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証明貨物性質或便利於貨物輸入英聯邦 或帝國任何地區的詳細情况,帝國特惠稅 証的格式應照工商處長所規定,該証之使 用必須按照背面所書條件。(三)工商處 長或受權官員有絕對權力,並不陳述理由 爲下列情事(甲)簽發或拒絕「帝 國特惠稅証」;(乙)可訂立簽發帝國特 惠稅証的條件;(丙)吊銷根據第 項所 發的任何証件。

第六條 (一)任何人未經合法批准 (甲)使用帝國特惠稅証,而有關貨 物並非該無上所註明的貨品的名稱和性質 者;(乙)非照申請發給特惠稅証時所特 定的地點或情况而輸出帝國特惠税上的 物品者;(丙)用增添、加插、删除、塗 抹、除去或其他方法更改帝國特惠稅証j (丁)擅自調換或准許他人以任何一種貨 品調換依本規則所簽發的帝國特惠稅上的 其他貨品者將爲觸犯法律,可判處罰款十 萬元及有期徒刑一年。 (二)當一人還反 本規則,在違法時其每一合夥人、指導人

·秘書、經理都將被認有罪,但這些人如 能証明對這種違法一無所知或會運用適當 勞力以阻止違法者不在此例。

第七條 任何授權另一人(以下稱作 代理人)代其履行本規則所需履行之事情 者,將對代理人的行爲或過失負責,因此 在代理人違法時其本人將被控告作爲其本 人的違法。但除非其本人確實同意違法 則將不被判處有期徒洞,但代理人並不能 免受控告。

香港年鑑

註:本規則是爲了簽發、背書、警制 ,和規範帝國特惠稅証的。它使得工商管理 處長簽發和背書現行格式的証件,以便使 香港製造、加工和生產的貨品能按特惠稅 翠綠往英聯邦和英帝國。工商管理處處長 由規則受權,得指定、中止和取消出他批

二、申請特惠稅證要點

(一)一九三八年,英殖民部在渥太 華協定之下,與一般準備給予港製品以特 惠稅待遇的英聯邦地區,締結一項協定。 其中規定特惠稅證要由工商處核准之會計 師編製,並由工商處長簽發。自一九五六 年十月起,上項協議已在一九五六年出口 (特惠稅証)條例中完成其立法手續

(二)給予港製品以特惠稅待遇的英 聯邦地區,均倚賴工商處所核准的會計師 來証實廠商的特惠稅申請。會計師必須 堅持使製造商保持適當紀錄及文件,並 其給予-

份的檢查時間,作爲代爲証明的 根據。

(三)除英國以外的英聯邦地區當局 在給予港製品以特惠稅時,均信賴工商 處之証明書;因此各當局與英國不同,並 未指定專人查驗會計師之申請。由於此中 原因:工商處及建立檢查制度,並執行檢 查工廠產品及有關生產之成本計算

(四)爲答覆一九五四年的一項質問 , 大部份英聯邦地區認爲特惠稅之申請, 應以英海關第二十七號A通告所規定之成 第十三间

准的會計師所編製的帝國特惠稅成本。第 六條是關於違法和處罰。依照刑事訴訟條 例第六十八條的條文,合法當局的証據適 用於犯罪受控之人。據本規則第六條和第 七條,一人得對其合夥人,代理人等的行 爲負實。

本估計方法爲基礎。所有核准會計師,亦 經于一九五五年三月面表示,同意根據 上項規定,作爲估計成本的根據。在該片 前後,工商處一再向核准會計師予以適當 指示,藉供其配合簽証手續。

(五)在簽發特惠稅証以前,工商處 需要會計師報六個月爲一期的生產成本 計算,此種普通成本計算書,須於該估計 期間末期之兩個半月內呈遞。工商處在實 施檢查而保証其確已運照英海關第二十七

號A通告之規定時,再通知會計師依照轍 出地區之「帝國成份」規定,而申請發給 特惠稅証。

(六)支持特惠稅申請之文件,須一 併註明有關原料的來源;會計師須注意所 使原料係屬於英聯邦來源,才可予以証明 之。.

(七)如製造商實行一種新的生產方 法,工商處在未同意發証時,須要求會計 師作特別成本估計,並予以詳細檢查。如 屬新成立工廠,必須備有持別成本計算書 至於早經成立之工廠,則可憑普通成本 計算書,作爲接受申請之基礎。如上述兩 種均缺乏,則工商處須予慎重考慮,並可 能認爲該廠並無遵守一切規定之跡象

(八)目前常常發現成本估計方面有 很多缺點,工商處業已通知各會計師努力 予以矯正。

三、特惠稅証及來源證的申領手續

帝國特惠稅証及香港產品的來源証 對本港工業之發展,有極大之補助,帝國 特惠稅則例,前面已經說過了,但如何南 頜呢?其簽發手續又如何呢?茲綜合各方 面之資料扼要地詳述於後;

香港產品之來源証,按照各進口國家 當局的規定,分別由香港政府、香港西商 會、印度商會、香港青年商會和中華廠商 【聯合會發給<

香港政府來源証的發給事宜,授權工

工業須知

商業管理處辦理。

一個工廠的產品在申請香港政府來源 証或帝國特惠稅証之前,應受工商業管理 處官員的檢查,以証明其擁有生產該產品 的機器設備、原料和人力。如果檢查結果 滿意,則該工廠便在工商業管理處登記。 但該工廠嗣後仍須繼續受通常的檢查每年 至少二次,亦須受不定期的檢查。此外 申請來源証的貨品必須在工廠或倉庫、有 時甚至在裝載的船上受工商業管理處的檢 五.

(第七篇)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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