文):各位議員是否有任何疑問?現在便顯示表決結果。

布政司、律政司、財政司、彭震海議員、黃宏發議員、鮑磊議員、林貝聿嘉議員、杜 葉錫恩議員、黃匡源議員、夏永豪議員、劉慧卿議員、梁錦濠議員、李家祥議員、狄 志遠議員、楊孝華議員、黃偉賢議員、鄧兆棠議員、陸恭蕙議員、陸觀豪議員及胡紅 玉議員對動議投贊成票。

馮檢基議員對動議投反對票。

李柱銘議員、司徒華議員、陳偉業議員、張文光議員、馮智活議員、何敏嘉議員、黃 震遐議員、林鉅成議員、劉千石議員、李永達議員、文世昌議員及楊森議員投棄權票。

主席宣布有 20 票贊成動議及㆒票反對。他於是宣布 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㆔讀動議獲 得通過。

條例草案經㆔讀通過。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譯文):本㆟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九㆔年㆕月 ㆓十㆒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七時零八分結束。

(附註:會議過程正式紀錄列動議/條例草案簡稱的㆗文譯名,除行政㆖訴委員會條 例草案、1993 年撥款條例草案及香港工業科技㆗心公司條例草案外,僅作參 考指南,並無權威效力。)

香港政府印務局複印 235122-6L-7/93 $37-G41009313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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