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工商業
有關各經貿辦舉辦的推廣活動,載於本年報第十七章(傳媒和通訊)關於“向世界各地推廣 香港”的部分。
政府正籌備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開設迪拜經貿辦,預計於二零二一年投入運作。
對外貿易關係
香港參與世界貿易組織
世貿組織架構下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制度,是香港對外貿易政策的基石。香港是世 貿組織的創始成員,自香港特區成立後,便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繼續保留其單獨成員 的身分,並參與世貿組織的談判和討論,維護和促進香港的貿易利益。
區域經濟合作
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屬區域論壇,讓各成員展開高層次對話和經貿合 作。香港一直以“中國香港”的名義,以正式和單獨成員的身分參與亞太經合組織的事 務,積極促進區域經濟合作。二零二零年,香港與亞太經合組織其他20個成員經濟體的 對外貿易金額,約佔本港外貿總值的84%。
香港亦通過太平洋經濟合作香港委員會,參與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的事務。該議會並非 政府機構,藉研究政策事宜,推動太平洋區域的貿易、投資和經濟發展,議會成員包括 政府官員、商界領袖和學者。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轄下的貿易委員會,是討論國際貿易政策的重要平台,香港一直有 派員參與。
自由貿易協定
香港積極與海外經濟體商談自貿協定,讓香港的貨物和服務能以更優惠的條件進入市 場,為香港商界創造新機遇,並推動自由貿易。至今,香港已與18個海外經濟體簽署了 六份自貿協定。香港與澳洲簽訂的自貿協定於一月生效,而與東盟國家簽訂的大部分自 貿協定,亦已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生效。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內地的經貿發展帶動香港貨物及服務貿易的增長。自二零零三年簽訂《安排》後,雙方不 斷擴闊《安排》的涵蓋範疇,深化貿易和投資的開放措施。《安排》現已成為全面的自貿協 定,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在《安排》框架下的《服務貿易協 議》的修訂協議已於六月起實施,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包括專業人士)可以更容易在內地發
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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