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

(四)

(五)

(六)

(D)

(HID))

(四)

1988

永久辦事處所實得的溢利 ,在進行評稅時, 該駐港分行的溢利將以比例方法計算, 郎香港分行的溢利總額中所佔的比率,相等於此分行的營業額在營業總額中所佔的比 率。

豁免及扣除

從已繳付香港利得稅的公司所收取的股息,及從其他人士收取已經繳付利得稅的 歎項(如:合資經營所分配的溢利),都不列入收受人的應評稅溢利内。

一般而言,所有由納稅人為賺取應課稅溢利而付出的各項開支費用,均可獲准扣 險,其中包括:

(一)為賺取該項浴利而舉借項所付的利息(但須符合若干條件)及租用樓 宇或土地的租金;

(二) 壞帳及采帳(如日後追討收官,須作為入息論);

為賺取該項溢利而使用的器具、樓宇、廠房、機器等的修理費; 為賺取該項溢利而在本港使用專利權或商標的註冊費,及用以購買該等 專利權或商標的開支;

科學研究費用及工業教育的支出,但須符合某些條文的規定。 僱主對認可退休金計劃基金的按年供致或撥款,或任何為該等計劃而預 備的歎項,但為每一僱員付出的數目,不得超過該僱員在有關期間內薪 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在計算溢利時,以下項目不得扣除:

家用或私人費用及任何非為賺取該項盜利而付出的歎項;

(二) 所損失或撤回的資本、為增進資產效用或價值的支出,及任何資本性的 支;

可按保險或賠償合約收回的歎項;

非為賺取該項溢利而使用樓宇所支付的租金及有關費用

(五) 根據稅務條例繳納的各種稅欸(除支付僱員的薪俸稅外)

(六) 支付予東主的配偶、合夥人或合夥人配偶(如屬合夥經營)的薪酬、資 本利息或借欢利息。

如納稅人紙有分行或附屬公司在本港營業,而總行方面將部份可扣除的管理費用 轉帳,作為本港分行或附屬公司的費用,則在計算香港稅項時,此項轉入的費用也可 予以扣除,但衹限於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期内用以賺取應課浴利的數目。

納稅人於某一會計年度內的虧損可作結轉計算,以抵銷隨後年度的溢利,但經營 多於一種行業的公司,則可將某一行業的虧損,抵銷另一行業的溢利。申請以個人入 息課稅辦法計稅的人士,如遭受營業虧損,可由總入息內扣除所虧損的數目。 於一九七四/七五年度未獲准扣除的結轉虧損,仍可於日後用以抵銷溢利。

专遷年任 第四十一周 香港稅務

稅務概說

折舊免稅額 工業樓宇及建築物

為若干行業興建工業樓宇及建築物而付出的資本性開支,可獲特別免稅額。按該 等行業為交通事業、船塢、水電行業、商品製造加工或貯藏業、在製作所或工廠內從 事的行業,與及農業等。在付出該等資本性開支的課稅年度内,納稅人可獲開支總數 百分之二十的期初免稅額,其後每年可獲開支總數百分之四的免稅額,直至該項開支 全部註銷為止,如有關資產中途變賣,則會根據該項資產的賣價與變賣時折餘價值之 .間的差額,來決定所給予的結餘免稅額,或加算結餘補償額。

商業樓宇及建築物

任何非工業樓宇成建築物,如用作經營行業、專業或商業(用作商品存貨除外) ,均可獲重建免稅額,即每年獲減至為興建該等樓宇或建築物所耗費用的百分之零點 七五。

廠房設備及機器

納稅人可就為賺取應課稅溢利而付出的資本開支費用,獲得下列免稅額,於計算 應課稅溢利額時,該等免稅額可予扣除:

(1) 廠房設備及機器成本的期初免稅額。由一九八一八二年度起,此項免 稅額為成本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五。

(2) 根據該項資產的折餘價值而計算的每年免稅額。折舊率由稅務委員會規 定,由一九八〇7八一年度起,分別為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 三十,視乎該類廠房設備或機器的估計可用期而定。按同一比率計算每 年免稅額的資產,則列入同一「聚合組」。

(3) 如該項資產中途變賣,則未獲免稅的開支費用與變賣所得欸項之間的差 額,可作為結餘至稅額。由一九八〇7八一年度起,只有結束時無人繼 承的業務,才獲給予結餘免稅額;但變賣一項或多項資產的收入,如超 過此等資產所屬「聚合組」的合計折餘價值,則須加算結餘補償額。

薪俸税

課稅範圍

來自或獲自在本港任職、受僱及頒長俸的入息均須課繳薪俸稅。「來自或自本 港的入息」一詞,包括所有因在香港服務而獲得的收入,但此項定義並不影響該詞的 一般廣泛含義。稅例對海暑、航空人員及其他在本港作短暫停留的人士均有特別規定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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