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日用參考/第八章 移民須知

明書及良民證,便可申請自己連同配偶及一名廿一歲 以下未婚子女,或單身連同兩名子女的永久居留權, 而每增一名子女須增加存款一萬五千美元。申請人可 持[特別退休居民簽證」,從而取得永久性非移民身 份在菲居留,在菲投資資金股息可自由滙出。

港人亦可選擇「普通商業投資」及「旅遊投 質」,前者申請人須有七萬五千美元戶口,在六個月 內決定經菲律賓投資局批准的投資項目,但該公司建 議申請人選擇最簡單的自置物業投資。此外,旅遊投 資申請者須在五萬美元投資於任何有關旅遊事業,兩 者都可申請自己連同配偶及所有不超過廿一歲未婚子 女居留權。

商業投資以能增加菲國就業機會及轉移出口工業 科技為考慮因素,若干行業如零售業是不會獲准,外 國人也不能擁有超過三成公司股本。

有意申請居留簽證的人士,可向當地的菲律賓大 使館及領事館申請,而在菲律賓的外國人士,亦可向 菲國旅遊部申請。

<泰國> 投資注入一千萬銖(港幣三百零四萬 元)的投資人士將會獲得居留簽證。購買政府債券, 申請人須購買價值八百萬銖不能轉讓的政府債券,此 外, 亦須為配偶購買六百萬銖債券及每名子女購買 二百萬銖債券。

〈東加、印度、孟加拉〉 要移民東加王國、 印度或孟加拉這三個國家,個人的移民費用為一萬五 千美元。全家移民費用則為一萬八千美元。移民顧問 公司收手續費二千美元,律師收托管費為一千港元。 當移民批准後約一兩個月便可獲得護照,在此期間申 請人毋須到該國固留。

〈馬來西亞> 本港居民欲申請往馬來西亞長期 居留,必須要由當地的親戚擔保,並由他將申請人填 寫的申請(列明申請居留的理由)直接遞交當地的馬 來西亞移民局,經當局考慮後,才會作出決定。

馬來西亞考慮放寬海外人士投資及擁有企業的限 制。

〈日本〉 欲申請往日本長期居留者,要視乎個 別情況而定,如外國女子嫁給日本籍男子為妻,可以 長期居留日本,但若外國男子娶日籍女子為妻,就未 必可以取得在日本居留的權利。

<台灣> 中華民國內政部研擬的改進辦法,對 於雙籍華僑回國居住,原則上需設籍投報戶口,如確 因設籍影響其僑居地的權益時,由僑委會或外交部函 告內政部警政署,證明其確有上述原因,該署即予核

發外僑居留證。

對於華僑申請長期設籍定居問題,由於僑胞短期 停留後申請長期居留,依規定需有保證人,而此項保 證,除安全顧慮外,並保證其在台生活無慮,因此有 繼續維持之必要。

申請短期停留及設籍定居須知

中華民國政府爲照顧港澳地區人士,特簡化港澳 人士出入境手續,以便利往台觀光、考察、就學、就 業、貿易、投資設廠及回台定居。

二、港澳人士申請往台短期停留,須在自由地區住滿 四年。

可向香港華僑旅行社(香港德輔道中21-23號 歐陸中心 21 樓。電話:5248075。)或九龍華光旅運 社(香港九龍彌敦道 636 號銀行中心 1108 - 1112 室,電話:3323361 或託在台親友向僑務委員會華僑 證照服務室入出境服務科(台北市公園路卅號一樓) 辦理申請手續。 甲、應備條件:

(一)台灣地區定居申請書一份。

1申請人及其配偶之姓名、年籍與原入出境資料 所報不相符者,應說明原因並檢附有效證件。

2親屬欄應確實填寫其父母、配偶之姓名、年 籍、存歿等資料。

(二)最近照片(兩吋半身)三張。 (三)保證書一份(在台有戶籍有正當職業居民

一人保證 )。

(四)入境副本(持護照入境者,應繳附護照部

份影本)一份。

(五)出境證或海外返國華僑再出境證(無者免

附)一份。

(六)流動人口登記證聯單(登記日期應連續 )

一份。

(七)書面說明(用紙格式向縣市警察局索取)

一份。

(八)證照費(警察局代收轉送境管局)新台幣

伍百元。

(九)將上列資料直接送設籍的縣市警察局戶政

科(課)核轉。

乙、辦理程序:

(一)入境後應先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流動人口 登記。

(二)申辦設籍手續時,到設籍的縣市警察局戶 政科(課)辦理。

• 241

-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