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十五囘

居住須知

日余護証明業主致送余之通知所列標準租金爲每 閣下現所租之樓宇標準租金應爲每

通知上所加租金與華民政務司証明不相同,必須校正之 請分租戶小心注意

該項增加(有) 係由租務法庭批准,如本通知日 期如下:

如閣下對本通知感覺需要帮助,請勿忘就商於律師或 華民政務司暑秘書

合閣下所租用之樓宇按標準租金之二五%增加,該項 一加乃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所規定准許之增加,

第五號

非營業樓宇加租通7

(二房東致分租戶用)

上列第三節之增加自一九

起實行,但請讀本通知書背面所較。

月第

B

致送合

注意:閣下在此 租用作爲1

二房東

附註:

合分租戶之全名

之合法租金,現依據一九五三年 租務(修改)法例第二十九條第一節,增加如下 ⊕余謹証明業主致送余之通知所列標準租金爲每, 閣下現所租用之樓宇之標準租金,根

@註明所租樓宇之形式,即商店,寫字樓,倉庫等等 標租務法例(以下稱爲正法例 ) 第二條所述有關『標準 樓宇座落位置

金」之定義計算爲每

致送

據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第二十九條第二節

會註明按每星期,每月等等

台閣下所租用之樓宇按標準租金增加百分之三十,該 項增加,乃根據正法例第六條節所提出即等於

如 下對本通知感覺需要幫助,勿忘就商於律師華 民政務司署秘書

色註明數目,元角分等(如屬需要>

因該日期必須爲二房東被通知增加實行之當日 通知書之背面

合該項增加(倘有 ) 乃由正法例批准,如本通知日期 如下:

第六號

分租戶注意

一九五三年租務(條)法例第二十九條內容大致如 下:

魯閣下所租用之樓宇按標準租金之二五%增加,該項 增加乃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所規定准許增加,即 每

P

,本人在証明

之每

0二房東在收到其業主加租通知,而其本人意欲向分 租戶作相同加租,應正式向分租戶作適當應增加之正式通

上列第四節之增加自一九五 年 月 日起實行 請細讀本通知書背面所載。

>

二房東

月租

年月

該項增加通後,將自二房東與業主之加租合約生效 該天超實行。

自第一項增加應在二房東送達閣下一份租金分配証明 並向閣下要求增加租金始可付給,該項租金分配証明乃 罽閣下之二房東自華民政務司署秘書獲得者。

魯閣下被通知應付之租金,如發覺二房東送君之加租

附註:

四分租戶之全名

所租用樓宇之形式,即床位,臥室等等。 0樓宇之座落位置

.

會註明星期租,月租等等。

閣下在該樓宇中乃屬二房東,閣下之分租戶付給閣下 租金率如下

附註:

分租戶之名稱或說明

〇二房東之全名。

參樓宇之說明。

$註明按每星期,每月等等。

國簽署官員

官員職別

一九

租金率

(第七篇) 三六

海註明數目 元角分(如屬需要 因該日期必須爲二房東被通知增租實行之當日。 通知書背面

分租戶注意

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第二十九條內容大致如 下: (一)二房東在收到其業主加租通知而其本人意欲向 一戶作相同加租,應向分租戶作適應增加之正式通知。 (二)該項增加通知後,將自二房東與業主之加租合 約生效該天起實行(該日期應爲正頁最後一節所提日期) (三)第一項增加應在二房東送達閣下一份租金分配 証明,並向閣下要求增粗,始可付給,該項租金分配証明 乃屬閣下送二房東自華民政務司署秘書處獲得者。

(四)閣下被通知應付送租金,如發覺二房東送達之 加租通知上所加租金與華民政務司証明不相同,必須校 請分租戶小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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