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添年饉 第四十回

香港稅務

簽證及旅遊證件 (詳情另列表說明)

香港身份證明書 四四頁

◎九二頁

一四〇元 二八○元

一五○元 三〇〇元

(第五篇)

八七年二月二五日

二千萬

其他收費

水務署、海事處及註冊總署的 服務收費

標準稅率

百分之一七

百分之一六·五

八七年四月一日

一億一千五百萬

個人免稅額

單身人士二九〇〇〇元

八七年四月一日

合併現行基本及額外個人免稅 額,另訂額外個人免稅額。 (若超過限額則需按百分之十 的遞減率,扣除額外免稅額逐漸 減至基本稅額水平。)

已婚人士六○○○○元

二九〇〇〇元(免稅額) 五〇〇〇元(額外免稅額) 六〇〇〇〇元(免稅額)

10000IR CARE)

負四億七千萬

子女免稅額

11000R

八七年四月一日

首名九〇〇〇元 次名六〇〇〇元 第四級為百分之二

擴闊第三稅級

八OOO元

合併第三級及第四級,同做百分 八七年四月一日 之一五

利得稅

百分之一八,五

百分之一八

八七年四月一日

負一億三千五百萬

遺產稅

二百萬至四百萬以上稅 率百分之一〇至一八

二百萬至五百萬以上稅率百分之 六至一八

八七年四月一日

負二千五百萬

遺產餽贈免稅額

100○○OIR

烈酒及入口酒類率稅一覽

第一部份

建議增加

每公升

拔蘭地

六○元

每公升 七元

第四部份

威士忌、毡酒、甜酒、米酒、伏特加酒及其 他烈酒

四三元

五元

香檳及含氣葡萄酒

二七元

第三部份

不超過一〇三〇度的原來比重的啤酒

如超過一〇三〇度的原來比重,則每超過一

度須額外繳交

非歐洲種類葡萄酒

中國酒類及其他烈酒、米酒、椰子酒

則每超過百分之一須額外繳交

第五部份

1.OR

〇〇八元

O.OOME

七八〇元

四元

按容量計的酒精强度如超過百分之三,

五〇元 〇三〇元 〇〇一元

無氣菊萄酒(酒精高於百分之一五 )

〇一三三元

無氣葡萄酒(酒精不高於百分之一五)

一八元 一五元

乙醇及含有乙醇的混合物

四元

0.111OIR

這一部份的烈酒,若按容量計的酒精强度超 過百分之四五,則除上述稅額外,每超過百 分之一須額外繳交

甲醇及含有甲醇的混合物

四元

1-OR

0.18

酒精强度如超過百分之三〇,則每超過百分

第二部份

蘋果酒及釀酒

之一須額外繳交

O. 一三三元

* 該部份酒類除徵收上列稅率,另加收百分之二〇從價稅。 從價稅率不變

0.111OIR

1-1BR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