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8
CAP.163
Money Lenders Regulations
[1988 Ed.
[Subsidiary]
3. 請列明在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曾擔任該公司董事的所有人士(第2題所填報的人士除外)的詳情如下———
英文姓名 中文姓名(如有中文姓名者)及電碼 別名 住址(請勿填寫郵箱號碼) 任職董事期間 香港身份證號碼 1 2 3 4 64. 請列明在該公司內有權批准貸款及訂定貸款條件的人士(上文第2題答案所填報的董事除外)的詳情如下-
英文姓名 中文姓名(如有中文姓名者)及電碼 別名 住址(請勿填寫郵箱號碼) 香港身份證號碼 1 2 3 45. 請列明任何在該公司積極參與放債業務的人士(上文第2題答案所填報的董事及第4題答案所填報的人士除外)的詳情如下——
英文姓名 中文姓名(如有中文姓名者)及電碼 別名 住址(請勿填寫郵箱號碼) 香港身份證號碼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