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弁涛年怪 第二十回

日用參攷

出生註册手續提要

補辦登記查冊

如遇一般繁什之事,仍未澈底明白,辦理登記時,可直到詢開處查開一切。倘 兒出世時在一年内未到該處申請出世紙者,可由嬰兒父母親自到該處辦理,惟事前必 1 須查淸楚該嬰兒出生日期(公元年爲標準),在何院出世,或私家接生証明書等-

份 証明方能辦理。此項手續先交申請查册手續費一元,俟查得後再續繳証(出生紙) 費一元五角,並須由嬰兒父母或其監人到該處簽宣誓會方可。惟如遇有在家庭出世 而未經合法西醫或生証明書,必須在嬰兒出世後兩星期内,到醫務處各區登記出生 站登記種痘,由該處將嬰兒編定號碼,然後到總署領回正式出世紙。在此種情形下 須謹眞處理,否則雖在本港出世而不能正式享受權利。但此項登記手續,如過一年 外,則更需嚴格辦理,如持有-

份文件,仍待當局調查清楚,更須在每星期二上 午十時,由嬰兒之親父母到場,當香港一席太平紳士面前發誓,舉行宣盤手續,然後 方能補發。

此外,如遇火災,兒童之出生証被焚燬時,其補領手續,可由家長直接去而出生 注册登記處,函内列明補領出生証之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點。倘任何兒童之 出生,係由私家接生經辦者,丹應列具該接生婦之姓名及地址。又如骸被戲於火之出 生証,係於出生後多時始予申領者,函内更英明領証之時日,除上述各點外,申請 補領人,對原居處詳細地址,及失火日期等,亦應一併詳爲述及,一般而言,出生注册 處於接辦上述申請,經過群網審查之後,將去函申請人,約期到該處辦理補領手續。

遺失補辦手續

以前會領出世紙,而當局有存底者,可以申請補發,但必須事前填寫一張舊日出 世紙所登記之本人及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地點、在某院或某接生者簽名,待當局調 查正確後,並須簽宣誓書。在申請時,先到詢問處述明一切,然後繳費一元,作申請 查册之用,如所報屬實,兩星期後再繳正式出世紙証書費一元五角,捕者須携備-

份証件,及要有保証人,保証人亦須與補領人在監官前宜,並須繳納釐印稅,及 具備相片四張,將來領取出世紙時,還須繳交費用十一元。

加名改名手續

..

香港

該出世紙之根據。侗事後方决定其名字者,可携帶一切件及嬰兒出世紙到出世注册 處補行登記,並清楚繕寫嬰兒之名字,是項手續費一元。嬰兒長大後,取得正確名字 時而辦理更改者,手續費亦收一元。惟加名及改名之手續較繁複,必須具有-

份之 明書及其父母親到登記處簽宣誓書,保証申請確無虛爲方可,若託他人辦理則無效。

更改父母姓名

此項手續甚爲繁複,如非必耍,最好不要更改;若必須更改時,由嬰兒父母携 身份証及有關証明文件,待當局徹底調查認可後,並在每星期二日上午十時,在太平 紳士面前舉行宣誓,方能更改。

登記地點時間

爲便利各區居民,在港、九、新界各區均設有出生註冊分處,凡遇有出生登記均 可就近往各分處辦理册事宜,茲將所設地點及辦公時間列下:

出生註冊處總署及中區出生注册處,干諾道中九二至九七號李寶椿大樓 三樓(電話:四三〇九七〇),辦公時間週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下

午二時至四時;星期六上午十時至正午十二時。

西區出生注册處,西營盤裁判署大厦三樓(電話:四五三九九一),週日上午九 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東區出生注册處,鋼鑼灣電氣道裁判署大厦六樓(電話:七〇四五九四),週日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筲箕圖出生注册處,筲箕灣柴灣道馬會診療所(電話:七一四二一),星期二 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東華醫院出生及死亡註册處,普仁街東華醫院(電話:四三三八九八),週日上 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東華東院出生及死亡註冊處,東院道東華東院(電話:七七四九一五),週日上 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瑪麗醫院出生註冊處,薄扶林道瑪麗醫院,(電話:四三六七七三),週日上午 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香港仔撼出生注册處香港仔水塘道,香港仔賽馬會醫療所(電話:九〇二八一 盛期一、芑、四、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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