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公共秩序

滅火救援

二零一九年,消防處接獲37606宗火警召喚,其中七宗是大火,包括六宗三級及一宗四級 大火。火警的主要成因為煮食時發生意外,計有1377宗,電力故障導致的火警有791宗, 而不小心處理或棄置煙蒂、火柴和蠟燭等燃點物品而導致的火警則有630宗。因自動警報 系統故障引致的火警鐘誤鳴個案,佔火警召喚總數的68.7%。

消防處亦會為各種事故提供救援服務,包括交通意外、船舶失事、有人被困升降機或被 鎖屋內、氣體或其他危害物質洩漏、建築物倒塌、水浸、山泥傾瀉、工業意外,以及有 人被困山嶺或企圖從高處跳下等。二零一九年,消防處處理了35 284宗這類召喚。

救護服務

消防處救護總區的車隊有緊急救護車、快速應變急救車和急救醫療電單車,由輔助醫療 人員值勤。所有車輛均配備齊全的維生儀器,例如自動心臟除顫器,並備有指定藥品, 以應付糖尿病、休克、心臟病、氣促、抽搐、心跳驟停、過敏性休克和服食過量藥物等 情況。二零一九年,救護總區平均每天處理2252宗召喚。

消防處訓練前線消防員成為先遣急救員,在救護人員到場前為傷病者施行基本維生急 救。二零一九年,先遣急救員出動處理的個案有69835宗。

通訊

消防通訊中心全日24小時運作,負責調配滅火和救護資源,適時為市民提供服務。通訊 中心也負責接收有關火警危險和危險品的投訴,並在發生大型緊急事故時,為其他政府 部門和公用事業機構提供緊急協調服務。通訊中心會在調派救護車後與召喚者繼續通 話,向他們提供資訊,包括如何處理燒傷、心跳驟停、出血和分娩等超過30種傷病情 況,讓召喚者得到全面而適切的即時指引,在救護人員到場前協助穩定傷病者的情況。

消防處採用數碼集羣無線電系統,確保事故現場的無線電通訊快捷有效。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總區負責制定消防安全政策,並訂定建築物和集體運輸系統的消防安全措施。 該總區也致力提升舊式建築物的消防安全,主動進行消防安全巡查,並提高市民應對緊

急事故的意識。

二零一九年,該總區審核了23383份建築圖則,包括隧道和橋樑的建築圖則,並處理共 848份提交文件(例如建築圖則及消防工程報告)。該總區亦提供了1016次關於香港國際 機場三跑道系統的消防安全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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