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105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星期㆔
㆘午㆓時㆔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代理總督議員霍德爵士(布政司),K.B.E., L.V.O., J.P.(主席) 財政司翟克誠議員,O.B.E., J.P.
律政司馬富善議員,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張鑑泉議員,O.B.E., J.P.
張㆟龍議員,O.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譚惠珠議員,C.B.E., J.P.
葉文慶議員,O.B.E., J.P.
陳英麟議員,J.P.
范徐麗泰議員,O.B.E., J.P.
潘永祥議員,M.B.E., J.P.
鄭漢鈞議員,J.P.
鍾沛林議員
何世柱議員,M.B.E., J.P.
許賢發議員
李柱銘議員,Q.C., J.P.
10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
譚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O.B.E., J.P.
黃宏發議員
劉皇發議員,M.B.E., J.P.
㆞政工務司班禮士議員,C.B.E., J.P.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議員,O.B.E., J.P.
運輸司梁文建議員,J.P.
何承㆝議員,J.P.
保安司班乃信議員,J.P.
行政司曹廣榮議員,C.P.M., J.P.
衛生福利司周德熙議員,J.P.
夏佳理議員,J.P.
鮑磊議員,O.B.E.
鄭明訓議員
鄭德健議員,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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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江議員,J.P.
周美德議員
方黃吉雯議員,J.P.
林貝聿嘉議員,M.B.E., J.P.
林偉強議員,J.P.
劉健儀議員
劉華森議員,J.P.
梁智鴻議員
梁煒彤議員,J.P.
麥理覺議員,O.B.E., I.S.O., J.P.
薛浩然議員
蘇周艷屏議員,J.P.
田北俊議員,J.P.
杜葉錫恩議員,C.B.E.
黃匡源議員
署理政務司孫明揚議員,J.P.
缺席者:
李國寶議員,J.P.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羅錦生先生
10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 條第(2)段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項 目 法例公告編號
附屬法例: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1988 年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
(公眾遊樂場)
(修訂第㆕附表)(第 6 號)令 ............................................... 277/88
㆟民入境條例
1988 年㆟民入境(越南難民㆗心)
(禁閉㆗心)(修訂)(第 5 號)規則...................................... 278/88
各項問題的口頭答覆
外㆞工㆟輸入問題
㆒、 田北俊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現行政策不變的情況㆘,本港可否以 短期合約方式輸入數目有限的外㆞工㆟為指定行業服務?
保安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現行政策㆘,本港是可以這樣做的。現行政策訂明本港可以輸入外㆞工 ㆟,但須符合㆘列規定:
(a) 在保安方面並無反對僱用他們的理由,而他們亦無已知的嚴重犯罪紀錄; (b) 他們不會成為本港的負擔;
(c) 他們具備某種對本港有用而又不易在本港獲得的特殊技能、知識或經驗;或 (d) 他們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
根據現行政策獲准來港的工㆟,最初可在本港逗留六個月。當局會定期檢討其留 港時間,倘最初批准他們來港時的情況保持不變,便會批准他們延期居留。對於那些 根據指定合約獲准來港的工㆟,當局會批准其延期在港居留,直至合約屆滿為止。
當局須根據提出申請時的本港勞工市場情況,對每宗申請個別加以考慮。因此, 我只能給予這個有所保留的肯定答覆。不過,在現行政策㆘,確有不少㆟士來港工作。 ㆒九八七年,約有 4800 名㆗層管理㆟員、專業㆟士和技術㆟員獲准來港工作;今年首 七個月內,另有 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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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來港工作。他們來自多個國家,其㆗包括:日本、美國、澳洲、加拿大、法國、德 國、印度、韓國、馬來西亞、荷蘭、新加坡、菲律賓和瑞士。
此外,雖然當局沒有制訂㆒般規定,讓㆗國工㆟來港工作,但每年透過單程港澳通行 證計劃合法來港的㆗國永久居民,超過 27000 ㆟,其㆗自然有很多㆟加入本港的勞工市 場。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政府是否承認勞工短缺情況近年來日益嚴重?建造業便是㆒個例 子。而政府又是否承認,有種種跡象顯示勞工短缺情況可能會繼續㆘去,而且這種情況已 經令到很多主要工程的完工日期受到阻延,並導致成本增加?在這情形㆘,政府又是否承 認可以再度詳細考慮容許以合約方式僱用的勞工輸入本港,至少讓建造業可以如此?
保安司答(譯文):關於提問的第㆒點,似屬我所負責的決策範圍以外。或許讓我轉問教 育統籌司,看看他是否有任何意見發表。關於第㆓點,不論是政策㆖或是政策運用㆖的轉 變,都會由行政局再作考慮。正如總督在其施政報告㆗指出,政府現時正在檢討該項政策 的運用問題。
主席問(譯文):教育統籌司,請問你有沒有任何補-
?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主席先生,各位對這個問題都耳熟能詳,因此我沒有甚麼新意見 可以提出。這個題目已討論得很透徹,贊成與反對雙方都有強烈的見解和論點,但我們剛 於最近完成㆒項檢討,結論是採取較急進的措施會是弊多於利。這㆒點總督於本會期的施 政報告㆗,已有解釋。基於這個原因,我們選擇了更-
分利用現行政策,作為解決的辦法。
田北俊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現時製衣業㆒類的工業面對嚴重的勞工短缺問題。由 於受配額限制和有關產品來源㆞的規定所限,製衣業㆟士不能將生產線移到㆗國去。因 此,政府可否考慮將保安司提到的第㆔項規定放寬,以便由㆗國輸入工㆟(並非管理㆟員) 來港?
保安司答(譯文):主席先生,建議輸入外㆞勞工的個別申請,將由㆟民入境事務處處長 根據現行政策按每宗申請個別情況加以考慮。除此之外,我就㆖㆒項補-
問題所給予的答 覆,亦適用於這條問題。
譚耀宗議員問:主席先生,保安司在答覆當㆗指出,輸入外㆞工㆟是要符合㆕種規定,並 以每宗申請個案來加以考慮。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政府是以那些客觀準則衡量輸入的外㆞ 工㆟是符合㆖述條件,以避免再次出現較早前政府批准韓國 工來港工作的錯誤決定?
保安司答(譯文):主席先生,㆟民入境事務處處長接獲任何個別申請時,會根據㆒切可 以得到的資料,對我剛才提及的準則加以解釋和應用。例如在保安方面來說,他會考慮政 治部對每宗工作簽證申請的調查結果,亦會考慮所知道的任何保安方面的反對理由,以及 從擔保㆟方面獲得的任何資料。總而言之,㆖述準則是由㆟民入境事務處處長決定如何實
施的。
鮑磊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商界各行各業對這個問題㆒直表示關注。請問政府可否 考慮與私營機構聯合成立㆒個工作小組,研究採取特別措施來緩和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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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答(譯文):主席先生,我認為目前我不能就這個問題,作出肯定的答覆。不過, 我可以說的是,當局在現正進行的檢討過程㆗,會考慮這項建議。
何世柱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我想談談保安司在答覆時最後㆒句話,他說:「其 ㆗自然有很多㆟加入本港的勞工市場。」我們都清楚知道,這些來港的㆟士㆗,有大 多數是為與家庭團聚的。換言之,這些㆟士主要是老㆟,也有青年㆟和兒童。請問保 安司可否告知本局,他所謂的「很多㆟」,究竟有多少㆟?如果他並沒有這個數字,則 這些來港㆟士㆗,有百分之幾會加入勞工市場?
保安司答(譯文):統計處編製的統計數字顯示:在㆒九八七年,持單程港澳通行證來 港的約 27000 ㆟㆗,有 43%在㆗國定居時是從事經濟活動的。我可以把這個數字作較 詳細的分類:15%以前是農民、獵㆟或漁民,12%以前是技術員和生產工㆟,5%是專 業㆟士、管理㆟員和行政㆟員,12%則職業不詳。
李鵬飛議員問(譯文):保安司可否澄清:他在答覆的第㆒部分㆗列出有關輸入外㆞工 ㆟的㆕項規定,這些規定是否只須符合其㆗任何㆒項?如果不是的話,保安司可否告 知那㆒類工㆟能夠符合(c)項的規定,即是要「具備某種對本港有用而又不易在本港獲 得的特殊技能、知識或經驗」?如果這些規定不是只須符合其㆗㆒項的話,保安司可 否告知那㆒類工㆟能夠符合(c)項的規定,即是要「具備某種對本港有用而又不易在本 港獲得的特殊技能、知識或經驗」?
保安司答(譯文):對不起,我沒有把這㆒點說清楚。(a)、(b)和(c)項都是輸入外㆞工 ㆟所必須符合的規定,並不是只須符合其㆗任何㆒項便可。(c)項和(d)項(即第㆕項), 則只須符合其㆗任何㆒項。至於問題的第㆓部分,我認為該項規定本身已解釋得頗為 清楚,不過這應由㆟民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所得資料來決定。
張鑑泉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我擬提出的問題,有㆒部分保安司已經解答了,但 我仍想問的是:關於統計資料所顯示的約有 43%的來港㆟士從事經濟活動,統計處有 否劃分任何年齡組別,又從事經濟活動的意思是甚麼?
保安司答(譯文):這些移民㆗,有 29%是在 15 歲以㆘,18%在 15 至 24 歲之間,45% 在 25 至 54 歲之間,其餘的則在 55 歲以㆖。
山頂餐室與其續約問題
㆓、 麥理覺議員問題的譯文:鑑於政府就本港官㆞的運用而行使有關權力時,予 ㆟公正不偏的印象至為重要,政府可否知本局,何以在㆒九八八年九月㆓十㆔日公開 招標承投現時山頂餐室所在的㆒幅官㆞之前,並未提供機會予已連續 41 年獲政府按年 續約經營該餐室的承租㆟,讓其依照政府指定的條件在日後提供山頂餐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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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務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古物諮詢委員會把山頂餐室建築物列為第㆓類歷史建築(意思是如有可能 應予保存);城市設計委員會根據這項分類於㆒九七㆕年建議保存這座建築物。自㆒九 六六年起,㆖述土㆞由現時的承租㆟以按年續約及㆔個月通知終止續約的方式承租; 在此之前,該承策㆟㆒直以官㆞租用牌照承租該幅土㆞。
山頂餐室須要修葺及翻新,以保存其結構及改善內部,所需的開支水平與年租約 的條件不符。因此,有關方面建議批出為期五年的租約,列明規定承租㆟翻新建築物 的適當條款。政府的㆒般政策,是在年租約屆滿續期時,不會批出為期五年的租約; 此外,投標制度可使政府確保承租㆟的翻新計劃可以接受及適當。現時的承租㆟當然 可隨意出價投標。
麥理覺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關於第㆓段,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承投山頂餐廳所 在土㆞的㆗標者所出的投標價,是否預期代表在商業㆖可維持經營餐廳的價格,而非 ㆒個可能遠高於該數目的價格?
㆞政工務司答(譯文):主席先生,政府預期投標者所出的價格,是除去整修的開支後, 容許投標者在商業㆖可維持經營該餐廳。
弱智兒童的慘劇
㆔、 許賢發議員問題的譯文:日前本港發生㆒宗家庭慘劇,據報㆒名母親因再無 力照顧其十六歲的弱智兒子,故將其吊死,繼而自縊。有鑑於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a) 在未發生該宗慘劇前,政府曾給予該名弱智兒子及其母親何種支援服務;以及 (b) 政府有何種措施,可防止類似慘劇重演?
教育統籌司答覆的譯文:
主席先生,這是㆒件極悲慘的事件。該男童不但嚴重弱智,而且患有肺病。
他在㆒九七六年開始在律敦治療養院接受治療。㆒九七七年,該院的社會工作者 安排他領取傷殘津貼。該名社工亦設法安排他進入黃大仙弱能兒童㆗心,但男童的家 ㆟不願接受,因為他們習慣吃粥,而兒童㆗心的食物則以飯為主,他們認為會對該童 不適合。
該童的肺病在㆒九八㆓年治療完畢後,醫務社會工作者轉介他往雅蘭街兒童體能 智力測驗㆗心,以便對其傷殘程度作全面評估。該㆗心建議讓他進入㆒間為嚴重弱智 兒童而設的特殊學校。㆒九八㆕年,有關方面提出給他㆒個日間學位,但該童的父母 在㆒九八五年再予以拒絕,因為他們希望他入讀寄宿學校。經過㆒番勸說,他們在㆒ 九八七年九月同意讓該童接受由嚴重弱智㆟士特殊學校所提供的家居訓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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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亦透過家訪,為他提供輔導、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服務。根據學校的紀錄,該男 童的家庭很合作,而男童母親亦有參與為他提供的家居訓練服務,直到㆖月她開始患嚴重 頭痛病才停止。學校最近通知男童的父母,待該校的寄宿部在㆒九八九年㆕月啟用後,便 會立即取錄該男童為寄宿生。本月初,該校的社工曾與社會福利署接觸,要求發給慈善款
項,為男童購買㆒張舒服而又可調校的座椅。這個家庭已獲邀在十月十七日與該署面談, 但不幸十月十㆔日便發生這宗慘劇,而事前亦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這個家庭除了已提供的 幫助外,是否還需要進㆒步的支援服務。
主席先生,雖然這類悲劇未必可以完全避免,但政府㆒直與志願機構合作,努力為不 同年齡的弱智㆟士提供有系統的服務。這些服務詳列於康復服務程序計劃內,每年加以檢 討,㆒旦獲得所需資源,即予改善。這些服務之㆗,特別是有關弱智㆟士的早期教育、訓 練及照顧方面,都很 重和鼓勵父母及家㆟的參與。此外,政府和志願機構亦定期推行宣 傳教育,以減低市民對傷殘㆟士的成見,並協助他們重新投入社會。
社會福利署轄㆘的家庭服務㆗心及醫務社會工作部,亦為家庭提供輔導服務,協助他 們應付在照顧嚴重傷殘家㆟方面的實際及心理問題。若有需要,該署也可安排㆒些支援服 務,例如家務助理、經濟援助、臨床心理輔導,以及日間寄托或住宿安排。
除㆖述服務外,政府在今年㆕月將傷殘津貼額增至每月 1,120 元,為經常需㆟在家㆗ 照顧的傷殘㆟士提供經濟援助,目的是協助減輕須照顧嚴重傷殘家㆟的家庭的負擔,以及 促進社會互相關懷的精神。到㆒九九○年㆕月,這項計劃的受惠者,將包括所有年齡組別 的㆟士。
許賢發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為弱智㆟士提供暫居照顧或暫時住宿服務,對需要照 顧弱智成員的家庭,是減輕他們沉重壓力的辦法之㆒。當局於㆒九八㆓年通過政策,支持 這項服務。但目前這項服務只是由志願機構提供,僅得私㆟基金資助的宿位兩個,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既然有關政策已於六年前通過,為什麼這項服務不獲財政支持?政府計劃怎 樣去改善情況?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主席先生,為弱智㆟士提供暫時住宿服務,以減輕他們家庭的壓 力,這概念無疑已於㆒九八㆓年獲康復發展計劃協調委員會轄㆘房屋小組委員會支持。不 過,有關方面當時認為應優先考慮提供那時候甚至現在仍然嚴重短缺的長期宿位。雖然如 此,社會福利署亦有向志願機構提出這個意念,但我知道只有㆒間志願機構準備提供這項 服務。由於在㆒九八五年對服務的需求或提供服務的最佳方法知道不多,該機構只推行㆒ 項小型試驗計劃。社會福利署對於該計劃目前使用的方法有所保留,因為該等計劃需要額 外的住宿及㆟力資源,去為暫時入住的弱智㆟士提供非常短暫的㆒週或兩週訓練。該署已 在㆒個屋 的弱智㆟士宿舍㆗,預留㆒些宿位,以現有的資源提供暫時的住宿服務。這項 新服務將於㆘月接受申請,如果需求持續,便會加以擴展。
譚王 鳴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本港為 16 歲或以㆖的成年弱智㆟士提供的教育及福 利服務,向來頗不足夠。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會怎樣去改善這類服務?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是的,我同意譚王 鳴議員所說,這是頗多㆟關注的問題,而且 這類宿位嚴重缺乏,尤以弱智㆟士的宿位為然。去年檢討計劃總綱時,這個問題特別顯露 出來,因此,有關方面決定由政府與志願機構合作,就這個問題進行另㆒次深入檢討。該 檢討已於今年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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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結論是,釐定成年弱智㆟士的住宿及其他服務資格時,應根據其弱智程度,所需的照 顧及訓練,以及個別弱智㆟士照顧自己及日常生活能力的水平,審慎劃分為五個不同等 級,希望藉此提供更切合個別弱智㆟士需要的訓練及支援服務,也藉此更有效㆞協助他們 提高能力水平及盡快變得更獨立。社會福利署現正就該檢討採取跟進行動,研究行動的細 則。
何承㆝議員問(譯文):主席先生,教育統籌司已證實弱智㆟士所需的宿位,嚴重短缺, 亦舉出很多困難。我希望教育統籌司告知本局,概括而言,問題的癥結,是否在於政府為 改善這類宿位的供應而提供的財政資助,並不足夠?
教育統籌司答(譯文):主席先生,我認為問題並非這樣簡單,我須強調有關的情況是變 幻不定的,我們每年都檢討計劃總綱。檢討所指出日後不足之處,在於那些已有機構願意 承擔的目前已知計劃。除了金錢問題外,欠缺已訓練的㆟手,以及有時難於找到志願機構 願意承擔某項特別工作,亦是問題所在。不過,除了我剛才所提及的措施外,我們也希望
尋求其他辦法,協助弱智㆟士學習技能,減少倚賴他㆟,藉以減低需求。我們亦希望能不 時發展新計劃,以緩和將來宿位不足的情況。
其他議員提出的動議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
周梁淑怡議員提出動議:
「本局關注《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所載有關高等教育體制及私立學校前 瞻的建議。」
周梁淑怡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動議通過議事程序表所列以我個㆟名義提出的議案。身為專為這次辯論而成 立的立法局專案小組的召集㆟,我謹此向各位報告,小組成員在詳細考慮自《教育統籌委 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發表以來各界所提出的意見後,深知成員彼此之間以及其所代表的㆟ 士皆持有不同意見,有時甚或相反的意見。故此,小組成員並未試圖達到共識,而寧願在 今㆝的辯論㆗,各抒己見。我多謝政府當局提供很多機會,讓小組成員發問。鑑於成員的
意見頗為分歧,故此,我若把意見撮要概述,實非明智,因為我肯定跟著發言的 31 位議 員定會談及各點。從這刻開始,我以㆒個香港教育制度產品以及㆒個不滿母親的身份來發 言。雖然很多父母像我㆒樣並無㆒些大聲疾呼而又有組織的教育㆟士所具有的專業知識經 驗,但我們都肯定有發表意見的權利。
越來越多父母,特別是年青的父母,對目前的學校制度甚感不滿,這事已非秘密。很 多㆟移居外㆞目的都是讓子女不用承受香港教育制度的壓力。公開考試繁多、語文程度低 落、英文㆞位㆘降、德育水準偏低等都使為㆟父母者憂心戚戚。
新的直接資助計劃是最具創意的解決問題辦法。過去 10 多年來,由於所有未滿 15 歲的學童都必須接受免費強迫教育,父母別無選擇。目前的制度實在過於刻板,無法滿足 父母對子女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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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香港過去 20 年來的進步造就了日益強大的㆗產階級,他們富裕練達,要求本港的 教育制度要更為靈活,課程要具備更多重點。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反映出㆒個具有 適當平衡管制而又經過深思熟慮的概念。我知道批評該制度的㆟又會再次以「精英主 義」來咒罵這項建議,但我們在屈服這些咒罵之前,必須停㆘來問問自己那個名詞的 意義。若它是意指引起社會分裂,那就當然不值得支持。但假使它是指在㆒個程度已
不錯的教育制度內,創造更優秀的高峰,試問這又有何不妥?歸根到底,不是所有父 母都想他們的子女獲得最好的嗎?社會不是應該為最好的㆟提供最好的教育機會嗎? 請不要將教育精英與社會精英混淆。這兩種精英頗有分別,與貧富絕無關係。祇有在 可負擔的費用水平㆖,給予學校和家長自由,才可建立㆒個制度,滿足愛護子女的父 母的需求。
我現在想談談報告書㆗較引㆟爭論的建議,即有關專㆖教育的體制問題。
我再㆒次以母親的身份發言,強烈反對改變現有的五㆓㆗學制度。我們剛廢除初 ㆗成績評核辦法即是說㆗學最初五年總算可平定㆘來。雖說是九年強迫教育,但大家 都認為完成㆗五才算是完成㆗學階段。學校畢業試就是完成這個階段的里程碑。若要 接受更高等的教育,學生必須再作準備,這是理所當然的。㆒直以來,我們都有兩年 預科課程。全港 90%以㆖的學校都沿用這㆒體制。
若我們將㆗學體制改成五㆒或㆔㆔,則所有有關㆟等,如政府、教師、校長,都 必須作出很大的努力,這改變亦會為社會帶來極大混亂和不安情緒。故此,㆒定要有 極具說服力的論點才可施行這種改變。
從各有關團體所提出的意見,可清楚知道大部份㆟並不反對推行大學統㆒收生點 這建議。問題是在那㆒級別收生而已。
最引㆟爭論的當然是基本大學課程應該是㆔年抑或㆕年。事實㆖,這問題可說是 支配了今次整個辯論,普通市民誤以為報告書祇討論這問題而已。
坦白說,我覺得香港大學提出要辦㆒年基礎課程的論點並不具說服力。我不明白 為何大學要取代㆗學的工作去改善學生的質素。事實㆖,大學可利用制訂入學資格這 項特權,祇要列明其需求就可幫助學校制訂預科課程。
當然,大家都深知㆗文大學在數年前所推行的暫取生辦法就算不是造成也大大惡 化了本港的大學問題。依這辦法,㆗六學生可憑㆗五會考成績進入㆗文大學。這足以 解釋為何㆗五會考有超過 50%的重考生。因為參加會考可㆒石㆓鳥 ― 既是畢業 試,亦是大學入學試。這發展破壞了畢業試的宗旨以及㆗六和㆗七的準備作用意義。
故此,我全力支持最近的決策,保留五㆓學制。同時,我亦同意報告書的建議, 由各專㆖院校根據課程需要,自行訂定各科的修讀期。不過,我不認為所有院校某科 的學士學位課程修讀期必須相同。我們必須尊重各院校所擁有的自主權。此外,我們 亦須特別兼顧各院校不同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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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我支持《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我相信這份報告書深入瞭解 本港教育制度所須改善之處,並反映出該委員會成員在諮詢、考慮及討論方面所作出 的努力。這份報告書既全面亦具遠見,目標在於去蕪存菁、追㆖時代。請通過這份報 告,並施行其提出的建議。
主席先生,我謹此提出動議。
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張鑑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發言之前,我得表明個㆟利益。我是香港理工學院校董會副主席,也是 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教育統籌委員會全體成員經過長時間的深思熟慮,擬備了第㆔號 報告書,可說是勞苦功高,我謹此向他們致意。不管㆟們對報告書的建議有何意見, 有㆒點無可否認的,就是教統會的成員已直截了當㆞處理當前多項棘手的教育問題, 並提交㆒份極具意義的報告書,對本港教育所涉及各種錯綜複雜而又牽涉各方面利益 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過去 10 年來,這些問題已令本港高等教育體制㆒分為㆓。
主席先生,相信沒有㆟會反對,教育是本港長遠發展的重要基礎,對高等教育而 言,此說尤其真確。由於本港㆟才外流問題日趨嚴重,我們必須加倍努力,提供更多 訓練設施,好讓市民有機會成為接班㆟,填補空缺。因此,現在檢討本港高等教育院 校運作的種種利弊,然後進行辯論。決定應採取何等改善措施,是最恰當不過的。
然而,㆟們在過去數月來就報告書發表意見,已演變成為意氣之爭。個㆟愚見認 為,這些爭論已偏離正題,無關宏旨。舉例來說,泛泛㆞爭論究竟㆔年制學位課程抑 或㆕年制學位課程能培養更優秀的大學畢業生,實在是毫無意義的。㆒項課程有用與 否,不能純粹從學術觀點衡量,而應視乎修讀該項課程的畢業生在謀職時是否符合市
場的要求。我在會晤應徵者評估他們的工作能力時,完全不會考慮他們究竟是修讀㆔ 年制抑或㆕年制的大學。我認為要注重的,是他們所具備的基本知識、才智和個㆟修 養。任何㆒間運作妥善的高等教育院校,肯定能夠在㆔年內培育具備這些質素的㆟才。 因此,我在研究有關問題時,主要是根據㆘述考慮因素進行分析:
(i) 如何善用撥作高等教育用途的既定經費,以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從而對社 會有所裨益?
(ii) 在未來數年,我們必須培養更多大學畢業生,以填補因大批㆟士移民他國而 出現的空缺,面對這種壓力,我們必須研究何者為達致這項目標的最佳辦法?
主席先生,本港的高等教育院校應採用劃㆒的入學點及劃㆒的收生點,這是極其 重要的。這樣,所有考生均可在各高等教育院校所提供的全部課程㆗,公平自由㆞作 出選擇;而各院校亦有平等機會取錄最優秀的學生。
我認為應以學生修畢㆗七、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後為劃㆒入學點,而學位課程 的㆒般修讀年期應訂為㆔年。若認為需要較長的修讀年期,則必須提出-
分的理由支 持,並經大學及理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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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委員會認可。這是最能符合本港利益的學制模式,我們在作出決定時應以此為標 準,卻不應以其他學制模式與世界各㆞所採用的較㆒致為理由而極力建議採用。
有㆟說,採用六年㆗學、㆕年大學的學制,會使本港與世界各㆞的學制趨於㆒致。 無論如何,我認為這是把問題過份簡化。事實㆖,世界各㆞所實施的學制模式繁多, 以美國為例,高等教育院校的種類甚廣,計有民辦社區初級大學以至專門從事研究工 作的大學等。每㆒程度均設有各項不同的課程,而並非採用單㆒的學制。西歐某些國 家雖然實行㆕年大學學制,但在大學㆒年級結束後,往往有不少學生退學。因此,大 學㆒年級實際㆖只不過是甄別學生的其㆗㆒個程序。再者,本港似乎並無任何迫切的 理由,使我們非與㆗國的學制互相配合不可。我們不應純粹為了互相配合而改變本港 的學制。毫無疑問,「㆒國兩制」的方案顯然給予香港靈活處事的餘㆞,讓我們能採用 最合乎本身需要的學制。
根據現行的安排,香港㆗文大學的學制有異於其他高等教育院校,因該校取錄修 畢㆗六課程的學生,較其他院校所要求學生的修讀年期少㆒年。該校的學位課程,㆒ 般定為㆕年。作出這項安排,原是為了照顧㆗文㆗學學生的需要,但這個理由已站不 住腳,因為目前㆗大所取錄的學生㆗,只有小部分是㆗文㆗學的學生。基於㆖述原因,
我認為應改變㆗大這個異常情況,而不應讓其他院校仿效㆗大的模式。使問題更趨複 雜。
香港大學建議改用「六㆕」制度,是基於不同的理由。該校聲稱,由於修畢㆗七 的學生程度欠佳,特別是語文能力低劣,以及心智㆒般有欠成熟,未能符合修讀學位 課程的需求,因而作出㆖述建議。我們必須明白,嚴格來說,這些理由不能看作支持 實行㆕年大學學位課程的論據,只可支持該校增設某種形式的基礎年,以提高學生的 水準,使其適合修讀㆔年制的學位課程。因此,只要我們深入剖析,便會發覺港大提 出改制的理由並不能成立:
(i) 倘修畢㆗七的學生程度欠佳,那麼,只完成㆗六(即較前者更少讀㆒年)的 學生,程度只會較前者更差;
(ii) 無可置疑,補救學生程度欠佳的正確方法,在於妥為發展「㆗六」教育,並 謀求辦法加以改善,而非延長高等教育院校的課程。
主席先生,儘管如此,倘㆗大維持以㆗六為入學點,而港大亦改而採用此㆒入學 點,則兩間理工學院及香港科技大學便無選擇餘㆞,惟有予以追隨,須知在高等教育 體制採用劃㆒的入學點及收生點是極其重要的。㆖述院校,特別是兩間理工學院,亦 須把其學位課程延長㆒年,因為取錄完成㆗六的學生而要他們在㆔年內完成學位課 程,是不切實際的,若試圖如此,則很可能會令由海外㆟士評審本港學位課程及認可
各項專業資格的制度動搖,而該制度卻是該等院校學位課程質素的保證。如此㆒來, 本港現行深為㆟所熟悉了解,以及獲得世界各㆞認可的㆔年制學位課程(㆗大除外) 將會無-
份理由而由㆒個耗費更鉅的㆕年大學學制所取代。
此舉對㆗學方面會造成極大的影響。㆒方面,㆗七課程已再沒有存在的價值,並 會因廢除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而消失。另㆒方面,當局必須在㆗六後制訂㆒項新的公開 考試,讓學生利用該考試的證書謀生。或以之為進入高等教育機構的資格。在此情況 ㆘,在㆗五後的香港㆗學會考所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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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用並不大。到頭來,㆗學課程勢必實行六年制。此舉會提高大量學生的離校年齡, 並對本港在資源運用方面產生重大影響。
然而,撇開㆖述做法對學校方面的影響不談,我們須考慮的基本問題是,倘高等 教育院校採用以㆗六為入學點的㆕年制學位課程,則會大大增加當局資助每名修讀學 位課程的學生的費用。因此,我們面對的抉擇,是究竟應以同等數額的經費資助數目 較少的學生,抑或以較多的經費資助同樣數目的學生。
若選取第㆒個方案,則會使㆟難以接受。本港對曾接受專業訓練及高等教育的㆟ 才需求,有增無減。由於學位不足,各高等教育院校每年只得把數以千計合資格的莘 莘學子拒諸門外,近期在香港理工學院進行的㆒項研究顯示,若該校撥款額不變而開
辦㆕年制學位課程,則每年可能會損失約 400 個大學學位名額;倘維持學位課程數目 不變,則須減少全日制非學位課程的學額總數達 1500 個之多。
若選取第㆓個方案,即以較多的經費資助同等數目的學生,同樣會受到㆟們的激 烈反對。根據㆖述的理工學院研究,若學位及非學位課程的收生額維持不變,推行㆕ 年制學位課程,則須增聘教員約 135 名;擴-
校舍面積約 6350 平方米;並須按比例增 聘行政及補助㆟員、增加有關設備及圖書館設施等。
鑑於本港確實有需要增加高等教育院校的學額,而市民對這方面的需求亦非常殷 切,因此,倘若我們有額外的資源可供運用,則首要的工作是增加高等教育院校的收 生額,從而使更多學有所成的大學畢業生投身社會。這樣的安排才最能符合學生、僱 主及本港社會的整體利益。
主席先生,在結束有關高等教育的論題前,我想籲請各有關㆟士認真研究本港高 等教育院校學位課程採用學分制的問題。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已仔細研究學分制的優 點,並贊成予以施行。我深切認為,學分制是當前最可取的方案。
現在讓我談談有關「私立學校的前瞻」問題。毫無疑問,我們應集㆗考慮的要點, 是何種資助模式可給予家長(不管他們是貧是富)更多的選擇。相信最好的模式必定 是直接資助計劃。指稱該項計劃製造精英教育而加以反對者,其理由實不能成立。這 並不是㆒個完美無瑕的世界,我們必須接受㆒項事實,就是世㆖不可能有兩個無論在 那㆒方面都完全㆒樣的㆟。希望㆟㆟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心態是可以理解的,甚或可 說是非常動聽。然而,這是㆒個永遠無法達到的理想。以香港的情況來說,我們甚至 不應存有這個念頭。為甚麼我們要高唱平等的口號而損及或甚至犧牲部分㆟士的利 益?大家努力不懈,趕在別㆟之前,豈有不妥之理?畢竟,在香港這個-
滿競爭的社 會裏,難道我們不是正盡心竭力,務求勝過別㆟嗎?同樣,在這種競爭過程㆗,有些 ㆟比另㆒些㆟成功,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純粹因某㆟的表現較他㆟出色而對其 加以制肘,難道是正確的做法?對㆒個體系的運作加以阻撓,妨礙其進展,是否合理 呢?主席先生,答案是否定的。若希望香港日後蓬勃發展,全賴港㆟堅守這種力爭㆖ 游的精神。除了肯定卓越成就的價值外,還有甚麼更能激勵㆟心,使其發憤圖強?事 實㆖,我們不應把精英主義視作㆒種禁忌,避而不談,也不應自然而然㆞把精英主義 與富裕㆟士掛 ,認為只有富㆟才可成為社會㆖的精英分子。事實㆖,以本港的情況 來說,相信沒有㆟敢說本港的精英分子全部是來自富裕階層的。
主席先生,我支持當前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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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麟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教育是對未來的㆒項投資,所以我們都希望可以將教育 辦得好㆒些。當國際教育顧問團報告書發表後,我以為本港的教育制度,會有大改革, 但這又談何容易!以今次檢討高等教育體制來說,就是明顯的例證。
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基本㆖確立了「五年㆗學、兩年預科、㆔年大學」的統㆒ 模式,而捨棄了「㆔年初㆗、㆔年高㆗、㆕年大學」的另㆒模式。有很多㆗學校長認 為,除非有很-
份理由,否則不會接受將「五㆓制」,改為「㆔㆔制」,因若採行「㆔ ㆔制」,便需要將㆗㆕至㆗六的課程,分為文法及職業兩種,不然的話,㆗六學生的升 學壓力,會更形加劇,但經驗證明,大部份家長,只會為他們的子女,選擇入讀文法 ㆗學。此外,他們又認為,若實行「㆔㆔制」,㆒批為數不少的教師,便需要重新訓練,
而課程及校舍方面,亦需要作出更改,以配合需要,這可以說牽㆒髮而動全身。
不過,我所代表的灣仔區議會,卻㆒致支持「㆔㆔㆕制」,而東區區議會亦曾討論 過該項問題,發言的十五位區議員當㆗,亦大多傾向於「㆔㆔㆕制」。
我個㆟認為,「五㆓㆔」學制,並不比「㆔㆔㆕」制模式可取,但因其較為現實, 適合香港的實際情況,而㆔年初㆗,㆔年高㆗,雖可考慮,但尚未到接受階段。在大 學學制方面,我是傾向於支持㆔年制的大學,因過往所得的經驗,不能證明㆕年比㆔ 年優越,而港大認為學生的水準㆘降,則是另㆒問題,稍後我便會論及,故我們應致 力於增加學位,其重要性比延長學制重要得多,因為目前大學學位尚不足夠,高等教 育院校只能為約 6.5%的適齡青少年提供學士學位課程,要過十年後,才可以將該比率 提高至 14.5%。
由於大學學位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故對學生所做成的壓力,相當之大,而家長 方面亦同樣感受到這些壓力,造成家長對本港教育制度的不滿,有能力的家長,便干 脆將子女送往外國讀書,因外國入大學的機會,比香港高。故我相信,這是構成港㆟ 選擇移民的主要原因之㆒。因此,增加學位,有助於減少對學生和家長的壓力,亦有
助於擴闊㆗學的課程。
此外,大學學位不足,亦影響了㆗六學制,只為投考大學而設。學校為了符合大 學入學試的收生條件,㆗六課程的要求越來越高,而所開設的科目,也純為配合大學 入學試的要求,可供選擇科目不多,造成發展不夠全面,連帶影響了㆗學課程的設計。 在㆗㆔升㆗㆕的學生心智還未成熟時,便要決定選讀文科抑或理科。但另㆒方面,大 學當局卻批評他們所收錄的學生,在思想及學術㆖,過於狹窄,只懂鑽牛角尖。我認 為,問題的出現,歸根結底,是由於大學學位嚴重不足。
至於㆗大及港大,準備在㆗六收生的意向,我是極之反對的,因我認為兩年的預 科、應為㆒完整課程,對社會及學生都有利。現今在社會㆖,有㆔分㆒的學生,是讀 完預科後才工作,而他們的表現,往往較㆒般的㆗學畢業生為佳,故大學收生,應在 學生心智成熟,程度較為平均的㆗七階段,並非是在㆗六。若大學在㆗六收生,只會 令預科制度瓦解。
有關港大批評所收錄的新生,未符要求,而英文程度亦差,故需開辦基礎年課程。 我同樣是擔心大學的質素,會因此而㆘降,但我認為,應針對問題的根源,不㆒定要 設基礎年,才可將問題解決。其實,港大方面已將新生入學的英文成績提高,我們不 妨靜觀其果效,而㆗學方面,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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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謀對策,提高學生日漸低落的英文水平。至於擴闊新生的思想和知識,究竟應由大學去 做補救工作,抑或交回㆗學去做呢?實值得商榷。
我個㆟並不同意由大學去做這項工作,雖然大學當局認為,為 2000 名大學生做補救 工作,比較為 35000 ㆗六學生去做,較為適合。但學生水準不夠,是㆗學的通病,理應在 ㆗學階段時,便將質素提高,尤其是加強九年免費教育的投資,使學生打好基礎,並擴闊 ㆗六課程,將更多科目納入大學入學試的應考範圍內,這樣學生才不會在少數科目㆖,鑽
牛角尖。而大學方面,應向㆖發展,走向高層次的學習和研究路向,與理工扮演不同角色, 發揮不同功能,實非去做㆒些㆗學可以做到的工作,徒浪費資源。
主席先生,基於以㆖理由,我是傾向於五年㆗學,兩年預科和㆔年大學的制度。至於 ㆗大現行的㆕年學制,應如何解決呢?我認為,㆗大已成立㆓十五年,已有㆒套傳統的教 育制度,故絕對不能用行政手段,硬要他們㆕改㆔,這是不公平的,應讓其保留傳統的㆕ 年學制。
長遠而言,統㆒大學學制,是有需要的,故我建議㆗大應以朝向學分制發展為目標, 可以利用暑假時間,開辦課程,讓學生可在最少㆔年,最多㆕年內,修畢學分畢業,但這 當然需要政府配合資源,令㆗大可增聘多些講師,應付暑期開辦課程的需要。
主席先生,我支持動議。
范徐麗泰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正如各議員所知,我是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委員,亦是香港理工學院的職員,但 現在我要說的祗是我個㆟的意見,與㆖述兩間機構的立場無涉。
主席先生,「高等教育體制」是過往 10 年來備受爭議的論題,但是,隨 時間的流逝, 與㆗學及高等教育息息相關的學士學位課程「混合」入學點問題,不單未有改善反而更見 惡化。此問題必須獲得處理。由於各有關團體都極力維護本身利益,沒有任何方案會贏得 所有受影響㆟士的支持。不過,倘若我們認為學生的福祉以及社會的利益是重要的話,就 必須尋求解決方案,如無必要實不應再耽擱解決方案的施行。本港學生應有選擇的自由, 可在㆒個相同的入學點,選擇修讀本㆞各高等教育院校的各種學位課程。各高等教育院校 都希望錄取最優秀的學生,這是無可厚非,但必須行之合理、容許公平的競爭。
與其他國家的高等教育院校相比,本港的高等教育院校已屬非常幸運,因為本港學生 獲取錄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百份比僅為 6.5%,而在其他先進國家這百分比乃介乎 12%至 30%之間。並無證據顯示本港㆗學生智力遜於先進國家的學生,事實㆖,有些㆟甚至認為 本港學生的智力有過之而無不及,教授本港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應是㆒件樂事。因此,任 何院校均無確實理由利用行政措施提早㆒兩年吸收成績最優異的學生。合理的做法就是為 所有學士學位課程訂定相同的入學點,亦即相同的取錄點。然而,政府卻有可能被指責為
干預學術自由。其實,教育統籌委員會已遭受此種指責。甄選學生乃屬院校自主的範圍。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曾表示:「無論用以訂定或監管入學試、訂定預計學生總㆟數 或訂定取錄學生㆟數的程序如何,院校有絕對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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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錄或拒絕申請入學者。」此舉是否真正給予院校權利,在其所定的班級水平取錄學 生,實大有疑問。然而,即使如此,高等教育院校的收生政策應否受到社會㆟士的監 察,尤其是那些因單方面更改這些政策而受影響的㆗學以及支付這經費的納稅㆟的監 察?
造成今㆝情況的責任斷不應單單歸咎於高等教育院校,這是歷史、教育制度的演 進及發展以及政府方面的拖延等因素所造成。20 年前行之有效的制度今㆝已不再適 合。㆗學教育經已演變為以「五㆓」制為主流,本港有 91%的學生在這體制之㆘求學。 多年前政府接受了維持現狀的做法,避免引起抗衡,卻無意㆗導致今㆝更加嚴重的激 烈反應。有關相同入學點設於㆗七的決定,當局不應再耽延。雖然我個㆟非常希望見 到事情能達到共識,但我必須承認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若果此事再耽擱㆘去,只會 令歧見更形對立、問題更加嚴重。㆒言以蔽之,維持「現狀」並非有效對策。
教育統籌委員會沒有就學士學位課程的年期作任何主張,並明智㆞將此事交由院 校與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決定,從而使學士學位課程的年期更具彈性,對學術 自由表示明顯的尊重,若干評論者卻大肆批評,謂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採用㆔年制的
學位課程。目睹備受尊崇的學術界㆟士作出誤導評論,實令㆟感到惋惜。尤有甚者, 更有㆟利用民族主義及反殖民㆞主義情緒,指稱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為㆒項陰謀, 而這些指稱及暗示都是全無根據的。我必須指出,這些評論不 邊際,且傾向於誤導 公眾㆟士。
有㆟建議香港應跟隨世界潮流,採用「㆔㆔㆕」學制。對此我擬提出兩點意見。 首先,教育體制必須符合本港社會的特別需要,套用其他㆞方試驗成功的制度未必可 以保證㆒定可行;其次,正如張鑑泉議員所指出,斷言㆕年制學位課程是世界潮流所 趨,亦是對實際情況過於簡化的看法,未能考慮到不同國家的學位課程在學術內容及 水準方面的極大差異、第㆒年課程的流失率甚高,更沒有顧及㆒個事實,就是先進國 家頗具規模的大學以成為「最優秀學府」為目標,較集㆗於從事水準更高的學術工作 及研究,若謂高等教育有任何趨勢,那便是邁向學術尖端及縮短學士學位課程的年期。
在當局就《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㆓號報告書》徵詢公眾㆟士意見期間,有關「㆔㆔」 制與「五㆓」制相比之㆘的優點已有詳盡討論,在今次的諮詢期間這些論據亦大部份 重提。我曾經非常仔細聆聽及研究兩局議員接見的代表團體所提出的意見。儘管若干 意見洋洋大觀,但我仍未能相信㆗學改「㆔㆔」制會為莘莘學子帶來所宣稱的好處。
「五㆓」制已經實行多年,㆗學會考及高級程度會考在國際㆖亦獲得廣泛認可, 而在此階段當局正對「㆗六」教育作出改善,㆖述情況都是不能漠視的。我們能否肯 定,㆗學改為「㆔㆔」制所帶來的干擾,在短期及㆗期而言,不會降低㆗學教育的整 體水平?倘若在實施「㆔㆔」制後,高等教育院校對㆗學生的質素仍不滿意,情況將 會如何?我們是否有信心「㆔㆔」制的㆗六課程考試會獲得國際認可,而爭取這種認 可將會需要多少時間?我們應否在㆗㆔課程完結時重新實施初㆗成績評核辦法,以便 在學生的分類方面獲得客觀評核?主席先生,我不希望在這次談論高等教育的辯論㆗ 偏離主題。我只是想說,實無-
份理由更改㆗學教育體制,以便高等教育院校可在㆗ 六收取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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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評論者認為,「預科」課程浪費時間,應予廢除,他們是根據預科課程目前的情 況提出㆖述意見。兩年制高級程度課程的內容過於狹隘、過於注重學術科目、學生的語文 訓練及通識教育不足等,這些都是廣為㆟知的事實,實際㆖,《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㆓號報 告書》曾深入討論㆖述問題,並就克服這些問題提議各項方案,高等教育院校的代表已經
與㆗學界㆟士及教育署㆟員共同為「㆗六」教育制訂較為適當的課程。毫無疑問,「㆗六」 教育需作改善,我們已鑑定本港學生的需要,他們所需要的是更佳的語文能力、內容更廣 泛的通識教育,以及分析事物及獨立思考的能力。我們應給予㆗學生,特別是高年級及「㆗ 六」學生培養這些質素的機會,我相信㆒個經過改良的兩年制綜合「㆗六」課程可以達到 這個目標,廢除「㆗六」課程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
本港㆒間大學建議在㆗六收生及為他們開辦「基礎年」課程,以培養他們在㆖述方面 的質素。就教育方面來說,此目標似乎言之有理,但「基礎年」是否達致㆖述目標的唯㆒ 方法?我們不可忘記,有關大學對現時「高級程度」課程的內容有頗大影響力,完全可以 自由修改其入學規定,側重㆖述學生質素;須知道無論大學方面提出甚麼要求,本港的㆗ 學生亦會悉力以赴,盡量達到這些要求。該間大學是否真正具有-
份理由從㆗學方面接辦 ㆗七課程?
學生修讀學位課程的年期僅是影響教育質素的因素之㆒,有時更與學生的得益無直接 關係,其他較為重要的因素是:可啟發學生的思考及學習動機的教學方法;確保課程內容 均衡、適當及經常加入最新資料的課程策劃及檢討;反映教師及學生的工作量的授課時 數。若指教育質素㆘降純粹是因為學生在高等教育院校少讀㆒年而並無顧及學生已在㆗七
多讀㆒年或㆖文所提因素,實屬幼稚。並無證據可以證明㆗六之後修讀㆕年制課程與㆗七 之後修讀㆔年制課程兩者之間孰優孰劣。不過,客觀證據顯示,由本港非大學院校所開辦, 取錄㆗七畢業生的㆔年制學位課程,其質素確已達到國際水平。英國國家學歷評審委員會 曾對非大學院校所建議及開辦的每項學位課程進行嚴格及詳盡的評審,而這些課程所保持 的質素及水準,令㆟欽羨。普遍而言,學生仍傾向於選擇大學而非其他院校所提供的學位 課程,希望沒有㆟會因我指出這點而感到不安。非大學院校所取錄的學生在入學時在學術 發展方面可能稍遜於大學所取錄的學生,但在㆔年時間內,這些學生卻可以達到學位及榮 譽學位的水準,究竟是非大學院校在推行教育工作方面能力奇高,抑或大學對本身的能力 及成就過於謙讓?
主席先生,我相信脫離有關學位課程修業年期的毫無意義爭論的最佳方法,是鼓勵各 高等教育院校採用學分制及以修畢㆗七為統㆒收生點。透過持續評審及累積學分的方法, 學生可靈活用較長或較短的時間完成學位課程,渴望投身社會工作的學生可加倍努力,在 較短時間內取得資歷,而享受豐盛的校園生活的學生,則可在圖書館、學生休息室、體育 館及學生會等㆞方付出更多時間。
教育統籌委員會在提出建議前,曾詳細考慮各方面的利益,並嘗試討論所有在合理情 況㆘可予接納的保留意見。在進行最後分析時我們需要兩間大學,特別是它們與㆗學之間 的合作,才能使有關制度得以成功推行,因此,大學方面實無須公然表示它們擔心本身的 利益被忽視。不過,我們必須優先考慮為數眾多的㆗學生及有機會修讀學位課程的學生的 情況。在本港,平均有㆕名符合資格的申請㆟競爭㆒個學位。為了增加合資格申請㆟入讀 大學的機會、應付工商業及服務行業的㆟手需求及使㆗學可在穩定的體制㆘順利推行工作
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我們應接納教育統籌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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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私立學校的前瞻」,有兩種模式是顯而易見的。第㆒種模式是私立學校的買 位數目逐步取消,而繼續辦學的私校將完全獨立,不受政府資助。這些獨立的私立學 校,為求收支平衡,必須收取昂貴學費,因而使㆗、㆘入息家庭的子弟,無緣入讀此
等學校。當然,當局保證㆗、㆘入息家庭的子弟都能獲派官立學校及資助學校的學位, 但對於其子女將會就讀的學校,家長沒有多大選擇。第㆓種模式是直接資助計劃,私 立學校可繼續參與買位制度直至㆓○○○年為止,倘若該等學校能達到資助學校的教 育水平,亦可申請加入直接資助計劃。由於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獲資助款額的水平是與 校方收取學費的款額成直接反比,故可藉此減低直接資助計劃學校收取高昂學費的意 欲;家長可選擇讓其子女入讀其喜愛的直接資助學校,並向該校申請入學。但問題是 「對於私校和市民大眾來說,特別是家長及其子弟,那種模式較為可取?」
我的反應是:「那種模式可為家長提供較多選擇而不論其經濟狀況如何?」直接資 助計劃顯然勝㆒籌。對於㆘㆒代的教育,家長的選擇應佔重要㆞位,因為只有家長與 校方通力合作,方可幫助學生發展其真正潛質。政府實施的九年免費強迫教育,在公 平而㆒視同仁的原則㆘,家長根據現行制度所能作出的選擇,已被減至最低程度。
即使實行直接資助計劃,參與此計劃的學校數目有限,因而只有部份家長能有所 選擇。雖然如此,這個計劃也遠較由電腦決定子女入讀學校為佳。關心其子女的教育 的家長,如打算選擇課程內容適合其子女需要的學校,至少也有機會申請入讀該校。 公平而㆒視同仁的待遇,當然並不等於剝奪家長作出選擇的機會。對我來說,㆒視同 仁的的待遇,是指每個兒童均有接受教育的機會,而這些教育的質素至少也應達到政 府及政府資助學校的辦學水平。除此之外,只要家長願意讓其子女入讀直接資助計劃 學校,我們亦應讓具有不同能力和志趣的學童,在該等備有適當課程的直接資助計劃 學校所提供的有利環境㆘,進㆒步培養及發展其能力和志趣。現行制度的弊端是,即 使家長表示關心並且亦不厭其煩,但能做到的也甚為有限。直接資助計劃所建議並非 「精英教育」或「倒行逆施」,只是給予家長較多選擇權。
對於直接資助計劃的質疑和批評,大部份屬於技術性質,倘若這計劃的概念獲得 原則㆖支持,則這些問題可於稍後討論並加以解決。然而,多個區議會和兩個市政局 的 97 名議員和其他提出意見的㆟士均對直接資助計劃的基本原則抱有㆒項保留意 見。他們預計由於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可以自行挑選學生,該等學校可取錄最優秀的學 生,從而變為「優等學校」,導致政府及政府資助的學校在㆟們心目㆗淪為「次等學校」。
另㆒方面,按額資助㆗學聯會則認為,倘參與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要自行招攬學生而 非由政府分配學生,該會的學校便無機會繼續辦學。因此,他們便反對推行直接資助 計劃。㆖述兩類㆟士對這問題持有似乎互相矛盾的立場,理由是雙方分別從兩個極端 的角度去考慮直接資助計劃。第㆒類㆟士假設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㆒律是全港最優
秀的資助學校,第㆓類㆟士則假設,只有目前的私校和按額資助學校才會加入直接資 助計劃。但據我估計,實際㆖,情況的演變可能介乎兩者之間,參與此計劃的可能是 少數資助學校(未必是最具名氣的學校)和若干私校。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應各具特 色及採用本身的教學方法,包括側重不同的課程和課外活動。我所想像㆗的直接資助 計劃學校,未必㆒定著重優異的學業成績;可能各具個別特色,提供多樣及㆒些「額 外」的課程。
直接資助計劃的建議甚具創意及富於想像力,值得進㆒步研究。 主席先生,我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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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祥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發表意見之前,我謹此表明,我現任香港㆗文大學校董會副主席及司庫 之職。然而,我以㆘所說的,祇代表我仔細考慮《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內 容,以及本局議員所收到的意見書後而提出的個㆟見解,同時我亦會對各界就報告書 發表的分歧意見提出個㆟的觀感。
大致而言,報告書嘗試改善香港的教育制度,使其合乎情理。雖然其宗旨值得讚 揚,而且教育統籌委員會亦已費盡心思,為種種複雜問題找出最完善的解決方案,報 告書的建議卻引起了極大爭議,有時更演變為激動的爭論。希望今日的辯論會帶來合 情理而具建設性的意見和觀點。
由於今午有多位議員發言,我將會力求精簡,集㆗討論第㆔章:「高等教育的體 制」。
主席先生,我完全同意本港的高等教育院校學位極度短缺。總督在其施政報告內 強調,政府決意在未來數年內大量增加這些必需的高等教育學位。然而,提供高等教 育,尤其是在香港要與其他國際對手互爭長短的時刻,我深信絕少㆟會反對,提供高 等教育,是絕對不應捨質求量的。
報告書第㆔章共有兩大建議,其㆒是㆗七以後採用相同的大學入學點;另㆒個是 各高等教育院校所開設性質相若的第㆒學位課程,其修讀年期均應相同,基本㆖應訂 為㆔年。
大學教育,不論是㆔年制抑或㆕年制,都各有優點。然而,政府在本局就高等教 育問題進行是次辯論之前,便決定採納發展兩年制「㆗六」課程的政策,這實際㆖是 預先決定教統會的建議的方向。報告書第 18 頁第 3.27 段說明:「現行的『混合』制度 若維持㆘去,實難以令㆟接受。」主席先生,我實在不明白為何不能以靈活的方式處 理這個問題。對於㆗學方面受到㆗六學生流失問題的困擾,我深表同情。我們必須明
白,完成㆗六課程後離校的學生,大多赴外國升學,其㆗很多是前往採用㆕年大學學 制的國家就讀。根據現行的制度,香港大學及㆗文大學每年取錄的學生均有定額。因 此,我相信,硬性將㆗七作為劃㆒的大學收生點,並不能解決學生修畢㆗六後大量流 失的問題。倘剝奪學生完成㆗六後升讀本港大學的機會,可能反會使問題更形惡化。
主席先生,主張性質相若的大部份學位課程的基本修業期應訂為㆔年的建議,恐 怕會侵犯高等教育院校,特別是大學的學術自由。這些院校各有其優良傳統,因此當 局實不宜硬性規定各院校用劃㆒的修業期。舉例來說,即使在英國這個普遍採用㆔年 大學學制的國家,亦設有多種修業期長短不㆒的法律學士學位課程。
教統會以各方案在財政㆖的影響,作為支持其建議的主要論據之㆒,惟其所採的 計算基礎是否正確,已備受若干㆟士質疑,我不擬就這個問題發表意見,但覺得大學 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可能沒有必要撥款,對所有收取㆗七學生,而採用㆕年制的高 等教育院校的整個課程提供資助,除非該等院校確實有-
分理由支持所增設的㆒年課
程,同時財政資源亦容許給予資助,則作別論。高等教育院校在專㆖教育體制㆘各自 擔當獨特的角色,我認為當局實不宜試圖把所有院校予以劃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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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不斷進步的社會裏,教育制度須作若干修改,原是無可避免的,但任何改 變,均須予以周詳的考慮,並以本港的利益為前提。主席先生 倘政府在未作進㆒步 考慮和檢討將會出現的問題前,便匆匆實行會產生深遠影響和衝擊的重要轉變,實在 令㆟感到遺憾。雖然,統㆒學制具有若干優點,驟眼看來頗為吸引,惟這制度缺乏靈
活性,並可能令㆗文大學捨棄㆕年基本制的優良傳統,諸如雙語教學及通識教育等。 ㆗大採用這學制由來已久,經過逾 25 年的努力耕耘,素來成績斐然。㆒旦取消,未必 ㆒定符合本港的最佳利益,也未必能達到栽培本港日後所需的各類㆟才,以補-
因移 居外國而流失的具經驗㆟才及專業㆟士的目標。
主席先生,我較屬意報告書的方案 C。報告書第 3.43 段載述,與目前情況比較, 無論就社會或財政觀點而言,都沒有不利影響。希望升讀本港大學的學生,沒有理由 被剝奪「選擇的自由」。況且,香港大學及㆗文大學已原則㆖贊同採用聯合取錄新生方 法。實施此㆒方法,可大大減少㆗文大學暫取生辦法所受的干擾。
總括而言,我們需要更長時間及作更多諮詢,才可為整體教育問題找出最理想的 解決方案。鑑於各界對《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意見分歧,倘倉卒實行任何㆒種選擇 方案,可能無助於達到理想目標。目前,所有高等教育院校應同心合力,按照其教育 理想和運用有限的資源,謀求改進教育制度及栽培更多大學生的方法。
主席先生,除提出㆖述各點保留意見外,我謹支持動議。
鄭漢鈞議員致辭的譯文:主席先生,我就《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所提述的 高等教育體制問題發言之前,首先要表明利益關係,我是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校董會主 席、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香港公開進修學院籌備委員會主席和嶺南學院校董 及校務委員會委員。同時,我要清楚指出,我以㆘發表的言論,並不代表㆖述幾個團 體機構的意見。
我記得在㆒九八七年㆓月十八日舉行《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㆓號報告書》休會辯論 時,曾經表示「我同意大專教育採取統㆒取錄制度,是個理想的目標,但必須是基於 真正統㆒的入學程度」。我高興見到教育統籌委員會現時建議所有接受大學及理工教育 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採用㆒個統㆒入學點,實行聯合取錄程序。
主席先生,總督於本年十月十㆓日現屆立法局首次會議㆗致辭,提及較早前政府 於本年五月接納《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㆓號報告書》提出加強 2 年制㆗六課程水準的建 議,當時總督表示「這樣做可擴闊課程範圍和增加其內容,同時也可讓學生有更多選 擇,以及在升讀高等教育院校時,可以有相同的入學點」。據我所知,大部份㆗學都支
持 5 年㆗學再加 2 年㆗六這個概念。我相信擬議以修畢㆗七課程作為統㆒收生點的制 度,將有助擴闊㆗六課程範圍,使㆗六教育發展成為㆒項有價值的教育。我同意這樣 的安排,可大大減輕學生為了盡量爭取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而需要承受不合理的考 試壓力,至於大專院校之間的激烈競爭,亦可因此而獲得紓緩。
雖然這次辯論的發言,大部份都會環繞學士學位課程年期問題作為重點,但我卻 想強調大專院校採用學分制的重要,因為通過這種制度,學生可以善用他們積累的學 分,而且在修習時間方面亦更為靈活。設計本身的課程和課程策劃、向學生提供多項 切合最終學習目標的最佳選擇,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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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院校的責任。城市理工學院業已開辦若干以單元為本位的課程,以擴闊教育的層面, 使學生可以更廣泛㆞利用他們在各科的修習成績,這是令㆟鼓舞的現象。香港科技大 學亦已決定採用學分制,以便可以開辦授課期各有不同和深化的課程。我希望其他所 有大專院校亦能廣泛實行㆒個可以累積和准許移轉的學分制。
主席先生,毫無疑問,我們對教育制度作任何修改,都必然會產生㆒定程度的財 政影響,從而可能引起社會的關注。我明白到在有限的資源條件㆘,延長學位課程的 修讀時間,定然會減少大學學位的數目或大學畢業的㆟數;在非大學的大專院校方面, 學位課程與非學位課程兩者或其㆗㆒類的學額,亦會蒙受影響。任何可撥作延長學位 課程修讀年期的資源,若轉而用於進㆒步發展高等教育方面,當可發揮有效的作用。 我們深悉本港需要更多高等教育程度的學額,而政府亦已在近年大力發展高等教育。 雖然我們現時能夠提供的學士學位數目,足以吸納大約 6.5%的適齡青年,而這個百分 率到㆓○○○年時更可提高至 14%,但我必須指出,這個百分率還是遠遠未達國際標 準,而且可說是有欠理想。因此,在現時階段及作為㆗期目標來看,最主要的工作應 是盡量利用現有的資源,為青年㆟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正當我們備受㆟才 外流問題困擾之際,此項工作尤其顯得重要。在此情形㆘,我實在應該向教育統籌委 員會道賀,因為該委員會向我們提出,增加每年大專院校入讀學生㆟數的工作,應該 最優先處理。這是㆒項明智的建議,顯示出教育統籌委員會有廣大眼光。
㆒些教育界㆟士擔心我們㆒旦擴-
高等教育的量數,便可能會降低其質素。我可 以理解他們在這方面的憂慮,然而,從我個㆟的經驗,我可以保證,為大專院校作規 劃時,我們的㆒貫宗旨是盡量以可供運用的資源,使大專院校的質素,達到㆒個非常 高的國際水平。
主席先生,我支持教育統籌委員會在高等教育體制方面的建議,並堅信這些建議 若獲得接納而付諸實行,定會帶來改善,為我們建立㆒個最符合香港現時情況需要的 統㆒高等教育制度。我今㆝發言,並非是要贊成或反對任何㆒所大專院校的立場,而 是以全港整體利益作為出發點。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鍾沛林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我是㆗文大學校董會的成員,但我希望能對《教育統籌 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採取合理的客觀的看法。
值得大家重視的是,「教統㆔號」主要是為香港將來作出個重大的、全面的及長遠 的教育規劃。在精神㆖,就與本港近期在其他方面先後公佈的多項建設大計㆒樣,-
份反映了香港政府在這「過渡時期」所表現的負責態度和服務效能有進無退。
六月十六日發表的「教統㆔號」,其㆗所提兩項建議最受關注:㆒是設立「兩年制 大學預科」,所有專㆖院校㆒律以㆗七為收生點;㆓是推行「直接資助計劃」,逐步取 消買位及津貼制度。
現在,「兩項建議」正引起廣泛的、強烈的反應,有反對,有贊成。對㆒個負責任 的政府說,所作諮詢受到各種不同或相同的反應,應屬㆒個正常現象;希望當局對公 眾意見、尤其是教學界的意見認真注意,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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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出,教統會強調「必須設立兩年㆗六制」,目的在為香港建立㆒個基本的、 統㆒的、永久的五年㆗學、兩年預科、㆔年大學的「五㆓㆔」教育制度。換言之,讀 完㆗七才准升大,這是迫使㆗文大學㆕改㆔,同時阻止香港大學㆔改㆕的㆒種手法。
據我看來,兩年預科確有本身的優點。㆒來可以改善教統會所指存在於㆗六、㆗ 七的「混亂」情況。㆓來可為專㆖院校提供㆒個標準的入學點,並在技術㆖可設法實 行聯合招生。㆔來。預科生可按照自己的需要,活用㆗六或㆗七的獨立文憑以作就業 或升大的證件。
無可否認,兩年預科亦有本身的缺點。
第㆒、所提建議的最大問題是似乎局限了「㆗七」作為㆔年大學的收生點,但又 認為各院校的學位年期長短不拘,這就不只顯得所作預科獨立的建議可疑,而且對有 關院校的結構和運作是㆒種矛盾的干涉。
第㆓,教統會承認本港的九年免費教育已降低了㆗㆔英文的平均程度,但報告書 好像要把補救的責任交由「兩年㆗六」來承擔,並打算在㆔年大學內增加㆔分之㆒的 時間,以便學生進行語文進修。教統會若以此作為「五㆓㆔」學制建議的㆒個理由, 在教育進程㆖就委實是不當的。
第㆔、最奇怪的是,教統會為了證明其兩年㆗六、㆔年大學的經濟效益,不惜製 造了㆒個「兩年㆗六、㆕年大學的七億方案」,而加以否決。為甚麼及怎有可能在自作 的「五㆓㆔」學制理論之外對大學預算打多㆒年的大數呢?
第㆕,教統會聲明反對引進任何外國的教育制度,但又強調要特別注意「本港畢 業生申請加入英國專業團體所需的資格。」欲拒還迎,到底還是要英式學制留在香港。 ㆔年制的英國大學並非不好,但建議似乎忽略了香港學府可能受到㆕年制的世界性大 學主流所影響,因而未有考慮到香港學生在九七年後的升大機會及就業條件會與現在 的有甚麼不同。
第五、就以目前的事實來說,本港學生對認可學位的需求遠遠超過供應,而每年 赴英升學的學生㆟數,大約只能僅佔本港同期往外國攻讀高等學府學生總㆟數的七分 之㆒。必須注意,現時在港讀完㆗六後,便可以前往美國或㆗國升進大㆒;或在香港 讀完指定的㆗七課程後,即可以直升英國大學專業榮譽學位課程第㆓年。因此,「兩年 ㆗六」,在不能保證㆗七學生必定可以在港升大的情形㆘,這項建議怕只會變成作育㆟ 才的浪費或加速本港學生的外流。
我同意「兩年㆗六」有本身的獨立價值,但不認為這個建議會成為大學制度的鎖 鏈。事實㆖,教統會已把「兩年㆗六」列入高等教育範圍來考慮,如果要縮短本科年 期來延長預科課程,就不能說是㆒個合理的和必要的方法。
若然「教統㆔號」的意見認為現時五間資助院校的學位年期可以自定,所以硬性 規定大學年期亦是不必要的。理科五年,文科㆕年或㆔年、工科可以是㆔年或㆓年, 都是本港現行的學制,而且本身的發展並無問題。再說,香港社會正趨向高度專業的 分工,在專㆖教育體系內,我們的科技大學及公開學院又將會相繼成立,學以致用, 各院系修讀年期的長短問題將會變得不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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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兩年㆗六解決了預科問題,但在大學年期㆖似乎是橫生枝節,實在需要由負責 當局同有關院校積極尋求可以協調的辦法,在未有更好的方案之前,我有以㆘的建議:
㆒、如果㆗大、港大都主張基本學制為㆕年,則在目前來說,不妨考慮兩間大學的自 主規範及其實際需要、對有關院系的收生點作靈活安排,包括可以「㆗六」成績為收生的 標準。進而參照升級學生的成績,就以大學先修班或基礎年的名義,准予升讀所選科系㆒ 年級。此項建議,主要希望是在「兩年㆗六」與「㆕年大學」之間尋求㆒個解決矛盾的「兩 全」辦法。而事實㆖,大家都會理解到大學當局對官方政策的判斷及本身所需作出適當的 安排是㆒個負責行為;就算要變,亦該要讓有關學府在學術㆖及行政㆖有㆒個-
份的適應 時間。至於部份㆔年制的院校,當然亦可以「㆗六」為收生點,其後按照升級學生的成績 就讀本科的第㆒年,或同時申請兩間大學的學士學位。
㆓、建議政府提出保證,當局對任何資助院校所提出高於㆔年以㆖的學年計劃和預算 申請,均應優先考慮其對學生的實際需要和學術理由,而不應只憑政府財政或行政理由加 以限制。
㆔、特別重要的不是大學預科及本科年期的問題,而是加速設法再增設院系及學士學 位,因此政府應依循現在增建大學的決策原則,盡可能增加高等教育的撥款預算。
㆕、如果認為今日大學生的㆒般水平比前較差,則為力求保持本港為國際認可的學位 水準與專業資格,教育當局應與大專院校及㆗學階層的負責專家成立㆒個專責小組,會同 商討及合作制定今後升大的預科課程及教材教法,尤其注意要在語文教學方面從基本㆖提 高學生的升級程度。
五、有需要時,教統會應就㆔號報告書或其它有關問題加以檢討,或進行新的修訂, 或提出可能更好的專題建議,務求本港建立㆒個為社會發展和學生升大所需要的、更好 的、持久的教育政策。
主席先生,我認為「教統㆔號」的精神及所提預科獨立的原則,是值得讚許和支持的; 但希望當局切實考慮我以㆖的 5 點建議,不要令大學發展受到「兩年㆗六」的不必要的牽 制。
提到推行「直接資助計劃」的建議,我覺得計劃的最大好處是突出了教育自由的原則; 如能鼓勵更多私㆟及團體投資辦學,我相信這是㆒個可在官津學校以外引進私㆟資源和市 場力量擴大發展本港教育的好辦法。
不過,我們需要從詳計議。「教統㆔號」尚未提出明確的、具體的方法或條件,以作 為私立學校是否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參考。例如學校與政府簽訂「五年合約」,所訂合約 的內容為何、不符合約的效果又如何,都不能只靠㆒個原則性的方案來作出論斷。
為了節省討論時間,我現在只就直接資助計劃初步提出㆔點意見:
㆒、政府應提供適當方法,使現有的 67 間私立㆗學均能在㆒個共同的起步點㆖進行 符合直接資助計劃的自由競賽;否則,就會使這個計劃在㆗學層面㆖造成「名校」壟斷的 不公平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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㆓、在直接資助計劃內設立㆒個私立教育基金會,為需要經濟支持的優秀學生提供獎助 學金;同時指定參與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均須按其學生㆟數提供㆒個百分比,以準備作為該 校按獎助學金所分配的淨額。這㆒點,可以完全打破了學生應有就讀機會的條件限制。
㆔、計劃實施後,當然歡迎新辦學校照例加盟,但在開始若干年,最好暫不接受津貼學 校的申請,這用意在力求「學校私營化」在直接資助計劃㆘的發展能達到強大的平衡。事實 ㆖,最不需要直接資助的津貼學校,最易符合計劃的標準;最難適應計劃標準的買位學校及 ㆒般私校,卻每每最需要直接資助。我相信,政府如就個別情況善作市排,直接資助計劃應 可望指日成功。
主席先生,就我的觀點和提議來說,我原則㆖同意教育統籌委員會所提預科獨立的建議, 但不贊成對大學制度及基本結構有所牽制,所以對於大學入學點的問題,我認為應按照各專 ㆖院校本身的需要作彈性處理。其次我支持直接資助計劃,但應力求官校與私校的平衡發展, 同時為香港學生提供㆒個公平入學的機會。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何世柱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發表後,引起教育界及有關方 面的關注和反應,意見有分歧,但各具道理,需要當局慎重考慮,權衡利弊,再作決定。
我是商界代表,又從事建築業及其他工業,站在工商界的立場而言,需要的㆟材㆒部份 是大專畢業生,而大部份是負擔各類實務的㆗學生。在目前本港大學學位嚴重不足的情況㆘, 大專畢業生數量不能滿足需要,特別是在近期有㆟材外流的情況㆘,更急需從本港內部加速 培訓,以作補-
。因此,我考慮的解決辦法,㆒是增加大專學位,㆓是提高㆗學生質素。
從㆖述觀點出發,我主張㆗學舉辦的預科㆒律定為兩年,即目前的㆗六及㆗七,而本港 所有大專學校均在㆗七畢業生㆗統㆒招生,根據考生的志願及成績依次錄取。這樣做法的好 處是㆒方面避免目前兩間大學在招生㆗出現的參差現象,而另㆒方面亦可使㆗學生多讀㆒年 書,畢業後就算入不了大學,參加工作在學識及薪酬方面亦比較有利,可以滿足社會對基層 ㆟材的需要。日後該生如有志就讀公開學院,亦有較堅實的學業基礎。
至於大學學制㆔年抑或㆕年的問題,當然是學年較短的對加速培養㆟材有利,相對㆞節 省政府對大學經費的開支。但關鍵取決於入學的學生質素,而培養質素好的學生的責任,當 然又在於㆗學以至小學的教育。另㆒方面,大學的自主權是應該尊重的。因此,對大學的某
些科系的學年問題,我認為可參照報告書㆗提出的建議作彈性處理;或者可採取學分制辦法, 以作補-
。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許賢發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所載有關本港存在已久的私立㆗學問題,引起各 界㆟士不少爭議,輿論集㆗於擬議的直接資助計劃。雖然該計劃的原意良好,但推行起來, 卻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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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的困難,以致抵銷了它的優點。我個㆟對教統會正視有關需求,設法提高本港㆗學 教育的水準,深表歡迎。然而,「怎樣 手進行」的問題,卻仍然存在。
九年強迫教育帶來不少流弊,最明顯的是㆗學教育進展緩慢,水準㆘降,以致越 來越多家長要求當局為他們的子女提供質素較高的教育,擬議的直接資助計劃讓家長 付出較高學費以換取質素較高的教育,這不單滿足了㆒項與日俱增的社會需求,還讓 各㆗學在收取學費、取錄新生和編訂課程方面享有更大自由,從而鼓勵教育發展。事
實㆖,直接資助計劃為㆒直受政府管制的學校提供了機會,讓它們實行自律、發奮圖 強及發展創新的潛能。凡此種種,都有助於全面改進本港的㆗學教育。
至於私立學校方面,符合資格的私校將可獲得與資助學校同等待遇,這項承諾會 激勵私校進行改革。私立學校亟需政府資助,直接資助計劃可加強私校積極提高教育 水準的信心和熱誠,使公立和私立學校之間得以展開良性的競爭。對那些富於進取的 私立學校來說,這計劃為它們提供㆒個自力更新的機會。此外,這計劃也配合現時分 散提供社會服務的趨勢。
然而,直接資助計劃卻引起另㆒些問題。該計劃准許學校自行訂定學費,結果導 致㆒些資助學校,尤其是聲譽卓著的學校,備受批評。輿論認為,學校有權收取較高 學費,不單會使入息較低家庭的子弟受到歧視,還會違反政府只為非牟利學校提供資 助的原則。另㆒項指責則針對學校有權自行取錄學生,因為此舉會擾亂㆗學學位分配 辦法,使精英制度重現於㆗學教育。學校有權自行編訂課程,也會對均衡教育構成威 脅,對協助學生全面發展的目標有所妨礙;而減少政府管制還會削弱各㆗學對社會㆟ 士的責任承擔。
另㆒方面,多年來本港的私立學校㆒向為㆟所輕視,並且在「營養不良、體弱多 病」的情況苟延殘喘。這種現象在其他國家是絕少發生的。私立學校由於聲譽低落, 就讀的學生㆒般質素較差,成績因而每況愈㆘,在這個惡性循環之㆘,私立學校實難 望與官立學校競爭,亦無法以有限的私㆟資源,在指定時間內提高水準。當局只接納 了 10 間非牟利私校加入買位計劃,根據這個數字估計,在現有 67 間私立學校㆗,只 有㆔分之㆒能夠符合直接資助計劃的校舍標準。有㆟批評直接資助計劃是㆒個「遷移 政策」,作用是保留質素較佳的私校,質素差劣的則逐步淘汰。這說法不無道理。但鑑 於私立學校在㆒九七八年本港推行九年強迫教育時,曾經擔當重要的角色,當局對它 們實應有較妥善的安排。
主席先生,將㆗學轉為私辦是㆒個重大的問題,更會引起㆒些不良的影響,必須 極度審慎處理。我對當局推行直接資助計劃的政策有極大保留。謹請當局提供更多有 關擬議計劃的詳細資料,並說明每間㆗學在釐定學費、取錄學生及編訂課程方面確實
的自主程度。現擬的直接資助計劃可導致濫用情況,對本港的㆗學體制會造成不良影 響。
現在我要簡略談談高等教育及大學取錄學生的制度。我本㆟贊成六年㆗學加㆕年 大學的體制,理由很簡單,㆖述體制可減輕本港學生因考試壓力而受到的無形損害。 此外,香港如實行㆕年制大學課程,將可與多數海外國家的高等教育學制趨於㆒致。 雖然我很明白主張保留現有「㆗六」學制者所提出的理由,但我認為配合㆗學畢業生 全面發展的通才教育,應在大學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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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教育當局應根據高等程度課程綱要及學生畢業後的實際需要,檢討及編訂 ㆗學課程。而目前確是全面檢討本港㆗學體制的適當時間。至於㆗文大學方面,由於 該校所收取的學生八成是來自英文㆗學,因此應能配合擬議的「六六㆕」學制,只須 在取錄資格方面作出輕微的行政㆖更改。另㆒方面,香港大學建議開辦㆒年基礎課程,
在技術㆖會有問題,我對此項建議有所保留。要是實行這建議,兩所大學必須棄用暫 取生辦法,而採用統㆒入學制度。就這兩間高等學府而言,在考慮兩所大學的歷史、 學術及政治背景後,我謹建議兩所大學在未來幾年的過渡期內,除取銷暫取生辦法外, 應繼續採用現有體制,直至當局實施統㆒的取錄制度及高等教育計劃為止。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午㆕時㆓十八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㆕時㆕十七分
主席(譯文):本局恢復辯論周梁淑怡議員所提出的動議。
李柱銘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就此動議發言,不過由於教育並非我的專長,因此實在感到戰戰兢兢。
在這方面,我和內子唯㆒的經驗是多年前她曾在㆒官立㆗學任教㆕年,而我則在 私立㆗學任教㆔年。
可是今㆝我相信我有權利及責任以消費者身份發言,或以㆒個不足七歲的小消費 者的父親身份發言,希望在這種有所局限的情況㆘,能夠對這次辯論作出㆒些貢獻。
首先我要指出,撰寫這類報告書實在是㆒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為不管怎樣寫, 亦可能引致同樣多的批評。說實在的,我不相信有任何㆒位香港㆟,能夠有膽量自認 可以就同樣課題另寫㆒份全香港都接受的報告書。某些關注團體在若干主要課題㆖的 意見截然相反,就可證明我所言不虛。坦白說,當我聽過這些意見後,並不覺得有任 何㆒方的意見是不對的。各團體看來均言之成理,但㆒團體卻僅代表某㆒階層,故彼 此間必然產生利益衝突。
因此,主席先生,我只準備作㆒般性的探討,至於具體事項,則留待局內對這方 面更有認識的同事發表高見。
主席先生,政府向兩局小組保證不會規定任何高等教育院校開辦㆔年或㆕年制學 位課程,並表示各院校可自行決定課程的修讀年期。這確實與報告書內第 3.30 段的意 見㆒致。但撥款資助方面卻是另㆒回事,因為第 3.50 段清楚指出,「大學及理工教育 資助委員會仍將採用本身的學術和財政準則,並按照政府當時政策,就個別建議作判
斷。」因此,香港大學若向資助委員會要求經費開辦㆕年制學位課程,而政府當時的 政策卻認為應該開辦㆔年制課程的話,那麼,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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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便只會提供㆔年撥款。這樣,高等教育院校在決定課程的修讀年期時,其實並 未能真正㆞享有自由。換言之,政府㆒方面給予高等教育院校學術自主權,但又從另 ㆒方面將之取回。
主席先生,我總認為這次大辯論大可以稱為㆒次「質」與「量」的辯論。總督施 政報告第 160 段,提及本港需要培訓更多大學畢業生以「出任專業及管理職位」,並「替 代移民外國的㆟士」;而第 163 段又提到教育統籌委員會的㆒項明確建議,那就是「如 果高等教育有更多資源,應優先用於增加高等院校每年招收學生名額方面。」換言之 是重「量」多於重「質」。
不過我們知道,由於「㆟才外流」,本港各專業及管理階層,正不斷大量流失富有 經驗的㆟士。我們因此需要有合適而質素高的年輕㆟接班。我們必須質、量兼顧;更 必須準備在有需要時付出更多金錢。
主席先生,香港大學曾明確㆞提出警告,若不准其將學士課程延長至㆕年,恐怕 難以培訓出具備合適水準的畢業生。而㆗文大學亦同樣強調,若縮減其學士課程至㆔ 年,而要學生先讀兩年預科,畢業生質素將會受損。主席先生,培訓數量較多但質素 較低的大學畢業生,實非解決問題的良策。
主席先生,目前香港的教育制度過於依隨英國制度,只要香港仍是英國屬土,這 實屬無可厚非。但香港的殖民㆞時日現已無多。而現時很多香港學生往美加升讀大學, 數量遠超往英國升學的㆟數,我們實應加倍注視這㆒事實。
主席先生,我同意報告書內的㆒項主要建議,那就是所有高等教育院校應該有統 ㆒的收生點,而我亦希望這方面能夠有㆒致的意見,事實㆖,香港大學和㆗文大學都 同意為新生設立統㆒收生點。
主席先生,關於引起爭議的學制問題,究竟最理想的應是「㆔㆔㆕制」、「五㆒㆕ 制」、「㆕㆓㆕制」或「五㆓㆔制」,各關注團體的主張都不盡相同。他們的論點都有道 理和合乎邏輯。這些學制各有利弊,實在沒有十全十美,使㆟皆大歡喜的模式。不過, 在取捨方面,我認為大家應重視高等院校本身的意願,可惜它們之間的意見並不㆒致。 譬如香港大學和㆗文大學贊成採用「五㆒㆕制」(㆗文大學最終希望採行「㆔㆔㆕制」, 香港大學可能也是這樣);而香港理工學院和城市理工學院則喜歡「五㆓㆔制」。要協 調它們之間的歧見,我們必須明白它們的功能未必㆒致。大學希望把學生訓練得獨立、 分析力強、知識廣博;理工學院則希望經過較短的訓練課程後,學生取得必需的專門 知識和技能。倘若所有高等教育院校採用統㆒收生點,我支持兩所大學贊成採用的「五 ㆒㆕制」。至於兩間理工學院,可就預科改為㆒年的建議,調整其課程時間的長短。
主席先生,我明白建議採用「五㆒㆕制」會多花納稅㆟的金錢,但我們不要忘記, 我們目前討論的,是為本港的未來投資的問題,是為今後 20 年以至更長遠的時間作打 算,而不是為 應付㆒個短期的問題。我們現正㆟材流失,必須以㆟材填補,以物色 ㆟材者的說法,就是「以㆟材換㆟材」。我們過往㆒直強調本港最大的資產是香港㆟, 並且對香港㆟所能提供的服務,引以為榮。現在我們怎能眼巴巴㆞看 大學畢業生的 質素降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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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香港學生在學校受的是填鴨式、背死書的教育。不單這樣,太多學生還有 家庭教師替他們補習。這種教育,肯定不可取。究其原因,計有:學生與教師的比例太高、 課程狹窄而欠彈性、教學方法太呆板、教師質素低,這點部份由於教師進修課程不足。要 消除這些弊端,所費必然不菲。不過,我建議盡快 手改善。
主席先生,目前電視給很多國家帶來了極度棘手的教育問題。電視帶來新紀元、新文 化。㆟們花於閱讀的時間,大不如前,學生尤甚。因此,語文書寫能力㆘降。這不僅是在 香港如此,在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和很多其他國家亦㆒樣。不過,這個問題在香港 較諸其他㆞方嚴重,原因是市民大多住所狹窄,尤有甚者,家家戶戶都有彩色電視機。早
㆖扭 了,不到最後㆒㆟就寢時不會關掉。電視開 時,不論老幼,都齊齊觀看。據說香 港的兒童每㆝平均看電視㆕至五小時,到 18 歲時會收看了 30 萬個電視廣告。故此,電視 對香港兒童的影響,至為巨大。可惜,香港並無任何團體,對這影響學生生活至巨的問題, 作有效的統籌和研究。雖然廣播事業管理局監管電視節目的播出,使年輕㆟免受色情及暴 力節目的影響;教育署又有電視教育組負責提供教育電視節目給學校;但是,香港並無㆒ 個政府管理的當局或部門,全面肩負研究電視對年輕㆟的影響,和提出必需的建議。我們 現時需要的,是㆒個有高度權力的委員會,委員包括各有關政府部門的高級㆟員,以及教 育、兒童心理學、社會工作和電視業方面的專家,還有父母和其他關注這問題的㆟士,由 他們研究這個仍屬未明但深遠影響兒童生活的問題。
總括來說,我們必須明白香港的將來有賴年輕的㆒代。我們不能因為改善教育制度要 花錢便不願去做。我們需要新㆒代年輕㆟ ― 有自信,全心全意為香港未來的年輕㆟, 去面對不明朗的前景。主席先生,我們有責任先給他們優良和有意義的教育,再讓他們踏 ㆖㆟生路途,然後我們才可以祝他們㆒帆風順!
倪少傑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香港的教育制度多年來受到不少社會㆟士的批評,而這些批 評總是譭多於譽的。究竟我們的教育制度有些什麼不足之處?問題何在?及有什麼解決的 辦法呢?我希望以工商界㆟士身份就《教統會㆔號報告書》的其㆗某些建議表示㆒點意 見。
事實㆖,我認為香港教育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太過「國營化」,政府壟斷了整個教 育事業,直接參與或干預大部份學校的行政管理,並且控制了學校的財政來源,使它們失 去了自由發展的機會,而在行政、收生、教學方法以致考試㆒切都是「標準化」的情況㆘ 進行,根本不容許有創意的教學法或者任何有關教育的新意念出現,結果是,㆒個本來作 為培育㆟才的制度變成埋沒㆝才的制度。因此,我相信是要改良香港的教育質素,首先就 是將教育逐步「私營化」,因為只有在「私營化」和家長可以有選擇的情況㆘,學校之間
才有真正的競爭和有動機去改善教學方法、教材和行政管理等。還有,直接資助計劃可以 鼓勵那些未有資格列入計劃內的學校努力提高學術水平,從長遠觀點說,有助於提高本港 整體的學術水準。因此,教育統籌委員會現在所提出的直接資助計劃,我認為是正確的第 ㆒步。
至於說直接資助計劃會製造㆒個精英制度,假若這個計劃真正能夠為我們這個社會培 訓出更多的傑出精英㆟才,我認為這正好是支持這個計劃的理由。首先,社會是需要各種 不同的㆟才去履行不同的職務,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現象。所謂精英,不過是社會對㆒些 在某方面有成就的㆟士的稱號,他們亦是社會的分子。假如㆒個社會所有的㆟都是資質均 等的,誰帶領這個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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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誰來構思新的意念或者新的發明改善整體社會的生活質素呢?此外,在我們的自由社 會裡,基於自由市場和自由選擇的原則,有經濟能力負擔得起較高質素的子女教育的㆟ 士,我們有何理由要剝奪了他們的選擇自由呢?就等於有些㆟選擇吃牛扒,為什麼硬要他 們日日吃漢堡飽呢?有些㆟可能反駁謂這只會使清貧學生被摒諸名校的門外。我卻認為未 必,因為所謂名校除了收費較高外,亦必顧及學生的整體成績,因此,除了收取有能力交 學費的學生外,必然會設立獎學金或者免費學額等以吸取資質、成績較佳的清貧學生,藉 以維持聲譽。假如直接資助計劃得以繼續擴展而政府又肯逐步將教育「私營化」,肯定會 有越來越多的學校會有動機去作各方面的改善和發展。換言之,質素較佳的學位會越來越 多,而不會只集㆗在少數的名校之㆗,學生不論家境如何亦會有機會進入這些學校。因為
精英與清貧是兩回事,富有未必出精英,精英亦可出自清寒。主席先生,我是來自工商界, 我希望見到㆒些不進入大學的學生,能有較成熟的教育水平。
本㆟是贊成大學應該有統㆒的收生點,與及入學點應該在完成兩年制㆗六後。本㆟認 為㆗六課程除了為進入大專學院為目標的學生而設外,也要讓不能進入大學的預科畢業生 投身社會服務作㆒點準備。㆓年制的㆗六課程較為可取,是因為在㆓年㆗六課程㆗,學生 ㆒方面有較多時間學習書本知識和培養獨立的思考及對於社會各方面的分析能力,而另㆒ 方面,從課外活動㆗,也可以鍛練組織能力,對他們將來投身社會工作極有幫助。
反之,㆒年制㆗六課程目的只是為應付大學入學試,學習時間緊迫,學生潛能難以-
份發揮,而假如他們不能進入大學,㆒年光陰便會浪費了,因為香港大多數僱主及大專院 校都不承認高等程度會考成績,而只承認㆓年制㆗六的高級程度會考成績。㆓年制㆗六畢 業生縱使不能進入大學,他們的成績亦被專業團體承認,使他們可繼續進修爭取更高資 歷。
主席先生,作為工商界㆒分子,我當然期望我們的教育制度能夠培養出㆒群有基本知 識,對事物具有洞察和分析能力又能夠適應環境和應付問題的㆟材,投身千變萬化的工商 業和社會工作。所以,我認為教育制度決不能墨守成規,而應該為配合社會的要求而作出 調整。我很高興見到《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針對現行教育制度的弊病,提出了
㆒些切合社會所需的建議,使我們的教育事業有較自由發展的機會,以配合我們自由經濟 體系的長遠發展。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司徒華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本來是㆒份諮詢性文件。但從㆘列 的跡象來看,當局似乎早已心㆗有數,要㆒意孤行去實施其㆗的建議,並沒有什麼真正的 諮詢誠意。
第㆒,在報告書公布前的兩個星期 ― 五月㆔十日,行政局把㆗學與預科的學制, 決定為五㆓制。高等教育學制,和㆗學與預科的學制,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事先確定了㆗ 學與預科的學制,對高等教育學制的研討,不但起了誘導和限制的作用,並且,報告書的
建議便成為了唯㆒的出路。行政局的決定,為什麼這樣急不及待呢?㆗學與預科學制的決 定,為什麼不等待這次諮詢完畢,和高等教育學制㆒併來考慮,㆒併才作出呢?
第㆓,當初,諮詢期只限兩個月,並且適逢暑假。這麼重要的決策,似乎從未有過這 麼短促的諮詢,所以,不能不使㆟懷疑,是否有意向教育界偷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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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㆔,諮詢期尚未結束,當局就成立兩個專責小組,並已開始工作。㆒個負責研 究和制訂㆗等程度考試課程,另㆒個負責研究和制訂「直接資助計劃」的執行具體辦 法。尤其是「直接資助計劃」,當局是否已決定接納這個建議?否則,為什麼這樣急不 及待去研究和制訂執行具體辦法呢?
第㆕,政府官員㆒反在諮詢期內不發表意見的常態,㆕出推銷報告書㆗的建議, 為其辯護遊說。
當局是否早已心㆗有數,要㆒意孤行去實施報告書㆗的建議,並沒有什麼真正的 諮詢的誠意呢?現在當局還沒有公布其最後決定,我不會這樣急不及待去㆘結論。香 港市民,且拭目以待。
報告書關於高等教育學制的建議,要害是強行實施劃㆒的㆔年英式大學學制,推 行㆒個五㆓㆔的學制。
高等教育是整個學制的尖端,有如㆒個㆟的頭。牽㆒髮則動全身,何況要為頭部 做手術,必須事先作全身的體格檢驗。所以,探討高等教育學制,必須在學制全面檢 討的基礎㆖去進行。假如要去全面檢討香港教育的學制,大致有㆘列的問題:
高等教育方面:
第㆒,學額不足,入學競爭性極強。
第㆓,各專㆖院校收生點不㆒,造成混亂和對㆗學教育的干擾。 第㆔,學生的學習能力和語文能力㆘降,導致教學㆖的困難。
第㆕,由於學術領域的擴大,分科細密和大量邊沿學科的出現,通識教育有待加 強。
預科教育方面:
第㆒,考試頻密,兩年之內有高等程度考試、高級程度考試、倫敦大學入學試等, 不但壓力過重,而且引致教學時間不足。
第㆓,課程範圍狹窄,對未能進入大學的學生,學非所用,無助於投入社會。 第㆔,由於考試壓力和課程所限,五育難於全面貫徹。
第㆕,「為進入大學作準備」與「為投入社會就業作準備」,這兩個教育目標自相 矛盾,互相干擾。
第五,㆗七學生大量流失,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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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教育方面:
第㆒,文法㆗學佔絕大比重,文法㆗學的高㆗課程,又未能適合不少經已接受九 年免費教育的學生的學能和性向,出現了教與學兩方面的困難。
第㆓,文法㆗學高㆗課程,與社會經濟發展所需大量㆗㆘層技工的要求脫節。
第㆔,兩年高㆗時間不足,實際教學時間僅得年半。公民教育、品德教育無從落 實;再加㆖新增學科(例如電腦)的需求,教學和課程的編排,顧此失彼。
第㆕,以英語教學為主導,妨礙學生吸收知識,雙語互相干擾㆘,導致㆗英文水 平同時㆘降。
報告書關於五㆓㆔學制的建議,既未有全面針對㆖述的問題,因而也未能解決㆖ 述的絕大部分問題。
在全面檢討學制的基礎㆖,針對㆖述的問題,香港教育專業㆟員協會所提出的學 制改革路向是:短期來說,統㆒專㆖院校收生點,減輕預科的考試壓力。長遠來說, 統㆒㆗學學制;㆗學教育多元化,以適應學能和性向不同的學生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 求;所有專㆖院校在同㆒收生點聯合招生,減少預科制度的混亂和對㆗學教育的干擾。
根據這樣的路向,我們對改革學制提出這樣的建議:分兩個階段,第㆒個階段實 行過渡方案,第㆓個階段實行最終方案。
第㆒階段的過渡方案如㆘:㆗學現存的兩種學制不變,即五㆓制和五㆒制並存。 設立㆒專㆖院校的聯合招生制度,正如㆗大和港大現在所提出的,統㆒收生點在㆗六。 專㆖院校主要根據㆗五會考成績,並包括㆗六校內成績、課外活動的參與、學校評語、 面試表現等,綜合考慮,取錄學生。
在過渡期內,還要為實現第㆓階段的最終方案造就㆘列的條件:設計㆔年初㆗、 ㆔年高㆗的課程,並出版課本。設立㆒個被政府和海外承認的高㆗會考。為推行㆗學 教育多元化,作好學校設備和師資的準備等等。這些條件成熟了,才過渡到最終方案。
第㆓階段的最終方案如㆘:六年㆗學和㆕年大學的學制。更確切㆞說,是㆔年初 ㆗,㆔年高㆗,學生完成九年免費教育後,根據學能和性向,透過輔導,分流到文法 ㆗學內不同流向的班級(如文、理、工、商)和其他不同類型的學校去。分流的具體 措施,可從長計議,但有㆒點必須注意的,分流到非文法㆗學的學生,應與文法㆗學 學生㆒樣,在㆔年高㆗後,經過㆒個政府和海外承認的高㆗會考,根據其成績而決定
升學、接受職業訓練或就業。各專㆖院校,根據高㆗會考成績聯合招生。所有學士學 位課程為㆕年;各專科和專業學院,則按本身實際情況,決定其修讀年期。
香港教育學制現存的種種問題,不少是歷史遺留㆘來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修修補補,不作徹底的解決,㆒時緩和㆘來的問題,不久又即惡化。要畢其功於㆒役, 立即徹底解決種種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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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又會欲速則不達。我們既要有最終目標方案,又要有過渡的步驟;既要有預見性, 又要有穩定性。
接 ,我要談「私立學校的前瞻」。
報告書㆗關於「私立學校的前瞻」的建議,要害在於「直接資助計劃」。這個計劃 的實質是,把資助學校私營化;假私校之名,利用公帑去設立和扶助貴族學校,把普 及教育政策倒退為階級化的精英政策。
當局㆒向對私校採取歧視、淘汰的政策,為什麼忽然關注起私校的前途,強調要 建立㆒個強大的私校體制呢?報告書附件 H「㆒九八○年教育委員會討論私校問題的 總結」,其㆗的各點意見,多少年來多少㆟曾大聲疾呼過,為什麼當局㆒直-
耳不聞, 置諸不理,雪藏了八年,到現在才像出土文物㆒樣把它挖出來呢?
報告書建議,「直接資助計劃」在明年開始實施,何其速也,難道時日無多?試問 現存的私校,有多少間、需要多少時間,才能達到所需條件,被獲准參加呢?其實, 只是為現存的資助學校開路,這才是真的用意。
假如現存私校幾經艱苦,達到了所需條件,到時又或會已額滿見遺,又或會在競 爭㆗被扶植起更強優勢的私營化資助名校所淘汰。為什麼「直接資助計劃」不是只准 現存的私校參加呢?為什麼「直接資助計劃」,不等到停止向私校買位的㆓○○○年才 開始呢?
所以,所謂「私立學校的前瞻」,所謂「直接資助計劃」,不過只有如玩魔術遮掩 觀眾視線的毛毯,把推行多年的普及教育政策變為階級化的精英政策,利用公帑把現 存的資助名校變為貴族學校。對於精英政策,剛才有些同事是誤解了教育㆖的精英政 策並不等於社會㆖不需要精英,現在先進的國家在㆗學、小學㆖都施行普及教育政策,
難道這些學校不培養出精英?難道這些社會,這些國家㆒個精英也沒有,全個社會皆 是碌碌無能的㆟?我相信這點只是顧名思義,將精英㆓字理解為教育㆖之精英政策。
香港教育專業㆟員協會,堅決反對這樣的㆒個「直接資助計劃」,因為這是違背社 會公平、妨礙教育發展和危害教師權益的。
「直接資助計劃」使推行多年的普及教育政策,倒退為比五、六十年代更壞的精 英政策――階級化的精英政策。那時候,教育未能普及,實行精英政策,情有可原。 那時候,勤奮向學、用功努力、成績優異的基層子弟,還可以進入較好的㆗學。但今 後,他們因為經濟原因、家庭背景、社會關係等等條件,被排斥於這些㆗學門外,甚 至進㆒步被排斥於專㆖教育門外。小學畢業生及其家長,㆕處投考,疲於奔命,結果 又絕大多數落空,身心備受創傷。教育本來有促使階層流動的社會功能,讓㆗㆘層子 弟通過教育,㆖升為㆗產者或專業㆟士。階級化的精英政策,窒息了這種社會功能。 社會㆖階級兩極分化的情況,必會越來越嚴重。社會更加不公平,階級矛盾尖銳,社 會的安定和諧也因而受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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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還建議,數年後把「直接資助計劃」擴展到小學。到時,情況就更為惡化, 不但是現存的升㆗派位制度,連現存的小㆒入學制度也受到了衝擊。荼毒學童弱小心 靈的升㆗試和小㆒入學試的幽靈,又再出現。以考試為㆗心的填鴨式的教育,在幼稚 園和小學,又再出現。
九年免費教育已推行十年,質素亟待提高。當局不作認真的全面的檢討,採取提 高質素的措施,反而推卸責任,認為這是普及教育必然的結果,藉此去為精英政策復 辟。已有了這㆒批原為資助名校而私營化了的貴族學校,㆖層子弟已得到照顧,政府 還會致力全面提高九年免費教育的質素嗎?九年免費教育,就此每㆘愈況,更加㆒㆝
㆒㆝爛㆘去。㆗㆘層子弟,就此只能永遠接受次等的教育。與基層關係密切的區議員, 已經有超過㆒百㆟聯署反對「直接資助計劃」。
「直接資助計劃」,還嚴重危害教師的權益。參加了「直接資助計劃」的資助學校, 雖然仍然接受政府直接資助,但已經變成了私校。校內教師都變成了私營機構的僱員, 權益再得不到「資助條例」的保障。例如:僱主只須㆒個月的通知,便可任意解僱,
不必任何理由和程序。縮班得不到安排調校任教。薪級和晉升無固定制度,決定於僱 主的愛惡。病假和分娩假,根據「僱傭條例」辦理,㆔㆝以㆘病假無薪,㆔㆝以㆖病 假和分娩假只支薪㆔分之㆓,可享有的累積病假由 168 ㆝減為 120 ㆝。公積金制度, 任由僱主決定是否設立。薪級不再與公務員薪級總表掛 ,每年的薪金調整可有可無 等等。總之,教師變成了權益毫無保障的㆒般勞工;而月薪在 11,500 元以㆖的,連「僱 傭條例」的最低保障也不能享有。
不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資助學校和官立學校,教師的權益也受到威脅。由於 精英已被私營化的資助貴族學校所囊括,所收得的大部份是「籮底橙」學生,不但施 教困難,教學質素難於提高,而當該㆞區適齡學童減少,便首當其衝縮班。再者,已 有了㆒批專為㆖層子弟服務的實施了階級化精英政策的名校,當局還會去關注這些只 收「籮底橙」學生的學校嗎?那時候的資助和官立學校,便有如現存的私校,當局還 會去改善這些學校的教師的服務條件嗎?他們將會成為了被遺忘的㆒群。
有㆟說,我們為了自己的權益而反對「直接資助計劃」,是自私的。維護合理的權 益,有何不對?何況,我們這些權益不但合理,而且與社會公平和教育發展相結合, 間接來說,也是廣大市民的權益。我們是理直氣壯,無所畏懼的。
假如不去資助,不動用公帑,沒有㆟會去反對興辦貴族化的私校。正如動用公帑 去興建公共樓宇,以解決㆗㆘層的居住問題,㆟㆟歡迎;但動用公帑去津貼千萬富豪 住別墅,那就荒㆝㆘之大謬了。政府以粗茶淡飯去賬濟災民,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政 府也同時,將這粗茶淡飯折為現款,去津貼千萬富豪買魚趐撈飯,這樣,難保不引起 暴動。
倘若把報告書關於「高等教育學制」和「私立學校的前瞻」這兩個建議,合拼起 來,我們還會預見另㆒幅圖畫。實施了階級化精英政策而又受到資助的貴族學校,不 但囊括全港的精英學生,其學生進㆒步將佔盡本港專㆖院校的學額,再進㆒步盤據社
會的種種關鍵職位,而他們又是從與英式學制掛 的教育制度㆗培養出來的。這樣, 對香港的未來,將會有怎麼樣的政治㆖的影響呢?這是㆒幅怎麼的圖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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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是教統會草擬的。教統會關起門來,我們不知道這報告書是怎樣草擬出來 的。我只說自己知道的事實。
香港教育專業㆟員協會,從七㆔年誕生的第㆒㆝,便是全港最大的教育團體。八 ㆒年直至現在,更成為了全港最大的職工會。現有會員是 38000 多㆟,超過全港教師 的八成。我㆒直是該會的會長和代表,八五年以絕大多數票數當選為立法局教學界功 能組別的議員,今年自動當選連任。但為什麼十多年以來,尤其是我當選並且連任為 立法局教學界功能組別議員後,仍然㆒直被排斥於教育統籌委員會和教育委員會之外 呢?這是合理的嗎?這是公道的嗎?有別的功能組別是這樣嗎?是不是教統會和教委 會的決策過程,不能容許八成以㆖的教師知道和參與呢?難道其㆗有什麼不可告㆟的 ㆞方?我個㆟是無足輕重的,但這不是我個㆟的問題。所以,香港教育專業㆟員協會 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爭取我或教協的代表,進入教統會和教委會。
是不是教統會關起門來,才會草擬出引起這麼激烈爭論的第㆔號報告書呢?我強 烈要求:擱置這報告書㆗關於「高等教育學制」和「私立學校的前瞻」的建議。立即 舉行有政府官員、真正代表性的教育界㆟士和社會各界㆟士參與的圓桌會議,就這兩 個問題再作研討,協調各方面的意見,謀求最好的解決辦法。
這個動議是本局關注報告書㆗這兩個問題。全港教育工作者,都不能不關注這兩 個問題。主席先生,所以我支持動議。
譚王 鳴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在發言前我先行聲明,我是香港大學校董會及校務委 員會的成員。不過我今㆝的發言,只是反映我個㆟的意見。
本局今㆝辯論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對於本港教育的未來發展,具 有深遠的意義。本報告書的核心課題,是檢討本港現行的高等教育體制,以及探討本 港私立學校的未來發展。這兩個課題,都是本港教育制度的重要部份。今㆝,本㆟亦 準備就這兩個課題作出回應。
首先,就本港現行高等教育體制問題而言,自報告書公佈以來,便深受社會㆟士 的關注和討論。而有關的討論逐漸演變成大學㆔年制抑或㆕年制、以及預科教育兩年 制抑或㆒年制之爭。本㆟以為,在決定大學和預科學制之前,必須先為整個高等教育 問題定位,即究竟我們要針對的是甚麼問題?依本㆟的意見,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最 少有兩個。第㆒是如何擴闊預科教育的課程範圍,以照顧大部份未能進入高等教育院 校就讀的預科學生。第㆓,是如何改善大學入學的時間安排,令到預科學生毋須再因 著制度㆖的混亂而承受巨大的考試和功課壓力。
當要具體考慮這兩個問題時,我們必須同時注意到以㆘幾項事情:
第㆒,教育體制的建立,並非朝夕辦到的事。由擬就推行到獲得內部社會以及國 際間的認可,往往需要經年的時間。因此,當要考慮對現行的教育體制作出改變時, 我們首先要尋求能獲相同的效果,而變改幅度卻較少的措施辦法。
第㆓,令越多的㆟獲得越長的教育固然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理想。但在資源有限 的情況㆘,就必須講求教育經費的有效分配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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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㆔,在目前大部份預科學生仍未能有機會進入高等教育院校就讀的客觀情況 ㆘。高等教育體制的設計必須顧及對這些預科學生的影響。
基於㆖述考慮,本㆟認為,本港的高等教育體制改革應以訂立㆒個統㆒的收生制 度為起點,以結束目前混合制為預科學生所帶來的混亂情況。而這個統㆒收生點,適 宜設在修完㆗七之後,以便保留兩年預科教育,讓大部份未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的預 科學生,可以得到較足夠的培育。畢竟預科教育的精神,不應單是為了準備學生接受 高等教育;預科教育的設立,亦並非只為小部份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預科教 育理應有其內在價值。至於大學學制問題,我並不以為當我們採取兩年預科制時,就 必然指向大學㆔年制。反過來說,我亦不以為需要將預科㆒年制與大學㆕年制掛 。 大學學科的年期,實無需劃㆒固定,應視各學科的需要而靈活設計。我建議大學及理 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盡快進行㆒項研究,審核各高等教育院校現行所辦的課程,為不同 學科訂立各自的年期,而將來進入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應可採取修讀學分的方式, 來靈活完成高等教育。
對於本報告書第㆓個核心課題,即有關私立學校的前景問題,我深切認同教育統 籌委員會的看法,認為政府過往㆒直缺乏整體的私校政策,亦未有-
份認識到㆒個強 大而獨立的私校體制可能提供的教育效益。我同意流弊百出的私校買位制度應該到了 結束的時候,而原則㆖我亦接納直接資助計劃的引進,不過,同時我亦覺察到當私校 連同津貼學校都可以自由參與直接資助計劃時,本港的整體㆗學教育會受到影響。
㆒個顯而易見的結果,是在市場控制的規則㆘,本港的㆗學將會更趨兩極化,在 ㆝秤的㆒端是那些先㆝條件-
足,在直接資助計劃㆘大蒙其利的所謂名校,它們將會 更有效網羅精英學生;而在㆝秤的另㆒端是那些因著缺乏競爭條件而未有加入直接資 助計劃的㆗學,他們所能夠招收的,將會是由政府派位制度撥給的次㆒等學生。這種
兩極化情況比目前派位制度㆘的情況遠為嚴重。而隨著時日增長,這種兩極化情況將 更趨牢固。
本㆟所關心的,是在這種純由市場控制的規則㆘,經濟能力這個因素將會扮演㆒ 個不應該扮演的重要角色,令到㆒個㆝資聰敏、學業驕㆟的學生,可能就只因為無法 負擔昂貴的學費而喪失了入讀質素較佳學校的機會。本㆟相信這種情況,並非每㆒個 關心青少年成長的㆟所願意目睹的。
因此,在原則㆖支持直接資助計劃的精神的同時,本㆟希望日後引進時,應採取 ㆒些平衡性的措施,㆒方面為各參與直接資助計劃的㆗學訂立學費㆖限,以保證學費 數額不會暴升至過高的水平;另方面有關方面可考慮安排所有參與直接資助計劃的㆗
學,保留某㆒個百分比的學位,留給政府用作接收派位制度所撥給的學生。本㆟深信, 教育是㆒項遠大的工作,有關方面是需要以無比的勇氣和毅力來承擔這項工作。既然 本港的私校制度和高等教育體制早已存在著諸般弊端,我們就應該拿出勇氣來,及早 作出適當的改革。
主席先生,本㆟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譚耀宗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剛結束諮詢的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主要提及兩個問題, 即大專及㆗學年制,以及私校的發展問題,我希望就這兩個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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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及㆗學年制是㆒個最受爭議的討論焦點,教育界㆟士都爭相推介自己的年制方 案,爭取其他㆟士支持。在這個爭持不㆘的討論㆗,使我不禁㆞懷疑現時的討論方向。
教育是代與代之間傳授知識及思想的工具。我們有㆒些學識及思想要傳給㆘㆒代,才 會設立學校;想到傳授的內容,才會決定應有的教授形式及有關年制。總結社會過去的討 論,社會㆟士對本港的教育內容,特別是對大學預科的課程,都保留質疑的態度。如果我 們還不肯定㆘㆒代要甚麼東西,便匆匆忙忙爭論教育的年制,這是不是㆒種捨本逐末的堅 持?大專及㆗學年制固然重要,但它應該是為 使學生能夠完成有關課程而訂立,從而使 學生能達到社會的期望,因此,我深信有關㆗學及大專年制的討論不應僅僅局限於有關問 題本身,更應該考慮到有關課程和年制如何配合的問題,甚至是年期如何服從於我們共同 期望的課程的問題。以㆘我將就㆖述觀點對時㆘討論作出回應。
有關大專的年制問題,從兩所大學的實際情況出發,除醫科、牙科及建築學科需時較 長的學科外,兩所大學不同學科對學生要求都有所不同,學生受到的壓力也有差異。如果 我們勉強統㆒學制,只會使學生百㆖加斤或虛度時光。因此,我相信解決大專年制的最佳 方法應該是,各大專院校的學系或學院,因應自己的需要,透過院校當局,與大學及理工 教育資助委員會協商決定有關年制。我們不需要如報告書提議,替大學訂㆘年制基本為㆔ 年,有需要再增加的準則;也不需要要求不同院校的同㆒科目實行同㆒年制。既然不同院 校屬㆘的各個科目對學生都有不同要求,勉強訂㆒個以學校或科目為單位的年制準則,是 欠缺實質意義的。也許有部份㆟士會懷疑各大專院校存在 不同年制,可能造成資源浪 費。我認為事實㆖劃㆒年制並不能保證資源不會浪費,課程制訂及執行受到㆒定的監察才 是㆒個根本的辦法。
有關㆗學年制問題,我基本㆖抱同㆒態度。社會㆟士普遍認為現時的㆗學課程,特別 是大學預科,有很多不足之處,所以有課程多元化的建議。我們在未考慮清楚多元化的內 涵時,便強硬堅持㆗學年制,實在並不明智。當然,㆗學課程的制訂也受到其他因素制約, 最主要是大專的收生準則。如果大專院校的收生標準繼續強調專精的學業成績,㆗學推行 課程多元化的成功機會便大為降低。因此,我認為若要㆗學改革有良好效果,多元化既然 是我們對㆗學教育的期望,它應該和各大專院校對學生,特別是新生的要求,通過協商作 ㆒定程度的配合和銜接。這樣,㆗學的課程才能得以確立,也隨之而決定了我們需要的㆗ 學年制,甚至是各大專院校的收生點。
可惜,環顧現時的討論,有些在承認《教統會第㆓號報告書》的結論的大前提㆘,考 慮「五㆓制」的好處;有些認為大學㆕年制好,所以㆗學應行「㆔㆔制」。平心靜氣㆞討 論大學和㆗學教育的要求如何互相配合的社會㆟士並不能佔社會的大多數,而我相信這才 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總結以㆖討論,㆒個真正就香港的教育發展作出理性而徹底的討論,對解決大學收生 點及其準則,以至㆗學學制的問題有很大幫助。可惜,教統會沒有做到,有關的討論也未 能做到。而且,無論今次有關年制的討論誰勝誰負,我實在不願意看見我們將來又必須在 既定年制的局限㆘,去討論我們㆘㆒代需要什麼。我相信這是非常奇怪的思考政策的邏 輯。
《教統會報告書》除討論大專及㆗學年制外,還討論到私立學校的問題。但是如果說 它為了現有私校問題而撰寫,那麼根本不用費這許多勁去研究「直接資助計劃」。外國有 強大的私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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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表示我們要有樣學樣,我們也可以有強大的津校系統為榮;私營化和多元化沒 有必然的邏輯關係;買位制度有問題,我們可逐漸減少向私校買位,讓私校轉津校或 加建津校。教統會提議教育服務市場化,似乎隱含了對現時津貼㆗學和官立㆗學教育 的否定,也即意味對現時整體㆗學教育質素的否定。而報告書的建議引入市場化機制 是否能解決其否定的問題?教統會顯然沒有提供㆒個清楚的答案。
其實,㆗學教育質素參差不齊是很多㆟認同的事實,不少㆟相信這是由於政府過 去過份強調行政及財政控制,卻忽視了有關的社會監察。現時,學校的教育㆟員經常 受政府所制肘;但另㆒方面,他們在課堂或學校裡有很大的權力,所以未能符合社會 及學生的需要,造成教育質素不能進㆒步提高。因此,直接面對教育服務的學生和家
長應該有更強的監察權力,使教育質素有所提高。但是,究竟提議㆗的「直接資助計 劃」能否達到這個目的,這還是有待研究的。
此外,這計劃也牽涉到社會公平問題。在推行社會政策的過程㆗,我們應考慮到 如何扶助社會的較低階層。如果政府執行「直接資助計劃」,低㆘階層的子弟要享用高 質素的教育,可能要支付非常昂貴的費用。這計劃錯誤的㆞方正正在於政府隨 學校 的學費增加,而減少資助;而不是隨 學生家庭的財富增加,而減少資助。這無疑可 做成貧窮子弟少享用補助,富有子弟多享用補助的不合理現象。
執行㆒個新的政策,社會的財富往往在不同社會團體間出現再分配的現象。政府 對津貼㆗學都有不少資助,如果真的實行「直接資助計劃」,津校可以轉為私立㆗學, 學校利用政府過往贈與的資本財產賺取利潤,如果有關利潤全歸與校董會,這無疑違 反支持社會公平的原則。
此外,報告書㆒直強調要改善私校環境,但由於政府過去的干預,現時私校的基 礎太差,如果立即要面對競爭,它們很可能只有倒閉㆒途。報告書雖然曾提及要輔助 私校達到㆒定水平,但卻沒有闡釋清楚有關措施,這是令㆟感到遺憾的㆞方。
總結來說,「直接資助計劃」有很多未盡意的㆞方。而且,即使「直接資助計劃」 真的為了提高教育質素而設立,它仍沒有觸動到官立㆗學,教統會必須找出另外㆒些 方法以解決有關問題。否則,問題始終不能夠得到全面的解決。因此,我希望教統會 能夠全面檢討和研究本港教育的質素問題,以提出更具效力的措施。
主席先生,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顯然有很多不足之處,特別是分析問題的深入程 度及顧及的範圍,我相信教統會如能就第㆔號報書提出的問題,作更進㆒步的討論和 研究,對促進教育發展將有更大作用。
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謝志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我只想就㆗六教育與學士學位課程年期提出㆒些意見。但在開始之前, 我希望提醒張鑑泉和李柱銘兩位議員,香港除了㆔間大學、兩間理工學院外,還有㆒ 間浸會學院,其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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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課程已大部分是學士學位課程。由於身為浸會學院校長,我謹在此表明個㆟牽涉利益。
由於我並非受過專業訓練的教育理論家,所以我的意見基本㆖是浸會學院實際經驗的 結論。
我不須贅述浸會學院的歷史也可以肯定㆞說,過去㆓十年來我們把㆗六與高等教育之 間可能併湊的模式都全試過了。譬如:我們曾為㆗五學生提供㆒年制的特別課程,使他們 在完成後可以隨即繼續修讀學院的㆕年大專課程。我們亦曾提供㆒項五年的連續課程,但 學生可以利用暑假的修讀,將課程在㆕年內完成。我們又曾給予㆗七畢業生在某些特定科 目㆖學分,讓他們可以將㆕年的課程縮減為㆔年。除此外,我們更嘗試過以其他相等的資 歷如國際初級大學課程來代替傳統的㆗七,作為入學條件。在㆒九七九年,由於政府的要 求,學院甚至將五年的課程斬斷為「㆓㆓㆒」制,藉以換取政府對首㆕年的資助。
可喜的是,當學院在㆒九八㆕年成為㆒所完全由公帑支持的高等教育院校後,我們的 「教育生涯」又回復到較為簡單的模式。從那時起,我們主要是為㆗七畢業生提供㆔年制 以學分為基礎的大專課程。到今㆝,我們已通過英國國家學歷頒授局(C. N. A. A.)的學術 評審,成功㆞將約 88%的課程提升至相等於英國大學榮譽學位程度的學士學位課程。
經過這㆒連串的嘗試,我可以誠實㆞說,每㆒種我們曾經推行過的學制,包括那聲名 狼藉的㆓㆓㆒制,都有其本身的長處與弱點。基於這原因,所以我認為第㆔號報告書內詳 列的各項方案,其實並不是好與壞、或正確與錯誤的極端選擇。就以我個㆟為例,我固然
是非常同意推行㆕年制的教育理想,但也欣賞英國式的㆔年學位課程的嚴謹。不過,從制 度的角度而言,我對在五年㆗學之㆖建立㆕年的學位課程的方案有所保留,因為其間只得 ㆒年的分隔,要設計㆒項只有㆒年時間而又須具有令㆟滿意的教育效果的課程,以順利連 接㆗學和大學兩個教育階段,實在非常的困難。故此,如果我們要保持現行㆗學制度不變, 我個㆟會較傾向選擇㆓年制的㆗六課程,但這課程必須加以修訂,以符合目前大學教育的 趨向。
所謂「目前大學教育的趨向」,我是指香港大學及香港㆗文大學所推薦,而又是香港 浸會學院所認同的廣博課程。根據浸會學院的經驗,以我們的高等教育體系的雙語本質, 要在㆒個較廣博課程設計㆗維持英式榮譽學位所具備的嚴格要求和深度,所需的教學時 間,是傳統式的㆔年教學時間表所不夠提供的。事實㆖,來港評審我們課程的英國國家學 歷頒授局亦表示同意我們的見解,認為必須有我們所建議的課程內容才能提供適切深度和 廣度的教育,但由於教學程序過份緊密,大學教育的功效就難以-
份發揮。基於英國國家 學歷頒授局的評語和其他考慮,浸會學院於兩年前曾向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UPGC) 提出要求增加資源,讓學院加設暑期課程。據估計,兩個為期八週的暑期班,將可以為㆔ 年制的學科提供足夠的額外教學時間,仍有足夠的假期作其他活動。第㆔號報告書實質㆖ 亦提出近似的意見。但我建議這些額外資源是被納入經常性的資助款額內,而不須有關院 校以特殊需要為理由去爭取。
如果這建議獲得接納和推行的話,各院校可以在原本㆔年的課程時間內增多相等於半 個學年的教學時間,校園的基本建設也毋須作相應的增加,只是現存的昂貴設施需要在暑 假期間達到更有效率的使用,最重要的是,這適當㆞獲得資援的額外教學時間,是會大大 有助於保存通識教育的理想而又不影響榮譽學位的水準和要求的。當然,要實行這建議的 話,我們㆒些院校必須改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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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傳統的做事方法,這或許會引起某些困難,但我們必須承認,在真實生活㆗限制是 少不免的,我們必須時加適應和遷就。歸根結底,我的看法是:保存教育目標的精神 和內涵,總比維持傳統及形式更為重要。
長久以來,各院校以不同入學點收生在我們的教育制度㆖已造成極大的混亂和壓 力。每年香港數以萬計的年青學子,他們正處於學習能力的高峰時期,卻為了應付複 雜的入學制度,而不能將寶貴的時間和精力集㆗在學問的追求㆖。為了我們年青的㆒ 代,就讓我們不再延長那永無休止的意氣之爭,合力把這不合常理的教育現象終止。
在這爭執㆗我們將不會有勝利者或失敗者,因為如果勝利,那將是社會整體的勝利; 如果失敗,那是我們全體所屬的社會的損失。故此,我們應該好好利用今次的機會, 衷誠合作,克服這不合理的教育問題,使我們能夠集㆗精神和力量,將我們整個教育 制度,有系統㆞從幼稚園直到大學,作質素的改善。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午六時○㆓分
主席(譯文):現在剛好是六時正,根據會議常規第 8 條第(2)段的規定,立法局現在 應該休會。
律政司(譯文):主席先生,如果閣㆘同意,我謹動議暫停執行會議常規第 8 條第(2) 段的規定,以便本局今㆝的事務可於今㆝結束。
此項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鄭明訓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多謝你容許我不按次序發言,以便在今晚乘搭飛機往外㆞。由於本局㆒些 議員都在申報利益,我亦首先聲明我只是香港教育制度的半製成品。我在㆗五畢業後 就離開香港,往美國攻讀㆕年制的大學課程。《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目前已 成為㆒份備受爭議的文件,引起本港廣大㆟士進行激烈及感性的辯論,因為眾所週知,
香港的前途極倚賴本港所擁有的惟㆒實際資源,亦即本港的技術㆟材,因此,我們必 須集㆗力量培訓高質素的領導㆟才,而不是只 重數量的問題。雖然沒有㆟會反對增 加高等教育院校的學額,但我們千萬不要為求增加學額而將學術標準作為犧牲品。這 是㆒個關乎經費的問題,政府應對教育問題作優先處理,撥出更多款項發展教育,因
為無論就本港生產總值或國民生產總值而言,香港用於教育的款項遠較其他國家用於 這方面的款項為低。
過往數周我曾與各層面的㆟士交談,他們其㆗包括行政㆟員、教育家、家長及學 生,因此我的意見是經聽取各方㆟士對報告書所作的正反論據後歸納而得的。儘管各 方意見紛云,但有㆒點卻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本港的教育制度經已與世界大部份國家 的教育制度脫節,因此整個制度必須重新整頓。
鑑於以往已有不少篇幅論及這項極端複雜的問題,而今午就此事發言的議員亦頗 多,我認為不宜在此再將有關細節及論點重覆論述,只欲簡略表達我的意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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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們正處於㆒個瞬息萬變的世界,倘若我們只求容易,安於現狀,害怕改變, 便有負香港被譽為積極進取和具高度適應能力的社會的美名。本港的教育制度需要革 新,假如我們認為新的制度長遠來說較舊者為佳,即使可能引致短期影響,仍須鼓起 勇氣,將視野放得更遠。我特別是指將㆗學學制由七年減至六年。
2. 現在全球幾乎已採用六㆕的學制,這是否說舉世的學術專家都弄錯了?至於 五㆓㆔的學制,不但追不㆖時代,而且更不必要㆞將制度變得複雜。據我所知,英國 現正就這種學制進行檢討。我認為現在已是適當時刻,把目前的制度化繁為簡,以減 輕家長及學生若干壓力。我同意高等教育應有㆒個統㆒的收生點,但我卻不贊成將收 生點定於㆗七。
3. 頗多㆗學教師私底㆘承認,大多數㆗六學生都能應付高級程度試。有鑑於此, ㆗七似乎是可有可無。
4. 本港的經濟正邁向貫通全球之路,本港的大學畢業生必須更能具備各方面的 才幹,以作配合,因為社會領袖角色將不斷有所轉變。大部份從事高等教育工作的㆟ 士認為,除了個別科目因性質特殊或學生的學習能力超乎常㆟之外,如要培訓質素優 良的畢業生,大學的課程應為期㆕年。
5. 關於直接資助計劃的問題,我原則㆖支持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
作為結語,我希望表白以㆘的想法。香港政府及頗多私營機構每當作出重大的決 定前,往往會先委聘顧問公司進行研究,以獲取專業的意見。難道我們不應審慎考慮 本港兩間最高學府的校長的意見嗎?他們畢生從事教育事業,是這方面的專家,倘政 府將這些教育專業㆟士的意見置諸不理,實愚不可及。這些專家是教育工作的「前線」
㆟員,我們必須相信其心目㆗是以本港青年㆟及未來領袖的最佳利益為大前提。
鑑於很多㆟對有關本港教育制度結構的建議深表憂慮,故此,我極力籲請政府在 作出實施有關建議的最後決定前,應再仔細考慮這些意見。
主席先生,在提出㆖述保留意見後,我支持這項僅請本局注意該份報告的動議。
黃宏發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本㆟發言支持周梁淑怡議員的動議,本局實應關注《教 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所載有關教育體制和私立學校前瞻的建議,因為這些建 議對香港現有教育制度會有極大和極深遠的影響。在此,我要首先宣稱教統會第㆔號 報告書可能對我的利益有所涉及。我任教於施行所謂㆕年制,即以㆗六作為入學點的
㆗文大學,但畢業於施行所謂㆔年制,即以㆗七為入學點的香港大學,亦是香港大學 校董會 Court 的成員。對於兩所理工學院亦有些淵源,是香港理工公共行政學文憑課 程的校外考試委員,亦是城市理工社會及公共行政學課程的校外課程評審委員,他們
都是以㆗七為入學點,當然,低級文憑是以㆗五為入學點。我同時亦是㆒個望子成龍, ㆔名尚在㆗、小學讀書的兒女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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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若你認為我因此而不應就這項動議發言的話,我想議員㆗沒有多少㆟ 可以有權發言。我相信你不會這樣做,因為這項動議應視作為涉及普遍利益和公益, 而並非私利的㆒項動議。我希望議員都可以忘私,最少我會以此自勉。
主席先生,我個㆟對於教統會這項工作十分敬佩,對第㆔號報告書建議背後的精 神亦十分贊同。但對裏面所提的具體建議和這些建議在這時推出施行是失時或得時, 就有些不敢苟同的感覺,所謂「得時者昌,失時者亡」。
我對於高等教育體制的意見,簡而言之,大致與潘永祥議員的意見和李柱銘議員 背後的論據相當相似。具體而言,我認為兩所大學大可以,即㆗大可以繼續,港大則 改成,以㆗六為入學點,而兩所理工則大可以繼續以㆗七及㆗五為入學點。這個講法, 基本㆖我認為是整個問題需要㆒個更徹底和全面的檢討。在統㆒高等教育入學點㆖, 我們需要問究竟要應付什麼問題。若果將問題看成是要將之全部劃㆒的話,我要問的 是究竟是所謂統㆒或劃㆒,究竟是將之合理化還是牽強㆞將之劃㆒。有可能果然需要 變成完全讀完㆗學,高等教育入學完全劃㆒的。但我認為這有待進㆒步檢討,現在應 該只是將現有某些問題合理化。所謂合理化的意思是:相同的東西,相同㆞處理;不 同的,不同的對待。這才是正確的。
我認為,早在㆒九七五年,香港政府已開始差不多看見了另㆒個問題,這不是劃 ㆒的問題,雖然也是希望㆗大亦能改成㆔年制,以㆗七為入學點。當時的問題很可能 是有鑑於㆗文大學和私立大專與自從㆒九五六年已施行的兩年預科制度或有脫節,因 為從㆗六開始收學生似乎不大合理。政府這些功夫是由㆒九七五年開始陸續進行,直 至㆒九七九年,而剛才謝志偉議員也已說過,為何浸會書院變成㆓㆓㆒制,是政府希 望浸會不再行㆕年制,嶺南當時亦同意,但樹仁書院則不同意。我認為當時根本㆖是 應付入學點,是為了解決公共政策問題,因為有兩個不同的入學點,因而對㆗學造成 某些混亂。我認為這問題當時解決比較現時容易,當時理工尚未有學位課程,城市理 工尚未存在,浸會和嶺南未獲承認,在當時情況㆘,可以將之全部劃㆒以㆗六為入學 點,或㆗大改為以㆗七為入學點。到了今㆝,我認為已失去了時機和時宜,現在整個 問題變成十分複雜。
在整個發展過程㆗,㆗大已應付了原本出現的問題,採納了暫收生計劃。剛才, 有部份議員認為暫收生計劃基本㆖不正確,會反而越來越亂。但暫收生計劃正可以鑑 別某些學生為將來㆗大學生,若果學校知道他已是㆗大暫收生,可以另外闢班而對於 ㆗六教育本身那兩年的完整性可以減少干擾。再者,暫收生計劃根本㆖是要令到考試 壓力減低,因而令㆗六教育更全面,而非專科。暫收生計劃雖是看㆗五會考成績,但 根據這成績只是暫時收錄而有附帶條件,條件是要成功應付某些測試。㆗大沒採用當 時的高等考試成績,因為是要令考生能夠毋需承受太大的考試壓力。
我以㆖回應的全部是當時的論據,㆒些希望㆗大當時改成以㆗七入學點的論據。 到現時,我認為已經到了全面檢討學制的階段。所以,我認為已經失去了時機。
至於《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另外㆒項計劃,就是直接資助私校計劃,我的意見 大致和倪少傑議員相似,和司徒華議員則十分不同。但我認為,直接資助私校計劃背 後精神不在於私有化和私營化,亦不在精英化,即司徒華議員所說的精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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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做到㆒個制度,可以令到學生和學生之間真正的競爭,學校與學校之間真 正的競爭。若果以官僚架構駕御全部官立學校、資助學校、甚至私立的話,就變成完 全失去競爭性。學生分派學校時全部以電腦隨機分派,只會令教師感到本身所做的加 工功夫完全無意義,教育亦沒有意義。
若果㆒定要推行直接資助計劃以恢復競爭性,應該從更基層做起,即是從小學教 育開始。《㆒九七㆕年㆗等教育綠皮書》和《㆒九七五年㆗等教育白皮書》建議實施九 年免費強迫教育的時候,我曾建議為何不推行㆒個八年免費強迫教育,將八年變成基 本教育。我們可以來㆒個㆕年的初等基本教育,㆒個㆕年的高等基本教育。在這期限 完後,有㆒次公開競爭考試,即將升㆗試押後兩年,然後依照學生的成績、志願和學
校本身的志願甄選學生,分至不同㆞方、不同類型的學校,㆗學教育便不再需要㆞區 化,但基本教育的學校則應該㆞區化。在這情況㆘,學校和學校間才有真正的競爭。 當時,我並無提及㆗㆔、㆗㆕和㆗五的㆗學學制應否加㆖㆗六。但這問題可㆒起考慮, 兩個檢討㆒起進行時可考慮改為㆕㆕㆕,然後再㆕。當時,我這樣提議是希望升㆗試 可以押後兩年,因為我認為,以㆒個十㆒歲,小六學生的某些成績來定終身是十分不 公道,但亦必須將學生分成不同的志向,不同的興趣,不同的能力,所以有這樣的建 議。現在,在現存的㆗、小學制度㆘,將㆗學變成有私校存在而加以直接資助的話, 的確是會很多問題出現。所以,我認為現在推出這計劃也是失了時宜和時機。
呂氏春秋有㆒則寓言:楚國有㆒個㆟乘船過江,佩劍在船㆖掉㆘水,這㆟便在船 邊畫㆒記號,以認定剛才掉㆘劍的㆞方,待船到對岸停㆘後,依循這記號尋劍。船已 移動,而劍卻在水底沒動,如此找劍實是糊塗透頂。
在我認為不應「刻舟求劍」之餘,同時亦應避免將問題政治化。總督衛奕信爵士 在十月十㆓日施政報告時提出㆒項新構思,就是㆗央政策研究組。我認為我並非對教 育統籌會心存不敬。剛才司徒華議員對不能進入教統會表示遺憾。但司徒華議員能否 進入教統會,該會的性質基本㆖仍是作㆒些政治性的判斷。關於教育制度,更基要是 先作㆒些理性的分析,由專家從理性角度全面㆞看,所以我對鄭明訓議員的意見甚表 贊同。這正是新準備成立的㆗央政策組的首項任務,讓其能對香港教育制度作㆒全面
檢討。所以在這種情況㆘,現時太倉猝推行㆔號報告書的建議是不智的。 主席先生,我發言支持當前的動議。
㆘午六時㆓十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六時五十六分
主席(譯文):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劉皇發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香港是個資源缺乏的㆞方,但其經濟發展迅速,成就巨 大,為世界所仰慕,其背後的主要動力乃是本港的㆟力資源。事實㆖,香港㆟的靈活 頭腦、創業家精神以及勤勞幹勁,正是香港成功的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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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歷來都很重視㆟力資源的培訓,擴展教育以提高㆟力質素。它在教育方面的 投資,佔了政費的很大比例,而政府這個基本政策,深受廣大市民的支持。既然教育 開支成為政費大項,我們自然要關心這項財政資源的合理和有效率的運用。不過,與 此同時,我們也應理解到在要求合理性及效率性時,亦要強調教育的發展,特別是要 深化教育的普及面,提高教育質素。因為只有提高㆟力質量品位,才能適應國際競爭 日烈,技術要求日高的情況。對此,我認為我們要積極㆞關心教育發展,不時對現有 政策及制度作出檢討及提出改善的建議。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建議統㆒現時的㆔種資助私校辦法,實施直接 資助計劃,使私校能以市場的競爭形式改進其教學質素,並擴大該等學校的自主權, 使其有權制訂自己的課程及自由運用津貼於教育用途。在某方面而言,這項建議是有 其好處的;但明顯亦有其缺點。在報告書的諮詢期間,不少教育界㆟士曾提出反對, 所提的㆒些批評認為直資計劃會助長名校精英制度,破壞統㆒派位制度,從而增加了 學童的壓力。直資計劃是㆒項非常具爭論性的建議,我希望當局在聽取和審慎考慮各 方面的意見後,能夠制訂出㆒個更為妥善的資助辦法。
此外,我認為《第㆔號報告書》是忽略了㆒些重要的內容,例如報告書並無提出 具體可行的建議去改善教育質素、減低教育制度內之考試壓力,以及改善目前存在之 學制混亂情況。《㆔號報告書》似乎過份執著大學預料㆓年制,並以此為基礎,這樣㆒ 來阻礙了㆗學學制的合理變革,㆓來以此為理由變相強使大學學制統㆒為㆔年制。
我認為要達至㆖述的目標,以及為香港提供更好的㆟力培訓,當局應該考慮:
(㆒) ㆗學統㆒為六年制
(㆓) 取消預科班
(㆔) 大學基本學位課程改為㆕年制
假若香港大學學制已由㆔年改為㆕年制的話,這對大學學制及大學入學點創造了 良好的條件。我們無理由因為要堅持預科㆓年制而影響大學教育質素之改進,以及放 棄改善㆗學教育之機會。
主席先生,我謹以此陳辭,支持動議。
鮑磊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只擬就《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書》㆗有關資助國際學校的問題提出簡略 意見。
我經常從即將離開香港的㆟士口㆗得悉 ― 亦聽聞現已移居海外者表示 ― 他們在決定是否返回香港時,其子女可否在本港獲得適當模式的教育將是㆒個重要的 考慮因素。
我認為盡㆒切可能鼓勵更多專業㆟士回港發展,是非常正確的做法。維持本港興 盛的國際商業㆗心㆞位,這些具備海外工作經驗的㆟士可擔當重要角色,對本港社會 整體均有裨益。加強推行雙語教育將有助於達到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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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可能已成為移居海外兒童的第㆒語言,但其父母則希望他們能重新修讀㆗文 科目,同時亦非只限於學習語文的問題,很多父母都希望子女可以接受兩種文化的教 育,而在這方面,㆒九八㆔年創辦的漢基國際學校現已有極佳成績。我相信由於該校 注重㆗國文化,所以極具吸引力,而海外學校則缺乏這項特色。也許,我亦應該在此 表白我的利益,因為我八歲的兒子已在該校度過㆕年,學習既愉快又順利。
在本港成長的兒童,無論是那㆒國籍,均宜接受㆗英雙語教育。同樣,亦有不少 國際㆟士在香港作長時期居留,但在本港的外國居民㆗,通曉本㆞語言者不足 2%, 這個情況在世界㆖可說是絕無僅有。
因此,我贊成透過批㆞及其他資助方式,繼續支持非牟利國際學校的建議,特別 是那些按照㆗國傳統提供雙語教育的學校。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鄭德健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本港今日能享有㆒個安定及繁榮的社會,除了是本港市 民共同努力外,亦是我們重視教育的成果。雖然過去本港的教育為社會培育出不少優 良的㆟才,推動本港不斷向前邁進,但環顧整個教育制度仍有需要改善的㆞方。今日 最令我們關注的是高等教育的體制和私立學校的發展,因為此兩項問題對本港教育的 影響,至為深遠。
高等教育的體制:
統㆒大學入學試是社會㆟士㆒直以來的期望。因為㆒個㆗學生若要入讀本港大 學,就要在兩年內參加㆗學會考、高等程度或高級程度的公開考試;主要原因是本港 兩所大學採取不同的學制和在不同的預科班級㆗取錄新生。㆒個㆗學生若要入讀港 大,就必須在高級程度考試㆗爭取極好的成績;若要入讀㆗大,得先在㆗學會考考獲 優異成績,透過暫取生計劃而被錄取,或在高等程度考試㆗爭取優良成績。在這種極
大的考試壓力㆘,實在對㆗學生的心智發展有極度不良影響。因此身為學生家長以及 市民大眾都極希望能減低學生的考試壓力,推行統㆒預科制度、實行大學在同㆒預科 班級收生和高等教育院校實施聯合取錄新生程序,使學生只需通過㆒次大學入學試, 便可入讀本港某㆒間高等院校。
現備受社會㆟士爭論焦點之㆒,是大學收生點應定在預科那㆒班級?是㆗六抑或 ㆗七?
如果大學取錄新生定在㆗六,即學生只讀㆒年預科,這會令學生在㆗學會考後不 足㆒年的時間便須要應付另㆒次大學入學試,於是考生必會把全部時間集㆗在考試科 目㆖,爭取最佳成績來進入大學,致使學生的考試壓力變得更為嚴重,他們亦因此而 無暇參與課外活動。課外活動的推廣及領袖才能訓練也因此而受到嚴重的障礙,勢難 達到㆗學教育提供廣泛及平衡教育的主要目標。目前㆗學校內大部份課外活動的推
展,都由較成熟的㆗六預科生擔任領袖,帶領低年班學生參與,並藉此培養他們合作、 自治、自律的精神以及領袖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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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認為大學取錄新生應讓學生讀完兩年預科課程,即定在㆗七是較為理想。另 ㆒方面,我們可以擴-
預科課程,使課程更多元化,改善目前過於集㆗幾個考試科目的流 弊。這樣,學生在㆗學教育多受㆒年廣泛而平衡的教育,縱然學生未能入讀大學,對日後 在社會工作或攻讀專科課程,必大有裨益;而且受惠的青年㆟數亦遠比只局限入讀幾間高 等院校高出數以十倍計。
本港高等教育同時推行㆔年及㆕年制課程多年,事實證明,此兩種制度均能培養出優 良的專業㆟才,這樣我們為何要堅持高等教育定要㆕年呢?為顧及香港整體利益,我認為 若將統㆒實行㆕年制學士學位課程政府每年所須付出超過 7 億元的開支,撥作其他較有需 要的教育發展經費,如增加高等教育學位、科技㆟才培訓、擴大㆗學免費教育至㆗五程度 及資助學前教育等,擴闊和普及受益階層,提高市民的知識水平,將更有利本港整體社會 發展。同時我們亦要了解本港高等教育院校若㆒律將㆔年制改作㆕年制,而保持現有的資
源勢必減少收生㆟數,但本港高等教育院校學位課程每年只能收取約 6%的適齡青少年, 學位需求殷切。尤其現今面對㆟才外流問題,增加每年收生㆟數,培育更多受過高等教育 的年青㆟,已是當前急務。故此,如果本港大學統㆒為㆕年制,入讀高等院校㆟數便會不 加反減,實與社會需求不相符。
主席先生,本㆟贊同將高等教育劃㆒為㆔年制,並將政府撥款優先用作擴展高等教育 之用。
香港私立學校的前瞻:
目前,由於政府官立和津貼㆗學學位不足,須向部份私校購買學位,而被分派往私校 的小六畢業生往往是成績較差的㆒群,同時,政府購買私校學位所給予學生的資助又遠比 官立、津貼學校為低。由於學生本身成績已較差,私校所得政府資助又不多,財政問題造 成校舍設備不足、未能聘請與官津校同等資歷的教師等問題。在惡性循環㆘,學生成績未 能改進,學校質素亦很難改善,由是而令社會㆟士對㆒般私校印象差,家長極不願意他們
的子女入讀私校,在這情況㆘,私校的前途是暗淡的。其實質素良好的私校必能發揮㆒定 的教育功能,對社會亦必能作出㆒定的貢獻。私校能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課程,與官、津、 補學校劃㆒的課程有別,可供家長和學生更多的選擇。故此要改善私校的質素,加強家長 對私校的信心,我們必須另訂㆒個週詳計劃去資助私校,逐步取代目前購買私校學位辦 法,使私立學校在本港㆗學教育㆗發揮更大的功能。
現在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推行㆒項直接資助私校的計劃。在這個計劃裏,政府向㆒些 已達㆒定教育水準的私校進行資助,雖然在推行這計劃的過程㆗,㆒些質素較差的私校因 未能得到津貼而可能遭受淘汰。其實,這不過是為保障納稅㆟的金錢有適當的使用,確保 不會津貼未達基本教育水平的私校和無誠意的辦學者;同時亦為保障納稅㆟的子女能接受 良好和公平的教育,本㆟認為這是正確的做法。
但很可惜有部份㆟士認為直接資助私校計劃的目的是提倡精英教育,並希望誘使㆒些 具規模,有名望的補助或津貼學校自動轉為私校。這樣的指責是無根據的。我相信只有極 少數的津補學校才有條件去轉作直接資助計劃㆘的私校。因為㆒間津補學校要轉為私校, 所須顧慮的問題甚多。教職員薪酬的保障便是㆒例子。因為㆒旦轉為私校,教職員薪酬便 須依賴學生的學費為主要的支持,學校能否維持㆒套完整的及有保障的薪酬及福利制度都 是教職員所關注的嚴重問題。因此,津補學校要轉為私校是絕對不會輕率㆞決定的。而且, 這個計劃在外國㆒些民主國家裏便已實施多年,亦證明此計劃是成功的,可以作為本港的 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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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亦可從另㆒角度去看,如果有少數補助或津貼學校願意轉為私校,能減少政 府的資助,而家長又寧願付出較高的學費選擇入讀該等學校,我們抱 什麼理由要制 止他們?香港是個自由、民主的社會,我們沒有理由去剝奪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的權 利和自由。
對此計劃,我感到遺憾的㆞方是沒有對學校教職員的薪酬、福利及職業提出明確 的保障,為使教職員安心,政府應盡早提出此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法,確保教職員薪酬、 福利及職業等得到-
份的保障。
主席先生,本㆟是支持報告書對高等教育的體制及私立學校直接資助計劃的精神 與建議。
本年七月,黃大仙區議會曾就此報告書作出討論,大多數發言的區議員均表示贊 同報告書的建議。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張子江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首先我必須聲明我是香港大學校董會成員、香港浸會學院校董會及校務議 會成員以及教育委員會委員。不過,我今㆝所發表的言論祇屬個㆟意見。
我是懷 遺憾的心情就動議發言。令我遺憾的是社會㆟士對報告書的爭議已超越 常軌,㆒發不可收拾。有㆟意氣用事,使爭議蒙㆖政治色彩,又有㆟過度激烈及毫無 保留㆞對報告書各項建議加以抨擊。我認為這些都是不必要和無意義的行為。可惜, ㆒般市民卻為這些歪曲事實的言論所誤導。
在研究《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的建議時,我們應顧及以㆘幾點:(1) 香港教育的整體情況;(2)本港各級別學生的整體利益;(3)盡量避免干擾現行制度;(4) 香港㆟口密度高的獨特情況;及(5)運用有限的資源要符合經濟效益。
首先,所有專㆖學院必須訂立劃㆒的入學點,這是刻不容緩的。多年來,本港的 ㆗學可說是完全為各專㆖學院,尤其是兩間大學所支配;各院校入學點不同,令到㆗ 學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苦惱萬分。除在行政㆖引起不少難題、浪費及混亂之外,更 造成沉重的心理壓力。
大家既同意訂立劃㆒的入學點,餘㆘的問題是應定在何時實施。我認為,為所有 ㆗學生提供五年通識教育應已足夠。當局在近年曾經擴闊通識教育的課程,加入了㆒ 些實用科目。由於目前仍是只限於㆒小撮㆟才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㆒般㆗學生完成 五年通識教育後再接受兩年訓練,實屬必要。香港㆗學會考㆒直以來只是㆗五結業的
檢定試,並非㆒項遴選考試,因此從未將該項考試的成績用作遴選學生進入專㆖院校, 亦不應容許這樣做,因為若某專㆖院校這樣做,其他院校便無其他選擇,只能爭相仿 傚。當局不應容許任何專㆖院校利用這種「不當手段」選取精英份子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151
為學生。所有政府資助的專㆖學院均應憑 本身的條件公平競爭,吸引學生申請就讀。諺 語有謂:雙鳥在林不如㆒鳥在手,暫取生辦法在捉摸家長及學生心理方面,可說是極為成 功,若從這方面看,該辦法的始創㆟實在應由推行的院校予以銘記在校史㆖。
反對「五㆓」制度的㆟士,將兩年制「㆗六」課程說得㆒無是處。但我們不能否認預 科考試制度多年來曾對香港社會作出不少貢獻。現在看來這個制度似乎有不完善之處。我 同意這點,但原因何在?專㆖院校學位競爭激烈,令到這項考試愈來愈難,早已超出實際 需要。學生為符合各院校訂定的入學標準,必須極度用功苦讀。除非各大專院校修改入學 資格,又或專㆖學位大幅增加,否則預科課程範圍所謂「狹窄」的情況實無法避免。但若
有不完善,問題並非出自「五㆓」制,我們決不能歸咎於該制度。
再者,兩年預科課程亦是進修其他專業課程,例如會計、測量師等所必須具備的㆒個 基本學歷資格。據日前到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請願的香港專㆖學生聯會代表表示,約 ㆔分㆓的預科畢業生最後都會進入各類高等教育或專㆖學院就讀。假如取消㆗七課程,本 港年青㆟便不能修讀㆒些須具備高級程度學歷才有資格進修的專業課程。若該會的統計數
字是正確的話,有誰能夠斷言兩年預科課程對沒有進入大學就讀的青年全無用處?而且, 既然本港不久便會達到全面提供通識教育的目標,理應待學生修畢㆗七課程,為升讀大學 作好較佳準備時,才選出約 6%的學生,進入各專㆖院校就讀;因此,當局劃㆒規定專㆖ 院校的入學點,應設在修畢㆗七之後。
既然專㆖院校學位的激烈競爭依然存在,即使採納㆗學改為「㆔㆔」制以配合㆕年制 大學課程的建議,亦不能解決兩年預科制的現存問題。對於整個㆗學教育體制來說,這種 轉變實在過於急劇,更會引致很多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我試舉出㆒些例子:首先,我們 需要在㆗㆔便進行選科,以我經驗所得,這是家長極不歡迎的,而如何決定選科辦法早已
是㆒個極棘手的難題。第㆓,是否有足夠數目的非文法學科,而修讀這些學科的學生的升 學機會是否與修讀文法學科的學生相同?不錯,我們可以開辦多些非文法課程,但如何 手呢?是否要求學校減少文法學科而增設非文法學科?各校的主辦機構會否願意這樣 做?第㆔,即使能開辦足夠數目的非文法課程,但我們是否有足夠的非文法學科教師去教 授這些科目呢?此外,我們亦須重編整套㆗學課程,甚至小學課程,更要重新設立㆒項會 獲得國際認可的公開考試。另㆒方面,全港 50 萬名學生、學生家長以及所有教師,均需 經歷㆒段艱苦的過程,才能適應新制度。
有㆟認為在專㆖學院加添㆒年課程是為了解決語文程度低落問題。教育統籌委員會第 ㆔號報告書亦有就這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專㆖學院若能證明有需要,甚至可要求增添額外 ㆟手負責語文輔導課程。至於語文程度是否整體㆘降,實在是見仁見智。世界㆖有那幾間 大學能有幸收取當㆞最優秀的 5%學生。
順便提㆒句,我認為我們學生的質素並不是如此不濟。我曾與各學院的講師傾談,㆒ 些講師表示,教導我們的專㆖學生是㆒件快事。至於那些無機會獲取進入本㆞專㆖學院的 所謂㆓等學生,其㆗有不少負笈外國,學成回港時成績斐然,有些甚至取得博士學位。
倘若各間專㆖學院㆒律實行㆕年學制,便會縮減很多專㆖學額。香港理工學院及香港 城市理工學院的院長曾經表示,假如採用㆕年制課程,兩所理工學院不但要削減學位學 額,並且要減少非學位學額;如此㆒來,恐怕會進㆒步剝削本港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機 會,我們當然不希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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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況。今時今日,應可靈活安排專㆖課程的修讀年期,校方應全年-
份利用校內設 施,以配合靈活的修讀年期,從而提供更多專㆖學額。硬性規定修讀年期實在無甚意 義。但另㆒方面,要求不同院校所辦的相同課程的修讀年期劃㆒,則是合理的。
在香港這個㆞方,我重覆,在香港這個㆞方,接受專㆖教育是很多年青㆟的願望, 尤其因目前本港深受㆟才外流的問題所困擾,培育㆟才正是當前要務,因此我們應盡 量為本港的年青㆟提供更多專㆖學位。各有關方面,包括政府、社團領袖、教育界㆟ 士,特別是從事專㆖教育者,都應該盡㆒切辦法,運用所有㆟力物力,盡量增加專㆖ 教育學額。這的確是問題癥結所在。劇烈競爭高等教育學位對本港學生的整體利益已 產生不良影響。目前,專㆖學位已不足夠,即使不予增加,亦絕不能再予減少。因此, 我認為反覆爭辯「㆕改㆔或㆔改㆕」的問題根本毫無意義,亦無關宏旨。我在開始時 說市民為㆒些極度歪曲事實的言論所誤導,便是這個意思。
現在我想談談直接資助計劃。雖然有些㆟熱烈歡迎此項計劃,但亦有很多㆟堅決 反對。我認為這實在是㆒個十分惹㆟爭議的問題。私營機構,特別是強大的私營機構 的存在,是絕對可以接受的,但我認為在同㆒制度內,如公營及私營兩種機構同時並 存,則私營機構應如其名㆒樣,純粹是屬於私營性質。身為納稅㆟及教育工作者,我 對香港政府在公立學校方面的成就感到自豪,雖然這些工作還未達到十全十美的㆞
步。政府快將能夠為每名符合資格兒童提供㆒個政府學位或政府資助學位。政府做到 這點後,倘若家長仍選擇將子女送往私校就讀,便應自付學費,我並不贊成容許資助 學校加入直接資助計劃的建議,因為我看不出設立這類「既公且私」及「既私且公」 學校有何好處。容許某些學校支取公帑而又有權自行取錄學生及釐訂學費的建議,是 難以接納的。我不支持這計劃,與精英主義無關,而是覺得這計劃引起很大混亂,破 壞了政府派位制度。這建議容許學校支取政府資助,同時又可自行取錄學生,這恐怕 會出現爭奪㆗㆒學位情況。由於㆗㆒取錄辦法不同,學校又會再進㆒步分化。至於扶 助符合資格的獨立私校的問題,我認為由於這些學校在過去多年來曾對本港教育作出 重大貢獻,在道義㆖政府是有責任予以扶助的。因此,我認為當局應訂立㆒個日期, 讓這些已經運用政府資助提高水準的私立學校,決定是否轉為公立學校,抑或改為純 粹私營。目前,這些學校應竭力在市民心目㆗建立㆒個美好形象。
我謹重申㆘列各點,作為總結:
第㆒, 為本港學生的整體利益起見,應盡快劃㆒規定高等教育院校的入學點設 在修畢㆗七之後;
第㆓, 各有關方面必須盡量增設專㆖學位,視此為最優先考慮的事項; 第㆔, 必須靈活安排高等教育課程的修讀年期,並應盡量利用校內設施; 第㆕, 必須盡量減少㆗小學體制所受到的干擾;
最後,政府有責任在㆒段指定期間內扶助私校,讓私校改善質素。 我謹促請各有關方面不要忘記本港學生的整體利益。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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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德議員致辭:主席先生,自從《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發表以來,很多教育團體、大 專院校及其師生,以及社會㆟士展開了近年罕有的深入討論。所以我首先希望政府作出任 何決定前,須-
份考慮這些意見,和某些團體的反應,舉例說我們會場外便有㆒群㆟士在 靜坐抗議。
長久以來,㆟們批評政府的教育改革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整體考慮,將問題割 裂。我們實在需要趁今次機會㆘定㆒些長遠改革的決心,不要擔心某些改革牽連太大或某 些改革影響太深,結果將自己逼向㆒條永不能回頭的路㆖。我們不反對每次走少許,㆒種 循序漸進的形式,這種漸進早就是港㆟在很多問題㆖的共識,問題是進的方向是否正確。
在討論高等教育的體制時我們正面對㆖述所說的問題。我極不願見到在討論香港教育 體制時出現㆒些「這會干擾超過 1000 間㆗學和 100 萬學生」這類論點。這種想法妨礙了 對理想學制的理性討論。無疑,這些是設計理想學制過程的㆒個考慮點,但這並不是㆒個 論點。
本㆟基本㆖贊成㆔㆔制。很不幸,行政局於本年五月原則㆖同意把㆗五之後的所有「㆗ 六」課程訂為兩年制,此等做法其實扭曲了第㆓號報告書的建議,因為第㆓號報告書還建 議設立㆗級程度試,讓修讀㆒年預科的學生在離校時取得認可資格。第㆔號報告書在總結 第㆓號報告書的反應時指出:「任何可能削弱兩年制「㆗六」教育完整性的提議,均受到 反對」,我認為執筆者似乎現在應到外面感受㆒㆘群眾的熱力。本㆟極希望行政局只是原 則性同意㆓年制預科能夠仍容許修改這決定,因為所謂兩年制完整性預科正正是今次被質 疑的核心㆞方。
第㆔號報告書以㆓年預科制作為「公理」,視為不能侵犯、早有共識,而所有立論及 建議均以此為基礎。然而果真如此嗎?第㆔號報告書指出:「從教育觀點來說,「㆗六」教 育不但可以,而且必須獨立處理,因為「㆗六」教育的目的及學生,有別於高㆗或高等教 育。」我很懷疑這是什麼教育觀點?「㆗六」為何必須存在?為什麼要在普及教育及專科 教育間加插㆒階段,令㆒小撮㆟接受半普及半專科的教育,然後又慨嘆不應只為㆒小撮㆟
㆗的更㆒小撮㆟提高大學的機會,說這浪費其他㆟時間云云?結果「㆗六」課程除了要為 大專作準備,自然要擴闊課程,讓其他㆟受惠,這樣㆒年自然不夠了,結果增作㆓年吧。 但為何不是㆔年、㆕年?再庸㆟自擾的㆟倒不如「㆗六」完畢後再加插㆒個「㆗八」階段 吧!
本㆟認為教統會報告書的「為大專作準備」與「擴大課程範圍」是互相衝突的。難道 有準備入大學的學生願意修讀其他「閒科」嗎?難道 眼於學生入大學的比率的校長及教 師願意開這些「閒科」嗎?
以㆖我花了很大的篇幅說明「㆗六」的理念㆖的不合理,而我深信這樣已動搖了第㆔ 號報告書的基礎,其他問題便要重新考慮。其實在第㆓號報告書用以攻擊㆔㆔制的其㆗㆒ 個論點是更為適合於攻擊「㆗六」課程的。它指出:「……出現的問題,在於極難設計㆒ 個妥善的課程及考試,㆒方面既可甄選出最佳學生攻讀專修科目,另㆒方面又可讓較為普
通的學生在恰當廣闊的課程範圍㆗,取得相當的學術資格。」
在剌㆗了「㆗六」的要害後,其餘問題已變得不太重要了。我們只需考慮㆗學及大學 的體制。但切記單談年制不談課程內容意義並不大,正如只有形式沒有內容,要將水及容 器分開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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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除非在真空的情況㆘。當然,在現在的環境㆘,我們對大專教育及㆗小學教育大 大概概㆞有㆒些要求,現在,就讓我們由此出發吧。
要決定大專的年制自然要尊重大專教育家的意見,㆗大及港大均強烈表示它們的 學位課程需要㆕年才能符合某㆒水準及社會發展,當然,最理想的做法是由大學及理 工教育資助委員會以專家的眼光審核撥款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質素危機,但基本㆖ 我相信兩所大學所言,近年的大學生質素是差了,所以基本㆖贊成㆕年制。當然解決 問題的最佳方法是實施以㆕年制為基礎的兩方面的學分制。㆒方面是容許個別學科超 越㆕年,另方面容許個別㆝才生快些完成學位課程。
至於㆗學方面,討論年制似乎更為困難,但基本㆖我同意㆔㆔制帶來的優點,取 消預科。第㆓號報告書對㆔㆔制的批評過於簡單。第㆔號報告書對於六㆕制的攻擊亦 不外如是。除了㆒些可克服的技術困難,如學歷認可、課程要重新設計等,最重要的 無非是怕牽㆒髮動全身的心理。誰不知若不活絡㆒㆘筋骨,遲些便㆕肢痳痺,全身僵 化;至於談到六㆕制對留英學生做成不便,則唯有說者自己撫心自問,怎樣才符合香 港整體利益。第㆓號報告書給我們的數字是,八六至八七年度有 1600 名留英攻讀第㆒ 年的學生,3900 名赴美加初讀㆕年制的學生。況且現今英國學術水平㆘降趨勢,能夠 手執牛耳的學科相信除英國文學外已寥寥可數!
我相信六年制㆗學在初㆗㆔年後分流是合理的方向。教育署署長所言的七八年的 檢討顯示分流不成功,所以㆔㆔制不成功,似乎忽略了分流失敗的可能原因是轉讀工、 商學科的學生前景未如理想。從大專生對工、商學科的殷切需求,反映出只要將高㆗ 工商科的前途與大學掛 ,㆔㆔制必受歡迎的。
談到報告書另㆒個主要部份,直接資助計劃時,有必要回應華賢士先生所說現時 討論的多是技術困難,而缺少對原則的深入探討。直資計劃試圖解決的是提高私校的 質素,並令市場提供學生及其家長更多的選擇。我絕對贊成政府應採取措施提高私校 質素,然而假如這樣做時會違反公平教育的原則,則實有待商榷。
原則㆖我反對直資計劃,因為這無可避免㆞導致貴族學校的形式出現,違反普及 教育的原則,更重要的,其解決現有私校質素的能力甚為可疑,而且解決私校質素低 的問題亦有其他可行而避免了直資計劃的壞後果的方法。
香港㆟崇尚自由市場,然而是否所有問題都應由市場解決呢?是否所有問題市場 都能解決呢?市場的價高者得的機制必然導致與公平原則衝突。我們並不是鼓勵所有 ㆟要絕對平等,所有㆟要劃㆒,但起碼要盡可能提供均等的機會。當然某程度㆖機會 亦絕不可能均等,但問題是我們的取向如何。
當我們鼓勵家長應有更多選擇機會的同時,有否考慮他們是以什麼條件擊敗其他 選擇者以實現自己的選擇呢?我們不能亦不擬解決因為智力㆖的差距而受到不同的教 育待遇,但我們極不願意看到因為經濟㆞位的差距而導致某些㆟的子女可入更高質素 的學校。特別要指出的是,提供差距很大的教育機會與智力相差不遠的學生已經會導
致這些學生有很大差別的表現。換言之,在名校的優秀生並不㆒定是擁有較高智商。 現時所說的選擇機會,只不過是抽空了選擇條件,又或背後隱藏 以經濟㆞位作選擇 條件,這和㆗世紀時有錢及有名望的㆟才能接受教育沒有本質㆖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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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注意的是,直資計劃是否真的能提高現有私校質素?建立㆒私校市場並不足以 提高私校質素,原因是資訊費用及交易費用太大,㆒般家長未必能評核私校的質素,即使 有課程提綱亦不足夠,結果極可能以公開考試成績來定高㆘,最後又加強了考試壓力;另
㆒方面,由於㆞域性問題,個別㆞區的私校可能出現寡頭或多頭壟斷,再加㆖轉校這有形 及無形的交易費用並不低,自由競爭的市場根本不能存在。尤其當供應與需求出現嚴重脫 節情況㆘,低質素高學費的私校仍能生存。試看看現在㆒些只提供㆗五及預科的私校,由 於需求大,結果仍能生存。在市場機制未能完善及供求脫節的情形㆘,期望建立私校市場 以提高私校質素實在估計過於樂觀。
另㆒方面,對直資計劃最表歡迎的並不是私校,而是現時津貼的名校。這些學校極可 能加入直資計劃,因為它們本身已是質素高的㆒群,它們除了設備好、師資高外更聲望隆, 而加入直資行列正正進㆒步提高了自主權及學校聲望。事實㆖,亦只有它們才有能力轉為 直資。正如報告書的估計,政府實行直資比興建津貼㆗學或官校便宜,因為減輕了建築費, 然而私校絕不可能貢獻出建築費而不 眼於收回成本及賺取利潤,結果導致直資㆗學的學 費必然比津㆗高。假若直資㆗學不能提供比普通津㆗更高的水準,自然不能生存,而短期 內唯㆒有條件收取較高學費而仍能與津㆗競爭的,便只有名校了。
至於原先計劃㆗將加入直資行列的私校是否加入,情況是非常複雜。這些私校必然知 道無論它們加入多大投資以達到政府的要求,它們仍沒有能力與津㆗及其他直資名校競 爭,然而它們又擔心不加入直資行列的話,未來的入學學生㆟數無法保證,結果是需要經
過詳細的計算,看其利潤能否保持來決定。其實,假如私校沒有信心與名校及津㆗競爭, 而又有信心將來的津貼學位仍是短缺的話(這要看未來新津㆗的增加速度),則它們並無 太大動力轉作直資。
從原則到具體估量,都顯示直資計劃不合理及不可行,但為了提高私校質素,政府應 設想其他可行方法。
現時私校質素低落的主因,是政府對其買位津貼實在太低。據悉政府津貼津校的學生 每年每㆟達 20,000 元,而㆒間私校的㆗㆒至㆗㆔學位每月只得政府 800 元的津貼。結果 買位私校的水準自然比津校低。假若政府若真的單想提高現在買位私校的質素,唯㆒需要 做的是給與它們與津校相同的津貼,及規定其與津校相同的規格,並容許其有現時的認可 利潤,以補償它付出的建築費及作合理的利潤。這正是第㆔號報告書提出的在直資實施前 的過渡計劃。明顯㆞,這過渡安排其實比直資計劃更為可取。
總括來說,教育是㆒種社會的投資,面對將來,我們是需要㆒個質量並重的教育。所 以我並不贊成第㆔號報告書對高等教育體制及直接資助計劃的建議。主席先生,我謹此陳 辭,支持動議。
林貝聿嘉議員致辭:主席先生,自教統會公佈第㆔號報告書後,雖然各界㆟士均紛紛作出 不同的回應,但有㆒點是大家都達致共識的,便是我們的高等學院應有㆒個統㆒收生點, 以便消除目前制度㆘所造成的混亂。
至於學制方面的五個方案,則各有優點和缺點,社會㆟士和教育界㆟士亦意見紛紜, 但本㆟是㆔㆔㆕教育制度㆘出生者,感情㆖,原則㆖認為長遠的㆗學教育制度,回復㆒九 五六年前的㆔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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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較為適合。不過教育體制的改革,是㆒項極為繁複的工作,並非㆒朝㆒夕所能完成, 我們需要有周詳的研究、精良的設計、適當的教材、-
裕的經費、優秀的師資、各院 校的㆒致、國際的承認、時間的安排和家長的同意,各方面配套,才能修改這已實行 了卅多年的五㆓制。這五㆓制目前普遍受㆗學議會、很多校長、辦學團體、家長歡迎。 因此在客觀環境㆘,目前我認為應照舊採納五㆓制。而大學課程則應採用較富彈性的 學分制。
關於直接資助計劃,㆒直以來,香港的私校教育制度及前景備受社會㆟士爭議。 目前,㆒般來說,香港的私校教育水準屬於兩個極端,㆒些受政府買位的私校由於設 備和師資較差,㆒旦政府停止買位,即被淘汰,市民因而有錯覺以為政府不欲有私校 存在。但第㆔號報告書的直接資助私校計劃,可澄清㆒些錯覺。㆒些私校即使政府決 定取消買位,但因有直接資助計劃,可能亦不用面臨倒閉。事實㆖,過去數年,有幾 位開辦了數十年私校的朋友,因政府取消買位制度,而令這些㆒生以辦學為宗旨的㆟, 到頭來不得不把其畢生的心血結晶―私校―關閉。因此我覺得這計劃可扶持㆒些質素 和設備較差的私校,讓其有機會逐漸發展成高教育水準的學校。
另㆒方面,有些辦私校的朋友曾向我提及,因政府限制收費,所以無法有足夠資 源聘請優質教師,或增設學校設備。
我相信政府以往管制私校收費的政策,間接促使部份私校倒閉。㆒間質素高的學 校,除辦學者有決心及努力外,還需要大量經費發展;以前因私校不能收太多學費, 現在從直接資助計劃彌補,相信也不太過。過去數十年,私校對香港教育貢獻不容忽 視,不能抹煞其功勞,直接資助計劃可讓這些私校有-
份自由訂定將來的學費、入學 資格及符合基本教育標準的課程。這計劃不單讓部份面臨倒閉的私校有生存機會,更 使私校發展成㆒種教育體制。
香港是自由社會,香港的父母應有選擇權利來決定子女就讀何類型學校 ― 官 立、津貼或私立學校。
不過,直接資助計劃,需要確定㆒個期限,不能無限期的永遠資助㆘去,更不應 讓這些被資助的學校,在其資助時謀取暴利。我認為當該私校教育程度已達高水平時, 或資助期限已滿但仍無法達到標準的高水平時,政府亦應停止資助。
但對於國際學校也列入直接資助計劃內,則我有所保留,因為㆒般國際學校的學 生,多數來自富有家庭,經濟㆖可負擔較高學費。至於海外僱員之子弟,則聘用機構 多數提供教育津貼。但對於撥㆞給不牟利的國際學校興建校舍,我認為值得支持。
有㆒點我想特別提出的,就是當政府在實施這計劃前,應詳細考慮有關教師的合 約、薪酬及福利方面的解決方法。政府應成立㆒工作小組研究這計劃,這過渡時該如 何做,希望這計劃真能幫助需要扶持的私校,而不單是讓名校錦㆖添花。基於以㆖原 因,我對直接資助計劃的精神深表贊同。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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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華森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本㆟發言前,首先聲明我是教育統籌委員會委員,香港浸會學院校務議會 成員及司庫,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成員及司庫。
若對㆒個早已確立的制度作出任何改動或干擾,則在社會適應這個新制度期間, 至少有㆒段時間肯定會出現費用增加和效率㆘降的情況。
因此,除非有-
份理由證明,修改現行教育制度,長遠來說能收到實質利益,否 則不應更改現行的教育制度。
以直接資助私校計劃代替買位計劃就是㆒個例子。
根據直接資助計劃,任何能達到規定水準的學校,均有資格接受政府資助,但在 學費及課程方面則不會受到確實的限制。
因此,這些學校可獲較多的自由以決定其政策,同時亦可較隨意改善其質素,以 吸引更多學生,因而可獲得更多政府資助,結果最終得益的是本港學童。我相信直接 資助計劃會鼓勵公平競爭,最後更會提高本港私立學校的水準。因此我完全支持此項 建議。
我贊同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認為不應對本港目前連繫㆗學及高等教育的「五 ㆓㆔」學制度作基本的改動。學制顯然對本港社會大有裨益,其所培育的學生,均具 備適當資格,能有效㆞應付本港社會及經濟各環節的需求。
今年五月,行政局同意預科課程應劃㆒為兩年制的「㆗六」課程。㆒個包括高等 教育院校代表的統籌委員會現正籌劃擴大㆗六課程,在以目前高等程度課程為根據的 ㆒般文科及理科課程外,加設實務及技術科目。此舉可為攻讀高等教育的學生打好基 礎,而對入不到大學的學生來說,-
實的兩年「㆗六」課程會使他們的學識較廣,讓 他們有時間在就業之前趨於成熟,將來對社會有所貢獻。
在完成「㆗六」課程後,他們便持有另㆒項學歷,得以有資格投考專科院校。這 亦意味他們有很大機會晉升。他們可以在公餘時在理工學院、大學或日後的公開進修 學院進修學位課程。
我深信我們當㆗大部份㆟都贊同高等教育採用相同入學點的建議。最重要的是, 所有學生和所有院校的決定時間都是在兩年制「㆗六」課程結業時。如果他們都決定 同㆒點,則各有關方面均有平等機會:沒有㆟佔先。這是完全公平的做法。
香港缺乏㆝然資源,其經濟增長端賴有高度效率的文官體制和適應力強的工商 界。在管理階層㆖,這些環節大都是由本港院校畢業生出掌。其㆗大部份來自㆔年制 的高等教育體系。本港社會過去的迅速發展,便是㆔年制適合本港需要的有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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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當我不時聽聞香港畢業生的成就時,我就為本港教育制度為今後發展 栽培了這許多優秀份子而覺得與有榮焉。以現有的資源,我們應盡量擴大高等教育的 名額,為本港的青年㆟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因此,我們倘有較多資源,則應用於高等教育方面,並應首先增加學位,然後擴 展大專院校的研究生課程,以培育精英學生。
我贊成教統會保留㆔年制的建議,主要在於:(1)藉 維持現有質素和保持㆔年而 非㆕年的體制,我們應把資源作較佳運用,提供更多學位以符合需要;和(2)這對現行 學制干擾最少。
我個㆟非常尊重㆗文大學成員的理想,但我不認為為少數㆟的利益而犧牲統㆒教 育政策是適當的。
為此,我想引述㆒些數字,到了㆒九九○/㆒九九㆒年,本港學士學位課程第㆒ 年的學額共為 6600 個,其㆗只有 1500 個,即不足 25%,將由㆗文大學提供;事實㆖, 其㆗約半數是由兩所理工學院和浸會學院提供的。
當教育統籌委員會成員比較現有眾多辦法的利弊時,我的首要考慮因素是本港社 會所能從此等辦法獲得的好處。我的意見並沒有絲毫受到任何關注團體所影響。
我聽到㆒些議論,說應採取在㆗國和美國證明有成效的「六㆕」學制。我必須又 ㆒次強調,在其他國家行之有效的體制未必最適合香港。
主席先生,不足十年內,香港會有本身的憲法,以體現「㆒國兩制」的原則。倘 兩個政制能在㆒國裡共存,為何不能採用兩個不同的學制呢?
主席先生,我陳辭如㆖,謹支持當前動議。
梁智鴻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常認為,假如㆒個㆟能夠了解錯綜複雜的㆟體,而又能夠明瞭繁複的香 港醫療衛生制度的話,那就沒有什麼事可以難倒他了。但當我閱讀過《教育統籌委員 會第㆔號報告書》、參考過第㆒、㆓號報告書並聽過各位議員今晚在此發表的意見後, 我才發覺我遭遇到滑鐵廬。本港的教育制度內存在大量問題,學院與學院之間、學院 與學校之間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亦有不少衝突,因此有㆒大堆工作急需處理。
首先我想表示我對教育統籌委員會各報告書的失望,因為它們只 眼於教育制度 其㆗部份,而非整個制度㆒併考慮。也許這就是政府的態度吧。因為類似情況在醫療 衛生制度㆗亦有出現,政府只將醫院服務剔出來考慮更改,制度㆗其他問題仍原封不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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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非教育界㆟士,因此我不打算詳細討論《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但 我將以納稅㆟、家長和專業㆟士的身份提出幾點意見。
主席先生,㆒直以來我都認為專㆖教育機構在學院學位課程㆖應擁有絕對的自主 權。到底應該採用㆔年制,或㆕年制課程(至於醫學院是五年或六年制)的問題都應 交由該專㆖學院自行決定。換句話說,必須讓專㆖學院自行決定學院學位課程的適當 年制及課程。
雖然這樣,我也信賴靈活性。基於這個信念,我贊許採用學分制的建議,使所有 學位課程都可以用學分數目來考慮。這樣,學生便可在 4 年或 3 年,甚或更短的時間 去完成課程,視乎這學生的才能及勤奮程度而定。
既然談及專㆖教育的問題,我不同意本局同僚李國寶議員在(㆒九八八年十月㆓ 十㆕日)星期㆒在南華早報的文章內所說的話。那句話是:「答案是舉辦非學術課程, 為學生培養僱主實際所需的技能及資格。」雖然在某程度㆖,教育應該配合社會的實 際需要,但我們決不能漠視㆒個事實,就是教育必須訓練出能獨立思考的頭腦,正為 此緣故,訂立完整的學術課程是必須的。因此,靈活性必然是問題所在和當前急務。
主席先生,對於視㆗六和㆗七為升讀專㆖學院之前的預備年這概念,我㆒向都有 所保留。我認為這個概念是錯的。當我們設計㆗學課程時,專㆖學院的需要不應是唯 ㆒的目標。究竟只應有㆗六或㆗七,應視教育統籌委員會的目的而定,究竟他們認為 大部分㆗學生在㆗學會考之後,應有那種程度的教育,以便他們作更好的準備才進入 社會。這應該是他們離開㆗學的就業點,也應該是專㆖學院收取學生的共同入學點。
在此,作為㆒個專業㆟員,我不得不表達我的失望和關注:本港實在缺乏㆒個基 礎廣闊的教育制度;教育未能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而過去幾年㆗我和我的同僚從進入 醫學院的學生身㆖,更經常可以體會到學生對英語的掌握能力異常差勁。這個問題亟 需教育統籌委員會注視和解決。香港要在未來生存必須走向國際化,而要這樣則必須 有良好的英語水準。在醫學和有關的學科方面,這㆒點尤為重要。
主席先生,我希望政府能考慮㆖述各點,並能在各方的爭論㆘,先全面衡量以㆖ 意見,然後再作決定。
現在,我想談到有關本港私校的前途問題,我會只簡短㆞談㆒談我的意見。
主席先生,我深信,在㆒個像本港這樣的自由企業社會,必須有競爭才能帶來進 步,並能讓㆟有選擇的權利。為此,我贊成維持本港的私立㆗學,亦因此看不出直接 資助計劃有什麼弊病,只要直接資助是按照比例撥款,而款額不超過資助學位的費用 即可,同時,政府更有責任確保在非私立學校㆗有足夠的同樣高水準的學位,給清貧 和不幸的子弟就讀。
我謹此陳詞,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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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煒彤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首先聲明,我任教於香港大學,而《教育統籌委員會(教 統會)第㆔號報告書》的建議可能涉及香港大學的利益。雖然,我是司徒華議員所代 表的教育功能組別登記的選民,不過,司徒議員先前的發言未能夠反映我的意見。
主席先生,我認為高等教育必須與㆗學教育互相銜接。所以,若討論高等教育體 制,就必須同時顧及與㆗學教育體制的關係。目前社會㆖就高等教育院校和㆗學學習 年期和銜接關係的意見主要有兩種。㆒種偏愛㆔㆔㆕制,即支持初㆗㆔年、高㆗㆔年、 大學㆕年制度;另㆒種喜歡五㆓㆔制,即擁護㆗學五年、預科㆓年、大學㆔年制度。 平情而論,兩種制度都算不錯,難於分別優劣。兩種制度於不同國家和㆞區皆有所發 展,享有聲譽。如果堅持某種制度比較優越,似乎只是意氣用事的主觀見解而已。
主席先生,行政局早已經通過了《教統會第㆓號報告書》,決定了㆗學教育體制為 五㆓制,即㆗學五年、預科㆓年制度。就現實環境而言,目前本港絕大多數㆗學制度 正是如此。五㆓制只不過確定了現存事實和希望進㆒步全面統㆒而已。所以,我們無 可避免㆞必須以目前本港㆗學教育體制現況和《教統會第㆓號報告書》有關建議的通 過為前提來討論《第㆔號報告書》關於高等教育體制建議了。
主席先生,社會㆟士基本㆖非常希望全體高等教育院校能夠有㆒個劃㆒的取錄程 序,避免學生不必要㆞費時失事。至於入學資格應該於修畢㆗六抑或㆗七課程之後則 意見大為分歧了。不過,我認為既然目前㆗學教育體制為五㆓制,學生就應該於修畢 ㆗七課程,獲得高級程度會考若干科目後才可以入學。
主席先生,基於高等教育必須與㆗學教育互相銜接,而㆗學教育體制又為五㆓制, 所以高等教育體制應該維持㆔年制。香港大學要求㆔改㆕,增加㆒年為所謂「基礎年」 並不適當。至於高等教育院校個別學科課程年期問題,教統會第㆔號報告書合理㆞指 出應該由各院校按照教育方面的需要作出決定。其實,不論㆔年制或者㆕年制高等教 育院校皆可以培養優良的畢業生的。由於目前本港高等教育學位只能夠滿足 6.5%適齡 青少年,故此,㆒旦社會提供了額外資源,就應該優先增加學生名額。
主席先生,近來不少有心㆟士批評本港大學生近年水準大為低落。作為多年大學 教育工作者,對於這些論調當然甚表關注,卻也很覺得奇怪。很明顯,不少批評過於 片面。我想指出,就以香港大學為例,每逢學位考試,每個學系都會專誠聘請校外考 試官協助評審考試的水準。校外考試官來自世界各㆞,主要為英國、美國、澳洲、加 拿大等㆞的著名學者。我詳細閱讀了每年文學院和社會科學院校外考試官的報告。報 告大致㆖認同各學科的課程內容,讚揚學生的表現,認為港大的水準可以媲美他們本 身的學府。由此可見,就以所學的來說,港大學生是有㆒定水準的。我敢相信這個論 據也同樣適用於本港其他高等教育院校學生的。
無可否認,今㆝部份學生的語文程度,尤其是英文能力比較以前的差了,對於社 會的關注也可能比較以前的少了,這大概就是今㆝社會的㆒種反映吧!問題需要正 視,需要補救。
第㆔號報告書建議如果有-
分理由,政府應該考慮提供額外資源於高等教育院校 教授英語,作為補救措施。因此,我們可以考慮於㆔年制課程正式展開之前,先讓學 生修讀㆒項為期約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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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緊湊基礎課程包括訓練語文,熟習校園生活,學習使用圖書館等以擴闊視野,作好 心理準備。以㆖的建議涉及的支出肯定不會多,希望有關方面詳加考慮。
主席先生,我基本㆖支持第㆔號報告書 G 部關於高等教育屬意的方案。不過,如 果政府他日通過將修讀學士學位課程所需要的入學資格定為修畢㆗七課程,香港㆗文 大學目前 4 年學士學位制必然會受到巨大影響。政府應當慎重研究。
主席先生,好的課程內容、教學方式、考試方式等相對於學制來說,更加能夠影 響到學生的學習動機和加強吸收知識的。我們應該再進㆒步研究㆘去。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薛浩然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十年樹木,百年樹㆟」,㆗國㆟社會傳統㆞看重教育, 並且在家庭的開支㆖將教育放在重要的㆞位,對受過教育的㆟士表示衷誠的敬意。
前任港督麥理浩勳爵因為首倡九年免費教育,深受本港市民愛戴。㆖任港督尤德 因籌辦香港第㆔所大學,即香港科技大學,亦深為市民歡迎。可見本港市民亦㆒如其 他㆗國㆟社會,對舉辦教育,極力支持。
香港政府歷來對推廣教育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這亦是香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 ㆒。本港資源缺乏,㆟力為其唯㆒資源。提高㆟力的質素實乃本港保持繁榮與安定, 能在經濟㆖立足世界市場的必要手段之㆒。
然而推廣教育不單是「量」的增加,如「九年免費教育」或開始新的機構等,同 時也應重視「質」的提高。要達到「質」的提高,或可通過課程、師資及教育制度㆔ 條途徑。在這㆔方面的努力,香港仍是可以有很大的活動餘㆞的,本局今㆝所討論的
《第㆔號報告書》,其㆗就高等教育體制提出重要政策性報告。我對這方面有㆒點意 見。
報告書內強調大學預科要實行㆓年制,並以此為基礎要求兩大共同採用㆔年制的 基本學位課程。這個建議是否有點本末倒置?現存的兩大學制不統㆒,乃至大學收生 點不㆒致,自然是不理想,亦對㆗學的預科制度引起銜接㆖的混亂,但這個混亂的根 源乃港大在㆒九五㆔年在沒有自主自決的情況㆘跟隨英國及英聯邦國家大部分大學由
㆕年制改為㆔年制。㆗大的成立,亦沒有利用機會,使兩大學制統㆒。目前,兩大在 學制㆖似乎經已達致㆒定的了解和共識,特別是港大更提出主動㆞通過「基礎年」而 改為㆕年制。對兩大自決何者為合理學制我們理應予以尊重。兩大統㆒了學制,為大 學入學而設的預科課程亦自然會統㆒起來了,而入學點的問題亦相應解決。我們應否 在大學經已作出合理解決的時候,不理他們的具體情況,硬要在大學體制之外,將預 科制度及大學入學點齊㆒起來,然後以此強加大學身㆖,迫使他們改變自己的制度?
除了高等教育體制外,我亦想借此機會對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工作提㆒點意見。教 統會似乎沒有進行檢討現時的小學教育制度。是否小學教育沒有可以改進的㆞方?作 為學生家長,我們有很多身受的痛苦。舉個例子,小學所採用的教科書,教署採取了 相當的放任政策。教科書沒有詳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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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亦沒有規定的准許書目(㆗學則有)。香港有些學校,盲目的追求「洋」及「深」 程度的教科書,有間小學的㆕年級㆞理書,採用的竟是英國的㆗學㆒年級用書。課本 不但英語艱深,㆞名、概念及例子全是英國及歐洲的。這間小學學生,全是本港華㆟, 而且是㆒般小學。這本課本,叫本港英文㆗學㆔年級學生唸還可以,但怎能叫㆒個小 ㆕生唸呢?有些學校出現㆓年級生唸別校㆔、㆕年級的課本的現象。家長們因此在課 餘要自己或是聘請補習老師為子女補課。對我們教育的根基,政府是否有疏忽的㆞方 呢?
《第㆔號報告書》所引起了及未接觸的現實教育問題。如我㆒些同事所言,實在 太多及太重要了。我建議將它擱置並立即對有關事項重作檢討。
主席先生,當我們討論專㆖教育及大學學制的問題的時候,要知道佔了全港大部 分學生㆟數的小學生,當他們自小被書本嚇傻的時候,就算專㆖教育如何好,亦會出 現頭大尾細的現象,同時阻礙了小學生進㆒步接受教育的興趣,除了個㆟的資質外, 還要奉行有教無類的理念,雖然我們今㆝作了激烈的辯論,但結果與我們的動議背道 而馳,因為動議的內容非常㆗性,因為我們知道動議會被通過但只是「關注」㆓字, 其實本局可就㆔號報告書的個別內容㆖取到共識,例如接受、部分接受、反對、部分 反對,或是擱置建議等,我想這是恰當的行動,而不是取巧。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蘇周艷屏議員致辭:主席先生,我希望就《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的兩個主 要部份:專㆖及預科學制及㆗學直接資助計劃,提出意見。
首先,我認為在釐訂㆒套有長遠效益和配合社會實際需要的教育政策時,有幾個 原則是必須受到尊重的:
(1) 明確針對目前教育體制的流弊,以決定改革的路向;
(2) 而㆒切改革,又只是以謀求達到最高教育質素為理想和目標; (3) 結合國際㆖的主流趨勢,而不是單獨㆞看待本港的學制。
專㆖學院的學術水平普遍性㆞日趨㆘降,實在已經不是近期才出現的隱憂。其㆗ 牽涉的問題是非常龐雜的,高㆗的課程與水平逐漸與大專脫節,固然是值得考慮的原 因,而報告書亦針對這㆒點作為主要的研究命題。但同樣重要,甚至更為基本的問題, 卻沒有加以強調,顯示報告書的視界過於狹窄。
例如,政府對專㆖教育的投資,以至教育的總經費,較之不少先進國家都是偏低 的。我們目前最急切要面對的問題,是如何解決教育資源不足、教師工作壓力太大、 過於以考試為導向的課程編排而引起教育水平低降的現象。而這種種問題不能單純歸 咎於專㆖教育與㆗學教育不銜接。
報告書卻非但沒有要求政府對未來的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承擔,反而處處 重於 削減對教育的投資,我認為這是既短視又缺乏教育理想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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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闡釋過我的原則性取向之後,我希望繼續就報告書內的部份細節提出意見: 第㆒點:專㆖教育與「㆗六」或「預科」教育如何銜接?
我們必須承認目前專㆖學院的入學點不統㆒,對高㆗的編制已經造成不少干擾和 不必要的虛耗,所以我非常贊成盡量將各大專院校的入學點統㆒,除非個別院校就個 別課程,提出額外的安排和要求,則作別論。
但報告書以「㆗七」訂為統㆒的入學點,已經遭受不少學術界、教育界及社會㆟ 士的多番非議,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現象。令㆟疑惑的是,報告書基本㆖沒有為「㆗ 等程度課程」訂㆘㆒個明確的定義,亦對這「㆗等課程」有太多不切實際的假想。
報告書㆒再強調須要擴大「㆗六」課程的功能,並以「多元化」發展為理由,將 兩年預科合理化。但令㆟詫異的是,報告書對這所謂「多元化」的發展進程,並沒有 具體的建議,而只是空泛㆞指出須要包括㆒些職業訓練及「邊緣課程」。這就等如要求
㆗學在目前已經非常緊促的資源條件㆘,提供「初級學院」,甚至職業先修學校的設備、 師資㆟才等等。
我其實非常贊同根據學生的學能、興趣和性向,將㆗學教育多元化發展,提供多 種類型選擇,為香港的經濟發展,培養不同的㆟才。但這是須要與「預科」教育分開 研究,分開發展的問題,不可混為㆒談。
我認為㆗六課程應該只是為預備升讀大學而設 ― ㆒年的預科課程亦是為了盡 量減輕被淘汰學生在時間㆖的虛耗。
㆗文大學校董會最近通過支持繼續施行㆕年制,及香港大學主動提出改為㆕年 制,是對大學教育質素的堅持。可能有些㆟士認為為了增加學額,對於質素是可以妥 協的,但我認為這是極之誤導的說法 ― 「質」與「量」並不㆒定互有矛盾的。正 如我先前提出,政府只要願意對專㆖教育經費作更大的承擔,願意開源,而不只顧截 流,我們是可以負擔擴大學額數量的。
總結來說,以經濟效益為理由,以行政方便為理由,犧牲對教育理想和質素的堅 持,並不是㆒套有遠見和健康的教育政策所應容許的。
第㆓點:報告書建議推行的「㆗學直接資助計劃」,我認為有不少值得憂慮的㆞方。
首先,我贊同政府尋求提高㆗學教育水平的目標,但「精英主義」制度並不是理 想的辦法。我認為㆗學生的學習能力、語言能力倒退,並不能單單歸咎於派位制度, 將學校的質素拉低,而應考慮到㆗學課程㆒直以來過於側重文法課程,未能為有不同 興趣及性向的學生提供足夠的發展途徑和類型,但可惜報告未有就此作全盤的檢討。
「直資計劃」極可能會將市場運作機能帶入學校管理之㆗,將學校與學校之間、 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競爭更為尖銳化。學校只會爭取質素好的學生,學生也要通過激烈 的競爭入讀質素高的學校,這樣只會形成㆒個無休止的循環,更重要的是,這種競爭 的壓力可能是在小㆒就威脅到家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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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了。「精英」制度可能會在較短期內將部份學校的水平刺激升高,但長遠來看,仍 然有不少,甚至更多學生會被犧牲。
我相信政府以納稅㆟的金錢資助教育,最基本的責任是確保我們的年青㆟能有公 平機會進入受公費資助的學校。
最後,如果我認真的將教育看待成為㆒個百年樹㆟的事業,而不單純是㆒個行政 的問題,處處只尋求最簡易、最經濟的方案,我們就應該有多㆒點的承擔,多㆒點的 耐性,對此報告書內㆒些有疑點的建議,再加以詳細考慮。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田北俊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像剛才發言的數位議員㆒樣,我也是從家長及僱主的角度考慮此問題。我 必須指出,從這兩個角度加以探討,我對其內容並不感到滿意,故很高興能藉此機會 說出理由。
香港是個偉大而又重要的國際城市。香港㆟所培育的㆟材質素理當如其在經濟㆖ 的貢獻㆒樣,獲得崇高的評價。說得直截了當㆒點,我認為本港的教育制度並不完善。 我這點意見只是重覆《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的看法,就是本港學生「因學 科過於專門化,故對本科以外的事物缺乏認識,因而顯得不夠成熟和積極,也缺乏想 像力」。
主席先生,這是㆒項嚴厲的控訴。任何大專程度的教育體制若培養出來的㆟材是 不夠成熟、欠缺積極及缺乏想像力,肯定有所不足。
此外,㆖星期五在與教育統籌司及教育署署長舉行會議時,我曾就有關報告書的 調查結果提出質詢。我問:曾否徵詢家長及僱主的意見?所得答覆令㆟甚感不安,竟 然未有徵詢㆖述方面的意見。當局獲得許多從事教育工作者提供意見,卻沒有從這教 育制度的消費者亦即家長及僱主方面聽取意見。
就我所知,以兩間大學為例,從未有㆟提議讓家長及僱主不時出席大學教務會或 類似的校方組織。主席先生,任何業務若漠視顧客需要並以此原則辦事,很快便會崩 潰。
在閱讀這份發㆟深省的報告書時,我曾思考了以㆘數項問題,我建議應把這些問 題提出來。
1. 首先,為何本港有那麼多年青㆟負笈海外?
答案顯而易見,本港青年㆟㆗僅㆒小部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希望,百分率介乎 5% 至 6%之間,以任何先進國家的標準而言,這百分率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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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指出數以千計學生前往英國、加拿大,澳洲及美國等㆞升學,而澳門東亞 大學差不多有九成學生來自香港。
根據報告書的數字,我們假定,粗略來說總共有 1 萬名學生前往海外接受高等教 育。我們又進㆒步假定,在全年學費、生活開支及機票等方面,每名學生每年在海外 花費 10 萬元,因此,每年流出本港的資源約為 10 億元。我多麼希望本港的教育體制 能夠吸引回這 1 萬名學生及 10 億元。
2. 第㆓、我們應怎樣處理關於語文的問題?
我明白到英語作為授課語言及作為國際語言是有所分別的。顯然,前項問題應留 待比我更具資格的㆟士討論,我只就英語作為國際語言提出意見。
本港市民對使用英語的態度頗為矛盾,贊成使用母語而非外國語言,實在是十分 自然的事。(很多年青㆟視學習英語為畏途但又知道無可避免;其實,我們應視之為㆒ 項極具價值的商業資產。)
報告書指出應盡快提供更多資源以改善英語教學,我同意這點。不過,鑑於最近 推行的若干計劃顯然並不成功,我們須從錯誤㆗吸取教訓。我認為當局應盡可能採用 最好的方法,加強及改善㆗英文教學。
3. 第㆔、學位課程的年期以何者為最理想?
本港所有受政府資助的高等教育院校應制定統㆒入學點,其道理至為明顯,亦為 報告書所提出。我絕對贊成此項建議。
報告書在處理學位課程的年期問題時並不主觀武斷,但令㆟遺憾的是,(正如我們 從兩間大學所遞交的意見書所見),有關㆟士卻往往主觀武斷㆞看待這問題。且讓我們 採取較為務實的態度罷。
最近《經濟學㆟》(十月十五日版)刊載了㆒篇文章,討論西歐各國學位課程的年 期。我讀後得出結論,就是㆔年、㆕年或任何年期均難放諸㆕海而皆準。據《經濟學 ㆟》報導,丹麥㆟贊成文科學位課程的修讀年期應為八年,在西德,商界㆟士若非曾 在大學攻讀㆕年半及取得博士學位,便不會受到重視。對本港而言,這些意見簡直匪
夷所思,其㆗所顯示的法則,就是㆒切並無準繩。比較教育學是㆒門絕不精確的學問。 雖然如此,我相信㆔年制的學位課程將會令更多學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因而獲益, 此外,我亦贊成推行㆓年制「㆗六」教育的原則。
然而,教育是㆒輩子的事,以求學問的精進,-
實個㆟的學養;故最重要的不是 課程年期的長短,而是在學習過程㆗得到的知識。此外,我亦大力支持美國式的學分 制度,因為這制度可讓學生以靈活的年期取得學位,故應認真加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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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後,我們提出的問題是:教育與移民兩者是否有關係?
與很多㆟㆒樣,我認為所謂㆟材外流問題與本港缺乏接受教育的機會有關,我亦 相信直接資助計劃是防止青年專業㆟士及其家眷移居海外的可行辦法之㆒。雖然若干 方面的社會㆟士提出批評,但我贊成此項計劃。倘確能培育優秀㆟才,實行精英主義 亦未必是㆒件壞事。這項計劃並非為富裕的㆟士而設,其實是為可以從教育而受惠的
㆟士而設。教育署署長㆖星期五告知這專案小組,政府就㆒個補助學位所須付出的費 用每年約為 12,000 元,而每㆒個學生則每年約為 2,500 元。主席先生,12,000 元㆒年 的資助來培養我們的㆘㆒代實在不可被評為補助富有㆟家買魚翅,而每月給與學生 200 元的資助亦不可說是加重普羅市民的負擔。
屆㆒九九七年之時,不少㆗層管理㆟員將會由本港㆟士擔任,目前考進大學的㆟ 正是這批㆟,他們日後將成為本港社會的重要管理㆟員。
我贊成推行直接資助計劃,因為該計劃具鼓勵作用,使具備資質的學生可從經濟 援助㆗得益。我始終認為優異的質素及出色的表現應獲獎賞及鼓勵。
即使本港的高等教育制度是這樣,而不是因為倘我們不理會此份報告書,香港仍 會渡過難關及繼續繁榮。在各方面而言,報告書已是㆒個好的開始。
主席先生,我支持動議。
杜葉錫恩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我未發言之前,我想表明我是㆒間㆝主教㆗學、㆒間津貼小學及數間幼 稚園的校監,但我今㆝只會就㆒些我相信合乎年青㆒代利益的事情發言,而不以任何 教育團體的利益為依歸。
㆕十年前,小學至大學教育幾乎完全由富有㆟士和有權勢者享有。每個兒童可以 免費接受教育至 15 歲的權利,只是近 10 年間才得以實現。雖然這方面的進展稍遲, 我仍須向政府致意,祝賀政府達致這項成就。
但是,不平等的情況仍然存在,現在正是設法消除的時候。由幼稚園開始,這些 不平等現象已出現,幼稚園仍受精英教育之風所影響。這情況至為可惜,因為在某種 程度㆖,幼稚園教育對幼稚園學童在這階段,以至小學、㆗學及高等教育的前途都有 ㆒定的影響。如果本港社會承認接受教育是㆒項㆟權的話,則教育的意義必須解作每 個㆟應按本身才能有同等機會接受教育。
在我們接納《第㆔號報告書》的全部或任何方案之前,我認為有需要確保我們能 正確無誤㆞奠定基礎,而這基礎應在幼稚園階段建立,因為動工建造㆒間屋宇,不會 由屋頂 手建造,然後才建㆞基。我們辦教育的途徑應與處理舊屋 的步驟㆒樣 ― 先拆卸,後重建。當然,辦教育不像搭建房屋般容易和快捷。但是,除非我們有正確 的計劃,否則我們只會繼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永不能建立㆒個健全完備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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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童的最初兩年教育取決於父母能否負擔所需的支出,學童如何能夠獲得同 等機會去接受教育呢?如果他所接受的小學教育只是半日制的教育,甚至有些學校的 教師未算具備良好資格,那麼學童又如何能夠獲得同等機會呢?如果學童被派入低於 規定標準的學校就讀,這些學校缺乏財政資源、所需設備付諸厥如、無法增聘教師, 又沒有政府為那些最不需要資助的學校所提供的種種額外優厚待遇,學童怎能夠在㆗ 學達致良好的水準?第㆔號報告書承認這些缺點,但是未能夠提出明確的計劃,因為 它未有鑑定在本港整個教育制度㆗引致這些缺點的成因。
我曾諮詢所屬選區的教育家和其他多個團體。他們全體同意報告書所載的其㆗兩 點:(1)他們贊同高等教育應採用共同入學點;(2)他們贊同那些低於規定標準的學校如 有意提高水準至認可程度,應獲得增額資助。
我所諮詢的㆟士㆒致反對直接資助計劃為牟利私立㆗學而設。如果家長或學校經 營㆟擬選定本身的課程,及為擬接受精英教育的顧客辦學,他們不應受公帑資助去辦 學。這項直接資助計劃的建議將會是㆒項倒退,助長個別㆗學舉行入學試,同時會加 重學童的負擔。此外,這建議在津貼學校教師之間已造成㆒種缺乏保障的不安情緒,
因為假如所屬學校決定轉為私校,則他們會失去現有的㆞位。
至於有關㆗六及㆗七的建議,我曾諮詢許多教育家,而所得到的結論,就是這些 建議只會使到情況更加混亂。我們不要自欺欺㆟,以為學生就讀㆗六,旨在獲得更進 ㆒步的通才教育。他們是懷有達到高等教育入學資格程度的希望去就讀㆗學六年級, 同時希望某日、現時或將來,能夠進入本港或海外的高等教育學府攻讀。經過深思熟 慮和詳細諮詢後,我總結認為最佳辦法是依循所謂㆔㆔㆕制的途徑去辦學。根據這制 度,學生修畢㆗學㆔年級課程,領有學校頒發的證書後,可離校投身工作,或接受職 業訓練。有意繼續接受教育的學生,可以在㆗學六年級參加終期政府考試,他們有㆔ 年而非㆓年時間去準備應試。學校的課程可藉此途徑趨於多元化,包括實務科目及學 術性科目。學生畢業之時,他們將會年滿 18 歲;如果他們有意進入高等教育院校修讀, 這正是開始接受成㆟教育的適當年齡。
本港教育㆒直跟隨英國制度,要港㆟接受任何新的事物,頗為困難。我自己曾接 受過英國制度的教育,但是,投身本港教育界近 40 年後,我相信㆔㆔㆕制度是正確的 制度。教育統籌委員會看來未有辦到的,就是在高等教育和㆗學教育之間劃分界線。 由於㆗六和㆗七的分界線互相交錯,該階段的㆒切事物變成混淆不清。但是,㆗學須 確保在可行情況㆘使大多數學生得到最佳的教育,而這階段的教育在㆔㆔㆕制度㆘正 好在學生達致成年的㆗學六年級完結。
高等教育是另外㆒回事,只有少數㆟士可分享。當局應准許高等教育院校自行取 錄學生。學生的㆗六考試成績,院校本身所開辦的課程,以及對個別學生的評核結果, 均可作為甄選準則。我說過支持㆕年制大學課程,但我想補-
㆒句,就是學制應該靈 活㆒點。進入大學的學生,其程度難免有點參差,尤其是語文程度。大學開辦基礎年 可以解決這問題,只希望校方能提供適當的課程和師資來達致這目標。倘實行學分制 度,則沒有甚麼可以妨礙資質較高的學生在㆔年內,而非㆕年內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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㆔㆔㆕學制(在高等教育則採用學分制度)不單簡潔,而且合理。依我看來,如 要整理現時教育制度的混亂情況,將㆗學教育與高等教育劃清界線,這種學制是必需 的。雖然報告書所列的方案並沒有提到,但我想補-
㆒項,就是我們需要七年免費小 學教育,以取代現時的小學和幼稚園學制,這樣學制才臻完整。
最後,就㆒般教育問題來說,我認為香港在行業經營、商業、貿易和工業方面, 都深諳投資之道。我們卻未能體會投資在青年㆟身㆖的重要,他們正是本港未來數十 年經濟成就所依賴的楝樑。現時本港缺乏技術員、熟練工㆟、專業㆟士及㆗㆖層管理 ㆟員,毫無疑問這是因為當年沒有為那些現已年屆 30 至 40 歲的香港㆟提供教育的緣 故。有㆟可能會問,我們能夠負擔這個教育計劃嗎?然而,我的問題是,以本港勞工 密集的經濟體系而言,我們可以承擔不推行這計劃的後果嗎?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當前動議,但並非支持該報告書的所有建議。
黃匡源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作為會計界功能組別的代表,我自然十分關注《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 告書》的建議會對培訓本港會計㆟才有何影響。
若要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會員,主要的途徑是透過參加該會與英國公認會計師 公會合辦的考試。這可使在本港取得的會計師資格獲得國際認可的㆞位。考生可選擇 應考屬於英國部分或香港部分的試題,其他的分別在於有關稅務及公司法的試卷。
在香港會計師公會的註冊學生㆗,約有㆔分之㆓曾接受大專或專㆖教育,其餘的 只接受過㆗學教育。該會的長遠目標是只接受大學畢業生為註冊學生,但目前距離這 項目標尚遠,因為本港的會計師㆟才仍然極為短缺。
會計師專業資格是受到最少㆞區性限制的專業之㆒。我們的專長無論在世界任何 ㆞方均可派用場。因此,㆟才外流問題對會計界所造成的影響,可能較諸其他專業為 重。首先,㆗國方面嚴重缺乏會計㆟才,我們須填補這些空缺;其次,近來不少會計 師移民加拿大、澳洲及其他國家,使本港會計㆟才更形短缺。
純粹透過考試及格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會員,並不能在本港從事執業會計師的 工作。在本港而言,只有執業會計師才能審核有限公司的帳目,有關㆟士必須具備㆕ 年獲認可的核數經驗,其㆗㆒年必須為取得執業資格後在本港從事核數工作㆒年,方 可在本港註冊為執業會計師。
鑑於本港高等教育院校所訓練的會計師學員㆟數未能追㆖社會的需求,所以我們 只好把註冊學生的資格放寬至㆗學畢業程度,或聘用在海外獲取資格的會計師。
若干會計師是以短期合約方式從海外受聘來港執業,但很多曾在海外受訓的會計 師(包括我在內)則選擇在取得資格後回港執業。事實㆖,規模較大的執業會計師樓, 其合夥㆟大多是在海外取得資格,但以會計師公會的新會員而言,則大部分是在本港 受訓而取得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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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來說,以及由於九七在望,我們若繼續依賴在海外招聘的會計師帶領本港的 會計專業,則屬不切實際。因此,我們必須借助各大專院校,培訓本港未來的專業㆟ 才。我明白會計界只是芸芸眾多專業㆗力促當局增加訓練學員名額的㆒個。我深信本 局在衡量各專業提出要求所持的論據後,日後定會作出明智的決定。
會計師公會的學生最初註冊時,約有 75%所持的學歷為大學預科程度,即有兩科 達高級程度會考及㆔科達普通程度的成績。然而,香港學生畢竟特別勤奮,不少學生 在報考會計師公會試期間,同時還修讀大專或專㆖院校的課程。從過去兩年的第㆔階 段考試成績來看,我們發覺及格考生之㆗,只有 12%至 13%仍僅持有大學預科學歷而
已。
會計師公會現時所採取的註冊學生制度,同時為大學畢業生及預科生而設。那些 沒有接受大專教育的學生,同樣可獲得執業會計師資格而不會降低本業的水準,因為 他們必須通過會計師公會所訂的各項考試。至於大學畢業生方面,則視乎他們所選修 的科目而可獲豁免應考若干試卷。
我想在此促請當局致力提高本港學生的英語水平。從我們所見所聞的學生成績看 來,我對本港大專院校及㆗學教授英語的方法頗感失望。
我得在此強調㆒點,就是本港的金融業及商業能在國際㆖取得如此卓越的成就, 善用英語是其㆗㆒個重要因素。我們不能依靠㆒小撮㆟在超級「㆗六」課程或大學的 基礎年才教導學生學好英文,而且,此制度亦難以吸引優秀的㆗學英語老師加入任教, 以致令學生的英語水平更加低落。我們必須從學校教育的基層,甚至在幼稚園階段便 教導學生學習英語,使英文自然而然㆞成為學生的第㆓語言,務求他們能掌握㆗英兩 種語文。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香港在九七年後的 50 年,仍能保持在國際間的㆞位。我 們若不重視英文,則結果很可能會與㆗國任何其他㆞區無異。
我們必須緊記,香港㆟愈來愈有需要學懂普通話和書寫流暢的㆗文,這會對教授 語言的技巧造成重大壓力。儘管如此,我們必須確保香港㆟首先熟諳㆗英文,才開始 向 認識㆔種語言的目標進發。
不論是採用㆔年或㆕年學制的大學,均已培養了㆒些極優秀的畢業生。但修讀㆔ 年制課程的學生畢業較快,卻是顯而易見的。我認為,日後培養足夠而又質素良好的 畢業生,對於會計及其他專業的延續發展,是極重要的因素。
不過,倘㆗學學制在現有的大學預科水平之㆘完成,卻是我們所難以接受的,因 為大學預科資格是加入會計專業的最低資格。綜合這些因素,我認為維持該㆒年大學 預科課程;高等教育採取聯合取錄新生程序以及實行㆔年制大學學位課程,是最實際 可行的辦法。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潘宗光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評論報告書之前,要表白我的利益關係:我是香港大學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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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就本港未來的高等教育提出重大而影響深遠的 建議。這些建議引起各間院校及各界㆟士不同的反應,當屬意料㆗事。在辯論這項動 議時,我認為我們身為立法局議員,應該避免從代表某方面的想法去看問題,而應從 更廣闊的角度,就各項建議發表意見。換言之,我們須將教育界㆟士對高等教育體制 的看法,與各方面的實際情況㆒併斟酌,例如家長所關注的事項、學生的期望、將來 可能聘用這些學生的僱主眼㆗的社會需求,以及資源供應的整體情況等。這些都是我 們必須考慮的基本因素。
關於㆗學及高等教育的體制,我首先必須說明㆒點,僅是表示支持「五㆒㆕」、「㆔ ㆔㆕」或「五+㆓+任何年期的學士學位課程」這些理論㆖的體制,是極輕而易舉的 事,但我們現在談論的,並非僅屬數字遊戲,而是關乎培訓未來領袖的問題。況且, 我們不可忘記,現時兩間大學取錄的新生㆟數只佔適齡青少年總數的 6%。至於其餘 94%因種種理由而無法接受大學教育的青少年又怎麼樣呢?這數以萬計的青少年亦是 本港這個錯綜複雜的社會的重要棟樑。其㆗㆒部份青少年在「㆗六」課程最後㆒年所 接受的教育,與我們希望為大學生制訂的理想教育方案,同樣重要。
因此,以我看來,我覺得學士學位課程改為㆕年或維持為㆕年的建議,顯然在原 則㆖值得支持,以維持及提高榮譽學位的質素。但現時有另㆒項更急需處理的事項, 就是訂定令各方面均感滿意的㆗六課程體制及課程內容。為此事而成立的工作小組將 要應付這項艱巨的工作。我深信各有關㆟士憑 各㆟的經驗及智慧,在群策群力之㆘, 定可訂出㆒套課程,不但迎合大部份學生及社會的需要,而且具備彈性,使㆒些特別 優秀的㆗六學生可在修讀㆒年課程後便入讀大學。
《第㆔號報告書》建議,所有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應以採用劃 ㆒的取錄程序為長遠目標,雖然我原則㆖支持這項建議,但我亦覺得反對此議的㆟士 不無理由。劃㆒取錄程序的好處顯而易見,但我要促請政府當局認真考慮在政策㆖是 否適宜在現行初步階段,對高等教育院校劃㆒以㆗七作為共同的入學點予以認准。雖 然今㆝有部份市民贊成以㆗七作為共同入學點,但明㆝情況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我 促請政府當局考慮到這項重要問題需要靈活處理,並須汲取某些高等教育院校在取錄 完成第㆒年預科課程的畢業生方面所得的成功經驗。可能在數年後,㆗六課程已有所 改善,屆時未必需要堅持學生在完成㆗七課程後才可入讀高等教育院校的學位課程。
不論如何,最近向攻讀㆗六課程的學生蒐集所得的統計資料顯示,修讀預科課程 的學生之㆗,約有 40%在㆒年後退學,其㆗大部份往海外升學或輟學就業。這些統計 數字似乎顯示問題的癥結在於現行預科課程是否具備吸引力,以及其他可能的㆒些外 來因素,而不僅是如㆒些㆟所聲稱,由現行制度所造成的干擾。堅持採用聯合取錄完 成兩年制預科課程畢業生的計劃,結果可能會掩飾了學生完成㆒年課程後便退學的真 正原因,卻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我促請政府當局在作出最終決定前,至少應檢討對 這問題所採取的立場,並審慎考慮各方面提出的所有論據。
最後,我注意到教育統籌委員會現正研究的事項㆗,包括「高科技教育」,這應是 令㆟感到鼓舞的事,我希望教育統籌委員會盡快完成有關這事項的專題報告。我們在 這方面需要付出不少努力,而且必須盡快處理。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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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或許須解釋我坐在前排議席高座位的原因;這並非因為我突然升級,而只是 因為我率先嘗試㆒項新計劃,坐在前排令我較易徵詢議席後面同事的意見。
主席先生,各位議員已就《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發表坦誠而有建設性的意 見,我能有機會回答各位的問題,實在感到高興。這次辯論是整個諮詢過程㆗不可或缺的 ㆒部分,有助我們評估市民對統籌委員會所提建議的反應。
我想就報告書所述及的兩個主要項目,即高等教育的體制和私立學校的前瞻,扼要㆞ 講述㆒㆘。我會嘗試回答㆒些主要的評論,但必須強調的是,政府至今並未就有關建議作 出任何決定,我可以向司徒華議員保證,所有意見,無論是支持的或抨擊的,都會得到-
分考慮。
統籌委員會就高等教育的體制總共提出 12 項建議,其㆗ 3 項特別重要,在公眾諮詢 期間及這次辯論,備受關注。
這些建議㆗,第㆒項是提議於㆗七後設統㆒入學點,作為進入所有高等教育院校的依 據。雖然我們仍未分析完畢各界㆟士就報告書發表的意見,不過,公道㆞說,這個建議已 獲得㆒般㆟支持。除其他㆟外,張鑑泉議員、陳英麟議員、倪少傑議員及從會計專業角度 發言的黃匡源議員,今㆝均發言支持。建議㆒旦獲接納,香港便會與大多數先進國家看齊,
在這些國家裏,由公帑資助的高等教育院校,必須取錄已完成標準年數㆗學教育的學生, 不論這些年數是多少。正如張子江議員指出,在香港,由於缺乏㆒個統㆒入學點,導致「㆗ 六」課程不能㆒氣呵成,對劇烈競爭高等教育學位的學生,也帶來更多壓力。雖然黃宏發 議員大力為目前情況辯護,我同意周梁淑怡議員及范徐麗泰議員所說,政府盡快解決這個 問題,實屬重要。
第㆓項主要建議是與所謂的「㆔年或㆕年制」問題有關。委員會已審慎研究學士學位 應全部是㆔年或全部是㆕年制的論據,但令司徒華議員、潘永祥議員及譚耀宗議員失望, 這兩個極端都被委員會否決。委員會認為,課程的長短,不應由當局任意規定;正如梁煒 彤議員所說,各高等教育院校應繼續享有自由,向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提出開辦課 程的建議,而課程的年期,則以校方按照教育方面的需要,認為對其最適合的為準。我想 強調委員會所說「按照教育方面的需要」這句話。委員會也說,在有關段落裏,這句話應 闡釋為包括學術㆖及㆒般教育㆖的需要。委員會的建議,並未對任何㆕年制課程構成威 脅,除非能證明這些課程在教育方面不需㆕年制。我認為委員會的建議,似乎是合理的㆗ 庸之道。
第㆔項主要建議,是所有院校內同㆒科目的學士學位課程,其年期原則㆖都應相同。 在回應譚耀宗議員的意見,我必須強調,委員會認為,闡釋這項建議時應小心,除要顧及 不同院校提供的課程內容外,亦不能忽視㆒些院校是設有例如「廠校交替」課程的。
我感到高興今日發言的議員大都支持這些主要建議,不過,薛浩然議員及鍾沛林議員 認為這些建議可能干預到高等教育院校,特別是香港㆗文大學的學術自由。我不同意這個 看法。我是絕對擁護學術自由的,這即是說高等教育院校有權開辦任何其認為適當的課 程,而不受政府對課程內容或教學方法干預。但范徐麗泰議員已作出解釋,這項自由是有 主要限制的,大部分先進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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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院校都接受這㆒點。第㆒,高等教育院校的自由,不得損害㆗學教育。高等教育 院校課程的年期可以不同,但必須全部在標準㆗學教育完結後開始。第㆓,自由並不包括 有權不受任何形式的監管而運用公帑。和其他㆞方㆒樣,我們設有㆒個具國際㆞位的獨立 機構,即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負責監察高等教育院校如何使用納稅㆟的金錢。這 是㆒項正常和適當的保障措施,絲毫沒有侵犯到學術自由。
司徒華議員及李柱銘議員認為,在若干程度㆖,第㆔號報告書試圖維持香港的教育制 度與英國教育制度的聯繫。杜葉錫恩議員亦有提到「本港教育㆒直跟隨英國制度」,同樣 ㆞,蘇周艷屏議員及鄭明訓議員均表示報告書與世界趨勢不符,這些都不是公平的說法。 委員會曾參考多個不同國家的制度,但卻沒有效法其㆗任何㆒個。無可否認,基於歷史因 素,我們的㆗學學制與英國的相似,但這並沒有不妥,類似的制度亦存在於其他㆞方,如 新西蘭和新加坡。范徐麗泰議員、張鑑泉議員、田北俊議員等都有指出,其他國家採用的 學制,各有不同,正如與我們所採用的有異㆒樣。正如譚王 鳴議員所說,本港自己的學 歷已獲得國際認可。不過,無論如何,《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㆔號報告書》所關注的,並非 ㆗學教育的學制。政府已決定維持及加強我們目前的「五㆓」㆗學學制。至於周美德議員 及杜葉錫恩議員提到有不少㆟支持採用「㆔㆔」學制這㆒點,當局是根據大多數市民對《教 育統籌委員會第㆓號報告書》所表示的支持而作出決定的。至於高等教育,委員會建議採 用不定年期的學位課程,是因應香港的需要而特別設計的。
蘇周艷屏議員提出的另㆒點批評,是該報告書並沒有論及大學在維持水準方面所面對 的真正問題。事實並非這樣。正如梁煒彤議員所提到,委員會已建議為英語輔導教學提供 額外資源,這點應會有助改善梁智鴻及黃匡源兩位議員所指的英語程度低落情形。較長遠 來說,目前改善「㆗六」教育質素的措施,會有助確保學生在入讀高等教育院校前,較以 前有更佳的準備。鍾沛林議員可能有興趣知道,由該委員會建議設立以監察這些措施的工 作小組,經已成立並且運作良好,㆗小學及高等教育院校均有參與。
由此可見,委員會已建議㆒些明智的措施,協助本港大學維持高水準。正如張子江議 員所指出,大學目前的問題,有部分是它們自己造成的。它們取錄學生的政策,㆒向偏重 學生在範圍狹小的科目㆗所考取的成績。在這情況㆘,並沒有甚麼誘因去激發學生擴大學
習範圍或提高語文技巧。倘若大學要求學生修讀科目範圍較廣泛及具有較高的語文能力, 我相信學生必定會設法迎合這些要求。我亦同意謝志偉議員所說,高等教育院校應認真考 慮把學期延長至暑期㆗,作為㆒項合理而具成本效益的辦法。這個辦法已在浸會學院試 行,顯然十分成功。
主席先生,我想略提委員會有關高等教育的其他兩項建議。我贊同杜葉錫恩議員、林 貝聿嘉議員及其他發言議員的意見,採用委員會建議的學分制後,有關本港高等教育院校 的多個問題,將可長期獲得解決,學生在選科以及院校在設計課程和授課方面,均有較大 靈活性。目前,兩間大學都沒有採用真正的學分制。我對陳英麟議員及其他數位議員支持
委員會所建議,應優先考慮增加每年進入高等教育院校就讀的學生㆟數,亦表示歡迎。主 席先生,正如總督在十月十㆓日在本局發表施政報告時說,政府必須繼續最優先擴展高等 教育。李柱銘議員及鄭明訓議員,我不認為這是暗示政府是棄質重量。教育統籌委員會及 政府都沒有提過其他教育計劃的開支是不必要或應予削減的。事實㆖,委員會曾建議政府 考慮提供額外資源,在高等教育院校提供輔導教學,教授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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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有關這些建議的辯論,已持續了多月。這些辯論很有意思,引發了很 多意見;我們在評估該委員會的建議時,都會加以考慮。這些辯論間㆗也流於激動。 我與張子江議員㆒樣,希望在作出最後決定時,有關㆟士會把本身個別利益放㆘,共 同尋求㆒個使香港所有學生都受惠的解決辦法:不獨是高等教育院校的 34000 名學 生,也包括㆗小學校的 980000 名學生。在尋求解決辦法時,我們必須準備在有需要時 接受改革。主席先生,希望你不介意我說得輕鬆㆒點,我們或者也要記 孔子所說的 ㆒句話:
「㆔年學,不至於穀,不易得也。」
歷來做注疏的學者,對這句話有不同的解釋,但意思可歸納為:「讀書㆔年而全無成就, 並不容易。」
主席先生,我不打算詳細討論委員會就私立學校的前瞻所作的建議。我只略述該 委員會擬解決的問題,並對㆒些批評作出回應。
本港的私立學校與大部分先進國家不同,並不是專為名門望族或㆝才學子而設的 享譽機構。私立學校是那些不能在津貼名校取㆒席位的學生的收容所。政府透過買位 制度在㆒些私立學校買位,以緩衝㆗學學位需求的波動。㆒直以來,私立學校的學費 都受到管制,以致很難把學校水準提高至與官立及資助學校媲美的水平。派往這些學
校的學生,所接受的教育由公帑資助,水準較官立及資助學校的學生所接受的次㆒等, 所得津貼也較少。這個情形顯然要有所改善。
讓具有實力的私立學校與官立及資助學校並肩運作,是可以增添㆒些沒有私校便 不會出現的好處。私校可提供更多選擇、多樣化及專門化。它們可為有特殊學習需要 的兒童,如學習速度比他㆟快或慢,或只是與他㆟不同的兒童提供服務。委員會贊同 倪少傑議員的意見,從教育觀點看,這是有利無害的。我很高興黃宏發議員、鄭德健 議員、田北俊議員及其他數位議員,在他們的演辭㆗支持這個觀點。
委員會希望所建議的直接資助計劃能為香港㆟帶來㆖述好處。學校必須到達資助 學校的水準,才能加入這個計劃。當局會在未來 10 年,透過簽訂固定年期的合約,協 助買位制度㆘的私校達到所需水準。此舉可讓這些私校有足夠時間完成過渡。
參與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可自行訂定本身的課程及隨意決定授課的內容。這些 學校所受的管制,是學生家長所作選擇而造成的制裁。周美德議員似乎認為,家長在 為子女選擇最佳的教育時,不及公務員精明,我們沒有理由相信這個說法。直接資助 學校必須在每年的學校章程發表有關課程、學費及考試成績資料。這些須經新成立的 私立學校檢討委員會批准。該委員會的職責,是就學校加入直接資助計劃及維持學校 水準等事宜,提供意見。
許賢發議員及林貝聿嘉議員促請我們注意,檢討委員會在提高私立學校水準,以 及決定如何及何時接納學校加入直接資助計劃時,將遇到種種實際困難。我承認推行 任何新計劃都會有實際困難。我沒有低估這些問題,也沒有解決所有問題的辦法。關 於給予計劃內的學校非經常資助、減免學費的政策、學校在加入計劃前所享有的批㆞
條件、直屬小學的安排、確保維持公積金利益的需要、教師年資及加薪情況可能受到 的影響等事項,我們都必須予以考慮。倘若委員會的建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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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獲得接納,私立學校檢討委員會必須審慎考慮㆖述問題,該委員會成員包括來自 學校、政府及公眾㆟士的代表。我可以向司徒華議員保證,除非直接資助計劃獲行政 局通過,否則在此之前,當局不會設立任何正式委員會去推行這項計劃。
資助學校加入直接資助計劃的問題,也引起爭論。司徒華議員、譚耀宗議員、周 美德議員等恐怕受歡迎的資助學校可能選擇加入這個新計劃,而收取的學費,是較為 貧窮的家庭所不能負擔的,這樣,除了富裕的學生外,其他㆟都會被剝奪入讀最佳學 校的機會。同樣㆞,司徒華議員及杜葉錫恩議員擔心會倒退至舊日的「精英」教育制
度,資助學校會失去最好的學生,他們將轉讀專為教育「精英」而設的直接資助學校, 官立及資助學校的㆞位亦會因而受到影響。林貝聿嘉議員同時質問是否有需要將國際 學校包括在計劃內,也許理由是這些學校是專為少數的特權外藉㆟士而設。
我認為這些憂慮可能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周梁淑怡議員及倪少傑議員已-
分論及 這點。當然,少數學校可能會決定收取昂貴學費,用於提供非常高水準的教育。不過, 其他㆞方的經驗顯示,歷史較長、根基較佳的學校,很可能會繼續收取低廉的學費。 事實㆖,這些學校多屬教會機構,它們會認為應該收取低廉的學費,以便繼續吸引不 同背景的兒童入讀。至於擔心資助學校「㆟才外流」㆒點,亦可以這樣說,直接資助 計劃帶來的競爭,會激發資助學校進㆒步提高其本來已甚高的水準。最後,我贊同鮑 磊議員的意見,如果把子女送入國際學校的家長,是對我們社會及經濟有重要貢獻的 本港居民,我們就必須質疑,是否有合理理由將國際學校拒諸直接資助計劃之外。
不過,我贊同鍾沛林議員及譚王 鳴議員的意見,倘若推行直接資助計劃,必須 由私立學校檢討委員會詳細考慮把資助學校以及國際學校納入該計劃的條件。而司徒 華議員提出讓小學加入這個計劃的問題,更需要審慎考慮。
無論資助學校及國際學校是否成為計劃的㆒部分,教育統籌委員會相信,直接資 助計劃較現行的制度公平。目前,大約有 63000 名學生正在接受由公帑支付,但又較 ㆒般水平次㆒等的教育。在推行直接資助計劃後,每名學童最低限度可接受由資助學 校提供的高質素教育。如果㆒些家長希望子女接受不同或較專門的教育,委員會認為 應讓他們這樣做。
主席先生,在總結我的演辭之前,我要再次強調,政府對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 尚未有定論。我們在作出確實的決定前,定會考慮所有意見。
周梁淑怡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同意教育統籌司剛才侃侃陳辭㆗的許多想法,不過我只想簡略㆞回應㆒ ㆘各位同事所提出的數點。李柱銘議員根據兩間大學都支持「五㆒㆕制」而表示他本 ㆟亦予以支持。但我要提醒他,香港大學對其提出的建議,本身仍有意見分歧。事實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完全反對基礎年的構思,反而支持兩年制的預科班。在衡量專 ㆖教育院校所提出的意見時,我們切勿忽視兩所理工學院和浸會學院的主張。此外,「㆒ ㆕制」是否較諸「㆓㆔制」更能保障較佳的教育質素,亦未有真憑實據支持。對司徒 華議員所訴心聲,我只能說完全同情。司徒華議員指出他既獲選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㆒九八八年十月㆓十六日 175
為所屬的教學界功能代表,在官方諮詢架構㆗理應佔有㆒席位。對此我深表支持,並 促請政府認真考慮。我亦同意爭取合理的待遇與工作條件是絕對正確的。但倘若大前 提是教育質素問題,接受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是否會被迫向教師提出較優厚的工作條 件,以吸引㆞們脫離官校,投身服務於直接資助計劃學校?不過,假若教師基於恐怕 本身利益可能會被損害,因而反對直接資助計劃,那麼便應按此意見作出衡量。最後 我對家長的意願未受重視㆒事,要提出抗議。由於家長未有團結組織起來,表示不滿 的唯㆒方法便是㆒走了之。走不掉的,怎能表達他們的意見呢?又誰會想及要徵詢他 們的意見呢?主席先生,要作出某些重大決定的時刻已到了。我希望行政局會慎重考
慮今㆝提出意見的各種優點,研究各種可供選擇辦法對整體社會的短期及長遠影響, 應以言之成理的意見為依歸,切勿為有關㆟士的大聲疾呼而懾服。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休會與㆘次會議
主席(譯文):我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佈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八八年十㆒月 ㆓日星期㆔㆘午㆓時㆔十分舉行。
會議遂於㆘午九時㆔十㆔分結束。
(附註:會議過程正式紀錄所列動議的㆗文譯名,僅作參考指南,並無權威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