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公共援助的付款辦法,是採用款券方式,由受助者每月到所指定之郵局 新界各理民府或庫務分署憑券領取現金。凡在香港住滿一年之任何人士或家庭,其收入 不足應付公共援助標準所定之支出時,可申請公共援助;但若值工作,且具有工作能 力,隨時可工作,而無需供養別人者,則不能申請公共援助。

八八, 於一九七二年四月,公共援助計劃有所改善。例如援助率提高百分之六十, 增加租金補助類及特種膳食補助金額。從一九七二年四月一日起,獨居者每月的最高援助 額由七十元增至一百一十元;而家人的入息定額,也由首三人每人五十元增至八十元,次 三人每人四十元增至六十五元,其餘每人三十元則堆至五十元。規定的最高租類是按照政 府廉租房屋的租金釐訂,而再不是根據第四型新區房屋的租金計算,此外,並有規定:凡 交付較高租金的長期受助者均有資格以恩值理由中公共樓宇。從一九七三年三月開始 租金、學費、及必要的交通費都列入基本開銷內,惟此事並不改變所支付的款額。如有特 殊需要一例如若管嬰兒,搬遷及裝修費用)時,可得到較大筆的補助。

八九, 一九七二至七三年度内,公共援助金的總支出爲三千零五十四萬九千九百一 十四元,接受公共援助的家庭計二萬四千四百八十四戶,在一九七三年三月底當局處理的 公共援助爲一萬九千二百八十三宗,而上一年的則爲一萬三千五百零九宗。分類詳情見附 錄七.二。

九口、 年内,該部共接獲一萬二千二百九十七份申請,其中有一萬零八百二十宗合 資格。由於新申請不斷增加,本署分別於石籬、黄大仙、秀茂坪、柴灣及石硤尾增設五個 公共援助處。現在本港共有公共援助處十八個。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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