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十五囘
居住須知
日余護証明業主致送余之通知所列標準租金爲每 閣下現所租之樓宇標準租金應爲每
通知上所加租金與華民政務司証明不相同,必須校正之 請分租戶小心注意
該項增加(有) 係由租務法庭批准,如本通知日 期如下:
如閣下對本通知感覺需要帮助,請勿忘就商於律師或 華民政務司暑秘書
合閣下所租用之樓宇按標準租金之二五%增加,該項 一加乃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所規定准許之增加,
第五號
非營業樓宇加租通7
(二房東致分租戶用)
上列第三節之增加自一九
起實行,但請讀本通知書背面所較。
年
月第
B
致送合
注意:閣下在此 租用作爲1
二房東
年
附註:
合分租戶之全名
月
日
之合法租金,現依據一九五三年 租務(修改)法例第二十九條第一節,增加如下 ⊕余謹証明業主致送余之通知所列標準租金爲每, 閣下現所租用之樓宇之標準租金,根
@註明所租樓宇之形式,即商店,寫字樓,倉庫等等 標租務法例(以下稱爲正法例 ) 第二條所述有關『標準 樓宇座落位置
金」之定義計算爲每
致送
據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第二十九條第二節
會註明按每星期,每月等等
台閣下所租用之樓宇按標準租金增加百分之三十,該 項增加,乃根據正法例第六條節所提出即等於
如 下對本通知感覺需要幫助,勿忘就商於律師華 民政務司署秘書
色註明數目,元角分等(如屬需要>
因該日期必須爲二房東被通知增加實行之當日 通知書之背面
合該項增加(倘有 ) 乃由正法例批准,如本通知日期 如下:
第六號
分租戶注意
一九五三年租務(條)法例第二十九條內容大致如 下:
魯閣下所租用之樓宇按標準租金之二五%增加,該項 增加乃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所規定准許增加,即 每
P
,本人在証明
個
之每
0二房東在收到其業主加租通知,而其本人意欲向分 租戶作相同加租,應正式向分租戶作適當應增加之正式通
上列第四節之增加自一九五 年 月 日起實行 請細讀本通知書背面所載。
>
但
二房東
年
月租
日
年月
日
該項增加通後,將自二房東與業主之加租合約生效 該天超實行。
自第一項增加應在二房東送達閣下一份租金分配証明 並向閣下要求增加租金始可付給,該項租金分配証明乃 罽閣下之二房東自華民政務司署秘書獲得者。
魯閣下被通知應付之租金,如發覺二房東送君之加租
附註:
四分租戶之全名
所租用樓宇之形式,即床位,臥室等等。 0樓宇之座落位置
.
會註明星期租,月租等等。
閣下在該樓宇中乃屬二房東,閣下之分租戶付給閣下 租金率如下
附註:
分租戶之名稱或說明
〇二房東之全名。
參樓宇之說明。
$註明按每星期,每月等等。
國簽署官員
官員職別
一九
租金率
(第七篇) 三六
海註明數目 元角分(如屬需要 因該日期必須爲二房東被通知增租實行之當日。 通知書背面
分租戶注意
一九五三年租務(修改)法例第二十九條內容大致如 下: (一)二房東在收到其業主加租通知而其本人意欲向 一戶作相同加租,應向分租戶作適應增加之正式通知。 (二)該項增加通知後,將自二房東與業主之加租合 約生效該天起實行(該日期應爲正頁最後一節所提日期) (三)第一項增加應在二房東送達閣下一份租金分配 証明,並向閣下要求增粗,始可付給,該項租金分配証明 乃屬閣下送二房東自華民政務司署秘書處獲得者。
(四)閣下被通知應付送租金,如發覺二房東送達之 加租通知上所加租金與華民政務司証明不相同,必須校 請分租戶小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