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各生校內成績而決定。

未被原校甄選或雖獲甄選而原校未有 足夠中四學位供彼等繼續升學的學生,則 仍需由教育署統一派位。

統一派位將根據該等學生的中三校內 成績,經當年同校學生在小六學能測驗試 成績所得之標準積分,調整而排列名次 序分派升讀中四。家長的意願在分配學位 時亦加以考慮。

教署為瞭解各學校對該項辦法的意見 ,特於一九八六年十月發出問卷調查,並 在隨後兩個月諮詢期內,接獲三百八十份 意見書,其中三百六十份來自各中學,佔 百分之八十六表示支持。

新辦法於一九八九年檢討,該項檢討 決定應否於一九九一年推行新辦法,或需 再修訂始繼續沿用新辦法。

實行新辦法後教育署將不再頒發香港 初中教育證書予中三學生。不過,新派位 法卻容許中三學生有重讀的機會。

港大修改入學要求

香港大學於一九八七年九月宣佈,將 來申請進入該校修讀本科課程者,除中、 英、數三科要達到指定水平外,其中學會 考成績必須在港大指定的文科組及理科組 的科目中,每個最少有一科達E級或以上 。這項規定旨在確保申請人在中學階段對 較多種類的主要科目有廣泛的知識。

至於港大規定文科科目包括:中國 文學、英國文學、中國歷史、歷史、地理 、經濟、經濟及公共事務,政治及公共行 政、社會科及音樂,理科組科目則包括: 生物學、天文生物學、化學、物理、電算 學、工程學、以及設計與工藝。

1988

捷港大校方表示:上述新措施,經諮

港年輕 第四十一

詢有關方面後已決定在一九九三年九月開 始執行,而有關入學條件的修訂,日後在 每年「本科課程入學手冊」內逐步詳細列 明,並分發與所有的入學申請者。

港大修訂此項入學要求,有部份中學 校長表示不滿,認為會影响中學制訂課程 方針,使學術自主權全偏於大學方面。

港大校長王慶武博士則表示:港大並 非隨便決定是否將某些科目歸入某個組別 ,而是由一個委員會專貴研究,該委員 並會花費許多時間微向多方面的意見,才 作出此決定。

王氏又指出:是項措施在九三年始實 行,各校若有問題,可於實施前再討論。 但王氏表示港大尚未收到外間對此項修改 收生標準的回應,而王氏一再強調,港大 此項修改是不會影响至中學運作方面。

教育署長李越挺曾就港大修訂新收生 標準表示意見。以現時學生選科情况,九 三年後有資格入讀港大者當然會減少,教 育署亦已就此與有關團體研究,希望經過 改善後可以解決個別學校困難,亦能藉此 轉變促使學生知識得以擴闊。

首間電腦中心啓用

教育署在九龍紅磡鶴園街設立本港首 問電腦資源中心,並於一九八七年二月正 式啓用。

電腦資源中心是由麥理浩基金捐贈。 建設費用約四百五十萬元,具有訓練和資 源兩種功能,設有教材供借用。首年經常 費用達四十八萬元。

中心共有六個單位,分別是兩個訓練 單位、軟件單位、圖書資料單位、控制技 術單位和視聽單位,供培訓教師及從事 研究工作之用。 此外, 該中心亦收藏各

類與電腦科學及電腦教育有關的圖書及雜

(三)兩個打印機連介面

教署邀請各學校登記成為用戸學校。 經登記後,各用戸學校獲發一式三份的用 戸證明咭,以供各用戶學校教師在參觀該 中心時使用。

電腦資源中心自啓用後,使用該中心 內各教材者,逾三百閬中小學。該中心設 有的教材包括設有七十五套微型電腦、三 百二十套教育軟件。此外,亦設有控制技 術設備電子及視聽教材。

為擴大推行初中電腦科計劃,教署於 一九八七年五月邀請學校於九月開辦普通 電腦科。學校已在中四及中五班開設電腦 科者,有關的電腦設備應足以應付同時開 辦中一至中三的「普通電腦科」之用。其 他學校若只開辦普通電腦科,則可按照教 署發出的「中一至中三開辦普通電腦科指 引」的建議,購置適當電腦設備。

教署亦於一九八七年九月成立一個課 程發展小組,為教授初中電腦科課程的教 師,製作教學參考資料。

據教署表示:推行初中普通電腦科課 程的目的,在使所有學生在九年免費及强 迫教育中,有機會接受一定程度的電腦教 育。而該課程的重點,在提高學生對電腦 科技的認識,而非在電腦程序的編寫。

教育署長李越挺在一九八七年六月時 表示:教育署於是年獲得的財政撥效,可 接納七十間官津中學在中一至中三班開設 「普通電腦科」。已有六十八間中學申請 於一九八七年九月開設該科,另外有五十 二間中學打算在一九八八年申請。

為推廣電腦科計劃,凡開辦電腦科的 資助中學,可獲政府撥欸改建一個課室為 電腦室,最高撥款為二萬五千元。同時亦 可獲得以下設備:(一)十一部微型連 盤及直觀顯示部件;(二)十二部軟磁盤 (第三篇)

香港全貌 教育發展多項重大改變

全面加强英語訓練

教署為改善英語教學質素而訂出全面 滲透式英語訓練計劃,此項計劃包括聘請 外籍教師以改善官立及資助中學的英語教 學水準,及為本港中學教師提供往英國參 加英語教師復修課程。

英國文化協會接受港府委派,招聘八 十一名英文科外籍中學教師來港作兩年的 試驗計劃,此外,更協助教署調派七十名 本港中學英語教師往英受訓四遇。

本地中學英語教師赴英受訓計劃整個 課程,為期廿三星期,除原先十六個星期 的復修課外,還包括在中文大學舉行三週 之住宿課程,及往英國受訓四個星期。課 程大綱可分為兩方面,一是針對英語教師 的教學方法,另一則是注意教師個人的英 文進修。

參加赴英復修的七十名教師,皆由學 校校長推薦,基本條件為:參與教師必須 取得認可之教師資格,並且有五年教學經 驗,在過去三年內未曾參與過任何復修課 程,及在過去兩年內任教課節中的百分五 十為中文或英文科。

是項本港或外地英語教師課程,整個 計劃共需欸項約五千萬港元。

至於外籍英語教師試驗計劃,亦於一 九八七年九月開始,有四十多間中學參加 ,教育署向該等中學提供至少兩名有資歷 和經驗的外籍英語教師,希望該等教師在 介入課内和課外的教學活動後,能切實提 高英語教學水平。首批外籍英語教師一共 五十九人,於一九八七年九月到港任教三 個月後,有一人申請辭職,空缺由第二批 多聘一位,合共廿三位外籍教師彌補,第 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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