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美元。
第五篇:日用參考/第八章 移民須知
〈洪都拉斯〉 九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洪都拉斯 頒布「特別國籍法」,旨在鼓勵外商,尤其是亞洲 投資者,到該國投資。
該計劃可令香港人在不離開香港,毋須放棄本身 國籍的情況下獲取洪都拉斯護照及居留權,有關申請 手續可於六十天內辦妥。申請人只需投資二萬五千美 元(約二十萬港元),每個家庭成員投資三千美元, 則可以在不離開原居住地的情況下獲得洪都拉斯國 籍。投資者的投資款項必須放入洪國中央銀行,投資 者可在三年內撥款用於各種投資,在洪國內現有的十 三個自由貿易區投資經商,可完全免稅。
五千個家庭的移民配額申請於九二年一月二十一 日前截止,按先到先得的原則辦理。每個家庭最多可 包括五名家庭成員,申請手續由洪都拉斯駐港領事館 負責辦理。
〈秘魯> 資源豐富,秘魯政府希望引入港人的 知識及資金,協助秘魯剛起步的經濟發展,因此秘魯 政府大力鼓勵港人移居該國。
秘魯推出一項所居留而獲得護照的移民計劃, 申請者只要付出三萬五千美元,而每名親屬亦只需多 加三千美元,作一個五年的定期存款,存放在秘魯國 家銀行後,約四至七星期便可成爲秘魯公民,取得秘 魯護照。而他們這筆存款,每年還會有百分之五的利 息,五年後可一併取回。
〈新加坡〉欲申請往新加坡作長期居留者,要 在該國作一百萬坡幣的工業投資,或將其本人在港所 擁有具規模工廠資料寄往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聯絡,經 批准後,便可以全家在新加坡居留。
新加坡政府說,外僑申請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所 必需的存款,將可放寬投資限制,以促進當地經濟復 甦。照以往規定申請為新加坡永久居民,必須存款新 加坡幣一百萬元,且限制這項存款只能投資於製造業 上,並需在核准永久居民權後兩年內提出投資計劃 書。放寬投資限制後,永久居民可運用存款投資到服 務業、旅遊業有關計劃以及風險性投資計劃,也可以 將百分之五十的存款購買工業用產業、商業用產業以 及共管式公寓及六層以上的公寓大廈,這可對本地產 業市場發生作用。據瞭解,前往新加坡申請為永久居 民的多是來自香港和印尼的華人,也有少數中華民國 公民。
在新加坡工作的海外人士,如要申請當地的居留 權,必須持有受僱通行證(Employment Pass ),而
且在提出申請前已在新加坡工作達六個月。但並非所 有新加坡工作的海外人士,都可取得 Employment Pass,只有那些年齡五十歲以下,並擁有某些專業、 技術才能,每月薪金多於一千五百元坡幣方可。
即使已獲居留權的海外人士,如果在星工作不足 五年時,其居留身份則會有被取消的可能。
另一方面,新加坡公民之妻子及其十歲以下的子 女,欲取得新加坡居留權,則夫婦倆縱使分開兩地居 留,只要婚姻維持有五年或以上,也可合資格申請永 久居留,但作為新加坡公民之夫,則不能以妻子關 係,申請在新加坡居留。
一九八九年,新加坡政府再進一步優待及放寬移 民,在五年至八年內吸納二萬五千名藍白領人士,申 請人須完成中學教育。具五年工作經驗及月入達港幣 六千元,認可工藝證書或同等學歷,倫大普通教育文 憑至少五科合格。在港申請以至批准,大概需時六週 至八週。新加坡駐港專員公署負責條件審核,是否批 准還是由新加坡政府直接處理。
申請移民並不立刻獲公民身份,所得是永久居留 權,申請人可保留自己國籍。優待地方是一旦獲准永 久居留,申請人無需即時到新加坡定居,他仍可在香 港工作,有效期五年。具永久居留權者,其權利與公 民大致一樣,在教育、醫療及房屋的購買,所享權利 一樣,但沒有投票權及選舉權。
申請人獲永久居留權後,其直系親屬可一併移 民,但適齡兒子則要服軍役。專業人士一般居住五年 後有資格申請轉化為公民,普通人士可能需要居住十 年,才能申請
獲批准永久居留者,如工作不在新加坡,所得收 益仍毋需向政府繳稅。
<菲律賓> 該國於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修訂的外 國人投資法,以吸引港資,內容是准許在菲律賓投資 廿萬美元以上的外國投資者,可得到居留。
但投資者需要注意,若他們撤離投資,則他們的 特別居留權亦同時取消。
駐港菲律賓頜事館不會接受任何移民申請,甚至 是直系親屬團聚,該館只辦理投資及旅遊該國的簽證 手續,如欲獲取菲國永久居留權,只能在當地向移民 局申請,批准與否並不保證。
另外菲律賓政府已委託一家投資公司辦理三項申 請永久居留權計劃
在「退休計劃」中,申請人須超過五十歲,在駐 菲外資銀行擁有五萬美元戶口,只要獲得身體檢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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