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墓家海軍義勇後備隊」之「義勇一字樣删除。
第三條。原例附表删除,易爲下文:附表(一)凡海軍後備隊士官及兵員在 可能適用英國一九五七年海軍風組法,女皇規則及海軍部訓令範圍内,其授予海軍部 之權力與職責,對於海軍後備隊,應授予總督及由總督執行或行使之。但本條之規定 ,在海軍後備動員出任勤務時不適用之。(二)凡在與一九五七年海軍風紀法主題 不生抵觸時,遇有「英國一威聯合王國」,應易爲「香港」字樣。(三)一九五七年 海軍風紀法第四十四條(六)項,應改如下—————(六)(甲)罪犯科,以其底薪七 日以下之金額爲準,指揮有此命令時,在該犯應得薪給項下扣除之;(乙)該犯無薪 給抵償亦未能自行出資繳罰時,應以負欠政府債務論向裁判司起訴追償之;(丙)凡向 裁判司起訴此項事件,裁判司祗能審定其上官是否有此項科罰權力。但本項之規定, 在海軍後備隊動員出任勤務時不適用之。(四)一九五七年海軍風組法第一零一條之規 定,對於海軍後備隊士官及兵員不適用之,但已應召在港外地方服役者則不在此例。
海軍後備隊授錫勛章規則修正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茲特報告,本年甲第五二號公佈關於海軍後備隊授錫勛章志願後備隊授錫勛章 規則第十條應予刪除,易爲下文—————
十、頒發勛章應提出之申請,須由香港皇家海軍後備指揮官以書面呈由香港艦 獄司令官轉呈總督核衆,每一申請,並應附依皇家海軍後備隊第十一號表格填報之 申請人服役說明書一份,如依第二條(丁)項規定計算其半數服役期間,則並附呈其 服役証明書。勛章之頒發,係以品德優良及長人服務爲準則,指揮官對於每一申請, 應就一般條件,敘明申請人應予授勛之理由。
海軍男女後備隊授錫勛章規則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六月二十二日輔政司佈告下開香港皇家海軍後備隊暨香港海軍婦女後備隊受錫勛 章及志願後饢勛章規則,代替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三日甲第三九號公佈之規則
一、跺官必須由十八歲起有十五年服役期間,始有受錫勛章資格,至於服役期間 「本必爲連續不斷服役者
。
二、豫官服役期間,照下列計算之——————(甲)在永久皇家海軍後備隊及志願後備 像隊官或香港皇家海軍後備與志願後備隊,醫療志願後備隊,地區陸軍隊,輔助塞 軍隊或志願隊,皇家海軍婦女後備隊或志頭後備隊,香港海軍婦女後備隊或志願後備 隊軍官等之全部服役期間,對於婦女後備隊,只限於在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一日以後之 服役期間,始能計算在內,至於已列入長久服務或功績勛獎章計算之服役期間,不
06 看近年輕 第十六
法規新編
得併入計算之。(乙)臨時軍官動員之服役期間。(丙)一切軍官之服役期間,調 -
皇家海軍,醫療隊;陸軍,皇家輔助空軍或海外聯邦或殖民地相到部隊各級軍官或 其他階級人員之半數服役期間,包括爲國服務之全日服役期間。(丁)在本條(甲) 項所列各部隊-
任各級軍官或其他階級人員之半數服役期間,如婦女後備潑,只限 於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一日以後之服役期間,始能計算在內,至於已列人長久服務或功 勛章獎章計算之服役期間,不得併入計算之。(戊) 所有以前符合殖民地輔助部功 續勛章資格之服役期間,應以未曾授錫此項勛章爲準。
三、無論上交有若此規定,上述各該部隊人員之服役期間,最低限度須滿七年, 始能授錫後備隊或志願後備隊勛章,如婦女後備隊,只限於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一日 以後之服役期間,方能計算在內。
四、在上述各該部隊任仕官生之服務時間,不得併入計算之。
五、以前獲授皇家海軍後備或志願後備隊獎章之軍官,後來仍得授錫後備隊與志 職後備隊勛章,但以完成各個服役期間者爲準。
六、授錫後備隊及志願後備隊勛章之宫,應在海軍名册内各該軍官姓名之下加 註其勛章榮銜
七、授錫勛章之軍官,如判定有損害此項榮譽行爲者,得由總督批准予以褫奪
八、凡-
任額外勤務滿十年之軍官,得授錫後備隊與志願後備隊章相,其服役期 闇之計算規例,與獎給勛章同。
九、統一授鍚後備隊與志願後備勛章之過渡辦法(畧)
十、頒發勛章之申請,應由香港皇家海軍後備隊指揮官以書面呈由香港艦隊司令 轉呈總核定,每一申請,並附呈依皇家海軍後備隊第第十一號表格填報之申請人服 役說明書一份。勛章之頒發,係以品德優良及長久服役爲準。指揮官對於每一申請, 應以一般條款,敘明申請人應予授勛之理由。
海軍男女後備隊授錫長久服務
及良好德行獎章規則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六月二十二日韓政司佈告下開香港皇家海軍後備隊暨香港海軍婦女後備隊長久服 務及良好德行獎章規則,代替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三日甲第四〇號公佈之規則。
一、皇家海軍後備緻,香港皇家海軍後備隊,醫療志願後備隊,皇家海軍婦女後 備隊及香港海軍婦女後備隊人員-
任符合下列服役期間滿十五年後,有授錫海軍及海 事後備隊長久服務及良好德行獎章之資格,但以其服役期内未曾評定低過「優良]者 爲準。其再服務十年而期内未曾評定低過「優良」者,得獎給章扣。此項章扣對於已 (第三篇) 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