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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精神病患者的醫療服務主要由醫管局提供。醫管局提供的精神科服務包括住院設施、日 間醫院、專科門診診所和社區外展服務。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醫管局通過上述各項服 務為約261 800名人士提供治療及支援。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負責就精神健康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包括以更綜合和全面的方 式,處理精神健康的各方面事宜,並協助政府制定政策、策略和措施,加強精神健康服 務。委員會亦跟進和監察《精神健康檢討報告》所載建議的落實情況。
委員會於二零一七年成立,負責就各項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包括委託兩所大學進行 三項分別涵蓋兒童、青少年及長者的全港性精神健康調查;進行持續的精神健康推廣及 公眾教育活動;推出《精神健康職場約章》;研究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服務的新服務模 式;以及加強醫管局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和衛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人手。
其他特別服務
衛生署設有專科設施,包括19家美沙酮診所、17家胸肺科診所、八家社會衛生科診所、 四家皮膚科診所、一所綜合治療中心、四所提供醫學遺傳服務的中心及診所、七所兒童 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和兩所旅遊健康中心。二零一九年,約240萬人次使用這些設施。
第二層、第三層及特別醫療
這些服務主要由醫管局轄下醫院及專科門診診所提供。截至二零一九年年底,全港有 29417張公立醫院病牀,包括23049張普通科病牀、2041張療養科病牀、3647張精神科 病牀和680張智障科病牀。私家醫院有5056張病牀,包括4652張住院病牀和404張日間 病牀;護養院有6127張病牀;懲教署轄下院所則有874張住院病牀。按每1000人計算的 病牀數目為5.5張註二。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公立醫院提供住院服務的開支為429億元, 二零一九年有188萬名住院病人及日間住院病人出院。
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會按新症病人病情的緊急程度,安排診症日期,以確保病情緊急的 病人優先獲得治理。病情穩定的病人會轉介醫管局的家庭醫學及普通科門診診所或私營 醫療機構的基層醫護人員跟進。二零一九年,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的就診人次為800萬。
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住院及專科門診服務(包括公營和私營界別)的開支約為827億元, 其中公營界別佔71%。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醫管局轄下專科診所提供醫療服務的開支 約為124億元。
註二 醫管局轄下醫院、私家醫院、護養院及懲教院所的所有病牀均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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