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單位更會被收回。 經發現,也會取消;倘以虛報或訛騙手段獲配房屋的,其 ,一概作廢。此外,任何申請書内有虛報或訛與情事,一 的名字,亦不得列於另一申請書内,否則,重複的申請書 每戸申請的家庭,祗可填寄一份申請書,而家庭成員
處或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索取,不收費用。 九新界各區政務處諮詢處、各區市政局議員接見市民辦事 有關申請表格及説明書可向房屋署各屋邨辦事處、港
,則要另外附上各人身份證影印本或證明年齡之文件。 八九一九二號即可。依照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人
租務管制條例屢經修訂
以下是加租限制新計算法兩個例子:
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五。 十,仍以較少者為準,經加租後的租金,不得少於現時市 租金現時與受管制租金差額的全部,或現時租金的百分三 由十二月十九日起,業主申請加租時,加租額為市值
宇出租時可合理預期取得的租金,卽市值租金。 則可由土地審裁處決定。無論何種情形,租金應為該樓 與新租約,而業主與住客雙方不能就租金方面達成協議, 則可交由土地審裁處決定。同樣,如土地審裁處已頒令授 住客雙方同意重訂新租約,但不能就應繳租金達成協議, 繳付相當於市值之租金,其租住樓可獲得保障。如業主與 日開始亦獲豁免受租管。但所有此等樓宇之租客,如願意 租值為三萬元以上的住宅樓宇,由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九 首次出租的樓宇,是豁免受租務管制的。同時,應課差購 經過修訂法例之後,凡在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或以後
自己的權益或不致觸犯法例。 無論是業主或住客,對於租務條例都需要認識以保障
第三十九陂
居住須知
例 甲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市值租金 現時租金 差額
$3,000
現時租金
$2,500
市值租金
$3,000
$2,500
$ 500
計算所得租金:
現時租金百分之三十 $ 750
$2,500 + $500 $3,000 市值租金百分之五十五 $1,650
批准的新租金: $3,000 批准的加租額: $ 500
註:第一步的加租額(500元)校第二步為少。由於計算所得租金(3,000元)並不少於由第三步
計算出來的市值租金百分之五十五(1,650元),故批准的加租額為500 元。
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市值租金 現時租金 差額
$3,000
現時租金
$2,000
市值租金
$3,000
$2,000
$1,000
計算所得租金:
現時租金百分之三十 $ 600 $2,000 + $600 = $2,600
市值租金百分之五十五 $1,650 批准的新租金: $2,600 批准的加租額:$600
註:第二步的加租額(600元)較第一步為少。由於計算所得租金(2,600元)並不少於由第三步
計算出來的市值租金百分之五十五(1,650元),故批准的加租額為600元口
分租 。三房客直接向業主租樓未獲業主書面許可,不得將樓宇 住客去世時與他同住的家屬,租住權不得永遠被傳遞下去 另一點要注意的是,住客死後樓宇的租住權只限於在
決之約束。 市值租金之故,但該等決定,仍受土地審裁處上訴聆判 之七十七的市值租金,當再加百分三十租金時,已達公平 需繳付超市值之租金,而租住權可受保障,原因是百分 部條文對其適用改為第四部條文對其適用,即住客將來無
而業主須負責保養及修暮樓宇、傢具及裝置。 住客瞭解撤銷受租務管制的影響及該出租樓宇傢具齊備, 須經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加簽,惟加簽前該署署長須滿意 期不得超過一年,為防此項措施遭濫用,所有這類租約均 劃而須為海外僱員提供暫時居所的公司。此等租約每次租 措施旨在鼓勵業主將此類樓宇租予那些因進行特別工作計 連同傢具新出租的樓宇豁免受租住權及租金管制,這
在賠償金方面早日自行協議。 這個提供一個清楚的準則,可方便及鼓勵業主及住客 置上的損失,如雙方爭論則由土地審裁處決定。 (乙)一個遷居所需費用的金額,其中包括住客在裝 值兩倍之固定金額,不計住客居住期的長短;及 (甲)一個相等於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的應課差鈡租
償額的根據改為下列兩個金額之總和: 額視乎居住期間長短而定,由土地審裁法案建議將計算賠 差餉租值(以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為準)的一至兩倍,金 因樓宇重建而被迫遷之住客可獲最低賠償相等於應課
·業主及住客可聯名,或單方面提出申請,將租約由第二 倫住客所住樓宇的租金已達市值租金百分之七十七時
(第九篇) 七倍),戰前商業樓宇由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豁免受條 之二十七倍(第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租金的二十 在新例下,戰前住宅樓宇之租金,可調高至標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