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照顧

十一

社會福利

社署根據《安老院條例》規管安老院舍,並推行多項措施,以提升院舍的服務質素。截至 年底,全港安老院舍約有28000個資助安老宿位。年內,工作小組檢討了《安老院條 例》、《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及相關實務守則,並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報告,內有19項 建議。

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向合資格長者分批發出共3000張服務券,為他們提供 額外選擇,並鼓勵安老院舍改善服務。

外展專業服務

社署在二月推出一項為期四年的“安老院舍外展專業服務"試驗計劃,派出社工、物理治 療師、職業治療師及言語治療師團隊,為私營安老院約45000名院友提供外展服務,滿 足他們的社交和復康需要。

低收入家庭護老者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由關愛基金負責,向最多6000名合資格的護 老者提供生活津貼,以補貼開支,讓需要長期護理的長者可獲得護老者的適切照顧,留 在社區安老。

認知障礙症社區支援

食物及衛生局與社署和醫院管理局合作推行智友醫社同行計劃,以“醫社合作”模式,每 年為超過2000名患有輕度或中度認知障礙症的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先導計劃 於二月成為常設計劃,並於五月擴大服務範圍,涵蓋全港41間長者地區中心及七個醫管 局聯網。

殘疾人士服務

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提供各種康復服務,滿足殘疾人士不同的需要,協助他們發揮所 長,融入社會

有特殊需要兒童

截至年底,社署為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1980個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名額、 2020個特殊幼兒中心名額(包括122個住宿名額)、3708個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名額,以 及7074個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名額。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及兼收輕度弱智兒童的兒童之家提 供128個名額,供未能由家人適切照顧的輕度弱智兒童入住。

有特殊需要並正在輪候社署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可申請學習訓練津貼,以接受由 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訓練服務。二零一九年,這個項目提供了2947個訓練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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