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賦

在腦上當然景 永久裁判司所賦有之管轄權及撞力,惟上項管轄權及權力,應與 按察司所有 權及權力分別執行之。

第卅六條:地方法院規程委員會得立規程(稱地方法院刑事訴訟規程), 規定有關地方法院執行刑事管轄權之程序及習慣,上項規程得 訂或規定下列事項

(甲)該院所用表格,包括依刑事訴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立規程所指 有關公訴之控告狀及其他事項。

(乙)所有文件遞呈存檔期限暨通告送達該院或任何人之期限。

(丙)該院職員對有關刑事訴訟案之職權。

(丁)出庭權之享受及使用方式,發言次序及出庭辯護之方式及習慣。

(戊)指托狀師及律師代貧民辯護,及應給費用之核准。

(已)爲有效實施本篇規定之一般事宜。

第卅七條:本例之規定,不影响英皇之赦免特權或授予總督之赦免特權 • 第一號附表(依第十四條之規定)

(一)在本例施行前高等法院依高等法院(簡易民事管轄權)法例(海 事管轄權除外)規定執行一切簡易民事管轄權。

(二)在本例施行前根據任何法規(在本例施行前現行高等法院簡易民 事管轄權條例除外)規定授予高等法院所有其他管轄權 ( 海事管 轄權除外)

(三)依其他規定授予地方法院之民事管轄權。

第二號附表(依第二十七條之规定)

控告狀表式(暑)

第三號表附(依第二十九條(二)項之規定)

刑事訴訟條例之規定而不適用於地方法院執行刑事管轄權之程序及習慣

香港年鑑 第七间

中卷 日用便覽

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條,第二十五條(二)及(三)項第二十八 ,三十四,三十六,四十,四十二,四十三及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二) 項,第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七十一,七十三,七十九 ,八十,八十六,八十七,八十九?一一六,一一九,一二〇及一二條, 第一號附表。

第 二 篇

地方法院執行刑事管轄權程序及習慣之特別規定(關於被告提堂手繪宣 讀罪狀,控告狀開列被告以前犯罪定案事實,及被告反對所採程序事由等, 茲從畧) 。

第四號附表 (依第十三條之規定 )

不良醫藥廣告條例

一九五三年第四號制立法案限制若干有關醫藥廣告條例,定期是年四月 一日施行 +

第 宀 條:本例定名爲一九五三年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並由一九五三年四月 一日起實施。

第 二 條:除下文另有規定外,本例稱

「廣告」包括任何通告,標貼,佈告,招紙,包裹紙,或文件, 帶用口頭或燈光或聲音發佈之宣言在內。

「藥品」包括任何醫療或預防之藥物,不論其爲成藥或配藥或認 爲含有自療方法者。

第 5 條:(無論何人,不得列印下列廣告

(甲)招徠或宣揚任何藥品或醫療用具之銷售或供應,或將上項物品提 出銷售或供應者。

“(乙)宣揚治療或提供洽療法者。

法令規章

而上述廣告所宣揚之藥品,醫療用具或治療法,係直接或間接默 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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