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持的政策委員會審議,才可提交行政會議和立法會。他負責促進政府與立法會的關係, 並制定政府立法議程。

政務司司長須履行法例賦予的職能,包括處理上訴和某些公共機構的事宜,以及擔任多 個重要諮詢委員會的主席。

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涵蓋財經、金融、經濟、貿易、發展及創新科技範疇,負責督導 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行政會議成員,並在金融管理局的協助下管理外

匯基金。

財政司司長也負責編製政府財政預算案,在每年的財政預算案演詞中概述政府對推動經 濟持續發展的理念和政策,提出財政預算建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 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具有法律效力。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於二零一八年四月成立,主要負責協調由政府高層選定的重要跨 局政策、進行以實證為本的政策研究、培養-

滿活力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羣體;以及為 可帶來廣泛公眾利益的創新項目提供首站和一站式諮詢和統籌服務。

辦事處亦為行政長官創新及策略發展顧問團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顧問團在二零一八年 三月成立,就香港未來發展和推動創新的策略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諮詢及法定組織

目前,約有6000名公眾人士在全港約500個諮詢及法定組織服務。這些組織旨在吸納社 會各界專才的意見,讓各界人士及相關團體可在政府制定政策和籌劃公共服務之初參與 工作,並執行特定職能。為確保社會各界能廣泛參與和持續引入新思維,政府會定期更 替委任成員。

諮詢組織的工作範疇各有不同,有些專責處理某一行業的事務(例如漁農業諮詢 委員會),有些則負責就政府某方面的政策提供意見(例如交通諮詢委員會)。至於醫院管 理局等法定組織,則獲賦予法定權力和責任,根據相關法例履行特定職能。

公務員

公務員是一支常設隊伍,誠實正直、用人唯才、專業能幹,並且保持政治中立。公務員 隊伍向行政長官及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協助政府制定、解釋和執行政策,處理各項行政 事務,向市民提供服務,並履行執法和規管職能。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務員總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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