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星 期 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遞交報關表格時必須繳納從價稅。繳致率如下:

(甲) 綸入口報關貨口屬進出口貨品分類表「0」部份者,則無論所報貨品價值

或合計總值若干,均一律繳歎二元;及

(乙)+屬其他入口報關及出口與轉口報關貨品:

(一)報關表上列明之貨品價值或合計總值不超過四千元者,須繳歎二无

(二)報關表上列明之貨品價值或合計總值超過四千元者,最初之四千元 應繳欸二元,以後每一千元(或不足一千元)加繳五角。

如用支票、匯票或本票等繳費,請用「香港政府」名義抬頭並劃綫,政府隨即發 出收據,機印所收款項。

未能在貨物輸入或輸出十四日内報關者,須按以下附表辦法計算應繳罰:

報關時應繳納之罰歎

每張報關表所 列之貨物總值

輸出貨物後 一個月又十四天内

檢出貨物後 兩個月又十四天内

輸出貨物後 兩個月又十四天後

不超過二萬元

十元

二十元

一百元

超過二萬元

二十元

四十元

二百元

(甲)未能瀝交必需報關之表格者;及

(乙) 故意虛報或大葉與錯任何實質細節者。

上述人士或商號,有遭受提控之虞。

下列貨品毋須報關:

(A)轉運貨物;

(B)過境貨物;

(C)由本港政府或軍方輸入或輸出之物品;

(D)船上之自用品,包括運載自用品之船隻所使用或船上消耗之煤箱燃料;

1978

第三十一回

商旅指導

貨物報關

(E)機上之自用品,包括運載自用品之飛機所使用或機上消耗之真油燃料;

〔F)私人行李,但不包括摩托車;

(G)價值四千元以下郵件;

(H)其他物品:

(一)純粹包括已經消楚註明爲宣傳用物品,且屬免費供應者

(二)純粹包括已經淸楚注明爲產品之樣本,且經工商署署長認爲該物品 僅爲宣傳有關產品而免費分發之樣本;

(二A)純粹包括產品之樣本,其價值不超過五百元;且經工商署署長認 爲該物品僅爲宣傳有關產品而免費分發之樣本:

(三)工商署署長認爲輸入貝作展覽之用,並於展覽完畢後再輸出,而不 會在香港出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之物品;

(四)工商署署長認爲輸出只作展覽之用,並於展覽完畢後再輸入之物 品;

(五)按上文(四)節所述輸出展覽完畢後再輸入之物品;

(六) 領有AT A CAR N E T 並遵照其規定輸入或輸出之物品;

(I)本港註冊或領牌之漁船直接從魚產地運到本港之鹹水魚及其他海產食品;

(J)私人禮物而受體人毋須付款者;

(K)舊空運貨箱:

(一)經常出口或入口,及

(二)只供載運貨物出入口用者。

(L)提供國際性航空服務,而主要辦事處設於香港以外地區之空運機構所輸入 或輸出之飛機各部份或零件。惟該等部份或客件,必須-

作並實際上用於 以下用途:

〔〕修理或保養上述機構自置或租用之飛機,並用以服務於任何國際航 綫者;或

(二)爲同樣用途與別間同類性質空運機構以不牟利方式交換他項飛機部 份或兩件

(三)提供國際性海空貨運服務,而主要辦事處設於香港以外地區之運輸 機構所輸入之任何物品。惟該等物品必須-

作並實際上用於下述用 途:修理及保養由該機構管理之連貨箱,而此類貨箱係用於國際性 海空貨運服務者。

(第十篇)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