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年馁 第四十四 國
稅務摘要 稅務概說 繳稅薪俸稅。到下一年度評定該課稅年度應課徵的薪俸稅後,已繳付的暫繳稅先用以 抵銷該筆稅款,如有剩餘則用以抵銷下一年度的暫繳稅。暫繳薪俸稅是根據上一年入 息減去免稅項目後計算,如上一年度並非全年有入息,暫繳稅則根據該課稅年度全年 的估計入息減去免稅項目後計算。
納稅人的個人免稅額
妻室免稅額
第一名子女免稅額 第二名子女免稅額 第三名子女免稅額
第四、五及六名子女每名冤稅額
第七、八及九名子女每名免稅額
最高的子女免稅額
在職妻子免稅額
一九八八一八九
元
二九
000
(額外免稅額,QQ0)
#11-000
(額外免稅額5,000)
111-000
<.000
.
11-000
200
川斷、 OOC
000
| M-000*
*受妻子的應評稅入息實額逾一萬五千元所限制,以較少者為準。
此外,八八至九〇年度起,新設單親人士免稅額二萬元,新設單親家庭免稅額是 為獨力或主力撫養子女而現時並不享有已婚人士所得的較高個人免稅額的父母,例如 遺孀或單親,則能享有此免稅額。
在一九八一八二至一九八四八五各課稅年度,單身及已婚納稅人分別可獲得 七千五百元及一萬五千元的額外免稅額;在一九八五八六課稅年度,單身納稅人可 獲得的額外免稅額為七千五百元,而已婚納稅人則可獲得一萬五千元;至於在一九八 六/八七課稅年度,則分別為八千五百元及一萬九千元。從一九八七八八年度開始 ,上述額外個人免稅額將合併在納稅人的個人免稅額及妻免稅額之内,因面納稅人 的個人免稅額為二萬九千元,妻室免稅額為三萬一千元,一九八九九〇年度開始, 個人的基本免稅額增加至三萬二千元,妻室免稅額則提高至三萬四千元。一九九〇7 九一年度,個人的基本免稅額增至三萬九千元,妻室免稅額加至四萬一千元。
在一九八七八八課稅年度,納稅人如為單身人士,可獲額外免稅額五千元,如 為已婚人士,則可獲一萬元。但這項額外免稅額必須受百分之十遞減率的調整所限制 ,有關計算方法為:入息實額(即減扣免稅開支、慈善捐款等之後的入息】減去個人 免稅額、妻窒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後的百分之十。在一九八八八九及一九八九九 〇課稅年度,單身人士的額外免稅額為七千元,如為已婚人士,則為一萬四千元,額 外免稅額受百分之十遞減率限制。一九九〇7九一課稅年度則取消額外免稅額。 一九 九一/九二年度,單身人士額外免稅額為七千元,已婚人士為一萬四千元,額外免稅 額受百分之十遞減率限制
一九八九一九〇
11111-000
〔額外免稅額七,OOO)
111-000
(BEROEP-000)
11-000
·R.000
000
轴
000
000
4
H
川罩~OOO
1 H-000
獲准的扣除額
(第五篇)
• 凡是全部純為產生入息而必須付出,而性質又不屬於私人或家庭消費的開支,均 可獲扣除。此外,贈予認可慈善機構而總額不少於一百元的捐款,也可申請減除,最 多可達已扣除費用後入息的百分之十。剩餘的實數中,還可再減除納稅人有資格獲享 的下列各項免稅額:
一九九○/九一
元
114-000
1-000
1E-000
10-00
000
*
1K 000
三六
H-000
一九九一九二
11.000
元
(額外免稅額,000)
E-000
(額外免稅額七,OOO)
000.
10-000
11-000
11.000
1.000
三六,000
-
由一九八八八九課稅年度開始,納稅人的妻子亦有入息而須繳稅。其妻子將 享有在職妻子免稅額。免稅額為一萬五千元或妻子的應評稅入息實額,以較少者為準
子女免稅額是就有關課稅年度内未滿十八歲的未婚子女,或超過十八歲但未足二 十五歲而在該課稅年度內全日就讀於大學、學院、學校或其他類似教育機構的未婚子 女而發給的。同時,凡有年齡在十八歲以上而因心智或肢體弱能以我不能工作的子女 ,亦可獲免稅額。
自一九八一八二課稅年度起至一九八五/八六課稅年度止,倘若納稅人或他的 妻室(並非與納稅人分居者)在有關課稅年度内供養父母,可就每名受父母獲供養 父母免稅額八千元。在一九八六八七及一九八七/八八課稅年度,該項免稅額為九 千元。在一九八八八九課稅年度,該項免稅額已堆至一萬元,在一九八九九◎課 稅年度,該項免稅額則提高至一萬一千元,在一九九〇/九一課稅年度再提高至一萬 二千元。納稅人如要獲得該項免稅額,他的受養父母於該年度内必須: (1)為本港永久居民;
〔2.〕年齡已足六十歲,年在六十以下但有資格按政府的傷殘津貼計劃申請律 貼;及
(3)與納稅人同住至少連續六個月而無須付出任何有代價,或會接受納稅人 成納稅人的妻室給予最少一千二百元作為生活費。
自一九八二十八三年課稅年度起,納稅人如全年與受養父母同住,可就每名同住 的受供養父母獲供養父母類外免稅額二千元(由一九八五 八六年度起,此項額外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