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環境

在提高環境質素方面,政府的重點工作包括 改善空氣質素、推行轉廢為材和轉廢為能的策略、

改善海港水質、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

以及應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挑戰。

香港人口有七百多萬人,佔地1106平方公里,有超過500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劃為受保護 地區,當中包括郊野公園、特別地區及自然保育地帶。香港亦是全球最大貿易經濟體之 一。在香港這彈丸之地,人口稠密,經濟活動頻繁,難免會對環境構成莫大壓力,包括 影響空氣質素。此外,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空氣污染對香港空氣質素的影響,亦不容忽視。

環境保護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範疇。改善空氣質素和維多利亞 港(維港)水質、通過資源循環以妥善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推廣能源效益,以及加強區域 合作,都是政府的首要工作。這些工作對提高生活質素,至為重要。

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政府在環境事務方面的支出預算為220億元,約佔整體公共開支的

3.4% •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隸屬環境局,負責整體環保工作,包括自然保育。此外,也負責推 行環保政策、審核環境規劃和評估報告、執行和檢討環保法例、籌劃和發展廢物處置設 施,以及推廣環境管理、審核和報告制度,並致力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

環境局轄下能源組負責制定本港的能源政策,目標是維持穩定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 提倡節約和安全使用能源,並盡量減少使用和生產能源時對環境的影響。

可持續發展科負責在政府內部和社會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各決策局和部門須就所屬 範疇的主要措施進行可持續發展評估,並在提交政策委員會和行政會議的文件中,闡述 有關措施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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