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1

空氣污染管制(指定工序)規例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14條申領牌照申請書

[規例第4條

1987 Ed.]

Processes) Regulations Air Pollution Control (Specified

[CAP. 311

F 13

致:主管當局

1. 本人/本號*是申請書簽署人,兹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14條申請所需牌照,以進行下述指定工序。本人/本號*謹此聲明,下列申報的資料和補充資料(如有),均正確無誤,而有關圖則和規格均由本申請書第三段所列合格工程師/認可人士編製。

姓名:

2. 業主†

業主†資料

業主姓名(先寫姓氏) 身份證/ 身份 通訊地址 電話號碼 英文 中文 公司註冊證書*號碼|

兹附上申請費$100。

本申請書連同圖則和規格合共 頁

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署

* 不適用之處請刪去。

† 包括申請人。

[Subsi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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