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屋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 滿足其基本住屋需求;提供資助出售單位, 建構置業階梯;以及維持住宅物業市場穩健發展, 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需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負責房屋事務並身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主席,由房屋署署長從 旁協助。

房委會屬法定機構,負責制定和推行公營房屋計劃,旨在為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 供可負擔的租住房屋,並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資助出售單位,協助他們置業安居。

房屋署是房委會的執行機關,為房委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提供秘書處和行政支援。房 屋署同時是運輸及房屋局的房屋科,負責監察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確保置業人士可得到 全面而準確的物業交易資料,並統籌監管地產代理的政策事宜。

截至年底,本港約有2904800個房屋單位,當中約842200個屬公共租住單位註一、 427 500個屬資助出售單位註二和1634900個屬私人樓宇單位。香港約有30%人口居於公 共租住單位,另有15%居於資助出售單位。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房委會在房屋方面的 修訂開支預算約為300億元,佔公共開支的4.7%。

《長遠房屋策略》

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以供應為主導,採取靈活變通的方式,以解決供求失衡的問題。

《長遠房屋策略》的三個方向為:(1)提供更多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並確保合理運用 現有資源;(2)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進一步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促進現有單位

註- 包括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和中轉房屋,以及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租住房屋。 註二 不包括市區重建局於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一次過提供的322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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