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第四十五回

稅務摘要

薪俸稅

豁免及扣除

虧損

[

折舊免稅額

從已繳付香港利得稅的公司所收取的股息,及從其他人士收取已經繳付利得稅的 項(如:合資經營所分配的盈利),都不列入收受人的應評稅減利内。

一般而言,所有由納稅人爲賺取應課稅金利而付出的各項開支費用,均可獲报 除,其中包括:

(一) 爲賺取該還溢利而擧借款項所付的利息(但須符合若干條件)及租用樓宇 或土地的租金:

(二)壞帳及呆帳(如日後追討收回,須作爲人惡論);

(三)爲賺取該項溢利而在本港使用的器具、樓宇、廠房、機器等的修理費用;

(四)爲賺取該項湓利而在本港使用專利權或商標註冊費,以及用以購買該等專 利權或商標的開支;

科學研究費用及工業教育的支出,但須符合某些條文的規定,

(六)僱主對認可退休金計劃基金的按年供款或爲此項計劃而按年支付的保費或 任何爲該等計劃而預備的款項,但爲每一僱員付出的數目,不得超過該僱 曼在有關期間內薪酬的百分之十五。

在計算溢利時,以下項目不得扣除:

(一)家用或私人費用及任何非爲賺取該項利而付出的款項;

{}所損失或撤回的資本,爲增進資產效用或價值的支出,及任何資本性的支

(三)可按保險或賠償會約收回的款項;

(四)非爲賺取該項利而使用樓宇所支付的租金及有關費用。

(五)根據稅務條例繳納的各種稅款(除支付僱員的薪俸稅外一

(六)支付予東主的配偶、合夥人或合夥人配偶(如屬合夥經營)的薪酬、資本 利息或借款利息。

如納稅人只有分行或附屬公司在本港營業,而總行方面將部份可扣除的管理費用 轉帳,作爲本港分行或附屬公司的費用,則在計算香港稅項時,此項轉人的費用也可 予以扣除,但只限於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期内以賺取應課稅溢利的數目。

納稅人於某一會計年度内的虧損可作結轉計算,以抵銷隨後年度的當利,經營多 於一種行業的公司,則可將某一行業的虧損,抵銷某一行業的虛利。申請以個人入息 課稅辦法計稅的人士,如遭受營業虧損,可由總入剋内扣除所虧損的數目。

工業樓宇建築物

於上年度未獲准扣除的結轉虧損,仍可於日後用以抵銷利。

爲百業興建工業樓宇及建築物面付出的資本性開支,可獲特別免稅額 行業爲交通事業、船塢、水電事業,商品製造加工或貯藏業、在製作所或工廠內從事

的行業,與及農業等。在付出該等資本性開支的課稅年度内,納稅人可獲開支總數百 分之二十的期初免稅額,其後每年可獲開支總數百分之四的免稅額,直至該項開支全 部註銷爲止。如有關資產中途變賣,則會根據該項資產的變賣時折餘價與變賣時折餘 價值之間的差額,來決定所給予的結餘損失免稅額,或加算結餘收靈課稅。 商業樓宇及建築物

任何非工業樓宇或建築物,如用作經營行業,專業或商業(用作商品存貨除外) 均可獲重建免稅額,即每年獲減免爲興建該等樓宇或建築物所耗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七 五。

廠房設備及機器

課稅範圍

納稅人可就爲賺取應課稅溢利而付出的資本開支費用,獲得下列免稅額時,該等 免稅額可以予以扣除;

(1)廠房設備及機器成本的期初免稅額。由一九八一八二至一九八八八九年 度,此項免稅額爲成本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五,一九八九/九年度則提高 至百分之六十。

(2)根據該項資產的折餘價值而計算的每年免稅額。折舊率由稅務委員會規 定,由一九八0八一年度起,分別爲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三 十,視乎該類廠房設備或機器的估計可用期而定。按同一比率計算每年免 稅額的資產,則列入同一「聚合組」内。

(3)如該項資產中途變賣,則未獲免稅額的開支費用與變賣所得款項之間的差 額,可作爲結餘損失免稅額,由一九六〇八一年度起,只有結束時無人 繼承的業務,才穫給予結餘損失免稅額;但變會一項或多項資產收入,如 超過此等資產所屬「聚合組」的合計折餘價值,則須加算結餘收益課稅供

薪俸稅

來自或獲自在本港任職、受僱及領長俸的入息均須繳薪俸稅。「來自或自本 港的入息」一詞,包括所有在香港服務而獲得的收入,但此項定義並不影響該詞的一 般廣泛含義。稅例對海員、航空人員及其他在本港作短暫停留的人士及那些在香港以 外任何地區已繳納實際上與香港薪俸稅般的稅項的人士均有特別規定。天意一詞包括 各種收入,也包括由僱主免費供給的寓所租值,或該項租值較僱員實際付與僱主租金 所多付出的數目。評稅時所計算的寓所租值爲;僱主或與僱主有聯繫的人士給與該委 員的薪酬總散,排除支出、折舊等後,百分之十,如晉自萬,而由僱主補 發,全部所付的租金,該寓所仍將視爲由僱主供給,但未有由僱主補發的數額,則視

(第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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