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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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會

社會福利路到委員會

〔由總督委任)

就下列事項向政府提供意见:

[甲] 有顧社會福利政策之一切事宜:

(乙) 由肚會術利署署長提交孝之其他事宜,包括志願世福每年求由公醫檢經常津貼響,及申請批准 故棒等事項。」

一九七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成員:

社會福利署署長〔當然)

利高莒拳女士

李福和先生

俄日李树培夫人

森 忠先生

施同區牧師 林禮先生 麥嘉理先生 方心 科生 何世柱先生 在時鐘牧師

吳樹先生

Mr. C. J. PASTON (社會臨利署署理高級行政官 }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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