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十二间

(四)勞工處長認爲適宜時,得特許 任何工業免遵本條例施行規則之規定,或 命令採行本條例施行規則規定之預防措施 外,兼採取特別預防措施。但不服上述特 許豁免或命令者,得以訴狀向立法局中之 總督提起上訴,總督所爲决定,即爲最後 裁定;

(五)依本條規定制定之規則,得規 定凡違反各該規則之特別規定者,即以犯 罪論,及予以其處罰,但所予處罰,不得 超過罰金五千元。

勞工處長職責

第六條:總督得以命令將第一及二號 附表修改之。

第七條:(一)所有工廠、礦塲經 營危險行業或表列行業之場所地方,每年 須向勞工處辦理登記;

(二)處長賦有下列各項職賣- ( 甲)收受注册工場登記申請書,(乙)發 給註册工場登記證,(丙)保有已發登記 證之注册工塲登册;

(三)勞工處長得拒絕上述登記申請 及撤銷上述登記證,但不服上項拒絕或撤 銷登記者;得以訴狀向立法局中之總提 起上訴,總督所爲决定,即爲最後裁定;

第八條:(一)應該註册工塲而未遵 照第七條一項規定正式辦理登記者,其東 主即以犯罪論,應受五千元罰金之處分; (二) 凡不遵照勞工處長依第五條 項規定所 令辦理者,即以犯罪論

受五千元罰金之處分;

工業須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以犯 罪論,應受二千港元罰金之處分(甲 ) 不遵守任何官員依第四條項令遵行 之條例辦理者,(乙)故意或輕率提供虛 情報或隱匿情報,而此項情報按第四條 日項規定必須提供者,(丙)阻撓任何官 員執行第四條規定所授權力者。

第九條:凡違反本條例規定之罪行者 ,除受原定刑處分外,在其明知及故意 連續犯罪全部期間或部份期間,應受加科 每日五百元罰金之處分。

第十條:(一)工業犯本例規定罪行 者:除本條例施行規則另有規定外,其東 主即以犯同樣罪行論,應受犯該罪明定刑 罰之處分;

(1)工業犯本條例規定之罪,提起 控訴,其東主不得以不知情或未得其本 人之同意或實際犯罪人並未判罪在案而提 出作爲辯護。

第十一條:(一)凡確定違反本條例 規定罪行者爲公司,該公司董事會主席, 各董事及管理公司之有關職員,除能證明 構成此項罪行之行爲或疏忽,其本人並不 知情或未經本人同意者外,均以犯同樣罪 行論,每人應受五千元罰金之處分;

(二)凡確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罪行者 爲商號,該號每一合夥股東及參加管理人 負除能證明構成此項罪行爲或疏忽時,其 本人並不知情或未得其本人同意者外,均 以品冊棣罪行歸 人觀受五千元罰金之

處分;

第十二條:(一)(甲)凡關於工業 東主犯本條例規定罪行之傳訊,得將原票 謄本一份留交票上列名各該工業内代表東 主之某一人,即作爲送達,(乙)上述傳 票,得按照地址繕交該工業之東主,不必 書列該東主之姓名,(丙)法官如果經過 審訊,滿意認定罪行證據確盤,除賦有其 他權力外,得判令罰款。如不遽罰,應將 該工業場所內之機器,貨物及動產扣押變 竇,抵償罰金,過有此項扣押變賣情事, 應適用裁判司條例之規定辦理

(二)凡關於工業僱員犯規定罪行之 傳訊,得將原票謄本一份送致其人最後或 通常所居住址或該工業界之某一天,即作 爲送達。

雇用工人應注意

第十三條:凡依本條例之規定提出控 ......(甲) 法官認定被告人在被控訴犯 罪之日係爲少年或兒竄時,如無反證,應 即斷定其人在當日係爲少年或兒童;(乙 法官認定被告人在被控犯罪之日其年齡 係爲若干歲以下時,如無反證,應即斷定 其人在當時係爲若干歲以下者

第十四條:(一)對本條例規定罪行 之控訴,得以勞工處長名義提出,並得由 勞工處官員起訴及主持之:(二)除本條 日項規定者外,如未經勞工處長書面許可 ,不得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罪行提出控訴; (三)本條之規定,不得視爲有剝奪經檢

(第七篇) 四

察官對刑事罪行起訴之權力。

第十五條:一九五四年三三號業 例應依第三附表所作之修正加以修正。 第十六條:「工廠及工塲條例」與「 工廠及工場規則」茲宣告廢除。 第一附表

(依第二及六條之規定危險業務) (甲)破拆鍋爐;(乙)烟花炮竹之

製造;(丙 ) 玻璃製造;(丁)製造程序 中包括使用砷、鉛、锰、汞、燐或其混合 物者;(戊) 製造銀朱;(已)鍍鉻;( 庚 賽璐珞、錳或鋁之製作,或全部或局 部用賽璐珞、錳或鋁製成物品之製作;( 辛) 鹽酸、硝酸或硫酸之製造。 第二附表

(依第二條及六條規定表列行業)

(甲)使用一八七三年「危險物品條 例一宣佈爲危險品之易燃液體或含有此項 液混合物之工業;(乙)使用煤氣之工 業;(丙)使用電力作爲發動力或作爲發 熱或用在電解過程的任何工業,但電力的 使用並非專爲 建築物 的通風, 溫暖和照

第三附表

(依第十五條之規定)

一九五四年第三十三號礦業條例修正 #..

第四十六條(丁)項刪去,改爲: (丁)執行一九五五年工廠及工業條例

所賦與勞工視察員用於採礦及採礦之一切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