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遇七年的人士。

註釋:

聯合王國本土人士係指在一九八三年

一月一日之前:

(甲)因在英國出生、被領獾、英 籍或登記為英籍而成為聯合王 國及英直属土公民的人士;或

(乙 ) 該等人士的妻室或子女。

在香港居住的聯合王國本土人士

七、在香港居住的聯合王國本土人士 係指本身為聯合王國本土人士(參閱上面 第六段的註釋)並在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 之前任何時間內通常在香港連續居住(參 閲上面第四段註釋入乙>>不少過七年的 人士。

入境管制站查驗證件

八、凡被認為有權進入香港的人士, 不論在抵港或離港時,須由入境事務人員 檢查其證件,不得豁免。

九、如你需要關於香港入境權的進一 步資料,請前往九龍麽地道六十一號地下 詢問處查詢或致電三——七三三三一一一。 來香港是否要領取簽証

本文的目的在概述香港的簽證規例, 而並非一份詳述香港入境法例的刊物。

任何旅遊人士,不應以為祇要符合本 文內所列述的一切條件,便必然獲准入境 。除本文第一部所述的人士外,香港的 移民當局有權拒絕任何人士進入香港。 如有任何有關個別情形的疑問而需要 指導者,請向下列部門查询:

1989

(1)Chief British Passport

Office,

Clive House, Petty France,

London SW 1(01) 213 5010

(二)任何英國領事館,高級專員公 善或簽證辦事處;或

(三)香港九龍麽地道六十一號人民 入境事務處。

電話為三——七三三三一堂一 如你由於在香港出生或居住的原故而 與香港有密切關係,可能毋須領取簽證。 請參閱本文第一部。

二、如果你是一名英國國民,亦可能 毋須領取簽證。請小心閱讀本文第二部。 (「英國旅遊護照」並不能使持證人獲准 進入香港)

三、如你不屬於上述人士,而來香港 的目的是就業、就讀、經營生意、或定居 則要領取簽證,但要視乎你的國籍而定 。請參閱本文的第三部

第一部

四、下列人士有權進入本港,不論來 港的目的是甚麼,均毋須領取簽證: (甲) 香港永久居民; (乙)在香港居住的英國公民;及 (丙)在香港居住的聯合王國本土人

Ho

五、如你持有下列任何一種旅行證件 ,則不論來港的目的是甚麼,亦毋須領取 簽證。

的人士使用)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香港英國屬土公民護照 香港身份證明書

葉有香港入境權簽證的旅行證件 第二部

六、如你廣英國公民或持有在聯合王 簽發的英國護照而該護照並無簽註限制 你進入英國的,可毋須領取簽證。

七、不過,在到達香港時,你可能需 要向入境事務人員證明你毋須工作而備有 -

足的旅費以維持在香港的生活。你並須 持有回程或續程的機票或船票(過境前往 中國或澳門的人士除外),或能證明在香 港已有確實職業。通常你最初可獲批准逗 留六個月,其後可申請延期逗留,每宗申 請須按其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八、如你持有英國或英聯邦執照,而 不屬於第六段所述人士,請參閱本文第三 部

第三部

九、如你不屬於第一部第二部所述 人士,則須預先領取簽證以便來港就業、 就讀、經營生意,或作永久居留。屆時, 如你在英國申請,應向就近的英國護照辦 事處申請簽證:或向任何英國領事館、高 級專員公署或簽證辦事處辦理。否則,你 有可能在抵港時被拒入境。

十、下列來港旅遊人士通常都要申請 簽證(但如他們是乘搭航機直接過境或不 離開機場的過境等候室的,不在此限); (甲)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保加利 亞、中華人民共和國、柬埔寨 、古巴、捷克、東德、匈牙利 寮國、蒙古、北韓、波蘭、 羅馬尼亞、越南、蘇聯、及也 門民主共和國的公民;

回港證(紙限由中國或澳門返回本港

香港海員身份證

(乙)持有阿根庭、台灣、伊朗、利 比亞、也門阿拉伯共和國、叙 利亞、伊拉克、黎巴嫩護照、 梵蒂岡公務護照及哥斯達黎加 臨時護照的人士;

香港海員國籍及身份證明書

年輕 第四十二回

商旅指導

旅遊須知

(第十一篇)

(丙)所有「無羅斯」的人士; 十一、下列國家的公民,如來港旅遊 不超過三個月,可毋須領取簽證:

英國(包括英國廣土公民、英國海外 公民、英籍人士、受英國保護人士等)及 英聯邦國家。

安道耳 奧地利 比利時 巴西 智利 哥倫比亞 丹麥

意大利

列士敦士登

盧森堡

摩納哥. 荷蘭

挪威

葡萄牙

聖馬利諾 西班牙

瑞典

厄瓜多爾 法國

愛爾蘭共和國

瑞士

以色列

土耳其

十二、下列國家的公民,如來港旅遊 不超過一個月,亦毋須領取簽證:

玻利維亞

洪都拉斯

哥斯達尼加

冰島

墨西哥

摩洛哥

尼泊爾

尼加拉瓜

多明尼加共和國 薩爾瓦多 芬蘭 西德 希臘 危地馬拉 巴拉圭 秘魯

突尼西亞

巴基斯坦

巴拿馬

美國 烏拉圭 委内瑞拉

十三、泰國的公民,如來港旅遊不超 過十四天,可毋須領取簽證。

十四、其他國家的公民(包括持有美 國托管地護照人士),如來港旅遊不超過 七天,均毋須領取簽證。

十五、凡來港旅遊的人士,應毋須工 作而備有-

足的旅費維持其在港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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