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辮安在本港接受領養的手續。現時等候申請領養子女的人士,較可供領養的兒童爲多 此實爲一個可喜的現象,不過一些身體有缺陷的兒童則不易獲得領養。海外家庭領本港 兒童之申請,是由本署及兩個志願機構,卽國際社會服務社和香港天主教福利會,共同處 理的。年內,由海外人士領養的兒童有十五名(見附錄三片)

四六、 一九七二年領養子女一條訂]條例於五月十日通過。此條例准許依照中國法 律及傳統領養子女的辦法,繼續存在一段時期,但規定由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卅一日起,所 有領養子女的手均須經由社會福利署署長及高等法院辦理。

第五章 康復部

四七、 香港康復服務日形重要,這可以由兩件事情顯示出來。於一九七二年十一 月,康復工作獨立成部,由一名福利總主任負責。「香港福利未來發展計劃」白皮書的發 表亦揭露康復工作將進入一個新時代。該白皮書建議,康復服務在今後五年內,增加一 倍

由該部協助康復的傷殘人士 - 主要分爲四類,那心智是純者,盲人(威視覺 受損者 )、聾人(或聽覺有困難者)及身體有缺陷者。該部的目的,是提供機會給此等傷 殘人士,使他們成爲獨立的,有生產力的社會分子。這種工作通常分爲三個階段進行:爲 傷殘人士進行治療,使他們適應其傷殘情况;提供職業訓練,鼓勵他們盡量發揮其剩餘能 力;提供適當的訓練和安排有薪之職業,使他們能重過社會生活。本署有十七間中心和院 所,提供康復服務;另有十多所志願機構,亦提供此類服務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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