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88

CAP.4]

The Rules of the Supreme Court

[1988 Ed.

[Subsidiary]

致(被告人姓名)地址

表格 12

原訴傳票訟案聆訊日期時間地點通知書

(命令28列規則2)

(標題與傳票所列相同)

請注意:與一九...年...日所發出原訴傳票有關的訟案,

港最高法院由按察司在內庭(或經歷司)聆訊。你可以親自出庭,或由你的律師或大律師代表出庭。如果你不出庭應訊,法庭可按其認爲公允和權宜辦法,發出有關命令。

(簽署)

原告人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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