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Ed.]
Travel Agents Regulations
[CAP. 218
A 45
表格 9
『規例第十三條第(3)款(b)段)
旅行代理商條例
(香港法例第二十八章)
法團申請換新牌照須提供的詳細資料陳述書
請填答下列各題 (如你不敷應用,請另紙繼續作答,答案應註明有關問題編號,並請附上你的簽署。)
自該法團成爲持牌旅行代理商或獲發牌照後一次申請換新牌照的日期起(以較後的日期爲準)
1.(a) 該法團或其總監、董事、秘書或高級人員是否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判犯有交通違例罪除外的罪名?
如在(a)欄答「有」, 講述下列詳情
被告英文全名
被告中文全名(如適用)及
別名(如適用)
香港身份證號碼
如屬有罪,說明處罰方式
審判地點
審判案件的法院名稱
(b) 該法團會否有任何總監、董事、秘書或高級人員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訴請宣判破產?
如在(b)欄答「有」, 講述下列詳情
總監/董事/秘書/高級人員英文全名
總監/董事/秘書/高級人員中文全名(如適用)及
別名(如適用)
香港身份證號碼
[Subsi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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