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香港年個 第二十九四 年輕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政制 (第二篇)
(民選議員)。議員:羅保、霍士傑、羅 德彰、伍秉堅、陳普芬、岑才生、麥健士 、何楊展瀚、胡法光、吳樹熾、黃肇焯 以上委任)。貝納祺、葉錫恩、張有興、 黃夢花、陳子鈞、勵賢、錢世年、鄒偉 雄、蔡國禎、黃品卓、陸海安(以上民選
輔政司客
輔政司是總督在政策方面的首席顧問 ,亦是政府行政首長,公職主腦和政府最 高發言人。
財政司負責制訂財務經濟政策,並在 劉財政司和經濟司的協助下,全面監督基 本上與財政有關的機關。
輔政司署有環境科、經濟科、民政科 、房屋科、保安科、社會事務科、新界政 務科、行政科。另設資源兩科,分別處理 政府銓敘和財政事宜。
從英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借調來港的政 治顧問,負責就本港對外政策提供意見。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由於副輔政司新 桐退休離港,輔政司署設一新職位,名 爲行政司,其主要工作爲組織及督導政府 的行政策劃處。該處負責改進行政組織, 倡議策劃、督導、執行各項計劃大綱和每 年的工作計劃。行政司向輔政司負責,提 出改善政府組織的各種建議,和確保這些 建議切實執行。其權力範圍將不限於輔政 司署,而是推廣及於所有政府部門。
行政司另一項工作是評估一九七三年 推行的中央政制改革,以測定其已發揮正
確效能至若何程度。
行政司由衛理欽担任。他在就任後指 出;其主要工作爲根據麥健時顧問公司之 提議,改善政府機構,提高行政效率。目 前有十四個計劃已完成或在草擬中,包括 醫務、中學教育、法律與秩序及工藝教育 等。行政司職責之一,爲注意各計劃實 行之情況如何,其強弱之點何在。
政府各部門
政府各部門中,4日與市民接觸最多 的首推民政署。民政署管轄十個民政區, 每區設一民政主任(港島四個,九龍六個 ),其職責主要爲政府、爲社會、爲個別 市民服務。
民政主任負責調協區内工作,測驗民 意,探討民間疾苦和不安情緒,向市民解 釋政府繁複而專門的部門所採的各種措施 ,處理個別市民的申訴事件,答覆詢問, 提供資料,以及調解各種糾紛。
去年當局發動民衆參與撲滅暴力罪行 運動和全港清潔運動,透過多層大廈的互 助委員會積極推行,年內,有三百六十八 個互助委員會成立。截至一九七四年底止 。本港共有一千五百七十五個互助委員會。 港島四個民政區,在界域上有所改變 將目前原屬西區以北的地區,包括上環 、西區以至堅尼地城,合併入中區民政區 所管轄,而西區主任則改爲港島南區,管 轄香港仔、黃竹坑及鴨脷洲等處。此項區 域改變計劃,目的在乎提高工作效率。
市政事務署由一九七三年起改爲地區
制,分港島、九龍、新界三個總區下設十 個分區,每一分區都有一名市政主任主持
社會福利署推行社區青年事務計劃, 由七三年開始,已派出十二名社區及青年 事務主任,分別負責各區靑年事務。
一九七五年度,若干機關首長畧有變 動,華樂庭任民政署長,黎明任新聞處長 ;祈達賢任稅務局長、霍德任副民政司, 顧禮爵士任禮賓處長。
廉政公署
過去一年來,政府機關中成績最突出 而又最獲得一般市民好評者,首推總督待 派廉政專員公署。
廉政專員公署乃肅貪倡廉的機構,直 媽港督,於一九七四年二月成立以來,其檢 舉貪污,採取大刀闊斧的作風-成就驚人。 廉政公署在成立後至七五年十二月, 市民舉報案件逾一萬二千宗,其中涉嫌食 污罪行者超過六千宗,可見市民敢於舉報 ,對肅貪倡廉已有認識。
廉政公署在成立十個半月內(即至一 九七四年底止),共接獲三千一百八十九 宗有關貪污的投訴,其中紙有一千零六十 宗具有足够資料可使執行處從事全面的調 查工作。在被檢控的一百零八宗貪污案件 中,有六十六宗已被判罪,另有廿二宗則 仍在審訊中。此外有三百八十五宗正在進 行調查。
一九七四年度,有三十宗檢控貪污案 與警務人員有關,監獄署十四宗,房屋署 、海事處、市政事務署各有兩宗,人民入
名名
境事務處、勞工處、醫務衛生處、消防事 務處、運輸署各有一宗,私營機構亦有五 十宗 *
廉政專員姬達,於一九七六年二月十 七日,在香港扶輪社午餐例會中表示:今 後决對貪污份子迎頭痛擊,全力對付有組 織的集團貪污。
姬達專員指出:廉政公署已先後檢控 三百八十宗貪污案件,目前仍有四百多宗 涉嫌貪污案件進行調查中。同時,將有更 多私人機構被調查。
司法機關
香港如同英國一樣,司法獨立。香港
法庭分爲合議庭、高等法院、地方法院、 裁判司署、死因裁判法庭、租務法庭、勞 資審裁處及土地審裁處等。一九七四年内 ,香港的司法機關有正按察司和高級副按 司各一名,副按察司八名,地方法院法官 十名,裁判司四十六名,租務法庭庭長三 名,勞資審裁專員兩名,土地審裁處長一 名。
一九七四年度,高等法院審判的案件 共七千六百零七宗,地方法院審判的案 件,共二萬四千八百零二宗,租務法庭審 判共九百六十八宗,勞資審判處經處理的 追償案件一千九百零八宗,裁判署審判定 罪的成年被告案件共五十萬零八千八百二 十六宗,審判定罪的少年被告案件共三千 六百一十五宗,簡易治罪案件共五十三萬 七千二百五十八宗,雜項案件四千八百四 十一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