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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之香港福利
爲確保本港社會福利服務能達到全面性及更完善,動用龐大歎項來 推行主要福利服務計劃。
港督在施政報告中,透露一套完整及新的建議。該項建議有關擴展 傷殘人士、老人與靑年服務,以及增加貧苦、傷殘和老弱人士的公共 助金額。要推行這些建議,政府未來五年內的費用增加近五億元,而受 過有關訓練的工作人員則需要增加三千七百名。
擬就發展計劃
在一九七七至七八年度爲推行白皮書 及綠皮畫內的各類服務而撥出之經費達四 億零七百萬元。預料推行全套新建議,經 常開支到一九八二至八三年度將會增至七 億一千九百萬元。
有關公共援助計劃的援助金,由一特 别的物價指數維持其實際價值,當指數顯 示需要增加援助金額時,有關方面即向財 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當局在去年十月廿日宣佈,公共援助 與傷殘老襃津貼由一九七八年二月起增加 約百分之十一。
政府預算在下一個財政年度動用五億 三千五百萬元,以提供社會福利服務,其 中有一億元係補助志願團體之用。補助志 獅團體的開支比上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百 分之四十一。
公共援助津貼
爲了保障貧苦人士的生活,公共援助 津貼額不時予以增加,以保持領人士的 購買力。社會福利署經常密切注視公共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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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援助指數的變動,加以檢討。
該項指數係由消費物價指數內的成份 ,例如食物、燃料、電費、衣着方面的支 出比例組成,以反映較貧窮家庭的開銷習 慣,但租金並不包括在内,因爲在計算所 支付之公共援助全部金額時,租金是另外 計算的。
公共援助計劃於一九七一年實施,而 其金額在七二年四月已有實質的改進。 二年的基本金額首次於七三年七月增加百 分之九,復於七四年一月及六月先後分別 增加百分之二十一及百分之二十四。
公共援助及傷殘老津貼增加比率如 下:
公共援助金:獨身人士,由一百八十 元增爲二百元。家庭:首三名合格成員, 每名由一百三十元增爲一百四十五元,次 三名合格成員,每名由一百零五元增爲一 百二十元,以後每名合格成員,由八十元 增爲九十元。
傷殘津貼:田一百八十元堆爲二百元 老弱津貼:由九十元堆爲一百元。以新
百七十五元。此外更可獲得租金津貼及全 部學費及交通費用。同時,任何特別開銷 ,例如必需的特殊食物,亦可給予援助。 當然,這些都是在非根據入息計算之傷殘 老弱津貼以外,給予符合資格之任何家庭 成員的津貼。
截至一九七七年九月底,接受公共援 助的個案共四萬七千六百七十一宗,傷殘 津貼者一萬六千七百八十五宗及老弱津貼 五萬九千零七十五宗。
新增的金額預料使政府在七八至七九 年度多支出三千二百二十萬元。
老人服務綠皮書
老人服務綠皮書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 發表,內容概述未來十年內本港發展此項 服務的建議,歡迎社會人士提出意見。政 府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將對各界人士及 , 專業團體就該綠皮書所提出的建議及意見 ,詳細加以研究。政府希望在七八年初訂 定有關的具體計劃,並以白皮書的形式發 表。
綠皮書包括五十項建議,主要涉及下 列服務範圍:
〔一〕現金服務:綠皮書建議對現行 社會保障計劃作出各項改善,以確保老人 在經濟上得到保障,改善計劃包括以下幾 點:公共援助津貼範圍應包括老人補助金 ,將領取老弱津貼的及格年齡,由七十五 歲降低至七十三歲,然後再進一步降低至 七十歲;擴大高齡津貼範圍,使那些在住 院機構,包括醫院、居住的老人,均可受 -惠。
助及傷殘老弱津貼的水平,每月均參照公 金額計算,一個五人家庭每月將可獲得六
香港年輕 第三十一回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福利
(第二篇)
1978
(二)街生服務:祿皮書建議爲老人 擴展預防性,門診及住院服務。
(三)照顧老人家居服務:綠皮書建 議爲老人提供個人輔導服務,使他們可以 照顧自己,且能繼續在社會獨立生活,而 毋須接受住院照顧,綠皮書的建議包括擴 展家庭的助理服務,設立老人日間護理中 心及老人服務中心。
(四)住院:房屋委員會有意在未來 十年內爲一萬名老人提供居住單位,包括 行將入住新老人宿舍的五千人在内。綠皮 費認爲應該接納此項建議。
(五)其他輔助服務:此外,綠皮對 更建議在就業,交通及閒暇活動方面提供 輔助服務。
(六)住院照顧:綠皮盡建議,至】 九八六———八七年時,老人院方面應爲每 十名六十歲或以上的老人提供安置名額 個,而護理安老院方面,則爲每千名六 十歲或以上的老人提供安名額四個。
制訂服務標準
社會福利署長表示,香港的確要對社 會福利服務制訂標準,作爲根據。從早期 嘗試對社會福利服務進行評估的經驗顯示 除非制訂一套有衡噩作用的標準,否則 很難對此類服務作出正確的評估。
對立法局議員所提出之一般原則表示 贊同,並深信此等原則,足以成爲政府與 有關機構制訂標準時的有用方針,亦可避 免將標準定得過高,以致不切實際,但既 定的初步標準,是可以及應該加以檢討, 及在可能情形之下,加以改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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