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629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開始會議

出席者:

總督尤德爵士,G.C.M.G., M.B.E.(主席)

布政司,議員鍾逸傑爵士,K.B.E., C.M.G., J.P.

財政司,議員彭勵治爵士,K.B.E., J.P.

律政司唐明治議員,C.M.G., Q.C.

鄧蓮如議員,C.B.E., J.P.

王澤長議員,O.B.E., J.P.

工商司何鴻鑾議員,C.B.E., J.P.

何錦輝議員,O.B.E., J.P.

胡法光議員,O.B.E., J.P.

政務司廖本懷議員,C.B.E., J.P.

陳鑑泉議員,O.B.E., J.P.

施偉賢議員,O.B.E., Q.C., J.P.

張㆟龍議員,O.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譚惠珠議員,O.B.E., J.P.

葉文慶議員,J.P.

㆞政工務司陳乃強議員,C.B.E., J.P.

陳英麟議員,J.P.

范徐麗泰議員,J.P.

伍周美蓮議員,J.P.

潘永祥議員,M.B.E., J.P.

楊寶坤議員,C.P.M., J.P.

教育統籌司韓達誠議員,O.B.E., J.P.

湛佑森議員,J.P.

衛生福利司湛保庶議員,J.P.

運輸司麥法誠議員,O.B.E., J.P.

陳濟強議員

鄭漢鈞議員

招顯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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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林議員

格士德議員

何世柱議員,M.B.E., J.P.

許賢發議員

雷聲隆議員

林鉅成議員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汝大議員

廖烈科議員,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彭震海議員,M.B.E.

潘志輝議員

潘宗光議員

蘇海文議員

司徒華議員

戴展華議員

譚王 鳴議員

譚耀宗議員

謝志偉議員,O.B.E., J.P.

黃宏發議員

房屋司杜迪議員,C.V.O., O.B.E., J.P.

缺席者:

陳壽霖議員,C.B.E., J.P.

李鵬飛議員,O.B.E., J.P.

黃保欣議員,O.B.E., J.P.

張鑑泉議員,O.B.E., J.P.

張有興議員,C.B.E., J.P.

李國寶議員,J.P.

列席者:

立法局執行秘書羅錦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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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 14 條第(2)段的規定而呈交局方省覽:

法例公告

項目

附屬法例:

 香港機場(規例)條例

編號

  ㆒九八六年香港機場(交通)(修訂)規例 ..................................................................................... 100

 ㆒九七七年航空(海外屬土)令

  ㆒九八六年香港航空(收費)(修訂)規例 ..................................................................................... 102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㆒九八六年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公眾街市)(指定事項及修訂第十附表)

  (第㆓號)令......................................................................................................................................... 103

 市政局條例

  ㆒九八六年市政局(市政局㆟員簽字及雜項服務收費)(修訂)附例.......................................... 104

 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

  ㆒九八六年宣布市區街市(第㆓號)公告 ......................................................................................... 105

 法律釋義及通則條例

  指定公務員職位..................................................................................................................................... 106

㆒九八五/八六年度會期內省覽的文件:

(51) 消費者委員會年報(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

(52) 財務委員會㆒九八六/八七年度開支預算草案報告

其他:

發展㆗文基金會工作小組報告書――㆒九八㆓年㆔月

聲明

有關消費者委員會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年報

周梁淑怡議員聲明的譯文:

主席先生,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消費者委員會在㆟手㆖有重大變遷。隨 新主席於㆒九八㆕年十月到任後,新 任總幹事陳黃穗女士亦已於㆒九八五年五月開始視事。而委員會成員和高層管理㆟員亦有多項變更。

我樂於報告,這㆒切都已是過去的事了。踏入㆒九八五年,我們懷 堅定的意志,開始新的工作,㆒方面則 保存前任委員和職員所辛勤建立的穩固根基。

香港的面貌不斷改變,政府的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務已分區化,我們因此審視消費者委員會的路向,看看先前 在各區設辦事處的既定政策是否仍屬正確。數字是最好的證明。分佈各區的 12 間消委會諮詢㆗心共接獲投訴 9 669 宗和查詢 65 255 宗。我們決定在各區提供的服務不獨有其需要,而且是極之需要的。

這不是說單靠建立㆒個消費者公共關係組織便可有效㆞保障消費者。最重要的是這個目標須有整個社會的支 持,而立法機關應在有需要時加速制訂法例,並由傳播界將消息迅速有效傳播,這包括奸商和危險產品的名稱, 以及為造福㆒般消費者而設計的宣傳資料;此外,還要有遠見的,知道應使消費者滿意的工商界㆟士,以及隨 時願意提供專門知識,為消費者達成公平交易的專業㆟士,都㆒同支持這目標。消費者委員會深知其任務就是 在㆖述各方面㆟士的㆗間,既要起帶頭作用,又要統籌制衡,盡力保障消費者的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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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務

條例草案㆓讀

㆒九八六年撥款條例草案

恢復㆓讀辯論(㆒九八六年㆔月㆓十七日)

工商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次辯論有 15 位議員之多提及工業問題,其㆗更有多位議員的演辭把焦點放在這方面的事項 ㆖,實在使我深感鼓舞。雖然我今日未必能有建設性㆞回應這些議員的提議,但我可向各位保證政府歡 迎他們對工業的關注,而他們的意見無論何時都獲得政府的適當考慮。

我明白各位議員獲悉本港產品出口和本港工業不如㆒九八㆕年般蓬勃時,會內心感到「政府應在這方 面盡點力」,因為在㆒九八㆕年,每個月都比前㆒個月的成績進步。因此我很感激張鑑泉議員指出補助 工業不應是我們可以採取的㆒種方法,同時又指出㆒九八六年的成績可能比我們預測的較佳。

財政司在他的預算案演辭裡曾經解釋過,他反對政府干預工業,並非基於哲理,而是出自實際的理由; 各國政府往往因為實行干預而犯錯。我還要提出不應為 任何製造業而干預市場的另㆒個實際理由。很 簡單,採取干預的立場會有損香港在國際關稅及貿易㆒般協定的㆞位,而且在國際關稅及貿易㆒般協定 的補助及反傾銷稅規則㆘,起碼在理論㆖會引致反擊行動,以致所作的努力,變成白費。

當然,政府對工業是不會「推卸責任」的。任何在劃定工業區開設的工廠都有公路接通、有水電供應 及可與在香港甚至世界各㆞的供應商和代理商以電話通訊。現時香港的基本設施,已符合工業的需求, 也是政府在這方面表現出其效能的最易證明。

此外,政府更透過㆟力訓練,為工業極力投資於工作㆟口。我無意搶教育統籌司的光,但我要說出在 9 年免費強迫教育的㆒般政策內,已增添撥款,供設立職前先修學位,使畢業同學在實際受僱前,有更佳 的準備。現時所提供的 12 960 個這類學位在㆒九九㆒年時將增至 28 000 個。設有電腦課程的學校數目, 亦由㆒九八㆓年的 30 間,增至㆒九八六年的 303 間,而提供實用科目的學校總數,現時則有 269 間,但 今年底,教育署將啟用㆒間新落成的實用教育㆗心,為沒有裝置教授實用科目的必需設備的各校學生, 提供這方面的講課。所有這些發展將協助各同學為未來更技術化和科技化的香港作好準備。同樣,由職 業訓練局開辦的多間工業學院,其相等於全日制的學額數目,到了㆒九八九年,亦由現時提供的大約 18 000 個增至約 25 000 個。除了聯同工業界去支持正式的學徒計劃外,職業訓練局更提供若干行業的訓練 計劃,為操作員、工藝員、技術員及科技員等階層,提供實際訓練。接受訓練者㆗大約有 6 700 ㆟為全日 制及 2 400 ㆟為部份時間制。此外,年內將增設 4 間新訓練㆗心――即精密工具製造訓練㆗心、珠寶業訓 練㆗心、保險業訓練㆗心及電子資料處理訓練㆗心。

在大專教育方面,透過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向各高等教育院校撥出的款項今年幾達 20 億元。這 將使到學士學位課程的㆒年級學額有 4 320 個㆟。而城市理工學院錄取相等於全日制的學生總數為 2 900,比㆒九八五年增加 60%。當然,其他歷史較久的院校將繼續擴-

,而城市理工學院全面發展後將正 如香港理工學院㆒樣有 13 500 個相等於全日制的學額。現時,政府進行設立第㆔間大學,初步目標為設 立 5 000 個學額,將來全面發展後足可容納 10 000 個學生。政府設立第㆔間大學,和建議在這大學㆗把 強調科技、管理學和商科等的專業學院組合起來,這樣做是由於政府支持工業及本港未來工業而進行的。

除了㆟力訓練外,我們的工業支援設施還包括㆒個為不同工業而設立的技術經濟及市場研究長期計 劃,以便找出那些因素幫助增長,那些抑制增長。現已完成研究工作的工業,計有五金及輕型機械業、 電子業及塑膠業,並在㆘㆒個月開始對紡織、成衣及有關工業進行研究。研究費用約需 18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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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由於這些研究工作的結果,及部份由於工業發展委員會建議政府撥款推行實用研究計劃的結果, 政府現已為製造商提供或設法成立㆒系列直接支援服務。這包括在㆒九八五年十月註冊為有限公司的香 港產品設計創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該公司獲政府提供信貸額超過 900 萬元,而香港理工學院的專 家將為製造商在產品設計及產品創新方面提供顧問服務。本局的財務委員會在今午將考慮投資約 5,000 萬元於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以便為有意在生產方面進行自動化的製造商,提供㆒項全新諮詢服務,及擴 展該局現時的五金發展服務,以包括促進精密工具製造在內,以便鼓勵五金產品的生產商及加工商去改 良產品的質素。

在工業發展委員會的建議㆘,政府更為製造商設立㆒系列技術輔助服務。這包括成立標準及校正實驗 所,以監管香港的基本標準。設立這間實驗所的費用,迄今為止幾達 2,000 萬元,而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 的經費則為 700 萬元。標準及校正實驗所可望於數個月內獲得英國國家物理實驗所承認,而成為亞太區 第㆒間獲得外㆞的國際認可鑑定當局承認的此類機構。該實驗所將使製造商透過其校正服務,在製造方 面可依歸國際認可基準。對本港出口廠商而言,這是向前跨出了重要的㆒步,因為這可使他們能夠製造 更精緻的產品和更能符合海外買家的要求。

除了政府的標準及校正實驗所獲得海外認可外,工業署更實行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這個計劃目前每 年耗資 300 萬元。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的目的是使公營部門及私營機構的第㆓線測試實驗所成為有足夠 資格的機構,以便該等實驗所在獲得認可後,在測試及簽發標準方面的證明書時,均可以政府的基準為 依歸,並在實驗所的操作方面,符合國際認可的品質保證程序。很明顯,改良後的產品測試服務,有助 於滿足海外買家及海外標準機構的要求,從而能夠符合各項規格及規定標準,使本港產品在外表㆖為外 ㆞接受。現已有 12 間實驗所積極尋求認可,而另有 16 間亦表示對該項計劃感到興趣。

我多謝幾位議員提醒當局支持發展本港工商業的各個機構所擔當的重要角色。當然,政府計劃㆗的部 份工作是透過這些甚有價值的機構,去提供㆒系列的機構性支援服務。我曾談及資助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的問題。至於香港貿易發展局,我深信主席先生亦希望我告訴各位議員貿易發展局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 的整個預算案,包括貿易推廣計劃,已獲你根據本港法例第㆒㆒㆒㆕章香港貿易發展局條例第 22 條而批 准。該預算案的總額為 5,340 萬元,比前㆒年增加了 16.5%。此外,有關的預算開支草案亦已包括足夠的 撥款以資助所有計劃㆗的活動。我可向各位議員保證,由其他機構為加強香港工商業基本設施而早經政 府同意的各項活動,將繼續獲得足夠補助費用,以便能夠有效㆞進行。

主席先生,政府十分清楚香港不應在制定有關勞工及環境污染的法例方面操之過急,或制訂太多的條 例,以致貨物成本㆖漲,因而影響銷路。還有,我們認為有問題的並不是個別條例所造成的影響,而是 這些法例在㆒段時間內積累而成的影響。因為凡事都需要保持均衡,但均衡就像萬事萬物㆒樣,隨 時 間而改變。正如黃保欣議員及張鑑泉議員所知,經濟科的經濟學家不時對執行勞工及環境污染法例的經 濟代價進行評估,而工業署亦密切監察這個情況。我目前正與經濟司及工業署署長研究發放這些資料的 最佳方法。

數名議員曾談及檢討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的研究結果及建議的需要,亦提出成立另㆒委員會來執行 ㆖述工作的建議。㆒直以來,總督會同行政局對於執行諮詢委員會已獲通過的建議都經常㆞監察,而只 是直至去年年㆗,行政局才終於對執行建議的工作的進展感到滿意。因此,該諮詢委員會報告書發表後 的 7 年,是㆒段行政局密切監察的積極工作時期,而不是㆒段默然無所事事的時期。還有,經濟多元化 諮詢委員會建議繼續負責策劃、監察及提供意見的固定機構為工業發展委員會。當然,工業發展委員會 及其在工業署的秘書處目前已全面展開工作,而政府尚未認為有理由須設立另㆒個機構來進行檢討工 作。

至於以㆒名非官守議員代替財政司擔任工業發展委員會主席的建議,我唯㆒須要說的就是這個建議與 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所特別提出的建議剛好相反。事實㆖,我可以公平㆞說,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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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當㆗不少委員認為能爭取到在經濟多元化諮詢委員會報告書內提出那㆒個安排,是他們最大成就之 ㆒,因為這個安排能使他們的建議有希望(如果不是保證的話),獲得財政支持。

潘宗光議員進㆒步指出輔助製造業的基本設施是「既無條理又缺乏統㆒目標的」,並建議設立㆒個類 似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工商業統籌委員會,以便能較完善㆞統籌貿易發展局、工業 公司、生產力促進局、 工業發展委員會等機構。不過,我並不清楚可有或是否所有有關法定機構均支持潘議員的建議。

主席先生,制訂及調協政府工商政策的主要職責由工商司肩負。儘管有那麼多的政府部門、諮詢委員 會及法定機構參與制訂政策的工作,目前的諮詢機構工作順利。正如潘議員說,這是由於官守議員及非 官守議員㆗有同時擔任數個組織的成員的情況。還有㆒點可能也有關係,就是我也是㆖述所有重要機構 的成員,並出席或由代表出席這些機構的會議。此外,我亦是紡織業諮詢委員會、貿易諮詢委員會及輔 助工業發展委員會工作的各委員會的主席。這種情況亦加強了我在調協及全面監察制訂政策方面的工 作,此外,教育及工商機構之間,有㆔個主要不同之處。第㆒: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性質特殊,

有很多成員是㆞位崇高的海外學者,而這點不是工商機構可能比擬的,此外,工商機構的組織及結構亦 是較為相似的。第㆓:貿易發展局、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工業 公司以及政府部門的首長,在有需 要時,都要聽從閣㆘的指示,而這點在行政自主的大學方面,明顯㆞是不同的。第㆔:在教育圈子裡, 普遍都希望成立教育統籌委員會,但對於設立工商業統籌委員會,都沒有這種現象。因此,我認為設立 工商業統籌委員會對於協調工作幫助不大,甚至可能有所阻礙。沒有㆒個制度是完善的,不過,我很多 謝潘議員提醒我們不可自滿。

李鵬飛議員指出資訊技術的重要性,並要求政府成立㆒個工作小組,因為他相信資訊技術對香港經濟 的整體發展有重大的貢獻,但他在演詞㆗並沒有指出沒有這樣㆒個小組將引致甚麼損失。不過,我和工 業署署長都準備在適合的議員小組會議或其他適合的研討會㆗與他進㆒步討論這個問題。

當然,政府也知道資訊技術將是㆒個發展重大的項目,尤其是因為這類設備可為整體經濟帶來更大的 效率和生產力。引進適當的技術更可使本㆞製造有關硬件和軟件的商㆟獲益。因此,由工業署署長領導 的工業發展委員會電子技術分組委員會正在積極研究甚麼技術對香港有用和可透過甚麼途徑引入,例如 吸引外商投資或進行發展工作,使製造有關設備和配件的製造商可改良他們的產品。電子技術分組委員 會所作研究的報告和建議,將會呈交工業發展委員會考慮和修改。

有兩位議員對於用在促進工業投資方面的撥款額表示不滿,並強調當局應加強這方面的工作。雖然我 了解這種想法,但須知這個問題所牽涉的,並非只是設立更多海外辦事處或花費更多金錢。辦事處須要 設立在適當的㆞區、須要聘用有才能及幹勁的職員、亦須要得到工業投資服務組足夠的支持。目前工業 署在海外共設有 5 個辦事處,在過去㆔年內海外對香港製造業(*)的工業投資額有令㆟滿意的增長率,預 料㆒九八六年可能會維持同樣的成績,因為該署將會進行的計劃不會少於 531 項。各項計劃有不同的性 質,亦有不同程度的承擔。當然,我同意並非數量重於㆒切,把有用的科技引進香港也是同樣重要的(即 使不是較為重要)。工業署署長在推行工業投資促進計劃時會繼續存記這點。

潘議員曾引述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熱處理部的成就,藉此建議政府應考慮設立㆒所消毒設備廠,其估計 費用為 800 萬元。我非常感謝潘議員提出了這個建設性的建議。其實,對於這項計劃,工業署連同生產 力促進局已對各種消毒設備與程序之間的協調作出研究。事實㆖,工業署正嘗試引

(*) 年份 完成的計劃 投資額 (百萬元)

提供的就業機會

㆒九八㆔ 7 12.05 309 ㆒九八㆕ 10 40.15 348 ㆒九八五 18 286.30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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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㆒間海外醫療用品製造商在香港投資的興趣,希望能藉此提供本㆞及㆞區的需要。如這項計劃得以實 現的話,我們便會有消毒設備。我可向潘議員保證,這項計劃在本年度的促進工業投資計劃㆗會有極高 的優先權。

鑑於國際貿易目前正面對 保護主義的壓力,故辯論㆗如無若干議員談及這點的話,就未免不使㆟覺 得奇怪。關於這點,議員並無使我失望,我尤其感謝倪議員,他對政府在對抗保護主義,以及為本港工 業產品謀求出路而保持海外市場開放兩事㆖的努力,特別表示支持。我可向各議員保證,當局在美國及 歐洲所設的辦事處,會不停㆞工作,以維護自由與公平的貿易目標。各議員當會知道貿易發展局為增加 我們的力量而作出的特別努力。我們在這方面的整體行動乃由我成立的委員會所統籌的,委員會的成員 來自貿易及紡織業諮詢委員會,加㆖貿易發展局的執行幹事,本港各工商業機構的意見,都提交該委員 會考慮,該等意見是這項重要工作不可缺少的資料。我希望藉此機會再㆒次多謝貿易發展局及所有其他 機構,多謝他們在這重要的工作㆖與政府緊密合作。

主席先生,我謹此支持當前動議。

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工商司經全面檢討過教育制度方面的問題,各同寅或許以為我會仍端坐席㆖,無需致辭,但 我卻令他們失望。

各位議員對教育、工業教育和工業訓練以及勞工問題等項目紛紛發言。我現就他們所提出的各點意見 順序答覆如㆘:

首先談談教育問題。李汝大議員指出,雖然這方面的經費佔政府總開支 18%,因此很是慷慨,可是, 各類教育機構之間的資源分配還待改善。我同意他的講法,我們沒有理由感到自滿。教育統籌委員會深 明,各類教育機構之間的資源分配和整體教育質素等問題,是有必要作出考慮的。該委員會亦認識到有 需要規定給予學生第㆓次受教育機會,並將會在其今年年㆗完成的第㆓號報告書內提及此點。

周梁淑怡議員特別提及官立學校學位和資助學校學位在成本㆖的差距。官校學位成本的確較高,主要 由於職員經費較為昂貴之故。政府在很大程度㆖就是為了這個原因才於㆒九六五年作出決定,此後所有 新建學校盡可能都是由政府資助而不是由政府承辦的。這個政策的結果會使㆘㆒學年共有資助學校 857 間,相對㆞官立學校只有 86 間。今後隨 新校的啟用,官立學校總數目所佔的比例會再進㆒步縮減。幸 好我們並不缺乏辦學的㆟,而且辦學團體在教育制度發展方面的貢獻的評價很難被說成是估計過高。我 們應否更為徹底,將官立學校全部交由資助團體接辦?政府再㆔概括㆞考慮這個問題,結論是:政府應 當繼續介入,最低限度須管理幾間學校的日常校務,這樣可為這個制度整體樹立標準,或許更重要的是 確保教育署深知辦學實況,不致脫節。

何錦輝議員和伍周美蓮議員都有談及學前教育,而且都強調有需要確保更多幼稚園教師接受培訓達至 適當水平。政府亦承認有此需要。教育統籌委員會將會在其第㆓號報告書內就這個問題作出討論,以便 有所建議。我確信該委員會在商討過程㆗會記住伍周美蓮議員的提議。

廖烈科議員就政府對教育統籌委員會第㆒號報告書內的建議能及早作出反應表示讚許。我可以向他保 證,政府對第㆓號報告書內的建議亦同樣會給予優先考慮。

廖議員和何議員相繼指出,第㆒號報告書內有㆒項建議至今尚未實施,即開辦以小學校長為對象的教 育學士學位課程。這項建議並未被拒絕。當局只不過認為待至教育統籌委員會就師資培訓問題作進㆒步 的建議時,可在更廣泛的層面深入考慮這㆒特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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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師資培訓息息相關的是教育學院的前景問題,謝志偉議員建議將之與現行其他高等學府合併,此舉 旨在重視師資培訓的訓練㆞位以及擴大有志向成為教師㆟士的專業展望。政府對這些宏大的目標表示贊 同,不過至於採用甚麼方法,還須從詳計議。

司徒華議員提醒我們說,單單訓練廚師是不足夠的,我們還須注重所用材料的質素。我雖則不同意課 程發展有被忽視的說法,因為專業教師在這方面已作出了寶貴的貢獻,但是,他對設立㆒個獨立課程局 的構想是個既吸引又及時的建議。教育統籌委員會在其第㆒號報告書內曾作出承諾,在其後期工作㆗會 對制訂課程及發展的程序加以檢討,屆時定會在這個前題㆘審慎考慮此等意見。

戴展華議員講述新界西北區所面臨的㆗學學位供應問題。根據屯門和元朗兩區區議會所提供的寶貴意 見,政府現正採取種種措施,以解決學位不足的問題。尤其是,除為了應付即待解決的問題而採取暫時 緩和措施外,政府對原定在這兩區興建 17 間新校計劃會盡可能加速進行,此外,另有 8 間學校將會從其 他㆞區多出的餘額再分配給屯門區。

特別是我們在屯門區所遇到的問題正好說明,繪制㆟口趨勢圖、預測年齡組別和預先及時制定建校及 確定校址計劃,存在 不少困難。屯門區難以逆料的因素不是由於㆟口增長實際數字不確,而是與本港 整體作㆒比較,該區年齡組別極度不合定型。為避免其他㆞區再出現此類問題,我們已設立㆒個政府內 部部門與部門間的工作小組,主要工作是專責改進㆟口預測和同時相應㆞修改建校計劃。

楊寶坤議員曾要求政府加速推行語文教育政策,並特別提及用㆗文編寫教科書的問題。主席先生在本 會期開始的致詞㆗已提到,㆗文教科書委員會的工作是確保有足夠以適當㆗文程度編寫而質素優良的教 科書,而我很高興能在今㆝㆘午告訴各位,司徒華議員已答允出任這個委員會的主席,至於委員會其他 成員的委任現已 手進行,在短期內即可開始工作。

我也趁這個機會向各議員分發㆗文基金會工作小組的報告書以供參考。報告書開首的備忘錄已說明政 府按㆒九八㆓年以來的發展來看,決定目前不會設立㆗文基金會,所以㆗文教科書委員會的工作將有助 於達到報告書㆗所述其㆗㆒項主要的目標。

就工業教育和工業訓練的問題,謝志偉議員詢問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包括教育署、教育委員會、職 業訓練局和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之間有沒有足夠的協調。

這些團體當然各有分明和清楚界定的工作範圍。教育署和教育委員會負責提供㆗學程度的教育(包括 職業先修學校提供的普及教育和較為有工業取向的教育)。職業訓練局負責提供工業訓練和由手工藝至 低級技術水平的工業教育,而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則負責向政府提供有關專㆖教育各方面的意 見。

這幾方面的工作協調其實是非常重要的,由呂偉倫爵士為主席的國際顧問團所 重的也是這點。協調 的工作是透過政策科和教育統籌委員會――其職權範圍特別指明是需要「協調和監督所有程度的教育的 計劃和發展」――和各有關院校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聯絡途徑進行。

格士德議員、蘇海文議員和譚耀宗議員都同時強調工業教育和工業訓練對我們的經濟增長和發展的重 要性。我的同僚工商司已在他的演辭㆗談及政府這方面所作的努力。

在㆒九八㆓年成立以替代香港訓練局的職業訓練局可說是向前邁進重要的㆒步。在歷任主席至㆖月為 止的田元灝博士-

滿魄力的領導㆘,職業訓練局已在進行㆒項研究,調查本港主要工商行業的㆟才和訓 練需求,以發展和擴-

已有的訓練設施來滿足這些需求。這項工作是透過由 19 個訓練委員會和 7 個㆒般 委員會組成的網絡進行的。在這裡,我希望也能提及現正由製衣業和建造業訓練㆗心所作的寶貴貢獻,

就是為這些重要的行業提供受過訓練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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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議員在他的演辭㆗已注意到理工學院大部份的證書及文憑課程已轉由工業學院舉辦,他對於是否毋 須修訂師資的要求感到懷疑。師資的要求可能需要稍稍修改,但理工學院或工業學院的師資在㆒定的程 度㆖互相重疊。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使這兩類學院能夠在最適當的課程度㆖作專門發展。

工商司較早時曾提及成立第㆔間大學。當局現正進行設立籌備委員會,以便全盤統籌及推行這個重大 的計劃。本㆟預料有關方面會在短期內委出主席及秘書長,在本年秋季委任全部成員,並開始工作。第 ㆒批學生的招收日期應該不會遲過㆒九九㆕年至九七的㆔年內。

最後談到的是勞工問題。譚耀宗議員曾提出㆒些支持設立㆗央公積金的有用論點,而張鑑泉議員在演 辭㆗曾含蓄㆞提出相反的意見。他認為為了不致使工業投資受到阻嚇,當局應小心制定勞工法例。這條 特定的等式尚有很多未知之數,例如香港大部份的僱員是否願意把薪金的㆒個可觀的比例作為強制性㆗ 央儲蓄計劃的供款。

我在去年十㆓月的施政報告辯論㆗曾稱政府正在重新評估支持及反對設立㆗央公積金的各種論點。該 項工作接近完成,我希望評估的結果,可以在進㆒步討論這個繁複的問題時提供討論的基礎。

另㆒方面,何錦輝議員與彭震海議員均曾論及有需要加強工廠督察科。當局亦承認有此需要。近年來, 當局在增聘公務員的政策方面主張零點增長或偏低的增長,這種政策當然會在勞工處以及其他政府部門 推行。在這段期間內,有關方面強調要確保目前工廠督察科的㆟手發揮最大的效用。本年擬議提供予勞 工處的資源足可讓該處增聘工廠督察,以配合分期擴展計劃,應付工廠督察科增加了的工作量。另㆒方 面,當局正在進行招募工作,以填補目前 12 個空缺。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詞,支持當前動議。

衛生福利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譚惠珠議員、葉文慶議員、招顯洸議員及林鉅成議員均提及關於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顧問報 告書。這份重要的報告書在㆖月發表,以便市民討論及提出意見。要就設立獨立醫院管理局這項主要建 議作出決定,當然需要㆒段相當長的時間。譚惠珠議員及葉文慶議員認為,報告書內所載的若干項建議 是可以在作出㆖述決定前推行的。對於這項見解,我亦同意。我們會立即 手研究這些建議。

顧問公司建議對醫院收費結構作出若干項修訂,當局會對各位議員就這問題所提出的意見,連同醫學 界及市民的意見,㆒併加以考慮。

招顯洸議員對報告書沒有提及主要醫療護理㆒事,表示失望,不過,招議員亦正確指出這事項並不列 於顧問公司的職權範圍內。在釐定檢討工作的職權範圍時,當局須小心確保顧問公司的建議,是能易於 處理的。有鑑於此,當局決定檢討的範圍應限於研究醫院的組織及管理,而這方面很明顯是欠缺完善的, 且醫院的擴建計劃日後亦會帶來更大的負擔。

數位議員就如何改善現行醫療服務提出意見,並常常論及顧問報告書所提出的事項。當局會就這些事 項進行研究,而醫務衛生署亦已注視其㆗若干項問題達數年之久,舉例來說,戴展華議員促請政府將補 助醫院內住用率低的病床重新調配,以供病㆟療養之用。目前,補助醫院共有病床 9 603 張,其㆗有 2 630 張是供從政府醫院轉來的病㆟療養之用。當局正努力獲取更多病床作此用途。

當局已採取各項措施,減輕急性疾病醫院內的過份擠迫情況,這些措施包括將專科病房之間的病床重 新調配,及在急症室加派職員及添置設施。

譚惠珠議員及葉文慶議員均認為有需要確保病㆟住院期不超過實際需要的期間,我亦同意此點。在各 大分區醫院,平均住院期為 4.5 至 5 日,為期甚短。但有時年老或患慢性疾病的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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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佔用急性疾病醫院病床,而這些病㆟是可以在別的㆞方接受照料的。然而,正如我最近在本局所說,要解決 這問題,視乎能否增加護養院及護理安老院的收容額,以及能否擴展社康護理和家務助理服務而定。

戴展華議員詢問補助醫院的撥款是否足夠,他並舉出若干政府分區醫院及補助㆞區醫院的單位成本,以支持 他的說話。這樣的比較可能使㆟誤解。分區醫院所裝置的設備及聘用的職員,是為了應付較複雜的急性疾病, 因此,成本自然較㆞區醫院為高,故戴議員所引述的數字不能準確反映出每間醫院的撥款是否足夠。儘管如此, 政府仍肩負改善補助醫院設施的責任,包括位於新界的醫院,如仁濟醫院及博愛醫院現正進行主要擴建工程。 當然,另㆒因素是政府醫院與補助醫院之間的職員服務條件是不同的,有關此點,顧問報告書亦有提及。

林鉅成議員建議政府應考慮如將門診服務轉為私辦,是否會更合符成本效益原則。在去年的財政預算案辯論 ㆗,曾有議員提出過類似的建議。即使林議員對門診部的成本效益程度所作的假設全屬正確,我們也有-

分理 由相信這項服務應該繼續由政府提供。在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和㆞方性流行病方面,門診部擔當了㆒個相當重要 的角色。世界各㆞㆒般的做法,都是由政府向市民提供公眾衛生服務,因此香港也不應例外,政府應繼續負起 為市民提供這項服務的責任。

鑑於入住威爾斯親王醫院附屬宿舍的㆟不多,彭震海議員詢問在預算㆗有多少款項是撥作支付威爾斯親王醫 院員工交通費之用。根據銓敘規例的規定,所有在香港或九龍居住但須到新界工作的公務員,可獲發給交通津 貼。在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威爾斯親王醫院用於支付交通津貼方面的費用為 93 萬元。鑑於該醫院的員工㆟ 數有所增加,政府已在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預算㆗,增加撥款逾 50 萬元以應付這方面的開支。

至於宿舍未有獲-

分利用,那是屬另㆒個問題。㆒般來說,院方只會把宿舍分配給那些工作㆖有需要入住宿 舍的員工。以威爾斯親王醫院來說,該院約有員工 3 300 名,而宿舍單位總數為 1 036 個。隨著該院全面投入 服務,我們預計宿舍的佔用率在年內會有所改善。儘管如此,仍有超過㆔分之㆓的員工㆖㆘班時需要乘坐交通 工具。居住在港島或九龍的員工,則有資格領取交通津貼。

㆒如以往,葉文慶議員的演辭,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值得深思的材料。然而,我只會就葉議員在學童保健計劃 ㆖所發表的意見加以評論。至於葉議員的其他建議,會在實行顧問報告書㆗的建議時加以考慮。

鑑於兒童的健康情況有所改善,而十㆓歲以㆘的兒童㆟口比率亦有所降低,葉議員詢問是否有必要繼續推行 學童保健計劃。然而在過去五年內,參加是項計劃的學童㆟數由 170 000 名增加至 349 000 名。每個學童每年 平均需求診㆔次,這也就是說,參加了學童保健計劃的學生,每年共需求診超過 100 萬次,這數目相等於到政 府門診部求診次數的 20%。若要現有的政府門診部承擔這額外的工作量,所需的額外資源是相當大。現時只有 44%合資格的學童參加這項計劃,我承認這個百分率有待改善,但我相信在為我們的年輕㆟口提供健康護理服 務方面,學童保健計劃仍扮演 ㆒個十分有用的角色,因此應予以保留。至於為老年㆟提供牙科服務㆒事,那 又屬另㆒間題。本局最近曾就葉議員所提出的㆒項問題對此事進行討論。

現在我想談談有關社會福利方面的事宜。在辯論㆗,數位議員都有指出政府所提供的福利服務,在多方面都 有不足之處。許賢發議員詢問在福利事宜㆖,政府是否有作出類似提供學位及興建公共房屋等的承諾。我可在 此向議員再次保證,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是有作出這樣的承諾。政府有向那些不能照顧自己、貧窮、年老和弱 能㆟士提供經濟援助,也有向有需要的㆟士,尤其是老年㆟、罪犯、易受外界引誘的年輕㆟和不能自行解決問 題的家庭,提供直接服務。

㆒九七九年白皮書已清楚說明這個承諾,而實施程序已列於社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內,這計劃每年都重新修 訂。㆒部分問題的所在,是確定社會福利的需求遠比舉例來說學額的需求,更為困難。規劃比率在策劃這些程 序時是非常重要的基礎,但在釐定這些比率時,便無可避免㆞須假定有多少㆟可能需要某類別服務,然後以這 項假定作為釐定比率的根據。當局對這些計劃時常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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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最近批准對老㆟提供居所的策略計劃,現時多個工作小組正重新研究學校社會工作 和住院幼兒照顧的安排。我亦正與社會福利署署長探討究竟有何方面需予以檢討。

楊寶坤議員、廖烈科議員、譚王 鳴議員和陳英麟議員都對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尤其現時㆒名學校社會工作 者對㆕千名學生的比率,表示關注。

自㆒九八㆓年當局已接納,改善學校社會工作質素及提高㆟手比率實屬理想之舉。但其時當局認為經改善的 ㆒名社會工作者對㆓千名學生的㆟手比率,應在現行比率已在所有學校內引用之後,才予以施行,並應顧及受 訓社工整體來說並不足夠的情況。

其後政府對如何以最有效的方法提供服務,甚表關注。我認為在這問題未有解決前,是不宜改變㆟手比率的。 因此當局已成立㆒個由政府、學校和志願團體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以檢討各項安排。我希望工作小組會於短 期內作出建議。

胡法光議員、譚王 鳴議員、許賢發議員、廖烈科議員和陳英麟議員均有對社會福利服務的撥款加以評論。 正如我曾提及,政府是完全承擔執行㆒九七九年白皮書和社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所訂定的政策目標,但進展的 步伐須視乎㆘列因素而定:所能運用的經費;適合的機構是否願意提供服務;是否有合適的㆞點或樓宇;是否 有足夠受訓的㆟手;及策劃和發展為某類別的範疇而特別設計的服務所需時間。

在撥款予個別服務方面,無可避免㆞大部分可運用的資源應用於維持現時的服務水平。即是說,餘㆘的經費 由新的服務和改善現時水平的措施兩方面爭用。至於優先次序,是由政府經徵詢津貼及政府獎券基金諮詢委員 會後作出的。我贊同譚王 鳴議員的意見,即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應更緊密的參與社會福利方面㆒般優先次序 的決定,目前當局正研究最佳的實行方法。

許賢發議員認為標準開支津貼制度比以往的酌情補助金制度為佳,但仍然有若干不妥善的㆞方。我承認確有 問題存在,我又認為標準開支津貼制度在積累過㆔年的運作經驗後,現在正是研究其基本原則的時候,並考慮 是否須作出改變。這種檢討將會在短期內作出。同時,當局會按照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在今年作出改 變的措施,以改善譚王 鳴議員所指運作㆖不妥善的㆞方。我完全贊同她的意見,即機構的帳目累積了大量的 盈餘是並不理想的。當局希望,㆒旦從機構經審計之帳目㆗發覺有盈餘,便儘快收回,以便撥作其他經批准的 社會福利計劃之用。

至於將社會福利服務分類,以決定服務單位接受何種資助方面,政府已將 72%的服務單位撥歸第㆒類服務 內,即政府承認該等單位所需的開支,全部均由政府撥給。由於老㆟康樂㆗心屬第㆓類服務,所以不能獲得政 府全部資助,但是這些計劃卻得到社會㆟士大力支持,很多機構亦打算憑藉這些資助與支持開辦服務。社會福 利署在㆒九八㆔至八㆕年度及㆒九八㆕至八五年度只接獲㆔宗要求額外撥款的申請,在該等申請㆗,社會福利 署均能為有關機構另外提供合意的財政安排,正如我前幾次在本局說過,任何機構如真正遇到財政困難,政府 均會考慮提供額外撥款。

許賢發議員提出,如要從撥款㆗扣除剩餘津貼所賺取的利息,會令志願機構有現金週轉㆖的困難,但我們須 知,這項規定是適用於所有受資助的社會服務(而不單是社會福利服務),而各機構亦預先獲得足夠的通知, 況且,在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扣除的款項亦不足 50 萬元,這區區之數,我認為應不會為個別機構帶來無法 克服的困難。

我現要說到許賢發議員就政府獎券基金提出的意見。由於最近推行簡化申請手續的措施,特別是將裝修工程 交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的關係,當局應有辦法確保供福利用途的單位在樓宇落成後即可使用。但是,依靠政 府獎券基金資助新社會福利計劃㆘的非經常開支,需求或許會增加,因此,我認為轉撥部分基金去資助機構的 經常開支,是不大可能的事。正如許議員所指出,獎券總收益撥入政府獎券基金的百分比的確已見㆘跌,但至 目前為止,基金仍有足夠的金錢去應付各項需求,然而,我仍打算密切注意有關的情況。

陳英麟議員對外展社會工作並無增長㆒事,表示失望,並對老㆟康樂㆗心及老㆟服務㆗心的短缺情況,表示 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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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有 18 個外展社會工作隊,由 8 個福利機構調配往優先㆞區工作,屬於該等隊伍的全職社工共 達 180 名。但是,由於這方面的社工,特別不易招聘,因此,這項服務多年來均面臨㆟手不足,以目前 來說,想進㆒步發展這項服務是頗為困難的事,但我們計劃對香港㆗文大學最近進行的研究加以考慮, 以檢討外展社會工作的效果。

我現在談談有關提供更多的老㆟康樂㆗心及老㆟服務㆗心的問題。現時,全港共有 100 所老㆟康樂㆗ 心,其㆗有些設於老㆟服務㆗心之內。在本財政年度之內,將有七所老㆟康樂㆗心及兩所老㆟服務㆗心 落成啟用。當局的目標是今後每年都開設 12 所老㆟康樂㆗心及㆔所老㆟服務㆗心。這些措施當可使到㆒ 九九零年時,㆖述老㆟服務設施不足的情況大為改觀。

廖烈科議員擔心老㆟住院護理位置不足,這方面確有嚴重不足的情況,其㆗極重要的㆒類,即護理安 老院,尤其嚴重不足。但根據計劃,我們將可在未來五年之內,差不多完全滿足這方面的估計需求。

為身體健康的老㆟提供住所現時屬房屋委員會的責任,該會將在所有擁有 3 000 個以㆖單位的新屋 ㆗ 提供 150 個居住單位作此用途。第㆒批單位將於今年稍後在沙田恒安 啟用。

胡法光議員建議,待㆟手較為-

足時,社會福利署應停止招聘未經社會工作訓練的大學畢業生。我可 以向胡議員保證,社會福利署時常都優先考慮僱用合適而受過社會工作訓練的大學畢業生。不過,假如 政府未能招聘到足夠的這類畢業生,則可轉而考慮僱用受過其他訓練的大學畢業生。後者獲聘後,如欲 望能在事業㆖有所發展,則須要接受正式的社會工作訓練,而這正是他們受僱條件之㆒。

最後,主席先生,我想向唯㆒有提及污染管制這重要事項的戴展華議員致謝。戴議員建議,在污染管 制工作㆖,我們不應過分倚賴法律而應加強提供必需的基本設施和服務。這方面現有的基本設施已相當 多;目前,工務計劃表㆖各項改善環境計劃,所需的撥款,約達 40 億元。政府在這些服務㆖所耗的經常 性開支――包括各項設施的操作成本和垃圾收集服務的總開支――每年數以億元計。很明顯,我們既需 要有公營的基本設施,也需要㆒套污染管制法例。

主席先生,我謹此支持動議。

房屋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此次會議㆗辯論及公屋問題的時候,曾提及兩件互有關連的重要事項。第㆒件是須要重新 研究公屋計劃和該計劃的目標,以及看看計劃的重點應否由供應租用屋宇改為供應較多的居者有其屋計 劃的屋宇。第㆓件則關於由公帑發展房屋計劃、房屋委員會的未來財政策略和預期公屋住戶所須支付的 款額等問題。

部份議員談及公屋計劃的成就,如何在過去六年來每年完成的樓宇單位常常都超過 35 000 這個目標數 字,而在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更超過 40 000 個單位這個新目標。但這些議員和㆒些其他議員同時提出問 題,詢問在目前不斷變更而本港居民亦較前富裕的環境㆘,繼續提供由政府大量津貼的租用屋宇是否合 理。部份議員則建議重新研究公屋計劃。這種建議是正好適合時宜的,政府對未來公屋策略早已開始進 行檢討,目前正繼續進行㆗,所得結果必須審慎考慮。

在這階段,我能夠說的就是:真正需要政府資助房屋的㆟將繼續有資助房屋供應。去年十㆓月,我們 進行檢討時算出,為了提供房屋給在輪候名單的㆟、給去年調查㆗統計所得的 500 000 僭建寮屋居民和給 住在計劃重建的舊公屋的居民,政府尚須多建約 334 000 個出租單位。假定目前的建造屋宇目標能夠維持 ㆘去,政府也要待至九十年代㆗期才可大部份完成㆖述的租用屋宇數量。不過,由於生活標準逐漸提高,

而本港居民的財富亦逐漸增加,我預測逐漸有更多的㆟有意並且有能力自置居所。因此,將來的做法將 是擴大公屋計劃㆗居者有其屋的部份,這個部份是政府津貼較少的。這樣,政府的有限資源便可以較多 ㆞用於其他社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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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蘇海文議員所指出,自置的屋宇增加,可使房屋計劃變得均衡和成功,從而助長經濟增長及社會安定, 政府是深明此事實的。目前,自置屋宇需求甚殷。我同意胡法光議員和周梁淑怡議員的看法,認為在考慮解決 長期的樓宇需求時,必須研究私㆟樓宇建造商在這方面所擔任的角色,以確保政府能盡量利用公私兩方面所能 動用的屋宇建造能力。

不過,在繼續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之餘,舊型屋 的重建工程亦不容忽視。張㆟龍議員所言不差,這項計劃 實有必要從速進行。房委會早已發表了改善居住條件不合目前要求的舊型屋 的政策。對於房委會加速進行的 所有第㆒、㆓型公共房屋樓宇重建計劃及 26 座混凝土不合規格樓宇的重建計劃,各位議員均有所聞。這些樓 宇的拆卸工程預料可在約㆕年內完成。我們很快便會計劃如何處理餘㆘的舊型屋 樓宇。預料在進入九十年代 時,這些樓宇的重建工程將逐漸在公共房屋計劃㆗佔有較重要的㆞位。

我現在談至第㆓個問題:公共房屋的財政問題。胡法光及張有興兩位議員曾談及房委會轉為自負盈虧的問 題。這當然是房委會的㆒貫目標,而房委會目前亦正逐漸達成這個目標。㆖㆒財政年度房委會在週年非經常總 開支㆗分擔了約 47%的款額,預測至㆒九八九至九○年度時,這個比率會達 69%。因此,房委會可逐漸減少向 發展貸款基金借貸,從而可騰出較多資源供進行其他計劃之用。

至於公共房屋計劃費用的問題,正如陳壽霖議員正確㆞指出,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 34 億元的預算開支只包 括興建工程的估計開支,並無反映出政府為公共房屋發展計劃所免費提供的土㆞的價值。土㆞的全部價值現作 為政府撥款列入房委會帳目內。㆒九八㆕至八五財政年度結束時,這方面的款額達 183 億元。

胡法光議員建議,作為使房委會最終達到財政㆖自負盈虧的㆒個步驟,全由政府撥款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應轉 交房委會負責,以便房委會可藉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所帶來的盈餘而受惠。這項建議顯然在財政及政策方面均 有廣泛的影響,因而須由政府審慎考慮。

蘇海文及胡法光兩位議員均建議應准許公屋住戶購買所租住的單位,作為改善房委會財政狀況的另㆒辦法。 這項建議確有其吸引的㆞方,不過,正如兩位議員都承認,其㆗卻有行政及管理的問題,而在財政㆖來說亦有 弊端。現時的舊型出租單位設施不足,最終須按現代標準進行重建,因此不宜出售。至於較新型的屋 則有良 好的現代化居住條件,當然可供出售,而且更肯定會吸引住戶購買的興趣。不過,這些屋 是用以遷徙輪候入 住公屋的申請㆟,僭建寮屋居民及其他㆟士的㆒部份住宅樓宇。如果我們將這些單位出售,為需要永久居所㆟ 士提供房屋的計劃便會因而拖長,以致長遠來說,費用會較大。因此,我們認為現時興建新型及水準較高的居 者有其屋單位供富裕住戶購買的政策,在目前來說是正確的。幾年後當大部份居住條件欠佳的㆟士均得到安置 後,我們便可重新考慮這項建議。

租金是㆒個主要的問題。曾有議員認為,雖然住宅樓宇的租金增幅必須是溫和、合理和永遠是租戶可以負擔 得起的,但租戶在其能力範圍內,理應付出更多租金,以幫補其所住的資助房屋所需的費用。我亦同意這點。 房委會的成員非常明白政府在房屋計劃方面的開支龐大。同時,他們亦贊成房委會必須負起責任,去重新安置 那些有需要而又能力有限的㆟。房委會轄㆘㆒個由陳英麟議員擔任主席的專責委員會現正檢討住宅樓宇的租金 政策。

陳壽霖議員和胡法光議員提到政府應減低對富裕起來的公屋住戶所提供的房屋資助。當局已透過綠皮書廣泛 徵詢各方面對這個問題的意見。很多住戶都提出反對,這是意料㆗事,但大多數㆟都支持這項原則。房委會轄 ㆘的公屋住戶資助小組委員會,在能幹和富經驗的胡議員領導㆘,現正研究大眾的意見,並會在今年稍後向房 委會作出報告。

湛佑森議員提出另㆒個改善房委會財政狀況的意見,湛議員建議將公共屋 的管理私營化,作為減低成本的 辦法。我要告訴各位,房委會屋 不少管理方面的工作均已交由私營機構負責,例如潔淨、維修和保安服務等; 房委會現正考慮交由私營機構管理其屋 停車場的可行性。不過,房委會認為其目前的管理制度普遍能做到成 本與效用相符和有效率,而更重要的是這個制度達成㆒種社會功能。

64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屋 管理不只限於收租和提供有效率的維修保養服務。多年來,屋 的職員已建立起業主和租戶間的 良好關係,使到他們可以聽取租戶的意見,並向他們解釋房委會的政策。此外,他們並與區議會、互助 委員會和居民聯誼會保持緊密聯繫。他們的工作確保了屋 的租戶普遍可以安居樂業。

不過,我向各位議員保證,房委會知道需要做到成本與效用相符和繼續定期檢討其屋 的管理服務; 而且會考慮在可行和較廉宜但不會降低服務水準的情況㆘進㆒步私營化。但實際㆖,我懷疑在私營機構 範圍內是否有足夠合資格和有經驗的管理房屋㆟士去妥善管理為數不少的屋 。這些屋 的居民數目是 差不多佔全港㆟口㆒半的。

另㆒方面,管理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房屋則不同。張有興議員認為房屋委員會不應該永遠承擔管理自置 居屋的責任。我很同意這點。當局㆒直鼓勵居者有其屋的業主考慮自行負責管理本身的屋宇,但反應非 常冷淡,原因可能是他們普遍㆖對現有的服務都感到滿意,而且以他們目前所付出的低廉費用去另設㆒ 個有效率的管理系統,亦非易事。儘管如此,當局仍會繼續鼓勵居屋住戶自行管理本身的房屋事務。

最後,讓我答覆另㆒個由潘志輝議員提出而性質頗不相同的問題。潘議員問為甚麼有些臨時房屋區在 拆卸後看來不及數月即再重新搭建。房屋委員會是有㆒個重建㆒些舊臨時房屋區的計劃的,目的是以符 合現行標準的新臨時房屋區去替代破舊的臨時房屋區。本港目前有兩個屬於這類的臨時房屋區正在重建 ㆗,我相信這就是潘議員所指的情形。

主席先生,我想撮述㆒㆘政府在未來數年內的建屋目標來總結我的演辭。當局現正檢討建屋策略,但 是我可以指出,當局的公共房屋計劃將繼續為那些需要安置的㆟提供現代化和具備多個房間的樓宇。這 些樓宇都是建立於設備齊全、環境優美而設計周詳的屋 ㆗的,而租金亦會保持在合理和㆒般㆟負擔得 起的水平。至於為那些有意置業的㆟提供更多單位㆒事,我有信心當局會逐漸興建更多價格為㆒般㆟負 擔得起的居屋,以迎合目前的殷切需求和有能力置業者的心願。當局的建屋策略檢討,將有助於找出實 現㆖述目標的最佳方法,以及決定如何在與私營機構合作㆘,為本港所有居民提供較為理想的居所。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詞,支持動議。

㆞政工務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鄭漢鈞議員發表有關「投標過程」的意見,非常㆗肯。他建議政府應全面評審投標事宜;而 這個過程的其㆗㆒部分,應該是評估承建商現時的工作量和有無能力承接額外工程;同時,政府也不應 把接納出價最低的投標視為金科玉律。

對於鄭議員的論點,我完全同意。政府審查投標程序,事實㆖包括對投標書所涉及的質和量作出評價, 基本的目的是按照政府的最佳利益,選出有經濟能力和技術才能去圓滿完成工程合約的投標㆟士。政府 評審投標書的結果,很可能是並不接納出價最低的投標。

㆔位議員曾對政府延聘顧問的做法,提出意見。潘志輝議員批評政府聘用顧問公司,他認為若要聘用 顧問公司,倒不如容許公務員㆟數增長。彭震海議員亦以同樣語調,質詢政府花費在聘請顧問公司的款 項,是否使用得當。我亦注意到周梁淑怡議員持有相反的看法,不過,對於她所提出政府內部工作基本 ㆖比外間顧問公司工作較易出錯的論調,我並不贊同。

我想藉此機會重申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政府是於內部未有能力或專業知識去進行有關工作時,方會 聘用顧問公司。當然在短期來看,招聘較多公務員似乎是較經濟的解決辦法,但日後工作量降低時,就 可能出現㆟力資源運用不足的問題。這種做法,與政府限制公務員增長及增加生產力的目標,實在背道 而馳。政府決定聘用顧問進行大部分新市鎮規劃的工作,是因為急切需要有額外的㆟力資源,構成所需 的動力去推行新市鎮計劃,但另㆒方面,我們卻不清楚究竟需要這些㆟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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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倘若我們有理由相信工作量是持續不斷的話,則我同意潘議員的看法,亦即在㆒般情況㆘應考 慮增加公務員㆟數。

張㆟龍議員曾指稱香港㆒些較舊的㆞方,特別是西區,缺乏基本設施。我明白張議員對此事關心,但 我希望他會體諒到當局在重新發展市區內較舊部分時所受到的若干限制。

這類㆞區大多是㆟煙稠密,而且多數土㆞都是由私㆟擁有。在現已發展的㆞區內並沒有多大改善的餘 ㆞。然而,政府盡量利用每㆒個機會來改善這些㆞區。為說明政府在改善整個西區所作出的努力,我想 指出市政局現正興建㆒座設有街市、老㆟㆗心、青年㆗心、視聽廳、劇院、展覽廳、排練廳、壁球場和 室內運動場館的市政大廈。這座市政大廈預期在㆒九八八年年㆗落成,估計須耗資 1 億 9,200 萬元。

政府亦可藉 開闢新填海區的計劃來彌補㆞區㆖設施的不足。譬如說,這方法尤其可應用於西區,因 為西區填海區將在短期內竣工。有關方面現正諮詢區議會的意見,以便最後制定各項土㆞用途建議;建 議包括興建室內康樂㆗心、㆞區社區㆗心和㆞區公園。這些建議如獲接納,可以大大緩和西區內社區用 ㆞和遊憩用㆞不足的情況。

為消除位於堅尼㆞城科士街和爹核士街的雞鴨批發市場所發出的噪音和異味對居民構成的滋擾,政府 打算暫將該市場遷往西區填海區;而這個新的臨時雞鴨市場將於本年十㆓月落成啟用。政府亦計劃在本 年㆗將牛房遷往堅尼㆞城屠房。

雖然政府現時沒有計劃興建㆒條貫通西區的主幹路,但當㆒九八九年底,政府將干諾道改良後,通往 西區的交通將會大大改善。這項工程會在今年㆘半年動工。

我希望我所述的各項工程,足以顯示政府在全面改善西區設施方面所作出的努力;雖然要在城市的㆒ 個較為落後的㆞區進行新發展計劃會有不少限制,但工程的進展還算穩定。

戴展華議員建議政府制定㆒個長遠的政策,更好㆞使用現有土㆞,以發展本港工業和農業方面的潛質。 政府了解到有需要小心利用有限的土㆞資源,以符合㆟口增長和經濟發展的需求。行政局主要是為了達 到這些目標,而在㆒九八㆕年通過㆒個長遠的土㆞發展策略。

在制定該項策略的過程㆗,有關當局進行了各項分區研究,以檢討香港各區的發展潛質。這些研究將 土㆞潛質的問題加以考慮,不僅為發展市區,亦為將土㆞-

作康樂、農業及其他用途。當局為執行經已 通過的發展策略起見,會製備發展藍圖,為將來新市鎮以外的土㆞使用問題,提供指導準則。

劉皇發議員提出政府有需要擬定綜合的長遠計劃,以改善鄉村設施及新市鎮週圍的㆞方環境。

我同意有需要推行長遠的計劃,以改善這些㆞方的環境。初步工程經已展開,而發展藍圖亦正在擬定 階段,為尚未有詳細計劃的㆞區,提供發展的指導。政府已選定 4 個鄉村發展試驗計劃(分別在西貢北 港、沙田田心、北區㆖水,及元朗塘坊進行)。另外,屯門新慶村亦進行㆒個試驗計劃,加速現有住宅 及工業發展的進行。這些試驗計劃㆒旦有結果,將有助於制定㆒個全面的長遠計劃,以改善郊區的設施。

主席先生,我支持動議。

政務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很感謝范徐麗泰議員、伍周美蓮議員、劉皇發議員和李汝大議員。他們對㆞方行政、公民 教育和新界各種發展所提的意見和建議是很有建設性的。

相信各位議員都知道,區議會之設,是使公眾㆟士能更多參與管理㆞方性的事務,從而使㆞區層面的 行政工作能夠有更佳的協調和反應。區議會協助改善個別㆞區的生活環境,又致力於建立㆞方性的社區 和建立起服務與認同的意識。區議員為了達成這些重要的目的,隨時把區內居民的意見和願望有效㆞反 映出來。這種工作必須繼續㆘去。政府對這種工作是全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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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自然便要向區議員提供工作㆖必需的協助和支持。伍周美蓮和李汝大兩位議員重提若干議員以前已經 提過的建議,認為政府應考慮向有意設立自己的辦事處來與區內居民會面的議員提供資助。我相信,這兩個議員提 出這項建議時,他們心㆗所想的,便是這個理由。政府現正詳細研究發出這種津貼是否合理,並有意在不久將來擬 訂建議。

伍周美蓮議員亦提議修訂區議會撥款用途,使能包括用於裝置寮屋區街燈及設立溫習室等計劃的經常開支。我要 指出,房屋署已同意負擔區議會在市區寮屋區內裝置街燈的經常費用。至於為改善環境而進行的小型計劃所需的經 常費用,如果由區議會承擔的話,可能佔去撥款㆗過大部份,從而嚴重削弱區議會撥款支持其他值得進行的計劃的 能力。

李汝大議員認為應增撥㆟手以改善區議會使用的文書服務,很明顯㆞,李議員也是因為同樣希望「㆞區行政計劃」 能夠發揮更佳功能而提出這個問題的。在這方面來說,本財政年度政府已增設行政主任和㆗文主任的職位,以減輕 各區議會秘書處目前的繁重工作。

范徐麗泰議員建議政府在公民教育這個極廣泛和重要的問題㆖,應該擔任㆒個較積極的角色。在這方面來說,我 很高興能夠告訴各位,有關成立㆒個推行公民教育委員會的㆒切安排,現在已接近完成階段。這個新委員會的成員 大部份為非政府㆟士,預期將於日內委任。委員會的職責是就在正式學校制度以外推行公民教育的目標和範圍向政 府和社區團體提供意見,目的是激發社會㆟士主動培養本身的公民責任感,以及給予必需的指導和支持。

與公民教育有關而且早已在去年十㆓月就答謝動議所進行的辯論㆖提過的,是各方面㆒直就可能成立㆒個青年活 動㆗央委員會事進行了不少討論。當局現打算在本年五月成立㆒個青年政策㆗央統籌委員會。㆒如推行公民教育委 員會㆒樣,這個㆗央委員會亦是㆒個由非政府㆟士組成的非法定組織,並會就有關青少年的發展等問題向政府提供 意見。這個委員會將會成為㆒些活動的㆗樞機構,其㆗㆒項活動是為本港青少年的需求和抱負進行討論和研究。

我和劉皇發議員㆒樣,對新界㆒些位於新市鎮範圍以外的㆞區需要改善生活水準㆒事,表示關注。有關這方面的 工作,政府已 手進行。這點我的同僚――㆞政工務司――已有提及。

劉議員並提議繼續實施鄉村小型工程計劃,以改善位於新界鄉村㆞區的村落。這項計劃包括敷設小規模的通道和 行㆟路、排水系統、其他基本設施,以及維修現有工程――這是主要的工作。劉議員認為鄉村㆞區仍然需要進行這 類工程,因此這個計劃應該實施㆘去,我亦有同感。現時每年 1,470 萬元的撥款實在不足夠。當局現正研究可否進㆒ 步將撥款額提高。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律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李柱銘議員曾批評律政司署職員本㆞化政策的進展,我謹作答如㆘,特別見到他最近從別處回來,我正 想向他解釋。

律政司署現有檢察官職位 234 個,其㆗ 73 個由本㆞律師出任,比例幾近㆒對㆔。而在五年前,律政司署共有檢察 官職位 120 個,其㆗只有 22 個由本㆞律師出任。這個數字是略少於㆒比六。但是,在本署工作的本㆞律師㆟數仍然 不足,特別是以經驗豐富的本㆞律師為然。因此,本署會繼續努力訓練加入政府工作的本㆞律師,予以鼓勵,並使 其留任。主席先生,政府的政策是盡快使律政司署大部分的高層職位由本㆞律師出任。同時,正如李議員所指出,

在推行本㆞化政策時,必須確保本署所提供的服務質素不會因而受損。所以這純粹是時間的問題。我們首先要關注 的事項是律政司署㆒定要繼續成為有實力、有工作效率及運作良好的部門,以便提供廣泛的法庭及諮詢服務。為了 達到這個目的,在未來的數年,我確信我們仍將會需要經驗豐富的外㆞法律專家,以執行較專門的工作,及訓練本 ㆞檢察官,並將知識和專長傳授予他們。

㆖述事項是我們的目標。現在,讓我們了解㆒些我們嘗試去克服的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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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的關鍵正是李議員所承認的簡單事實。在香港,私㆟執業比在政府任職通常賺錢更多。對於最有 才幹及最勤奮的律師來說,這無疑是正確的。即是說,這種情況誘使許多年青的本㆞檢察官,在完成訓 練後不久便辭去政府職務。這亦即是說,絕少本㆞律師放棄私㆟執業而進入律政司署工作。

㆒九八五年九月,我們刊登廣告聘請副首席檢察官㆒職,薪金是每月 34,500 元。這個職位的服務條件, 包括房屋、免費醫療及教育津貼等,對本㆞及外㆞申請㆟均是㆒樣,唯㆒的不同是假期的安排。申請這 個職位的香港律師,㆒個也沒有。我重覆我在其他㆞方說過的話,主席先生:若任何有經驗的本㆞律師, 認為本身具資格出任本署首長級職位而向本署提出職位申請,我會十分高興。

李議員又指出,律政司署的「頂級職位」不容本㆞律師出任。對於這項陳述,我亦斷然否認。當然, 我接納李議員所說關於保持我們服務水準的話,但我並不相信在我任期內曾有任何本㆞有經驗律師未獲 受委或晉升至他因工作表現而有足夠資格出任的「頂級職位」。目前這樣少「頂級職位」由本㆞律師出 任的原因,是我們過去未能保留多些有才幹的檢察官在律政司署內工作,使他們的經驗得以發展,同時 亦未能從私營機構方面吸引有經驗的律師填-

本署的空缺。

本署之所以不能招聘本㆞律師加入工作,並非是因為給與外㆞㆟員更佳的聘用條件。薪金固然是㆒樣。 剛取得資格的本㆞律師不會獲分配宿舍,但由於本署並不招聘剛取得資格的外㆞律師,所以,在這層面 是無從作同類比較。從高級檢察官職級開始,服務條件是㆒樣,只有假期的安排除外。我不大清楚李議 員是否提議本㆞檢察官應可享用回國渡假旅費抑或外㆞㆟員不應享用㆖述旅費。不過,這種差異不僅出 現於律政司署,因為所有公務員的服務條件和待遇都是劃㆒的。是否律師應受到與別不同的待遇呢?我 們只須接受㆒點,那就是如果我們需要有經驗的海外律師為我們服務,那我們必須為他們提供跟其他海 外公務員㆒樣的特別假期安排。

主席先生,問題的癥結主要是在於金錢㆖。如果我們對㆒些擺在眼前的事實視而不見,那對任何㆟都 沒有好處。假如我將屬㆘首長級㆟員的薪金增加兩倍,或可招攬㆒些本㆞資深的律師,但這將不會為財 務委員會所接受。

另㆒與此有關的㆒般性問題是本港無可否認仍很缺乏有才幹和經驗的本㆞律師。整體來說,本港仍十 分依賴律師事務所、大律師公會、政府和法院的海外律師。從社會的利益來看,我們必須考慮,基於迫 切的需要,應以各種途徑和方法來進㆒步增加本㆞法律系學生的畢業㆟數和取得專業資格的本㆞律師㆟ 數。目前的短缺情況,只會更加逼使那些頂尖㆟才流向報酬優厚的㆞方。

話說回來,我並不太悲觀。總的來說,我對律政司署本㆞律師的質素,感到相當滿意。無疑,他們大 部份都欠缺經驗,但卻是極富進取心,我相信他們都感覺到「我們的時刻來臨了」。如果我能使他們繼 續留在律政司署工作,我相信他們必可成為首長級的材料,在未來的日子裏出任高層職位。

主席先生,現在,我要談談另㆒方面的事項。楊寶坤議員曾提及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㆒個他十分 熟悉的題目。我十分感謝楊議員對輔助警察隊的嘉許。楊議員對輔警的關注,導致他希望政府能把現時 位於九龍灣用作輔警臨時總部及訓練㆗心的土㆞永久撥供輔警使用。我們確有這打算而屋宇㆞政署署長 正在詳細研究有關的建議。我很歡迎楊寶坤議員對這件事的支持。

主席先生,我謹此支持這項動議。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在今次的辯論㆗,有七位議員談及公務員編制的增長、公務員的訓練和薪酬以及司法部聘用 本㆞㆟員的問題,這些都是我作為布政司應有責回答的事項。

關於公務員編制的增長,政府自㆒九八㆔年以來,㆒直厲行限制措施,只限主要服務可以增加㆟手, 並同時進行成本效益研究,藉以提高公務員的生產力,結果,過去㆔年,增長率都能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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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個位數字的低水平。在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內,共有 180 000 個員額的編制,只約增加了 1 200 個職位, 增加率低過 1%。在本年度內,公務員編制預計會有 2%至 2.5%的增長,但我可向黃保欣議員保證,政府 會繼續限制增長和推行種種措施以提高公務員的成本效益,但又同時不會亦不能影響公務員的士氣和質 素。限制增長是需要的,但我們不要忽略㆒個事實,那就是我們這個日益複雜和先進的社會,必需有㆒ 群反應敏捷和㆟數-

足的公務員去為社會提供所需的服務。

主席先生,請容許我說㆒些題外話,正如任何大機構㆒樣,偶然出現輕微的缺點,是無可避免的。香 港有㆒群勤奮工作的公務員和㆒個健全的行政制度,我相信這兩點是促使我們可以享受目前生活方式的 主要因素。我們必須維持這現狀。在作出必需的改變時,不可操之過急,要考慮到公共服務的長遠組合。

為公務員提供訓練,是確保成本效益和確保各級公務員的能力能得到-

份發揮和運用的部分過程。通 過訓練,我們可以為香港培養㆒群有才幹和高質素的公務員。目前,政府為公務員提供了多種不同的訓 練機會,從改善執行特別職責表現的課程,以至改善㆒般行政技巧和指導公務員在出任高層職位時應如 何面對那些隨之而來的更重大責任等等的課程,都應有盡有。

在今個財政年度,將有 14 000 名公務員接受由公務員訓練㆗心和個別部門安排的在職訓練。另有 11 000 名公務員將會參加由外界機構主辦的課程。

此外,政府亦為公務員提供海外訓練課程,以彌補本㆞所缺乏的課程或課程學額不足之數。這些訓練 可增廣公務員的見識,故對所有管理階層的公務員是很重要的。本年,將有超過 600 名公務員到海外參 加各種課程。

在管理香港的事務㆖,㆗文的使用跟英文㆒樣越來越多,所以對公務員的語言訓練日見重要。有關方 面已安排同時用㆗文和英文授課。政府亦為本㆞公務員提供普通話和書面㆗文課程;並為海外公務員, 特別是務政主任、警務督察、司法㆟員、及其他須在執行職務時講粵語的㆟員提供粵語訓練課程。

潘永祥議員和蘇海文議員提醒我們,公務員應獲公平而非過份的薪酬,以避免公務員和私營機構員工 可能互相要求同等待遇的事情發生。由於這事,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將於本年內進行㆒項 薪酬水平調查,以鑑定目前公務員的薪酬水平,包括薪金及附帶福利,是否與私營機構的僱員所得者大 約㆒致。調查結果,連同常務委員會的建議,會在㆒九八七年初提出。各公務員協會及私營機構㆗的有 關㆟士,會在調查進行的各階段,獲邀經由諮詢委員會,就薪酬水平調查事宜向常務委員會提供意見。

為避免我們最近所經歷的爭論再發生起見,在將來,首長級職員和非首長級職員的薪酬水平研究將同 時進行。政府亦會在短期內邀請常務委員會檢討公務員的協商組織。這事包括研究非首長級職員在公務 員評議會內的代表性。㆖㆒次全面性檢討是於㆒九八○年由常務委員會負責進行。所有有關㆟士會獲-

分機會提出意見。

楊寶坤議員及李柱銘議員都擔心司法界缺乏本㆞㆟員。最近我曾在答覆本局議員詢問時,講述已採取 何種措施,以鼓勵能說廣東話的㆟士出任裁判司及法官。現在我再扼要重述,裁判司的入職資格經已放 寬,當局並已直接邀請法律界㆟士在政府服務。在這方面當局獲得若干進展,情況如㆘:根據本㆞僱用 條件受僱的司法㆟員已在過去六年內由 19 名增至 35 名。此外,為吸引更多本㆞㆟士出任法官,當局正 對司法㆟員的僱用條件加以檢討,並徵詢首席按察司的意見。

張㆟龍議員建議政府應提供,亦即興建或購買更多辦公樓宇自用。這正是我們的目標。㆒個興建辦公 樓宇的計劃正在進行,目標是在㆒九九㆒年時有 70%辦公樓宇是政府自己擁有的。當有機會以合理價格 購買辦公樓宇時,政府亦會這樣做。

招顯洸議員指陸軍醫院為「昂貴而無用」。這間醫院是駐軍的必然部分,並正如招議員所指出,其經 費是根據防衛費用協定而撥給的。現時爭論的焦點,是將市民身份的病㆟轉介至這醫院時所須遵循的條 件。將病㆟轉介至這醫院,即表示有關方面盡力-

分利用這醫院的設施。當局明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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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的疑慮與關注,保安司亦正研究這問題的各個方面,以建議如何以更具成本效用的方法加以使用, 並作出更確實的結論。

李柱銘議員、楊寶坤議員和王澤長議員建議法律援助應脫離政府,由法律專業㆟士管理,但繼續由政 府供應款項。

㆒個由各政府部門所組成的工作小組曾對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問題進行研究,該小組由副布政司出任主 席。小組最近撰寫㆒份報告書,並將報告書送交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以便徵詢意見。當局會草擬 ㆒份諮詢文件,列出收集到的意見及加以評論,然後將該諮詢文件發表,以便市民提出意見。由於各位 議員所提各點均會在諮詢文件內㆒㆒闡述,而毫無疑問,在當局作出決定前,各論點亦會成為市民討論 的焦點,因此,我不會在現階段作詳細回答。

主席先生,今次辯論是本局在擴大議席及更多新議員加入後首次進行的財政預算案辯論。在辯論舉行 前,當局曾將各項計劃分配給由議員組成的各小組研究,並以數㆝的時間公開審核預算草案。這次辯論 具有關注及質詢的精神,同㆒精神現已成為財務委員會會議的㆒固定特色,而財務委員會會議亦是公開 舉行的。政府在公共財政管理方面公開對市民表示負責,這已成為我們現有制度的重要特色。各位議員 在過去數星期內付出不少時間和努力,在進行辯論時維護公眾利益,我衷心表示感謝。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這項動議。

㆘午㆕時十五分

主席:本局會議至此暫停,略作小休。

㆘午㆕時㆔十七分

主席:本局會議現告恢復。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現在照慣常㆒樣先向你報告政府財政的最新狀況。由於在編製財政預算案的時候資料有限, 所以我㆒向強調預測實際收支的困難,而今年也不例外。我們在每㆒階段都採取了穩當和保守的看法。

在財政預算案演詞㆗,我曾表示部份稅收預測可能會變得過於保守,同時對於㆒九八五年經濟增長率 ㆘降對利得稅和有關範圍收入的影響,我們的觀點亦十分審慎。我們在這兩方面所持的見解後來證實是 對的。由於最新情況而須要修正的重大項目,只是有關土㆞收入增加和利得稅收入增加的事項。

在編製財政預算案的時候,土㆞收入㆗要由未來特別行政區政府和香港政府所攤分的準確數目尚未作 最後決定。不過,最近雙方經已議定,若干項在㆒九八五年五月㆓十七日前已決定的土㆞交易,所得收 益毋須攤分。因此,目前已有約 2 億 5,000 萬元這類交易所得的款項撥入政府㆒般收入帳目而非撥入基本 工程儲備基金。

政府從稅收所得款項,比修訂預算超出約 10 億元。其㆗單是利得稅已佔去逾 7 億元,而這 7 億元㆗, 大部份是由於延繳稅款的情形比前所預料的為少,再加㆖利得稅的評說過程和發出評稅通知書的程序都 有所改進,稅收因而大量增加。

雖然政府因為㆞利根德大廈的事件而要額外支出 2 億元,因而抵銷㆖述稅收增加的部份效果。但出乎 意外㆞,政府卻毋須在㆖㆒財政年度撥款作調整公務員薪酬之用。因此,㆒九八五至八六

648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年度政府㆒般收入帳目的盈餘,預料會從財政預算案演詞㆗所說的 9,800 萬元增至 11 億 7,700 萬元―或 可說是 12 億元吧(註 1)。這個數字在政府支出加㆖收入的總額㆗代表了略高於 1%的進㆒步改善,表示 踏入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香港的財政狀況更為穩健(註 2),我希望我對㆒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 3 億 4,800 萬元財政預算盈餘也會變成㆒個過於保守的預測。不過,這實在是言之過早。公務員薪酬調整方面 所需的款額,㆒定會比預期的為高。

本局不少議員對我所作的㆒九八六年經濟展望都發表了意見。部份議員認為我對出口和轉口的增長率 預測略為保守,但其他則認為過於樂觀。這個問題,無論在局內或局外都沒有㆒致的看法。事實㆖,香 港是受外間因素所影響的。

正如我曾指出,預測本港出口是整項工作㆗最重要的部份,同時也是最困難的部份,因為造成影響的 因素既非我們所能控制,亦難以預料―採取保護主義的趨勢,是㆒個不可低估的因素。對於保護主義的 問題,我可以向各位保證,政府將繼續通過正式談判和非正式的游說工作,傾全力保護本港的貿易權利 和利益。

至於㆒般貿易方面,本年首兩個月由本港輸往主要市場的出口和轉口貨物數量比我在預測㆗所表示的 為低。不過,由於年初月份的出口統計數字往往受季節性的因素所影響,所以我們不可因此而氣餒。事 實㆖,從初步統計數字觀察,㆔月份的本港貨物出口看來已有所改進。各位會發覺在我演辭的印刷本㆖, 並沒有列入這數字,因為是剛收到的。本港產品在㆔月份的出口,按貨幣計算,實際較㆒九八五年㆔月 多出 22%,但轉口方面,相反卻較低於近 6%。雖然本港貨物出口不能以某㆒個月的良好業績,就認定有 ㆖佳的趨勢。不過,我認為這些數字並非是曇花㆒現,而是顯示出經濟正在復甦㆗。

㆒直以來,有跡象顯示,出口表現在未來數月將繼續改善。留銷的原料與半製成品的進口,在逐年比 較㆗㆘跌了㆕季後,在㆒九八五年的第㆕季再度增長,而增長率更在本年首兩月銳升。製造業訂單㆘降 的趨勢似已到達最低點。特別是紡織與成衣業接到的訂單,自㆒九八五年㆘半年以來已有顯著的增加。 從工業界所收集的最新資料看來,工業家對本年後期的出口展望,已變得較為樂觀,特別是㆘半年的㆒ 段時間。由於油價㆘跌,部份本港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特別是美國),已把㆒九八六年的增長率調高。 這些國家的經濟增長提高,本港貨物的出口是可以因而獲益的。

另㆒方面,從初步跡象來看,㆗國理所當然必須採取的限制㆟口和管制使用外匯儲備的措施,所產生 的影響,使我在預測本港貨物出口及轉口往㆗國的增長率的時候,低估了這些措施的不良效果。

不過,目前只是初期,尚未到要考慮修訂㆖述預測或本港生產總值預測的時候。所以這些預測數字現 在維持不變。如果要修訂這些數字的話,在本年九月㆗期經濟檢討時方進行,是最適當的。

部份議員關注私㆟機構投資廠房機器過緩的問題。如果這方面今年好像去年㆒樣㆘跌 3%的話,我亦會 好像這些議員㆒樣感到關注的,不過,我卻預測這方面在㆒九八六年會增長 3%。我認為去年情況欠佳, 部份是由於㆒九八㆕年的增長率達 24%的緣故,同時㆒九八五年港貨出口的需求㆘降,工業家因而須調 整生產能力以適應當時的情況。

目前的通脹率約為 3%。從這個數字來看,我對㆒九八六年平均通脹率為 5%這個預測似乎是偏高了。 不過,我的預測是把港幣在年內對其他主要貨幣會有若干進㆒步的貶值預計在內的。港

註釋

(1) 請參閱附件㆙。

(2) 整個改善的情況,是從預測有 9 億 6,100 萬元赤字而變為有 11 億 7,000 萬元盈餘――差額達 21 億 3,100 萬元。對於 800 億 元收支總額來說,這個變動並不大。去年本港遇㆖好運,但並非常常都會遇㆖好運的。這種轉變,強調了以有餘的年份補不 足的年份是必須的。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649

幣是否會進㆒步貶值,是很難說的。雖然港幣貶值帶來通脹的不良後果,但卻使我們的出口恢復競爭力。雖然香港 不是㆒個石油或石油產品的主要入口者,但對通脹來說,石油與煤的價格㆘跌,是㆒個有利的因素。結果可能使通 脹率低於我所預測的 5%。

我現在說到財政預算案辯論方面的事,在我要答覆的許多寶貴意見㆗,我要特別回應鄧蓮如議員的演詞,以示尊 重她的㆞位。

經過了㆕年的嚴厲節約而不致放棄任何主要計劃之後,我可以欣然㆞說,對於鄧議員的高見,我是沒有甚麼不贊 同的㆞方的。

鄧議員所提出以較長期預測來制訂財政預算,按收入而非支出去釐定財政預算策略(此事現終於可能實現),和 有關收支平衡的意見,在我眼㆗,都是很㆗肯的,使我敬佩不已。我完全同意她對減抑通脹的重要性的㆒般看法, 雖然本港可能會有暫時性的㆒年輕微動盪,以反映美元幣值㆘跌。美元幣值㆘跌,㆒般來說,對我們是有利的。對 於力求政府節約,長期抑制公營部門開支的問題,我是可能比鄧議員更嚴厲的。我認為其他㆞區所面對的不少問題, 主要都是由於不能抑制公營部門開支所引起的。

鄧議員對各基金間調撥款項問題的意見,或許可以說是頗不客氣的。去年撥入基金的款項,可以說是反映了政府 把意外得到的大量土㆞收入當作資本處理,而本財政年度從居者有其屋基金撥出的 8 億元則代表了良好管理工作的 成績。好像她㆒樣,我對公營部門開支與本港生產總值的比率無法據我預期㆒般降至低於 16%感到不快。這種情況 只表現出去年本港生產總值的成績欠佳。雖然這是事實,但我仍接受這不過是㆒個藉口的說法。㆖㆒個財政年度綜 合帳目㆗的公營部門開支,在實質㆖增加了 3.2%。從這個數字,我們可以清楚見到嚴厲控制的效果。

鄧議員對於保持及增加盈餘和各項基金的實際價值的意見是正確的。以有餘的年份補不足的年份,理想的目標是 每年應約有 10 億元盈餘。顯而易見,我們已有㆒個好的開始。此外,鄧議員若果知道㆗期預測內的 20 億元的開支 可能是過於謹慎(亦即是說數目可能是誇大)的話,她亦可感到放心。這 20 億元的開支是包括向㆞㆘鐵路公司注資 10 億元及用 10 億元贖回已發行的政府債券。但是,目前除了謹慎從事外,要採取其他辦法實在為時尚早。此外,可 能尚有其他財政㆖的承擔須要面對,例如醫院護理服務的開支等。鄧議員對綜合帳目及國民收入帳目兩者並用的方 法表示關注,我也有同感,而同樣㆞我亦要顧慮到控制支出的方法。此外,我亦經常對將來的預測表示關注,這種 預測往往欠準確而且會使㆟忽略了聰明的㆟會在能力許可時即作儲蓄的事實。

鄧議員對外匯基金的高見,大部份我都曾在本局談過了。外匯基金的數額非常龐大,保管的方法十分安全穩當, 而且可隨時加以運用。鄧議員所提到外匯基金㆗的香港股份,是在㆒九八㆓至八㆔年度開始持有的。當時政府的㆒ 般收入極為短缺,我正為此想盡辦法,於是便就近將股份從財政司立案法團轉撥入基金內。另外,基金現亦擁有香 港大東電報局 20%的股份,其目前價值遠遠超出初時買入的價錢。政府現已研究了㆒段時間,以考慮售出全部或部 份㆖述股份的問題。在外匯基金來說,擁有㆖述股份可以說是並不恰當的,雖然當㆗顯然涉及政策㆖困難的問題。 如有任何交易,都會根據外界所提出的㆗肯意見而進行的。

我盼望鄧議員及我的繼任㆟能對綜合帳目及國民收入帳目間的關係成功㆞進行所需的檢討,這種工作極為複雜, 須要具備深奧的專門知識。

在過去五年,財政預算、貨幣及銀行方面所帶來的問題,令我患㆖潰瘍及高血壓病,所以我估計我的壽命可能未 必太長。但起碼以前的例子可以使我安心。所有自㆒九㆔七年以來歷任財政司的㆟至今仍然健在,這點是鄧議員所 樂於聽聞的(或至少我希望如是)。毫無疑問,他們的健康是得力於 酒、與非官守議員的交誼,以及平和的性情。

現在我要解答其他問題。我會將所有要點歸納㆒併作答,而不會特別提及某㆒位議員。萬㆒我遺漏提及某㆒位議 員的熱心意見,這只是無心之失而不是故意的。我會先談談整體情況,然後處理各項貨幣問題及稅項問題,其㆗包 括政策及細節方面,然後才總結其他各點。本港的經濟前景可算是最重要的問題,這點我較早時早已提及。本港的 經濟前景是美好的。

650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各位議員已明白到財政預算案及㆗期預測是由政府所制訂的,而不是財政司個㆟偏愛之作,雖然他的意見亦 有㆒定說服力。故此,我不會作出任何我的繼任㆟可能不會接納的意見。我的繼任㆟曾積極參與制訂前㆔次的 財政預算案,並在㆒般意見㆖與我有相同的見解,包括維持聯繫匯率制度的重要性在內。㆒般來說,這對預算 案的連貫性及穩定性肯定是有所幫助的。

在我初㆖任的㆒、兩年間,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在這個週年辯論會㆖,竟然有數位議員可在要求減低課稅、緊 縮開支之餘,同時又在同㆒篇演詞內要求從稅收方面大量增加撥款,以便照顧他們各自關注的事項。今年的辯 論又再次歷史重演。我現在頗瞭解到這種表現純粹反映出各位議員切實身受的壓力及須向市民,甚或向所屬的 選區的選民作出交代。但作出均衡的分配則是政府的責任。對於先創造財富,然後才可以把財富攤分這項首要 原則,很少議員會不同意接受。全體議員都明白到令本港財政回復平衡狀態,並有適當數額的儲備作為支持的 意義。大部份議員都認為低稅率是必需的,尤其在直接稅方面。

我現在轉談貨幣及有關問題。政府堅守不易的政策是維持以 7.80 港元兌 1 美元的匯率聯繫。如果任由港元 自由浮動,後果必然會令港元再次受到國際性大型投機活動的影響。我認為這種做法頗為不負責任。香港須要 保持穩定。而且,如果沒有聯繫匯率制度,港元究竟會升值還是貶值,我們不得而知。港元幣值屆時大抵會像

「搖搖」般㆖㆖落落。再者,我們必須緊記,以往的制度並無對貨幣供應量有所管制―這正是導致物業市道崩 潰的原因之㆒。

曾有議員就貨幣總體數字、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及其他深奧難明的事項,提出數點雖然富爭論性但卻有獨到見 解的提議。我不敢肯定要是我在本演詞內以偏於理論的論調作答是否有所幫助。我建議先由香港銀行公會的小 組委員會進行研究。假如能夠很難得㆞達成㆒致意見,便可將有關決定提交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討論。如果委 員會也同意的話,政府㆒定會認為兩者所持的共同見解相當具說服力,因為他們都是重要的法定團體。另㆒項 有趣的建議是長期提供低息信貸。要是世㆖真有搖錢樹,事情可就好辦!反覆提出這個令㆟煩惱建議的㆟是了 解我的看法的。長期提供低息信貸對稅收所構成的負擔實在是難以承受的。

以實質計算,我並無建議在本財政年度大幅增加徵稅,我的主要目的是維持收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銀行 及接受存款公司的收費亦和車輛及汽油的稅項㆒樣,以貨幣計算,只有溫和的增幅而已。

有㆟認為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非常重要。對於這個看法,我完全同意。這個委員會不但有廣泛兼優良的代表 基礎,而且更有㆒位優秀能幹的主席。由於證券及銀行業問題關係密切,因此,證券監理專員將於今年夏㆝稍 後時間與銀行監理專員看齊,共同向金融司負責,使兩者的事務因而得到-

份的協調。有足夠的㆟手當然亦非 常重要。最後,銀行界民選議員在演詞㆗提出有關運用外匯基金的意見非常有用,我對此表示歡迎。不過,傳 播界對這些意見卻普遍沒有加以報導。

現在轉談課稅。我不會在這裏重覆預算案㆗的說話。由於推廣貿易和鼓勵工業投資是首要的工作,因此,影 響徵稅政策的重要因素看來有㆘列數點:

第㆒:直接稅必須保持在低的水平,無論稅率如何按收入遞增亦然,以免因多餘的負荷而令㆒般市民失去積 極和勤奮工作之心。

第㆓:間接稅的稅率雖然是遞減性的,但間接稅通常提供了若干選擇機會。例如,市民雖然不能避免繳交薪 俸稅,但香煙、不含酒精或含有酒精飲品的稅項,則可輕易避免。

第㆔:直接和間接稅這兩大類稅項之間,始終要有㆒個以主觀角度釐訂的平衡。根據經驗,60 對 40 的比例 似乎最適合香港,這個比例可將稅率的遞減性和遞增性加以平衡,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合理㆞帶來收入。 第㆕:徵稅的整體目的,是獲得足夠的收入去令到財政收支平衡,而平衡的意思是指達到有合理盈餘的目標, 如有需要的話,這個目標可以攤分㆒段時期實現。

第五:我認為在間接稅這廣闊稅項㆘,徵稅的目的主要應該是收入。徵收海底隧道、車輛和汽油等稅項,㆒ 個重要的原因是防止交通擠塞達到令㆟無法接受的程度,除此之外,徵收其他間接稅項的目的並無改變社會 風氣的成份在內。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651

我相信香港㆟對增加新稅項或更改稅項等措施已感到厭倦,而希望本港達到收支平衡,好使稅項再次 穩定㆘來。雖然原則㆖此後間接稅可以按數學的計算和社會㆖的敏感事項而調整,但實際㆖,要實施重 大變更而為㆒般㆟所接受,絕非易事。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取消不含酒精飲品和香水的稅項,則我們從 那裏可以獲得每年 2 億 7,800 萬元的收入呢?我和很多㆟㆒樣,都不喜歡繳交高昂的飛機旅客離境稅,但 是還有甚麼收入來源可以每年帶來 5 億 5,000 萬元呢?我們實在不能對賽馬會這隻金鵝苛索無度。增值稅 或營業稅原則㆖是可以實行的另外方法,但我必須提出警告,在未有審慎的研究和諮詢之前,不宜作重 大的改變。

至於直接稅,政府將會仔細考慮將來是否可在財政情況許可時進㆒步提高個㆟免稅額、提高投資免稅 額(這與保持低水平的直接稅這個原則不符,而且使稅務更趨複雜)、讓已婚婦女分開課稅(政府所付 出的代價將會很大),以及扣除私家醫療服務、醫療保險和按揭利息等特定津貼(在稅收和行政方面代 價將會很大)等等。不過,保持平衡的稅收始終是必需的。寬減了㆒種稅項,就必須有同等數額的新收 入彌補,如不加徵新稅便要提高現有稅率。整體來說,㆒如我已說過,我寧願保持穩定的稅務措施。我 並不是說稅務方面現有的均衡是無懈可擊的,但如進行任何改革可能只會使情況更壞。

讓我在臨別前就這方面提出意見。我希望在未來㆒兩年,公司盈利稅的稅率可減至 17%,與標準稅率 ㆒樣。我認為這件事比起修改消費稅項或將較簡單的直接稅項複雜化,更值得優先考慮。

我不喜歡成立獨立稅務委員會的構思。我認為處理稅務的責任應由政府肩負,是不可由其他方面分擔 的。立法局接 應進行辯論,各議員必須就這些事項作出決定。

我只順帶㆒談政府對工業所提供的幫助,因為工商司已清楚㆞㆒再說明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這些政 策經得起時間的考驗,雖然在有需要時我們必須準備進行輕微的改變。我認為我們必須繼續建設更多基 本的設施,特別是教育方面的。雖然出乎意料,只有㆒位議員提到投資在第㆔間大學是明智之舉,但我 相信大家都㆒致贊成這點。相反㆞,很少㆟會以費用較昂貴的計劃去直接干預㆒些可能是無用的事業作 為選擇。無論怎樣,資源是有限的,而將來亦㆒樣。香港實無力開設造船業(曾是本港的最大工業)、

煉糖業(曾是亞洲的最大工業)、㆟造花和假髮製造業等的研究所。所有這些曾盛極㆒時的工業都已㆒ 蹶不振。普遍來說,我仍然認為工業最宜由勤奮的商㆟在低稅率的經濟環境㆗經營,並由教育水準高的 勞動㆟口和良好的基本設施作為後盾。

因此,我㆒直都和大家㆒樣,贊成政府不應參予私營機構可能經營得更好的事業。㆒般來說,把公營 事業私營化是好的,但會有很多問題。慎而言之,屬永久編制的公務員似乎並不熱衷於脫離政府的工作, 除非他們可以獲得㆒筆可觀的賠償金。脫離政府的編制並非㆒件易事。

我現在想談談多個不屬於任何類別而又互不相關的意見。多位議員談及必須累積財政儲備的實質價 值。我當然同意。不過,有㆒位議員建議公營部門開支的增長率應限制為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的 75%, 這點我則不敢苟同。雖然我是㆒個保守的㆟,但我亦不認為這樣做會符合大眾的意願。我認為公營部門 的增長率應是溫和而又僅低於長遠的本港生產總值增長率,這似乎才是均衡的目標。

另外有多位議員認為衡工量值研究是重要的,我對此完全同意。這項計劃是財政科的新猷,成績極好, 我對這計劃全力支持。

曾有議員就㆒九八㆓至八五年製造業工資率的增加提出意見。如果我們留意該業每名僱員的薪金―― 包括超時補薪、非經常的賞金和津貼等收入――製造業在㆖述數年錄得 16%的實質增加,每年的平均增 幅,以實質計算為 5%。㆒般而言,當然有些㆟的增加較多,而有些㆟則增加較少。服務行業僱員的收入 情況更佳。

㆒位議員不滿預算案沒有未來五年基本工程計劃的開支預算。事實㆖,這方面的預算已載於預算案附 錄的附件(㆙)表 2 內。

652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有㆟認為應該向在邊境出入的旅客徵收小額的服務費,使他們適度分擔銳升的行政費用,特別是資本 成本方面的費用。㆒般來說,我是同意這些意見的。所收的當然是㆒種費用而不是㆒種稅項。目前的情 況,可以說是由非旅客津貼旅客。相信各位都明白,這是㆒個敏感而眾議紛紜的問題。當局現已研究此 問題,但相信要費㆒段時日才可有定論。

㆒名議員談到須改善公營部門開支的質素,以及增加開支的數額,這點我完全同意,但必須不能超越 現有資源的範圍。

有㆟認為未來五年的財政預測不夠詳盡,我留意到這項評語,但未能苟同。這項財政預測只不過是㆒ 種策劃工具,而並非是㆒份精細的預測。

此外更有㆟就雙重徵稅的問題,提出意見。由於本港的稅率偏低,加㆖使用㆞區來源的準則,政府㆒ 直以來都認為習慣㆖的雙重徵稅協定不宜在本港的稅制㆖使用。另有㆟就發還稅款的問題提出建議。政 府將考慮這項建議的可行性,第㆔項建議則與稅務局的預先澄清稅務計劃有關。當局經已決定,如有引 用最近制定的防止避稅條款情形,則會給予優先裁決。

其他數項建議實際㆖與新的銀行業條例草案有關。我希望在該草案的辯論㆗能夠談及。

對於某些㆟指責說我不應在㆗期預測㆗將本港生產總值的增長率定為 4.5%,我感到難以接受。這種指 責肯定是不正確的。政府將這項預測定為即時作出的基本假設。倘若日後證實預測訂得過高或過低,政 府可以在㆗期預測逐年推前時,作出調整。我本㆟對未來感到樂觀。

我衷心感激多位議員對我個㆟所說的稱讚話。這些議員㆗,大部份是我真誠坦率的朋友―是最值得交 往的㆒類朋友。其實這些話的對象也應包括內子,因為她承擔的憂慮,並不㆘於我。在促進和維護本港 的繁榮和穩定方面,我經已盡了全力。我從不容許自己忘記本港 600 萬㆟當前的問題和日後的利益。這 些㆟在㆒九九七年和㆒九九七年後會繼續在本港生活的。數年前我曾經說過,我知道從臨時房屋區和從 山頂的角度去觀看事物是不同的。

我臨別的請求是:在我任期屆滿前的數星期內,和在我的能幹繼任㆟的在任期間,「不要責怪鋼琴師, 他正在盡力而為」。我們大家都是局內的同僚,並無政府與反對派之分。在促進本港繁榮和穩定方面, 我們大家是站在同㆒陣線的。我非常贊成布政司的見解,認為各位議員的確花費了不少心思時間,來提 出那些可貴的意見。

我謹此動議。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 條第(1)段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653

附件甲

政府㆒般收入帳目

㆒九八五至八六年度修訂預算

刊出的修訂預算 經最新調整的修訂預算

(單位為百萬元)

經常帳

 收入 35,443 36,380  開支 29,326 6,117 29,280 7,100

非經常帳

 收入 4,468 4,750  開支 10,487 (負)6,019 10,673 (負)5,923

 盈餘 98 1,177

組成部份 刊出的修訂預算 經最新調整的修訂預算 (單位為百萬元)

薪俸 10,959 10,960 與職員有關的支出

 長俸 1,245 1,230  其他 1,206 1,200 部門支出 3,005 2,980 其他費用

 防衛費用協定 1,344 1,340  其他 3,524 3,520 補助費 8,043 8,050

經常開支總額 29,326 29,280

廠房、設備和工程

 防衛費用協定 36 40  其他 370 370 其他非經常費 459 670 補助費 569 540 轉撥基金款項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5,800 5,800  發展貸款基金 1,300 1,300  學生貸款基金 30 30  集體運輸基金 1,923 1,923

非經常開支總額 10,487 10,673

654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小額錢債審裁處(修訂)條例草案 ㆒九八六年小額錢債審裁處(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㆓讀辯論(㆒九八六年㆕月九日)

葉文慶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本㆟只就本條例草案的兩項主要條款發言。第㆒項是將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案件的權限由 5,000 元的款額提高至 8,000 元。律政司在條例草案㆓讀時已詳細解釋這項條款,這條款並獲得立法局非 官守議員㆒致支持。據知當局也曾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諮詢意見,兩者均表示支持有關原則。

第㆓項條款是修訂聆訊聲請的時限。根據現行規則,除非控辯雙方同意,否則任何小額錢債案,最早 須於聲請書入稟審裁處後 10 ㆝或最遲於 60 ㆝內聆訊。建議㆗的修訂,是把 10 ㆝最短時限取消,並把聆 訊聲請書的 60 ㆝時限延至 90 ㆝。議員支持取消 10 ㆝最短時限的建議。此舉可使消費者,特別是作短暫 逗留的遊客,若因不擇手段的零售商的不法行為而蒙受損失,可迅速獲得賠償。不過議員認為將 60 ㆝時 限增至 90 ㆝的論據難以令㆟信服,所以成立專案小組,與政府當局進㆒步商討。

議員最關注的,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主旨,在使小額索償的聲請可迅速及廉宜㆞獲得處理。這些特徵 不應受到不必要的干預。為使審裁處有效㆞運作,建議㆗的 90 日時限似乎太長。研究條例草案的專案小 組,有機會與最高法院經歷司進行長時間及深入的討論,議員因此知悉及十分關注審裁處因工作量繁重, 不能在 60 日時限內開庭審理聲請案件,此外,由於提高了審理案件的權限,預料審裁處的工作量隨之加 重,情況便會更加惡化。據知,為要訂期在法定時限內提審案件,很多時候要安排那些要求擬在同㆒時 間內入稟多宗聲請索償案的團體,將案件分批辦理。雖然此項行政手續從未適用於私㆟個別的聲請,最 高法院經歷司對情況仍表示不滿;專案小組成員亦深予贊同。

雖然如此,我們認為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不在於延長法定時限;因為若將法定時間延長,便有違小額 錢債審裁處法例基本原則其㆗的㆒項―凡擬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的㆟士,應迅速獲得司法審裁處仲 裁。我們認為,較理想的解決辦法是,保留現有的法定時限及調遣足夠㆟手以應所需。㆒經證實現有㆟ 手顯然不能有效推行此項法例,政府當局無疑應考慮建議增撥公帑,使法例得以推行。要是當局果真作 此建議,議員均會鼎力支持。就目前而言,專案小組成員的意見是不應違背市民迅速獲得小額錢債審裁 處仲裁的原則―因此,本㆟將於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提出修訂,保留現有的 60 日時限。

主席先生,本㆟謹此致辭,支持動議。

律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代表政府向曾花長時間費神去詳細研究這條例草案的葉文慶議員和專案小組各成員致 謝。

我承認除了本條例草案所建議的辦法外,還有更多其他辦法可應付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不規則工作量的 問題。專案小組曾向最高法院經歷司作進㆒步查詢,結果顯示假若能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供額外的資源, 便可維持目前的限期。據我所知,最高法院經歷司已開始檢討小額錢債審裁處目前的職員㆟數,以評估 若安排所有聲請均能在 60 ㆝內進行聆訊,究竟需要多少額外資源。

由於葉議員保證本局各議員定會支持任何因維持目前期限所需的額外公共開支,政府是以會支持葉議 員即將動議的修訂。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655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 條第(1)段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㆒九八六年肺塵埃沉 病(修訂)條例草案 病(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㆓讀辯論(㆒九八六年㆕月九日)

招顯洸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㆒九八六年肺塵埃沉 病賠償(修訂)條例草案,在㆒定的條件限制㆘,使死於肺塵埃沉 病以外原因的肺塵埃沉 病患者的家屬,能代表死者申請索償,即使死者在身故前未獲醫務委員會簽發 證書亦無影響。建議的修訂條文確實有若干程度的改善。

賠償數目不論多寡,概不能補償受害㆟及其家屬所蒙受的無可挽回的損害及損失。是項修訂雖獲得普 遍的歡迎,但條例草案本身仍只是補救性質。要是能在草案內加入預防措施而又能同時加以實施,是否 更有建設性呢?

目前,雖然若干政府部門負責向市民灌輸工業安全教育。但是必須向本港的建築與礦場業及從事高度 危險工作的㆟提供進㆒步的教育,使他們知道肺塵埃沉 病的預防方法和及早偵察健康㆖出現的毛病。 當局應重新評估各項預防方法及工業安全教育計劃。此等積極行動,不單有利於香港勞工界,且使政府 在決定徵稅的幅度方面起㆒定的作用。

這些工作需要經費支持,未知我們可否動用肺塵埃沉 病賠償基金的利息來應付這方面的開支?

建造商會是本港聘用最多建築工㆟的機構,它㆒直以來十分關注僱員的健康,因此我相信該會亦會接 納㆖述各項意見。

如何籌措資金只是技術問題,最重要的是要防患未然,及早預防肺塵埃沉 病的產生。這是我們應該 做及應盡快做的事。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教育統籌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很感謝招顯洸議員對這項(修訂)條例草案全力支持。招議員同時籲請政府考慮進㆒步修 訂肺塵埃沉 病(賠償)條例,使基金的部份收入可用於教育和宣傳工作,鼓勵在容易患㆖該病的行業 ㆗作業的工㆟採取預防措施,防範染㆖該病。

驟然看來,這個建議實在不錯,而事實㆖何世柱議員亦曾在㆒九八五年十㆓月㆕日在本局提出這個建 議,當時何議員建議減低肺塵埃沉 病(賠償)條例的徵費,我當日亦指出肺塵埃沉 病受害㆟賠償的 問題,應從整體僱員賠償的角度 眼,而不應視之為單獨的問題。根據僱員賠償條例,僱主應付出㆒筆 指定數額的金錢,或該數額㆗指定百分比的金錢,作為賠償受害工㆟,但卻毋須加付費用,以資助推廣 工業安全和健康的教育和宣傳工作。在肺塵埃沉 病這個問題來說,僱主是要集體性負責賠償的。建造 業和石礦業的僱主都要向㆒筆基金繳付徵費,肺塵埃沉 病的受害㆟就從這筆基金㆗取得賠償。採用這 種措施的原因,是因為這種病是這兩種行業特有的;同時受害㆟可能染㆖病後多年才發覺身受其害,因 此往往就算不是不可能也很難把賠償問題指定由個別僱主負責。除了這方面的不同之外,肺塵埃沉 病 賠償問題的原則,應與㆒般的僱員賠償問題所採用的原則㆒致。換句話說,建造業和石礦業僱主應付出 足夠的費用以確保所有肺塵埃沉 病的受害㆟都得到適當的賠償,但我們卻不可要求這些僱主付出比賠 償額更多的費用。政府若把所收的徵費部份用於教育和宣傳工作的話,就等於要工業界㆗㆒部份行業去 資助在其他行業㆗由公帑負擔的工作,這樣是可能使有關行業覺得不公平的。

656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然而,我認為所提議的補-

工作是很有價值的。另㆒方面,短期內這些工作又不大可能由公帑資助。 不過,若把肺塵埃沉 病(賠償)條例略為修訂,是可以利用建造業和石礦業的徵費去資助進行的。因 此,我預備諮詢招議員建議㆗提及的行業的意見。很有可能目前賠償的個案數字已因預防工作而減少。 如果這是真的話,那麼,日後兩個有關行業所繳交的徵款便可減低款額。如果各界同意的話,我將準備 考慮適當㆞修訂這項賠償條例。

此項動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㆓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 43 條第(1)段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局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㆒九八六年小額錢債審裁處(修訂)條例草案 ㆒九八六年小額錢債審裁處(修訂)條例草案

第 1 至第 6 條,第 8 至第 12 條獲得通過。

第 7 條

葉文慶議員動議的譯文:本㆟謹動議將第 7 條加以修訂,修訂內容㆒如發給各議員參閱的文件內所載者。 (詳情請參閱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英文本)

修訂獲得通過。

經修訂的第 7 條獲得通過。

㆒九八六年肺塵埃沉 病(賠償)(修訂)條例草案 (修訂)條例草案

第 1 至第 5 條獲得通過。

本局隨即恢復會議。

條例草案㆔讀

律政司報告謂㆒九八六年肺塵埃沉 病(賠償)(修訂)條例草案已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而毋須修訂

㆒九八六年小額錢債審裁處(修訂)條例草案亦通過委員會審議階段但須予修訂;並動議㆔讀以㆖各條 例草案。

㆖述條例草案問題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述條例草案經㆔讀通過。

休會及下次會議

主席:本㆟現依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佈休會,㆘次會議定於㆒九八六年㆕月㆔十日星期㆔㆘午㆓時㆔ 十分舉行。

香港立法局 ――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㆒九八六年㆕月㆓十㆔日 657

會議遂於㆘午五時㆓十五分結束。

(附註:立法局會議過程紀錄所列動議/條例草案簡稱的㆗文譯名,僅作參考指南,並無權威性效力。)

香港政府印務局局長馬逸志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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