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身份証:
轉換旅行身份証
緊急證:
居留本港身份證
海員國籍及身份証
轉換海員國籍及身份證
入境許可
回港証
居留延期許可証
品行良好証書·
香港年鑑 第十五间
人民入境事務處辦公新地址
(第八篇) 三
(3)探親簽証:來港探親親友,在港不能受職或經營生意,居留期爲三個月 (4) 入境簽証:凡有親友在港,具有正當職業能負搵申請人之生活費用者,可 在居留地之英領事館申請,居留期爲六個月
商旅指導
香港過境入境手續
·六元
·六元 (新訂 )
八元(原日六元)
大元
二元(新訂)
二元(新訂)
二十元(原日五元)
·十五元(原日五元) 五元
新設之人民入境事務處,由一九六一年五月一日起,由軍器街警察總部二樓 往中環德輔道中卅一至卅七號之中國聯合銀行大廈新址辦公,凡居民辦理出入境手續 者,可到該新址辦理申請手續,茲將新址辦公處及電話號碼列下:
入境副主任
九樓
入境助理主任
九樓
收發室
九樓
英國護照科
入樓
外僑事務科
七樓
華人事務科科長
華人登記官
大樓
華人簽証官
六樓
電話:二四一00 電話:二四一二三四 電話:二四一四七 電話:二四一四八 電話:二四一四九 電話:二四二〇0 電話 ..11111110 電話: 1111111 電話:四二五三
華人申請官 由一九六二年一月十七日起,人民入境事務處總辦事處新設電話接讓機號碼爲 「三五四二六」號,各界人士如欲與該處聯系通識,可用新機號碼接洽。
香港過境入境手續
(1)過境簽証:(Transit Visa ) 除另有注明更長時間者外,過境簽証准停留 香港時間不能超過四十八小時,簽証當局得考慮展延至最高限度七日。
(2)團體簽証·人數不能少過十人,全體須同時同一交通工具來港及裙,停 皆香港時間爲十四日。
(5)由澳門來香港而未有本國護照或中國大陸所發之雙程許可証者,除應持有 澳門身份証外,並須具備由英國駐澳門領事館所發給之旅遊香港許可証,方准登 領取許可証之手續及費用如下:
◇凡能証實爲澳門之永久居民而具有澳門身份証之人士,均可領取在十二 個月內有效而不限次數及停留時間之旅遊香港許可証,証費爲葡幣八元五角。持有該 証人士,其旅遊香港之次數及每次所留期限,均免予限制。
他至於其他人士或已有澳門身份証足一年者,可申領限用一次之旅遊許可 証,証費每張四元二角五分,凡申請一次用之許可証者欲將同行而未滿十六歲之兒童 包括於一証內者,不另收費。
(6)鬚東人來港:持有大陸之『來往港澳通行証」,可由深圳或澳門來港,但 目前施行比額限制。
(7)居住香港之中國人,不論省籍,持有滿六個月的香港身份証,欲前往中國 大陸或澳門者,可到移民局申領回港,收費二元, 十二個月內有效, 來去不限次
(8)居住香港之中國人,欲往海外旅行,無法取得本國攔照持有香港身份証者 可向移民局申領回港(Certificate of Identity), 將來憑証回港,及作旅行融 書用。
由澳來港入境新例
由一九六一年八月卅一日起,凡由澳門來香港人士,如未具有其本國護照,或中 國大陸所發之來回許可証, 或香港回境証者, 除必須具備澳門警察所發之身份証 外 並須具備英國駐澳門領事館所發之旅港許可証,方准登岸。凡未領有 ( Salvo Conduto) (Certificado de Insoritao) NEBAR - ABEYZER · WRE =取旅遊香港許可証之詳細手續及辦法分述如下:
一、凡能証罐具有長遠歷史之澳門永久居民而於多年來經已持有澳門警察廳所發 身份証之人士,均可獲發給在十二個月內有效而不限次數之旅遊許可証,証費爲幣 八元五角 有該証人
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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