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年鑑
第九回
夜
香港出境入境手續槪要
}
進入 入香港邊境手續
無論何人,凡自深圳邊境進入香港境內者,必須具有香 港人民入境事務處(或稱移民局)所發「入境證」,乃獲通 過。此種入境證之發給,係由設在廣九鐵路英段路局九龍火 車站內之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辦事處,領取者須先取申請書 3用中文用英文,按照表格所列明,並付費二元,交回 該處,即可依序發給入境證,乘火車出境,將來回港時,即 憑此入境證通過。
其他入境事宜,可參照香港政府人民入境法規辦理。香 港政府施行之「人民入境統制條例」及「人民入境統測施行 細則」,對人民入境,有詳細規定讀者如欲詳細閱,可 揭一九五〇年香港年鑑第三回中卷第一至第六頁查讀或揭 「香港法律彙編」第三卷第四七九百至四八六頁,便可查悉。 二、申請親屬入境手續
本港一般居民,遇有須要向當局申請親屬人口入境7多 不明白申請機關及辦理手續,費時失事,莫此爲甚,茲據移 民局方面群示如下:
關於一般申請人口入境居港事,凡係申請人口入境之原 申請人(不分性別,但必須現居本港,並已領有人口登記局 身份証)擬申請現在港外之被申請人入境居港者,原申請人 可按照其被申請人之人數多寡,由原申請人逕向本港移民局 辨事處(該處現設在本港灣仔軍器廠街海傍之警察總部大廈 内),辨理手續,申請領取該入境人數所需之申請人口入境 出境入境
交通指南
格式紙(每人一張,餘依此類推),自行例照申請人口入境 格式紙所規定之各項表格繕安,吳上本人(原申請人)之姓 名、性別、籍貫、年歲、職業、就業地點、居址、本人身份 証號碼7居港年數,與被申請人之關係》被申請人來港之原 因與目的,入境居港期限,屬暫時性或永久性,居港後,今 從如何安定其生活,但仍須清楚書明被申請人之姓名、性別 、籍貫、年歲、職業,現居中國某省某地之地址,以前曾否 居港及年數日期,現在來港居於本港之股實店戶,保証 人姓名、性別、籍貫、年歲、職業、就業地址、居住地址, 其人身份證號碼與臣申請人及被申請人之關係,原申請人申 明時、年 、年、月、日期,原申請人並依上述所撰入之申請人口 入境格式紙各項,照此原文另寫一封詳細之申請書(英文 ),函末申請人蓋章或簽名。此外另由一現居本港之殷實 店戶担保証人,自繕一封詳細之担保証明信(英文),與明 如下各項:姓名、性別、籍貫、年歲、職業、就業地址居 住地址,本人身份証號碼,居港年敷,與原申請人及被申請 人之關係,被申請人來港之原因及目的。被申請人入境,居 港是暫時性或永久性,居港後,今後如何安定生活,被申請 人之姓名、性別、籍貫、年歲、職業、現居中國省住址, 以前有否居港及日期久哲,本人(担保証人)蓋章或簽名 明,填報之年月日。
原申請人將以上所述,填妥瀟正之申請人口入境格式紙 7及原申請人之詳細申請書,與担保証人証明書信等,連 同被申請人之近影半身相片三張,由申請人同呈繳本港入
(N)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