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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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的日期。
1977
香港年怪 第三十四
居住須知
港府規定樓宇必定要興建到三、四層才准許發售;而地產」何糾紛,有關律師便要再研究契約及其他有關的問題。律 公司一定要有銀行作後盾才成,在建築期間的每一階段均一師費方面,律師公會是有規定的,例如買賣合同連登記費 要由由工務局批準才算合法,因此到最後一期時,入伙紙 及查册費合共四百零五元左右,而造契費則要視乎宇價而 一定能順利批出,很多地產及建築公司都設有示範單位, 定,十萬元的樓宇約收八百元,萬的樓宇便收一千三百 以供買樓者參考,因此,風險是大大的減少了。
元左右
材料有出入怎辦?
如何確保樓宇跟說明書所列的相符,如果說明書上對 於材料方面沒有清楚的說明,最好是向地產公司索取資料 以及版樣。若果交樓後發覺有出入時,買家可向該公司索 回數項,或採取法律途徑取消合約。
要注意說明書上平面的技筷間格及比例,書上慣用 虛綫代表房間間格,但實際上是要住客在入伙後自行用料 開成的。
很多時,買家以爲買頂樓連天台或有「騎樓的單位 ,可有更大的居住面積,其實不然,實際上天台只能用作 乘涼休憩之所。
買樓手續應注意
樓宇買賣必然牽涉一筆數目不小的歎項,因此多數在 律師樓辦理。首先是到地盤或樓主處簽一份臨時合約,繳 交一筆訂金,約三千至五千不等。臨時合同應列明(一) 地址,(二)地盤號數,(三)樓價,(四)付欸方式以 及(五)指明在若干天 ( 通常是七天 ) 內要到律師樓簽正 式合同。在簽署正式合同時,買方要注意以下數點:(一 ) 樓宇的用途——是作商業或住宅用?(二)年期(一定 要在合約上清楚註明),(三)分期付欸辦法,(四)交
律師費及貸欸問題
損失。
律師的職責便是要向買方解說以上各點 ,日後若有任
已晚。
買家可自由選用私人律師,也可以不經律師樓自行造 契,但這樣做法會有後患,日後該樓宇便不能轉實及作按 揭之用,原因主要是契約不妥當,買家的律師不願代理交 易手續。
至於貸歎買樓的手續?買家應先瞭解地產公司及銀行 協議條件,若滿意才可交由地產公司辦理,或自行與銀
分期付欸購買樓花
(第七篇)
行接洽,訂明利息及繳歎的期限
倘若買家中途能一次過付餘款,銀行的政策是怎樣 ?若買家在中途無法再繳交餘,銀行又會採取什麼行動 呢?在一次過付清餘的情况下,銀行可能將利應計算到 該期爲止,亦可能加收數期利息作爲補償。至於無法繳交 餘歎的情况下,銀行就會拉長借期,如果該層樓宇是可以 租出的,就會以租金用來付欸,在無辦法之際,銀行才探 取法律行動。
銀行,財務公司及地產公司三者在樓花期間的息口有 何分別,通常以地產公司的息口爲最高,銀行的最低,而 財務務公司則介乎兩者之間。
謹慎研究始可簽約
買樓花的顧客,在買樓花時,往往未看過樓宇本身,或樓宇根本還未開始建築時,便已訂購各樓宇單位,更在未入 伙前便已開始分期付款供樓,一切信賴只憑一紙合約。買主在未訂購前,應審慎考慮,查清所有疑問才付訂金
簽約要謹慎研究
購買樓花,付出訂金,如在七天內到律師樓簽約時始 發覺情況不對而悔約,便會損失所付的訂金。所以,在未 簽合約時,便應謹慎,查清所列各項問題後方可動筆,如 有任何疑問應先向律師樓借出該合約的副本,找建築師、 測量師或其他熟悉情况的人士商討,滿意後才能簽約。否 則可能會因小失大,日後收樓時始發究不符理想,則悔之
因此在訂購樓花前,應注意下列三點要項,當可減少
面積問題:一般買樓花的證明書,所列的單位
積,多爲建築面積,其中包括了該層樓宇的公用地方,例 如走廊、電梯、樓梯等、但通天不應包括在內,因無建築
·成本,一座住宅大廈,每層樓宇的公用地方面積,約佔四 百平方呎(指兩部電梯及兩條樓梯者計算),如一層樓分 爲兩伙,則每伙要分担二百平方呎,故將說明書上所列的 面積減去二百呎,即等於該單位的實用面積。例如:一層 樓兩個單位面積的圖則:A座十樓的面積一千呎,B座十 樓的面積一千呎,則AB兩座十樓的實用面積各爲一千呎 減二百呎,即等於八百尺。但如果一層樓兩個單位面積大 小不等,如A座十樓面積一千呎,B座十樓面積八百呎, 則A座十樓的實用面積約爲一千呎減四百呎之九分五,等 於七百七十呎左右,而B座十樓的實用面積約爲八百呎減 四百呎之九分四,等於六百三十呎左右,如每層有三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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