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 Ed.]

Money Lenders Regulations

[CAP.163

A 19

[Subsidiary]

10. (a) 你現時或申請前五年內有無受任何人或公司所僱用(受僱為董事者除外)?(請答「有」或「無」)

(b) 若有,請詳述 --

僱主的英文姓名或名稱

僱主的中文姓名或名稱(如有中文姓名或名稱者)及電碼

別名

住址(如屬個人)或主要營業地點(如屬公司)(請勿填寫郵箱號碼)

受僱的職位

1

2

3

11. 如你現時仍受僱於第10題答案所報的僱主,又如申請放債人牌照獲准,你是否會留任該職?(請答「是」或「否」)

本人在此申請書所填報的各項資料,均屬確實無訛,特此聲明。

... .................. 日

在此處貼上申請人本身近照一張,其尺碼須合護照用。

簽署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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