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一年來之香港政制
中央政制去年重大改革,設經濟司、民政司、房屋司、環境司、社 會福利司、保安司、铨釵司,分別抛訂有關各部門政策,旨在提高施政 效率。徙置事務處與屋宇建設處去年合併爲房屋司署,統籌十年建屋大 計。港府推動行政分區化,首先由民政署做起,分區設民政主任;繼而 社會署在港九新界六區推行社區服務工作,每區設一主任;市政署亦在 中區設分署試驗,委出第一個市政主任。新市政局去年成立,行政、財 政自主,所有官守議員退出,民選及委任議員席位各增至十二席,正副 主席由各議員自由推選。
中央政制重大改革
於一九七三年五月宣佈增設上述六個部門 。各部門職責範圍大致如次:
經過一個時期深入調查研究,港府行 政機構去年作歷史性改革,設立六個部門 :經濟司、環境司、民政司、房屋司、保 安司、社會福利司。分別負責擬定各項政 策,並主管轄下各有關部門。
一九七二年,港督委任麥健時顧問團 研究如何發揮政府人員的最大潛力。一年 後,顧問團提出報告書,所提各項建議, 旨在提高港府的施政效率,主要有三點: 一、加强現有的政府機構;二、設立新機 構,使中央執行更大的管制,並使政府有 更大的能力來應付社會不斷的發展;三、 改善人事制度,以-
分發揮公務員之工作 效能。
港府接受麥健時報告書所提的部份建 議,改革港府內部組織,建立中央政制
Dm 看透年任 第二十七田
(一)經濟司:負責有關工商業、貨 幣及外匯、銀行業、證券交易所、漁農牧 礦、公用事業如電力、電話、煤氣、集體 運輸(對財政的全面控制及設立管理局) ,民航的對外問題,航業及交通專利權的 政策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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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環境司:負責有關田土事務。 全港設計,新市鎮的設計與興建和時間上 的安排,污染問題,市政事務,道路,陸 路運輸-交通-鐵路,停車塲,集體運輸 〔建造工程 土地與工程問題),機場, 海港的作業與工程問題等的政策與計劃。 (三)民政司:負責有關新聞事務, 公共關係,廣播:電視,民衆態度的資料
·文化活動,旅遊事業,民政主任,及新 界本土事務的政策與計劃。
(四)房屋司:負責有關房屋、徙置 分腸工廠,租金管制,及調協各機關在 新市鎮的服務工作,例如教育,術生與治 安等的政策與計劃。
(五)保安司:負責有關外部安全, 緊急事故,內部治安,人民入境事務 監 獄,毒品及消防事務等的政策計劃。
(六)社會福利司:負責有關教育 醫務衛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勞工及 康樂事務等的政策與計劃。
設法提高施政效率
麥健時報告書的建議,並不牽涉到香 港的施政及司法程序,紙是提供建議使港 府的施政效率提高。
上述六個司的主管人在决定推行某些 計劃時仍須將計劃提交行政立法兩局,獲 得通過後始能付諸實行。
在這種新體制之内,原來統轄民政司 、政府新聞處、廣播處、市政事務署、 新界民政署、消防事務處的總務科將取消 ,它的工作很多將併入民政司。
田土科及防衛科分別改爲環境及保安 司,在職務上則大有增加。
財政和銓叙兩個部門的職責,大致和 原來相同,紙是在適當時期,有關水務的 非財政事宜,與人事編制和劃分等級等項 工作,將由財政科分別移交與環境、銓敘 兩個部門負責。
規模較小的科和單位將繼續存在,但 有一些職務,將由行政、立法兩局移交給 它們;同時又將設立一個直接向副布政司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政制
(第二篇)
負責的小型經理單位。
麥健時報告書第六十四段所提:「把 高級職位開放給各級人員」。表示本地公 務人員將會獲得擢升至更高的職位,而且 有優先權。
報告書中又提出:「升級應憑業績而 非服務年資」。過往,由於各人的工作效 率難以比較,公務員升級毎視年資而定; 但此舉會影响有才而居下者的上進心及工 作態度,故有此建議。
中央政制重大改革,將須費時多年 而在改革計劃推行時,極力避免妨碍政府 的正常事務。
推行職務將更靈活
一九七三年五月,三名高級政府官員 已被選定爲麥健時報告書所建議的新中 央政府機構三個單位的主管人。他們是; 民政司姬達,環境事務司盧秉信,房屋司 黎保德。
姬達於一九四五年來港服務,初期負 資設立魚類及蔬菜統營處。歷任防衛司、 港督特別助理·副布政司(特別事務 香港貿易發展局執行幹事,工商業管理處 處長,新聞司,民政司等職。會被委爲立 法局議員。
一九七三年冬,姬達轉任反貪污專員 ,民政司遺缺由黎敦義繼任。
盧秉信於一九四六年加入港府服務 歷任總工程師,助理工務司,副工務司, 工務司等職。會被委爲立法局議員。
黎保德於一九四六年來港,歷任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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