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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條:(一)所有學校監街撼教育司之要求,須將應收學雜費詳細報之 (二)教育消收受上述詳細報告後,須將該校監督姓名,學校名稱興地址,及所收 讌費各詳細事項在政府公報發表之。
第六十條:徐政府公報發之外,學校监督,或經理人或教師不得微收或收受任 有費用或公費,但入應試驗或學生註冊費事前經由教育司書面核准並將所獲准者標示 於學校進鼂或学校其他公眾地方者,得予微收之。
第六十一條:除教育司另有書面之許可者外,學雜費應依下列辦法之一徵收之! !(甲)九月至翌年八月每月月初分十二個月平均價收之。(乙)由九月至下年六月每 月上涨第一日或以後分十期繳交之。但學校監督如出於意願,得要求學生在八月一日 戰以後賞下學期入學之注册,預繳九月份之一期學費。
繁六十二條:凡由學生或代農學生同監督,經理人或教師繳交所有各項費用,應 由省直淵容,經理人或教師繼發正式收據。
第六十三惱:所有學桉監督狍籓正爲蝼册,上述手册詑裁帳與單據,須在一 母纈 曚擞,供教育司或親學之檢查。
第六十四谰:是未經教育司之書訶許可,不得將拋定學雜費更改。
第六十進俪;凡未經教育司之書面許可,學校監督,經理人或教師不得向學生 將臨與學生國際許學生徵收禮物,贈品或爲其他情事之用。
第六十六攡;所有課室,須將教育司所簽署之證書一件在當眼地方標示之,證書 為明,殺所收之學雜費,並用中英文繕明下列字樣——『監督人,經理人或教師不 得微收上灣學術費以外之任何默瑱或學費』。
小九篇 登記與非登記敎師,校長及英文
敎師敎育條件
第六十七檗: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之人方能在教師登記册登記 )頜有香港大 學學士學位連同認可教師文澤ao(乙)領有香港大學敎育學士學位者。( ]有香港 大學學士學位及有在教學三年經驗者o(丁)有羅富國資學院,葛量洪師範學校 或鄉村師 學校之教師證明治(戊)頜有香港政府師範學校書及有在港教學五年 經驗者。(已)恇有香港夜學院教師證明書及有在港教學五年經驗者。(庚)領有香港教 資司醫對完成調練之 定課程前經A試及實際測驗茍格之教師所發明檢定教師』之法 定證明書
教學直年之經驗者。(六)代替上學位或證 件者,
第六
位或證明書者。
第六十八條:無論如何未領有香港政府教育司署所發學校証書或教育司認爲最低 限度有相等程度之其他教育證書者,不准以非登記教師資格任教。
第六十九條:教育司對於任何學校之英文教師,其人如未經香港學校校証書英 文考試及英語口試及格,或使教育司在其他方面滿意認定其人具有英文程度最低限度 符合學校離發證書之水準者,得予拒絕,不准教授英文
第十篇
校長
第七十條:所有學 理入聘任適當及負責教師一人爲該校校長, 教導及紀律責任,其人除須遵照監督指示辦理外,爲上述職費起見,有權指揮學校之 教師及學生。 各該校長在其權力範圍內, 並應負責保證遵守條例及本規則之規定辦
第七十一條:委任爲校長之教師姓名,應由該校監督迅卽呈報教育司。 第七十二條:凡過校長退貨或中止執行其職務或其他教師受任代替或代校長職務 時,該校監督須於二十日內以書面弋報教育司。
第十一篇 學校管理委員會及監督
第七十三條:(1)教育司以書經通知學校監餐,管令該校經理人將該校管理組織 章程呈報核辦,該監督須依通知書指定期限呈報之。 (二)各該組織章程,除教育司另 有其他指示者外(甲)規定經理人之權力及職務,明定經理入舉行會議時間及地點 制訂會議應有之表决程序,設置會議事錄與記事錄暨必要之法定人數等事宜。 (N) 規定監督及其他各個經理人與校長之職權。(丙)定學校財產之保管及處理,學校收 卻交虖銀行與管理变繞?之職司及審核等事宜。(丁遵照教育司通知書所指示,規 它有關學校之管理及學校財產及其收征管理等其他事宜。(三)教育司得通知學校監督 , 令將該組 章程按照其所指定者予以更改或修正,經理人應卽遵照辦理。 第七十四條:學校經理委 理委員會委員由於 由於其教育學識與資面有資格任爲經理人 ,其人數應多過新
利術面有任經理人資格之委員人數。
翠宜 由該校管理委員會委員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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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 日用便覽
法令規章
第六節:學校願買繪各數之書盡須列明下列事項 五九
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