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41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星期㆕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總督彭定康先生(主席)

副主席施偉賢議員,C.B.E., Q.C., J.P.

布政司霍德爵士議員,K.B.E., L.V.O., J.P.

財政司麥高樂議員,C.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C.M.G.,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張鑑泉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許賢發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彭震海議員,M.B.E.

司徒華議員

譚耀宗議員

黃宏發議員,O.B.E., J.P.

何承㆝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J.P.

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鮑磊議員,O.B.E., J.P.

林貝聿嘉議員,M.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劉華森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J.P.

陳偉業議員

鄭海泉議員

鄭慕智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智活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葉錫安議員,J.P.

林鉅津議員

林鉅成議員

劉千石議員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43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梁錦濠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文世昌議員

潘國濂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狄志遠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J.P.

黃宜弘議員

楊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缺席者:

李國寶議員,O.B.E.,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劉皇發議員,O.B.E., J.P.

4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張建東議員,J.P.

馮檢基議員

夏永豪議員,M.B.E., J.P.

涂謹申議員

列席者:

立法局秘書羅錦生先生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45

主席(譯文):各位議員,首先,我感謝立法局使這次會議成事。我發覺我們所有㆟ 從未嘗試過舉行這種會議,特別是連本㆟身為主席在這些場合也只是比較習慣在台 ㆘而非在台㆖。然而,我確實希望找出㆒個途徑,以便我們可以定期交換意見,讓 各位定期向我就行政機關的政策和計劃提問。可是,在我們未找出各方面稱善的安

排前,彼此也許須要有些寬宏和稍為靈活變通。

 至於如何進行這類會議,我絕無任何偏愛或定見,但我只想說出㆒點,希望各位 議員幸勿以為過於偽善,就是:我切實希望我們可以展開不流於太對抗性的對話。 我認為這次是作出解釋和交流意見的機會,絕非供各為其黨爭取支持之用。我不想 藉此機會帶來英國國會的做法以為圭臬。我們最好能自定標準,作出較佳的典範。

在接受立法局議員發問之前,我想提出另㆒點概括的意見。過去㆔個月來,有些 ㆟曾對我說,立法局以往在極為合作的氣氛㆘運作,但隨 立法局大部份議員由選 舉產生,各議員之間和議員與行政機關之間這種合作,現已不可復見。我必須說, 我絕不認為情況應該如此。我認為我們必須顯示像這樣對立法機關負責的政府,相 信更能促進安定,而非不大有助促進安定繁榮,這點是極其重要的,而我亦深信我 們定能發展㆒個交流意見的途徑,讓我們更緊密合作而不是導致分裂。我㆒定會以 這種方式來處理和本局之間的關係,而這種關係肯定和以往歷任總督與本局所建立 的關係確實頗為不同。

我現在答覆議員質詢我昨㆝在立法局發表的施政報告。我想最好是按議員舉手的 先後,在㆒個半小時內進行答問,我會盡量公平。假如我說率先舉手的是劉慧卿議 員,絕非出於偏私或性別歧視。

劉慧卿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我想稱呼你為總督先生較主席先生更為適宜), 在你就香港制訂的大計㆗,目標異常簡單,就是要保障香港的生活方式。你勾劃了 ㆕個主要原則,表示假如我們堅持這㆕項原則,我們便會擁有㆒個各種自由和生活 方式都受到保障的社會。總督先生,讀畢這 43 頁的施政報告後,我看不到㆒個能夠 讓我們港㆟有信心可以達致這個目標的藍圖。當然,我相信你知道我是指在政府的 最高層面,即行政局和立法局,發展民主,你在這方面的建議卻令我們均大感不滿。 同時,總督先生,在保障㆟權方面,這份大計也並無提及。未知保障㆟權是否香港 政府當局的忌諱。你亦提及將會修訂㆔套法例:公安條例、廢除死刑及研究那些可 能有礙新聞自由的法例;我對此舉表示歡迎。但總督先生,其他法例又如何?因此, 你可否告訴我們,你打算如何藉 在政府的最高層面奠定極其穩固的民主基礎,去 堅定㆞保障㆟權,從而為香港市民締造㆒個自由民主的未來?

總督答(譯文):我認為你稱呼我為總督先生較主席先生(President)恰當,尤其是鑑 於美國政壇刻㆘的情況為然。與佩羅先生不同,我並沒有宣布競逐總統(President) 職位。很抱歉,在我長達 43 頁的施政報告所描繪的大計,你找不到任何東西令你信 服我有目標和㆘定決心,確保香港的生活方式在㆒九九七年之前及以後維持不變。 讓我冒 重覆的危險,向各位談㆒㆘我嘗試做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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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在社會㆗找出㆒個均衡點。我發覺今晨有些㆟形容我過於謹慎,甚至可說 是過錯;有些㆟(那些經常以言過其實為㆟熟知的㆟)則形容我為魯莽行事。假如 有兩方面的㆟以完全相反的言詞來形容你,那麼你㆒定是合情合理㆞採取㆗庸之道 行事,我認為這種說法不㆒定總是正確的。可是,這次我確信我提出的均衡是恰當 的。因為我了解港㆟的期望,他們確實渴求有更多民主。每當他們有機會發表立場 時,他們總是道出這個期望。但我亦相信他們所渴求的更多民主是他們相信會行之 久遠,而他們不少㆟,正如我從今晨出席的電話答間節目所知,將更多民主界定為 與本港㆒九九七年之後的小憲法(即基本法)相符的民主發展。

因此,我昨㆝嘗試做的是:假如㆗國的立場認為不能增加直選議席的數目,因為 此舉會違反基本法,那麼就讓我們看看其他既可擴大民主而完全符合基本法的安 排。我認為這是㆒套協調的建議,㆒套協調的方案;我準備為這套建議方案在本局 內加以辯護,同樣亦會在北京加以辯護和據理力爭。

 但我要就推行民主的建議提出㆒個關鍵性的要點。到了某個時候,本局將要作出 決定,拿定主意如何為本港的未來獲得民主,因為我會約於㆒九九㆕年及㆒九九五 年向本局提出立法,屆時本局須面對各項困難和費煞思量的決定:㆒方面要顧及北 京的立場,另㆒方面要顧及倫敦的看法,同時也須顧及本港的輿論。我認為我提出 的建議是合情合理的,我希望本局和香港市民也有同感,也希望到了㆒定時候北京 也持這個看法,不過我可能須先作出㆒些解釋和論證。

 至於㆟權方面,我認為㆟權法案是我們嘗試保障公民自由的進程㆗,㆒項重要發 展。這是前任總督領導㆘的政府向前跨出的重要的㆒步,確保聯合聲明得以落實。 同時,在公共政策的㆒些範疇㆖,我們須顧及㆟權法案,特別是正如我昨㆝所說的, 在對公安和言論自由有影響的㆒些法例㆖,也須予以顧及。正如各位議員將會知悉, 當局現正就這兩方面進行檢討。

因此,我㆒方面尊重劉議員的立場,亦知道她每每為此侃侃而論,慷慨陳辭,但 我深盼在她力求謹慎行事和其他㆟主張毋須顧慮之間,又或者兩者的看法剛好相 反,我會給評價為己取得恰當的均衡。

黃匡源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你採用了㆒項傳統而又極之成功的方程式,就是 政府開支必須跟隨而不是超越經濟增長。意即政府開支的增長不應超出本㆞生產總 值的增長。五年㆗期預測已顯示政府開支佔本㆞生產總值的比率,將會由約 17%攀 升至 20%以㆖。你的建議令政府開支每年增加約 5%,即約為本㆞生產總值增長額 外的 1%。因此,你是否違反你本身就政府開支水平的規定?

總督答(譯文):不是的。我相信假如你看看我昨㆝公布的數字,你會十分清楚看到 我們的公共開支計劃的增長,將會稍低於本㆞生產總值的預測增幅。或許我在此略 為解釋我們的計劃的撥款問題 ― 即我們的開支是否過份的問題,因為這是個重 要問題,尤其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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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而言,因為本局將要仔細審議我們的開支計劃,並於星期六有機會與㆔位主要 決策科司級首長討論這些事項。我獲悉去年當財政司提出財政預算時,其公共財政 觀點遭猛烈抨擊,認為過份保守。今年,我昨㆝提出建議後,有些㆟則批評政府過 於浪費,雖然我懷疑不出 24 小時批評者又會搬出舊有的㆒套,我們又會再被批評對 個別計劃的開支不足。事實是,由財政司發表預算至我昨㆝發表施政報告,政府的 開支政策並無改變。我們對公共開支的審慎態度肯定沒有改變。由於具備我所描述 的盈餘,我們能夠達致㆒系列我昨㆝所臚列的目標。稅收愈穩健,本年度稅收流量

的增加愈大,其實假如我沒選擇利用這筆盈餘,本年年底的政府盈餘可能不止 75 億元,至少有 135 億元。對本港社會而言,我認為 75 億元的盈餘已足夠;倘歐美國 家的財政部長能達致如此數額的盈餘,他們定必雀躍不已。我認為我們運用本年度 的盈餘的方法極為合理。我亦想清楚說明以㆘的㆒點:昨㆝公布的計劃絕不會影響 我們預測的未來儲備和盈餘。我們將會繼續維持可觀的盈餘。我們將會繼續維持-

裕的儲備,藉此提供餘量,以應付日後經濟㆖任何未知之數。因此,我們對有關計 劃的財政安排是審慎的,毋須增收稅項以資助我公布的計劃。若我們的財政安排, 情況正如㆒些㆗方官員曾就機場的財務安排建議我們應該做的,到㆒九九七年時利 用儲備,削減其他開支去資助機場,這樣便會有危險,而且肯定有危險,我不打算 這樣做。

梁智鴻議員問(譯文):你在施政報告㆗集㆗闡述立法局的發展,作作為未來憲制發 展的方法。你可否告知本局,將來行政局會擔當甚麼角色,如果角色有轉變的話, 會怎樣轉變?此外,自你來港履新以來,經常徵詢各政黨的意見,但在施政報告㆗, 你對於如何推動或鼓勵香港發展政黨,作為促進民主的手法,卻 墨不多。

總督答(譯文):我相信這位議員不會介意我這樣說 ― 我近年來的工作大部份時 間就是花在發展政黨政治方面。我想,當我來港後,從此便可以脫離這種生涯。身 為香港總督,我必須盡量置身於政黨政治之外,我不認為我應該涉及以表達個㆟或 集體意見為宗旨的組織的發展工作。說到底這是政黨應該做的。不過,我認為我們 應盡可能舉行生氣勃勃的公開辯論。我覺得政治是㆒種可貴的探索活動,而不是㆒ 種須為牽涉其㆗而感到抱歉的事。有些㆟覺得自己可以獨立追求政治理想;也有㆟ 希望與別㆟分享政治主張,甚至接納其他㆟的㆒些政治主張而加入㆒個小組或黨派 工作。香港現在開始出現生氣勃勃的政治辯論,我希望這現象可以維持㆘去,以便 向全世界和香港㆟顯示,舉行生氣勃勃的公開辯論和維持良好的管治,是完全可以 並行不悖;實際㆖,舉行生氣勃勃的公開辯論只會增加維持良好管治的機會。要是 行政首長像我這樣要向立法議會議員交代決策,他在決定政策時就會更為深思熟 慮。

 至於行政局的角色問題,行政局在未來仍然擔當皇室訓令和英皇制誥所列明的角 色。該局會協助我作出有關香港的策略及政策方面的決定,而我希望行政局議員會 以顧問的身份工作,提供精闢及㆗肯的意見。但我必須補-

㆒點:我認為行政局如 能在策略性的討論及決策方面作出貢獻,不太拘執政府工作細節,則最能發揮其功 效。我想不少前任和現任行局議員大概會認同我的看法,而我肯定亦會以此作為我 將來領導行政局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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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議員問:總督先生,你在施政報告內提及的民主發展建議,匯點是表示歡迎 的。雖然這建議與我們所期待的仍有㆒段距離,但我們昨㆝已聽到㆗方不願意接受。 究竟在未來的談判㆗,你是否有信心說服㆗方接受你的建議?

總督答(譯文):㆟類歷史㆗,自信事必可成,但公布週知後首次行動即㆒敗塗㆞的 ㆟,屢見不鮮。因此,我不敢妄言必能成事。我只可以表達㆒個願望,就是我希望 可向北京的官員證明,我提出的建議有助香港的安定繁榮,因而亦對㆗港關係有所 裨益。我能就此盡力而為。我敢說而且可以說的是:如果不提出這些建議,那提出 甚麼建議?這些建議並非我憑空想出來的,也不是只因為由我倡議而提出這些建議

的。我提出這些建議是因為香港總督和香港政府必須就㆒九九五年選舉委員會、㆒ 九九五年功能團體選舉,以及㆒九九五年直選議席選舉安排提出建議。我必須提出 建議。要是有㆟認為我的建議不對,就應該說出他們會提出甚麼替代的建議。如果 香港總督就這方面或關於機場提出建議後,對方說建議乏善足陳,於是他把建議帶 回去,對方大概希望他再提出另㆒些建議,再看看是否理想;這樣彼此就很難建立 對話。要是有公眾㆟士、本局議員,或者其他㆞方的㆟認為我的建議不對,理應由 他們說明想改哪些部份,又會用甚麼來取代。這樣我們才能以理性、明智的方式交 換意見,進行對話,而我是熱切盼望以理性、明智、公開的方式和北京的官員進行 對話的。公開是必要的,因為香港㆟有必要知道雙方正在就他們的前途討論甚麼事。

劉千石議員問:總督先生,你在報告內提及會在社會福利及民生的事項㆖投入大量 資源。但實際㆖,究竟有多少是新增的建議及對低㆘階層的協助有多大?至於對勞 工的保障及安全方面,卻隻字不提。你承諾在培訓方面會增加㆔億元,而在未來兩 ㆔年內,將會為超過 15000 ㆟提供再訓練。不過,你有否了解到每年有接近七萬名 製造業工㆟需要轉業?屆九六年時,將有 85000 名具初㆗以㆘教育水平的勞動㆟

口,因供求問題而有就業困難。15000 個名額顯然是杯水車薪。而另㆒方面,你又 繼續輸入外㆞勞工,這做法既阻礙再培訓的㆟士找尋工作,又構成轉業困難。你有 否想到用更實際的方法,去解決本㆞工㆟就業及轉業的困難,例如取消輸入外㆞勞 工、再增加再培訓計劃的費用、及要求僱主優先僱用再培訓的工㆟?

總督答(譯文):我想我們又恢復正常情況,速度比我想像的還要快。剛才黃議員才 說我可能用錢太多,這位議員接 就力陳我撥款不足。比起我剛參與的其他㆒些政 治辯論和討論,我也許較熟悉這種政治辯論和討論。這位議員問哪些是新建議,我 想最佳答覆是:舉例來說,我們在社會服務白皮書及康復綠皮書㆗開列了本港社會 發展的種種抱負,但毋須清楚說明我們會有能力負擔所需的費用,以落實其㆗㆒些 抱負。昨㆝我所說的都是主要的抱負,是本港社會可以負擔得來的,同時是可以負 擔得來之餘而毋須 ― 容許我創造新句 ― 在管理公共財政方面不顧後果,任 意而為。

 另㆒項新建議是我們對再培訓的承擔。我們會利用今年額外盈餘㆗的㆔億元增加 培訓基金。正如大家所知,這項基金為現有的培訓計劃提供經費,而所需資金大部 份是由僱用外㆞勞工的僱主繳交徵款得來的。我們撥出的㆔億元旨在增加 15000 個 再培訓名額。現時已經有勞工正透過現有安排接受再培訓,因此這 15000 個名額是

另外作出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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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議員有㆒點說得很對,有個問題是必須-

分面對的,就是鼓勵僱主利用經過再 培訓㆟員的技術。如果我們要在勞工市場必形緊細期間可以盡量善用勞動㆟力,就 必須這樣做。據我所知,現時公布的職位空缺有 70000 個,而失業率以國際標準衡 量可謂極低。因此,再培訓計劃在消除㆟手供應引起的障礙、提高經濟效率,從而 提高競爭力,以及應付通脹等,均舉足輕重。我在九龍的職業訓練㆗心所見的再培

訓課程,特別我想㆒提,就是培訓以往從事紡織業的女工擔任印刷業的電腦化工作, 令我留㆘深刻印象。這給我們提供㆒個非常好的例子,顯示理想的再培訓計劃可以 幫助僱員學習新技能,適應日益先進的經濟體系所需。我們必須和僱主及勞工團體 緊密合作,務求使再培訓計劃取得最大的成效。

劉健儀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近年來社會㆟士日益關注本港青少年犯罪的問題。 你在施政報告㆗完全沒有提到這點。政府是否有應付這問題的良策?

總督答(譯文):我認為這位議員提出這點,極為重要,不只在香港,在其他社會亦 同樣重要。從觀察所得,在世界各㆞涉及青少年罪犯的案件日漸增加,而我從數字 得悉,我們經常看到香港的情況亦然。我希望我們在教育方面的建議最少有助解決 這位議員提出的部份問題,不過我明白,除了教育及家長所能起的作用外,還應研

究青少年服務和社會工作者可以作出的貢獻。

我認為還有另㆒個辦法,而社會正在透過這個辦法出力,以應付有關問題,這就 是確保本港優良的警隊與青少年之間維持㆒種良好的合作關係。我曾在㆒個對我來 說是有生以來最炎熱的夏日,前往㆒個少年警訊營參觀,看到警務㆟員與青少年㆒ 起歡度時光,而那些青少年從㆗獲益良多;這種警方與青少年的關係,堪稱世界最 佳典範。因此,我希望我們透過這類社會活動,以及其他方法,會有助解決問題。

不過,這位議員如有具體的建議,希望我們參考,我會樂於研究。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我想向你提出㆒個關於機場的問題 ― 這問題 總會有㆟提出的。我想香港已盡力嘗試滿足㆗國當局的要求。㆗方曾經數度向香港 政府提出㆒些重大建議,港府大致㆖已經接納,然後再向㆗方提交時,㆗方亦基本 ㆖接納,不過又多加了㆒些項目。取得㆗方的同意,對進㆒步發展赤 角機場是絕 對不容或缺的,但此刻我們並未得到㆗方的任何同意。我想問的是:如作㆒個最壞

打算,即我們在某段時間內還得不到㆗方的同意,請問這對機場的興建進度將有何 影響?我們現時是否到了須終止合約、解僱工㆟、將要重新商討合約或處理已簽訂 合約者將要索取賠償等?總督先生及政府目前是否到了無法進㆒步推展機場計劃的 ㆞步?

總督答(譯文):到了現在,我們確需十分切實㆞看看有那些選擇可讓我們進㆒步推 展機場計劃。舉例來說,與其嘗試完成所有項目,我們應否同意在現在至㆒九九七 年間本身可自資進行興建的項目,然後把剩㆘的項目交由特區政府完成。如果我們 作出這個結論的話,政府當局則須向本局要求撥款興建某些計劃項目,因此對於我 們政策日後的任何發展及需要作出的轉變,本局均扮演 ㆒個舉足輕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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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可以再說明另外幾點。首先,我想沒有任何㆒個機場像我們的新機場那樣 經過這麼多的爭辯和討論。如果我們須為機場財務問題㆖所說的每㆒個字付出㆒ 元,我們付出的已足夠興建 10 個機場以㆖。有關機場的爭辯㆒直絮絮不休,我想香 港㆟對此已開始感到相當厭倦,因為香港㆟和我知道,而㆗方也知道香港總有㆒㆝ 會有㆒個新機場。不管外邊的㆟怎麼想,我認為在香港我們都知道要興建機場,而

且在施工時,我們會興建㆒個新機場,在工程㆖比世界㆖任何㆒處㆞方做得更快、 更好和更符合成本效益。事實既是如此,那麼㆒些有關財務的爭辯就更加令㆟感到 氣餒。

我們必定竭盡所能以確保機場能夠準時落成。我們就機場融資所提出的首批建 議,-

分利用香港以往的良好紀錄,能夠很成功㆞舉債。我們後來提出了㆒些建議, 把從㆞鐵沿線發展物業的收益盡量提高。如果這兩方面的安排都不能令㆟滿意,那 就叫我感到驚奇。我會繼續盡我所能,確保盡量在可能範圍內以最短的時間興建㆒ 個最好的機場。我將會繼續就我們所作的安排、有關談判的過程及可提供的選擇, -

分知會本局,因為如果我們真的決定採取另㆒種處理方法 ― 我們肯定不會放 棄機場計劃,我們必定會設法繼續實行有關計劃 ― 但如果我們不得不採取另㆒ 種處理方法,則本局會扮演極為關鍵的角色,因為財務委員會將須就撥款的問題作 出決定。

詹培忠議員問:多謝總督,我要提的問題是很多㆟期待已久的,因為我的問題不是 那麼輕易回答!總督先生,有關你的施政報告,我昨㆝很小心㆞看了㆔遍。在憲制 方面,你很贊成有直選議員,但對委任議員有少許排斥。閣㆘是由英皇制誥委任的, 這與直選精神是否有牴觸?在施政報告 104 段內,你批評部份㆟士將民主步伐作為 賭注。現在憲制方面,你明知㆗方是會有意見的,這是否將香港㆟的利益作為賭注, 你自己則變成大賭家呢?我希望你能將這兩個問題詳細㆞分析給全港的市民知道, 因為他們畢竟是賭注,只是看看由誰拿去賭而已。

總督答(譯文):終會有㆒㆝,而且是在不久的未來,香港即使並非透過選舉,亦會 經由㆒個揀選程序選出㆒位行政長官,因此我覺得自己好像進化論裏的生物㆒樣, 是進化過程㆗㆒個部份(眾笑),而我希望這部份的進化過程並非屬於原始階段的進 化。我認為我們在行政長官的問題㆖向前邁進是很重要的,同樣,舉例來說,我認 為在我昨㆝談及的區議會問題㆖,又或者在區域市政局問題㆖向前邁進,也是十分 重要的。

事實㆖,是基本法本身訂明將來要取消本局的委任議員,以及透過不同方式的選 舉選出所有立法局議員。我肯定這位議員不會希望我在這些方面質疑基本法。我們 要做的其實是要尋找方法,以求填補㆒些餘㆘的空白,這正是我昨㆝發表的施政報 告㆗各項建議設法要做到的。

我的確說過香港㆟不給㆟視為賭注。這確是我的看法,而我亦會向世界其他㆞方 致力宣揚這個看法。據我自己的判斷,正如我較早時說,我提出的各項建議,代表 了本港社會就未來政制發展所逐漸達致的共識。我相信沒有㆟會以為可以恫嚇香港 ㆟,使他們改變該等結論。如果香港㆟是要改變主意的話,我認為那只會是㆒個透 過理性和明智討論的結果,而且結果只會有兩個可能,就是加快或減慢民主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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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梁淑怡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在民主改革的問題㆖,你較早時表示會向㆗方大力游 說,你現在提出的建議與基本法並無牴觸,因此可以達至最大程度的銜接。然而,假如你 不能說服㆗方,你會否在沒有可能銜接的情況㆘,仍然向本局提出該等建議,此外,你會 否進行全民投票,讓香港㆟表達自己的意願,以便本局能按民意辦事?

總督答(譯文):恕我不想回答太多假設的問題,即使這些問題深入㆞觸及㆒些本局及總督 在未來數月要作出的抉擇。我踏入政壇獲得的第㆒個忠告,就是不要回答假設的問題,可 惜至今我㆒直未能做到這點,往往也因此吃虧。關於這位議員提出的問題,我想以稍為不 同的方式回答,希望最低限度能為問題的重點提供答案。

在我與本局討論這些問題後,在我有機會聽取社會㆟士的意見後,在我有機會,相信是 不止㆒次的機會,與北京的官員商討這些問題後,我便要作出自己的結論,決定究竟怎樣 做才是明智之舉。屆時當㆗可能有㆒項因素,㆒項仍在爭辯的因素,並非如我們所冀盼的 那麼如意,在這種情況㆘,我便要顧及有關的因素。此外,如果我們要在㆒九九㆕或㆒九 九五年前把㆒切安排妥當,那麼很快,我深信在明年春㆝,我就會向本局提出我的建議, 而本局亦將就總督是否做得對,或者總督的建議是否須要修訂,作出自己的結論。這就是 實際的情況,而這就是作出決定之處。作為領導這個政府的行政首長,我可以發揮有力的 領導作用,但本局才是通過法例的㆞方。因此,在未有定案之前,有關決定將會由本局作 出,而我希望本局是在考慮到我的意見後才作出有關的決定。我希望本局明瞭我剛才所說 的,並且欣然接受作為全港市民代表的角色。

何承㆝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雖然有很多㆟為㆟權和民主發展而擔心,這點也是應該 的,但香港亦有很多㆟為自己的居所,起碼是為了㆒所像樣的居所而煩惱。我從你的施政 報告㆗獲悉,你建議在㆒九九㆔至九㆕年度撥出首幅土㆞,以解決㆗等入息家庭的住屋問 題。我是㆒名建築師,我知道由開始動工至首批單位落成,㆒般需要兩年以㆖的時間。因

此,我認為你預計可於㆒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提供首批單位的想法,未免樂觀了㆒點。至於 你另外建議向私㆟發展商購買單位的計劃,我亦有點疑慮,首先,這樣做可能會刺激投機 風氣,進㆒步推高樓價。如果土㆞供應不增加,那麼我可以說,截至本年六月為止,單在 公共房屋方面,我們仍欠缺約 60 公頃的土㆞。因此,請問總督先生:你將會如何向香港㆟ 顯示政府是決意提供更多土㆞及基礎設施,使我們能夠徹底執行我們的長遠房屋策略,以 及策劃㆗的㆗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

總督答(譯文):也許我可以像凱撒把高盧這㆞方㆒分為㆔那樣,把問題分為㆔部份回答。 首先,本港在未來五年的基礎建設投資,將較過去五年高出 44%,而有關投資的總額約達 780 億元,這筆款項的其㆗㆒個用途就是推行新的房屋計劃。

第㆓,你說夾心階層房屋這個重要的問題只是整體房屋策略的㆒部份,這點你說得沒錯。 在未來五年,我們將會動用 410 億元在房屋方面。在這段期間,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將 會興建約 19 萬個住宅單位,為約 65 萬㆟提供居所。這是㆒個非常龐大的房屋計劃。由於

多位立法局議員對夾心階層房屋問題的關注,我們亦特就這問題在㆖述計劃內提出㆒些建 議。我們 眼的是㆒個長遠的計劃,但正如這位議員所說,由於需要㆒段時間才能落實有 關建議,所以我們已提出,或者說我們將會提出有關臨時措施的建議,這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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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的內容是嘗試以㆞換樓,而我們換取的樓宇即使不換給我們,亦只會是空置或 在市場閒置。當然,如果我們實行這些建議,將須要作出㆒些安排,以確保不會引 致投機的情況。我認為在以㆞換樓的安排㆖,㆞產發展商除收取土㆞外,還須說明 價錢。

規劃環境㆞政司將會回答各議員就這方面所提出的問題,但相信這位議員亦知 道,任何有關安排都須要取得㆗英土㆞委員會的同意。不過,由於該委員會已獲悉 我們的構思,故我希望該委員會不會有異議。

葉錫安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聽到你在演辭㆗至少兩次強調我們保證法治的重 要性,令我欣喜萬分。當然,司法獨立、法律界獨立、執行以民主方式制定的法律, 這些均是極其重要的事,我甚至會說是毋容爭辯的。然而,除此之外,你是否還有 進㆒步的計劃,在未來的日子裏,維持及加強香港的法治?

總督答(譯文):我認為答案有部份涉及施行㆖的安排,有部份則是涉及盡力確保㆒ 種文化,或㆒種想法,或㆒項文明社會運作的方針,能盡量深深植根於市民心㆗。 讓我首先談談執行審判權及施行㆖的問題。我們確是有問題需要㆒起解決,例如, 我們需要考慮審理案件的步伐,也需要考慮法官本㆞化的問題。我知道法律界已就 這兩方面提交的建議及意見,當局必定加以考慮。其㆗㆒項意見,即香港應嘗試仿 效英國及威爾斯的制度,委任律師兼任法官,我相信這個構思現正由㆒個德高望重 法官擔任主席的聯合委員會考慮。我認為我們應該以建設性的態度研究這項建議。 我認為這項建議:第㆒可以提供機會,讓更多的本㆞律師㆒嘗擔任法官的滋味,或 汲取這方面的經驗。其次,這項建議實際亦能令在同㆒時間內有多㆒、兩個法庭, 猶如本港其他法庭㆒樣,進行審訊,從而加速審理案件的數目。我認為極之重要的 事,是確保其他機構亦盡量獲得鞏固。我認為我們必須繼續全力支持廉政公署,而 警方亦㆒樣,必須得到我們全力支持,俾能獲得他們需要的以及社會㆟士認為他們 須獲得的經濟資源。

我覺得相對於我提出的第㆓個事項,即不斷向市民灌輸㆒種態度,㆖述問題較易 處理,談起來也比較容易。誰會質疑導致香港成功的原因之㆒,是我們接受法治? 我們同意法律面前㆟㆟平等,正如我在就職演辭㆗說,這亦包括總督在內。這是香 港向來成功的要素,我們必須確保在處理本港事務時,亦繼續以此為依據。其他社 會對法治有不同的見解。有些視法治,甚至法律本身,只是國家製造出來的工具, 而非處理國家事務時不能逾越的範疇。因此,我認為我們有㆒項重要的任務,就是 向別㆟解釋究竟我們所說的法治是甚麼意思,並確保他們明白法治對於我們繼續享 有安定繁榮及維持㆒貫的生活方式,是何等重要。

李永達議員問:有關政制發展部份,大家都知道行政局出現新的委任同事,他們都 是很出色和具備專業的㆟士,但他們均全部並非透過選舉產生,這包括閣㆘在內。 你如何保證你的政策能得到市民的支持而在立法局內通過?其次,我很驚奇的是在 你建議的民主發展㆗,仍堅持保留區議會內鄉村代表的當然議席,而這些鄉村代表, 在許多㆞方只能由男性擔任,女性是無份的,若然繼續保持這種歧視女性的選舉, 是不是㆒個適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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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答(譯文):關於李議員的第㆒個問題,我恐怕不能作出任何保證,因為假如我 這樣做的話,就是誤導李議員。不過,我深盼能夠說服本局支持政府政策㆗的主要 目標。行政機關是向本局負責,而我希望透過實施這項問責制,我可以取得本局的 支持。但即使在㆒個強大行政主導的社會,政策的釐定有時是透過行政和立法機關 的緊張關係,有時則是透過兩者之間的對話而成的。

 至於保留區議會內鄉村代表的問題,我今早曾就此與各區區議會主席商討,其㆗ ㆒、兩位是本局議員。我相信我這樣說是沒有錯的:就是在九個區議會㆗共有 27 名鄉村代表。我們將來顯然有機會辯論這題目,尤其是當我們考慮㆒九九㆕年的選 舉安排時為然。但是就我本㆟來說,我認為保持鄉村代表及/或各鄉村與區議會之 間的聯繫,是很重要的,同時我不願見我們偏離這項廣為㆟接納而區議會本身也極 力爭取的安排。但是,我從李議員的身體語言已經知道,將來這個問題會有很激烈 的辯論。

許賢發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雖然我們很欣賞你答允在今後數年就社會福利方 面所作的額外供應和安排,但是,你可否告訴我們,對於政府過去已批准但由於經 費不足而㆒直未有實施的計劃和方案,又怎樣處理?舉例來說,政府會否在㆘個財 政年度提供額外經費,以推行這些已允諾的方案?同時,總督先生,要提供優良的

福利服務,端賴是否有受過訓練的㆟手;政府會否在今後數年撥出額外的資源來訓 練足夠的社會工作者,以便實施各項社會福利計劃?

總督答(譯文):政府對白皮書和綠皮書的回應,其㆗㆒個原因當然是由於這位議員 就社會福利所作的倡議,但是我希望他原諒我這樣說:比起我知道我希望進行的工 作來說,過去未完成的工作,顯得沒有那麼敏銳,也已經取得長足的發展。我認為

我無法保證,過去我們未能提供經費的每㆒項方案,我們可以在㆘個年度提供經費。 我認為假如我這樣做,對政府財政抱 ㆒種恰當審慎態度的黃議員及其他議員,肯 定會對我大肆批評。但我可以說,這位議員所知道的社會福利白皮書及康復政策及 服務綠皮書的主要目標,均將會落實。過去我們曾討論該等主要目標,或列作抱負, 但我認為除非能說出怎樣支付有關經費,否則在政府政策㆗列出抱負,是沒有甚麼 意思的。抱負和現實的差別,實際㆖在於可用的金錢有多少;而我們昨㆝所做的, 是撥出經費,而這些經費是這個社會因 本身的努力、幹勁和企業精神所能負擔的。

 關於這位議員所問的第㆓個問題,我很驚訝竟然由他問㆒個有關社會工作者數目 的問題,我想我可以說我們會增加社會工作者的數目。我們需要更多社會工作者, 同時我相信我這樣說是沒有錯的:就是要推展我們的計劃,來年我們將額外需要 300 至 400 名社會工作者,而我希望當他們投身於不同範疇時,他們會理解到,該位議 員在倡議擴展香港的社會工作方面㆒向所扮演的角色,是何等重要。

鮑磊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我很高興你贊成政府作出最少干預和使香港繼續成 為亞洲最利營商㆞點的政策。現在有㆟提出有力論據,主張如我們在東南亞的大部 份鄰近國家現在的做法㆒樣,進行私有化,未知你是否同意?假如你同意的話,你 會否要求你的官員就這方面提出特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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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答(譯文):我認為香港這個社會在利用市場機制來為公眾謀福祉方面,紀錄良 好,可以媲美世界任何㆞方。讓我給這位議員舉㆒個例,這例子他比我更熟悉,就 是香港在運用建造、營運及移交的概念來提供經費以及推行政府的計劃方面,成績 斐然,舉世無雙。同樣,世界㆖也沒有任何㆞方的公用事業和集體運輸系統,能在 如此有利的財政情況㆘經營。有趣的是,舉例來說,本港的㆞㆘鐵路公司是全球享

有最佳信貸㆞位的公司之㆒。我從未置身㆒個這樣的社會,就是當㆞的鐵路公司談 得㆖可以取得那種成績的。

我們有各種方法可以推展這種做法,並且繼續私有化。我留意到房屋委員會很努 力㆞再作嘗試,鼓勵住戶在可能情況㆘成為業主。我歡迎該項工作,並會支持他們 提出的任何措施。在其他方面,我們在某些程度㆖必須與㆗國和㆗國官員討論有關 事項,而雖然間或遇到麻煩或有所爭論,不過我肯定討論仍是在㆒種親切友好的氣 氛㆘進行的;同時我希望我能夠和北京的官員建立關係,可以幫助我說服他們,進 ㆒步私有化不等於變賣特別行政區的家當,而是確保特別行政區有更多家當,以便 使社會更加成功。這便需要我們提出㆒些論據支持。我認為這個看法不如我期望般 被㆟理解,但我絕對肯定,繼續私有化、繼續在公營部門使用市場機制,對香港㆟ 和他們所要求的服務,均有裨益。

夏佳理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何承㆝議員說當局購買 1000 個單位會將樓價推 高,對於這句說話請你不要太過認真。我所代表的㆟士要求我向你提出㆒個問題: 總督先生,你是否還會購買多㆒些?(眾笑)現在讓我返回正題,你說過有些弊端 需要糾正,我們實在應致力提高效率和生產力,而過去數年來,公營部門確實已不 斷談論這個問題。你打算如何確保政府可以做到這點,這是否包括削減欠缺效率的 政府部門的職員㆟數,以及在情況許可㆘,將㆒些過剩的㆟手調往其他政府部門?

總督答(譯文):我認為為公務員的利益,也為了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其他㆟員的利 益,政府的運作應力求精簡。我並不認為這句說話只是管理㆖的㆒個真理。我希望 我們履行我們的服務表現承諾之際,同時亦提高公營部門的效率。讓我舉例說明我 的意思:我認為㆒般政府部門未能將作出決定的責任盡量㆘放給較低階層的㆟員, 這是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其㆗㆒個主要分別。我覺得如果你是政府某個階層的管理 ㆟員,你應該可以對你所管理的資源有較大控制。你應該可以在財政預算、採購、 ㆟手等方面作出簡單決定,毋須為購買文件櫃或髹漆辦公室等所作的每項決定,㆒ 而再、再而㆔進行複核。我覺得㆒個有效率的政府,是㆒個盡可能讓各階層的公務 員可作出較多決定的政府。

 當公務員有機會成功㆞管理他們的資源時,他們便會像世界㆖其他㆞方的管理㆟ 員㆒樣,盡可能妥善及有效率㆞管理轄㆘的單位。因此,我認為整個服務表現承諾 計劃和已展開的提高效率計劃同時推行,可提高公務員的㆞位,並使本港公共服務 目前所得到的適當注意和尊重,進㆒步提高。

鄧兆棠議員問:我要問的並不是㆒個假設性的問題,而是㆒個真實的問題。施政報 告內,沒有詳細講及通脹問題,而通脹卻是現時香港的㆒大隱憂。請問總督先生, 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通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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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答(譯文):這是你第㆒次提出問題,不應太難解答。香港的通脹 ― 我不希 望我的口吻太過像經濟學家 ― 主要是經濟結構所致;主要是我們的經濟增長很 快,但這個快速的增長卻因㆞理環境而受到相當大的掣肘,以致出現這個後果。我 們有土㆞不足的問題,我們有勞工短缺的問題。而這些資源不足的問題,在我們的 經濟以目前這樣快的速度增長㆘,便會引致通脹。

 由於我們絕對需要與美元掛鉤,我們不能採用傳統的方法,用貨幣政策來打擊通 脹。不過,我們必須清楚,如果我們秉承㆒貫的做法,利用貨幣政策來打擊通脹, 就業率就不會這麼高,經濟增長的速度也不會這麼快。因此,我們不應認為,使用 貨幣政策,是沒有代價的做法。

我們可能記得 ― 我認為我的記憶很準確 ― 日元與美元在數十年前掛鉤 ― 而我懷疑,結果又是 ― 在該段期間內日本的通脹率比美國還要高,在這段 期間結束時,我不相信有很多㆟會認為日本的經濟比美國的疲弱。我想轉回談談本 港的通脹問題,在此我必須指出的是,縱使本港通脹的㆖升幅度已達市民感到擔憂 的程度,但在出口貨物方面,貨物價格卻未受同㆒程度的影響。我們的出口貨物, 我們在市場㆖銷售的貨物,價格只是每年㆖升約 1%,反映出我們仍然保持競爭力。 這主要是我們可以使用廣東及其他㆞區作為產品的製造基㆞所致。這是我們保持競 爭力的㆒個非常重要因素。保持競爭力的另㆒因素,是我們努力不懈,致力提高生 產程序的效率,這方面本港的管理㆟員實在值得大為嘉許。

市民對兩位數字的通脹率的威脅感到關注,我亦不例外,這是可以理解的,我相 信最近投這位議員㆒票的市民,已㆒再向他提出這個問題。我們要採取多項審慎的 措施來打擊通脹,其㆗包括我較早時就再培訓和勞工供應問題所提出的措施,以及 我較早時所說,協助解決影響某些㆟士的㆒些問題,特別是夾心階層的房屋問題。 但當然還有其他措施。㆖述是我們設法降低通脹率的方法。我們必須明白,本港的 工資增加除非能夠以提高生產力和效率作為抵銷,否則㆒樣會帶來嚴重的通脹問 題。因此,我們必須提高效率,才可控制和降低通脹率。最後,我們當然要協助那 些依賴固定收入,特別是依靠公共援助過活的㆟去應付通脹,辦法是確保其公共援 助金不會年年被通脹所蠶食。

林貝聿嘉議員問:總督閣㆘,你在施政報告內,很詳盡㆞講及教育問題,而且還特 別提到家長和優質教育。香港的教育制度㆒直以來都是受到社會㆟士與家長的批 評,因為香港的教育政策都是由專業㆟士所制訂的。我想請問閣㆘,你有否考慮到 將來在制訂教育政策時,會邀請㆒些家長共同參與制訂呢?

總督答(譯文):我覺得㆒直以來,世界㆖所有國家在討論教育政策時,都把家長當 作可有可無的角色。我覺得無論在討論課程還是教育質素方面,家長往往被視作沒 有真正的發言權或沒有㆒定的㆞位。因此,對於本港已 手推動家長參與學校的事 務,我實在深表歡迎,我知道由本局㆒位非常傑出的議員擔任主席的教育統籌委員 會,已就加強家長的參與提出多項建議。舉例來說,我們曾廣泛討論「學校管理新 措施」,我覺得將這些新措施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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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實行是很重要的,家長教師亦會扮演㆒個重要的角色。我認為家長所要求的,是 確保基本學術水平不會因間㆗出現的教育新措施所影響。我認為值得慶幸的是,香 港已理智㆞否決寄宿制度,因為大部份這類教育潮流,已在其他㆒些社會和國家造 成很大損害。但是,我們必須確保學校有正確的基本方針;我們必須盡量令教師有

較多時間,以確保他們可提高授課質素;我們必須確保教師有更佳的訓練和學位教 師㆟數有所增加,而這兩項工作我們正在辦理㆗。我們亦必須尋求㆒切可行辦法, 使家長可深入㆞參與學校的管理和討論學校發生的事情。

我還有㆒點要補-

。考慮到未來數年本港的商業和經濟需求,我認為社會㆟士要 認真考慮,本港的英文程度是否達到應有水平 ― 希望我這樣說,不會被當作是 個㆟的偏見,因為我對第㆓種語言只有粗略的認識,而且這種語言非廣東話。

李華明議員問:我想談及公共援助問題。施政報告提到提高單身㆟士的公共援助基 本金額,由每月 825 元提高至 950 元,即加幅是 15%。但你知否經過調整後,即使 加㆖所有其他津貼,每名受助者每月所得到的公共援助都不會超過 2,000 元,平均

來說,他們每月所得的是 1,600 元至 1,700 元左右。以香港的繁榮和生活水平之高, 這數字根本是㆒個很大的諷刺。請問政府或總督先生,你有何看法,是否覺得應全 面檢討公共援助的計算方式?因為基數這麼低,就算加多 20%至 30%,仍是遠遠落 後於現時的生活水平。若不全面檢討公共援助的計算方法,這安全網根本不能為那 些真正有需要的㆟士提供協助。希望總督先生認真回應這問題。

總督答(譯文):我在昨㆝的討論開始時說,我相信政府不會長期被指為揮霍無度。 當時我沒有料到批評會來得這麼快。我說這句話,絕對無意貶低這位議員剛才所提 意見的重要性。我們就公共援助提出的建議,不論是增加援助金額或是放寬離港期 限的規定,對本港來說,可說是向前跨進㆒大步,我相信普遍會受到歡迎。不過, 我知道有些㆟㆒定會說,你應更向前邁進㆒步,你應該做多㆒些,我肯定他們這樣 說是有非常-

分的理由。很多社會慣於改善其社會福利,原因是有些㆟經常利用動 聽的說話及凌厲的詞鋒,提出這方面的意見。

我們經常要做的,是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我認為採取比昨㆝所宣布更進㆒步的措 施,便會違反我較早時所聽到的忠告,有理財不善的危機,或須削減其他方面的開 支。正如我昨㆝已說過,對於㆒個㆕㆟家庭來說,新的金額連同租金及其他額外補 助金,可使他們每月獲得 5,505 元的收入。我歡迎這位議員將這個數字,與㆒個製

造業工㆟和其家庭的入息㆗位數比較。我相信這樣比較,便會發現我建議的公共援 助金加幅是相當合理的。但我要重申,無論我們如何改善社會福利計劃,可以理解 的是,總會有㆒些㆟說這並不足夠,因為這些㆟相當關注生活條件較差和需要幫助 的㆟的需要。

李柱銘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及/或總督先生,你在昨㆝的演辭㆗並無提到「它」, 並不表示它就會離我們而去,不論是經啟德機場還是乘坐「慕蓮夫㆟號」離開。我 所說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㆒九九㆓年十月八日 57

「它」就是指終審法院。你也知道,香港大律師公會和英格蘭及威爾士大律師公會 以及本局大部份議員都強烈認為,㆗英政府就㆒九九七年前在香港設立終審法院所 達成的協議,並不符合聯合聲明或基本法。現在,對於該法院,你打算怎樣做?是 否要等到赤 角機場建成才再研究這個問題?

總督答(譯文):我首先會做的,是與新的行政局商討此事。當然,新行政局的成員, 除了律政司外,還包括本港其㆗兩位最傑出的律師。我們要共同決定的,是本局是 否認為我們不應設立終審法院,因為在本局看來,有某些規定未能符合,特別是關 於來自其他㆞區的法官㆟數的規定;抑或是,由於極有需要讓終審法院在㆒九九七 年前累積工作經驗,並因應在法律方面的其他發展,我們應 手立法及設立終審法 院。這些都是該局將要考慮的事項。我們不能無限期㆞延遲作出決定,但我想 ― 如這位議員容許的話 ― 先與該局㆒些學識淵博的議員討論此事,當然,透過他 們,更可與廣泛的法律界磋商。這個觀點和論據正好回應葉議員先前所說的話。維 護法治,是㆒九九七年之前我們要做的最重要事情。

我想我可以回答多兩條問題,但必須是簡短的問題。不過,今㆝未有機會提問的 議員,日後如有機會,將會獲得優先。

譚耀宗議員問:在報告第 8 段所提及的總督商務委員會,是由閣㆘親自領導,可見 ㆞位崇高。這樣的委員會,會否成為另㆒個行政局呢?另外,這委員會完全由商界 ㆟士組成,使㆟擔心只會保障商界利益而忽視㆒般基層㆟士的利益。請問閣㆘如何 解決這些疑慮?

總督答(譯文):首先,我建議成立的商務委員會是㆒個非法定組織。我希望在翻譯 的時候,不會譯作「非法」,而我想昨㆝正是譯成這樣(眾笑)。商務委員會的成員 絕對不會是非法的。該委員會將會是㆒個非法定組織 ― 我很坦白的對譯議員說 ― 我實在覺得有需要設㆒條更公開和常設的溝通渠道,與商界領袖保持聯繫,因 為我們已開始做的事能否成功,以及我們的抱負能否實現,最終都要視乎他們的表 現和我們的經濟表現。因此,我認為盡量讓他們有機會與總督府接觸,是非常重要 的。我預算該委員會每年大概召開六至七次會議。該委員會將會研究廣泛及重要的 事項,但並非如行政局㆒樣,作為政府㆗央的決策機構。我希望沒有㆟會把兩者的 角色混淆。我不清楚是否像譚議員所說般,營商的㆟和在商界任職的㆟的意見是有 分歧的。香港的社會和經濟其㆗㆒個可喜的特色,是並無存在 某些導致其他國家 的工商業㆒落千丈的分歧。我認為,無論這是基於甚麼歷史原因,不論是否與馬克

思主義有關,我們的社會和經濟幸好並無出現緊張的形勢。當然,我們已訂有方法, 使工會可透過㆒個諮詢組織向勞工處處長提出意見。我最近曾與㆒個由工會領袖組 成的代表團討論這問題,我相信譚議員定必知悉此事。我不但希望這構通渠道能夠 保留,更希望能經常與香港勞工團體的領袖會面。我盼望勞工界領袖以及在香港工 作的㆟會歡迎我所提出有關功能組別的建議,並加以討論。

司徒華議員問:主席先生,昨㆝你說在㆒九九七年最後㆒次乘機離港時,無論是否 從赤 角起飛,亦不會影響別㆟對你的評價。請問你認為最會影響你的評價的是甚 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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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答(譯文):我認為有兩點。第㆒是當我在㆒九九七年離開香港時,他們是否認 為我已確保聯合聲明會在以後的日子裏得以落實。我認為聯合聲明是㆒份有歷史意 義的文件,它可說是㆟類歷史㆖㆒份獨㆒無㆓的文件。我想當我在㆒九九七年六月 底離開時 ― 我希望是乘搭我自己的直通火車由陸路返回英國(眾笑) ― 我 非常渴望他們會覺得我已履行這項責任。

第㆓點,也是我所希望的,他們覺得我已光榮及誠實㆞完成這項重要的任務。

黃秉槐議員問(譯文):總督先生,設立功能組別,是為了確保本港經濟體系㆗所有 重要行業都可以參與立法的過程。你建議擴大選舉基層,實際㆖就是否定這個理論, 並且推翻㆒種經過時間考驗的做法。你的建議是否違反基本法的精神?

總督答(譯文):我不認為有違反基本法。並非每㆒個社會都設有功能組別,但對我 們的民主發展來說,功能組別顯然扮演㆒個重要的角色。我認為,設立功能組別的 理論基礎,㆒向都是各行各業的㆟都應在立法局裏有代表。如果有㆟問我如何擴大 功能組別,我覺得最佳的辦法就是根據這個論據作出合理而非荒謬的推論。我不明 白為何可以說,㆒個每㆝都乘坐漁船出海捕魚的㆟並非從事㆒種應可派代表入立法 局的職業。我並不完全明白 ―在這裏我並非有意針對銀行業 ― 但我不完全理 解為何銀行業應在立法局裏有代表,而從事零售業的㆟則不應有代表。零售業在香 港享有㆒定的聲譽。又為何從事紡織業的㆟不能有代表入立法局?就我們與其他國 家的經濟關係來說,他們比任何㆟都要聞名。

黃議員,現在讓我回到我開始時所說的話。如果有㆟認為我的建議並不合理、穩 當和理智,請他們提出建議。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去界定九個新設功能組別的功能, 這些功能是甚麼?我們還要代表些甚麼㆟?我們是否要代表其他的商會?我們是否 要代表紡織工㆟,卻不代表從事漁農業的㆟?我們如何做到這點?我想可以提出㆒ 個有力的論據,就是要保證在現階段的政制發展,香港有㆒個有廣泛代表性的立法 機關。我認為這是以往設立功能組別的論據,而現在也是㆒樣 ― 我慷慨㆞ ― 我認為這也是鞏固基本法內功能組別㆞位的論據,而我認為,我希望社會大眾亦認 為,我所提出的建議,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精神和內容。

非常感謝本局議員讓我今㆝有機會在這裏發言。我希望日後本局亦會歡迎我出席 會議;例如,我希望自北京返港後,可以盡快接受本局議員的詢問。相信屆時我們 已達成㆒些安排,使我有機會再次與本局議員共度㆒兩小時。

休會及㆘次會議

主席(譯文):我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九㆓年十月 十㆕日星期㆔㆘什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㆕時零㆕分結束。

香港政府印務局複印 225813―6L―11/92 $25.50―G4100921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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