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照顧
十一
社會福利
社署根據《安老院條例》規管安老院舍,並推行多項措施,以提升院舍的服務質素。截至 年底,全港安老院舍約有28000個資助安老宿位。年內,工作小組檢討了《安老院條 例》、《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及相關實務守則,並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報告,內有19項 建議。
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向合資格長者分批發出共3000張服務券,為他們提供 額外選擇,並鼓勵安老院舍改善服務。
外展專業服務
社署在二月推出一項為期四年的“安老院舍外展專業服務"試驗計劃,派出社工、物理治 療師、職業治療師及言語治療師團隊,為私營安老院約45000名院友提供外展服務,滿 足他們的社交和復康需要。
低收入家庭護老者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由關愛基金負責,向最多6000名合資格的護 老者提供生活津貼,以補貼開支,讓需要長期護理的長者可獲得護老者的適切照顧,留 在社區安老。
認知障礙症社區支援
食物及衛生局與社署和醫院管理局合作推行智友醫社同行計劃,以“醫社合作”模式,每 年為超過2000名患有輕度或中度認知障礙症的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先導計劃 於二月成為常設計劃,並於五月擴大服務範圍,涵蓋全港41間長者地區中心及七個醫管 局聯網。
殘疾人士服務
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提供各種康復服務,滿足殘疾人士不同的需要,協助他們發揮所 長,融入社會
。
有特殊需要兒童
截至年底,社署為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1980個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名額、 2020個特殊幼兒中心名額(包括122個住宿名額)、3708個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名額,以 及7074個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名額。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及兼收輕度弱智兒童的兒童之家提 供128個名額,供未能由家人適切照顧的輕度弱智兒童入住。
有特殊需要並正在輪候社署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可申請學習訓練津貼,以接受由 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訓練服務。二零一九年,這個項目提供了2947個訓練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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