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日用參考/第七章 旅遊須知
第七章 旅遊須知
來港旅遊與簽證
任何旅遊人士,不應
以為祇要符合本文內 所述的一切條件,便必然獲准入境。香港的移民當 局有權拒絕任何人士進入香港。
下列人士有權進入本港,不論來港的目的是甚 麽,均毋須領取簽證:
(一)香港永久居民;(二)在香港居住的英國 公民;(三)在香港居住的聯合王國本土人士;( (四)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五)香港英國屬土公 民護照;(六)香港身份證明書;(七)回港證(袛 限由中國或澳門返回本港的人士使用);(八)香港 海員身份證;(八)香港海員國籍及身份證明書
香港簽證身份書,但第四頁須有下列加註:
「在本簽證身份書有效期內,持有人可返回香 港,毋須領取簽證。」
蓋有香港入境權簽證的旅行證行載有下列簽證的 旅行證件:
「本證件持有人已獲證實有資格領取香港永久性 居民身份證。」
如你屬英國公民或持有在聯合王國簽發的英國護 照而該護照並無簽註限制你進入英國的,可毋須領取 簽證。
如你不屬於上述人士,則須預先領取簽證以便來 港就業、就讀、經營生意,或作永久居留。屆時,如 你在英國申請,應向就近的英國護照辦事處申請簽 證..或向任何英國領事館、高級專員公署或簽證辦事 處辦理。否則,你有可能在抵港時被拒入境
下列來港旅遊人士通常都要申請簽證(但如他們 是乘搭航機直接過境或不離開機場的過境等候室的, 不在此限):
(甲)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中華人 民共和國、柬埔寨、古巴、捷克、東德、匈牙利、寮 國、蒙古、北韓、波蘭、羅馬尼亞、越南、及也門民 主共和國的公民;
(乙)持有阿根庭、台灣、伊朗、利比亞、也 門、阿拉伯共和國、敘利亞、伊拉克,黎巴嫩護照、 梵蒂岡公務護照及哥斯達黎加臨時護照的人士;
(丙)所有「無國籍」的人士;
〈下列旅客毋須簽證> 下列國家的公民,如 來港旅遊不超過一個月,毋須領取簽證:
英國(包括英國屬土公民、英國海外公民、英籍 人士、受英國保護人士等)及英聯邦國家。
安道耳、列士敦士登、奧地利、盧森堡、比利 時、摩納哥、巴西、荷蘭、智利、挪威、哥倫比亞、 葡萄牙、丹麥、聖馬利諾、厄瓜多爾、西班牙、法 國、瑞典、愛爾蘭共和國、瑞士、以色列、土耳其、 意大利、玻利維亞、洪都拉斯、哥斯達尼加、冰島、 多明尼加共和國、墨西哥、薩爾瓦多、摩洛哥、芬 蘭、尼泊爾、西德、尼加拉瓜、希臘、巴基斯坦、危 地馬拉、巴拿馬、巴拉圭、美國、秘魯、烏拉圭、突 尼西亞、委內瑞拉,秦國的公民,如來港旅遊不超過 十四天,可毋須領取簽證。
其他國家的公民(包括持有美國托管地護照人 士),如來港旅遊不超過七天,均毋須領取簽證。
凡來港旅遊的人士,應毋須工作而備有-
足的旅 費維持其在港的生活,並且除過境前往中國或澳門的 人士外,必須持有續程或回程的船票或機票。如你想 逗留的時間是較上述毋須領取簽證而獲准逗留的期限 爲長,便必須在啟程前向就近的英國簽證辦事處領取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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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的規定,旅遊人士均不得在港受僱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