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規劃管制及執管行動
《城市規劃條例》授權規劃事務監督,打擊發展審批地區內的違例發展。規劃事務監督可 向土地擁有人,佔用人或負責人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他們在指定日期內停止或中止違 例發展,亦可再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把土地恢復原狀。任何人士若不遵從通 知書的要求,即屬違法。
二零二零年,規劃事務監督發現344宗違例發展新個案,並就436宗個案發出1782封警告 信或催辦信、就336宗個案發出1576份強制執行通知書、就三宗個案發出43份停止發展 通知書、就221宗個案發出1137份恢復原狀通知書,以及就478宗個案發出2721份完成 規定事項通知書。在118宗個案中,有286名被告罪名成立。經政府採取執管及檢控行動 後,有365項涉及共58公頃土地的違例發展已經終止,另有八項涉及共兩公頃土地的違 例發展其後獲得規劃許可。
管制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
地政總署負責執行寮屋管制工作。現時全港有381768間已登記寮屋。這些寮屋獲准保留 直至不再存在,又或因發展計劃、改善環境或安全理由而被清拆。
二零二零年,地政總署因管制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而清拆多個非法構築物,此外,還清 拆了184個違例構築物及擴建物。該署又處理了約14500宗違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舉報個 案,以及約950宗違反契約條款的個案。
地政總署備存一份人造斜坡登記名冊,記錄已登記斜坡的維修責任資料。該署亦負責定 期檢查和維修約17500個已登記人造斜坡。二零二零年,該署為當中約7000個人造斜坡
進行維修工程。
二零二零年,地政總署為約1700份與已批租土地上樹木和園境相關的發展管制文件,以 及約1380宗與無人管理政府土地上的樹木事宜相關個案,提供內部意見。該署亦為約 22330宗個案進行非定期植物護養工作。
執行小型屋宇政策
地政總署負責執行新界原居村民小型屋宇政策,並處理重建舊村屋的申請。二零二零 年,該署批准了278宗興建小型屋宇的申請和268宗重建舊村屋的申請。此外,該署亦根 據《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所載的豁免準則,處理原居村民要求豁免鄉郊物業地租的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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